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大额营业外收入二级科目进入其它应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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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会计科目勾稽关系识别
16:45:19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关于会计科目异常的识别包括利用各种财务指标的静态识别、趋势分析和同业比较,这些也是分析师一般常用的方法。在这里,我们转换了视角,从不同会计科目之间的勾稽关系出发来进行财务信息异常的识别。通过对不同会计科目进行综合判断,我们可以发现,很多看似合理的单个会计科目数据实质上并不正常。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随着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原有的一些识别原则对很多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已不再适用,因此,我们在下文中介绍了一些适用性较高的识别方法,并结合案例重点分析了与公司经营和现金流极其相关的一些重点会计科目的勾稽关系。
  一、常见的会计科目勾稽关系异常识别
  (一)与利润表相关的会计科目异常情况
  1.营业收入增幅低于应收账款增幅,且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量相背离
  在公司销售产品的过程中,一般都会产生应收账款。正常情况下,应收账款的变化幅度应与营业收入的变化相一致。如果应收账款增长速度高于营业收入,可能意味着:第一,公司放宽信用条件以刺激销售;第二,公司人为通过“应收账款”科目虚构营业收入。此外,理论上来说,虽然随着应收账款迅速增加和销售回款速度下降,经营性现金流自然会随之下降,但是,如果经营性现金流净值的增长速度长期显著低于净利润甚至为负数,且应收账款的增速一直高居不下时,就需引起注意,因为这极有可能是公司虚构营业收入而非放松信用条件。
  2.营业利润大幅增加的同时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等增加比例很小
  公司正常经营产生营业收入时不可避免要产生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这两项费用一般与营业收入的增长率是保持一致的。如果当期营业利润出现了大幅增加,而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等没有变化或变化很小,则有三种可能:一是相关的销售并不存在;二是公司为优化当年盈利水平,已将当期应计费用调至上一会计年度;三是公司刻意调减当期应计费用来相对提高营业利润,如将应作为期间费用的无形资产研究费用资本化为在建工程或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等。
  3.公司应缴增值税、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所得税费用异常低,与收入和利润增长幅度不匹配
  公司所得税一般由公司利润乘以税率所决定,如果公司利润较高,但是所得税却低于应有的水平,说明所得税费用与净利润差异较大,在没有免税条款的情况下,很可能是报表舞弊的预警信号。同样,公司应缴增值税应与销售商品增值额对应,营业税金及其附加与提供应税劳务等相对应,如果应缴增值偏低,可能意味着营业收入被虚构。此外,如果应税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大,也可能是公司偷税漏税或虚构收入的预警信号。
  (二)与现金流量表相关的会计科目异常情况
  1.拥有与经营业绩不相匹配的现金余额,且现金占资产总额比例过高,多年来变化很小
  一般而言,公司为了避免负担额外不必要的机会成本,其货币资金余额都会与自身的经营情况相匹配。如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明显超出经营规模的需要,且多年来无变化或变化较小,则可能是由以下几方面原因造成:第一,现金用途受到限制,如进行质押、设立担保等,而公司未将相关情况进行披露;第二,现金资产被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占用。
  2.高额现金伴随着高额短期负债和逾期欠款等
  如果公司拥有高额货币资金的同时还伴有高额的短期银行借款等短期负债或逾期借款,且高额货币资金基本上能够涵盖短期借款或逾期借款,那么该公司背后可能也存在着和上一情况一样的问题。
  3.应收账款变动不大的情况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和增值税增幅不匹配
  理论上来说,在应收账款年初年末余额变动幅度不大的情况下,当年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长幅度应与营业收入以及增值税的增幅相匹配,如现金流增幅大大小于收入和增值税增幅,则有虚构收入并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嫌疑。
  4.应付账款变动不大的情况下,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营业成本增幅不匹配
  同应收账款一样,在应付账款年末余额变动幅度不大的情况下,当年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应与营业成本增幅保持相当水平,如现金流增幅大大小于营业成本,则公司有可能虚构收入,并相应虚构了相关营业成本。
  5.其他与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会计科目异常情况
  一是某会计年度现金流量表中出现大额的“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而在资产负债表及其附注中的固定资产原值、在建工程以及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项目在年度内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二是“投资支付的现金”、“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与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科目变动幅度不匹配;三是“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与验资报告中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匹配。
  (三)与资产负债表相关的会计科目异常情况——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数额巨大,与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规模不匹配。
  由于公司会计人员将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或应付的款项全部用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这使得这两个科目的核算内容比较繁杂,很容易成为某些单位或个人进行舞弊的工具。涉及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的舞弊手法主要有:第一,利用其他应收款科目隐藏短期投资,截留投资收益;第二,利用其他应收款隐藏利润,偷逃税款;第三,利用其他应收款转移资金;第四,利用其他应收款私设小金库;第五,利用其他应付款隐藏费用。
责任编辑:初晓微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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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县会计核算中心会计业务操作规范及特殊业务操作规范
上传时间: 08:51:06
一、特殊收入业务―――非税收入&&根据《溆浦县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国家机关、行政事业、社会团体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收取、提取、筹集的和上级部门拨付的各种政府性资金,都要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1、凡从非税收入管理局划拨来的资金,根据不同的收入来源及性质,凭非税收入管理局的“溆浦县财政专户拨款通知单”(收帐通知联),行政单位列“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返回,行政单位列“拨入经费”、事业单位列“财政补助收入”。主管部门收到财政专户核拨的属于应返还所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及收到应上缴上级主管部门的预算外资金时,行政单位应在“暂存款”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应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2、主管部门向所属单位拨付非税收入,必须等非税收入管理局拨付到中心帐户后才能支付,不得先行垫付。&&3、收到外单位转入资金时,柜组必须根据资金来源列收入或挂往来(事业单位为其附属单位在事业支出中垫支的费用除外),不得将外单位转入资金直接冲减单位的支出。&&4、单位的零星杂项收入,如行政单位附属的小工厂收入、物资变价收入、物品赔偿收入、调剂收入等;有偿收入,如招待所收入,单位食堂、房屋、会议室、家俱器物等出租的租金收入;有价证券、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承包上交收入等均列“其他收入”科目。&&5、毁损、报废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收入,行政单位列“其他收入”科目,事业单位在“专用资金―――修购基金”科目核算。&&6、收到外单位的捐款及赞助费收入,如有指定用途,按指定用途在该列的科目进行核算,未指定用途的在“其他收入”科目核算。&&7、非税收入返回的资金,如非税局在拨款单上未列明款项性质或来源的,由单位在回单上补填。&&8、收入报帐单的填写只限于单位已开具收入票据的各项收入,其他(如财政拨款、返回收入等)收入不必填写收入报帐单,收入来源不明的必须填写收入报帐单。&&二、特殊支出业务&&1、有材料采购的事业单位,材料已验收入库,月末,发票仍未到达,货款尚未支付的情况下,凭材料入库单,按估价入帐,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待正式发票到达时,再按实际金额入帐。&&2、会议费支出,应严格按溆财字[1998]2号《关于加强会议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会议经费来源、结算方式、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召开会议必须出具正式的会议通知或文件,会议费列支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并附会议预算和与会人员签到名册。&&3、对流出“中心”的资金,要有敏感性。对下属单位的拨款,如系转拨财政拨款部分的,必须以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安排数为依据,如系单位自行安排下拨的,单位也必须提供有关资金安排计划,明确拨款用途,如属专项拨款,必须出具有关签批文件,否则,不得随意下拨资金,特别是下拨到非集中核算单位的,各柜组要严格把关,要注意鉴别所谓下属单位的性质。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开支,必须列支出,不得在往来科目中核算。行政事业单位按核定预算拨付所属单位的预算资金,应在“拨出经费”科目中核算,不得列作本单位支出,或长期挂往来帐;事业单位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在“对附属单位补助”科目中核算。对下属单位或附属单位的往来资金结算,应在往来科目中核算,不得直接列支出或在“拨出经费”科目中核算。&&4、行政单位收回以前年度已列为经费支出的款项,应增加上年度的结余,不得冲减本年度经费支出,收回本年度已列为经费支出报销的款项,冲减当年的经费支出。&&5、事业单位年终结帐后,发生以前年度会计事项调整或变更,涉及到以前年度结余的,一般应直接转入或冲减事业基金,但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由于前期记帐凭证录入错误,更正时,应在更正的记帐凭证摘要栏写明更正的原因,理由及原记帐凭证号码,或另写附件加以说明。&&7、几个单位合并,并帐时,不论是在月末或在月中,都必须按决算要求编制“资产负债表”,并以此作为并帐时帐务处理的附件。&&8、中专学校的招生劳务费支出,每期招生之前须将招生的人数、收费标准及需支付的劳务费等方案报中心备案。凭个人领条或凭领导签批的个人签名清册,在“事业支出―――公用支出―――劳务费”科目中核算。达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纳所得税额的,必须计算代扣个人所得税。&&&&9、单位发生退款业务时,必须取得对方单位的收据或个人的领条作附件,如个人退费较多,也可由单位列表,经领导签字后,以个人签字名册为退费依据,不得以红字开具收款收据以示退经费。&&10、法院退还单位及个人诉讼费的,除有支票及进帐单作附件外,还必须取得单位或个人的收据、领条,用红字作收到诉讼费入帐时相反的会计分录,不得列支出。&&11、对已办理了退休手续,其工资未转入社保股发放,仍由工资中心统发的,其中工资支出在“在职人员工资补贴”中列支,不作“离退休人员经费”列支。&&12、离休人员的医疗费,除医保局报销50%外,由单位负担的50%部分应在“经费支出(事业支出)―――经常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离退休人员费用”科目中核算。&&13、单位因违纪被部分或全部没收非法所得的帐务处理:必须以执法单位处罚决定书和有财政监制章的罚没收据为依据,如属没收以前年度非法所得,行政单位在“结余”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事业基金”科目中核算,如系本年度的非法所得,以红字冲销取得收入入帐时的会计分录即可。行政事业单位因违纪被罚款时,行政单位在“经费支出―――公用支出―――其他支出―――罚款支出”科目中核算,事业单位在“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公用支出―――其他支出―――罚款支出”科目中核算。&&14、干部职工的培训、外出学习、考察等费用支出,除发票经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外,还必须附有会议通知或文件,其费用(不包括招待费)在事业支出(或经费支出)―――公用支出―――培训费中列支。&&15、移动话费和住宅电话费补助,必须严格按照溆办发[1997]10号关于《溆浦县行政事业单位通讯工具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核算单位对移动话费必须设立备查帐坚持“总额控制,年内滚动使用,超支不报,结余归公”的原则,按廉政办核定单位的指标和金额在年度内控制使用,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预交款的方式报销,也不得造表发放,必须以移动通讯公司的业务专业发票开具的实际话费作为报销依据。住宅电话费报销按规定的限额标准,既可凭票报销,亦可列表发放,一经确定,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住宅电话费的列支,各柜组必须以单位提供的加盖行政公章的科级干部花名册为依据,新增享受话费人员,以组织部的任命文件为依据。移动话费的核算必须在日常公用支出科目下设移动话费明细科目,以便控制单位全年总话费。&&16、根据溆会核[2003]7号文件规定:单位基建须经预决算审核中心审批,具体操作程序和审批办法按文件规定执行。基建项目需预拨款或借款时,必须根据财政基建预决算审核中心审核的《溆浦县县直单位预付工程审核表》借款或拨款,除此,不得随意借款或拨款。项目决算时,必须留有5%―10%的项目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维修费用的支出,除附发票外,还必须附维修合同及结算单据。&&17、车辆的维修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均在“经费支出―――交通费―――维修费”或“事业支出―――交通费―――维修费”中列支。车辆的油耗费、过桥过路费、养路费、保险费、年检费等均凭发票在“公用支出―――交通费”科目核算。一次性购入大额油料要求转帐,其他用油要求凭派车单作为附件方可报销。&&18、房屋、建筑物的维修,如系间隔时间长,发生的金额比较大,应在“小型基建支出”科目中进行核算,发生的零星维修费用,则在“经费支出―――公用支出―――维修费”或“事业支出―――公用支出―――维修费”中列支。&&19、单位缴纳医保费时,应在“人员支出―――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科目核算,不得在“公费医疗”科目核算。&&20、出县的住宿费发票必须同差旅费一同填单报销,外来人员在本县的住宿费作为招待费列支。&&21、购买商品、提供劳务直接从税务取得的发票,必须加盖收款部门财务专用章(私章)及收款人收条。&&22、单位固定的差旅费补助不在“经费支出―――差旅费”中列支,应列入单位自定福利奖金项目中。&&23、非税收入管理局征收政府调节基金时,单位凭非税收入管理局《政府可用财力平衡通知单》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事业支出―――公用支出―――政府可用财力&&
贷:事业收入&&24、事业单位对外销售材料,取得的收入应交财政专户。&&(1)单位未收到货款时:&&
借:应收帐款―――××单位&&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2)按进价结转成本:&&
借:经营支出(或事业支出)&&
贷:材料&&(3)收到货款时,直接缴入专户:&&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贷:应收帐款―――××单位&&(4)收到返还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经营收入(或事业收入)&&25、行政事业单位提前离岗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应列支在职人员费用。&&26、清理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费用,行政单位在“经费支出―――其他公用支出”科目中核算,事业单位在“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核算。&&27、幼儿园收取的生活费、戒毒所收取的生活费、治疗费,贷记:“暂存款―――代收生活费”,支付时,由单位列明支出项目和金额,经经手人、证明人及单位领导签字后,到中心报帐,列支出时,借记“暂存款―――代收生活费”。&&28、单位报销的零星材料打印费支出须附有明细清单;招待费发票每张金额400元以上的须附清单;购买副食及烟酒发票要求在发票上列明明细项目或附有清单。&&29、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程序。&&(1)资产占用单位提出资产处置的局面报告,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县财政局国有资产局;&&(2)资产占用单位到财政局领取并填写《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一式四份,同时提供被处置资产的有关文件、资料(包括被处置资产原始凭证复印件、鉴定资料、有关证明等);&&(3)所处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每批原价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批量流动资产(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须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确定评估价值;&&(4)对单位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含暂存款、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确认为坏帐,凭有关证明进行报批处理:&&①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②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③债务单位已撤销、资不抵债或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导致无法偿还债务的,债务人较长时期内(5年以上)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该债务无法收回。&&(5)资产占用单位依据评估价值进行资产处置后,将资产处置收入(包括有偿使用收入、有偿调拨收入、报废残值收入等)全额上缴财政专户;&&(6)财政部门签署资产处置审批意见后,资产占用单位按照审批意见进行有关资产的帐务调整。&&对已确认为坏帐并经批准冲销的应收款项,债权单位虽已进行帐务调整,但不能放弃其追索权,应进行备查登记,一旦重新收回,必须及时入帐。&&30、新建、续建、改扩建及不动产维修、装修工程投资项目在3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会计核算中心按现行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审核把关;3万元以上的项目付款时则需通过财政局经建股审批。&&三、操作过程中的特殊业务规定&&1、报帐时间规定:原则上每个工作日上午报帐,下午处理帐务,但单位有特殊情况需要下午报帐,提前通知柜组的,柜组必须办理。&&2、审批权限规定:对于合法、合理的业务支出,汇总金额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的业务支出,由柜组长审核;汇总金额在3000元至5000元的(含5000元)业务支出,由柜组长接单,交核算股长审核;汇总金额5000元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业务开支,由柜组长接单,交主管副主任审核,汇总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支出项目,必须经“中心”主任审批。各类收入,由核算柜和资金柜负责审核。审批权限以经济业务的实际发生总额为准。&&3、开支标准规定:单位的福利补贴项目及标准,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规定办理,没有统一规定,按核算股制定的集中核算单位奖金福利项目及发放标准的规定执行。个别情况特殊的单位,如确需提高补贴标准或发放其他补贴,必须向核算中心提出书面报告,提供依据,说明理由,经审核批准后发放,否则予以拒付。具体操作程序:&&(1)单位提出申请报告,列出发放项目的标准和范围,同时附发放名册;&&(2)柜组长根据申请报告和名册,检查开支标准是否合理,范围是否合适,再签署意见报核算股;&&(3)核算股根据柜组意见,进一步审查后签署相应意见,报分管副主任或主任审核签字后,柜组方可据以办理奖金及福利项目的报帐手续;&&4、附件张数的计算规定:报帐汇总单的附件张数,应按原始凭证粘贴单统计,没有进入粘贴单的票据要单独计算张数。记帐凭证附件张数应按报帐单的张数加报帐单的附件数及付款凭证存根计算。&&5、会计凭证归档规定:集中核算单位会计凭证的整理、装订、归档由柜组录入会计负责。&&(1)凭证装订厚度(中间厚度)一律不准超过3厘米。&&(2)保证会计凭证整理装订后,整齐、匀称、美观。&&(3)以经济业务较少的单位,凭证可多月合并装订成册,但必须分月打印凭证封面,并在第一个月的凭证封面之上再加装一页总封面,注明该本凭证的起止月份。&&6、备用金管理规定:对备用金的管理,必须严格按溆财会核[2003]22号《溆浦县会计集中核算单位备用金管理办法》文件的规定执行。&&7、单位报销的报刊杂志费要求转帐。&&8、年终决算分工的规定:&&(1)各单位应于年终决算前与财政预算、国库部门核对预算拨款;与非税局核对非税收入的上缴及下拨数;与上下级单位核对各种上交及下拨数;与工资中心核对工资统发额;与核算中心核对“固定资产”、“材料”、“备用金”等帐目,认真清理各种往来款项,做好财产清查盘点工作。上述工作完成后,需要进行会计调整的事项应以书面形式报“中心”分管柜组,按有关规定办理。&&(2)会计柜组应协助单位于年终前核对相关帐目,按月做好单位银行存款帐与资金柜的银行存款分户帐的核对工作,分单位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清理未达帐项;资金柜还必须按月与各开户行核对好银行存款帐,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以保证帐帐相符。&&9、“中心”与核算单位的职责划分:&&单位的财务管理职能为:&&(1)负责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草案,并按批准的年度预算,申请财政拨款和非税收入的返还;&&(2)积极筹措资金,及时办理预算收入和税款的入库上缴以及非税收入的专户储存;&&(3)参与本单位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的立项、报批手续;&&(4)严格遵守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收入、支出真实合法;&&(5)定期搞好固定资产和库存材料的清查盘点工作,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及时做好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报批处置工作;&&(6)负责制定财务会计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单位财务会计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合理确定财务会计人员岗位,保证会计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单位的会计核算职能为:&&(1)负责对各项经济活动中取得的原始凭证进行分类、归集、整理、粘贴,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并按单位内部审批权限签字,确保进入中心的原始凭证真实、合法、完整且不超过标准;&&(2)管理和使用好本单位的备用金,并定期编制备用金盘存表,与中心进行核对;&&(3)建立非税收入、备用金、银行存款备查登记簿,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和明细分类帐,设置并登记材料明细分类帐,定期与会计中心和非税局核对相符;&&(4)搞好年终决算的有关工作。&&①核对相关数据,包括预算、国库拨款数据的核对、非税收入的清缴返还数的核对与结算、上下级之间上缴下拨款项的核对、工资中心统发工资数的核对;&&②进行年终财产清查,包括备用金、固定资产、材料盘点和往来款项的清理,编制现金、实物盘点表和往来款项核对清单;&&③年终对帐,将备用金、固定资产、库存材料分别与本单位备用金备查簿、固定资产和库存材料明细帐核对相符;在此基础上,与中心进行备用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材料的帐实、帐帐核对工作;&&④做好单位财务分析报告及年终工作总结。&&“中心”的财务管理职能:&&(1)负责合理设置会计核算柜组和会计岗位,明确各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并严格进行考核,为单位加强会计工作考核提供依据;&&(2)负责对各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一切支出,坚决做到无政策依据或超标准不付,不按规定程序审批的不付,所有拒付凭证和需单位进一步规范的凭证均应填制《凭证拒付理由书》或《凭证规范建议书》,为单位加强财务管理提供准确依据;&&(3)负责核定单位备用金限额,保证各单位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行;&&(4)建立“单位数据统计分析评价指标体系”,为集中核算单位及有关部门提供客观准确的数据及其相关的会计信息。&&“中心”的会计职能:&&(1)正确运用适合单位的会计核算制度,合理设置会计帐簿,制定完善的会计核算科目体系;&&(2)制定全面、具体的内部业务操作规范,并以此为依据,准确办理各项会计业务,规范核算行为,及时记录并正确反映单位的资金增减变动情况;按时完成所有总帐、明细帐(固定资产、材料明细帐除外)的登记和年终结帐以及年初转帐工作;&&(3)负责监督检查备用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抽查和核对;&&(4)及时编制会计报表,确保会计报表数据准确完整,协助单位搞好年终决算;&&(5)负责中心总户与银行的存款余额核对,负责单位在中心开设的分户余额与单位银行存款总帐和明细帐核对,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10、计税的有关规定:&&(1)单位固定资产出租、举办业务培训以及销售不动产等取得的收入均应按规定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税率 5%,在此基础上,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帐务处理为:&&行政单位:借:经费支出&&
―――公用支出―――其他公用支出&&
贷:暂存款―――应交营业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事业单位:借:事业支出&&
―――公用支出―――其他公用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2)根据《个人所得税》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项目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所谓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务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和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个人所得税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由单位代扣代缴,(具体税率见下表),帐务处理为:&&行政单位:借:经费支出&&
贷:暂存款―――应交个人所得税&&事业单位:借:事业支出&&
贷:其他应付款―――应交个人所得税&&①、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额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收入额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③、稿酬所得减征30%,实际为14%。&&④、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项目一律适用20%的税率。&&(3)行政事业单位有其他代扣代缴税金的,根据应代扣代缴税额,比照上述办法处理。各种代扣税款,在业务发生时按时计算,定期缴纳(缴纳时间由中心统一确定)。&&11、其他规定:&&(1)在报帐过程中,对不规范的原始凭证,一定要填写凭证规范建议书;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一定要填写凭证拒付理由书。&&(2)柜组审核原始发票时,发现原始发票金额与实报金额不一致时,分两种情况,对减少金额的,财务管理员可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票据,把原有领导已经签批的票据作为附件报帐,财务管理员亦可把单据带回单位交经办人重新处理。对增加金额的,只能按领导审签的金额报帐或由财务管理员将票据带回重新审签。柜组长对超过审批权限的业务,首先必须对开支标准是否合理、范围是否合适、金额是否超支等情况进行审核,然后在报帐单上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签署“拟同意…”或“拟不同意…”等字样,同时要求单位领导在签批时,必须签明“同意报销×××金额”字样。(对餐饮票、公共车票等小面额票据,不必每张签字。)&&(3)各柜组当天发生的经济业务,当天必须全部录入并进行帐务处理(包括录入报帐单,生成记帐凭证和结算单,打印记帐凭证和记帐)。&&(4)原始单据领导已签章,报帐单上只要财务管理员签字或盖章,柜组就可接单。&&(5)集中核算单位拨款到其他单位,将拨款通知单第二联给拨入单位入帐,拨出单位用拨款通知单的第一联记帐。上缴上级主管部门的款项还必须取得结算单据,如发票、收据催款单等,如果没有上述依据,必须由单位出具经单位领导签字的文字依据作为附件。&&(6)银行托收的水电费、电话费、银行划转的手续费,工本费等经济业务,由单位与中心签订书面协议,单位授权本单位财务管理员在已承付的票据上签字,即可列支,不需把发票带回单位签批。&&(7)同城转帐业务暂没有发票的,先由财务管理员借支,等发票来后,冲借支,同时列支,借据和发票均需领导签字。&&(8)单位由财政统发的工资,可由单位财务管理员审签报帐,不必拿回单位交领导审签。&&(9)由单位发放到个人的工资、补贴等支出,如果个人有储蓄卡,尽量采取转帐方式,如不能转帐,可按下述两种方式处理:一是单位负责人在清册上签字同意财务管理员提现代领的,由中心直接支付现金,交以财务管理员代签字的表格清册附件列支;二是单位负责人没有签字同意提现代领,则先由财务管理员借支,事后持单位领导审批签章后的个人签字名单到柜组报帐。单位也可将需转帐和提现人员分别造册,部分转帐,部分提现。从明年元月一日起,所有的个人工资性支出一律转帐;对差额拨款单位的人员支出,各单位也要为个人开立帐户,实行转帐。&&(10)对长期临时工,单位应提供花名册交柜组备案,发放工资时,和其他临时人员一样,由单位造表比照本条第(10)项执行。临时人员的开支在“人员支出―――其他支出―――临时工工资”中核算。&&(11)按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执行的司法补贴,凭中心统一印制的表格领取,但必须经领导审批。&&(12)对需按月提供往来明细表的单位,柜组应按单位要求提供,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办或拖办。&&(13)县委办、政府办下属单位,需借大额备用金时,借款人必须和两办财务管理员一起到柜组,凭领导签字方可借款。&&(14)如单位财务管理员本人不能来中心报帐的,需派其他人员代替报帐时,需持贴有代理报帐员照片的单位介绍信,方可报帐。&&(15)单位支付内部食堂、招待所等费用时,须取得税务发票或盖有财政监制章的收款收据,否则一律不予报销。&&(16)单位收到款项时,如柜组收到单位直接送来的收款通知单,必须先交给资金柜登记并盖章,柜组凭资金柜盖章后的收帐通知单入帐,同时,交收帐通知单打印一份给单位。&&(17)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独生子女费、职工福利费等的开支标准,按有关政策规定计算,年度分别控制在2%、1.5%、1%、2.5%以内据实列支。&&(18)录入记帐凭证,除冲帐时可以使用红字外,其他一律不得使用红字。&&(19)涉及多笔银行存款收付的记帐凭证,为了便于对帐,必须逐笔录入、不得将多笔汇总录入。&&(20)公用支出是单位完成行政任务、事业计划而用于公务业务活动方面的开支,具体明细科目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移动话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福利费、劳务费、就业补助费、租赁费、牧业管理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其他公用支出、专业业务费、专款支出、小型基建支出。&&招待费范围:凡属餐饮费、礼品费、食品和接待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住宿费),都属于招待费的核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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