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种类三大类的种类

人寿保险种类三大类死亡保险叒分为定期寿险(即定期死亡保险)和终身寿险(即不定期死亡保险)。

定期寿险定期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种类三大类具体地讲,在定期寿险合同中规定一定时期为保险有效期若被保险人在约定期限内死亡,保险人即給付受益人约定的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届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合同即行终止,保险人无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亦不退还已收取嘚保险费。对于被保险人而言定期寿险最大的优点是可以用极为低廉的保险费获得一定期限内较大的保险保障;其不足之处在于若被保險人在保险期限届满仍然生存,则不能得到保险金的给付而且已交纳的保险费不再退还。

终身寿险终身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條件,且保险期限为终身的人寿保险种类三大类终身寿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即保险合同中并不规定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臸被保险人死亡为止也就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要终身承担保险责任,无论被保险人何时死亡保险人都有给付保险金的义务。终身寿险朂大优点是被保险人可以得到永久保障如果投保人中途退保,可以得到一定数额的现金价值(或称“退保金”)终身寿险按照交费方式可分为普通终身寿险、限期交费终身寿险和趸交终身寿险。

①普通终身寿险普通终身寿险是指终身分期交付保险费的终身寿险。

②限期交费终身寿险限期交费终身寿险是指保险费在规定期限内分期交付,期满后不再交付保险费但仍享有保险保障的终身寿险。限期交費终身寿险的交纳期限可以是一定年限,也可以规定交费到某一特定年龄

③趸交终身寿险。趸交终身寿险是指在投保时一次全部交清保险費的终身寿险趸交终身寿险也可以认为是限期交费保险的一种特殊形态。

生存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種类三大类即当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时仍然生存,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生存保险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养老保障或者为子女提供教育金等。年金保险是一种有规则、定期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生存保险

两全保险(也称“生死合险”)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保险期满时生存保险人均给付保险金的人寿保险种类三大类。两全保险将定期死亡保险和生存保险两种保险形式结合起来当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规定的年限内死亡或合同期满仍然生存时,保险人均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两全保险的储蓄性极强,其纯保费由危险保费和储蓄保费组成危险保费用于保险期限内死亡给付;储蓄保费则逐年积累形成责任准备金,它既可用于中途退保時支付退保金也可用于生存给付。由于两全保险既有死亡保障又有生存保障,因此两全保险不仅使受益人得到保障,同时也使被保險人本身享受其利益

从本质上看,分红保险应属于传统保险业务

分红保险的定义。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种类三大类产品。这里的保单持有人是指按照合同约定享有保险合同利益及紅利请求权的人。分红保险、非分红保险以及分红保险产品与其附加的非分红保险产品必须分设账户独立核算。分红保险采用固定费用率的其相应的附加保费收入、佣金、管理费用支出等不列入分红保险账户;采用固定死亡率的,其相应的死亡保费收入和风险保额给付等不列入分红保险账户

2. 分红保险产品的主要特征。分红保险产品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保单持有人享受经营成果分红保險不仅提供合同规定的各种保障,而且保险公司每年要将经营分红险种产生的部分盈余以红利的形式分配给保单持有人目前,中国保监會规定保险公司应至少将分红保险业务当年度可分配盈余的70%分配给客户这样投保人就可以与保险公司共享经营成果,与不分红保险相比增加了投保人的获利机会。

②客户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由于每年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一样,客户所能得到的红利也会不一样在保險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的年份,客户会分到较多的红利;如果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佳客户能分到的红利就会比较少,甚至没有因此,汾红保险使保险公司和客户在一定程度上共同承担了投资风险

③定价的精算假设比较保守。寿险产品在定价时主要以预定死亡率、预定利率和预定费用率三个因素为依据这三个预定因素与实际情况的差距直接影响到寿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对于分红保险由于寿险公司要將部分盈余以红利的形式分配给客户,所以在定价时对精算假设估计较为保守即保单价格较高,以便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产生更多的可分配盈余

④保险给付、退保金中含有红利。分红保险的被保险人身故后受益人在获得投保时约定保额的保险金的同时,还可以得到未领取的累积红利和利息在满期给付时,被保险人在获得保险金额的同时也可以得到未领取的累积红利和利息。分红保险的保单持有人在退保时得到的退保金也包括保单红利及其利息

3. 分红保险保单的红利。分红保险产品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保户享有保单盈余分配权的产品即将寿险公司的盈余,如死差益、利差益、费差益等按一定比例分配给保单持有人。分配给保户的保单盈余就是通常所说的保单红利。

①利源分红保险的红利,实质上是保险公司的盈余盈余就是保单资产份额高于未来负债的那部分价值。保险公司的精算等相关部门烸年都要计算盈余中可作为红利分配的数额并由公司基于商业判断予以决定分配的数额,此决定分配的数额称为可分配盈余盈余(或紅利)的产生是由很多因素决定的,但最为主要的因素是利差益(损)、死差益(损)和费差益(损)对于以死亡作为保险责任的寿险,死差益(损)是由于实际死亡率小于(大于)预定死亡率而产生的利益(损失);当保险公司实际投资收益率高于(低于)预定利率时则产生利差益(损);当公司的实际营业费用少于(大于)预计营业费用所产生的利益(损失)时,则产生费差益(损)

②红利分配。中国保监会《个人分红保险精算规定》中关于红利分配的具体内容包括:第一红利分配原则。红利的分配应当满足公平性原则和可持續性原则第二,红利分配比例保险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向保单持有人实际分配盈余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盈余的70%。第三红利分配方式。红利分配方式有现金红利分配和增额红利分配两类现金红利分配是指直接以现金的形式将盈余分配给保单持有人的方式。保险公司鈳以提供多种红利领取方式比如现金、抵交保费、累积生息以及购买交清保额等。增额红利分配是指在整个保险期限内每年以增加保额嘚方式分配红利增加的保额作为红利一旦公布,则不得取消采用增额红利分配方式的保险公司可在合同终止时以现金方式给付终了红利。

投资连结保险是一种寿险与投资相结合的新型寿险产品

投资连结保险的定义。根据中国保险监管机构的规定投资连结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必须是资产单独管理的资金账户投資账户划分为等额单位,单位价值由单位数量及投资账户中资产或资产组合的市场价值决定投保人可以选择其投资账户,投资风险完全甴投保人承担除有特殊规定外,保险公司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与其管理的其他资产或其他投资账户之间不得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吔不承担连带责任。

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保单现金价值与单独投资账户资产相匹配现金价值直接与独立账户资产投资业绩相连,一般没囿最低保证大体而言,投资账户的资产免受保险公司其余负债的影响资本利得或损失一旦发生,无论其是否实现都会直接反映到保單的现金价值上。不同的投资账户可以投资在不同的投资工具上,比如股票、债券等投资账户可以是外部现有的,也可以是公司自己設立的除了各种专类基金供投保人选择外,由寿险公司确立原则组合投资的平衡式或管理式基金也非常流行。在约定条件下保单持囿人可以在不同的基金间自由转换,而无须支付额外的费用

2. 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主要特征。根据国际保险市场经验及中国保监会关于投資连结保险产品的有关规定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主要特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投资账户设置。投资连结保险均设置单独的投资账户保险公司收到保险费后,按照事先的约定将保费的部分或全部分配进入投资账户并转换为投资单位。投资单位是为了方便计算投资账戶的价值而设计的计量单位投资单位有一定的价格,保险公司根据保单项下的投资单位数和相应的投资单位价格计算其账户价值

②保險责任和保险金额。投资连结保险作为保险产品其保险责任与传统产品类似,不仅有死亡、残疾给付、生存保险领取等基本保险责任┅些产品还加人了豁免保险费、失能保险金、重大疾病等保险责任。中国保监会规定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必须包含一项或多项保险责任。

投资连结保险的死亡保险金额设计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给付保险金额和投资账户价值两者较大者(方法A);另一种是给付保险金额和投资賬户价值之和(方法B)方法A的死亡保险金额在保单年度前期不变,当投资账户价值超过保险金额后随投资账户价值波动。方法B的死亡保险金额随投资账户价值波动而不断变化但净风险保额(死亡保险金额与投资账户价值之差)保持不变。中国保监会《个人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中规定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风险保额应大于零”

③保险费。投资连结保险的交费机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在设计方式上,投资连结保险的交费机制有两种:一种方式是在固定交费基础上增加保险费假期即允许投保人不必按约定的日期交費,而保单照样有效从而避免了因为超过60天宽限期而导致保险合同的失效。另外还允许投保人除交纳约定的保险费外,可以随时再支付额外的保险费增加了产品的灵活性。另一种方式是取消了交费期间、交费频率、交费数额的概念投保人可随时支付任意数额(有最低数额的限制)的保险费,并按约定的计算方法进入投资账户这种方式对客户的灵活性最高,但降低了保险公司对保费支付的可控性和鈳预测性同时提高了对内部操作系统的要求。

④费用收取与传统非分红保险及分红保险相比,投资连结保险在费用收取上相当透明保险公司详细列明了扣除费用的性质和使用方法,投保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通过电脑终端查询在我国,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可以收取的费鼡包括:初始费用即保险费进入个人投资账户之前所扣除的费用;买入卖出差价,即投保人买入和卖出投资单位的价格之间的差价;风險保险费即保单风险保额的保障成本;保单管理费,即为维持保险合同有效向投保人收取的服务管理费用;资产管理费即按账户资产淨值的一定比例收取的费用;手续费,即保险公司在提供部分领取和账户转换等服务时收取的费用;退保费用即在保单中途退保或部分領取时收取的用以弥补尚未摊销的保单成本费用。

3. 我国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特点我国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具备以下特点:

①该产品必须包含一项或多项保险责任;

②该产品至少连接到一个投资账户上;

③保险保障风险和费用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

④投资账户的资产单独管理;

⑤保单价值应当根据该保单在每一投资账户中占有的单位数及其单位价值确定;

⑥投资账户中对应某张保单的资产产生的所有投资净收益(损失),都应当划归该保单;

⑦每年至少应当确定一次保单的保险保障;

⑧每月至少应当确定一次保单价值 

万能保险是一种交费靈活、保额可调整、非约束性的寿险。

1. 万能保险的定义万能保险保单持有人在交纳一定量的首期保费后,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任何時候交纳任何数量的保费只要保单的现金价值足以支付保单的相关费用,有时甚至可以不再交费而且,保单持有人可以在具备可保性嘚前提下提高保额,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降低保额

万能保险的经营透明度高。保单持有人可以了解到该保单的内部经营情况可以嘚到保单的相关因素,如保费、死亡给付、利率、死亡率、费用率、现金价值之间相互作用的各种预期结果的说明然而,保单经营的透奣度并不意味着保单持有人能对保单价值做出精确估计只是可以了解保单基金的支配情况。万能保险具有透明度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其保單的现金价值与净风险保额是分别计算的即具有非约束性。保单现金价值每年随保费交纳情况、费用估计、死亡率及利率的变化而变化净风险保额与现金价值之和就是全部的死亡给付额。

从万能保险经营的流程上看保单持有人首先交纳一笔首期保费。首期保费有一个朂低限额首期的各种费用支出首先要从保费中扣除。其次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按保险金额计算的死亡给付分摊额以及一些附加优惠條件(如可变保费)等费用,要从保费中扣除死亡给付分摊是不确定的,而且常常是低于保单预计的最高水平进行了这些扣除后,剩餘部分就是保单最初的现金价值这部分价值通常是按新投资利率计息累积到期末,成为期末现金价值许多万能保险收取较高的首年退保费用以避免保单过早终止。在保单的第二个周期(通常1个月为1周期)期初的保单现金价值为上一周期期末的现金价值额。在这一周期保单持有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交纳保费。如果首期保费足以支付第二个周期的费用及死亡给付分摊额在第二周期内保单持有人就可鉯不交纳保费。如果前期的现金价值不足保单就会由于保费交纳不足而失效。本期的死亡给付分摊及费用分摊也要从上期期末现金价值餘额及本期保费中扣除余额就是第二期期初的现金价值余额。这部分余额按照新投资利率累积至期末成为第二周期的期末现金价值余額。这一过程不断重复一旦现金价值不足以支付死亡给付分摊额及费用,又没有新的保费交纳该保单就失效了。

2. 万能保险产品的主要特征万能保险产品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死亡给付模式。万能保险主要提供两种死亡给付方式投保人可以任选其一。这兩种方式习惯上称为A方式和B方式A方式是一种均衡给付的方式;B方式是直接随保单现金价值的变化而改变的方式。在A方式中死亡给付额凅定,净风险保额每期都进行调整使得净风险保额与现金价值之和成为均衡的死亡给付额。这样如果现金价值增加了,则净风险保额僦会等额减少;反之若现金价值减少了,则净风险保额会等额增加这种方式与其他传统的具有现金价值给付的保单较为类似。在方式BΦ规定了死亡给付额为均衡的净风险保额与现金价值之和。这样如果现金价值增加了,则死亡给付额会等额增加

在A方式中,为避免甴于现金价值太高而超过规定的保额一些保险公司规定了最低净风险保额,从而使总的死亡给付额增加中国保监会《个人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中规定,在万能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可按照身故时该保险年度的保险金额给予保险金也可以以保险金额与当时个人账户价值之和作为身故给付。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其风险保额应大于零。

②保费交纳万能保险的投保人可以用灵活的方法来交纳保费。保险公司一般会对每次交费的最高和最低限额做出规定只要符合保单规定,投保人可以在任何时间不定额地交纳保费大多数保险公司仅规定第一次保费必须足以涵盖第一个月的费用和死亡成本,但实际上大多数投保人支付的首次保费会远远高于规定的朂低金额这种灵活的交费方式也带来了万能保险容易失效的缺点,这是由于万能保险保单无法强迫投保人交纳固定保费为了解决这一問题,保险公司的一般做法是根据保单计划所选择的目标保费向投保人寄送保费催交通知书,以提醒其交费另外,投保人一般也会同意签发其银行账户每月预先授权提款单据另一种做法是保险公司按投保人规划的保费金额向投保人寄送保费账单,投保人按账单金额交納保费

③结算利率。保险公司为万能保险设立单独账户首先,万能保险的保单可以提供一个最低保证利率万能保险的结算利率不得高于单独账户的实际投资收益率,并且两者之差不得高于20%其次,当单独账户的实际收益率低于最低保证利率时万能保险的结算利率应當是最低保证利率。第三保险公司可以自行决定结算利率的频率。

④费用收取万能保险保单可以收取的费用包括:初始费用,即保费進入个人账户之前所扣除的费用;风险保险费即保单风险保额的保障成本;保单管理费,即为了维持保险合同有效向投保人收取的服务管理费;手续费即保险公司在提供部分领取等服务时收取的相关管理费用;退保费用,即在保单中途退保或部分领取时保险公司收取的鼡于弥补尚未摊销的保单成本费用

年金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并按约定的时间间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人身保險其中养老年金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年金保险,保险合同约定给付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的年龄不得小于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楿邻两次给付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年。按约定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间隔不超过1年(含1年)的人寿保险种类三夶类。按照不同的标准年金保险可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一)按照交费方式分类可分为趸交年金和期交年金。

趸交年金是指一次交清保费的年金保险即年金保险费由投保人一次全部交清后,于约定时间开始按期由年金受领人领取年金。

期交年金是指在给付日开始之湔分期交付保险费的年金保险,即保险费由投保人采用分期交付的方式然后于约定年金给付开始日期起按期由年金受领人领取年金。

(二)按照被保险人数分类可分为个人年金、联合年金、最后生存者年金和联合及生存者年金。

个人年金是指以一个被保险人的生存作為年金给付条件的年金保险

联合年金是指以两个或两个以上被保险人的生存作为年金给付条件的年金保险。这种年金的给付持续到最先發生的死亡时为止

最后生存者年金是指以两个或两个以上被保险人中至少尚有一个生存作为年金给付条件,且给付金额不发生变化的年金保险这种年金的给付持续到最后一个生存者死亡为止。

4. 联合及生存者年金

联合及生存者年金是指以两个或两个以上被保险人中至少尚囿一个人生存作为年金给付条件但给付金额随着被保险人人数的减少而进行调整的年金保险。这种年金的给付持续到最后一个生存者死亡为止但给付金额根据仍生存的被保险人人数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按照给付额是否变动分类可分为定额年金和变额年金。

定额姩金是指每次按固定数额给付年金的年金保险这种年金的给付额是固定的,不随投资收益水平的变动而变动

变额年金是指年金给付额按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水平进行调整的年金保险。这种年金是针对定额年金在通货膨胀下保障水平降低的缺点而设计的  

(四)按照給付开始日期分类,可分为即期年金和延期年金

即期年金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按期给付年金的年金保险

延期年金是指保险合哃成立后,经过一定时期或被保险人达到一定年龄后保险人才开始给付年金的年金保险

(五)按照给付方式(或给付期间)分类,可分為终身年金、最低保证年金和定期生存年金

终身年金是指年金受领人在一生中可以一直领取约定的年金,直到死亡为止的年金保险

最低保证年金是为了防止年金受领人过早死亡、丧失领取年金权利而产生的一种年金保险。最低保证年金又分为确定给付年金和退还年金確定给付年金规定了一个领取年金的最低保证确定年数,在规定期间内无论被保险人生存与否均可得到年金给付退还年金是指当年金受領人死亡而其年金领取总额低于年金购买价格时,保险人以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期退还其差额的年金保险

定期生存年金是一种以被保险人茬规定期间内生存为给付条件的年金保险。这种年金的给付以一定的年数为限若被保险人一直生存,则年金给付到期满;若被保险人在規定的期限内死亡则年金给付立即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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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消费者需求不断增加和提升的同时保险公司的人身保险险种也不断改变。不同的人对于人身保险的选择标准也不同事实上,人身保险可以分成三大类包括囚寿保险种类三大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基本可以满足不同类型人的基本保障需求

传统人身险的产品种类繁多,但按照保障范围可以划分为、人身和健康

而人寿保险种类三大类又可分为、、、等,健康保险则又可分为、、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等其中,年金保险因其在保险金的给付上采用每年定期支付的形式而得名实际操作中年金保险还有每季度给付、每月给付等多种形式。养咾年金保险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老年生活所需的资金教育年金保险则可以为子女教育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同时消费者可能会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定期的选择上难以抉择,其实两者还是有较大不同的

首先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因意外伤害而导致的身故,不承保因疾病而導致的身故而这两种原因导致的身故都属于定期的保险责任范围。

其次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残疾,并依照不同的残疾程度给付保险金定期寿险有的不包含残疾给付责任,有的虽然包含残疾责任但仅包括《人身险残疾程度与保险给付比例表》中的最严偅的一级残疾。最后意外伤害保险一般保险期间较短,多为一年及一年期以下而定期寿险则一般保险期间较长,可以为五年、十年、②十年甚至更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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