海转地如何操作

后使用快捷导航没有帐号?
查看: 602|回复: 2
新人欢迎积分1 阅读权限20积分15精华0UID帖子金钱-69 威望0
Lv.2, 积分 15, 距离下一级还需 35 积分
UID帖子威望0 多玩草0 草
大轻功如何切换我做了几任务发现我使用不大经功只能使小经功我没有买大轻功也没有用海令去兑换我是神刀我回到神刀门派发现了一个支线任务是教你如何学大经功的我学完之后就会使用大经功做了几个任务发现用不了大经功
新人欢迎积分1 阅读权限20积分19精华0UID帖子金钱-52 威望0
Lv.2, 积分 19, 距离下一级还需 31 积分
UID帖子威望0 多玩草0 草
那个大轻功只是让你体验的,只能持续半个小时,除非你买了大轻功,就变成永久的了。大轻功和小轻功可以在你买了大轻功后,在键盘上按P,轻功绝学里面寻找切换的技能,叫如燕什么叫诀来着,忘记了
新人欢迎积分1 阅读权限20积分15精华0UID帖子金钱-41 威望0
Lv.2, 积分 15, 距离下一级还需 35 积分
UID帖子威望0 多玩草0 草
叫我意凌云
需要金钱:1100
手机盒子客户端点击或扫描下载
Powered by当前位置:
&&&&&&&&&&&&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日
标  题: 关于填海造地海域使用权转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换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钦政办〔号   发布日期: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填海造地海域使用权转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换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钦政办〔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海洋局关于规范填海造地管理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52号)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市填海造地形成的建设用地管理,完善填海造地海域使用权转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政策制度的衔接,规范填海造地海域使用权转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换证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填海造地海域使用权转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换证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填海项目竣工验收后换证申请主体问题
  填海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海域使用权人向市国土资源部门提出海域使用权转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换证申请。
  二、关于公益性填海造地项目换证问题
  (一)办理划拨用地相关手续
  公益性填海造地形成的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填海造地竣工验收后,海域使用权人持以下材料向市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划拨用地相关手续。
  1. 用地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海域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及相关海域使用批准文件;
  4. 海域使用金缴纳凭证或者减免证明;
  5. 填海竣工验收文件(验收意见、测量报告、图件);
  6. 填海项目立项、核准或备案手续;
  7. 地块的规划条件;
  8. 用地勘测定界图;
  9. 其他必要材料。
  划拨供地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部门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不再收取土地划拨费用。
  (二)换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办理划拨用地相关手续后,海域使用权人持以下材料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市政府批准用地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用地红线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5. 海域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6. 海域使用金缴纳凭证或者减免证明;
  7. 依法应当纳税的完税凭证;
  8. 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9. 其他必要材料。
  三、关于填海造地项目以协议出让土地换证问题
  (一)办理协议用地手续
  填海形成的建设用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但属可协议出让土地项目或日前(不含3月1日,下同)以协议方式取得的工业、仓储以及经营性用海项目,在填海竣工验收后,由海域使用权人持以下材料,向市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用地相关手续。
  1. 用地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海域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及相关海域使用批准文件;
  4. 海域使用金缴纳凭证或者减免证明;
  5. 填海竣工验收文件(验收意见、测量报告、图件);
  6. 填海项目立项、核准或备案手续;
  7. 填海工程实际投入相关材料;
  8. 地块的规划条件;
  9. 用地勘测定界图;
  10. 其他必要材料。
  协议供地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部门与海域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出让金由市国土资源部门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按照现时土地使用权市场评估价扣除海域使用金和填海成本(包括围填海工程费、项目可行性研究、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清理海域及补偿等前期投入费用)后报市土地评估价格审核小组会议审定。填海成本由市国土资源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核算后报市审计部门备案。项目用地市场评估价格低于海域使用金和填海成本的,政府不收取土地出让金,不补还差价。
  (二)换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办理协议出让用地手续后,海域使用权人持以下材料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市政府批准用地文件、土地出让合同、用地红线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附图;
  5. 海域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6. 出让金、海域使用金缴纳凭证;
  7. 依法应当纳税的完税凭证;
  8. 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9. 其他必要材料。
  四、关于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填海项目的换证问题
  (一)日前(不含3月1日),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填海项目,填海形成的建设用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协议出让方式办理供地手续。换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手续的办理方式和所需材料参照本通知第三点办理。
  (二)日起(含3月1日),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填海项目,填海项目竣工验收后无须办理供地手续,海域使用权人可持以下材料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项目竣工验收文件;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5. 不动产权属证书;
  6. 出让金、海域使用金缴纳凭证;
  7. 依法应当纳税的完税凭证;
  8. 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9. 其他必要材料。
  五、关于填海形成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用途等问题
  填海形成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为海域使用权期限的剩余期限,剩余期限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使用权最高期限的,填海形成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使用权最高期限确定。海域使用权转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原批准海域的使用权人、用途不变。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Copyright & 2009 - 2016&&&&Qin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钦州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邮编:535099&&&&联系电话:
桂ICP备号-1&&&&桂公网安备:53号&&&&本站建议使用IE8.0或同等以上浏览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wow转服操作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