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公司不续约 怎么赔偿,我想要求赔偿,谁能帮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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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约要赔偿吗
你好,我跟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现在合同到期到期,公司找谈话时说如果续约的话在续约间不能结婚生小孩子,如果决定在续约时不结婚生小孩子的知会考虑续约。我想问下,如果公司不续约的话,解约,等于辞退吗,我会有赔偿金吗?公司理应帮我办好失业手续吗(我交有失业险)
 问题来自:广西 - 南宁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15:07 咨询人:h104999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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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车律师回复共5条回复
公司的要求是违法的,如果公司不续签,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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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续约要支付补偿金的
回复时间: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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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不续订合同,有补偿金。失业了,可以到失业管理所办理失业登记。
回复时间: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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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据此,你可以根据你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双方不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此后,你可依据当地社保机构有关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
回复时间: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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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结婚生小孩子不合法,合同上有这样的规定也不能是有效的
回复时间: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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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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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咨询提醒日开始实施的劳动法,对劳动者一方是很有些保护力度的。可是很多人不知道这一点。1. 你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单位提出不和你续约了,你只能走路吗?不!你有权得到赔偿金。赔偿金是多少——你工作每满一年,公司需支付你的一个月工资给你作为赔偿金。满N年,需支付N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2. 如果单位想要逃避赔偿金,故意提出以很低的待遇和你续约,还是不行!用人单位能够避免赔偿的条件是——以不低于原待遇为条件和劳动者续约,而劳动者不想续约的,用人单位才能避免赔偿。也就是说,只有出现以下情况(任一),用人单位才能避免赔偿。  - 劳动者一方提出不续约。  - 用人单位以不低于(等于或高于)劳动者原待遇和劳动者续约,而劳动者不想续约的。      法律依据——2008年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第五款: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请注意其中的第五条,其关联条款是劳动法四十四条第一项,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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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开始实施的,应该叫《劳动合同法》。不是劳动法。    补充2
此劳动合同法只对法律生效后的时间有效,也就是对日后有效。    举例:  1. 员工与单位在2005年签署劳动合同,到2010年12月合同结束。单位一方不再和员工续约,那么单位需对2008年后的劳动时间做出补偿,也就是对2008年1月到2010年12月共3年时间给予补偿,补偿金为3个月工资。2005年到2008年1月期间无需补偿。    2. 员工与单位在2009年1月签署劳动合同,到2010年12月合同结束。单位一方不再和员工续约,那么单位须对全部的2年时间给予补偿,补偿金为2个月工资。  
  2005年到2008年1月期间无需补偿?    狗屁劳动法,到底是保护谁的?那是不是所有今年和员工不续约的公司都只要赔偿3个月的工资就可以了呢?还有每个月收入是按照基本工资算还是按照全年12月平均收入的1/12算呢
  这个要顶起来
  ....这个 我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参与实践
  对要顶起来,让更多的人知道.
  顶,原来是这样,我还一直以为是单位炒人才需要按一年一个月给补偿
  作者:xf008 回复日期: 15:54:49   
    2005年到2008年1月期间无需补偿?        狗屁劳动法,到底是保护谁的?那是不是所有今年和员工不续约的公司都只要赔偿3个月的工资就可以了呢?还有每个月收入是按照基本工资算还是按照全年12月平均收入的1/12算呢  ============================================  这个法律是日开始实施,在此时间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延续到日之后,那么只对这之后的时间进行补偿。还要注意,这个条款所对应的条件是——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一方不再续约的,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如果是在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单位要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是要对全部的劳动时间给予补偿的,与日无关。    以前的劳动法对于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约的情况,没有要求补偿,也就是说单位无需补偿员工。而现在要求单位补偿了,你说这“狗屁”劳动法是保护谁呢?    每个月收入是按照全年平均工资,也就是劳动者的全年收入除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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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黑乎乎
  说的这么明确和详尽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忍不住顶一下吧,让更多的人看到,在这个打工者处于弱势的年代,这算是政府施舍的一点小小温暖吧。up~~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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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来顶一个  
  原来如此
  我12月份因公外出受了工伤,公司不但不赔工伤,还不认我是他的员工,而且12月份开始不给我发工资了。公司牛得很!    /publicforum/content/no20/1/285150.shtml
  作者:wuleibao 回复日期: 14:55:59   
    我12月份因公外出受了工伤,公司不但不赔工伤,还不认我是他的员工,而且12月份开始不给我发工资了。公司牛得很!      /publicforum/content/no20/1/285150.shtml  =========================================================  若此文为实,深圳市博仕达液晶显示器有限公司这个公司够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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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楼主,如果过了试用期,公司一直没给签劳动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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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天灌水的猫  10:57:43    请问楼主,如果过了试用期,公司一直没给签劳动合同呢?  -----------------------------  建立劳动关系时就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即从试用期开始。  试用期过后还不签劳动合同,就更不对了。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还没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请参考《劳动合同法》以下条款: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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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我不想和公司续约,有没有办法拿到一些补偿赔偿之类的呢?请教?
  回楼上 qigozhang,  合同到期后,如果是你不想和单位续约,那么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给任何补偿。  只有在单位提出不与员工续约,或者是单位提出以低于原待遇与员工续约而员工不续约的,单位才必须给予补偿。  当然了,如果单位有其他方面的劳动违法行为,你也可以提出要求补偿。例如,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平时1.5倍,双休日2倍,节假日3倍),没有按照要求为你支付社会保险,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这就和本帖子所说的问题是另外一回事了。
  由劳动纠纷疑问的,也可以咨询当地电话12333,是当地政府的劳动保障与人力资源局的咨询电话。
  这个要顶
  楼主说的都是单位赔偿给个人的劳动法,再说说个人在什么情况下应该赔偿给单位的呢?比如说,合同未到期,个人打算离开公司这样的要赔偿吗?
  @田埂上的稻草人
18:55:59  楼主说的都是单位赔偿给个人的劳动法,再说说个人在什么情况下应该赔偿给单位的呢?比如说,合同未到期,个人打算离开公司这样的要赔偿吗?  -----------------------------  劳动合同没到期,员工提出离职的,无须向单位赔偿,但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在这一个月里,单位须和员工办理离职交接。另外注意---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只是员工在尽自己的告知义务,无须单位同意。也就是说,员工离职不需要单位“许可”,离职是员工的权利,不需要任何人来批准。但是员工须配合单位做好离职交接。  以下两种情况,员工须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员工接受专项培训并签订了协议,但协议期没结束就离职的。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这里要注意,1.培训指的是“专项技术培训”,是员工工作职责所必需的技能培训,一般化的入职培训是不算的。2.签订了服务期协议才算。如果单位提供了专项技术培训,但是没有和员工签订服务期协议,那么员工也无须赔偿。  二、员工违反了竞业限制的约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这里也要注意,1.员工没有和单位签署竞业限制协议,那么此条当然无效,员工不存在违约金问题。2.如果签署了竞业限制,在员工离职后,单位须按照竞业限制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给员工,一般是按月支付。如果单位没有按照约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那么即使约定了竞业限制,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也无须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再补充;除了以上二种情况以外,任何要求员工向单位支付赔偿金的其他条款,都无效。当然了,要是员工故意损害了单位的设施设备,或者造成重大事故,那也许要赔偿的,不过那已经不是劳动法管辖的范围了,可能涉及民法以及刑法了。就不是这里讨论的问题了。
  @petaluma_-04 15:03:49  @田埂上的稻草人
18:55:59  楼主说的都是单位赔偿给个人的劳动法,再说说个人在什么情况下应该赔偿给单位的呢?比如说,合同未到期,个人打算离开公司这样的要赔偿吗?  -----------------------------  劳动合同没到期,员工提出离职的,无须向单位赔偿,但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在这一个月里,单位须和员工办理离职交接。另外注意---提前一...........  -----------------------------  懂了,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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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的看客们,我们之前是这家名为迪维科技公司的员工,这家公司在我们入职之后的几个月内都不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给我们上保险,工资更是少得可怜。公司经理王东更是无所不用其极地压榨我们,加班到深夜也不给我们加班费,第二天还要累死累活地继续上班。  既然是中科院的下属企业,居然还要求我们伙同他们欺骗客户,明明是在别的公司购买了摄像头,却要求我们将买来的摄像头上面的商标擦掉,然后贴上他们从外面小店打印来的商标logo。我们如果不答应,就会失去工作。  明明是从别的公司低价买来的电子产品,他们却以高出好几倍的价格卖给客户。天津开发区交通管理部门就是受害者之一!就因为你们是中科院的下属企业吗?就因为你们是中科院就能够坑害消费者,压榨我们这些劳动者吗?  我们要求中科院给个说法!还我们劳动者一个公道!  下面公布此公司的网址:.cn/Html/About.asp  
  楼上这位迪维科技公司的网友,你们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只要证据充足,胜诉的概率很大。  一、关于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关于没有加班费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 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你们需要收集证据,证明你们加班了,但没有得到加班费。  另外关于“工资少得可怜”,如果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也同样可以要求补足。
  很不错的帖子,LZ辛苦了!!
  此贴非常实际啊。。好贴。。顶。。。同时非常感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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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不续约的赔偿金基数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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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0年4月进入一公司工作,2010年7月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2013年月到期,公司提前一个月发了个通知,说不再续签,同时没有经济补偿,现在就补偿问题请求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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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
我在进入现在的公司,合同将在到期。今天公司通知我不续签合同,经济补偿从算起,请问律师公司这样补偿正确吗?像我这种情况应该如何补偿?
多谢 非常感谢各位律师的回复!我还有问题咨询一下:如果从2003年即进公司时给与经济补偿,请问具体的依据是什么?万分感谢!
我04年进公司,目前合同期满,我不想再续签,按劳动法规定请问公司有补偿吗
我在公司已经刚好满三年,现在没有收到续签合同的通知,但我现在不想做了(因老板换了),在这种情况下我辞职能的到补偿吗?
大家好,我是2005年上的现在的单位,日签的合同,日到期并又续签合同至日,现在合同到期了,到日,单位突然说不再与我续签合同了,我想问单位对我有什么补偿吗,补偿的话能补偿多少。
公司薪酬待遇中明确约定季度奖和年终奖的比例,合同不再续约后,公司说年终奖将在年底和在职员工同时发放给我(按照设计上班时间的比例)。
我是不是可以要求在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和N=1补偿同时领取?
如果去劳动仲裁的话,是不是100%可以争取到,我的权利。 我是9月30日合同到期的,前两个季度,公司的季度奖全体员工发放比例为40%,我是否可以要求补满我前两个季度的奖金,再有如果年终奖全体员工不按照比例发放,我是不是可以要求我的必须满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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