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炫舞华东一区、华东情愿、收哥哥啊,要装备可爱的、绅士的、阳光的、主流的、都可以啊

《格调》的中国观察
文/阳光桔子
CLASSCLASS
【穿衣打扮】
贫民& “肥胖的美国贫民妇女忙着把自己塞进紫色的紧身裤,而男人则把自己塞进快要蹦掉的扣子缝中。”紧身、弹力的服装无疑是贫民的象征,因为高热量食品的无限制摄入,肥胖使贫民失去穿衣的自信,所以他们大多会选择收身的、弹力的衣物,而且一定是单层穿着,因为在没有空调的工作环境或公共汽车上会很热。一次在马嵬坡博物馆美人杨贵妃的雕塑下,一位女游客的穿着赫然突显,她身着粗大网点的黑色半透明紧身衣,在没有任何内搭的情况下,胸罩也清晰可见,配上烫得一丝不苟假发般的长卷发,这是典型的贫民穿着。但如果地点换在美国,再把里面的胸罩拿掉,她就有可能是一位上层女士或是个另类,即福塞尔为不羁于任何阶层的人特别划分的“另类阶层”。在颜色上,贫民喜爱鲜艳的原色和间色,穿在身上显得引人注目,很阳光。比如今早看到一名男士穿着由“红、黄、白”三色拼接的运动服去上班。装饰物上,男士贫民喜欢腰间悬垂物,无论它是什么,只要悬在那乱晃就可以。女士喜欢耳环、戒指、项链、别针、头饰都戴齐了,以满足她们的“贵妇感”。衣服质地上,中国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贫民化运动中,流行过一段“涤确凉”,那种化工纤维在当时比棉布衣服要高档,是时髦人士的穿着。到了八、九十年代,人们渐渐明白过来,还是棉的好。棉布衣服的价钱也渐渐压过了“涤确凉”之流。这本书举例说,肯尼迪总统夫人杰奎琳从来没有让一丝化纤面料沾上她那高贵的身体,被评为最佳着装的公众人物。均码是贫民的标志,它使服装厂商对顾客提供的服务降低到零,让人去适应衣服而不是让衣服去适应人。服装的可读性是贫民另一个有说服力的标志,通常是巨大到可怕的“adidas”(
阿迪达斯)等名牌标识,另外还有不知所云的英文字母、单词或短语。这些词汇激发了人们的阅读惯性,你不得不把这些字与这个人联系在一起。记得上中学时,品德老师给大家讲了个笑话,说一位姑娘穿着一件印有英文的T恤出门,不良青年对她狂吹口哨,原因是那件T恤上赫然印着“KISS ME”(吻我),我当时想,那不良青年认得英文也是蛮有文化的嘛。
中上层& 这一阶层的妇女喜爱低调的、黯淡的、柔和的颜色,如灰色、藏青、铁锈红。当然,像巩莉这样的美人在嘎那电影节上穿棉布大花被面子那是洋到了极点,反其道而行往往是时尚的定律,她穿为什么就好看呢,因为有美丽的自信在里面。范冰冰穿龙袍却达不到这个效果,因为她总使人联想到还球格格身边那个小丫环,看来即使是一个演员也无法从她“出身”的那个阶层逃开。质地上,上层喜欢天然有机物,如棉、丝、麻、羊毛。一个朋友说,她有一次去画展看到一个70岁的老妇人,穿着长及脚踝的黑色羊毛长裙,上搭一条民族风格的鲜艳披肩,气质娴雅,引人回头,那无疑是一位上层妇女,果然,聊天中得知那是画家郁风,郁达夫的侄女。在美国多层穿着是贵族的标志,而在中国我们发明了“混搭”一词,就是什么都可以一层一层地套着穿,即使是夏天也可以裹一条麻质的粗糙围巾。这是一种危险的穿法,需要强有力的贵族气场做支撑。如果感觉自己的“气场”不够,那最好还是别这么穿。否则,就会滑入底层贫民如“犀利哥”之流。“犀利哥”之所以能够从广大街头流浪汉中脱颖而出,因为
“混搭”穿着与“不羁眼神”的完美搭配,彰显了贵族范。我们还可以回想史诗电影《魔戒·王者归来》中那位国王,不就是一付脏稀稀的流浪汉打扮吗?电影散场时会听到有少女说:“我就喜欢那个脸脏脏、胡子拉茬的家伙。”他为什么可以不洗脸呢?因为他有王者的高贵血统,不需要洗脸刮胡子,那是中产阶级的专利。上层男士喜爱穿旧衣服,旧到袖口磨出了线,但你能感觉到那是品质相当高的由专业裁缝手工制作的旧衣服,合体、低调又显出不修边幅的洒脱,决不是时装店里买的带标准尺码的大路货。
中产阶层& 那么,中产阶级穿什么呢?当然是大街上穿得最好的那些人。他们从里到外,从头到脚都会穿着价格不扉的名牌,总的原则是什么贵穿什么。中大国际、长安国际,金花国际……但凡带“国际”字眼,有奢侈品专柜的地方都是他们光顾的场所。他们的消费水准把法国的巴黎香榭丽舍大道也吓坏了,象买白莱一般地挑奢侈品。一位在巴黎工作的朋友回西安,看到这么多年轻小姑娘拎着LV的包,非常吃惊,她说在法国几乎只有四十岁以上的中老年妇女才买得起这样的包,一般年轻人都背着十几块(欧元)的包。在一部美国电影中,一位上层男士批评一位中产阶层男士:“天啊,你穿得太好了,简直不像个绅士。”中产阶层为什么要这样玩儿命地穿呢?他们是这个社会最焦虑的人群,写字楼上的高级管理人员、政府官员、企业新贵,钱和地位总让他们产生成功的幻觉和失去的焦虑,必须武装到牙齿才能抵御这种焦虑。他们也是最关注别人对自己看法的一群,穿的体面是给大家看的,不是为自己舒适的。西安一位房地产的高管早晨出门,选择领带的时候会担心今天上司戴什么样的领带,一定不能跟上司戴重了,也不能穿得比上司抢眼了,给灾区捐款的时候决不能比上司捐多了,不然榜单上他的名次位置会太靠前,以至于超出了他实际的级别……这些小忧虑包围着中产阶级可悲的生活。在中产阶层的车上一定会放着一盒口香糖,约会之前一定忘不了先嚼一块,福塞尔甚至夸张地说,如果这个阶层不存在了,整个美国的除臭业将会坍塌,这些东西是淑口水、止汗露、男士香水……从这些小物件可以看出,在确立自己社会地位的过程中,他们惶惶不可终日,每一天都是一场表演,一次走秀。
【日用品】
手表功能的复杂化、高科技与使用者的阶层成反比,上层人士偏爱的手表简单到极致,甚至有秒针都有损等级,1997M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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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的可读性是贫民的标志,车身拉花,车屁股上贴着文字和漫画,洋洋自得地彰显个性,引以为荣,类似旅游景点中到处刻划的“到此一游”签名。交通安全类:“着急你就飞过去”、“我已婚别追我”、“不要吻我的屁股”、
“熊出没的地方”……个人情绪类:“哥开的不是车是寂寞”、“有钱买车没钱加油”,鲜明倾向类:“我是中国人开着中国车”、“打倒小日本”等等。瞧瞧,大街上的车屁股快成微博论坛了。
【户外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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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应是阶层标识最为明显的载体。只要看一下房地产商的楼盘名就知道这些楼是推销给谁的。“皇家花园”、“御城”、“海佳云顶”使住进去的人感到自己君临天下,广告词是“只给少数人享用的尊贵服务”,“卡布其诺”让潜在客户闻到咖啡的香味……房地产商人为了迎合腰包鼓鼓的中产阶层口味,搅尽脑汁搜索关于上流社会的词汇,核心是把握住对“皇家”和“贵族”的暗示,白金汉宫啊、肯辛顿大道啊、凯旋宫啊,御花园啊……什么词都敢往上整。尊贵,是中产阶层最迫切的要求。
美国人对自家院落的打理充分体现着阶层品味。在中国,住宅是体现贫富的刚性指标,贫民不可能住到别墅里。所以,除过看他住什么样的房子,更重要的是房内的装修风格如何,陈设着什么?最时尚的装修当属于中产阶层的家。有一次一中年男人热情地邀请朋友参观新装修的家,他介绍说所有的材料都是环保无害的,地板是实木的,顶灯是灿烂豪华的以满足对于“宫廷”的想像,厨房里摆着全自动的咖啡机,冰箱是三开门的西门子,书架里整整齐齐码放着精装本的全套经济学著作和古典四大名著,博物架上是青铜器缩小版赝品。细节也很重要,用于粘贴相框上墙的材料是德国产的胶泥,不留钉眼且环保无味。无疑他是一名“成功人士”,家里的陈设是典型的中产,其邀请朋友参观的心态也是中产的,在布置房间的每一个环节时都预先考虑到朋友来看时的反映。他们需要“羡慕妒忌恨”的有力眼神鼓舞着自己继续向前进。
又有一次,我去一位老者家里办事。到门口时就发现整个楼道只有他家的门没换成豪华版的防盗门,一眼便知是住宅原装门。进门后,竟然是抹得平平的水泥地板,所有门窗仍然为原装。房子凌乱不堪,墙上挂满画作,一张巨大的画案摆在客厅正中,显然没有考虑客人如何坐的问题,画案放得乱七八糟,画了半截的画摊铺在其中。书架塞得溢了出来,放不下的就堆在床头和地上,随便拿起一本书,里面夹着画家石鲁发黄的手写来信。书架的规模远不及中产阶层的大和豪华,书就是太多了,委屈得没个好地放。床上至今都没有席梦思,铺着简朴的格子床单。屋顶上吊着我小学教室里那种日光灯管。落座寒酸的多年都忘了撕扯干净塑料布的沙发上,老人给我端来一杯茶,玻璃杯有一圈斑驳的黑油,上面的指纹清晰可见。显然我进入了一名孤寡的艺术家之家,此翁原为省美术馆副馆长,缔造了户县农民画的辉煌,培养农民画家千余人,数十出身农家的弟子均漂洋过海办过个展,被当地农民亲切称为“农民画之父”。就是这间寒酸的客厅、凌乱的屋子,是外国文化学者不远万里经常拜访的重地。事实上,他一点也不穷,画铺的收入远超中产阶层,只是他没有花钱的习惯而已,更不需要别人“羡慕妒忌恨”的认可,他有一个可爱的显摆动作,每当老外问询一幅画作时,他就指着自己的鼻子说:“It’my”,这是他唯一会说的英语。在中国,他属于上层,在艺术家里他是个真人。可是此翁不具代表性,他只能是上层中的一员,或是个另类。
福赛尔书中说美国的上层家里的摆设,如果是古董,一定是真的。地毯是花纹繁复的中东毛毯。墙上挂的不是自己或朋友的作品而是有价值的收藏品。在中国却不一定是这回事,中国的上层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初已被一场运动沦为贫民,当前的新贵阶层又不能代表真正的贵族品味。上周随母亲去拜访一位老同学的姐姐,她的家是简朴的老式三居室,老太太虽一人独居,房子却收拾得干净整洁,一尘不染,摆设都是老百姓居家过日子的东西。每餐必吃得干净决不浪费。妈妈的那位同学是在美国做锡矿生意的,这次是回来探亲,只见她每次饭后,都要用热水把碗烫干净然后喝掉所有食物,其节约程度令久居中国的人汗颜。老太太送我一本书《吴敬琏传》,吴敬琏,中国经济学之父,中国的每次经济转型都离不开这位大师的身影,他是她们的姑表兄弟,书中讲述了一些吴敬琏母辈邓氏家庭史,吴敬琏的母亲、两位老人的姑姑邓季惺是中国报业元老,上海《新民晚报》的创始人,而两位老人的父亲是中国首个驻波兰航运公司的经理。老太太本人是留苏学生,就是毛主席对他们讲过“世界是我们的,但终究是你们的”那批人,她曾是苏联援建时期的翻译。他们同父异母的弟弟一个中波混血儿,一岁半时病逝于波兰。当老人去波兰公墓看望素未谋面的小弟弟时,没有预想的客死异乡的冷寂,小弟弟墓碑前摆满了鲜花和蜡烛,都是当地波兰人奉献的,因为这是整个墓园唯一的东方孩子的墓,受到众人的关爱。谈话中她们还提到了吴敬琏哥哥常说过的一句话:我只穿一件衬衣就够了,要那么多衬衣干什么。看来,俭朴是这个家族的门风。
经过社会主义改造过的中国上层是一个很特殊的阶层,他们没有城堡和老宅,已经藏匿于广大群众之间,与任何奢华毫不相干。遗传基因使他们的后代或成为中国的精英栋梁,或隐身国外,成他国人才。
【体育活动】
打球是各阶层人的爱好。在美国人的生活中,球的大小与社会阶层成反比,最大的篮球属于贫民区运动,需要健壮的体魄对付身体的冲撞,足球、橄榄球类似。排球隔网较量,少了身体直接冲撞,可以向上走一个阶层。保龄球不冲撞但只需要小面积的场地,基本仍属于大众。再小一圈的网球、羽毛球、台球就进入了上层。最小的高尔夫球是贵族的专属,这种运动需要长途到达野外的成本、适当的缓坡、修剪漂亮的宽阔草坪,意味着昂贵的人工费用。这些球类运动在中国都获得了蓬勃发展。
中国的球类运动与政治紧密相连,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尼克松访华打开中美关系坚冰,靠得就是一枚小小的乒乓球,史称乒乓外交。中国人通过美国作家传话、邀请美国乒乓球队访华的方式,发出示好信息。乒乓球发挥了这么大作用,紧接着全国上下掀起了一股全民打乒乓球的热潮,上世纪八十年代,再贫困的学校也会用砖头摆网备几个乒乓球案子,用三合板做成乒乓球拍,上面再仔细贴层皮子,是每个七零后童年的记忆。乒乓球热潮直到今天余温不减。这场全民乒乓球运动影响是深远的,直到最近的奥运会,中国在乒乓球项目上仍是没有悬念的王者。
上世纪八十年代,一部日本肥皂剧《排球女将》,意外地将中国女排送上世界排球运动的巅峰。在媒体文化相对匮乏的八十年代,一部电视剧的影响力是巨大的,苦练排球在运动场上一夕成名,成了当时中小学生的理想。1984年,以《射雕英雄传》为标志,港台大量武侠片涌入内地屏幕,更早的是只有在录相厅能看到的李晓龙功夫电影。习武出人头地的情结充满着年轻人的心怀,当年,我们学校每天晚上都有躲在暗影里默默练功的学生。电影《少林寺》的确成就了李连杰这样的习武青年。
贫民大众对运动的选择,与服装、汽车等消费品一样,显而易见地依赖媒体潮流的引导。而贵族运动在中国又呈现出什么样的面貌呢?
近些年,在与国际接轨的大形势中,国外的上层运动一样不拉地进入中国。它们分别被中国化了。最早,高雅的贵族室内运动——台球被街头化,成为遍布城乡四毛钱一局的街头贫民游戏。经过改革开放数十年历练,中国人不断对照西方标准,修正自己的生活趣味,好莱坞电影是最好的参照。明白过来的中国人把台球桌搬到了灯光暧昧的室内,在最近的日子里,又配备了美貌的陪打小姐,纤腰翘臂击球,黑帮片场景被完美复制,来此消费运动的中国人,体会到一种上镜的感觉和生活如戏的乐趣。
而羽毛球已经被中产阶级化了,这一运动同样经历了从室外到室内、从免费到付费的转变。在我生活的城市几乎所有的闲置厂房都被改造成了羽毛球馆,以网络聊天群为平台的羽毛球俱乐部遍布城市各个角落。晚上在室内打球,不耽误紧张的工作时间,除了煅炼身体,更重要的是在群体活动中自然而然地“邂逅”,时间贫乏内心寂寞的中产阶级怎么能够不打羽毛球?前来打球的人多为办公室主任、企事业干部、集团老总、私企老板,往来无白丁啊,精明的“业务男”于是混迹其中,以羽毛球交友为名,拓展业务,不亦乐乎。
高尔夫运动已经深入城市“金领”的生活,18万的一张球卡比任何球技奖杯还要熠熠生辉,没有人关心球技如何成长,重要的是这张如头衔名片一般的贵宾卡,已经成为一个阶层的身份证。因此,高尔夫球杆在汽车后备箱中的时间多过在球场的时间。
十年前,在一次电视节目访谈中,著名女华人金羽西说,我平时喜欢的运动是去瑞士的山区滑雪,然而,不是每个家庭都有这样的能力去滑雪。十年后的今天,一个普通的中国家庭已经开始从容地安排周末的滑雪计划。从白鹿塬到翠华山、玉华宫,滑雪场如雨后春笋的速度开僻。骑马,欧洲贵族的标志性运动,在中国有跑马场的贫民版本,当然与马术无关,主要是体验和热闹。
当温饱不再成为问题,当身体从体力劳动中解放,中国的城市人开始热爱煅炼身体和彰显生活趣味的户外运动。我们不难发现,几乎所有的所谓贵族运动,已经被群众席卷。在群众力量的推动下,这些贵族运动在中国发展出各式各样的大众版本。然而,真正源自民间的体育运动却淡出人们的视野,比如,陕北定边地区的赛驴会,关中地区的撵狗比赛……这些民间体育运动更多的以民俗文化的意义存在着。奥运会期间,陕西摄影家协会举办了一场名为“民间体育”的摄影展,我们从照片上才第一次认识到中国民间存在那么多名目的体育活动,而我们对于它们的认识远远不及国际流行的网球、高尔夫和桌球,孰近孰远,已不得而知。在体育运动上,城市人与传统剥离得较为彻底,国际化潮流正在肆意塑造中国的城市人。属于个人的爱好、兴趣、个性品味,在不自觉中向着强势文化靠近。
【精神生活】
摄影爱好者
伊朗电影大师阿巴斯这样解释他从事摄影的原因:“一个人孤独的时候,凝视着魔幻光线下浓云的天空、密实的树木,会非常难受。不能与另一个人一同欣赏绮丽的风景,感受那种愉悦,是一种折磨。”摄影,孤独者的自说自话,对现代人来说是最好不过的精神伙伴。既然已经看到了,为什么还要再记录下来,内心深处渴望与另一个人分享美好的记忆。何况我们还可以借摄影之名去旅游、休闲、接近美眉、实现梦想。目前的社会,任何团体、机关和个人都离不开摄影,许多活动就是为摄影准备的,标语、横联、出席人物,如果这一切没有摄影去记录,仿佛整个事件就没有发生过。我们依靠影像才能确信我们的存在。
数码相机的普及和手机摄影术的发展使摄影的门槛低到无限量,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做从摄影爱好者到大师的梦,热爱高科技的中国人给了日本相机和莱果手机最大的市场,中国以最快的速度形成了世界上绝无仅有的庞大摄影爱好者群体。摄影数字网络化以后,图片更加不再依赖纸媒出现,大量数字图片储存在硬盘里,发布于网络中。人们对摄影过程的热爱远远超过获取拍摄结果。在快门连拍和内存免费的合谋中,大量旅行归来的照片从此尘封,甚至作者本人都懒得再去看一眼。贫民阶层如痴如醉地关心摄影器材和手机像素的升级换代。在有关摄影的QQ讨论群中,几乎只谈论两件事,器材的精锐度和模特美眉的身材。有一位携带美好初衷的群主曾在群公告中大声疾呼“本群严禁讨论器材和美眉身材”,然而,屡禁不止的还是这两个话题。影友发上来的片子,提醒大家仔细观察焦外虚化和边缘紫边,为的是证明某个镜头的锐度,或是炫耀影像捕获的美女。
风光摄影与户外运动同时走俏。在新疆禾木、河北坝上、元阳梯田……每天早晨等待拍摄日出的摄影人挤得连三角架脚都打不开。人们为什么要蜂涌到前辈大师们已经拍到极致的地方去采集那些地球人都见过的影像呢?对经典的盲目服从是大众的典型心态。“大众”包括哪些人呢,应该是贫民和中产阶层的集合,这是一个缺失“自我”的庞大集合。上层人士往往不受
“经典”的指引,他们只相信自己的感受,最典型的例子是阿勃斯,这位出身艺术之家的上层女性偏偏喜欢拍摄最底层最肮脏的影像,她说“优越的生活使我感到孤独和惶惑”,于是她开始对抗这种生活,在最黑暗的城市角落拍摄变性人、易装癖、畸形人……她用摄影疯狂地表达向底层沉沦的欲望。当然,近年来,这类摄影题材已经屡见不鲜了,而阿勃斯是这类题材最早的开垦者,人类能够直面自身残缺和不幸,在当时是轰动的。上层人士的想法是从不追随,他们只能引领亦步亦趋的大众。
音乐载体又一次验证了贫民阶层对高科技现代化的追随,数码介质MP3之类是贫民的首选,因为免费,因为互联网的便利已深得大众人心。贫民使用MP3、电脑设备、有源音箱欣赏音乐,一切都是廉价的,随意的,他们没有足够的耐心听完一个专辑甚至是一个曲目,在令人目炫的互联网听音环境下,海量的信息不断干扰着人们的选择。不是吗?当无限量的选择摆在你面前时,的确很难判断究竟想要什么。不防回忆上世纪七十年代之前,一部电影公映之后,全国人民都会唱响其中的主题曲,“花儿为什么那样红”“敖包相会”“送别”“知音”……那是真正意义上的“流行”歌曲,文化贫乏的另一面是它无与伦比的影响力。如今,哪一首歌曲也不可能做到当年那么流行,“唱响主旋律”也只能是一厢情愿的倡导罢了。
能去购买正版的CD唱片可以最少上升一个阶层,中产阶层或上层,他们在音乐上有了货真价实的消费,这种人并不多,但从街上CD唱片店铺的数量上看,他们尚能支撑这一产业持续发展。使用DVD唱机和AV功放、无源音箱播放CD是最基本的音乐配置,这套设备可以兼顾DVD影碟的播放,甚至可以兼顾家庭卡拉OK,所谓的家庭影院装备。家庭影院是每个中产阶层家庭的必备设施,因为这套音乐载体的“多功能”性,它所属的阶层不会更高了。再往上走一个阶层,是不讲究“多功能”和“实用性”,只讲求品质的上层,家庭影院和音乐系统严格地分离,各司其职。AV功放、DVD播放机、蓝光机与投影机、多声道音箱属于家庭影院系统。纯功放也叫“胆机”,一种古老的电子管放大器,是这套系统的标志,此外还有CD机、LP碟机、两声道音箱,它们属于音乐播放系统。两套系统唯一可以通用的只有一对立体声音箱。在音乐媒介上,除过正版CD,还有上层人士偏爱更加古老的黑胶唱片和磁带,以彻底屏除“数码味”,展示更加纯粹的高贵,老式留声机、唱盘机,这些时代淘汰品也逃不过他们的毒眼,当然,这类人是凤毛麟角,他们的原则是“不实用”。
说到音乐载体,有一种人对器材极致追求,却不太关心音乐的内容。他们选择音乐以录音质量能否再现音响器材的质感细节而定,“口水音”、“现场通透感”是他们津津乐道的专业术语。这些人被称为“发烧友”,不是音乐发烧而是器材发烧。我听音乐是因为想知道我的器材达到了什么级别,这种形式大于内容的现象令人费解,对音乐的追求本末倒置,是人类被“物质化”的产物,与精神生活无关。
在音乐内容上,贫民喜欢大杂烩,这样显得性价比更高些,就像火锅店为贫民推出的“拼盘”一样,五六种荤素搭配的莱仅仅是一盘莱价。那些“好男人集锦”“好女人集锦”“新歌速递”“邓丽君精选集”“五大女声”“建国六十年歌曲大全”、“十大名曲”、“汽车音乐大全”、“咖啡馆音乐”、“宝宝益智音乐”等等集锦式的唱片就是为这些人准备的。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想听什么,需要编辑的精选推荐才会觉得拿到手的物有所值。在网络上下载音乐曲目也会毫不犹豫地追随排行榜单前十名和下载量高的。“从众”在任何领域都是贫民的标签。
从拼盘杂烩到“专辑”,就上升了一个阶层,从此,听音乐最少有了“主题”。爱学习、有知识、懂英文的中产阶层接受流行音乐的触角会伸向欧美主流国家,是俯首贴耳接受大国文化侵略的一群,“侵略”一词在当前显得不够和谐,还是换成“文化倾销”吧。当然,这一点是他们无论如何也意识不到的,他们忠诚追随“先进”文化的心理和贫民追随高科技、高智能的心理没有根本分别。他们对欧美音乐的流派、著名歌手、音乐人、唱片公司耳熟能详,如数家珍,因为占据主流音乐文化的高地而沾沾自喜。表面看是视野的开阔,事实上是思想意识的狭隘和盲从。从这层意义上来说,他们的欣赏格调也是“大众”化的。如果哪天我们真的被“文化侵略”了,最早俯首称臣的肯定是这群人。这一时态在温水煮青蛙的文化环境中是加“ing”后缀的正在进行时。
尊重文化的多样性是社会精英阶层最明确的标签,正是这些人致力于挽救被全球性主流文化不断吞噬的地域文化。对唯一能够独立思考的上层来说,音乐的世界是广阔无限的,不同的地域特色更加吸引他们,甚至是原生态的原始部落音乐、和正在消失的古老民族音乐。蒙古族的“呼麦”一人吟唱高低不同四个声部,当这种正在消失的古老唱法在维也娜音乐厅唱响的时候,震惊了世界级的音乐专家,他们起立并长时间地鼓掌。有四千多年文字记载的中国“古琴”曾经是评价才华的“琴棋书画”之首,这种汉民族最早的弹弦乐器,典雅空灵的气质深深刻画着真正的中国人形象。
“拉明戈”,吉普赛文化和安达卢西亚民间文化的结合,把心撕碎了唱(张承志语),富有感染力的舞步融合着古印度和阿拉伯舞的深厚影响,这是一个激情民族的个性表达,代表着狂热、豪放和不受拘束的生活方式。南美洲的巴萨诺瓦BOSSA
NOVA曲风正在被主流音乐模仿,出生于巴西圣保罗的日本人小野丽莎对这一音乐风格不懈地传播,成为当前最令人着迷的爵士蓝调。十几年前,中国音乐人何训田与朱哲琴去西藏高原采风,带回了《阿姐鼓》、《央金玛》系列,开创了西藏元素的新世纪音乐New Age Music,诠释精神内涵的小众音乐首次获得广泛影响。数年前,在柬埔寨吴哥窟参观的时候,一个打造佛像的当地人无意哼唱的歌曲绵长而悠远,深深感染了我,这是在CD和广播中都无法听到的无伴奏原生态音乐。
世界上有这么多美好的音乐,为什么我们要拘泥于主流之树而放弃博大精彩的森林呢?事实上,许多主流音乐能够成功,往往就因为吸收取材于地域音乐,当它们成为改造后的主流,沦落街头被人们听烂的时候,比如黑人的饶舌音乐,比如街舞,先驱们又在寻觅包装另一个主流,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把老歌拿出来再翻炒一遍又是新一轮的流行。这是流行文化的阴谋,被明眼人操控,被盲目者追随。什么时候,我们能知道自己需要什么,热爱什么,不关注流行和他人,就走到上层了。
阅读是精神生活最核心的代表。杂志比报纸高一个层次,书又比杂志高一层,在“书”这个层次中,畅销书属于最低层。阅读报纸、杂志、书的人从多到少、从低到高排列。读书人,是对一个有内涵有思想的人最优雅的称呼,然而,阅读却并不一定代表着文化,有浅阅读与深阅读之分。当时代迈进现代社会的时候,浅阅读几乎成为主流阅读,它包括网络、报纸、杂志和畅销书。吃早餐的时候浏览一份报纸,上网的时候浏览一些新闻,在银行和理发店等坐时浏览一些杂志。其阅读的方式是扫射式的浏览,可以只看感兴趣的标题,蜻蜓点水地了解一点时髦资讯。我们的脑袋不但没有接收到真正的知识,却被各种资讯填塞,使我们完全失去了思考的空间。
贫民家庭没有多少购书量,如果需要阅读,他们会订一份本地报,如《华商报》,了解一些跟自己生活有关的信息,于是,这类报纸服务功能越做越强大,有购物、房产、招聘、征婚的专题版面大量信息。最近,健康专版特别受欢迎,人们对健康的恐慌性关注,代表着一种末世心理。有人戏说老年人群的分类:退而不休继续返聘的是“敢死队”,在公园里打太极耍剑拼命煅炼身体的是“怕死队”,而在路边晒太阳看下棋的是“等死队”。不光是老年人,都市白领也徘徊在“敢死队”与“怕死队”之间,白天高强度的工作,晚上还要更高强度的煅炼健身,不把自己折腾死不罢休。于是,健康养生报纸专版与书籍应运而生,这几年的畅销书榜单最常见的就是“不生病的秘密”之类保健书。现在的超市都带上了书店,去超市购书而不是专业书店是贫民阶层最便利的选择。超市陈列的书籍大多为保健、美容、食谱及畅销书。
畅销书是一个非常赚钱的行业,英国的哈利波特之母,那位带着三个孩子的贫民女作家,没有自己的办公室,每天在咖啡馆写作,后来,哈利波特系列故事使她一度成为英国首富。成为畅销书作者不是很幸福吗?然而,国外的严肃作家听到自己被称为畅销书作家时,非常不悦,他们认为真正的好书只有少数人会去看,印量不会超过三五千本,成为畅销书意味着粗俗与低劣的大众口味。中国的畅销书之王当为贾平凹,《废都》是这位中国作家首富的真正代表作,那一年曾经洛阳纸贵,连盗版的都被轰抬高价。这本书里面所反映的是一种萎靡的末世情怀,然而大众只把它当成官场小说与黄书来读,从中自得其乐。官场的腐败和民众的淫乱向来是末世的征兆,我们可以回想一下晚明,名士以狎妓为荣,秦淮河总是在这种时候被脂粉染红,董小宛、李湘君、陈圆圆应运而生,《金瓶梅》这样的作品在那个时代诞生也绝非偶然。
杂志与爱好有关,能去购卖杂志的人,最少表露了他拥有的个性爱好,比如新闻的、文学的、军事的、摄影的、旅游的、汽车的、服装的,几乎各种爱好都有专题杂志提供定期资讯服务。杂志到底算不算书?当然不算,它最多只是玩家的一个信息窗口。电视剧《男人帮》中一个桥段可以解释杂志算什么:顾小白为给身为美女的女友长知识,约定:买一件衣服换一本书,美女提着五件衣服,首先选购了五本服饰杂志,顾小白惊呼“那里面还是衣服!”,于是美女又在书店里选购了《你丫别跑》、《第一次亲密接触》等网络小说的畅销书,同时做了一番错字连篇、感触深刻的“品评”,顾小白终于被美女不可撼动的没文化吓跑了……杂志是比书籍更直接的商业行为,杂志的取向往往决定于广告商。就拿摄影类杂志来说,为了给数码相机商家大做广告,这类杂志不遗余力地刊登数码器材的测评文章,最近更有数码与传统胶片的比拼测评,结论当然是数码完胜胶片。利用读者对专业杂志的信任,数码相机马上垄断了大众市场。然而,多数严肃摄影家还是在用胶片拍摄,他们的实战经验不会被测评文章所欺骗。为愚蠢的现代科技买单的永远是大众。
有人曾批评当前的电视节目做得不够深刻,电视制作人反驳说:要深刻你看书去啊,电视本来就是浅薄的。此话不假,你非要商业目的绑架的大众媒体做出深刻的节目,那是不符合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的。当网络浅阅读铺天盖地向我们袭来时,有人担心真正的书会卖不动了。然而事实相反,现在的书卖得太好了,一个个小书店变成一座座大“书城”就是显而易见的证明。现在人们买书再不像过去鲁迅、郁达夫笔下贫酸的小文人,穿着长衫站在书店看一天的书,也舍不得真的买一本回家。现代人去书城不仅成捆提书,而且用手推购物车,一次买下一车也不奇怪。经典和名著更是不吝出手,得了便宜的出版社乐此不疲一遍遍出版各类名著,这是绝对不会赔钱的买卖,中国四大名著与我们耳熟能详的那几本国外名著至今都不知道被出版多少遍了,近年来国学名著更是火热出版,精装本的、便携本的、口袋本的,要什么有什么。然而,当这些书齐齐整整地码到中产阶层人家的书架上时,它们的使命也就基本上完成了,多数书是不会被翻看的。知识产权出版社调查显示50%以上的被调查者家里书柜中一半的书都没有读过。我们到书店仔细观察一下,近期畅销书与名著是书店最主要的存货,它们有个共同特点:及时性和当代性。你想找一本五年前出版的书,如果没有再版都很难,十年前的凤毛麟角,二十年前出版的书根本没有。一些非常有专业价值而需求量又比较少的文献、学术著作,由于达不到印刷数量而难以出版,造成知识资源和文化资源的流失。在书店买书你只能屈从当前的畅销书排行榜。因此,书店的书是快餐和装饰品。
人类的知识是一个连续传承的过程,如果我们想追寻这个时代不认同或不流行的知识,也就是说它没有再版的机会,怎么办呢?书店根本无法满足真正的读书人的需求,更高的阶层读书得进图书馆。馆藏书籍的丰富与历史传承性是书店这种商业机构不可比肩的。当我们对国外好书的引进还存在翻译偏差和内容狭窄的问题时,这个阶层的人只好去国外上大学,读国外大学的图书馆。
关于引进书籍有个非常严重的问题——翻译壁垒。米兰·昆德拉说,他的小说被翻译成全欧洲的文字,但是看到这些译本往往会让他大吃一惊:法国译本用法语的温柔彻底改写了他的书,而英国译本则把他关于思考的段落从中抽除,把其它情节重新组合,成为另一本面貌完全不同的小说出版。更有一个国家的译者根本不懂一个捷克单词却翻译了他的书,当然是从法文版或英文版转译的。为了撼卫自己作品的尊严,更因为他基本上已经失去了捷克文的读者(他的书在祖国遭禁),昆德拉不得不用生命中一大段时间去修订那些糟糕的译本,还只限于他能使用的文字的译本,象一个可怜的牧羊人在追赶那些不听话乱跑的羊群。试想我们的唐诗如果翻译成国外文字,那些妙不可言的韵味、节奏、有中国背景的典故,又有谁人能把握?这是中文作品总不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原因之一。
《圣经》有个“巴别塔”的故事:这是一座人类修建的通天塔,如果能够修好人类可以直接登上天堂,看着巴别塔一天天高大起来,上帝害怕了,他不愿与人类同享天堂,于是让人类分别操不同的语言,修塔的人无法沟通交流,于是巴别塔工程不攻自破,成为一座烂尾楼。前年,好莱坞拍了同名电影《通天塔》,布拉德皮特主演,这里面没有坏人,然而所有糟糕的事情都是因为文化的差异。差异,是个中性词,没有好坏之分,有时候是隔阂,有时候却是美。当我们需要打破隔阂、发现美的时候,我们会想一切办法跨越时间与空间的异域,去追寻人类的精神之迷。这,是阅读的真正乐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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