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家庭补助政策文件2015年春节低保补助1月

&&信息时报讯(记者 黄艳) 失独家庭、独生子女是残疾孩子的家庭将有经济、医疗、残疾独生子女教育等多方面的补助。昨天,记者从天河区获悉,《天河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办法(送审稿)》出炉,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据悉,特别扶助对象为天河区户籍人口,1933年以后出生,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收养子女的夫妻等。
&&意见反馈渠道
&&日前,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将意见邮寄至: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2号楼4002室,天河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邮政编码:510655),信封上请注明“天河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办法征求意见”字样(以邮戳为准)。
&&2.将意见电子邮件发送至:jsj-bgs@。
&&办法亮点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扶助金提高
&&对独生子女死亡的特别扶助对象,由政府按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特别资金扶助,直至亡故为止;
&&对独生子女残疾的特别扶助对象,由政府按每人每月1200元的标准发放特别资金扶助,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入住养老机构每月可领补贴
&&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特别扶助对象,纳入区公办老人院入住优先轮候通道。
&&若入住民办养老机构,则按照介护老人(全照顾护理)、介助老人(半照顾护理)、自理老人(一般照顾护理)分别给予每月500元、200元、100元的护理补贴。
&&特别扶助对象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纳入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范围,每月享受价值300元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特别扶助对象,纳入天河区“平安通”终身资助用户范围,依申请免费为其安装“平安通”紧急呼援服务系统,并负责其20元/月的“平安通”服务费和10元/月的电话通话费补贴。
&&●患重大疾病自费费用最高可报销5000元
&&患重大疾病的特别扶助对象,经享受广州市目前现有的医保及民政救助后,自费部分医疗费用给予等额报销。每年度报销最高不超过5000元。
&&●残疾独生子女考上高中奖1万
&&针对有的独生子女家庭,子女是残疾人的情况,办法规定:
&&在义务教育阶段,有就读意向和就读能力的适龄残疾子女全部就读;
&&考入高中(含职中、中专)的残疾子女,每人给予10000元一次性奖励;
&&考入大专的残疾子女,给予20000元一次性奖励;
&&考入大学本科以上的残疾子女,给予30000元一次性奖励。
&&●年满40周岁失独夫妻再生育可领补助
&&天河区户籍人口中女方年满40周岁及以上的夫妻,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予以特别补助:
&&自然怀孕再生育的一次性补助30000元;
&&通过合法医学手段再生育的(不包括代孕)一次性补助50000元;
&&合法收养子女的一次性补助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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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起杭州失独家庭 可获一次性补助5000元
  浙江在线12月30日讯 &对失独家庭给予一次性补助,独生子女家庭失去子女的,由杭州市计划生育公益金给予一次性5000元补助,各区、县(市)要结合当地实际再给予一次性补助。&
  日前,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杭州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进一步完善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政策,切实帮助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生活困难和后顾之忧。
  该通知从明年1月底开始施行,由杭州市人口计生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政策鼓励失独家庭依法再生育。对于有生育能力的失独家庭要鼓励和帮助其再生育一个子女。
  文件规定,&经医疗机构(二级甲等医院及以上)诊断自然受孕有困难,需通过辅助生育手术依法再生育的失独家庭,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之外的费用,凭医疗发票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助。&
  鼓励失独家庭依法收养。对不再生育的失独家庭,当事人有收养需求且符合《收养法》规定的,儿童福利机构在送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时,要优先考虑失独家庭收养,民政部门要依法及时为其办理收养手续;失独家庭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并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民政部门要依法及时为其办理收养手续。
  失独家庭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所需经费由各区、县(市)财政承担。
  将年满49周岁、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等级达到三级以上的父母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在核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请人家庭收入时,特别扶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取得特别扶助金的&五保户&,不影响其原有待遇。
  将年满60周岁失独家庭的父母纳入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年满60周岁失独家庭的父母要求入住养老机构或临终关怀医院的,公办养老机构和临终关怀医院要优先给予安排。在入住评估时,对失独家庭的父母给予加分照顾。
  文件规定,杭州市各地在规划建造新的养老机构时,要预留一定床位用于解决失独父母的养老需求。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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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即时报失独家庭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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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提出,自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中央财政按照不同比例对东、中、西部地区予以补助。
据新华社电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提出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加大经济扶助力度。通知提出,自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中央财政按照不同比例对东、中、西部地区予以补助。通知明确,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参保缴费补贴。对60周岁及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特别是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的,要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中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责任编辑: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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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自日起,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含领取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原先由民政部门支付的丧葬补助金现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项目。 此次政策调整涉及我县城乡 ...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含领取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原先由民政部门支付的丧葬补助金现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项目。
此次政策调整涉及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及享受老年保障待遇人员合计11万人。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项目后,参保居民的丧葬补助金仍由我县财政足额出资,纳入我县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账户管理,不占用居民养老保险基金。
对于参保人来说,根据北京市2009年起执行的《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具有北京市户籍且未享受北京市丧葬补助费待遇的居民,均可享受丧葬补助金待遇,由民政部门负责管理,丧葬补助金实行定额补贴,标准为5000元。本次政策调整后,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包含领取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享受的丧葬补助金由人力社保部门负责管理。参保人员亲属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保所,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清算手续或福利养老金待遇终止手续时,一并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标准为一次性支付每人5000元。如有多领养老金的情况,须将多领的养老金退回,方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其他符合丧葬补助金领取条件的居民仍按原渠道、原办法申领。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吴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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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家庭再生育 一次性补贴5000元
&&来源: 半岛晨报海力网&
提高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给予抚慰金、建立住院护理补贴保险、设立专项资金……日前,“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本市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
提高扶助标准
《意见》提出,根据本市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和消费水平,以及全国其他城市特别扶助标准等实际情况,将本市女方年龄49周岁以上(含49周岁,下同)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35元提高到300元;将女方年龄49周岁以上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35元提高到400元。
未生育下一代的第一代独生子女死亡,独生子女亲生父母(含合法收养的父母)未再生育的,在女方年满49周岁时,可分别领取一次性抚慰金5000元。对有再生育能力和意愿的家庭,提供再生育咨询、置取宫内节育器等服务,并给予一次性扶助金5000元。
建立住院护理补贴保险
根据《意见》,向女方49周岁以上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赠予住院护理补贴保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因病住院可得到150元/天的护工补贴,每年最多可享90天。
市县两级财政将拨付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意外伤害紧急救助。扶助金在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不计入家庭收入。得到独生子女死亡一次性扶助和再生育一次性扶助的,不影响其按规定享受其他奖励优待政策和扶助。扶助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户籍为大连市;日后出生;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和合法收养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黄凤桐
[编辑: 栾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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