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员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决书被判了,我还用还款吗

违法发放贷款 信贷员获刑_检察日报社多媒体数字报刊平台
第08版:警钟
| 标题导航 |
违法发放贷款 信贷员获刑
&&&&2006年至2013年,湖南省新邵县农村信用联社一信贷员违反法律规定,在明知申请人不符合信贷条件的情况下,仍违法发放冒名、借名贷款11次,金额共计人民币147.8万元,导致这些款项均未收回。7月24日,湖南省新邵县法院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李鹏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李鹏原是新邵县陈家桥乡信贷员。2006年初,韩某、谢某因没有本地户口,不符合该乡信用联社的信贷条件,遂分别以当地人刘某、唐某的名义申请贷款。李鹏在刘某、唐某未在场的情况下办理信贷手续,并填写借款借据,要求韩某、谢某代替刘某、唐某签字,发放贷款共15万元。&&&&&之后,李鹏又于2009年4月向曾某发放贷款。此前,曾某在信用社有贷款未归还,根据有关规定,不应对其再发放贷款。李鹏明知曾某不符合贷款条件,仍冒用他人名义发放贷款20万元给曾某使用。&&&&&依行规,信贷员有完成本金、利息收回的任务,李鹏为了完成任务,在2010年至2013年期间,每当遇到到期未还款的贷款人,便采取借用他人身份证、冒用他人名义的方式发放贷款,共计112.8万元。李鹏将发放的贷款交给实际贷款人,用于办理归还到期贷款的转据手续。目前,上述贷款均未收回。&&&&&法院经审理认为,信用联社允许贷款办理续贷手续,俗称转据。但是,贷款后用于归还到期贷款,本质上是借新还旧。法律严格禁止将续贷贷款转到第三人。第三人到信用社为他人办理续贷手续是全新的贷款,不是老贷款的延续,而是第三人的个人贷款,需要进行贷前审查。李鹏在担任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期间,违反国家规定,没有对贷款进行审查、调查和评估,违法发放贷款100万元以上,数额巨大,并造成贷款未能收回的后果,其行为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05版:温州城·关注
 本版要闻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咨询电话:
信贷员知假造假 违法发放贷款获刑
本报讯 (岳思轩 缪眎眎) 降低贷款风险,安全发放贷款是银行信贷员的职责,中国银行乐成支行一信贷员何某却知假造假,违法发放贷款,致使贷款无法收回。日前,乐清法院一审判决何某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38岁的何某是乐清人。2011年1月,朋友叶某以其姨妈周某名义,向何某所在银行申请90万元贷款。同年1月14日,周某来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过程中,何某让周某在空白的借款合同和零售贷款借款借据上签名并按指印,并让叶某冒充周某的丈夫和女婿分别代替共同还款承诺人和担保人签名并按指印。90万元贷款批下来后,根据规定应该要放到周某本人提供的第三方账户上。而何某在没有通知周某的情况下,直接将贷款放到其一熟人郑某的账户上,通过转账,当日将90万元贷款转到何某本人控制的黄某的账户上。 最终,这笔90万元的贷款到期后逾期三个月未归还。截至案发,银行仍有89万余元贷款本金和1.5万余元利息无法收回。 2012年2月,周某接到银行的还款通知。周某打电话问外甥叶某,叶某说,自己也不清楚,没有用这90万元。于是,周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周某说,2011年1月时,其姐即叶某母亲打电话给她,请她帮忙贷款给叶某用。后来,周某曾问其姐钱是否贷出来了,其姐说还没有,周某一直以为可能出了什么原因贷款没有成功。 日,中国银行乐成支行向乐清法院起诉周某和她丈夫及女婿,要求偿还贷款。后乐清法院以该案讼争的借款合同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驳回中国银行乐成支行的起诉。 何某于日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代以上犯罪事实。立案后,何某及家属弥补了银行所受的损失,将90万余元汇入周某贷款账号。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浙ICP备B2- 国新办发函2006.78号 网络广告经营许可证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温州网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
提供技术支持信贷员违规发放贷款;赔罚之后还追究刑事责任吗_百度知道
信贷员违规发放贷款;赔罚之后还追究刑事责任吗
信贷员违规发放贷款;赔罚之后还追究刑事责任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要看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及造成的后果。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信贷员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贷款还完被信贷员放出两年后又找我还钱该怎么办_百度知道
贷款还完被信贷员放出两年后又找我还钱该怎么办
贷款还完被信贷员放出两年后又找我还钱该怎么办
你还钱就进银行系统了,除非没还。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其他2条回答
信贷员放出什么意思?
日照信贷王133经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我爱卡客服扫描二维码关注随时咨询办卡等问题
您现在的位置: &
农民莫名“被贷款” 信贷员违法发放贷款获刑
内容导读:
贷款人不符合贷款条件,银行信贷员支招:可借用、冒用他人身份办理。3个月里,信贷员和贷款人内外勾结,相继从银行骗取出160万元农业贷款。
  人不符合贷款条件,银行信贷员支招:可借用、冒用他人身份办理。3个月里,信贷员和贷款人内外勾结,相继从银行骗取出160万元农业贷款。3月25日,记者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信贷员张某因违法发放贷款而获刑。  农民莫名&被贷款&  2012年1月,新民市农民张新刚(化名)准备春耕时因手里缺钱,来到当地一家银行申请办理农业小额贷款。 银行工作人员审核调查,发现张新刚是&黑户&,按照规定无法办理贷款。张新刚询问得知,原来在这之前,自己有多次办理小额贷款,至今拖欠没还的记录,因此自己已被银行列入黑名单。  当了半辈子农民的张新刚,从来就没办过贷款,这次申办是第一次。张新刚不仅对此前贷款的情况一概不知,而且对所贷钱款的去向也不清楚。与此同时,新民还有多人发现自己莫名其妙&被贷款&,这可真是&做梦都拉饥荒&。张新刚等&被贷款&的农民们纷纷来到公安机关报案。新民市公安局调查发现,有人假冒张新刚等人的姓名、身份向银行申办了小额贷款。  原来是信贷员搞鬼  警方发现,这些假冒张新刚等人办理的小额贷款,全都是由银行信贷员张某经手的。警方将张某带到公安机关进行审查。张某交代自己伙同董某,假冒张新刚等农民骗取的犯罪事实。2月1日,董某被抓捕归案。  今年34岁的董某在新民市从事个体运输。2008年6月,董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新民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2010年年初,董某从银行办理了一笔10万元的商户贷款。因为所贷钱款不够购买货车之用,董某找到了银行信贷员张某咨询。张某表示,董某可以自己找一些人的身份证来,他帮着办理相关申办手续。就这样,董某自行找来一些他人身份证,张某又提供出银行先前留存的张新刚等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新民市人民检察院公诉时称,经查,2011年6月至9月间,张某与董某内外勾结,冒用他人名义,虚构贷款用途、编造贷款合同、伪造贷款人相关证明材料等欺骗手段,先后从银行申请办理小额贷款共12次32笔,骗取银行贷款160万元。  案发后,董某积极返还给银行100万,剩余的60万也和银行达成了详细还款协议,取得了银行方面的谅解。张某因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董某因涉嫌骗取贷款罪先后被依法逮捕。  违法放贷获3年徒刑  日,该案移交新民市人民法院审理。董某辩护律师称,董某没有主观故意,而且所提供的证件都是真实的,没有实施欺骗行为,没有给银行造成损失,应不构成犯罪。  法院审理认为,董某在主观上明知自己作为一般商户,仅能取得10万元商户贷款的情况下,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农业小额贷款,情节严重,已构成骗取贷款罪。董某犯罪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因此依法取消缓刑。鉴于董某积极偿还银行贷款且取得银行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董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数罪并罚,按有期徒刑3年4个月执行,并处罚金10万元。  曾为银行信贷员的张某则因犯违法发放贷款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 多家银行官方授权申请渠道不泄密、审核快、服务全!欢迎访问网在线快速申请通道: &
我爱卡申请系统经过VeriSign顶级安全认证
 京公网安备67号Copyright
51credi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决书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