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申请贷款成功的期房什么时候还贷款如何转卖

<input type="hidden" id="_mtitle" value='前两天,银行给我打电话说,我的贷款申请下来了,可以去办理手续了
准备去办理时,卖主说他们家的房子是贷款,还没办理解除,房产证拿不到。
现在有三个问题请教大家
一、提前还款解除贷款拿到房产证需要多长时间
二、拿到房产证后,二手房过户手续需要多久能办理完成
三、银行已经通知贷款申请成功了,那我这边有多久的准备时间呢,要是应为过户迟迟办理不下来,我这个贷款会不会被取消,银行不让带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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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银行给我打电话说,我的贷款申请下来了,可以去办理手续了
准备去办理时,卖主说他们家的房子是贷款,还没办理解除,房产证拿不到。
现在有三个问题请教大家
一、提前还款解除贷款拿到房产证需要多长时间
二、拿到房产证后,二手房过户手续需要多久能办理完成
三、银行已经通知贷款申请成功了,那我这边有多久的准备时间呢,要是应为过户迟迟办理不下来,我这个贷款会不会被取消,银行不让带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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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中遇到的很多问题都可以在这里得到解答。刚买完的期房 而且是贷款,可以卖吗?_百度知道
刚买完的期房 而且是贷款,可以卖吗?
可以卖,如果贷款还没有发放,而且你的购房合同还没有去房管局备案,则可以直接去开发商处办理合同更名,原房主所购买的房为新房,只是和开发商签了合同,开发商还没有向房管局备案,这种情况下新业主直接和原业主达成协议,然后由原业主出面,将开发商处的信息更改为新业主的信息就可以了,这样的交易方式叫“合同更名”,更名后与购新房的政策是一样的。如果已经放款或者已经备案登记,则表示产权是你的了,就不能办理更名了,不过这样也不能直接过户,只能是由买卖双方订立买卖合同,要等房产证办妥后才能进行过户手续,其过户手续与购二手房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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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说的对,然后过户到买方名下再付清,请慎重考虑,留一部分保证金。一般都是先签合同。 这两种方式都有一定的风险,最后等房子交付办好产权证;也有卖方办理公证委托书,但这样的话通常要马上付清全款
请问这样的话要是上税需要百分之多少知道吗 ?谢谢了,我是沈阳的
具体要看是什么房子,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另外这里要交2次契税:原房东买房的契税和二手房买主的契税。(首套普通住宅1.5%,非首套或非普通住宅3%)其它的就是二手房交易卖方(即原房东)要交的:5.5%营业税(普通住宅按差额计算);交易价1%个人所得税;还有印花税和其它的不多的一些。不过二手房交易通常都是由买方交的这些税,卖方通常是不管的。
提问者评价
非常感谢 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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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3条回答
可以卖,但是过户要到拿证以后。
应该可以吧!只要有相关的手续就好了!
不行,因为你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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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3574574
预售商品房购买贷款已经办理成功是否证明房子已经预告登记,房子已经是属于我的,不会有一房多卖的风险?
预售商品房购买贷款已经办理成功是否证明房子已经预告登记,房子已经是属于我的,不会有一房多卖的风险?
提问者:上海-浦东新区抵押担保浏览777次 09: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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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上海-徐汇区)帮助网友:6577称赞:12贷款成功和预告登记是两码事。 11:02:36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上海-黄浦区)帮助网友:145285称赞:478你可向房屋交易中心确认 12:35:37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上海-徐汇区)帮助网友:28525称赞:359房子贷款办理成功不一定就证明房子已经预告登记的。 13:32:44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上海-徐汇区)帮助网友:5882称赞:7预告登记后,不会发生这种情况,即便有你的买卖依然有效的,足以对抗第三方 21:16:42满意答案咨询电话:1810181**** (上海-徐汇区)帮助网友:1274称赞:1你好,房子贷款办理成功不一定就证明房子已经预告登记的。 10:40:29满意答案咨询电话:1580219**** (上海-浦东新区)帮助网友:884称赞:0预告登记,是你自己到相关部门办理的 11:19:16满意答案咨询电话:1522109**** (上海-长宁区)帮助网友:1513称赞:4现在的房屋买卖都是需要在网上面登记的,要是有登记信息的话,再卖也不可能。况且,根据法律规定的话,一房多卖的话,开发商是需要双倍返还你已经支付的房款的。 15:53:07满意答案咨询电话:1870173**** (上海-浦东新区)帮助网友:2121称赞:2您好,如您所述,签订预售商品房合同并不代表已经预告登记,还需要去房产登记部门预告登记,6个月内有效。您可以前往房产登记中心查询。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16: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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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还清之前房子能否卖
 ·贷款购房者还不起贷款了怎么办?
  ·在贷款没还清之前,房子能不能卖掉?
  ·房主的银行按揭贷款可以转让到买房的人手里吗?
  因为各种原因,想把房子卖掉的住户正在日渐增多。在亚运村北部居住的闫
先生就想卖掉两年前用公积金贷款买的一套房。闫先生本想,只要买主的资信通
过银行审核,再将房子重新评估一下,和买主办个“转贷款”手续,房子就可以
卖出去了。但到律师事务所一咨询,律师的回答是否定的,因为银行不会给他办
理转贷手续,除非还清全部贷款,解除了抵押手续,闫先生才能自由处置自己的
房子。这下,闫先生犯难了:如果有资金有能力还清贷款,我还要转贷卖房干什
  那么,在贷款没还清之前,房子能不能卖掉?贷款购房者还不起贷款了怎么
办?房主的银行按揭可以转让到要买房的人手里吗?
  贷款买的房卖不出去成“瓶颈”
  眼下像闫先生这样急需处理贷款买房的情况很多。据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王
卫东律师介绍,他们事务所每天都要接待很多前来咨询此类问题的人,而他们给
出的回答也只能是目前在北京还几乎没有可能办理。各家银行都没有开展此项业
务,按揭处理上,必须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才能进行房屋买卖。王律师介绍
说,因偿还能力遇到问题或者想通过转让达到改善住房条件以及以投资为目的购
房者是目前最需要“转按揭”服务、对此呼声最大的群体。
  据业内人士估算,随着房产市场的复苏和房产价格的节节攀升,目前北京的
购房大军里,以投资为目的的购房者的比例更是日渐加大。其中不少人的投资依
赖于向银行借款。但是,由于“金融通道”不通畅,在房子到手后,绝大多数人
只能通过房屋出租获取收益。即使所购住房价格暴涨,也难以脱手变现。
  而另外的情况就是,因工作变动而偿还不起银行贷款的,或者想通过转让现
有住房拿到现金从而购买更合适房屋以便进一步改善住房条件的。随着房产市场
的发展,个人购房已成为主流,其中绝大部分购房人是申请住房贷款。在还贷期
中,购房人很可能会碰到因收入、家庭等方面的变化而须将房产转让、出售的情
况。如果没有转按贷款,购房人就只能等到还贷期结束或筹集现款提前归还贷款
后才能转让。
  对北京的购房者来说能否改变这一事实已是几多欢喜几多愁的事了。如果能
够通过转让贷款来获得直接利益当然是欢天喜地,但眼前购房者最发愁的恐怕是
如何才能转让出去的问题。因为事实上还存在着一个银行不予办理的巨大“瓶
颈”。而疏通这一“瓶颈”的“药方子”,就在于银行提供住房贷款转按揭业
务,从而给购房者带来最大的交易方便。
  “转按揭”看似一条坦途
  个人住房转按贷款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
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
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变更借款人的简
称“转按”,延长原借款期限的称为“加按”,变更抵押物称为“换按”。
  中国建设银行的孙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转按揭”业务是国外发达国
家和港、澳、台地区普遍采用的一项购房贷款业务。它的实质就是已购房产的借
款人主体的变更。这意味着购房人在未还清住房贷款时,可以卖出该房屋,而买
入该房产的人,可向银行申请二手房购房贷款。“买卖”两讫后,该房产的借款
人就从前一个购房人变更为现购房人。
  从法律上看,“转按揭”的操作没有问题。据炜衡律师事务所的王卫东律师
介绍,只要银行同意,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新买主进行资信审核后,再让原
来的买房人和新买主到有关部门进行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和抵押权的变更就行。
  贷款应在银行办理,那么“转按揭”业务不能开展,是不是银行方面存在什
么问题呢?
  孙处长表示,购房者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卖旧买新,只要找好买主,银行方面
应该是可以提供贷款的。这实际上就是前一购房人的债务转移。
  既然银行方面没有问题,那么为什么还不能办理呢?
  目前,买房人在申请贷款买房的时候,大都选用开发商阶段性担保加抵押的
方式,即买房人在办完产权证后,在还款期间,把产权抵押给了银行。原购房者
向银行贷的款还没到期就想卖房,那么与银行签订的合约并没解除。作为抵押权
人,银行要求买房人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合同后再重新进行交易办理相关合同。
手续繁琐并不是银行不能做“转按揭”业务的根本原因。当前最急迫的问题是手
续如何衔接,也就是原购房贷款合同的解除与新的购房贷款合同的签订如何衔
  “担保人”扼住“要塞”
  这就是说,目前的核心问题是银行以及购房者如何与房管部门的产权登记衔
  “转按揭”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问题,新的买房人只要经过严格资信审查,银
行确认其有偿付能力,通过债务转移,将负债人变更,银行可以先给出转让贷款
的承诺,买卖房屋的双方就可以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但此时又遇到一个障碍:谁来担保?
  只有过户以后,新的买房人才能办理银行抵押贷款。在到房管部门进行长达
近三个月时间的产权办理、过户登记这段时间里,谁来担保。原贷款买房人在没
有拿到现金的情况下,当然不放心将自己的房子过户给新的买房人,新买房人也
存在同样风险。而银行方面也相应承担“转按揭”风险。新的买房人首付到位、
各种审核通过,银行按新规定就应该给新的买房人发放贷款,并同时解除原来买
房人的抵押合同,但在新买房人办抵押登记手续之前,谁来给他做担保?另外,
能不能进行跨行转按揭业务,也就是新的买房人能否将住房贷款转到另一家银行
继续办理,这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此,有专家呼吁应该建立相应的大家都信任的中介机构,来为各方提供担
保。但在目前社会资信制度还不健全的情况下,银行的风险显然还是很大。
  建设银行的孙处长说,最根本的解决办法是银行(包括公积金管理中心)、购
房者、房管部门三方共同协作,制定可操作办法,在经过银行对买卖双方的资信
审查后,三方同时到产权部门办理产权登记。
  建设银行下属分行早在2000年就已尝试开展了“转按揭”业务,目前在上
海、广东、深圳、厦门、四川等省市都已开始办理此项业务。而总行也正在着手
“转按揭”办法的制定,两个月后将有可能出台,各分行将会按此办法执行。据
了解,农行也在制定相关的办法,预计下半年实施。工行北京分行最近也已尝试
了几笔“转按揭”业务。银行的这些举措对房地产市场肯定会有积极的推动作
用,相信“转按揭”来到北京购房者当中仅是时间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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