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一个叫开到荼蘼婚事了的人,她有个主页叫开到荼蘼婚事了,文笔特好。。

我很懒,什么也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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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
我是一个喜欢怀旧的人。
喜欢怀旧的人并不是那种死气沉沉,厌世情绪浓厚的家伙。相反,在很多可以静止待下来的时间里,我脑子里满是过去的影子交织在未来的憧憬之中。唯独缺乏的是对于自己现在所处地方和自己本身的认识不清。
我不愿意认清自己,清楚的了解自己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那些说什么自己最了解自己的话充满了谎言的魔力。
过去和未来是两个层次。对于未来,能有的只是虚幻的想象,想象自己有超能力,长命百岁流芳百世之类的,这些终究很难实现。但是对于过去的事情,我们亲身经历,是实实在在存在过的,无论快乐与悲伤,都已经烙在我们身上,即便你已经恍惚不已。
我清晰记得我谈过的几个女朋友,但是跟我在一起鬼混过的女人们,我却记得不太具体。或许我从小就是坏人的坯子,从年幼到现在,我从未安分过,从未停息过,从未在一个地方连续的待上几年的。说实话,我害怕自己爱上哪一个地方。
爱了就要舍不得,不能太草率了。当我那年再次遇到许岚的时候,我正在上大四,当天接待处的王钱文叫我和他一起去关爱下祖国的花朵。本来我不是什么爱花之人,但是王钱文是我女朋友的表哥。
“元哥哥。”许岚一下子认出了我,激动得像个蚂蚱,三下五除二的跳到我面前,仰着稚嫩的漂亮脸蛋看着一脸茫然的我。
似乎是要给我什么启示,但是我已经知道她是谁,只是一下子有些反应不过来,像在开一个过分的玩笑。
参观教学结束之后,附中的队伍已经全部上车去了,我看着她在车窗里面像来了例假一样躁动。笑着对她挥手作别,她把我作别的挥手当成了摆手。立马冲下了汽车,一个熊抱挂在了我的身上。
旁边接待处的王副处长一脸贼笑加茫然的看着我。
我忙尴尬的解释说,是我妹子,亲妹子。
附中一个校领导走过来,带着考古工作者的那种研究目光看着许岚和我。
“该回去了啊!”我伏在许岚耳朵边严厉的说道,脸上依旧露出豁达宽容,像让小学生给自己戴红领巾的领导一样可掬的笑容。
许岚一脸的坏笑,还是五年前的老样子,除了身体变大了,什么也没有变。
等到许岚挤进汽车的时候已经没有了座位,她原来坐的座位被两个小男生暧昧的挤在一起。
好在附中离这里不远,也就两三站的路程。
我看着许岚在拥挤的学生中认真的挤眼泪,突然心里激动起来。
我有些老套的回忆起过去的那些时候,但是这种回忆毫无强度可言,在回忆刚起的时候就被王副处搂着脖子去喝酒去了。
王副处名叫王钱文,一个俗不可耐的名字,一听就知道起名字的人是何居心。我在两年前就认识他,那时候他还是一个刚毕业的老师。
我们很快在一个叫做春格的小饭店坐下。这个饭店我们常来,老板也认识,哥们相称。
“要不要叫老鸡和东东?”我翻着菜单问王钱文。
“你不是说他们不在学校吗?”这家伙脸上有些不耐烦,一副世俗嘴脸。
“又不是花你自己的钱,不值当啊,”我嘲笑他道,接过来他递来的烟,“一脸哭丧,死了爹似的。”
“得,借您吉言,我家那老头要真死了,我还来谢您呢!”王钱文展开那张皱起来的脸。
“点去吧!”我把菜单合起来扔过去,掏出火点上烟,说实话我不怎么看得起这家伙,如果不是因为我女朋友的关系,我甚至见都不想见他。
我刚转过脸看窗外,就看到东东和老鸡俩傻逼正在过马路。我连忙伸手拍玻璃叫他们,马上意识到这样很傻,这么远,玻璃拍烂他们也听不见。就掏出电话给老鸡打电话。
很快,他俩便笑眯眯的走了过来,嘴里快乐的骂骂咧咧。
“哟,孩他舅在啊?”老鸡看到王钱文,开玩笑的说道。王钱文站起来虚伪的和他俩握手。
“破费了,破费了。”东东笑着对王钱文说道。
“我说你俩做死呢,过马路闯红灯。”我笑着把王钱文面前的烟拿过来,分给老鸡和东东。
“球,那不是在学雷锋,寻找老太太过马路吗,主要是想做好人好事。”老鸡说道。
“老太太见了你俩估计都不敢出门了。”王钱文在旁边说道,他和老鸡坐在一起。
“看看,还是钱哥看得透彻。”老鸡在伸手在王钱文脖子后面捋了一下,王钱文伸胳膊去挡。
“有这样想法是好的,值得表扬,但是你要是都把人家老太太往红灯那领,这就不太妥当了。”我笑着说道。
“钱哥,别破费,最多点二百块钱的就行了,多了我给你急啊。”东东把菜单扯到自己面前边点边说。
“妞,”老鸡冲一个正笑眯眯看着我们这里的一个女服务员喊道,顺势打了一个响指,“给王处长整壶好茶。”
那学生模样的服务员狠狠点了一下头,转身去了。这里大部分的服务员都是学校学生兼职做的。
王钱文是我们曾经的老师,虽然大家开着各种各样的玩笑,但是整顿饭还是像那些学生和老师在一起吃饭的情形一样,十分别扭。
吃完饭,我特意给王钱文多要了二百块钱发票,然后大家在饭店门口挥手作别。
青春总是有限的,无论我们用任何借口去挥霍青春都是值得。不可否认,在吃饭的时候或者是走在回去的路上,我满脑子想的都是许岚。
这个可爱略具野性的小姑娘还是五年前的样子,我甚至隐隐能从她身上看到她哥哥的影子,那时候我和她哥哥是死铁的哥们,直到他死之前,我们还保持着亲密的友谊。
然而那个染着一缕红头发的时髦家伙却在高考之后永远离开了我们,很坦白的讲,当时我并没有多少悲伤,我能记得的只是我拎着装着两块砖头的书包在路上拼命的奔跑,气喘吁吁;路面却宽阔得要命,闪光得要命,好像没有尽头,像镜子一样,只是一味的刺眼。
那个夏天充满了粘稠的咸味,而六月八号下午的建设路挤满了年轻的孩子们,我听到了叫喊声和凄厉的哭声。现在想想,我甚至不敢承认也不敢相信那是我曾经经历的。
我从来不敢好好去回忆那段过去,高考之后我便随着老爷子离开了那里,在几百里外的一个小城复读,那是一个陌生的环境,我发现我依旧聪明,在第二年的考试过后,我进入了大学。
有时候我想去回到那个生活了十八年的小城,但是更多的时候我给自己诸多的理由去回避他。我在整天幻想我功成名就回去炫耀一番,或者改头换面拿着大把的钞票去那里的每一个街道游荡,把钱扔进游戏机和网吧里,更或者用那些钱撒向红梅旅馆,我相信张姐会笑容可掬的叫来小蓝,她会把我当成一个真正的客人。兴许我还能认出几个那时候的伙伴。
但是我从没有再踏进那个小城一步,那个小城像一场梦一样在我醒来后消失,与我隔绝了所有的联系。我清楚的记得那个小城的名字是怎么写的,清楚的知道只要转两次车就能到达,但是我依旧不敢,就像我们有时候害怕回到和分手的伤心地一样。
沿着学院路走到我租房子的地方,上了二楼,开了门,就看到姚甲正盘腿坐在床上看电视,看到我过来,热情的从床上跳下来,蹦到我身上,抱着我。
这个十几平方米的小房子经不起大动作的折腾,我强装着笑脸抱着姚甲放到床上,然后被姚甲强制的拉着一起看电视剧,这是她平时唯一的爱好,唯一的。
有时候我看到自己租的这个十几平方米的小房子会莫名的愤怒,我想象不到自己马上大学毕业,甚至现在已经在工作实习了,还要住在这样小的房间里。我害怕这样,害怕这样将就的活着,或者说是默默无闻的活着。
但是很多身边的人已经这样很久了,我认识比我大三届的师兄,毕业三四年了,依旧和女朋友窝在十几平方米的房子里生活,为了结婚为了房子整天吵架,喋喋不休。
两周后我再次见到许岚的时候,她完全变了样,穿着蕾丝边的袜子,胸脯汹汹然要跃出来。说实话之前我并没有发现她已经发育成这个样子,像一只发情的小绵羊一样具体。她站在我们学校门口的公交车站牌那等着我去接她。
她打电话说想找我玩,我没有理由不答应,但是我并没有想到让她去我住的地方。我还想保留一个好的印象给她,虽然我在她的印象中向来不是什么好学生。本来没想到客套,但是在我心里还是认为上学时候在外面租房子住是件让人害羞的事情,不是好学生所为,你看那些好学生,整天自习室泡着,晚上宿舍酣睡一宿白天继续自习室战斗,而我们白天睡觉,晚上折腾半宿。
我接到电话之后感到有些不知所措,虽然从上次见她之后就知道她会来找自己,甚至这次中间间隔的时间已经超出了我之前的预想。姚甲去学校自习室上课,她不常来我住的地方,彼此有需要的时候会欢聚一次。
公交站牌下依旧拥挤着学生,任何模样的学生都有,上学上到而立之年的家伙们和一群十几岁的大一新生一起热热闹闹其乐融融。而许岚像只火鸡一样显眼的立在那里,耳朵里塞着耳机。
我最讨厌那副世俗样,装得像个成年人,像个大四了还没有找到男朋友的女人。
“怎么装成这样?火鸡似的。”我走过去,她显然也看到了我,笑着从等车的人群中走出来。
“想你了呗!”她出口像我们已经很熟,从未间断过的熟悉。虽然我听着有些生硬,但是还是很高兴,我们似乎都在刻意回避着过去。
“想我什么?”我走过去,一脸坏笑的打量她裸露在外面的皮肤,从脖子处细密白皙的纹路到纤细修长的手臂。
我们真的像老熟人,从未间断过的熟悉。从来不存在那种多年不见无话可说的尴尬,那些隔阂不属于我们。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甚至这种谈话语气一下子把我拉回来五年前的时候。
那时我经常去许岚家,她哥哥许远是我铁到家的哥们,在他家吃住是经常的事情。那个时候的许岚已经具备现在的雏形,言谈举止不像是十二岁的孩子,或许是因为她家以前是开店做生意的,经常接触外面的陌生顾客。
我经常对许远开玩笑的叫他孩他舅,即便是当着许岚的面。许远嘴里笑骂着,然后指着命令许岚骂我。
“在学校闷死了,还封闭管理,说是冲刺高考,今天我请假出来的!”许岚并没有回答我,而是一连串的抱怨。
“看起来心情不错,还化妆了?”我伸手去抹许岚脸上的眼影,她用手打掉我伸过去的手,“明明十七八岁的花骨朵,非打扮得像个更年期大妈,有必要吗,你现在这个年纪不化妆最好看,青春靓丽。”
“得了吧,我这是借我同居大姐的。”
“你没在学校住?”我思索着这么大一个姑娘如果被我领着在学校这么转悠一圈,即便是亲妹子,传到姚甲耳朵里也成了情人了,就转身领着许岚向学校门口的破街走去,这条破街被冠名为师大商业街,旁边有为了迎接文明城市审查而新立的牌子,上面写着:师大商业街(破街)。
“学校没意思,闷死了,我就在外面租了房子和一个已经上班的大姐一起住。”她跟在我后面,伸手要扯着我的衣服走路。
我索性把胳膊向后伸去,她高兴的握着,像只宠物一样被我牵着走。
破街之所以叫破街,就是因为其破,到处破破烂烂,都是买小商品的店铺,饭店和理发店间杂其中,破街入口处是一片卖水果的摊位,我给许岚买了十几块钱的蜜橘,然后计划着找个小饭店,请她吃饭,之后送她去学校了事。
但是事情很不凑巧,热闹的寒暄过后,我们进行不了实际谈话的内容。如果避开了过去的认识,我们其实就是陌生人。当然没有那么多惺惺相惜的谈话。
吃饭的过程很冷清,我像一个孤独的稻草人,不知道如何开口。许岚好像也明白这些,没想明白到底怎样开启谈话的按钮,如果以后要相处,以前的过往是避不开的。
如果许远还在,那么我们的谈话是怎样的一个情形的呢?我想人们都会谈论过去的美好岁月或者心酸往事。我们认识了很长时间,如果加上这五年的话足足有八年的时间,一个抗日战争的时间,足以结下深厚的历久弥新的革命友谊,过往在一起的岁月足够谈论三天三夜,供吃上一年饭的谈资。
莫名其妙的,真的是莫名其妙的我就领着许岚去了我住的地方。我记不太清楚是我邀请她去的,还是她主动提出来的。或许事实上是我们吃饭之后无所事事的在街上散步,走着走着就走到了我住的地方,任何一个微笑的可笑的理由足以让两个人上楼进房间看看。
之前设想的建立的那个可怜的好学生形象瞬间充满了讽刺,受人鄙视。
二楼向右拐,楼梯口的房间就是我住的地方。我打开门邀请她进去,暧昧的空气在我关门瞬间在屋子里升腾。实在拿不出什么东西招待许岚,我摇了摇暖水瓶,给她倒杯水的客套落空。
“呀,元哥哥你还用这个?”她用手指挑起一条胸罩问道。
“哦,那是我女朋友的,你还小,长大了就用得着了。”我笑着调戏她道。
“嘁,我的比这个还大一号呢,”她一脸鄙夷把胸罩扔回床头桌,“你女朋友什么样子,啥时候领来让我看看。”
“什么话,你真拿自己当总管啦?朕还不愿意呢!”我坐在床边,伸手拿起遥控器打开电视。
两个人在房间里足够让人难受,除了犯点小错误之外,我想不出能干别的什么事情。
“得,娶了媳妇忘了娘。”她嬉笑的在床上翻腾。
恍惚间我觉得她只是我遇过的那些充满故事的女人之一,她说话的口气和语调让我辨别不出是她。我承认,在容貌上女人是变化最大的动物,我知道在我后面床上翻腾的这个许岚已经不是几年前我哥们的妹妹,在我们不见的这五年之中她经历了什么样的故事,见到了什么样的人,学到了什么样的知识,我一无所知。就像对敌人一无所知的将领,不知道如果进行下去。
我不知道我是否可以用轻佻的话语去挑逗她,还是用谨慎的语气,像兄长一样去呵护她。我想到了许远,但是他的样貌我实在已经记得不太清楚,甚至在许岚刚出现的时候我都有些恍惚。以前的许远到底和我有着怎样深厚的情谊?除了在一起吃过几顿饭,在他家吃住玩过几天之外,我再也想不到任何和他有关的故事。
甚至我现在的同学之间如果有个叫许远的人,我也会感到陌生,什么玩意的名字,第一次听说,一点不靠谱。
“啪”,正当我愣在那里想着过去,想着过去和许远和许岚有过穿插的经历的时候,手里的遥控器的掉在了地上。
“哥,怎么啦?老年痴呆?”
“给我看看这道题怎么做的?”我转过身去,已经看到许岚身子趴在床上就这床头柜做卷子。
这个情景很眼熟,我一下子清晰的想到了过去的岁月,曾经无数次我见过许岚这样的趴着。
也是趴在床上做题,叫我帮她解题。
有几个早晨,许远大早上出去跑步。而我总能睡到许岚吵醒我的时候。她本来是在隔壁房间里做题的,喊了许远几嗓子,许远不在,她就扯着嗓子喊我,喊“元哥哥”。
我应声之后,她便跑到这边来,完全不顾我只穿着内裤躺在床上抽烟。我三下五除二的给她把问题解决掉,她已经不知道何时爬到了床上,接过我手里写着解题过程的本子,趴在床头桌上写起作业来。
“什么年代了,哥哥我好些年不学习了,你问了也是白问。”虽然是这么说,我还是走到她的旁边,坐在床边看那张卷子。但是目光总被她胸口吸引,那里躲着两个让男人眼睛发绿光的东西,白色的胸罩承托着,让人想入非非。
我拿起卷子,人模狗样的看题,一个简单的地理题,有水流方向,让你判断在北半球河流冲刷情况的。
“简单。”我随即给她讲解了著名的右手定则,她点头如捣蒜,好像明白了,等我说完之后她还是一脸的茫然。
“哥,你的地理不错哦。”她有些崇拜的仰着脖子说道,胸口露出来的更多了。
“小儿科,我复读了一年,复读一年顶三年,地理本来是一哈不哈的,复读的时候突然开窍了,一下子什么都会了。”我得意的说道。
“你说我这要不要复读,我想我要是考好点的学校肯定不成。”她耷拉着脑袋又看起卷子。
“就你这地理水平,估计够呛,你要是生在北京,重点大学没问题,生在河南算你倒霉,高考河南收的分数最高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走回电视机前,摸出根烟点着。
“唉,我说怎么哪个地方别扭呢,你这卷子怎么来的,刚才我怎么没注意到,突然就给我做起题来了。”
“藏在这里的。”她扬起胳膊给我看那衣服袖子。衣服袖子是我以前经常藏东西的地方。
“哦。”我没再说话,脑子里乱腾腾的想着事情。
把东西藏在袖子里面是我常用来哄女孩子的方法,从高中时候就有。我不止一次的把许岚的作业本变丢,让她搜不到,然后又神奇的变出来。我看着电视里面演的清宫剧,恍然间我也成了那样穿着旗人装束的人。我摸摸自己的袖子,里面什么也没有。
外面的天已经很晚了,楼道里响起脚步声,那些在外面租房子却跑到学校上晚自习的孩子们已经回来了。成双成对的相拥欢笑,在走廊一掠而过。我无数次的在安静的环境中听到这种情况,并且自以为能想象到他们在外面是怎样的一种状态,怎样的肆无忌惮的搂搂抱抱,怎样的在我的门口说肉麻的话。
在很多的晚上,当外面天暗了下来以后,我的房间里依然没有亮灯,电视机荧光屏随着剧情的转变散发出各色的光芒,我躺在床上,却没有睡着。想象着自己未来要做的事业,我想过要周游世界,去到处看看,但是这个荒诞滑稽又有些胡闹的想法没有现实的土壤,我没有办法找到哪个公司去赞助我衣食无忧的玩乐。
我甚至想过自己平白吃苦,搭顺风车喝冷水吃馒头的旅行,我尝试着吃了一周的馒头,还是没有勇气去决定自己将来是否真的要去实行。老爹几次打电话让我去考什么玩意公务员,然后花钱弄一个职位安乐到死。我曾经尝试性的对他说过我的想法,他没有听完就用“不务正业,胡打狗遛”下定义,我知道我们无话可说,甚至没有多少相通的地方。有时候我怀疑我们是否真如户口本上写的那样是亲父子。我们可能从来没有情同父子过。
以前在高中的时候我和许远小七说过相互的梦想,但是至少在现在,我隐隐的觉得,没有一个实现了的。我在五年前离开的时候,许远死了,韩一鸣张涛小七没了音讯,有时候我感觉他们还在那个小城,并且是亲密无间的战友,当然,这一切已经不得而知。
我从口袋里摸出根烟,回头看看许岚,已经趴在床上睡着了。屋内很暗,她身影玲珑的躺在那里,像道诱人的红烧鲤鱼。我起身去按灯的开关 ,恍惚间仿佛回到了那间阴暗的小房间里。
“唉,”我走过去拍她,她哼哼唧唧的睁开眼,看了我一下又闭上了眼,“起床,你这学习精神就等着明年哭吧。”
她磨磨叽叽的爬起来,把卷子胡乱团成一团装进裤子兜里,笔也插在裤子兜里。
“我回学校了。”她转身向门口走去。
“怎么回去?我送你吧!”我站起来,但并没有挪动一步。
“不用,我打车。”她头也不回的出去了。
我站在窗口看她走到外面,一样是头也没回的站在路边等车,很快一个出租车过来,她上车消失在夜幕里。
“草。”我在窗口站了一会,突然很想回去看看,甚至想和许岚痛快淋漓的畅谈,想了解我离开的这些年大家的变化。有时候我以为把这些都忘记了,实际上这些往事从来没有离开过我。
这时手机在兜里“呜呜呜”的响起来,掏出来一看是东东的号。他叫我回去打麻将。
我挂了电话,把窗户关上就出门去了。这里离学校并不远,隔了一条街的距离,十分钟就可以走回宿舍。
其实从初中开始我已经习惯了群居生活,喜欢一群人热热闹闹的在一起生活,晚上即便一个人看鬼片也不害怕。有时候我会回宿舍睡觉,我的床上放着麻将扑克以及足球球鞋之类的玩意。在大四刚开始的时候我突然想到外面租房子住,我那时候幼稚的想让自己适应一下在外面租房子的生活,害怕将来自己真的毕业了,找了工作,在外面租房子睡觉会不习惯。
东东和老鸡是我在宿舍最好的朋友,我现在都想不起和东东是怎样认识的,他并不和我一个学院。我搜索记忆最深处的地方,有一个模糊的图片,是他穿着一个红色的球衣,站在我的床前和我宿舍人聊天,手里握着握力器,一副健身达人的模样,其实是一身的肥肉。
我第一次到足球场踢球,看到他为了减肥肉在操场跑道上飞奔,就叫了他一声,很快他一脚抽过来一只皮球。从此我们常在一起踢球,踢了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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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在莆田参加婚礼。
因是闺蜜级别的女孩子结婚,尽管不懂方言,却不会觉得寂寥。更多时候我看着她的样子,红妆、婚纱、旗袍,很美很美。早些嫁其实很好。照片上、婚礼上是青春的模样。白皙的皮肤几若没有二十五岁以后女人脸上的细纹。多好,让人羡慕!
这些 我得不来,唯有羡慕。
我心里没有谁。你知道那种内心空白的感觉么,也许并不可怕,可之于一直渴望安定的我而言,也是种苍凉吧。
无语言寂寥
这样的一切,看起来真美好。
婚礼见给Y发短信,也只是因为满桌富足佳肴的场合真是适合想起饭桶人物,也正好打发下漫长的吃饭时间。他能带给我快乐,时不时逞一时嘴皮之快。
大概是还没深入到心的最底层,我该庆幸吧。烟花绽放那刻的逼近,也逼近了内心。这样就好。我知道自己并非无药可救,并非离不开。
只是触了情,并没有动了心。
我还是会想他。突然发觉他已有成熟的蜕变的那刻,我反而更不愿失去他。
我又有了写字的冲动,等我兴冲冲地取来本子,再回到栖息点。这几百米的海滩,已经累坏了我。
躲在一个僻静的角落,两边都有礁石帮我挡着风。温煦的太阳拥抱我全身,真好。想在沙滩上奔跑,才起步便感受到伤处的疼痛。这里需要更多的气力奔跑,而我业已老朽。
那日围墙问我,工作后最大的变化是什么。我噎了好久,才想到是没有文思。
关于写字的欲望。记流水账似乎已是不屑。单纯的人事物,时间空间变幻,不过是孩提时代的积累。只有情感上的沉淀,才是一切的深源。
带了本子,真是个聪明的决定。为文字觅到合适的时间地点,是莫大的欣慰。
海滩上只有我一个人,属于我的时刻。
拿本子时,一脸孩子气地同萍说 我要去写文字。她是知道我的,文字几乎是我生活不可缺失的部分,有多爱有好多。
婚礼上一直望着新娘,想起这三年。朝夕相处的情谊 剪辑成一部黑白纪录片在脑海里滚动,我突然有了告别的错觉。有时候容易为一些小狭隘所占据 太片面地看问题。幸福才是一切美好的结局。我不是也说,只有自己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 萍的笑颜才是世间最美好的事物。
阳光晒得心里很暖很暖。
很久以前,我眷恋的那些容颜 都不见。身边余下呼呼的风声。逆风的影子是短发的模样。好陌生。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剪了短发,它合适么,合适这时的自己么?却不后悔遗憾。总有一天,我会还原长发,也许会眷恋自己的模样。
历史上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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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统计:开到荼蘼 这几个字如果是对联的话对应什么比较好?
各位大侠帮帮忙,只剩下最后一个问题了,我想回答出来。。我女朋友一共出了三道题,设置为她空间的密码,她说等我全回答出来后就会考虑嫁给我,第一个是题目是:新年快乐。我回答出来是:恭喜发财。第二个是:好久不见。答案是:别来无恙。我现在就差最后一个了,我什么都试过了就是回答错误,已经拖了4个月了,我急啊,我想在年底前回答出来,过年可以娶媳妇。。。各位大侠请出手相助。最后一个题是:开到荼靡。请大侠们帮我想下可以对应什么啊?
09-11-11 &匿名提问 发布
她们都是宝玉的丫环,只不过麝月和袭人是一伙的,而晴雯不是。所谓“袭有钗骨,晴有林风”,宝玉被打那次就是派晴雯去送的手帕给黛玉,而每次宝玉都让晴雯去看看林妹妹在做什么,在这之前,他总要把袭人打发出去找宝钗,真是用心良苦!麝月在书中不太主要,也就是当袭人和晴雯都不在时才显得着她。袭人虽是丫环,可在王夫人眼中却像姨娘一样,王夫人是封建老太太,只喜欢像袭人和麝月这样笨笨的丫环,而不喜欢我们伶牙俐齿,心灵手巧的晴雯,可怜的晴雯,谁来为你主持公道?
麝月,《红楼梦》中人物,是主人公贾宝玉身边的一等丫鬟。她的脾气秉性与袭人相似,但涉及麝月的描写较另一个丫头袭人则少了很多,乍看也象是袭人的影子。脂砚批语:“闲上一段女儿口舌,却写麝月一人,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小敝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红楼梦》“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一节里,麝月所掣花签为“荼縻”花,题为“韶华胜极”。“韶华”是指人的青春年华,“胜极必落”则突出美好的时光马上过去。宝玉觉得不吉利,所以会把签藏起来不让大家看。签中又引用宋代王淇《春暮游小园》里的诗句“开到荼縻花事了”,则表明良辰美景就要结束。荼縻花是最晚才开的花,有苏轼诗:“荼靡不争春,寂寞开最晚”。曹雪芹以花喻女儿,用荼縻花则表明“诸芳尽”。正好印证麝月是陪伴在宝玉身边最后的女儿。麝月是宝玉身边一等丫鬟(丫鬟也分一等二等,不细论)。按照第五回众丫鬟的排序“袭人、晴雯、麝月,秋纹”,她并不突出。再看文中写她是“公然又是一个袭人”,可见她的脾气秉性与袭人相似。袭人的笔墨在前八十回的《石头记》里比较多,涉及麝月的则少了很多,乍看到象是袭人的影子。曹雪芹写大观园每个女儿都有她的一段笔墨。如果不是脂砚批语的出现,这将是一个就此被埋没了这个好女儿。一则批语最能说明问题: “闲上一段女儿口舌,却写麝月一人,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小敝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 可见宝玉宝钗落魄后依然还有麝月在身边服侍,这自然是八十回后故事。但是即便是这样宝玉依然离开二人,出家为僧。 麝月的存在对宝玉是极为关键的。“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一节里,麝月所掣花签为“荼縻”花,题为“韶华胜极”。“韶华”是指人的青春年华,“胜极必落”则突出美好的时光马上过去。宝玉觉得不吉利,所以会把签藏起来不让大家看。签中又引用宋代王淇《春暮游小园》里的诗句“开到荼縻花事了”,则表明良辰美景就要结束。 荼縻花是最晚才开的花,有苏轼诗:“荼靡不争春,寂寞开最晚”。曹雪芹以花喻女儿,用荼縻花则表明“诸芳尽”。正好印证麝月是陪伴在宝玉身边最后的女儿。 《尔雅-释草》里记载“荼,苦菜”。所以也有“荼毒”这样的词语。苦则预示宝玉日后的生活是艰苦的,正如批语里提到宝玉后来“寒冬噎酸齑”,苦不堪言。因佛教里说荼縻是来生的花,所以也叫“佛见笑”。佛见笑有意预示宝玉最后大彻大悟,出家为僧。又因为其花色象黄酒,也称为酴醾,这样的称呼暗合宝玉题蘅芜院的对联中“睡足酴醾梦也香”。“酴醾”就是荼縻花酿的酒(古时四川酿酒),西汉的扬雄在《蜀都赋》中称为“酴清”,既是此种酒。这样一来所联系的伏笔则很明显了,麝月是陪伴宝玉作完红楼一梦的最后一个人物。 袭人 《红楼梦》中人物,原名花珍珠。小时因家里没有饭吃,父母快要饿死了,才把她卖给贾府做丫环。她一开始服 侍贾母,后服侍史湘云。因贾母恐宝玉之婢不中使, 又把她给了宝玉,宝玉把她改名为袭人。她细挑身子 ,容长脸儿。她的所做所为合乎当时的妇德标准和礼 法对奴婢的要求。主子命令她服侍谁,她的心里便唯 有谁。她不时规劝宝玉要读书博取功名。宝玉挨打后 ,她乘机在王夫人面前进言,大谈宝玉“男女不分” ,建议“叫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吓得王夫人“如雷 轰电掣的一般”。袭人因此取得了王夫人的宠信,王 夫人把她升为“准姨娘”。宝玉出家后,她嫁给蒋玉函。      袭人是伪善的,其实作者很鄙薄袭人的,她真真是蛇蝎心肠红楼中众家女儿,几乎关于每个人都有争议。如果是关于黛玉的问题,我大可不必与人相争,因为黛玉的行为都是超乎道德之上的,喜欢不喜欢都凭各人性格,争论到天尽头也不会有结果。但是关于袭人,我不得不说此人的人品是有缺陷的,关于她不是什么喜欢和不喜欢的问题,而是一个是非对错的原则性问题。希望普天下的读者不要被伪君子欺瞒了去还沾沾自喜。   晴雯 “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这几句判词实际已写尽了晴雯的一生。    “心比天高”,如笑指繁星所说:十岁的时候被赖大买去做丫头,是奴才的奴才,后来象礼物一般孝敬了贾母,但却没有一点奴性。她的爽直莽撞针对的是每一个人:宝玉、黛玉、袭人,用客观的眼光来看,她实在不是一位好丫头,她从来没有摆正奴才的位置,即便要求宝玉爱自己,也是站在“人”这一个同样对等的高度上,不是奴颜婢膝,也没有温柔和顺,再用黛玉所说的便是“我为的是我的心”。为了自己的心而活着的人,在现在也没法不让人感动的,我们难道一定要对着这颗高贵的灵魂指责她:你只是个奴才?身为下贱是她无法改变的命运,但我们已经看到了弱小如晴雯是怎样为这不公平的命而抗挣,她不愿服侍宝玉洗澡,她也看不惯别人的鬼鬼遂遂,她如此珍爱自己清白的女儿身,果真使最明白女儿的宝玉另眼相看,由亲昵而升为心爱。看宝玉挨打支走袭人却让晴雯送手绢,我们已经明白晴雯与宝玉更贴心了。
   “风流灵巧招人怨”是晴雯的又一大罪状,晴雯的灵巧确实给她惹了不了麻烦,对于她暴炭一样的性子,有如平儿般的人物知道体贴,能够理解,有如宝玉一样的主人知道敬重,多方维护。也有因挨打受骂吃了亏的,难免要背后下蛆。看王善保家的在王夫人面前的一番话便知。她告晴雯,无非是说她掐尖要强。但王夫人触动的心思却是“长得几分象林妹妹”的晴雯清狂太过,一口咬定她是妖精,再怀疑她并芳官四儿等人私情蜜意,勾引宝玉。    若果然是因为晴雯的懒或是烈而将其赶出大观园,我们便没必要在这里费神劳心,牵肠挂肚,但却因“长得太好”,担了“狐狸精”的罪名儿,象晴雯那样清白而心高气傲的女孩儿,她又怎么能活下去?晴雯临死叫的是娘,她有多少的冤屈要对自己的母亲讲?女孩子看得比生命更重的名声被可憎的封建卫道士如此糟蹋,而晴雯却连辩解的机会也没有。也许,她想到只有自己的亲娘或者能够安慰她,也许,她想对母亲哭诉自己的清白,或者她想问问,当初为什么不把自己生得丑一些?
   王夫人一一检示过怡红院的丫头,凡不顺眼的都赶了出去,然后,她到贾母处讲的却是晴雯得了“女儿痨”,她不敢说晴雯有什么行为不端处,是因为知道贾母将晴雯放在怡红院的道理,贾母信得过晴雯的清白,贾母本有让晴雯成为宝玉小妾的意思,如此一来,贾母虽着实惋惜一回,也是没有法子了。而我在这里,又难免因为王夫人的阴暗心理而感到心寒不已,晴雯长得有几分象黛玉,贾府均知,她如此鲜明地表示对晴雯的厌恶,那难道不是婉转地表明了她对黛玉的态度,她对贾母给了宝玉的晴雯如此之狠,自然也希望贾母明白她不愿意黛玉成为儿媳吧。    晴雯无异是曹雪芹最最钟爱的人物之一,但看那字字珠玑句句血泪的《芙蓉女儿诔》就知道了。可是在浩瀚如海的《红楼梦研究》文章中却很少有评论文章专门写晴雯的,原因是什么就不知道了。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没有正面描述晴雯的美丽,但是读者都知道晴雯的美丽出众,是因为曹雪芹用铺垫渲染的手法,让一些反感晴雯的人从口中说出来,这就使得晴雯的美丽更加突兀。
   晴雯早在第五回就轻描淡写的出场了,是说贾宝玉在秦可卿的卧室睡觉,有四位丫鬟服侍他,其中有晴雯。然而第一次描述晴雯的长相,就到了七十四回,是出自最恨晴雯的王善保家的口中,她向王夫人进谗言:“………宝玉屋里的晴雯,杖着她生的模样比人标致些……”,至于如何标致,王夫人听了王善保家的话之后就想起来了,是“水蛇腰,削肩膀”,这个“水蛇腰削肩膀”就是那个时代美丽女性的标准体形,在王夫人把病重的晴雯叫到眼前的时候,在王夫人的眼中,我们再一次看到了晴雯是个“美人”“病西施”,晴雯的美丽不言而喻,是荣府上下一致承认的。
   晴雯聪明智慧高傲泼辣,深得宝玉的重用和赏识。可以说在怡红院的大丫鬟中,宝玉尊重的是袭人、信任的是麝月、喜爱的是晴雯。凡是他和黛玉私下传情的事情,都是差遣晴雯去办理,晴雯也深深理解宝黛的感情,传话送物爽朗飒利。象宝玉病中惦念黛玉,给黛玉送旧手帕,就不能让袭人等发现而偷偷的让晴雯送去。
   晴雯机敏而又尖刻,高傲而又善妒、不媚上但是对下严酷。对袭人被王夫人暗许做宝玉的妾,虽然作者没有明述晴雯的嫉妒,但是从晴雯的话里话外却能够明显看出来她的羡慕和嫉妒。晴雯敢爱敢恨敢说敢骂,快言快语,有的话语不用作者介绍,读者就知道是出自晴雯之口,在她跌了扇子而顶撞宝玉的时候,袭人劝解,晴雯就连讽带刺回敬了袭人:“自古以来,就是你一个人服侍爷的,我们原没服侍过,因为你服侍的好,昨儿才挨了窝心脚。”“哎哟!这屋里单你一个人记挂着他,我们都是白闲着混饭吃的?”不一而足。    有些事情也只有晴雯敢于做出来,比如撕扇子做千金一笑,比如病中勇补孔雀裘。比如冬天的夜晚穿着单衣吓唬人,一个顽皮、灵巧、任性的美的形象确实赢得了许许多多读者的怜爱。
   晴雯在大观园中的所作所为是光明磊落的,她虽然和宝玉情投意合但却不会象袭人那样“鬼鬼祟祟”的有肌肤之亲,虽然无依无靠家境贫寒却不会象别的小丫头那样偷偷摸摸,她看不起那些狗杖人势欺负奴才的奴才,在抄检大观园的一幕里,晴雯的言行象一颗瞬间升起的绚烂的流星,刹那间照亮了大观园那黑漆漆的夜晚。
   因为晴雯早夭于《红楼梦》前八十回,所以我们看到了出自曹雪琴笔下的一个完整的人物形象,风流灵巧高傲尖刻的晴雯给人们留下了“空牵念”的世代遗憾,乃至于红楼迷们念念不忘那“夜夜长空霁月光”!    晴雯的反奴性还突出表现在她与贾宝玉的关系中。在这些丫头中,除晴雯之外是没有任何人敢与宝玉冲撞的。第三十一回:“宝玉让晴雯拿果子给自己吃,晴雯笑道:‘可是说的,我一个蠢才,连扇子还跌折了,……倘或再砸了盘子,更了不得了!’宝玉笑道:‘你爱砸就砸。这些东西,原不过是借人所用,你爱这样,我爱那样,各有性情;比如那扇子,原是扇的,你要撕着玩,也可以使得……’晴雯听了,笑道:‘既这么说,你就拿了扇子来我撕。我最喜欢听撕的声儿。’宝玉听了,便笑着递给她。晴雯果然接过来,‘嗤’的一声撕了两半,接着又听‘嗤’‘嗤’几声。宝玉在旁笑着说:‘撕的好,再撕响些’。正说着,只见麝月走过来,……宝玉赶上来,一把将他手里的扇子也夺了递给晴雯。晴雯接了,也撕作几半子,二人都大笑起。”在那种时代,那种家庭,一个丫鬟敢于向主子以任性的姿态继续她的反抗,而主子居然以此为乐,这出人意料的情节足以表现出晴雯与宝玉性格中的共同之处,表达出他们间深切的关系。晴雯与宝玉,在形式上只能是奴主关系。但在晴雯的内心从来不承认自己是听任主子奴役、侮弄或践踏的奴才,即使对宝玉也不能例外。她所珍惜的只是互相尊重和真诚相待,因此她的自尊心在宝玉面前更不可以受到损伤。在宝玉,从来就不愿以主子自居,以奴才看人,当然更不以一般丫鬟来看待晴雯。宝玉看厌了别人对自己的奴颜婢膝,媚主求荣,特别看重晴雯的全无“媚骨”。
   晴雯之死的重点在一个“屈”字。作者写宝玉去看望晴雯,晴雯悲愤地对宝玉说:“只是一件,我死了也不甘心的。我虽生得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蜜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耽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当日也另有个道理;……”晴雯受冤屈而死,死不瞑目。晴雯是正义无辜的,为了死而无恨,她选取了一种特殊方式,给枉耽的虚名充实进了实际内容。她剪下自己的指甲送给宝玉,穿上了宝玉穿的小袄,而且说:“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既耽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这是对使她蒙冤的黑暗势力的抗议,是失败之后进行了胜利的抗争。堂皇正大,敢做敢当,视死如归,这就是晴雯的本色,这就是晴雯的风骨。
   晴雯的死亡,在贾宝玉精神生活上所带来的打击与惨痛,是无法形容的。晴雯的死亡,暗示了林黛玉不可避免的死亡命运,也说明贾林爱情悲剧反封建的强烈倾向。贾宝玉将他无比的愤恨和哀伤,用优美的文笔,一齐写进《芙蓉女儿诔》里。《芙蓉女儿诔》是讨伐封建势力的檄文。“孰料鸠鸩恶其高,鹰鸷翻遭罦罬;薋箷妒其臭,茝兰竟被芟鉏!花原自怯,岂奈狂飚;柳本多愁,何禁骤雨。偶遭蛊虿之谗,遂抱膏肓之疚。……诼谣謑诟,出自屏帏,荆棘蓬榛,蔓延户牖。既怀幽沉于不尽,复含罔屈于无穷。高标见嫉,闺闱恨比长沙;贞烈遭危,巾帼惨于羽野。”他痛骂那些狐群狗党的小人,他痛恨封建统治者的狠毒残忍。他把晴雯看作“高标见嫉”的贾谊,看作“贞烈遭危”的鲧,这种评价是非常之高的。
   晴雯的全部生活是一首诗,是一首充满着青春生命力的抒情诗。她的高尚品质,她的反抗精神,她的天然美貌,她的恶劣环境,似一盆才透出嫩剑的兰花,被葬送在猪圈里!晴雯的形象,是曹雪芹心灵的宠儿,是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相结合的艺术精品。曹雪芹在塑造这一形象的过程中,在现实生活的基础上,通过细密的思想活动,丰富的艺术想象与适当的夸张,使得这一人物性格格外明朗,使得她的生活面貌格外美化,格外诗化。在晴雯的锋芒毕露的言谈笑语中,在她的眉眼动静的开合中,时时流露出来美丽的激情和光彩夺目的绚烂。曹雪芹把这一洁白无瑕的雕像,摆在大观园富丽堂皇的地毯上,使读者在那封建堡垒的家庭里,感到一点春风和暖的气息;在那千依百顺而又彼此排挤陷害的奴婢中,看到一个坦白、直率、天真、刚强和敢于嬉笑怒骂富有反抗精神的人物。她虽身处下贱,却是一个大写的“人”。  出自百度百科!
是的,公子的丫鬟多呢。贾宝玉(贾政次子)(寄名的干娘--马道婆) (丫环--花袭人--珍珠,媚人)(袭人母及子花自芳、袭人两妹子) (丫环--晴雯、麝月、绮霰、秋纹、碧痕、檀云、紫绡、茜雪) (晴雯姑舅哥哥--多浑虫,多浑虫妻--多姑娘儿--灯姑娘) (丫环--芳官--优伶之一--又名耶律雄奴、温都里那、金星玻璃) (芳官干娘--春燕姨妈,其女--小鸩儿) (丫环--四儿--蕙香)(丫环--佳蕙、坠儿、篆儿、春燕) (春燕母--何婆) (小厮--茗烟--焙茗、小厮--锄药) (茗烟娘--老叶妈) (小厮--扫红、墨雨、引泉、扫花、挑云、伴鹤、双瑞、双寿) (乳母--李嬷嬷、赵嬷嬷、张嬷嬷、王嬷嬷,仆--宋嬷嬷) (李嬷嬷子--李贵)
回答:秋天的孩子  级别:新手  8月13日 13:39 麝月在书中不太主要,也就是当袭人和晴雯都不在时才显得着她。袭人虽是丫环,可在王夫人眼中却像姨娘一样,王夫人是封建老太太,只喜欢像袭人和麝月这样笨笨的丫环,=================================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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