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申请个人可以申请哪些项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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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etf 于
20:14 编辑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已完成专家评审工作,其中,规划基金、青年基金、自筹经费项目共3014项通过评审;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160项,新疆项目26项,西藏项目11项通过评审;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3项通过评审。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司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请提供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司将予以严格保密)。
  公示时间:日-7月27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段洪波,010-;白晓,010-。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社科司规划处,邮政编码:100816。
  附件:1.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青年基金、自筹经费项目评审结果公示一览表
     2.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评审结果公示一览表
     3.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新疆项目评审结果公示一览表
     4.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西藏项目评审结果公示一览表
     5.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评审结果公示一览表
& && && && && && && &&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 && && && && && && &&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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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青年基金、自筹经费项目评审结果公示一览表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已完成专家评审工作,其中,规划基金、青年基金、自筹经费项目共3014项通过评审;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160项,新疆项目26项,西藏项目11项通过评审;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3项通过评审。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司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请提供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司将予以严格保密)。
  公示时间:日-7月27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段洪波,010-;白晓,010-。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社科司规划处,邮政编码:100816。
  附件:1.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青年基金、自筹经费项目评审结果公示一览表
     2.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评审结果公示一览表
     3.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新疆项目评审结果公示一览表
     4.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西藏项目评审结果公示一览表
     5.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评审结果公示一览表
& && && && && && && &&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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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学校各有关单位:
& & & 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我校申报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工作安排如下:
& & & 一、申报对象
& & & 鼓励全校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学校要求副高及以上职称、博士(含在读博士)教师必须申报。
& & & 二、填报要求
& & & 1.请课题申请人认真研究《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和《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指南》,高度重视选题的科学性、论证的充分性和填写的规范性。各院系在课题申报材料上报前要对申报课题设计论证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并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课题申请人,对选题和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
& & & 2.课题申报所需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等材料,直接从云南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网《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所附&相关材料下载&处下载。《申请书》采用2015年12月版,请各申报教师注意用5号字,宋体,1.5倍行距撰写《申请书》、《活页》 ,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评审意见表装订在活页之前,申请书电子版(以课题申请人名字命名,存为WORD2003版 ,格式为:姓名&2016)。申报材料经所在院系审查后,由各单位科研秘书(联络人)统一报送科研处,原则上不受理个人申报。
& & & 3. 请各院系科研管理人员深刻领会《公告》新精神,准确把握《公告》新要求,注意申报要求和填写内容的新变化。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做好课题申报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工作。认真审查课题申请人是否具备相应的申报条件,是否有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是否符合要求等;《申请书》格式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准确、规范,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是否签字,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是否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等;《活页》与《申请书》课题名称是否一致,论证内容是否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字体、字号、行距、排版是否规范、统一等内容。通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提高课题申报质量。
& & & 三、时间安排
& & & 全国规划办对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为组织好项目的申报工作并保证申报质量,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昆明学院2016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要点》切实开展前期工作。经前期评议、修改后的定稿申报材料分两次报送。
& & & 1.第一次(2月19日):报送的材料包括
& & & (1).各院系审查合格的《申请书》2份;
& & & (2).《活页》一式7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 & & (3).项目申报清单纸质版和电子版(登录云南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网 &通知通告&栏中本通知所附&相关材料下载&处下载)。2016年度省内申报项目预评审时间暂定在日~28日。
& & & 2.第二次(3月2日前):报送的材料包括
& & & (1).通过预评审的项目《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7份;
& & & (2).《申请书》电子版(以课题申请人名字命名,存为WORD2003版);
& & & (3).项目申报清单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电子版材料请发科研处邮箱:
& & & 四、其它事项
& & & 1.请各院系科研秘书务必在2月19日14:30&&16:30期间,统一将定稿的纸质材料报送学校科研处(洋浦校区办公楼206、209室),逾期不予受理。
& & & 2.在组织申报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咨询。
& & & 联系人:付老师、李老师、吴老师
& & & 联系电话:& &
昆明学院科研处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主站-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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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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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工作现已开始, 现将申报通知转发给各单位,请通知老师根据要求进行申报。
有关申报通知请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http://www.npopss-)查询下载。
我校截至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地址:博远楼416室;电话:;联系人:赵老师。
&&&&&&&&&&&&&&&&&&&&&&&&&&&&&&&&&&&&&&&&&&&&&&&&&&&&&&&&&&&&&&&&&&&&&&&&&&&&&&&&&&&&&&&&&&&&&&&&&&&&&&&&&&&&&&&&&&&&&&&&&&&&&&&&&&&&&&&&&&&&&&&&&&&&&&&&&& 科研处
&&&&&&&&&&&&&&&&&&&&&&&&&&&&&&&&&&&&&&&&&&&&&&&&&&&&&&&&&&&&&&&&&&&&&&&&&&&&&&&&&&&&&&&&&&&&&&&&&&&&&&&&&&&&&&&&&&&&&&&&&&&&&&&&&&&&&&&&&&&&&&&&&&& 日
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继续实行集中受理申报,一年评审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宗旨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立足于学术层面,集中遴选译介代表中国学术水准、体现中华文化精髓、反映中国学术前沿、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的学术精品,资助相关优秀成果以外文形式在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出版并进入国外主流发行传播渠道,推动中国学术从积极&走出去&到有效&走进去&,深化中外学术交流与对话,促进世界更好地了解中国和中国学术,增强中国学术的国际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不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二、基本要求
1.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主要类别之一,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成果内容必须坚持正确导向,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体现较高学术水准,适合推向世界。
2.项目主要资助中国学者在国内已出版优秀成果的翻译及其在国外的出版发行;版权属于中国的社科类外文学术期刊,直接以外文写作且内容完成80%以上的中国学者的著作,也可申请资助。
3.项目资助文版以英文、法文、西班牙文、俄文、德文、日文、韩文、阿拉伯文等8种为主,其他文版也可资助。覆盖国家社科基金25个学科(不含军事学)。翻译既要保证忠实于原著,又要符合国外受众的语言习惯。
4.申报成果形式以单本学术著作、学术期刊为主,少量高质量的专题论文集、系列学术丛书也可申报。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明受到中华社会科学基金(Chinese Fund for the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资助,或按全国社科规划办要求增加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标识。一般性通俗读物、文学作品等非学术性成果不予受理。
5.申报成果应不少于10万字,篇幅超过30万字的要适当改写和压缩。单本学术著作和专题论文集最多不超过50万字。
6.项目成果须以外文或中外文对照形式由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单独出版或中外出版机构联合出版,并进入国外主流发行传播渠道。
三、资助范围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资助我国当代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尤其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20世纪以来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翻译出版。主要领域包括:
1.研究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阐释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优秀成果;
2.研究阐释中国道路、中国模式、中国经验,有助于国际社会全面客观认识当代中国发展实践的优秀成果;
3.研究当代中国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社会等各领域,有助于国外了解中国社会科学研究前沿的优秀成果;
4.研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文化积累和传播价值,有助于国外了解中国文化和民族精神的优秀成果;
5.研究人类共同关注话题、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有助于参与世界学术对话、反映我国为世界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成果。
四、项目申报
2016年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3月1日至4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申请资格
(1)具有国际合作出版经验的国内学术出版机构、对外学术交流广泛深入的国内科研机构和国内社科类外文学术期刊社均可申请。国内具备本学科领域较高专业水平和双语写作能力、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个人也可申请,个人申请者须为原著者或主要译者。
(2)学术著作类成果,申请人申请前须与国外权威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并妥善处理好所翻译著作的版权相关事宜,即如果申请人不是所翻译原著的著作权人,必须获得相应著作权人的授权证明,附在申请材料中。
申报成果选题应来自我办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并经专家评审、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的推荐选题目录(附后) 。未列入推荐选题目录的,原则上不予受理。个别虽未列入目录但确属优秀的成果,须由申请人提供证明其学术价值、社会影响和对外译介价值的详细材料(包括两位正高级同行专家签名的推荐意见)。
国外出版机构应来自目前暂定的出版机构指导性目录(附后)。未列入指导性目录的,原则上不予受理。未列入目录但确属权威出版机构,须由申请人提供证明其学术出版资质的详细文件材料(含该机构的基本情况、已出版的中国主题代表性学术著作及其发行情况)。
(3)外文学术期刊,须有CN号、连续出版3期以上,其主办单位或参与主办单位为教育部、中国社科院等部门的所属单位以及全国性专业学会;申请期刊应已进入国际知名检索系统,或在我国重点学科领域具有代表性,或有发展潜力、具有学科特色。
(4)已立项的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成果、在国外已出版的成果以及受到&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中国文化著作对外翻译出版工程&等国家项目资助的成果,不能申请。同一成果以未受到上述项目资助的其他文版翻译出版的,可以申请。
2.申请形式
(1)国内出版机构既可独立提出申请,也可与国内科研人员、科研机构联合申请。联合申请人为科研人员的,成果立项后可由双方共同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费由国内出版机构负责管理。
(2)国内科研人员、科研机构、学术期刊社可独立申请,鼓励与国外科研人员、科研机构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须明确国内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国外科研人员或机构为项目合作者。
(3)国内出版机构、学术期刊社或科研机构申请的,须明确项目负责人。
3.申请材料
申请者登陆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项目管理&项目申报与结项&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栏目),下载《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2016年2月修订)和《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用计算机填写。一式6份,含1份原件、5份复印件,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其他申请材料包括:
(1)著作类成果应提供所翻译原著、译稿或翻译样章各5份(译文须为2万字以上核心章节,用外文直接写作的须提交已完成稿全文),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所签订的出版合同、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等有关文本的复印件及中文译稿、原著著作权人授权证明各1份。另外,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2)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5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
(3)项目申请书及翻译样章须附电子版光盘。
我办将做好申报材料的保密工作,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4.材料报送
国内科研人员、科研机构、学术期刊社须将申报材料通过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报所属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或单列学科规划办。各地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或单列学科规划办审核通过后及时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国内出版机构直接向全国社科规划办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信息汇总表须由各地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或国内出版机构汇总审核后,统一发送至我办邮箱,并确保电子数据和《申请书》中&数据表&一致。
五、项目评审
不同来源的申报选题(包括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部门委托指导、专家学者自主申报),评审程序一致。
1.资格审查。全国社科规划办将按照项目宗旨、资助要求及相关条件组织初步筛选。
2.专家评审。组织本学科领域具有中外双重学术背景的专家、翻译界知名学者以及对外出版领域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
(1)对推荐选题成果,重点考察申请人学术背景、科研能力(或出版组织能力)及申报成果外文样章的翻译质量等指标。对自主申报成果,在考察前述指标的同时,综合考察原著外译价值、学术水平以及国外出版机构资质等指标。
(2)对学术期刊,重点考察学术水准、翻译或写作质量、编印质量和国际影响力等指标。
各类成果的评审,均注重考察译者或著者的译介能力和写作水平,凡成果翻译或外文写作质量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不予资助。
3.结果公示。拟资助项目名单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后,通过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公示7天,接受学界和社会监督。
六、资助经费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资助经费数额由申请人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全国社科规划办在综合考虑项目研究、翻译、出版费用并参考评审专家建议的基础上审核确定。目前资助标准暂定为:
1.中文著作一般万字万元左右,单项成果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学术丛书资助额度视实际情况确定)。
2.外文学术期刊,资助额度为每年40-60万元,每三年为一个资助周期。
3.直接以外文写作的成果资助额度适当降低。
七、项目管理
全国社科规划办将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及《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鉴定结项办法》对项目实施管理。著作类项目成果翻译或外文写作完成后,须先报全国社科规划办鉴定,通过后才能在国外出版。正式出版后,须将项目结项审批书1份、5套样书及其电子版1份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办理结项手续。不能如期履行申请承诺或汇报情况严重失实的,将予以撤项,追回已拨经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力学胡同3号力学宾馆 全国社科规划办基金处收
邮政编码:100800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010)、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6年2月23日
阅读次数:各院、部、所、中心:
2015年度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市委第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坚持以北京市全面深化改革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主攻方向,发挥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为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选题要求
《2015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简称《课题指南》)根据以上指导思想,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研究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课题指南》主要确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据此设计具体题目申报。同时,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设计的课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等方面同等对待。课题名称的表述均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申报条件
课题申报单位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得超过39周岁(日以后出生)。
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且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有在研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不能申报新的年度项目。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选题申请多家研究项目。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四、申报名额、项目级别及资助额度
此次申报项目级别分为:
重点项目:资助额度12万元;
一般项目:资助额度8万元;
青年项目:资助额度5万元。
规划办实行限额申报。经市社科规划办确认的二级管理单位可申报25项;被评为2014年度优秀二级管理单位的可申报30项。
我校申报名额为30项,其中,青年项目不少于1/3。申请自筹资金项目(也分为重点、一般、青年)不占上述名额,但须注明资金来源,确保项目研究任务按计划完成。
五、研究时限及经费预算
“申报学科”须按照《2015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学科分类填写。研究时限:基础研究项目一般为2至3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研究项目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一般不超过2年。“计划完成时间”起始为日。
“课题经费预算”应根据《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中有关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内容填报。其中管理费:重点项目按0.3万元,一般项目按0.24万元,青年项目按0.15万元进行预算。
六、材料提交
(一)初审材料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4月13日上午10:00前将《申请书》、《活页》、《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提交科研处。
(二)上会材料
科研处根据申报情况决定是否召开学术委员会并通知申报单位提交修改后的《申请书》(科研处审核后提出修改意见,各单位将意见反馈申请人,申请人依照修改意见对《申请书》进行修改)。
(三)最终推荐项目材料
最终推荐项目确定后,科研处将通知科研秘书,科研秘书于4月21日下午3:00前向科研处(昌平办公楼A501)提交以下材料(不接受个人申报)。
1.《申请书》一式7份(1份原件,在封面用铅笔注明),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活页》一式7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3.《申请书》、《活页》最终电子版;
请各单位务必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七、联系办法
联系人:魏雯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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