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按合同违约怎么办约定完成,对方不付余款怎么办,现在我公司注销,能转让合同违约怎么办吗

合同未履行完,索赔时效却过?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A先生碰到的怪案,怪事?合同有效,索赔却遇超时效?
A先生95年签约购房,一次性付款,98年Y公司通知去办房产证,由于合同约定Y提供办证资料及结算原因,由于Y迄今没提供资料,A迄今没办行房产证,现A拟诉讼解决,律师二种观点,1/认为应从95年起向Y索延办证赔付;2/认为除非A能证明其每二年向Y发了索赔信,否则只能从起诉索赔起,追索前二年的延办证赔付。A非法律专业人士,现询专家意见。
合同约定“。。。。双方办完交房手续并且保修期满后即自行失效。”,房屋交付分实物交付及证件交付,现没有完成现证件交付,显然合同没有失效。但按二年诉讼追索规定,则只能追索前二年的赔付?合同没履行完,前面的赔偿就不能追索啦?有点怪吧?
“编号:[19XX] XXXX号
商品房购销合同
甲方:Y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A先生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乙方需要,甲方将下列商品房售给乙方,双方签订如下购销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本合同所销售的房屋信用证价格:
1、位置:XX市 XXX 路X巷 2 栋 X 层 X 号 X 房 X厅(XX);
2、数量:建筑面积共://
(其中//共//套);
附属建筑单价:面积:XX m?(其中//共//套);
3、住宅、门面单价(X元/ m?;)
附属建筑单价:(XX m?;)(其中/共/套);
4、总售价(人民币):大写:币佰X拾X万X仟X佰X拾X元X角X分;
小写:XXXXX元
二、付款办法:可分为下列三种方式:
1、分期付款(现金或转账均可):
1》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章生效,乙方即在十日内将房屋总售价30%(包括定金),付给甲方作购房预付款。(人民币://元正)。
2》于//年//月//日以前应再将售房总售价的40%(人民币://元正)作为第二次购房预付款付给甲方;
3》于//年//月//日以前应再将售房总售价的20%(人民币://元正)作为第三次购房预付款付给甲方。
4》余款房屋总售价的10%(人民币://元正)应在新房建成后,交付乙方使用前一次付清。
1、银行贷款支付:
可向市建行集资购房部贷款支付贷款手续,可经甲方介绍由乙方自行到市建行办理。
3(√)、对一次性付款(现金、转账或贷款支付均可)者,可给予优惠按房屋总售价的98%付款。
本售价已包括市政设施大、小配套费、教育集资费及建筑税,但未包括桂林市供水、供电部门向用户收取的水、电增容费及贴费,如乙方要求甲方代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挂用总表的业务,所需费用,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即另加水、电增容费及贴费(人民币:XXX元正)。
三、对违约的处罚:
1、交房时间:一九九五年六月十日前。如房屋能提前竣工,并验收合格,甲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以方便乙方能按甲方通知的交房时间前来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如乙方已按合同规定期限交预付款,而甲方因自身的原因延误,不能按时将房屋交给乙使用,则从合同规定的交房之日起,至实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时止的期间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罚金,(每天付给已交购房款额的万分之五),计算实际交房之日止,而且房屋保修期限也从实际交房之日起算,房屋交付乙方后即归乙方所有。甲方同时出具办理产权证书的有关证明和资料,供乙方到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证书。办理产权证书的费用按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负担。
2、本合同签章生效后,甲方即按合同规定开展工作,如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即应视为违约行为。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该房屋总售价10%的罚金并承担原合同售房价与新售房价可能造成的差额损失费。(该罚金及其差额损失费均从乙方所付的预付款中扣除),所余的乙方预付款,应在甲方将该房屋另售他人后,再以不计任何利息方式退给乙方。
3、如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交齐购房预付款前,乙方无权使用,更不得强行占用该房屋,如延期付款乙方应增付延期付款利息,(每天为所交预付款的万分之五)给甲方,累加计算,且该房屋保修期限仍按本合同规定的交房时间起算。延期超过三个月仍未交齐余款,双方除按本合同规定内容执行外并同意甲方在认为有必要时有权终止合同,并对该房屋另做全权处理,乙方无权干涉。对乙方原已交付的购房款,应按本合同第三条2款关于终止合同处罚办法处理。
四、质量标准及保修规定:
1、房屋质量鉴定以桂林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为标准。
2、房屋保修按市建字(1987)第(013)号文件及城乡部[84]城建字第(79)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它事项:
1、如因某些原因而房屋建筑面积发生少量变化,交房时按实际建筑面积结算。
2、甲方建房是按桂林市建委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建造的,为保证小区的良好秩序及广大群众利益,乙方购房后,使用时,不得改动房屋结构及外装修,也不能乱搭乱建任何违章建筑及棚架、围墙等。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办完交房手续并且保修期满后即自行失效。
乙方:(A先生签字)
法人代表:(Y公司签字)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联系地址:
95年X月X日
95年X月X日
----------------------------------------问题补充:--------------------------------------------------
A先生现仍无法取得房产证的原因:98年按Y通知去领办证资料时,Y要求A结算余款,A则坚持,按合同Y现提供资料已违约,应先提供办证资料办证,拿到证后再谈结算问题,Y不同意.僵持至今.
无缘无故把我解雇了,而且合同到期很久都没和我续约,我该怎样向公司索赔呢
08年以前我是公办学校幼儿教师,由于学校缺音乐教师,领导让我教音乐,可是国家不让招代课教师,所以领导让我签劳动合同,上面写的是一个公司的办事员,代课一直到现在,新学期刚开始,领导说上级不让有代课教师,让我转岗离开学校,到局里“文教科”工作,我说不去,领导说不去就是我要放弃工作。
请问领导说的有道理吗?理由有那些?我该怎么办?
在亲戚家打工没签合同无故辞退,工资是发现金,没实物证据怎样索赔?
我有个朋友跟别人一起合作做生意,当时合约上说明对方帮忙联系工程,如果完成不了就赔偿违约金30万,结果对方拿了我朋友公司的几万块说当工程款,但最后他所承诺的工程都没有到位,一年过去了,我朋友要求他按合约付违约金,他就说无力赔偿,我朋友一时气不过,就说找几个社会上的人去追讨,结果现在对方反而告上了法庭,说自己偿还不了是民事案,但如果我朋友继续找他追讨就是刑事案件,现在我朋友左右为难,想请问这个事情通过法律程序怎么解决?
我一个家人,在他一个朋友的酒吧里面工作,,春节休假期间突发心肌梗塞死亡,,他朋友负责处理了丧葬,花费约20000元。后来我朋友的父亲向老板索要欠下的工资据说是28000元,但是该老板说都是口头协议,没有劳动合同,我朋友工作时拿的是酒店利润的五五分成,没有拖欠朋友的工资。该老板说不属于工伤,他本不负责处理,但看看朋友关系处理的,即使工资不对,也已在丧葬费上进行了补偿,拒不支付。根据劳动法没有签订合同的可以索赔2倍工资,不知能不能按要求索赔
我与对方已经签署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对方支付了定金,但是还没有付余款以及没有过户。但是最近房屋漏水,且由于是设计原因,很难修复。对方提出要解除合同,请问对方有法律依据吗?谢谢! 合同没有对相关内容进行预定。
一家门业公司在尚欠客户4000元货未付情况下关门失踪,电话停机,请问该找什么部门投诉?
我有购货合同在手,但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网页查不到该公司的注册信息。
我与杭州某公司签订了货物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终局。合同签订日期为日,供货方于1月27日供货,尚欠部分货物到位,后来发现质量有问题,或没供齐,就没付余款。现在供货方于日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杭州仲裁委员会于日邮寄给我方应诉通知书等文书。请问:1.购销合同的仲裁时效是多长时间?此合同有没有失效?2、当时签订合同的我方人员不是法定代表,也没有盖单位公章,也没有授权委托书,是否生效。
押金和合同保证金是不是同一个意思?我12月份找的工作交了押金,合同履行期满是2012年6月份,但现在我本人有事想辞职,请问这押金能否要得回来?
我在2010春节给山东一家公司从上海购买的三条生产线搬迁,是旧的,在同年四月底完工并调试好,那个时候对方就没有履行合同该付的没有付,而且他们在2011年赚了几百万又购买新的两条生产线,但我的承包款一直没有付清,6个月的保修期也是被迫定的,保修期过了他们还在叫我给他们检修,也没有加费用,路费都没有,我为了能拿到承包款,我都去了,我每次检修时向他们要承包款,他们都说不会少你的,但每次都不兑现,要么就给一点点,到现在还有两万没付,加上路费《合同上注明保修期对...回复了 问题,提问者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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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期问题
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未约定余款付款方式和时间,怎么办?
悬赏分:5分 - 解决时间: 16:07:55
您好, 居间合同上写明房子总款136万,现在买方已付了定金和部分款项共60万作为首付款, 而我的房子也已经过户到对方名下,但现在买方迟迟不去按揭付我余款,而居间合同上又没有写余款的付款方式和时间, 我该这么办?当时只是口头约定按揭付余款。
另外,我们在房管局也签了一个【房地产买卖合同】,上面有约定买方应在银行按揭贷款申请成功后,支付余款, 但这份合同是中介帮填好后由我们买卖双方签字交给房管局,合同上虽说一式三份, 但实际上我们买卖双方都没有.
提问者: 查看:2878 提问时间: 16: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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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帮你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需帮助请直接来电详询。
回复时间: 15: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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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付款之间,您可委托律师处理,敦促对方付款。对方仍然不付款,可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我处理过同类案件,若需帮助可电联。
回复时间: 11: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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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债务如何清偿
09:32 &  [秦希燕律师热线]  66   秦律师:  2010年3月,我公司与江西某房产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约定由我公司提供钢材给该房产公司。今年1月,我公司向该房产公司供了价值10万元的钢材,该公司付款5万元后,称资金紧张,暂未付余款。上个月,我公司派人到该房产公司索要其拖欠的材料款才得知,该房产公司因违法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现已解散,并于今年9月办理了注销登记。请问律师,该房产公司欠付我公司的5万元材料款,我公司如何才能追回?周女士  周女士:  该房产公司所欠你公司5万元材料款的追回,需视情况而定。  根据《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有影响的省级报纸上进行公告。若该房产公司清算组未按照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你公司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你公司可要求清算组成员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该房产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你公司可以要求该房产公司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若该房产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其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你公司也可要求该股东或者第三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秦希燕(4) | (0) | 收藏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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