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社保局慢性病病种门珍报销有那些病种

您好,欢迎访问汉滨网!&&
汉滨区全力推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汉滨网讯)十二五”期间,全区卫生工作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揽全局,着力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同时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层运行长效机制和基本药物制度,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民群众获得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实惠。卫生综合能力明显增强合民意——卫生资源总量适度增长。“十二五”末,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达到1045个,较“十一五”末增加245个。有卫生技术人员3283人(临时聘用822人),较“十一五”末增加 613人。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3.28人。实际开放病床位数2300张(公立医院1841张,民营医院460张)。每千人口床位数2.3张。——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十二五”期间,全区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全区居民人均期望寿命提高到72岁。与“十一五”末相比,全区法定报告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由350/10万下降到176.7/10万,孕产妇死亡率6.54/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2.37‰(5年平均值),新生儿出生缺陷率下降到5‰,乙肝、卡介苗两苗首诊接种率95%,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 %以上。&&& ——卫生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十二五”期间,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资金2.5亿元, 新建、改建区级综合医院4个、镇办卫生院4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个,建成规范化村卫生室127个,总建筑面积83871平米。全区固定资产达到17275万元。——医疗保障能力不断加强。新农合基本实现农村居民的全覆盖,2010年人均筹资150元,到2015年人均筹资500元,全区筹资总额达3.6亿元,5年总计筹资万元。5年来,参合患者受益率由2010年的164%提高到289.2%,基金使用率5年已累计支出万元,累计基金结余率2%。——医疗服务能力逐步提升。“十二五”期间,各级医疗机构以开展等级医院创建工作为抓手,不断提升和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区一院、区二院、区中医院分别通过了二级甲等医院验收评审,9所中心卫生院通过了全区规范化卫生院及省、市一级甲等医院评审验收。茨沟、流水两家卫生院被授予省级人民群众满意的卫生院。20家卫生院通过了四室或六室达标及示范中医科建设。新城,老城、西关、张岭、江北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成功创建为国家及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流水、大河、瀛湖、石转、茨沟5个重点区域卫生院实施了重点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顺民心 ——财政保障机制逐步完善。2010年以来,区财政对退休人员和区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工资及津贴、区直医院编制内人员基本工资实行了全额预算,对镇办卫生院按照在编在职实有人数全额预算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区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经费、村医药品补助经费由区级财政承担部分均纳入预算保障。政府化解基层医疗机构债务3966万元。——人才引进力度加大。“十二五”期间全区共引进学科带头人及业务技术骨干20余人,累计招录医学本科毕业生73人。日,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滨区卫生局、汉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汉滨区优秀卫生专业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的通知&(汉区人社发[2015]84号),该《办法》指出:“每年公开招聘引进25名带编制的优秀人才,为引进的学科带头人无偿提供10年的家庭住房,并一次性发给10万元安家费;为引进的学科业务骨干,一次性发给5万元的安家费;同时对引进的人才配偶及子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安排子女就近入学”。——让老百姓看得起病。全面推行“先住院,后结算”制度。这种诊疗模式方便快捷、简单易行,得到了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共同称赞和支持,同时探索、深化门诊统筹、门诊总额预付、单病种付费、临床路径下定额付费、床日付费等混合支付制度改革,医疗机构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2015年乡镇平均住院费用688.23元,次均自付费用145.44元,实际补偿比78.9%;区级平均住院费用3590.68元,次均自付费用1154.11元,实际补偿比67.9%。——改革薪酬制度。2015年8月11日,汉滨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化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汉政发[2015]14号)规定:“鼓励公立医院探索实施年薪制,发挥内部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合理拉开薪酬差距”。通过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充分向临床一线倾斜,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拉开绩效工资的分配档次,临床一线和业务技术骨干薪酬待遇明显提高,广大职工工作积极性得到充分的调动和提高。&& ——推行全员聘用制度。2015年8月24日汉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滨区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汉滨区区级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的工作试点方案&的通知》(汉区编发[2015]27号),文件指出:区一院、区二院、区三院、区中医医院等实行经费定补形式的区级公立医院,实行编制备案管理试点和全员聘用制度,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在编内、编外聘用人员在职称晋升、竞聘上岗享有同等资格。——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建立。截至2015年年底,汉滨区、镇、村三级医疗机构全部实施药品“三统一”,覆盖率达100%,目录由原来的2400种增至12000多种,药品配送企业由5家增加到13家。同时选择配备使用一定比例的省医保、新农合报销目录药品,解决一些基层医疗机构一些常见病药品供应短缺问题。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均实行网络采购,通过药品收支分离、第三方结算,改变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供应利益机制。目前汉滨区医疗机构药价虚高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平均下降30%左右,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比重降低、群众看病花费明显下降。公共卫生服务暖民心——区级公共卫生技术指导专家下村入户。区直医疗卫生单位抽调专家、业务骨干组成4支区建技术指导团队,分片包联,每季度对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进行1次全面的指导督导,走村入户。——责任医师团队送医送药送健康。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责任医师团队,包村入户,每个家庭拥有自己的家庭医生不在是梦想。2015年,全区共建成责任医师团队154个,覆盖行政村694个,行政村覆盖率达100%,累计下村开展活动1100余次。——乡村医生推行签约式服务。乡村医生与辖区内老年人、高血压病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签订了《乡村医生家庭签约服务协议书》,提供上门服务、主动服务、全程服务,2015年家庭签约式服务签约56593户,覆盖245695人。 ——开展“一院两中心”,工作更加规范。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功能分区对业务用房进行调整和重新布局、制定统一的标识标牌公示系统,一个卫生院建成一个医疗服务中心一个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中心。目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市卫计局的评审验收。——居民有了自己的“健康小屋”。通过区直相关单位的指导及帮扶,茨沟、恒口等8个镇卫生院和老城、张岭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了自助式健康小屋,居民群众在家门口也能够自己检查监测自己的健康了。——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更高了。全区“七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0%,65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全面完成,慢病管理更加规范,35岁及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全面落实,开展了心脑血管疾病及肿瘤病例监测,孕产妇早检率98.32%,产前检查率99.16%,产后访视率98.89%,孕产妇系统管理系统管理率98.31% ,住院分娩率99.96 %,高危住院分娩率100%;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96.02 %,新生儿访视率99.48%。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新生儿疾病筛查、出生缺陷防治项目、产前筛查项目、西部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两癌”筛查、农免项目及降消项目、死因监测项目、三病检测母婴阻断项目等工作规范开展,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工作任务。——健康教育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完成了新城、瀛湖健康教育示范镇办(社区)创建任务、培育家庭保健员800余名、开展健康中国行活动、开通了汉滨区健康教育网、为全区在管的慢性病患者建立信息平台,发送20余万条健康教育知识短信。在十三五开局之年,整合之后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还将继续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实施人才振兴工程,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和行风建设,实现政府得民心,卫生计生得发展、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
我要分享:
备案信息:陕ICP备号
主办单位:中共安康市汉滨区委
技术支持:关于印发《职工、居民医保患者就诊管理规定
文章摘要:居民医保患者就诊管理规定(试行)》,现随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同时向病人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 & 安康市中心医院&&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nbs……
总院各科室、各分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合作医疗患者就诊管理,特制定《安康市中心医院职工、居民医保患者就诊管理规定(试行)》,现随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同时向病人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 & 安康市中心医院&&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日 & 安康市中心医院&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职工、居民医保患者就诊管理规定(试行) (日制定) & 为了努力做好职工、居民医保患者就诊工作,按照中、省、市有职工、居民医保患者管理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安康市中心医院职工、居民医保患者就诊管理规定》如下: 一、机构设置 (一)医院成立“医保、农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新年;副组长:韩正文;成员:许真、张军康、曹强、鲁海、张冰、吴双有、江自成、郭紫康、李力、王小梅、周和平、荆成宝、宋伟、罗长芳、马吉香、詹先萍、冯军、李芳、赵宇、袁丽花. (二)新农合管理实行三级负责制,主管医生是医保管理的直接负责人,科室主任是医保管理的直接管理责任人,医院医保办对新医保管理负监管责任. (三)医院设立医疗保险办公室(简称“医保办”),医保办专门负责办理职工、居民医保患者的日常事务,办公地点设在内科大楼二楼(中药房隔壁),联系电话:3284059. (四)医院设立“三合理”评审专家评委,安排具有一定资质的专职(兼职)专家担任评审的日常工作(担任本院专家资质条件、权限和姓名见附件一). 二、职工、居民医保患者就诊流程 (一)门诊:除按市、县、区、铁路等社保机构规定的慢性病门诊病种范围(安康市、汉滨区职工还包括门诊透析、碎石)可在当地社会保险经办中心按规定进行报销外,其余职工、居民医保患者在本院门诊费用一律不能报销. 1.门诊就诊流程:门诊挂号→门诊诊治→门诊交费→需住院者医生开具住院证. 2.注意事项:(1)医保患者在挂号、诊治时须出示医保证、身份证,并确认病人姓名;(2)门诊挂号人员所挂号签必须和病人医保证、身份证上姓名完全吻合,严禁出现谐音和挂错姓名现象;(3)门诊医生所开住院证、检查治疗申请单、处方、门诊病历等,更要核实患者身份,准确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诊断等项目;(4)用药处方必须为复式处方,处方底联随发票交给患者. (二)急诊留观: 1.市职工医保:符合急诊科留观报销病种的,出院后患者凭医保证件、留观发票(必须有床位费)、急诊科诊断证明、急诊科病历复印件,在安康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报销. 2.汉滨区职工和居民医保:符合急诊科留观报销病种的,出院后患者凭医保证件、发票(将留观发票在收费处换成手工住院发票)、急诊科诊断证明、急诊科病历复印件,在汉滨区社会保险经办中心报销. 注意事项:留观72小时内应转入相关科室或医院住院,因病情严重、病房紧张等原因超72小时后转诊的,主管医生必须在病历中写明原因,并告知患者同意. (三)住院: 1.入院登记: 1)安康市、汉滨区职工医保:医生核对职工医保证、身份证,确认身份后开具住院证;患者(家属)持住院证、职工医保证在本院内科大楼(外科大楼)住院处交款办入院;当班医生接诊时,应再次核对患者身份,并在患者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确认(报销时要用),护士把病历中的《参保患者住院须知》交给患者,并对患者进行“一对一”的政策宣传;患者办理住院后三日内持职工医保证、门诊ic卡、住院证、主管医生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本年度多次住院还需提供以前住院的结算凭证,在院医保办领取《安康城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并办理登记手续.单位在《审批表》盖章后交院医保办,医保办开具“医保担保证明单”由患者交住院处设担保. 2)汉滨区居民医保:医生核对居民医保证、身份证,确认身份后开具住院证;患者(家属)持住院证、居民医保证在本院内科大楼(外科大楼)住院处交款办入院;当班医生接诊时,应再次核对患者身份,并在患者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确认(报销时要用),护士把病历中的《参保患者住院须知》交给患者,并对患者进行“一对一”的政策宣传;患者入院三日内持居民医保证、住院证在院医保办办理登记手续. 3)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职工医保患者,在院医保办登记时还需领取“安康市(汉滨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外伤住院患者证明审批表”,并按照表中要求逐一审批. 2.出院报销: 1)主管医生向病人出示出院诊断证明(在住院处加盖公章后方可有效);主管医生在病人出院的前须整理好病历,出院的当天将病历移交住院处,以最大限度的方便病人结算. 2)安康市、汉滨区职工医保:凡已在本院医保办完善医保登记手续的患者,出院时在病房办理好相关手续后直接出院,接到本院医保办电话通知后前来办理医保报销结账手续. 3)镇坪县职工、居民医保和汉滨区居民医保:患者出院在住院处办理结算手续后,持医保证(居民还需当年参保发票)、主管医生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等资料在本院医保办办理报销手续. 4)铁路、三局及各县(除镇坪)医保患者出院凭相关资料回当地社保中心报销. 三、职工、居民医保患者住院诊疗管理 (一)身份核对: 首诊医生要认真审核患者的身份证件,在住院证上准确填写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及疾病名称;接诊护士和主管医生接诊时,应再一次对患者身份进行审核,确保患者和证件信息一致,杜绝冒名住院,如发现有冒名情况要及时向院医保办反映.出院报销时,院医保办应最后对患者身份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报销. (二)严格按照“三合理”诊治患者 1.合理用药: 1)医保患者用药执行2010版《陕西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经由药剂科将类别维护在医生工作站中.如患者病情需要使用《目录》外药品时,医生需填写《医保、农合病人自费药品和项目使用审批表》(已由信息科将模版放入医生工作站中),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后使用. 2)严格执行《关于印发规范临床合理用药有关规定的通知》(安医字[2010]63号)、《关于印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医发[2011]14号)、《关于印发〈严格控制药品费用减轻患者负担若干规定〉的通知》(安医发[2012]16)号等文件中医院制定的用药规定. 3)住院期间严禁给病人突击开药,或者开与病情无关的药品;严禁超量的出院带药;严禁搭车开药;严禁住院期间开具门诊处方,确因病情需要,医院又无备货药品,需告知患者及家属医保不予报销,并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方可外购. 4)门诊慢性病处方管理:门诊医生在诊疗职工、居民医保慢性病患者时,严格按照《门诊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开具门诊处方,单次处方药量不超过7日,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要注明理由,非慢性病及《目录》外用药要单独开具处方. 2.合理检查: 1)各种检查应掌握指征,确保阳性率. 2)大型检查,如核磁共振、ct、增强ct、多脏器彩超、ect等项目须经科主任确认,并向患者讲明目的,征得同意签订同意书后方可检查. 3)应尽可能利用病人在外院或门诊已做过的检查,严禁搭车检查和出院带检查. 3.合理收费: 1)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收费标准,不得以套用收费、重复收费等任何方式违规收费. 2)病人病历必须完整、严谨,如实反映病人住院过程,做到:病情、检查报告、诊断、治疗、用药、记录、医嘱、记帐收费相统一. (三)病历管理规定 1.严格按照医院管理《病历书写规范》进行书写,要求准确填写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检查申请单;外伤患者受伤原因要按患者或家属主诉内容填写,并要求患者家属签字认可,填写后不得更改. 2.出入院诊断必须符合部颁标准,并和所出示的诊断证明相统一;病人病情好转或治愈时,应及时办理出院手续,严禁挂床住院. 3.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医用卫生材料和植入器材管理制度〉(修定)的通知》(安医发[2011]35号)进行医用材料的使用. 4.坚决杜绝编写假病历,伪造检查资料,出具假证明等违法行为. 5.病人出院后病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整理归档. (四)转诊转院程序: 1.指征:(1)现住本院疑难病例或者反复治疗效果不佳的病人;(2)经院内相关科室会诊确认在本院无法诊治的病人;(3)本院尚未开展的技术项目;(4)病情危重需要转上级医院紧急抢救的病人. 2.程序:如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或确诊的患者,主管医生开具转院诊断证明,科室主任签字后交患者,患者持诊断证明在本院医保办领取“安康市中心医院医保病人转诊会诊审批表”,并按流程审批签字(紧急情况可先转诊后补办手续).转出住院费用由患者持相关资料在社保中心报销. 注意事项:主管医生或门诊医生不得指定一家转诊医院,更不允许指定非定点医院为转诊医院. 四、奖罚措施 (一)全院医务人员要认真学习职工、居民医保政策和要求,本着对政府、对患者和对医院高度负责的精神,服务好每一位参保患者. (二)根据职工、居民医保患者管理的主要控制指标,医院将定期对各科室收治职工、居民医保患者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科室目标责任管理内容之一;把对医生个人的考核和记录,作为职称晋升评定、日常超劳务分配等重要参考条件. (三)因医务人员违规造成医保管理机构拒付和处罚、患者拒付的医疗资金,严格按照医院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违规和处罚费用的20%直接扣罚当事人,剩余80%从科室收入当中扣除,并进行通报批评. ①医院将对每一位出院的职工、居民患者实行登记、审查相关的病历和住院信息,发现明显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的病例者(以医保、合疗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结论为准). ②经审查发现未经患者同意使用《目录》外药品、开具外购处方、住院期间开具门诊处方. ③自费药品比例超指标(医保规定≤30%). ④经审查发现违规记费或多记费的情况. 2.医保超定额分担部分按科室超标金额的20%扣减科室收入. 3.经审查发现搭车开药和检查的,按全额直接扣罚当事人,并通报批评. 4.违规指定一家转诊医院,或制定非定点医院为转诊医院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5.经审查发现编写假病历、假检查报告骗取医保基金者,按医院和医保相关规定处理,必要时移交司法部门. 五、以上《规定》从日执行,并由医院医保办负责解释. & 附件:1.担任本院“三合理”评审专家的资质、权限和名单 2.职工、居民医保病人管理主要控制指标 3.安康市中心医院医保工作各相关部门配合要求 4.安康市中心医院医保患者住院须知及管理协议 5.汉滨区城镇居民医保病人住院报销须知 6.安康市、汉滨区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病病种 7.铁路医保非联网定点医院就医报销流程 8.镇坪职工、居民医保患者住院须知 9.安康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外伤住院患者证明审批表 10.汉滨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外伤住院患者证明审批表附件1 担任本院“三合理”评审专家的资质、权限和名单 & 一、资质: 熟悉临床医疗或药学的权威专家,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临床实践经验; 具有副主任以上医师(药师)职称者; 熟悉现行医疗常规、合理用药规范和医疗法律、法规者.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对病人、医院、科室高度负责的责任心. 二、权限: 评审专家有权调阅医保、农合患者病历及住院电子信息;评审专家对申请评审的病历有“结论权”. 三、根据条件,经医院研究推荐以下同志担任本院“三合理”评审专家:& 杨小翠&&&&段武琼&&&&任&&晖&&&&尹&&红&&&&王&&宁 尹志国&&&&赵&&伟&&&&唐明忠&&&&张晓军 & & & &附件2 职工、居民医保病人管理主要控制指标 & 一、《目录》药品备药率≥90%; 二、参保住院患者自费药品占药品费用比例≤30%; 三、参保住院患者药品支出占医药总费用比例≤40%; 四、住院费用计费准确率≥98%; 五、入出院诊断符合率≥95%; 六、二次反院(天)&15天; 七、医保住院患者转院率≤5%; 八、平均住院日≤16天; 九、人均住院费用≤5000元; 十、床日费用≤400元; 十一、出院带药量&7天; 十二、大型检查阳性率&70%. &附件3 安康市中心医院医保工作各相关部门配合要求 & 一、门诊部:主要做好医保病人就诊的引导和宣传,做好门诊医生的政策培训工作,按《规定》做好门诊病人的挂号和诊治工作. 二、药剂科:药剂科根据《目录》进药,提供质优价廉的药品,《目录》内的备药率应达90%以上.将药品类别准确的维护进医生工作站.医院有新药进入药典时,需将药品的代码、名称、规格、单价、剂型电话通知本院医保办,未通知医保办维护的,医保结算系统一律视为自费药品. 三、信息科:配合做好医保患者管理所需要的信息网络传输,尽量为医保患者调印病历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 四、物价办:准确的维护好收费项目,医院如有新的收费项目或收费项目调价时,需将收费项目的代码、名称、单价电话通知本院医保办,未通知医保办维护的,医保结算系统一律视为自费项目. 五、出入院办事处:及时、准确办理病人出入院手续,按规定给医保病人设相应的担保;出院病人要及时、准确的办理结算手续. 六、各临床、医技科室:按《规定》做好病人身份确认和诊治工作,各护士站做好政策宣传、健康教育和记账把关工作,对患者有疑问的日清单和收费项目做好查对和解释工作(影像中心要按月统计患者ct、mri、dr检查阳性率).附件4 安康市中心医院医保患者住院须知及管理协议 & 尊敬的医保患者: 您好!欢迎您来我院就诊!为使您顺利办理医保住院手续,帮助您迅速恢复身体健康,我院特将医保住院有关事项印发给您,请认真阅读. 一、住院程序: (一)入院:持本人医保证、ic卡、主管医生签字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住院证、门诊病情资料(本年度多次住院者还需提供前几次住院票据及结算审批单复印件)→医院医保办(二楼中药房隔壁)领取住院审批表→持表单位盖章→持表在医保医院医保办盖章、交押医保证、ic卡→内科或外科楼一楼住院处交押金及住院审批表办入院(急诊住院例外,但一般应于三日内补办医保手续). 注:离休干部、市级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本院生育的职工将凭个人相应的证件办理上述手续. (二)出院:由主管医生开具诊断证明→交给患者或家属,连同本住院须知→交院医保办,患者妥善保存所有押金单据和ic卡收据,并按医保办电话通知时间在住院处结清帐务,取回医保证;凭ic卡收条在医院医保办取回ic卡. 二、注意事项: (一)个人预交款事项:按照医保政策和医院规定,医保职工入院一般首次交2000元,随着住院花费的增多,个人应按总花费的50%在出入院办事处主动预交(医保办不再另行下发交费通知单);当个人预交押金低于微机记帐担保额度时,微机将自动无法记帐,故请患者家属务必每天查看病区提供的每日清单,根据清单上显示的个人花费和预交款,决定个人是否需要继续交付押金,并在每次交付时告诉收款人员自已为“医保病人”(区别自费病人),妥善保管好所有收款收据. 温馨提示:医保患者每次交押金一般最低限度为500元,如患者病情较重,需要住院较长时间,在病人经济允许的情况下,为方便患者治疗,建议病人或家属每次尽可能多交些住院预交款,病人只需保存好收据,出院报销时我院将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已实行多年) (二)患者所持医保证、ic卡等证件必须为患者本人有效证件,如系冒名住院者,一经查实,将立即冻结医保待遇,并按《安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进行重罚;经举报或检查核实属挂床住院者,其住院费用除去个人自付以外,剩余部分患者再负担50%. (三)医保患者本次住院属于病种目录范围外疾病住院和总花费在启付线以下者,将由患者全额自费结算(政策规定). (四)普通医保病人出院报销无固定比例(医保政策与公费医疗不同之处),主要是随着每个人的总花费、所用药品、诊疗项目、年龄不同而出现不同的比例;一般基本医疗保险病人出院结算个人负担费用的公式为:起付费+自费药品、诊疗项目+大型检查、治疗个人40%部分+乙类药品、贵重药品自负比例+年龄基金段个人比例部分;住院期间,凡需审批的大型检查、治疗项目、药品,以及转诊转院手续等,应由患者或家属到医保办办理(政策规定),医保病人使用自费药品需填写“医保、农合病人自费药品和项目审批表”. (五)医保病人住院(含离休人员、伤残军人、工伤、生育职工等)一般需自费的项目有:病历工本费、空调或取暖费、电视费、包房费、煎药费、出诊费、救护车费、理疗费、请外院专家费、《目录》外药品、超规定的出院带药、与病情不符的药品、诊疗项目、一次性用品、超标准床位费(一般职工报20元/床/日)等.住院期间,凡确需外购的药品和外院做的单项大型检查,应凭用药(检查)的证明、处方,先报经医保办和社保局确认后再购药或检查,违此规定,其费用社保不予报销. (六)同一年度内,市、区参保患者在本院第一次住院的启付费为:46岁以下900元,46岁DD退休前为800元,退休以后为700元;同一年度内多次住院,并已提供前几次票据或结算帐单复印件的患者,可在相应年龄段起付费中按政策(二次住院扣减300元,三次以上住院全部扣减)给予扣减,未提供者将无法予以核减和补救. (七)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医药费用,请每天主动和病房、住院处、及其它相关科室核对查清,如在出院结算后,医保办和社保局只负责解释个人承担部分. (八)医保病人转诊转院审批程序为:由病人住院所在科室向医保办提出书面证明,认可后领取转诊转院审批表→经院内会诊小组会诊,业务院长签署意见→院医保办签字盖章→报患者归属社保局审批;自行转诊、自找医生,其费用自理. (九)凡在我院住院需要实施特种检查与治疗者,如心脏介入等,需提前1-2天在院医保办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进行检治. (十)医院所提供的资料请妥善保管,如遗失医院将无法再次提供. (十一)我院医保电话为:3284059&市医保:3221585区医保:3227488铁路医保:2221391 谢谢您的合作,祝您早日康复! &&&&&&&&&&&&&患者签名:&&&&&&&&&&&&&&&&&&家属签名:&&&&&&&&&&&&&& (此住院须知阅后签字,并在出院时随诊断证明一起交院医保办) & 安康市中心医院&&& 时间:&&&&&年&&&&月&&&&日&附件5 汉滨区城镇居民医保病人住院报销须知 & 一、入院流程:由病人(家属)持住院证、居民医保证、当年参保缴费收据,生育妇女尚需准生证明→本院医保办公室(内科大楼二楼中药房隔壁)加盖“居民医保”印章→内(外)科住院办事处预交住院费→入病房住院. 注:病情危重患者可先办入院手续,但一般应于三日内持上述证件补办居民医保手续. 二、出院及报销: 患者持诊断证明(加盖住院处公章)、结账发票原件、居民医保证件及复印件、当年参保缴费收据;生育者尚需准生证明和小孩出生证明;年度内多次住院者需提供前几次住院结算票据复印件;由患者本人直接到居民医保办公室(内科楼二楼移动vip室)报销. 三、注意事项: 居民医保患者住院期间须遵循市、区医疗保障部门和我院医保病人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全额交清个人住院医药费用,并妥善保管好预交款收据和结账发票. 患者所持证件必须为患者本人居民医保有效证件,如系冒名患者,一经查实,将立即冻结医保待遇,并按《安康居民医保管理相关规定》进行重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患者同时参加商业保险者,请将医院正式发票和诊断证明提前复印留存(加盖居民医保办公室印章),我院将票据原件收取后不再退回和查找. 按照居民医保政策规定,患者住院期间因大出血、严重贫血、恶性肿瘤等临床特殊适应症,需使用全血、血液制品的,由患者或家属持主管医生开出的证明报经院居民医保办和区社保中心审批后,方可按50%(预交款先全额收取);因病情需要转院的患者,须先根据医生转院证明报院居民医保办公室和区社保中心审批备案后,转院费用可在区社保中心报销;如自行转院,未办手续,其费用自理. 患者同一年度内,在本院或外院多次住院者,本次住院报销前必须提供前几次住院结算票据复印件,以便核减起付费;未及时提供不能减免. 患者出院办理报销一般应由患者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前来办理,切忌委托他人;如要委托他人办理报销手续发生其它意外情况,我院概不负责. 四、关于启付费、自负比例和封顶线(日调整)
基金段自负比例
年度内成人封顶线
注:本年度内二次住院,起付费减半;三次住院,无起付费;17岁以下参保人员起付费为上述一半,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60周岁以上基金段自负比例为28%. & 居民医保政策规定以下项目须由患者自费或按比例自负. 患者本次住院属病种目录外疾病住院;总花费在起付线以下者;超过年度封顶线以上者. 日后首次参保或脱保后续保者,处于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等待期(6各月)住院者. 各种与政策无关的外伤住院费用. 下列范围的医疗费用也由患者自费. 1、挂号费、出诊费、救护车费、病历工本复印费、空调或取暖费、煎药费、伙食费、预防接种费、体检费、超标准床位费(标准为20元/日),跨年度医药费用、一次性用品、进口材料费,请外院专家费等等. 2、自费药品(超出医保药品目录范围),与病情、诊断无关药品、检查、外购药品,超规定的出院带药均由患者自费. 3、我院居民医保办联系电话:3284418;汉滨区社保经办中心电话为:3186608;地址:兴安西路建行三楼. 以上政策及规定,请各位患者仔细阅读并签字,祝愿您早日康复. & 患者签名:&&&&&&&&&&&&&&&&&家属签名:&&&&&&&&&&&&&& & &&&&&&&&&&&&&&&&&&&&&&&&&&&&&&年&&&&月&&&&日& 附件6 安康市、汉滨区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病病种 & 一、安康市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 (一)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1、糖尿病;2、高血压二期以上;3、肝硬化;4、冠心病;5、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6、脑梗塞后遗症;7、脑出血后遗症;8、慢性活动性肝炎;9、系统性红斑狼疮;10、白血病;11、癫痫;12、帕金森氏病;13、结核病;14、各类型精神病;15、肺气肿;16、慢性阻塞性肺病. (二)所需资料:1、近年来曾经住院的病历复印件(病案首页、出院记录、医嘱单、大型检查报告单);2、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二、汉滨区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 (一)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1、糖尿病;2、高血压病二期以上(至少有眼、心、肾、血管损害的其中一项表现);3、肝硬化;4、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5、慢性再生障碍性平血;6、脑梗塞后遗症;7、脑出血后遗症;8、慢性活动性肝炎;9、系统性红斑狼疮;10、白血病;11、癫痫病;12、帕金森氏病;13、结核病;14、各类型精神病;15、肺气肿;16、慢性阻塞性肺病. (二)申报资料: 1、汉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种病申报表; 2、新申报特种病人员必须提供以前年度住院病历首页及出院诊断证明; 3、慢性活动性肝炎患者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最近两次肝功能检查化验报告单. 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包险学生儿童在以上16种门诊慢性病的基础上新增以下10种: 1、支气管炎(上年度因支气管炎住院且第一诊断为此病,2010年方可申报慢性)2、支气管肺炎(上年度因支气管肺炎住院且第一诊断为此病,2010年方可申报慢性病)3、心肌炎;4、过敏性紫癫;5、泌尿系感染;6、急性肾小球肾炎;7、婴幼儿哮喘;8、血小板减少性紫癜;9、营养性贫血;10、小儿脑性瘫痪.附件7 铁路医保非联网定点医院就医报销流程 & 一、职工、离休人员门诊就医流程 1、职工门诊挂号、缴费时,请出示《西安铁路局医疗保险证》;享受门诊重症慢性病的职工就医时,还需出示专用病历本,并告知接诊医生填写就诊信息.门诊重症慢性病用药与非门诊重症慢性病用药应分别开具处方和发票. 2、离休人员门诊就医时,请出示《离休医疗保健证》、《离休专用处方》、《离休专用病历本》,并告知接诊医生填写专用病历和处方. 3、职工和离休人员就诊后应及时将发票、处方和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单、化验报告单复印件交给单位医保员办理报销. 二、职工、离休人员住院就医流程 1、职工携带《医疗保险证》、离休人员携带《离休干部保健证》和住院证在本院医保办登记后,再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住院期间全额交费. 2、职工、离休人员住院治疗时,应主动配合医院管理和人员身份核查. 3、职工、离休人员出院报销时所需资料:(1)结算发票(住院办事处提供);(2)诊断证明(主管医生提供);(3)费用汇总明细单(院医保办提供);(4)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或小结、长期临时医嘱复印件(信息科提供).由病人带回单位报销.附件8 镇坪职工、居民医保患者住院须知 & 尊敬的医保患者: 您好!欢迎您来我院就诊!为方便您办理医保住院报销手续,我院于日与镇坪县社会保险经办中心签定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从3月14日后来我院住院的参保患者,出院后符合报销规定的均可在我院直接进行医保报销. 一、住院程序: (一)入院登记:持本人医保证、住院证、身份证复印件(主管医生签字)、本年度多次住院者提供前几次住院票据复印件,在医院医保办(二楼中药房隔壁)办理登记手续. (二)出院报销:患者出院在住院办事处结清费用,持住院发票在医院医保办办理报销手续. 二、注意事项: (一)患者住院期间费用暂由患者全额交付,出院报销后退回社保报销部分. (二)患者所持医保证、身份证等证件必须和本人相符,如系冒名住院,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医保待遇,并按相关规定处罚;禁止挂床住院,经举报或检查核实属挂床住院者,不能享受报销. (三)按政策规定,医保患者本次住院属于病种目录范围外疾病和总花费在启付线以下者,将由患者全额自费结算,不予报销. (四)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医药费用,请与病房查对.医保办和社保经办机构只负责解释个人承担部分. (五)在退报销款时必须持患者医保证.若为亲属代办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或户口薄. (六)医院所提供的资料请妥善保管,如遗失医院将无法再次提供. (七)如病情需要医生建议转上级医院治疗者,由医生直接开具建议转院的诊断证明,并电话在镇坪县社保经办中心备案. 我院医保办电话:3284059&&&&&&镇坪县社保中心电话:8823613& 谢谢您的合作,祝您早日康复!
合作伙伴提供补充内容}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慢性病病种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