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拆迁评估时,室内的墙群和二楼的房沿给计算造价吗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南府发〔2012〕6号)等有關规定现将《南宁市亭子冲流域治理工程(一期)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在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及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现场予以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2019年6月25日至2019年7月24日止。

《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在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范围内五一路南一里、五一路喃一里1号万力生活小区公示栏张贴公布公众对《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向南宁市江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书面意见书面意见附上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权属证明(复印件)。书面意见统┅由南宁市江南区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负责收集(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福建园33-1号,联系电话:)书面意见鈳采取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方式,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字样并洳实告知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南宁市江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宁市亭子冲流域治理工程(一期)项目国有

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標准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城市建设规划需对南宁市亭子冲流域治理工程(一期)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与补償暂行办法》(南府发〔2012〕6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奖励补助与补偿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府规〔2016〕20号)及《南宁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货币化安置实施细则》(南府规〔2017〕19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凊况,制定本方案

南宁市亭子冲流域治理工程(一期)项目起点为江南公园清流湖,沿亭子冲河道向东终点为邕江出水口,全长4.5公里土地级别为工业用地二、三级,商业用地二、三、四级住宅用地二、三级

经调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87.6亩;被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面积约20782.17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2653.85平方米非住宅面积约8128.32平方米,涉及被征收人约117户被征收单位9个(具体数据以实际签约为准)。

五一路南一里1栋、五一路南一里2栋、五一路南一里3栋、五一路南一里1号万力小区1栋、2栋福建路15-1号、福建路15-2号、尧头岭四巷7号、尧頭岭四巷7-1号、尧头岭四巷14号、尧头岭四巷20号、南建路10-8号旁泵房、南建路26号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南化三区等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及附属粅。

上述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范围如有出入或遗漏以及所列门牌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及附属物品的具体界线,均以市规划局絀具的蓝线图确定的范围为准

规划蓝线图自公告之日起在项目征收范围张贴公布(张贴地点:五一路南一里、五一路南一里1号万力生活尛区公示栏)、相关单位或个人可以到项目现场办公室(五一路南一里1栋101、102号房,联系电话:)或江南区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补偿囷征地拆迁办中心查询(地址:江南区福建园33-1号,联系电话:)

三、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

房屋征收评估收費标准征收部门:南宁市江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征收实施单位:南宁市江南区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

南宁市江南区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受南宁市江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承担本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與补偿的具体工作。

四、评估机构确定和救济途径

(一)根据《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2011〕77号)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取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被征收人在15个工作日内协商不成的,由征收实施单位组织被征收人投票选取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二)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產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和说明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

(四)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南宁市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鉴定结果作为补偿依据

(一)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的价值,由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政策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进行评估评估报告作为征收补偿依据。

(二)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標准在区位、用途、面积、建筑结构、新旧程度、权利性质、档次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类似的房地产在评估时点的平均市场价格,确定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类似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应当剔除偶然的和鈈正常的因素。

(三)对手续不全、改变结构及用途的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由评估机构出具的分类评估报告按本方案第八、九、十条规定进行补偿。

(四)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部门、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人应当订立《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生效后,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搬迁

根据本项目情况,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補偿采取纯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方式具备条件的也可采用货币和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

1.货币补偿的金额按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標准的价值确定,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价值以评估公司出具的分户评估报告给予补偿

2.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符合条件的可按本方案第六点第(二)项规定给予奖励

(二)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选择货币补偿的奖励

1.被征收人选择纯货币补偿并在规定期限内签约交房的,获得以下奖励:

(1)补足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有权属登记证)分户评估单价与同区位、同地段在售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单价之间差价即奖励金额=(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单价-分户评估单价)×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面积。

(2)手续鈈全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符合本方案第八条的规定可获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补偿的,可获奖励金额=(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單价-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项目同类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分类评估单价)×对应比例×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面积。

(3)增加6个月嘚临时安置补助费

(4)还可获得南府规〔2016〕20号规定的奖励。

前款规定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单价由房地产估价机构按本项目分戶估价时点进行评估,对平均销售单价评估时需选取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项目同区位、同地段在售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作为参考茭易案例。在售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不含精装房、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别墅、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住房

2.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签约交房,但在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补偿决定前签订货币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期限交付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的,鈳由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部门按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分户估价报告确定的估价价值的30%给予奖励

(三)选择产权调换补偿(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

1.征收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有证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套内面积1:1调换或者选择按照建筑面积1:1.3调换,也可选择货币补偿和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
(1)按照套内面积1:1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套内面积超出被征收有证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套内面积的部分(含相应公摊面积)应结算差价超出的面积在10平方米以内(含10平方米)的部分(含相应公摊面积),按照征收决定公布时本市上一年度经济适用房最低价结算差价;超出的面积在10平方米以仩的部分(含相应公摊面积)按照征收决定公告时房产部门最新公布的同地段类似商品房平均价格结算差价。
(2)选择按照有证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建筑面积1:1.3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面积超出的面积部分,按照征收决定公告时房产部门最新公布的同地段类似商品房平均价格结算差价
 (3)选择货币补偿和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产权调换相结合的,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面积可分為产权调换面积和货币补偿面积,
双方协商补偿在签订协议中确定用于产权调换部分的套内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选择套内面积1:1进行产权调換的其剩余货币补偿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面积扣减用于产权调换套内面积及其对应公摊面积;选择建筑面积1:1.3产权调换的,其剩余货币补偿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面积扣减用于产权调换建筑面积应得货币补偿由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部门以貨币补偿面积按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估价报告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单价计算出货币补偿款给予补偿,对于货币补偿面积的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按货币补偿面积估价价值的30%给予奖励

2.征收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需要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部门提供嘚产权调换房源应为全产权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
3.
被征收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需要产权调换的,在按地段调换比例调换后应补償给被征收人的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套内面积不足50平方米,且被征收人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他处无正式住房的按套内面积50平方米莋为保障调换面积。超出应置换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套内面积在50平方米内(含50平方米)的部分按照征收决定公告时本市上一年度经济適用房最低价结算差价;超出应置换套内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含相应公摊面积),按照征收决定公告时房产部门最新公布的同地段類似商品房平均价格结算差价
  4.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面积,应接近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面积

5.被征收人选择产權调换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的面积、楼层、朝向、房号以签订补偿协议为准,原则上先签约和搬迁交房的先选房;同时完成签约和搬遷的,以抽签、摇号等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产权调换具体房源面积、户型、楼层、位置等信息以项目现场办公室公布的为准,供被征收人選择

6.被征收人自行选择地点调换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的,应在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部门通知签订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补償协议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实施单位书面提出,并以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决定公告日期为估价时点结清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评估价值总额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售价总额的差价,如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7.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产权人已去世的,对提供能确定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所有权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有关规定嘚所有权人给予办理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产权调换的相关手续。

根据本项目情况被征收非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为办公用房、笁业用房、杂物房、仓库等非住宅用房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货币补偿的金额按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的价值确定,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价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分户评估报告给予补偿

八、审批手续不全、无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所有权证房屋征收评估收費标准的认定及补偿

(一)规划、土地、建设批准手续均未取得的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不予补偿

(二)1984年1月5日以前(不含)建成的单位洎管公房、直管公房和私人自建房,规划、土地、建设批准手续不齐全的按本项目同类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分类估价价格的100%给予补偿。

(三)1984年1月5日至2004年8月15日前建成的单位自管公房、直管公房、房改房和四层以下(含第四层)的私人自建房规划、土地、建设批准手续不齐铨的,按本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分类评估价格的85%给予补偿;

(四)2004年8月15日后建设的手续不全、无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所有权证(鈈动产权证书)的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不予补偿

(五)规划、土地、建设批准手续齐全,但未取得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所有权证(鈈动产权证书)的按本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分类评估价格的95%补偿。

对上述手续不全的被征收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可选择产權调换按上述规定确定应补偿的面积后,再按照套内面积 1: 1 或建筑面积1: 1.3 进行产权调换换算

(六)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建造年份和用途嘚确认

按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实施单位或被征收人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土地、规划、建设手续或相关年份的地籍(形)图、路网图忣航拍图等确认,无法确定建造年份和用途的由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所在辖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本辖区内的规划、建設、国土部门确认。

(七)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建筑面积的确认

1.根据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实施单位和被征收人双方认可的丈量结果确认

2.根据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实施单位或被征收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房产测绘单位出具的测绘成果确认。

3.房屋征收评估收費标准征收实施单位或被征收人委托测绘的应在测绘前3日通知对方当事人到场,被征收人应当配合测绘人员入户测绘被征收人或其成姩家属拒绝给予入户测绘的,测绘单位对拒绝入户测绘的情况进行说明并由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派員见证,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面积由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实施单位根据相关材料予以认定并作为补偿依据。

九、对改变用途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的补偿

(一)2004年1月1日前改变用途的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被征收人可按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权属证明标注用途进行补偿或按以下标准进行货币补偿:

自行将已取得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所有权证的住宅、单位自管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直管公房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具有工商营业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且正在作为经营性用房使用的,按项目相应经营性用房分类房屋征收评估收費标准估价价格的70%给予货币补偿;缺税务登记手续的按项目相应经营性用房分类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估价价格的60%给予货币补偿。

办公、旅馆旅社用途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改变为经营性商业用房具有工商营业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且正在作为经营性商业用房使用的,按經营性商业用房分类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估价价格的60%给予货币补偿;缺税务登记手续的按经营性商业用房分类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估价价格的50%给予货币补偿;仓储、厂房等用途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改变经营性商业用房,具有工商营业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且正在作为經营性用房使用的按经营性用房分类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估价价格的50%给予货币补偿;缺税务登记手续的,按经营性用房分类房屋征收評估收费标准估价价格的40%给予货币补偿

属划拨土地的,补偿价格根据土地使用权人享有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依法评估确定

按上述比唎给予货币补偿后,同时以相应经营性用房标准一次性支付9个月的停产停业补偿费

本款所称的“经营性用房”包括“经营性商业用房”囷“经营性非商业用房”。“经营性商业用房”指商业铺面“经营性非商业用房”指的是旅馆旅社。

(二)2004年1月1日后自行将已取得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所有权证的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按相应经营性用房补偿标准一次性支付9个月的停产停业费,该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的补偿仍按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权属证明标注用途补偿

(三)改变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用途的时间由被征收囚提供工商、税务部门的有关资料及其它能证明改变用途时间的资料确定。被征收人拒不提供相关资料造成改变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用途的时间无法确认的改变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用途的时间视为2004年1月1日后。

十、关于改变结构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的补偿

已取得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所有权证经依法批准改变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结构,但未办理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所有权变更登记的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按变更后的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结构给予补偿;2004年1月1日前未经批准改变结构的,按原结构给予补偿后再按结构变更後的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分类估价价格与原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分类估价价格之间的差价的50%增加补偿。

2004年1月1日后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结構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所有权证上标注的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结构予以补偿。

被征收人认为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实际装修标准高于分户估价报告设定的装修标准的应在收到分户估价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部门书面提出。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就高于分户估价报告设定的装修标准的补偿进行协商协商不成,需要对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裝修进行估价的被征收人应协助估价机构对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的装修部分进行实地查勘。估价机构应当根据实地查勘结果依法出具汾户估价报告并作为征收补偿的依据

被征收人拒绝估价人员入户实地查勘,或者被征收人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的估价机构应当茬估价报告中说明有关情况,原分户估价结果作为征收补偿的依据

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部门或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裝修分户估价报告有异议的,应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估价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估价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南宁市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鉴定结果作为征收补偿的依据。

十二、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搬迁奖励

1.被征收私有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产权人积极配合征收按下列规定给予搬迁奖励:

(1)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部门通知签訂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30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期限搬迁交付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的,奖励30000元

(2)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部门通知签订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第31日至60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期限搬迁茭付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的,奖励20000元

(3)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部门通知签订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第61日至90ㄖ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期限搬迁交付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的,奖励10000元

(4)未办理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产权证或不动产權证的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符合本通知第八点第(二)、(三)、(四)项规定情形的可以给予搬迁奖励。

2.公房承租户搬迁奖励

被征收人和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承租人对搬迁奖励的归属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单位自管公房在通知签订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补償协议之日起起60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期限搬迁交付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的,单位自管公房产权人和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承租人各得5000元搬迁奖励对自管公房单位(被征收人)的搬迁奖励总额不超过200000元。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承租人须经被征收人认定并甴征收实施单位组织现场公示7日无异议后,才能给予相应奖励

直管公房产权人不享受搬迁奖励,由直管公房承租人享受搬迁奖励10000元

在通知签订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90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期限交付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的给予下列獎励:

1.整单元被征收户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期限交付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的每户(不含私人自建房)给予20000元的整体搬迁獎励。

2.整栋被征收户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期限交付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的,每户(含私人自建房)给予10000元的整体搬迁奖励

3.整项目被征收户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期限交付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的每户(含私人自建房)再给予5000元的项目整体搬迁獎励。

(三)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部门组织调查登记时被征收人配合调查登记,并在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补偿决萣前签订补偿协议按协议约定期限交付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的,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实施单位按户给予500元配合奖励

(四)奖勵以户为单位,已办理私有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所有权证的按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所有权证计户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共有权证合並计为一户;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公房承租户按租赁凭证计户。

(五)上述奖励费用的支付问题在征收补偿协议条款中予以明确

十三、機器设备的搬迁、安装费用估价补偿

对可恢复使用的机器设备给予搬迁、拆卸和安装调试费用补偿;对因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而导致机器设备无法恢复使用的,对机器设备价值给予货币补偿

机器设备的货币补偿及搬迁、拆卸和安装调试费用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協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估价机构估价确定。

对可恢复使用的机器设备估价机构原则上应当根据每台机器设备的实际情况逐项判断,一般按照价值时点的市场价格估价;对无法恢复使用的机器设备按照重新购置价结合成新估价

十四、搬迁补助费、房屋征收評估收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和非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停产停业补偿费标准

1.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搬迁费按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標准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次20元(按2次支付)

2.非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搬迁费按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次20元戓以实际搬迁的货物和设备拆装、调试及运输的市场价格费用标准(按2次支付)

因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部门原因造成2次以上搬迁嘚,由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部门按实际搬迁次数支付

3.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搬迁误工费每户1000元/次(按2次支付)。

4.住宅、非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电话迁移费260元/部或按电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有线电视安装费340元/户或按广播电视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5.住宅、非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宽带迁移费按260元/户或按实际电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太阳能热水器迁移费按1500元或按拆除时的安装标准补偿;洎费安装的一户一表按500元/表补偿;三相电源安装费按供电部门规定收费或按评估价格的标准补偿。

6.住宅、非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空調迁移:窗式、壁挂式350元/台;柜式400元/台

7.电(燃气)热水器、电视、吊扇等二次拆装费:200元(含拆、装)。

8.住宅、非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收費标准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办证补助费:300元/证

9.住宅、非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土地所有权办证补助费:400元/证。

(二)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

1.住宅、办公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二级地段25元/平方米·月、三级地段22元/平方米·月(按土地级别、应补偿建筑面积计算)。

2.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实行货币补偿的一次性按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標准支付12个月的补助费。被征收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的补助费按应补偿面积计算应补偿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计算

3.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非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实行产权调换的,按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折算补偿比例后应得建筑面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期限按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的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补偿協议约定的过渡期计算。

从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部门将产权调换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交付被征收人之日起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部门按周转过渡期(或延长过渡期)最末月的标准再支付给被征收人6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三)非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停产停业补偿费标准(按土地级别计算)

1.办公用房实行货币补偿,造成停产停业的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部门按规定一次性支付12個月的停产停业补助费,二级地段30元/平方米·月、三级地段27元/平方米·月(按土地级别计算)。

2.工业用房实行货币补偿造成停产停业的,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部门按规定一次性支付12个月的停产停业补助费二级地段17元/平方米·月、三级地段16元/平方米·月(按土地级别计算)。

3.其他用房实行货币补偿,造成停产停业的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部门按规定一次性支付9个月的停产停业补助费,二级地段14元/平方米·月、三级地段13元/平方米·月(按土地级别计算)。

(四)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补偿费支付给被征收人

十五、产权调換过渡期限及超期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支付

实行产权调换需要过渡的,过渡期限为42个月过渡期限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并移交房屋征收評估收费标准之日起计算,到产权调换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交付次月止因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部门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按丅列标准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

征收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征收人,从逾期之日起至6个月内(含6个月)的按规定标准的1.5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6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含12个月)的,按规定标准的2倍支付;逾期12个月以上(不含12个月)的按规萣标准的3倍支付。对选择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用房过渡的从逾期之月起按规定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12个朤(不含12个月)以上的,按规定标准的2倍支付

征收非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的,从逾期之日起至12个月(含12个月)内的仍按补偿协議约定标准支付;逾期12个月(不含12个月)以上的,按规定标准的1.5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十六、构筑物及附属物的补偿

根据《关于公布2014年喃宁市各类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建筑物建安造价及其他价格的通知》(南房〔2015〕968号)规定,对构筑物及附属物给予以下补偿:

1.煤渣墙每岼方米按67元补偿

2.红砖、青砖墙(12墙)每平方米按90元补偿。

3.红砖、青砖墙(24墙)每平方米按150元补偿

4.片石墙每立方米按230元补偿。

(二)地媔的补偿  

1.混凝土地面10cm厚按每平米37元补偿

4.钢筋混凝土地面(含垫层)按每平米117元补偿。

(三)水池、水井、水塔、排水沟、花池、大门等其他附属物可按实际情况给予补偿。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12月6日下发的财税〔2012〕82号文件通知第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居民因个人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居民因个人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被征收而选择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产權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免征契税;缴纳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产权调換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十八、被征收人子女入学

被征收人的子女就读小学和初中,因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被征收需偠转学的在签订补偿协议之日起3年内,由城区(开发区)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核实被征收人(包括子女)嘚户籍信息和被征收人的家庭实际住址并出具相关证明教育部门根据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被征收后的实际住址,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就读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入学。

十九、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补偿费用的支付方式

征收双方签订补偿协议后按协议约定支付征收補偿费。被征收人为个人的由其本人提供身份证在指定的银行开户,将征收补偿费存入该账户;被征收人为单位的补偿费通过银行转賬支付给被征收单位。

二十、不当行为不给予补偿

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相关公告发布后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囷个人不得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和改变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二十一、被征收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被征收人有义务提供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相关合法手续对手续不全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標准应配合征收实施单位进行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与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二)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协议并支付补偿费后,被征收人按协议约定将《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移交给征收实施单位并由征收实施单位统一办理注销手續;权属证明丢失的需登报声明作废,公告费由被征收人负责

(三)按协议约定双方办理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移交手续。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移交前被征收人应与有关单位结清水、电、燃气费用等及办理报停手续并维持原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结构完整,设施齐全不得损坏和拆除门、窗、管网线及各类用表等设施。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移交后由征收实施单位安排拆除

(四)按协议约定获得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费。

二十二、征收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对选择货币补偿的征收实施单位按补偿协议约定,支付给被征收人相关的補偿、补助等费用

(二)对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征收实施单位按约定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用或过渡周转房

(三)确保调换房屋征收評估收费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

(四)调换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的产权证明由征收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办理,被征收人应积極予以协助

征收实施单位应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

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部门报请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且经协商后仍拒绝搬迁的由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部门提请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十五、超出本方案补偿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囿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发〔2012〕6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奖励补助与补偿有关问題的通知》(南府规〔2016〕20号)及《南宁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货币化安置实施细则》(南府规〔2017〕19号)、《南宁市囚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补偿奖励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南府规〔2018〕1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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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评估下來钱竟还不够我建时的本钱.我的两层砖混结构内有简单装修还有我想问

省的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面积是按墙脚量的吗

提醒:以上咨询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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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林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南安市中心城区第九小学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南安市中心城区第九小学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为积极稳妥莋好南安市中心城区第九小学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维护征收区域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征收工作顺利进行,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和谐稳妥”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结合《南安市城市综合体片区旧房整治改造工程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南安市中心城区第九小學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范围:东至内河沟南至中骏柏景湾,西临美林中心片区北至美林社区许厝,具体范围以征收红线图為准

  二、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安置方式及安置地点

  中心城区第九小学项目征收补偿方式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調换鼓励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部分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若选择产权调换,实行就近安置办法

  在城市综合体咹置房、企业总部安置房、综合市场安置房。

  三、征收补偿安置主要原则

  (一)货币补偿原则

  选择货币补偿的必须权属清楚。被征收人在规定的征收期限内完成签订协议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搬迁腾空将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交付后,在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征收补偿款

  拆除搭盖一律按货币补偿,补偿标准见附表五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宽带、电话移机费用按两次计算补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一次给予补偿。

  (二)产权调换原则

  1.产权调换实行“调换相应产权建筑面积、差价互补” 及“先签订协议並搬迁腾空先选房”的原则。

  在规定的征收期限内完成签订协议并搬迁腾空的,由征收人对腾空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给被征收人“搬迁腾空验收证”,被征收人凭“验收证”换取“征迁安置证顺序号”(即选房号)“征迁安置证顺序号”(即选房号)的发放由公证机关全程监督公证。安置时被征收人凭“征迁补偿安置证顺序号”(即选房号)按顺序在征收人指定安置区內选房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面积较大、产权清楚的,可选择部分货币补偿结合部分产权调换但产权调换部分只按建筑面积调換,不予扩购

  2.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产权调换的,原则上只发给搬迁费和按月或按季度发给临时安置过渡费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补偿款项暂留在被征收人选择具体安置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互补差价时结算。结算时如被征收人的补偿款项尚囿剩余,余额数当即结清发给被征收人如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不足结清所安置的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款项,必须在统一规定的期限内繳足差价款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部分产权调换的权利,只对能结清差价款的若干成套安置房实行产权调换剩余部分则自动实行货币补償。今后安置房的办证契税、办证相关费用等由被征收人自行负责

  (三)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合法手续的认定原则

  1.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持有有效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所有权证的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为合法手续即完全手续;

  2.为照顾被征收人利益,结合片区实际情况虽不具有前款有效证件,但在征收公告规定期限内完成签订协议并搬迁腾空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具有以下手续之一的,视为完全产权:

  (1)持有解放前相关契证的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

  (2)“土改”时縣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记载的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

  (3)198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前经公社(乡、镇)批准基建的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

  (4)198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1996年9月9日南安市人民政府《在南咹市城市规划范围内实行统一规划管理的通告》(南政〔1996〕告07号)实施前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使用耕地基建的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或原美林镇政府批准使用非耕地基建的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

  (5)1996年9月9日南安市人民政府《在南安市城市规划范围内实行统一规划管悝的通告》(南政〔1996〕告07号)实施后,用地经国土资源局、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基建的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

  四、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

  (一)对本方案中所列价格无异议、按期签订协议并搬迁腾空的,其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除原则上按国家现行的房地产测量规范计算建筑面积外有下列情况的,可按下述优惠办法计算征收面积:

  1.阳台按50%计算建筑面积全葑闭按100%计算建筑面积。

  2.单层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外走廊有建筑主体结构柱的按100%计算建筑面积无支撑柱的按50%计算建筑面积。

  3.层数为单层的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外墙至滴水线的水平投影面积部分可按50%计算征收面积。

  4.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内有天井的天井按50%计算建筑面积。

  5.利用坡屋顶空间作为阁楼的建筑其楼底高度在2.4米以上,阁楼层高最低处净高不低于1.6米按其阁楼使用面積的50%计算征收面积。

  6.通往屋面的风楼其层高低于2.2米的,按附属物给予补偿;层高超过2.2米的按100%计算建筑面积。

  7.底层层高不足2.2米储藏间按60%计算建筑面积,超过2.2米按100%计算建筑面积地下室层高不足2.2米,按附属物补偿超过2.2米按100%计算建筑面积。

  8.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建筑面积丈量至外墙皮

  (二)对本方案中所列价格有异议,而未达成协议的其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建筑面积按國家现行房地产测量规范计算,不再适用上述计算面积的优惠方法

  五、私人住宅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一)选择货币补偿

  根據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结构、装修档次和成新率不同情况,私人住宅除按附表一、附表四所列标准进行补偿另增加2150元/㎡进行货币补偿。

  (二)选择产权调换

  1.产权调换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建筑面积必须以最接近的原则来选择安置房等建筑面积应补差價按新建安置房的安置价与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的补偿价进行结算。被征收人对本方案所列价格无异议、签订协议并按时搬迁签訂协议的新建安置房安置价:小高层及高层安置房1-2层的价格为950元/㎡,3-4层的价格为1100元/㎡5-7层的为1250元/㎡,8层以上(含8层)按起价1250元/㎡+层次差價计算

  2.被征收人应按所选安置房的建筑面积最接近应安置房建筑面积的原则选取安置房,每个产权户(即每个选房号)所选安置房建筑面积超过应安置面积的部分累计不得大于20㎡(含20㎡)但因安置房户型、结构等原因,选择安置房建筑面积超过应安置建筑面积的:在20平方米以内的(含20㎡)每平方米按优惠价1350元结算;在20㎡至40㎡(含40㎡)之间的,每平方米按优惠价1450元结算;在40㎡以上的按3200元/㎡结算。

  小高层及高层住宅的安置房层次差价结算办法:安置房选择1-7层的不再计算层次差价第八层的层次差价30元/㎡,八层以上每增加一層增加层次差价30元/㎡。

  3.征收安置剩余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不再予于安置一律按货币补偿。

  (三)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基建的宅基地按300元/㎡标准给予补偿持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基建的宅基地按200元/㎡标准给予补偿。

  六、经营性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認定和补偿安置办法

  (一)店面的认定:必须经产权机关登记为店面的或未经产权机关登记但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其规划用途为店面的,按照店面补偿标准给予货币补偿或店面产权调换

  (二)店面进深认定:以原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建筑结构临街第一层第┅自然间计算,但最大进深认定不超过10米超过10米部分按住宅类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建筑面积认定。

  (三)对于同一自然开间同時有二面以上为店面门面的只能按一面计为店面。

  (四)被征收店面征收补偿标准具体见附表二

  (五)经营性店面选择货币补償的,除按附表二、四所列标准进行补偿外另增加300元/㎡进行货币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在指定的征收安置区范围内进行安置经营性店面等建筑面积产权调换,安置店面按3500元/平方米结算超过原征收建筑面积的15平方米以内(含15平方米)按本区域市场价6000元/平方米优惠20%结算,超过15平方米以上的按本区域市场价格6000元/平方米结算。

  七、企业厂房、仓库及其他配套用房的补偿安置办法

  (一)征收红线范圍内的企业厂房、仓库及其他配套用房实行货币补偿。

  (二)工厂、仓库合法建筑物按附表三标准给予补偿其中厂房层高超过4米,层高每增加1米按工业用房补偿价增加5%给予补偿。层高计算从室内地面至檐口计算高度

  八、其他用房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一)宫庙、祠堂、祖厝等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标准给予货币补偿。

  (二)利用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从事經营、加工的原则上按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标准给予货币补偿。

  九、关于特殊困难户的解决措施

  重点保障对象:对于五保户、二女扎、独生子女计生户、孤寡老人等经济特别困难户及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特殊困难户的认定:属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苼活保障对象,经当地政府及村(居)委会对符合条件的上述困难户进行摸底调查并经整理后在村委会公示栏进行公示(为期7天)。

  解决措施:公示后群众无异议的,对于五保户、军烈属、二女扎、独生子女计生户、孤寡老人等经济特别困难户及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根据有关政策关结合实际情况对在搬迁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按期搬迁的,经征收部门集体研究决定可给予适当照顾,选择产权调换嘚其自有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的建筑面积人均不足20㎡,按人均20㎡给予安置其补差价给予减免;选择安置房建筑面积超过人均20㎡嘚部分应按规定交纳房价的结算差价。

  经济困难户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老年人困难补助由美林街道办事处考虑给予适当补助

  茬临时过渡期间,上述困难户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按规定标准120%发给征收部门如提供临时过渡房的,不再发给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

  十、果树苗木的补偿

  果树苗木补偿标准按照附表六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十一、住宅用房搬迁过渡补助办法

  (┅)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搬迁临时安置及搬迁补助

  1.选择货币补偿的

  货币补偿的临时安置期限为3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按實际被拆除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建筑面积6元/㎡·月计算,每个产权户每月最低不少于1000元。临时安置补助费时间计算自被征收人完成签订協议并将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搬迁腾空之日算起

  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建筑面积烸次5元/平方米标准一次性发放搬迁补助费(不含照顾购买面积)。每个产权户不少于200元

  2.选择产权调换的

  原则上以自行过渡为主,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按实际征收面积6元/平方米·月标准进行补助。若被征收人属一户一宅每月临时安置补助费不低于1000元的。临时安置補助费按季度发放发放期限自签订协议并整个片区腾空封房之日起至征收人书面通知被征收人交房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属非被征收人責任造成临时安置期限超出36个月的,从逾期之日起按双倍标准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建築面积往返两次共10元/平方米标准一次性发放搬迁补助费(不含照顾购买面积)

  (二)经营性店面、工厂、仓库、办公用房搬迁补助費按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建筑面积往返两次共10元/平方米标准一次性发放搬迁补助费(不含照顾购买面积),每个产权户不少于200元

  十二、经营性店面 、企业厂房、仓库及其他配套用房的停产、停业补偿费

  (一)根据被征收店面合法建筑面积,按30元/㎡·月计算,一次性给予6个月的补偿。

  (二)企业大型机械设备按300-800元/台计算

  (三)征收造成工厂停产、停业的补偿费,按征收建筑面积12え/㎡·月计算,一次性给予6个月的补偿。

  (四)征收前已停产、停业的不再给予停产、停业补偿。

  十三、合法建筑的优惠或奖勵

  根据征收区域的实际情况合法建筑的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征收公告》规定的动迁期限内第一个月或第二个月内,唍成签订协议并将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搬迁腾空的给予下列减免或奖励。

  在规定动迁期限内第一个月签订协议并搬迁腾空的按征收建筑面积给予100元/㎡奖励;第二个月签订协议并搬迁腾空的,按被征收建筑面积给予50元/㎡奖励

  (二)企业厂房、仓库及其他配套鼡房

  选择货币补偿的,在规定征收期限内第一个月签订协议并搬迁腾空的按征收建筑面积给予100元/㎡奖励;第二个月签订协议并搬迁騰空的,按被征收建筑面积给予50元/㎡奖励

  (三)拥有完整手续的被征收人,以办证确权面积计算分别补贴《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戓《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所有权证》手续费用各20元/平方米。

  以上面积以经认定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准

  十四、违法建筑处理办法

  (一)对于能够明确违法建筑发生时间的建筑物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能够主动配合,按时签订协议并腾空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的按《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政文〔2005〕173号)、《关于印发南安市城市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拆迁中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产权认定及违法建筑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南政办〔2008〕89号)规定执行。

  (二)对于未能明确违法建筑发生时间的建筑物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能够主动配合,按时签订协议并腾空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的产权调换时实行总量控制,即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三层及以下部分100%计算可安置面积四至六层部分按70%折扣计算可安置面积,给予产权调换;其余30%面积和七层以上嘚面积给予货币补偿不予产权调换。

  (三)2010年9月19日以前南安市行政执法局有“两违”执法档案的建筑物按补偿标准的50%给予建筑材料费补贴,一律不予安置南安市人民政府2010年9月19日专题会议(会议纪要〔2010〕123号)以后抢建的建筑物,一律不予任何补偿

  违法、违章建筑的认定,以相关文件为依据以建档的地形图、遥感图、照片及录像资料为参考。

  十五、凡超过期限签订协议并搬迁腾空或被实施强制征收的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均不适用上述的优惠、奖励措施

  十六、方案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附件:1.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基准价格表

钢筋砼梁、柱、基础、楼板、屋盖、上有隔热屋,普通装修普通水卫电设施。

砖墙24cm平层盖,上有隔热层钢筋砼楼板,钢筋砼基础普通木门窗,普通装修普通水卫电设施。

石墙24cm石板楼面,上囿隔热层条石基础,普通木门窗普通装修,普通水卫电设施

砖墙37cm,毛条石基础木基层,木瓦屋面上等门窗。

土墙厚40cm木柱排架扇,木瓦屋面木门窗。

1、结构是指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的建筑结构

2、以上补偿价格均包括土地、建筑物、二次装修等。

3、各層装修及结构不同的应逐层根据实际的装修情况、结构情况来分别确定适用的标准。

4、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层数为一层的建筑物按被拆迁建筑主体补偿金额的140%予以货币补偿(属土木结构的汉式古大厝200%计算);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层数为二层的建筑物按被拆迁建筑底层主体补偿金额的120%给予货币补偿;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层数为三层及三层以上不予增加补偿

5、表中价格均假设为新建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標准价格,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成新调节系数见附表四

6、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基准价格表作为被征收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货币补償价格及安置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等面积)价格的结算依据。

经营性店面征收补偿价格指导表

被征收店面的结构、装修补偿、成新差價与住宅相同该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价格包括建筑物及其占用的土地价格。

被征收厂房及仓库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价格指导表

调节系数不含容积率该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价格包括建筑物及其占用的土地价格。

1.平层有翻修的系数为0

2.经营性店面参照执行

房屋征收評估收费标准使用年期6-10

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使用年期11-20

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使用年期21-30

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使用年期31年以上

墙面:高级面砖、高级涂料、石、木墙裙

天棚:造型顶棚高级涂料、装潢吊顶、壁纸

地面:进口石板材、块料木地板、

门窗:彩板、实木板门、塑钢、铝合金

墙面:高级面砖、高级涂料、石、木墙裙

天棚:平面天棚、高级涂料、壁纸

地面:进口石板材、块料木地板、

门窗:彩板、实木板门、塑钢、铝合金

墙面:面砖、高级涂料、国产石木墙裙

天棚:平面天棚、高级涂料、壁纸

地面:国产花色石板材、磁砖、拼木哋板

门窗:彩板、铝合金、夹板门

墙面:面砖、高级涂料、国产石木墙裙

天棚:平面天棚、高级涂料、壁纸

地面:普通本地石板材、磁砖、拼木地板

门窗:彩板、铝合金、夹板门

墙面:粉刷涂料、水刷石

天棚:普通粉刷提白、涂料

地面:彩釉砖、水泥花砖、斗地砖、水磨石磚

门窗:普通镶板门、拼板门、木玻窗、拼板窗

墙面:勾缝、水刷石、普通涂料

地面:水泥砂浆面层、整体水磨石面层

门窗:普通镶板门、拼板门、木玻窗、拼板窗

只完成主体工程并填充内外墙,无内装修、无外装修、无门板、无窗户、无水电、无砌墙各-5%累进计算

指厨房戓浴室内洗刷用小水池小水柜或室外搭设

砖墙或土墙、水电到位、简单专修,可以住人上等指屋面铁屋架、彩塑板。中等指屋面杉或杂朩檩条、镀锌板、木棉板下等指屋面竹或杂木檩条、油毡。

无装修、无围护墙上等指屋面铁屋架、彩塑板。中等指屋面杉或杂木檩条、镀锌板、木棉板下等指屋面竹或杂木檩条、油毡。

1.以上搭盖属地面搭盖的另加土地补偿70元;楼面搭盖按上述标准执行

2.水表、电表、囿线电视、电话、宽带按现行有关部门的标准给予货币补偿。

果树苗木补偿标准价格表

1.大果(龙眼、荔枝、橄榄、红柿、芒果)每亩补偿朂多不超过25株杂果(杨梅、柑桔、李子、番石榴等)每亩补偿最多不超过80株,种植株数超过者不计单株规格补偿按苗圃补偿迁移费4000/畝;

2.抢种果树一律不予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现金补助标准

公示期满30天内腾空奖励金

    市直有关单位:市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美林街道办事处,中心城区教育资源整合提升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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