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汉中市教师招聘困难职工人均收入是多少

汉中市总工会2016年度(财政)预算公开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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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总工会2016年度(财政)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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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总工会2016年度(财政)预算公开
汉中市总工会概况
部门主要职责:
汉中市总工会是全市地方总工会和市直系统工会工委的领导机关,受市委和省总工会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依照有关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关于工会工作的指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执行省总工会和全市工会代表大会及全委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决议。
(二)对全面深化改革涉及职工利益格局调整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重点工程劳动竞赛、职工培训和职业技能大赛,推进职工素质建设工程。
(三)负责全市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组织开展职工宣传教育和文化体育活动,推动发展先进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
(四)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拟定和督查落实;推动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深化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组织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
(五)推动解决有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推进女职工特殊权益维护工作;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我市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获得者的评选、推荐、表彰工作,做好劳模管理、服务和宣传工作。
(七)研究指导基层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抓好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基层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推进工会资产经营管理和工会企事业发展改革。
(八)负责全市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和审查、审计工作。
(九)承担市委、市政府及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
汉中市总工会机关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3人,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3名。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任务和人员编制,市总工会设内设机构3个,科级领导职数3名。
(一)办公室:设主任1名。
负责市总工会部署工作的协调、督查和服务工作;承担市总工会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综合材料及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负责市总工会与市政府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县区工会建立完善与同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市总工会信访维稳的牵头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工会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全市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管理市总工会本级留成经费;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工会经费“收、管、用”工作;负责编报市本级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决算,审批各县区、市直管单位工会经费的预决算;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工会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全市工会行政性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工会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宣部:设部长1名
负责对下级工会领导班子调整的协管业务;负责全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常务会、全委会议有关人事事项的组织工作;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拟定全市工会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和推进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研究和指导基层工会坚持和完善厂务公开制度,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指导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及会员会籍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工会干部培训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工会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开展工会新闻宣传和对职工先进事迹的宣传工作;参与有关职工思想、教育、问题工作政策的制定;承担省职工文联、体协交办的工作;指导工人文化宫俱乐部活动;指导基层工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志愿服务活动;承担全市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重要理论政策问题、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经济和社会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三)生产保护部:设部长1名
指导全市工会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和劳动竞赛工作;承担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同做好我市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管理服务工作;参与涉及工会和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切身利益的政策研究制定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法律援助、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工作,参与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推动基层工会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推动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指导各级工会实施送温暖工程,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参与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方面政策措施的研究和制定,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职工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参与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及专项整治活动;依法参加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开展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负责全市工会企事业资产的监督管理。
四、其他事项
市总工会机关使用市委机关后勤事务处工勤编制3名。
年部门单位(财政)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一、公共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工资福利支出
三、事业收入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
、日常公用经费
其他事业收入
二、项目支出
四、上级补助收入
三、事业单位以营支出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六、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本年支出合计
年部门单位(财政)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汉中市总工会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行政运行(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年部门单位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汉中市总工会
注:2016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工会会计科目为:政府补助收入)未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年(工会经费)支出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汉中市总工会
汉中市总工会2016年度(财政)预算公开
汉中市总工会
地址:汉中市民主街44号 电话:2015年陕西省汉中市最低工资及平均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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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南郑县、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留坝县、佛坪县),2015年陕西省汉中市最低工资及平均工资标准:
2013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是:一类工资区为1150元/月,二类区1050元/月,三类区950元/月,
从日起,陕西省将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4个类别的工资区涨幅在100至130元/月之间。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
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2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8元/小时;
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17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7元/小时;
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06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6元/小时;
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97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9.7元/小时。
其中,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执行一类工资区标准;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执行二类工资区标准;周至县、户县,执行三类工资区标准;蓝田县,执行四类工资区标准。
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14年度企业工资调控目标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韩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各企业集团,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意, 现将《陕西省2014年度企业工资调控目标》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 6月 11日
陕西省2014年度企业工资调控目标
一、2013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状况
根据《2013年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我省全年生产总值16045.21亿元,比上年增长11%;财政收入达到3003.1亿元,比上年增长1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858元,比上年增长10.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503元,比上年增长12.8%;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3.5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32%;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3%。
省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7446元,比上年增长10.2%,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8853元,比上年增长10.2%;2013年全省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6454元,比上年增长16.3%。
二、2014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按照我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总体要求, 2014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 生产总值增长11%; 财政总收入增长10%;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0%以内;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三、2014年全省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
根据我省2014年社会经济发展预期目标,运用线性回归方法建立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数字模型,经测算,确定2014年我省企业职工工资增长调控目标为:
(一) 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3%;
(二)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9%;
(三)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6%,但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四、对企业执行工资指导线的要求
(一)强化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作用。全省各类企业要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我省企业职工收入水平的意见》(陕政办发[2010]81号)要求,保障职工工资正常增长的合法权益,依据2014年度企业工资调控目标, 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确定本企业2014年职工工资增长幅度。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各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集团公司,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增长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企业工资增长分类调控,指导企业制定工资增长指导线实施方案并做好审查备案,督促实施方案的落实。各类企业必须按照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制定工资增长方案,经全体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实施。
对当年未按工资增长指导线确定人均工资增幅的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对有效益却故意不增加职工工资的企业要予以通报、取消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相关称号的资格,其企业负责人不得参加劳动模范等先进称号的评选,国有企业高管人员不得兑现绩效年薪。
(二)企业在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时,应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1、企业上年度人均工资在全省企业平均水平及以下的,要结合本企业经济效益状况,在工资增长指导线基准线至上线的区间内确定人均工资增幅;对因市场影响大且生产经营困难、亏损的企业可由企业与职工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
2、企业上年度人均工资在全省企业平均水平以上至3倍之间的,要在工资增长指导线下线至上线区间内确定人均工资增幅。
3、企业上年度人均工资在全省企业平均水平3倍及以上的,人均工资增幅不得突破工资增长指导线基准线。
(三)企业在制定内部工资分配方案时要充分考虑一线职工工资增长水平,要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保障一线职工的工资随企业的发展而提高,使广大职工能够及时分享企业发展成果。
1、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与城镇集体企业要模范执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建立企业高管人员薪酬与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相联系的机制,保证企业工资增长方案向一线职工倾斜,要将职工工资增长状况作为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考核目标。一线职工工资未增长的,企业高管人员薪酬不能增加;企业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水平未达到所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企业高管人员薪酬的增长幅度不得高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
2、非公有制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同时,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和分配方案,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劳动报酬权益。尚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也应参照工资增长指导线,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和分配方案,创造条件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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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妇女发展规划(年)》中期统计监测报告
  2015年是实施《汉中市妇女发展规划(年)》(以下简称《妇女规划》)的中期年。我市妇女事业在省妇儿工委、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通过各成员部门共同努力,把实施《妇女规划》与解决事关妇女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结合起来,确保广大妇女在共建共享和谐社会中真正受益,使我市妇女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一、实施《妇女规划》的外部环境不断优化&
  (一)综合经济实力增强&
  年的“十二五”时期,全市生产总值累计实现4357.35亿元,是“十一五”的2.4倍,年均增长12.9%,高于全省1.8个百分点。全市生产总值占全省的比重由2010年的5.03%提高到2015年的5.86%; 2015年人均生产总值达5000美元,年均增长12.8%。&
  (二)财政投入加大&
  过去五年,政府继续加大对教育、卫生、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计划生育事业费用的投入。同时,政府用于扶贫、改水、改厕以及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投入也有较大幅度的增加。2015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54.25亿元,比2010年增加32.5亿元;医疗卫生经费31.52亿元,比2010年增加20.54亿元。&
  (三)人口数量得到有效控制&
  截止2015年,全市户籍总人口为385.21万人,其中,女性人口占47.95%;常住人口343.81万人,其中,女性167万人,占48.6%,0-17岁儿童62万人,占18.1%;全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42‰,连续五年保持在3‰以下。生育水平的稳定,有利于人口素质和人均GDP值的提高,有利于缓解人口过多给教育、环境、卫生、就业等带来的压力,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妇女规划》各领域目标完成情况&
  统计监测指标数据显示:年,我市妇女事业发展情况良好,多数指标数据逐年提高(逆反指标数据则下降,下同),但也有部分指标数据不尽如意,应引起高度重视。&&
  《妇女规划》共设置五大领域,105项指标,现有可量化、有数据对比的指标70项,就2015年监测情况看,已经完成目标的指标有38项,占54.3%;与目标指标差距大的有12项,占17.1%。&
  &(一)妇女与健康&
  中期统计监测数据显示:妇女与健康领域共设置17项指标。有可比监测指标10项,其中5项指标均达到《妇女规划》目标要求;有2项指标数据距目标值还有较大差距,分别是“当年报告女性艾滋病病毒感染例数”和“妇女梅毒感染病例数”。& 
&&&&&&&&&&&&&&&&&&&&&&& 汉中市妇女与健康情况&
市级规划2020年目标&
妇女平均预期寿命&
孕产妇产前检查率&
孕产妇死亡率&
18/10万以下&
住院分娩率&
当年报告女性艾滋病病毒感染例数&
降低妇女艾滋病、性病新发感染率&
妇女梅毒感染病例数&
孕产期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3&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已婚育龄妇女避孕率&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
提高中老年妇女保健服务水平&
  1、孕产妇保健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五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妇女病免费检查工作, 广大妇女尤其是农村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有了提高。2015年,孕产妇产前检查率达到99.15%;住院分娩率达到99.99%;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与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率都达到100%;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3/10万以下,婚前医学检查率和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逐年提高。以上指标基本达到《妇女规划》目标。&
  2、育龄妇女享有生殖保健服务。2015年我市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知识全普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7.48%;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93.6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42‰;出生人口性别比是104.3。以上指标基本达到《妇女规划》目标要求。&
  (二)妇女与教育&
  该领域共设置监测指标10项,有量化可比监测指标7项,其中有5项指标数预期可达《妇女规划》目标要求,“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距目标值还有较大差距。& 
&&&&&&&&&&&&&&&&&&&&&&&&&& 中市妇女与教育情况&
市级规划2020年目标&
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
高中阶段女性毛入学率&
职业学校在校生中女性所占比例&
增加妇女接受继续教育的机会&
农村妇女持有实用技术培训等级证书的比例&
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
女性青壮年文盲率&
控制在1%以下&
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
  1.普通高中教育快速发展。2015年, 全市共有高中阶段在校生7.98万人,比2010年分别增加1万人,增长14.3%。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由2010年的76.5%提高到96.2%, 其中, 女生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由76.1%提高到96.2%。&
  2、职业教育发展迅速。2015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3.11万人,比2010年增长26.9%;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基本达到50%。&
  3、高等教育快速发展。2015年,全市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为3.76万,比2010年增加1.06万人,增长39.2%;成人高等教育形势多样,妇女受教育机会增多,文化素质普遍提高,男女受教育程度的差异逐步缩小,女性受教育人数比例不断提高。女性成人识字率达到97.1%;女性青壮年文盲率(15-50岁)减少到1.12%。&
  (三)妇女就业与社会保障&
  &&五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稳定发展,社会保障和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扎实推进,“两个确保”、“三条保障线”工作的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实效。该领域24项可比监测指标中:有16项指标数据比2010年提高或保持,占66.7%,有8项指标下降,占33.3%。&
  1.妇女就业水平持续提升。全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规划目标要求, 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拓宽就业领域, 增加就业机会,妇女就业人数增加。2015年,全市新增就业人员5.8万人;城镇单位就业人数中女性所占比重达到33.5%,比2010年女性所占比重提高0.2个百分点,失业人员再就业2.3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29万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45亿元。劳务输出84万人,劳务输出培训32.8万人,劳务输出创收167.9亿元。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1%。&
  2.妇女劳动权益得到保障。近年来, 全市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女性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大幅增加。截止2015年, 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为38.1万人,其中,女性为17.9万人,比上年分别增加0.5 万人和0.3万人;全市执行《女职工四期、禁忌劳动规定》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分别达90.31%和75.6%,呈逐年提高趋势。城乡低保对象中有女性9.6万人,比上年减少1.9万人,女性占比与上年持平;截止2015年,全市女性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中的比例分别为46.8%、30.0%、27.6%、27.2%、22.0%,与2010年相比,养老和医疗保险占比上升,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占比下降。&
  (四)妇女参与决策管理&&&&&
  该领域共有可比监测指标16项。其中有11项指标数据比2010年提高或保持,有4项指标下降;其中10项指标数已达《妇女规划》目标要求,“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等4项指标数据距目标值还有较大差距。&
汉中市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情况&
市级规划2020年目标&
人大常委中女性比例&
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
政协常委中女性比例&
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
党委领导班子中配备女性干部人数&
人大领导班子中配备女性干部人数&
政协领导班子中配备女性干部人数&
政府领导班子中配备女性干部人数&
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女正职比例&
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的班子比例&
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的班子比例&
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正职中的女干部比例&
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正职中的女干部比例&
县处级女干部比例&
公务员的女性比例&
干部队伍总数中女性占比&
女后备干部的比例&
街道(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正职女干部比例&
企业董事会中女职工董事占职工董事的比重&
企业监事会中女职工监事占职工监事的比重&
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
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
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
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
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
  妇女平等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管理是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我市进一步加强女干部培养及选拔和女党员的发展工作,并纳入《妇女规划》和各部门干部培养和党员发展计划中,取得明显成效。&
  1、女干部在“四大班子”中配备率提高。2015年,市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政协常委中女性比例和政府部门中女性比例、县处级女干部比例、干部队伍总数中女性占比等都比2010年有明显提高。&
  2、妇女参与基层管理的作用有所提升。2015年,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26.7%,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重为4.1%,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为44.8%,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为35.0%。基层管理中各个层面女性参与比例较2010年均有提高。&
  3、妇女干部培养任用成效明显。在发展培养妇女人才方面,采取“双推双考”、“公开选拔”等办法,培养、选拔出许多女干部。截止2015年,县级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90.91%,市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41.2%,市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5.9%;县处级女干部比例8.6%,公务员中女性比例22.3%。&
  (五)妇女生存环境和法律保护&
  随着政府财政增加治理环境污染和改水、改厕方面的投入。2015年,全市水利民生完成投资2.05亿元,兴建农村饮水工程461处,解决了33.2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全市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达到287.12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95.80%,自来水受益人口达到284.91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06%。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50.77%,城市污水处理率92.44%,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2015年,全市有社区服务机构260个,城镇便民、利民服务网络260个。城市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5.1万人,农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6万人。妇女法律援助的工作站点数319个,全年获得法律援助的妇女687人。公安机关破获强奸案件48起,破获拐卖妇女案件4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数21起,有力地打击了犯罪,保护了妇女合法权益。&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规划》实施以来,在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妇女艾滋病、性病、吸毒未得到有效控制&
  2015年,当年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138例,其中,女性艾滋病病毒感染16例,分别比2010年的61例和9例增长126.2%和77.8%;妇女梅毒感染570例,比2010年的349例增长63.3%;连续三年出现未成年人吸毒,“未成年人吸毒人数占全部吸毒人数比重(16岁以下)”由2010年的0%,上升到2015年的0.06%。以上情况表明,近几年中性病患病、吸毒人员处于上升期,性病、毒品对妇女儿童的危害程度仍在蔓延,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二)妇女参政议政水平有所提高,但女性比例与《妇女规划》目标相比还有差距&
  女性领导干部在各级领导班子中基本配备,但配备率偏低,部分目标仍未完成。2015年,市人大常委、市人大代表的女性比例偏低,分别占到12.6%、23.7%,《妇女规划》中目标,市人大常委、市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目标分别是25%、30%;市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正职中的女干部比例5.9%,《妇女规划》中目标为20%;村委会和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分别为26.7%和4.1%,《妇女规划》中目标为30%和10%。  &
  (三)妇女劳动权益保护问题仍需加强&
  全市女性就业和再就业还不充分,社会保障和劳动保护的程度仍比较低。虽然女性就业人口占整个就业人口的比例有所提高,但女性从业的比例仍然偏低,2015年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仅占33. 5%。另外,一些私营民营企业女职工、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与特殊劳动保护还没有落实到位,女职工的劳动权益还不能得到有效地保障,与《妇女规划》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四、实现《两纲》目标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艾滋病、性病防治宣传。 一是采取制作户外宣传广告牌、撰写宣传标语、进行图片展览、组织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治性病、艾滋病宣传和反歧视教育;二是对广大农民工普及性病、艾滋病预防知识,有针对性的开展防治性病和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三是积极开展婚前和孕前性病、艾滋病咨询活动,免费进行婚前性病筛查检测以及孕产妇艾滋病检测,进一步强化母婴交叉传染阻断措施。&
  (二)多方协作,形成有效禁毒管控机制。妇女以及未成年人涉毒问题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包括公安、边防、卫计、民政、妇联等多部门,应明确各自在治理涉毒妇女以及未成年人工作中的职责,整体作战、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教育管控机制。一方面,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以专题新闻、公益广告、专题教育片、系列综合报道等形式,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可采用 “送法下乡”等活动,将毒品预防教育带进千家万户,最大限度减少禁毒预防教育的盲区和死角。另一方面,各级卫计、民政、妇联等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外流特殊妇女贩毒工作,对公安机关查获的怀孕、哺乳期妇女,在排毒期间卫计部门要积极协调医院做好提供排毒场所、医疗救护、产后治疗等工作; 卫计部门对排完毒后的怀孕妇女要接收下来,按相关规定审查怀孕情况;民政部门要对哺乳期儿童、残疾人、未成年人及艾滋病人提供救助;妇联部门要对建立孕妇、哺乳期妇女和残疾人、未成年人以及艾滋病人等特殊人群的社会保障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三)继续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水平。建议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妇女参政工作,应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与措施,继续加大女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提高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使我市各级女干部配备率有突破性提高。&
  (四)继续加强妇女劳动权益保护。建议相关部门应狠抓女性就业观念的转变、就业技能的培训和就业安置工作,宣传、落实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充分考虑妇女就业的特殊需要,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在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解决社会就业问题方面,适当对女性倾斜照顾;同时加强对妇女就业服务工作,扶持发展职业中介机构,开展对女性就业的服务引导工作,促进妇女实现充分就业。&(彭坤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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