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投资的民间借贷属于非法集资高利集资公司跑了,我这钱能要回来吗?

民间非法集资需严厉打击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在各地时有发生。如最近报道的河北特大非法集资案,涉及河北、陕西等9省市,非法集资资金上百亿。非法集资涉及行业主要有两类:一是投资公司和投资咨询公司;二是实体公司通过非法集资募集到的资金远大于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时其需支付的高额利息,已远超实体公司创造的利润,最终造成资金链断裂。其犯罪形式,或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营造“天上掉馅饼”假象,将群众骗入泥潭;或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方式,骗取群众信任;或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骗群众上当。有些非法集资还披着合法外衣,极具隐蔽性和诱惑性,早期很难被公安机关发现,一旦侦查发现时,其资金链往往已断裂,参与者难以挽回损失。许多民众的“血汗钱”、甚至“养老钱”、“救命钱”,一夜之间化为乌有。非法集资活动泛滥,冲击了正常金融秩序,给地区金融稳定和安全带来不利影响;同时,成了抬高社会融资成本、侵蚀实体经济利益的元凶,也是我国法治经济的巨大障碍。
民间非法集资大案屡屡发生,与金融法治缺位有关。我国民间借贷立法至今尚未出台,民间借贷活动难以依法有效整治。加上政府职能部门没有形成监管合力,使监管处于“真空”。尽管各级政府加大了非法集资监管力度,成立了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但缺乏通力协作机制和监管机制,使民间非法集资无法得到及时遏制;尤其在机构审批上“多龙治水”,加剧了民间非法集资泛滥。此外,大部分民众缺乏金融专业知识,容易在非法集资高利诱惑面前丧失理智。
对于民间非法集资活动,必须严厉打击。一是加快民间借贷立法,将民间融资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以法律利剑铲除民间非法集资生存社会土壤。二是政府要消除部门利益“樊篱”,整合职能部门力量,发动民众参与,加大打击力度,形成根治民间非法集资乱象的行政推力,堵塞民间非法集资“真空”。三是加强宣传,唤醒民众金融风险意识,将金融知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序列,全面提高全民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此外,政府和金融部门要努力扶持地方特色实业经济,想方设法为民众提供稳妥的、保值增值的投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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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高利货 2
“民间高利货”的现状分析―以浙江省温州市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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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来被视为我国金融发展的标志性区域――温州在改革开放以后它的民间借贷得到了迅速发展。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在温州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国家投入资金非常少,从建国到改革开放前的30年时间内,国家对温州的投入不到6个亿。改革开放后,国家的投入也没有明显增加,温州的外部投资也不多。此时,民间借贷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创造了闻名中外的“温州模式”。
二、温州民间借贷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后,温州的民间借贷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互助阶段,是以“呈会”形式出现的融资方式,即亲朋直接共同集资,轮流给彼此使用,使用者要支付利息。资金来源主要是个人的劳动收入和历年积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温州农村的家庭工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对资金的需求量大幅增加,民间借贷攀附亲缘和地缘得以迅速发展。到20世纪80年代初,这种民间借贷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温州大多数家庭都进入到这一借贷循环中。
第二阶段是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出现。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由互助形式慢慢催生出了资金“掮客”群体,他们从借款人那里得到资金,再以稍高利息贷给借款人,获取利差收益。这是由于传统的借贷方式不能满足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而出现的新的民间借贷方式。这时的借款月息有所提高,一般为2%―2.5%左右,高的达到3%―5%,甚至6%。后来出现了私人钱庄,他们以自身资产作为担保,获得低息资金,再以高息贷出,形成了非正规金融机构。这一时期的民间借贷活动对温州民营企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据统计,温州民营企业在这一阶段的融资,有70%来自民间借贷,而来自官方金融机构的不足5%。
第三阶段是失控阶段。资金“掮客”群体在此时已衍生为各类担保公司、典当行和寄售行主力,甚至成为高利贷“操盘者”。还有各种“轮会”、“摇会”等民间集资行为也曾招致一场震动全国的整顿行动。民间资金再次整合、聚拢,由此,随着典当行激增、寄售行兴旺、担保公司盛行,温州的传统借贷模式已被彻底打破,几近呈现“满城借贷”的态势。
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就温州民间借贷的一次问卷调查显示,2010年贷款规模收紧后,民间借贷利率最高涨到14.37%,与六个月以内央行贷款利率有近10%的利差,这使不少民间资金借助典当行、担保公司、合会等金融机构流入民间借贷市场。2011 年7 月21 日,该支行发布了《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报告》,显示温州民间借贷市场目前处于阶段性活跃时期,估计市场规模约1100 亿元,有89%的家庭个人、59.67%的企业参与了民间借贷。民间借贷的资金来源中,当地企业和当地居民所占比重分别为30%和20%,有40%来自外地企业和居民,另外10%来自银行,但是,考虑到外地企业和居民中有一部分资金也是来源于银行,所以银行的占比提升到30%―40%。其中,用于一般生产经营的仅占35%,用于房地产的占20%,停留在民间借贷市场上的资金规模高达40%,约440亿元。该支行还就温州的民间借贷意愿进行调查,储户问卷显示,在最合算的投资方式中,选择民间借贷的储户占24.5%,并首度超越其他投资方式,成为被温州人看好的继楼市之后的首选游资出路。
三、民间借贷存在的必然性
民间借贷存在的必然性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源于它自身的优势,二是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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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间借贷概述 (一)民间借贷的利息 (二) 高利贷是否受法律保护 (三)无息的民间借贷是否都不能计算利息 (四)民间借贷是否允许计算复利 二、民间借贷合同 (一......2财富值如要投诉违规内容,请到百度文库投诉中心;如要提出功能问题或意见建议,请...由于浙江中小企业多,高 利贷市场前景广阔, 使得众多的民间资本涌入到高利贷当中......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 其次,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因此,民间 借贷的最高利率为 21.6%,超过部分属于“高利贷”。 5、民间借贷......二、信用的产生和发展 ? 三、现代社会之前的信用――高利贷信用 ? 四、我国民间借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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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非法集资的钱放高利代能追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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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 理论上是可以追回的 毕竟合作社背后还有国家呢 但是现实就是现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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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缉互光就叱脚癸协含茅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如果被认定为非法集资,那么久意味着集资的钱难以追回,非法集资归公安分局的经侦科处理,详细信息也可以咨询经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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