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砂中颗粒级配、石粉粘土含量、泥块含量、压碎指标这四项性能那个最重要!

高石粉含量人工砂的应用
摘要:人工砂在建筑行业中使用已越来越普遍,人工砂石粉含量超出规范要求限制了其使用范围。本文以坪头水电站工程建设实例,分别将石粉含量为15%、21%、24%三种人工砂对混凝土性能影响进行了研究分析,论证了石粉含量超出20%的人工砂在中低标号混凝土中应用的可行性,为高石粉含量人工砂更广泛的应用提供参考,为进一步的工程研究积累资料。
关键词:人工砂;石粉活性;石粉含量;混凝土性能
Abstract: The artificial sand in construction industry use more and more general already, artificial sand powder content beyond specification limits the scope of its use. Based on the construction practice of the head hydropower station ping, respectively, will be content of stone for 15%, 21%, 24% three artificial sand of concrete performance impact on the research and analysis, demonstrates the content of stone than 20% of the artificial sand in low-medium label the feasibility of application of the concrete, cement content for high artificial sand more widely used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further engineering research accumulated material.
Keywords: L Content “; Concrete performance
中图分类号: P58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石粉含量一般是指石粉占人工砂质量的百分数。《建筑用砂》GB/T标准规定,Ⅲ类人工砂的石粉含量应小于7%,根据使用地区和用途,在试验验证的基础上,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已有较多资料表明,人工砂石粉含量对于常态混凝土的影响是积极的,本文结合坪头水电站工程实例,先对中粒细晶岩石石粉活性进行试验研究,得知石粉活性能使混凝土的综合性能得以改进。再分别用不同水泥对石粉含量为15%、21%、24%三种人工砂对电站所需混凝土性能的影响进行试验研究,以得知{石粉含量人工砂适用范围。更好地发挥人工砂的优点,利用其特性,提高混凝土质量,降低工程成本,为坪头水电站工程建设提供依据,为进一步拓展高石粉含量人工砂的推广应用提供技术参考。
一、工程简介
坪头水电站位于美姑河汇入金沙江的汇入口10km,电站采用引水式开发,利用落差328m,地下厂房总装机容量180MW。混凝土总量约42万m3,主要有:地下水侵蚀的厂房混凝土、无地下水侵蚀的厂房混凝土、洞室混凝土等。水电站砂石骨料加工采用龙头沟的原材料,为白云细晶岩,人工砂石粉含量为7%时,细度模数3.47,人工砂石粉含量为15%时,细度模数3.00,石粉含量达
到24.2%时细度模数2.58,细度模数随石粉含量减少而加大。如果把石粉作为废料冲洗掉,这不但费时费力,人工砂细度模数偏大,还增加了工程的造价。
1.中粒细晶灰岩石石粉活性的试验研究
参照《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对中粒细晶灰岩岩石的活性成分进行试验研究。分别采用嘉华抗硫酸盐水泥、峨胜中热水泥以及航天普硅水泥,在掺量为30%的条件下,进行粉煤灰、中粒细晶灰岩石粉和石英石粉替代水泥的胶砂强度比较试验,试验结果见图1。由试验结果可以看出:中粒细晶灰岩石粉具有一定活性,掺30%的中粒细晶灰岩石粉替代水泥后,其28d胶砂强度值高于掺30%的石英石粉替代水泥后胶砂强度,表明中粒细晶灰岩石粉的活性高于石英石粉。与粉煤灰相比,中粒细晶灰岩石粉的活性要低于粉煤灰的活性。石粉一般认为是惰性材料,通过实验得知石粉中的部分CaCO3在水泥的水化过程中会参与反应,从而导致混凝土晶相会有不同程度的改变,提高水泥水化产物的结晶化程度,进而提高混凝土的密实性,使混凝土的综合性能得以改进。
图1中粒细晶灰岩石粉活性试验结果
2.高石粉含量人工砂对混凝土性能的影响
{石粉含量人工砂具有活性,但是否能配制坪头水电站所需混凝土并不明确,针对该问题,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科学研究所进行了高石粉含量人工砂对坪头水电站所需混凝土的影响程度的研究试验。试验分别用不同水泥和石粉含量为15%、21%、24%三种人工砂,对坪头水电站所需混凝土性能的影响进行了实验研究。
试验研究有地下水侵蚀的厂房混凝土采用四川嘉华抗硫酸盐42.5级水泥、无地下水侵蚀的厂房混凝土采用峨胜P.042.5级水泥、洞室混凝土航天P.042.5级水泥,水泥各项技术指标符合GB175-2001技术要求;粉煤灰采用宜宾立基建材有限公司提供的由黄桷庄电厂生产的Ⅱ粉煤灰各项技术指标符合DL/技术要求;外加剂采用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的JM-Ⅱ缓凝高效减水剂和JM-2000(s)引气剂,各项测试指标均满足《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5-2003。实验所用粗骨料超径和逊径为零,粗骨料表观密度、吸水率、针片状、压碎指标、坚固性等各项指标满足DL/T规范要求;细骨料饱干密度、细度模数、坚固性等指标满足DL/T规范要求,取3组样对细骨料颗粒级配进行试验,试验结果见“表1”。
骨料的最佳级配选择、最佳砂率及混凝土水胶比的确定均经过试验。依据最大振实容重和最小空隙率的原则来确定粗骨料的最优级配,当人工骨料:中石:小石=50:50时骨料振实容重最大,空隙率最小,为最优级配;采用固定水胶比、用水量,变动砂率的原则来观测混凝土和易性、陷度及抗压强度等,从而选择混凝土最佳砂率;在水胶比为0.49、粉煤灰掺量为20%,单方用水量为170 kg条件下,砂率为43%时混凝土拌合物和易性较好,抗压强度最高,为最佳砂率,砂率选择的试验结果见表2;选择水胶比0.47、0.49和0.52,进行不同
水胶比条件下混凝土强度性能的试验研究。三种不同品种水泥的混凝土水胶比与强度的关系从图2可看出,混凝土强度随用水量减少而增加。混凝土配制强度按《水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DL/T中规定,fcu,o=fcu,k+tσ公式计算,C20混凝土配制强度为26.6Mpa,C25混凝土配制强度为31.6Mpa。
表1人工细骨料颗粒级配试验结果
表2泵送混凝土最佳砂率确定
图2 三种水泥水胶比与混凝土28d抗压强度的关系
根据设计技术要求水电站所用泵送混凝土为C25W8F150及C20W8F150两种,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同时考虑混凝土耐久性和最大水灰比限制,略作调整后的混凝土配合比见“表3”。
针对中粒细晶灰岩人工砂存在石粉含量偏大实际情况,采用坪头水电站拟采用高抗硫酸盐水泥、普硅42.5级峨胜水泥、42.5级航天水泥,并按拟用配合比配制混凝土,开展人工砂的石粉含量对混凝土性能影响的实验研究。从 “表4”可以看出:石粉含量选为15%、21%、24%三种人工砂,都可以配制满足设计要求的混凝土。
将不同品种水泥配制的泵送混凝土的性能指标按不同石粉含量进行分别累加,累加结果见 “表5”。从表中可以看出:石粉含量为21%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弹性膜数量最高。其早龄期的抗拉强度优于其它两种石粉含量的混凝土,28d龄期的抗拉性能优于石粉含量为24%的混凝土,逊于石粉含量为15%的混凝土,其干缩变形最低。综合比较,当中粒细晶灰岩人工砂的石粉含量为21%时,混凝土性能较优。
表3 泵送混凝土配合比
表4 石粉含量对混凝土性能的影响
表5 人工砂石粉含量对混凝土性能影响的分析
1.普遍认为石粉一般认为是惰性材料。试验表明中粒细晶灰岩人工砂具有一定活性,有利于石粉颗粒与水化产物间粘接强度的提高,人工砂含有适量的石粉对改善混凝土的性能有利。
2.随着人工砂中石粉含量的增加,混凝土砂率将减小,用水量将增加。水胶比在0.45-0.49间,石粉含量为15%、21%、24%三种人工砂都可以配制C25泵送混凝土、常态混凝土。当人工砂的石粉含量在21%时混凝土综合性能最优。使用石粉含量21%人工砂配制的低标号泵送混凝土、常态混凝土及微膨胀混凝土,在坪头水电站工程得到较好应用,节省了石粉含量超标处理时间,加快了施工进度,还降低了工程投资。
参考文献:
[1] 李光伟 高石粉含量人工砂在锦屏一级水电站中的应用 商品混凝土 2009.09
[2] 李兴贵高石粉含量人工砂在混凝土中的应用研究[J] 建筑材料学报 );66-71
[3] 阳晏 机制砂的石粉含量对C30泵送混凝土性能影响[J]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 0-03
[4] 李北星 石粉与粉煤灰对C60机制砂高性能混凝土性能的影响[J] 建筑材料学报 2006.04
[5] 路文典人工砂石粉含量超标对常态混凝土性能影响的试验研究[J] 山西水利科技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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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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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52-2006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52-2006&
(代替JGJ52-92、JGJ53-92)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7 年6月l日
为在普通混凝土中合理使用天然砂,人工砂和碎石、卵石,保证普通混凝土用砂、石的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中普通混凝土用砂的质量要求和检验。
对于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所用的砂、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砂和石的质量要求和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2.1.1& 天然砂 natural
由自然条件作用而形成的,公称粒径小于
5mm的岩石颗粒。按其产源不同,可分为河砂、海砂和山砂。
人工砂 artificial sand
岩石经除土开采、机械破碎、筛分而成的,公称粒径小于5mm的岩石颗粒。
混合砂 mixed sand
由天然砂与人工砂按一定比例组合而成的砂。
碎石 crushed stone
由天然岩石或卵石经破碎、筛分而得的,公称粒径大于5mm的岩石颗粒。
卵石& gravel
由自然条件作用而形成的,公称粒径大于 5.00mm 的岩石颗粒。
含泥量& dust content
砂、石中公称粒径小于80μm颗粒的含量。
2.1.7& 砂的泥块含量&
clay lump content in sands
砂中公称粒径大于1.25mm,经水洗、手捏后变成小于630μm 的颗粒的含量。
&石的泥块含量& clay lump content in
石中公称粒径大于5.mm,经水洗、手捏后变成小于2.50mm 的颗粒的含量。
石粉含量& crusher dust content
人工砂中公称粒径小于80μm,且其矿物组成和成分与被加工母岩石相同的颗粒含量。
2.1.10 表观密度 apparent&
骨料颗粒单位体积(包括内封闭孔隙)的质量。
2.1.11 紧密密度& tight density
&&&骨料安规定方法颠实后单位体积的质量。
2.1.12 &堆积密度 bulk
骨料在自然堆积状态下单位体积的质量。
2.1.13&&&&&
坚固性 soundness
骨料在气候、环境变化或其它物理因素作用下抵抗破裂的能力。
2.1.14& 轻物质 light material
砂中表观密度小于 2000kg/m3&的物质。
2.1.15& 针、片状颗粒&
elongated and flaky particle
凡岩石颗粒的长度大于该颗粒所属粒级的平均粒径2.4倍者为针状颗粒;厚度小于平均粒径0.4倍者为片状颗粒。平均粒径指该粒级上、下限粒径的平均值。
2.1.16& 压碎值指标&
crushing value index
人工砂、碎石或卵石抵抗压碎的能力。
2.1.17& 碱活性骨料&
alkali-active aggregate
能在一定条件下与混凝土中的碱发生化学反应导致混凝土产生膨胀、开裂甚至破坏的骨料。
& ——碎石或卵石的压碎指标值。
δsa——人工砂压碎值指标;
—— 试件在 t 天龄期的膨胀率;
——试件浸泡 t 天的长度变化率;
——细度模数;
& &——表观密度;
——紧密密度;
L—— 堆积密度;
&&ωb —— 贝壳含量;
&&ωc —— 含泥量;
ωc,L ——泥块含量;
ωcl &——氯离子含量;
ωf —— 石粉含量;
ωl——& 轻物质含量;
ωm ——& 云母含量;
碎石或卵石中针、片状颗粒含量;
ωwa —— 吸水率
ωwc—— 含水率;
mt——试样在一个筛上的剩留量;
MB——人工砂中亚甲蓝测定值。
3.1& 砂的质量要求
3.1.1 &砂的粗细程度按细度模数μf
分为粗、中、细、特细四级,其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
& 粗砂:μf =3.7~3.1
& 中砂:μf =3.0~2.3
& 细砂:μf =2.2~1.6
& 特细砂:μf =1.5~0.7
砂筛应采用方孔筛。砂的公称粒径、砂筛筛孔的公称真径和方孔筛筛孔边长应符合表3.1.2-1的规定。
&&&&&&&&&&
表3.1.2-1&
砂的公称粒径、砂筛筛孔的公称直径和方孔筛筛孔边长尺寸
砂的公称粒径
砂筛筛孔的公称直径
方孔筛筛孔边长
除特细砂外,砂的颗粒级配可按公称直径630μm
筛孔的累计筛余量(以质量百分率计,下同),分成三个级配区(见表3.1.2-2),且砂的颗粒级配应处于表 3.1.2.2
中的某一区内。
砂的实际颗粒级配与表 3.1.2-2 中的累计筛余相比,除公称粒径的 5.00mm 和
630μm(表3.1.2-2斜体所标数值)的累计筛余外,其余公称粒径的累计筛余可稍有超出分界线,但总超出量不应大于 5%。
当天然砂的实际颗粒级配不符合要求时,宜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并经试验证明能确保混凝土质量后,方允许使用。
&&&&&&&&&&&&&&&&&&&&&&&&&&&&&&&&
表 3.1.2-2& 砂颗粒级配区&
&&&&&&&&&&&&&&&&&&&&&&
累&&&&&&&&&&&&
计&&&&&&&&&&&&&
筛&&&&&&&&&&&&&&
配制混凝土时宜优先选用Ⅱ区砂。当采用 I
区砂时,应提高砂率,并保持足够的水泥用量,满足混凝土的和易性;当采用Ⅲ区砂时,宜适当降低砂率,当采用特细砂时,应符合相应的规定。
配制泵送混凝土,宜选用中砂。
3.1.3 &天然砂中含泥量应符合表 3.1.3
&天然砂中含泥量&&&
& 混凝土强度等级
含泥量(按重量计%)
对有抗冻、抗渗或其它特殊要求的小于或等于C25混凝土用砂,含泥量应不大于 3.0%。
3.1.4& 砂中的泥块含量应符合表 3.1.4
&&&&&&&&&&&&&&
表 3.1.4& 砂中的泥块含量
& 混凝土强度等级
含泥量(按重量计%)
&&对于有抗冻、抗渗或其它特殊要求的小于或等于C25混凝土用砂,其泥块含量不应大于
人工砂或混合砂中石粉含量应符合表3.1.5的规定:
3.1.5& 人工砂或混合砂中石粉含量
& 混凝土强度等级
MB<1.4(合格)
MB≥1.4(不合格)
砂的坚固性应采用硫酸钠溶液检验,试样经 5 次循环后,其质量损失应符合表 3.1.6的规定。
表 3.1.6& 砂的坚固性指标
混凝土所处的环境条件及其性能要求
5次循环后的重量损失(%)
在严寒及寒冷地区室外使用并经常处于潮湿或干湿交替状态下的混凝土
对于有抗疲劳、耐磨、、抗冲击要职的混凝土
有腐蚀介质作用或经常处于水位变化区的地下结构混凝土
其它条件下使用的混凝土
3.1.7&&&&&
人工砂的总压碎值指标应小于30% 。
3.1.8&&&&&&&&&&&&&&&&&&&&&&&&&&&&&&&&&&&&&&&&&&&&&&&&&&&&&&&&&&&&&&&&&&&&&&&&&&&&&&&&&&&&&&&&&&&&&&&&&&&&&&&&&&&&&&&&&&&&&&&&&&&&&&&&&&&&&&&&&&&&&&&&&&&&&&&&&&&&&&&&&&&&&&&&&&&&&&&&&&&&&&&&&&&&&&&&&&&&&&&&&&&&&&&&&&&&&&&&&&&&&&&&&&&&&&&&&&&&&&&&&&&&&&&&&&&&&&&&&&&&&&&&&&&&&&&&&&&&&&&&&&&&&&&&&&&&&&&&&&&&&&&&&&&&&&&&&&&&&&&&&&&&&&&&&&&&&&&
砂中如含有云母、轻物质、有机物、硫化物及硫酸盐等有害物质时,其含量应符合表3.1.8 的规定。
砂中的有害物质限值&&
云母含量(按重量计,%)
轻物质含量(按重量计,%)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折算成 SO3
按重量计,%)
有机物含量(用比色法试验)
颜色不应深于标准色,当颜色深于标准色时,应按水泥胶砂强度试
验方法进行强度对比试验,抗压强度比不应低于0.95。
对于有抗冻、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砂中云母含量不应大于 1.0%。
当砂中含有颗粒状的硫酸盐或硫化物杂质时,应进行专门检验,确认能满足混凝土耐久性要求后,方能采用。
对于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用砂,应采用砂浆棒(快速法)或砂浆长度法进行骨料的碱活性检验。经上述检验判断为有潜在危害时,应控制混凝土中的碱活性检验。经上述检验判断为有潜在危害时,应控制混凝土中的碱含量不超过3kg/m3,或采用能抑制碱-骨料反应的有效措施。
&砂中氯离子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钢筋混凝土用砂,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6%(以干砂的质量百分率计);
2& 对于预应力混凝土用砂,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2%(以干砂的质量率计)。
海砂中贝壳含量应符合表3.1.11的规定。
混凝土强度等级
贝壳含量(按质量计,%)
对于有抗冻、抗渗或其他特殊要求的小于或等于C25混凝土用砂,其贝壳含量不应大于5%。
&&&&&&&&&&&&&&&&&&&&&&&
3.2& 石的质量要求
石筛应采用方孔筛。石的公称粒径、石筛筛孔的公称直径与方孔筛筛孔边长应符合表3.2.1-1的规定。&&&&&&&&&&&&&&&
表3.2.1-1&&&
石筛筛孔的公称直径与方孔筛尺寸(mm)
石的公称粒径
石筛筛孔的公称直径
方孔筛筛孔边长
& 碎石或卵石的颗粒级配,应符合表
3.2.1-2的要求。混凝土用石应采用连续粒级。
单粒级宜用于组合成满足要求级配的连续粒级,也可与连续粒级混合使用,以改善其级配或配成较大粒度的连续粒级。
当卵石的颗粒级配不符合本标准表3.2.1-2要求时,应采取措施并经试验证实能确保工程质量后,方允许使用。
表3.2.1-2&&
碎石或卵石的颗粒级配范围&&&&&&&&&&&&
累计筛余& 按重量计(%)
方孔筛筛孔尺寸(mm)
3.2.2& 碎石或卵石中针、片状颗粒含量应符合表
的规定。&&&&&&&&&
针、片状颗粒含量&&&&&&&&&&
混凝土强度等级
针、片状颗粒含量,按重量计(%)
3.2.3& 碎石或卵石中的含泥量应符合表
3.2.3 的规定。
碎石或卵石中的含泥量&&&&&&&&&&&&&&&&&
混凝土强度等级
针、片状颗粒含量(按质量计,%)
对于有抗冻、抗渗或其它特殊要求的的混凝土,其所用碎石或卵石的含泥量不应大于
1.0%。当碎石或卵石的含泥是非黏土质的石粉时,其含混量可由表3.2.3 的 0.5%、1.0%、2.0%,分别提高到
1.0%、l.5%、3.0%;
3.2.4& 碎石或卵石中的泥块含量应符合表
3.2.4 的规定。
碎石或卵石中的泥块含量&&&&&&&&&&&&&&&&&&
混凝土强度等级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对于有抗冻、抗渗和其它特殊要求的强度等级小于C30的混凝土,其所用碎石或卵石的泥块含量应不大于
碎石的强度可用岩石的抗压强度和压碎值指标表示。岩石的抗压强度应比所配制的混凝土强度至少高20%。当混凝土强度等级大于或等于C60时,应进行岩石抗压强度检验,岩石强度首先应由生产单位提供,工程中可采用压碎值指标进行质量控制。碎石的压碎值指标宜符合表3.2.5-1的规定。
表 3.2.5-1&&
碎石的压碎值指标&&&&&&&&&&&&&&&&&
混凝土强度等级
碎石压碎值指标 (%)
& C60~C40
变质岩或深成的火成岩
喷出的火成岩
&注:沉积岩包括石灰岩、砂岩等。变质岩包括片麻岩、石英岩等。深成的火成岩包括花岗岩、正长岩、闪长岩
和橄榄岩等。喷出的火成岩包括玄武岩和辉绿岩等。
卵石的强度用压碎值指标表示。其压碎值指标宜符合表 3.2.5-2 的规定采用。
3.2.5-2&&&&
卵石的压碎指标值&&&&&&&&&&&&&&&&&&&&&&&
混凝土强度等级
&压碎指标值(%)
碎石和卵石的坚固性应用硫酸钠溶液法检验,试样经5次循环后,其质量损失应符合表3.2.6的规定。
&&&&&&&&&&&&
表 3.2.6&&&
碎石或卵石的竖固性指标&&&&&&&&&&&&&&&&&&&&&&&
混凝土所处的环境条件及其性能要求
5次循环后的质量量损失(%)
在严寒及寒冷地区室外使用,并经常处于潮湿或干湿交替状态下的混凝土,有腐蚀性介质作用或经常处于水位变化区的地下结构或有抗疲劳、耐磨、抗冲击等要求的混凝土
在其它条件下使用的混凝土
碎石或卵石中的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以及卵石中有机物等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表3.2.7 的规定。
碎石或卵石中的有害物质含量&&&&&&&&&&&&&&&&&&&&&&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折算成
SO3,按质量计,%)&
卵石中有机物含量(用比色法试验)
颜色应不深于标准色。当颜色深于标准色时,应配制成混凝土进行强度对比试验,抗压强度比应不低于 0.95。
当碎石或卵石中含有颗粒状硫酸盐或硫化物杂质时,应进行专门检验,确认能满足混凝土耐久性要后,方可采用。
&对于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结构混凝土,其所使用的碎石或卵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进行碱活性检验时,首先应采用岩相法检验碱活性骨料的品种、类型和数量。当检验出骨料中含有活性二氧化硅时,应采用快速砂浆法和砂浆长度法进行碱活性检验;当检验出骨料中含有活性碳酸盐时,应采用岩石柱法进行碱活性检验。
经上述检验,当判定骨料存在潜在碱-碳酸盐反应危害时,不宜用作混凝土骨料,否则,应通过专门的混凝土试验,做最后评定。
当判定骨料存在潜在碱-硅反应危害时,应控制混凝土中的碱含量不超过3kg/m3,或采用能抑制碱-骨料反应的有效措施。
4& 验收、运输和堆放
供货单位应提供砂或石的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
使用单位应按砂或石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采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汽车)运输的,以
400m3&或 600t 为一验收批。采用小型工具(如拖拉机等)运输的,应以
200m3&或 300t 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应按-验收批进行验收。
&每验收批砂石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检验。对于碎石或卵石,还应检验针片状颗粒含量;对于海砂或有氯离子污染的砂,还应检验其氯离子含量;对于海砂,还应检验贝壳含量;对于人工砂及混合砂,还应检验石粉含量。对于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对其它指标的合格性有怀疑时,应予以检验。
当砂或石的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较大时,可以1000t为一验收批。
当使用新产源的砂或石时,供货单位应按本标准第3章的质量要求进行全面的检验。
使用单位的质量检测报告内容应包括:委托单位;样品编号;工程名称;样品产地、类别、代表数量、检测依据、检测条件、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结论等。检测报告可采用附录
A、附录B的格式。
&砂或石的数量验收,可按质量计算,也可按体积计算。
测定重量,可用汽车地量衡或船舶吃水线为依据。测定体积,可按车皮或船舶的容积为依据。采用其它小型工具运输时,可按量方确定。
&砂或石在运输、装卸和堆放过程中,应防颗粒离析和混入杂质,并应按产地、种类和规格分别堆放。碎石或卵石的堆料高度不宜超过5m,对于单粒级或最大粒径不超过20mm的连续粒级,其堆料高度可增加到10m.
5& 取样与缩分
5.1& 取 样
&每验收批取样方法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5.1.1.1&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 8
份,石子为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5.1.1.2& 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
4 份、石8份组各自一组样品;
5.1.1.3& 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 8
份,石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除筛分析处,当其余检验项目存在不合格项时,应加倍进行复验。当复验仍有一项不满足标准要求时,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注:如经观察,认为各节车皮间(汽车、货船间)所载的砂、石质量相差甚为悬殊时,应对质量有怀疑的每节列车(汽车、货船)分别取样和验收。
&对于每一项检验项目,砂、石的每组样品取样数量就分别满足表5.1.3-1和表5.1.3-2的规定。当需要做多项检验时,可在确保样品经一项试验后不致影响其他试验结果的前提下,用同组样品进行多项不同的试验。
每一单项检验项目所需砂的最少取样质量&
& 最少取样数量(g)
紧密密度和堆积密度
人工砂压碎值指标
分成公称粒级5.00~2.50mm;2.5~1.25mm;1.25mm~630μm;
630~315μm;315~160μm每个粒级各需1000g; 
有机质含量
轻物质含量
分成公称粒级
5.00~2.50mm;2.50~1.25mm;1.25mm~630μm;
630~315μm;315~160μm;每个粒级各需 1000g。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氯离子含量
每—单项检验项目所需碎石或卵石的最少取样数量(kg)
最大粒径&&&
堆积密度、紧密密度
针、片状含量
硫化物及硫酸盐
&注:有机物含量、坚固性、压碎值指标及碱-骨料反应检验,应按试验要求的粒级及质量取样。
每组样品应妥善包装,避免细料散失,及防污染,并附样品卡片,标明样品的编号、取样时间、代表数量、产地、样品量、要求检验项目及取样方式等。
5.2&& 样品的缩分
&砂的样品缩分方法可选择下列二种方法之一:
1 &用分料器分(见图
5.2.1):将样品在潮湿状态下拌和均匀,然后将其通过分料器,留下两个接料斗中的一份,并将另一份再次通过分料器,重复上述过程,直至把样品缩分到试验所需量为止。
&人工四分法缩分:将样品置于平板上,在潮湿状态下拌合均匀,并堆成厚度约为 20mm的“圆饼”。
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条直径把“圆饼”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对角的两份重新拌匀,再堆成“圆饼”状。重复上述过程,直至把样品缩分后的材料量略多于进行试验所需的量为止。
&碎石或卵石缩分时,应将样品置于平板上,在自然状态下拌均匀,并堆成锥体,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条直径把锥体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对角的两份重新拌匀,再堆成锥体,重复上述过程,直至把样品缩分至试验所必需的量为止。
&砂、碎石或卵石的含水率、堆积密度、紧密密度检验所用的试样,可不经缩分,拌匀后直接进行试验。
5.2.1分料器&
&1-分料漏斗&&&
6& 砂的检验方法
6.1 &砂的筛分析试验(略)
6.2& 砂的表观密度试验(标准方案) (略)
6.3& 砂的表观密度试验(简易法) (略)
6.4& 砂的吸水率试验(略)
6.5& 砂的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试验(略)
6.6& 砂的含水率试验(标准法)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砂的含水率。
&砂的含水率试验(标准法)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 (1)烘箱——温度控制范围为( 105±5)℃;
& (2)天平——称量 1000g,感量 1g;
& (3)容器——如浅盘等。
含水率试验(标准法)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 由密封的样品中取各重约
500g 的试样两份,分别放入已知质量的干燥容器(m1)中称重,记下每盘试样与容器的总重(m2)。将容器连同试样放入温度为( 105±5)℃
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称量烘干后的试样与容器的总重(m3)。
6.6.4 &砂的含水率(标准法)按下式计算精确至
&&&&&&&&&&&&&&&&&&&
&&&&&&&&&&&&&(6.6.4)
式:ωwc —— 砂的含水率(%)
m1——容器重量(g);
m2——未烘干的试样与容器的总重(g);
m3——烘干后的试样与容器的总重(g);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砂的含水率试验(快速法)
&本方法适用于快速测定砂的含水率。对含泥量过大及有机杂质含量较多的砂不宜采用。
&砂的含水率试验(快速法)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 (1)电炉(或火炉);
& (2)天平——称量 1000g,感量 1g;
& (3)炒盘(铁制或铝制);
& (4)油灰铲、毛刷等。
&含水率试验(快速法)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由密封样品中取 500g
试样放入干净的炒盘(m1)中,称取试样与炒盘的总重(m2);
置炒盘于电炉(或火炉)上,用小铲不断地翻拌试样,到试样表面全部干燥后,切断电源
(或移出火外),再继续翻拌 1
min,稍予冷却(以免损坏天平)后,称干样与炒盘的总质量(m3)。
&砂的含水率(快速法)应按下式计算,精确至 0.1%:
&&&&&&&&&&&&&&&
&&&&&&&&&&&&&&&&&&&&&&&&&&&&(6.7.4)
式中: ——砂的含水量(%);
m1——容器重量(g);
m2——未烘干的试样与容器的总重(g);
m3——烘干后的试样与容器的总重(g);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6.8& &砂的含泥量试验(标准方法)
6.9&& 砂的含泥量试验(虹吸管方法)
6.10& 砂的泥块含量试验(略)
6.11& 人工砂及混合砂中石粉含量试验(亚甲蓝法) (略)
6.12& 人工砂压碎值指标试验
6.13& 砂中有机物含量试验(略)
6.14& 砂中云母含量的试验(略)
6.15& 砂中轻物质含量试验(略)
6.16& 砂的坚固性试验(略)
6.17& 砂中硫酸盐、硫化物含量试验(略)
6.18& 砂中氯离子含量试验(略)
6.19& 海砂中贝壳含量试验(盐酸清洗法) (略)
6.20& 砂的碱活性试验(化学方法) (略)
6.21& 砂的碱性活性试验(砂浆长度方法) (略)
&&&&&&&&&&&&&
&&&&&&&&&&&
7&&&&&&&&&
石的检验方法
7.1& 碎石或卵石的筛分析试验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碎石或卵石的颗粒级配。
筛分析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1)& 试验筛——孔径为
100、80.0、63.0、50.0、40.0、31.5、25.0、20.0、16.0、10.0、5.00 和
2.50mm的方孔筛以及筛的底盘和盖各一只,其规格和质量要求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金属穿孔试验筛》GB/T
6003.2要求,筛框直径均为
300mm;&&&&&&&&
天平和秤——天平的称量5kg,感量5g;秤的称量20kg,感量20g;
(3)& 烘箱——温度控制范围为( 105±5)℃;
(4)& 浅盘。
&试样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试验前,应将样品缩分至表至 7.1.3
所规定的试样最少质量,并烘干或风干后备用。
筛分析所需试样的最小重量&&&&&&&&&&&&&
公称粒径(mm)
试样最少质量(kg)
筛分析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按表 7.1.3
的规定称取试样;
&将试样按筛孔大小顺序过筛,当每号筛上筛余层的厚度大于试样的最大粒径值时,应将该号筛上的筛余分成两份,再次进行筛分,直至各筛每分钟的通过量不超过试样总量的
&&& 注:当筛余颗粒的粒径大于
20mm以上 时,在筛分过程中,允许用手指拨动颗粒。
3 &称取各筛筛余的质量,精确至试样总重量的
0.1%。各筛的分计筛余量和筛底剩余量的总和与筛分前测定的试样总量相比,其相差不得超过 1%。
&筛分析试验结果应按下列步骤计算:
计算分计筛余(各筛上筛余量除以度样的百分率)精确至 0.1%;
&计算累计筛余(该筛的分计筛余与筛孔大于该筛的各筛的分计筛余百分率之总和)精确至 1%;
根据各筛的累计筛余,评定该试样的颗粒级配。
7.2& 碎石或卵石的表观密度试验(标准方法)(略)
7.3& 碎石或卵石表观密度试验(简易方法) (略)
7.4& 碎石或卵石的含水率试验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碎石或卵石的含水率。
&含水率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1)& 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 105±5℃;
(2)& 秤——称量 20kg,感量 20g;
(3)& 容器——如浅盘等。
&含水率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按本标准表5.1.3-2的要求称取试样,分成两份备用;
&将试样置于干净的容器中,称取试样和容器的总质量(m1),并在 (105±5)℃
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
取出试样,冷却后称取试样与容器的并重(m2)。并称取容器的质量(m3)
含水率应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1%)
&&&&&&&&&&&&&&
式中:ωwc&&
---------含水率(%)
m1——烘干前试样与容器共重(g);
m2——烘干后试样与容器共重(g);&&&&&&&&&&&&&&&&&&&&&&&&&&&&&&&&&&&&
m3——容器重量(g)。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注:碎石或卵石含水率简易测定法可采谩俺锤煞ā薄?/DIV&
7.5& 碎石或卵石的吸水率试验(略)
7.6& 碎石或卵石的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试验(略)
7.7& 碎石或卵石的含泥量试验(略)
7.8& 碎石或卵石中泥块含量试验方法(略)
7.9& 碎石或卵石中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含量试验(略)
7.10& 卵石中有机物含量试验(略)
7.11& 碎石或卵石的坚固性试验(略)
7.12& 岩石的抗压强度试验(略)
7.13& 碎石或卵石的压碎指标值试验(略)
7.14& 碎石或卵石中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的试验(略)
7.15& 碎石或卵石碱活性试验(岩相方法) (略)
7.16& 碎石或卵石的碱活性试验(快速法) (略)
7.17& 碎石或卵石碱活性试验(砂浆长度法) (略)
7.18& 碳酸盐骨料的碱活性试验(岩石柱法)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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