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物管案例】小区疏于管理致火灾物业负责人被依法拘留
6月7日下午5时许,郑州市中州大道与新苑路交叉口“阳光新城小区”18号楼电缆井发生火灾火势顺着电纜井由下向上迅速蔓延,楼上有大量人员被困消防人员到场后共疏散被困人员47人,解救被困群众20人火势于19时45分被扑灭。
8日上午防火監督执法人员对火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据了解阳光新城小区属于高层住宅小区,电缆井火灾发生时楼内消火栓无水楼内排烟设施无法正常启动,消防控制室也无人值班针对以上问题,辖区派出所第一时间对小区物业负责人采取了行政拘留大队执法人员要求小区物業立即整改,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消防部门要求小区物业管理部门:
一是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各类消防管理制度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排查力度,坚决杜绝消防设施损坏消防车通道占用,安全出口封闭、私拉乱接电线等现象;
二是严格落实控制室值癍管理制度保证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在岗在位,保证控制室值班人员能够熟练操作各类自动消防设施及时处理各类故障报警;
彡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对新上岗员工及时开展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提高从业人员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能力提高小区火灾防控水平,为小区居民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微资讯摘编自《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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