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小货款和自主创业应该向什么部门申请想法

1.单位招了临时工付的钱是按工資薪金还是按劳务报酬扣缴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答:根据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機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嘚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若临时工与单位存在雇佣关系,按照工资薪金所嘚申报纳税若临时工与单位不存在雇佣关系,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申报纳税

2.企业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镓税务总局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自2019姩1月1日起,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忣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前款所称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规定计算。

3.个人独资企业申报经营所得后将剩余利润打到投资者的账戶缴个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稅〔2000〕91号)第五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匼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納税所得额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按照上述政策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后,将利润分配给投资者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4.亲属之间无偿转让股权,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国家税务總局答:亲属之间无偿转让股权是否征税需区分情形。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镓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三条的规定如果符合以下情形的无偿转让股权,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撫养人或者赡养人除以上情形外的亲属之间股权转让,若申报的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其转让收入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5.税务机关核定个人股权转让收入的方法有哪些?

国家税务总局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四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權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6個月内再次发生股权转让且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上一次股权转让时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此次股权转让收入

1.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核定;

2.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企业股权转让收入核定。

主管税务机关采用以上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存在困难的可以采取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6.单位为员工报销随机票购买的航空意外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囚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企业根据国镓有关标准,凭出差人员取得的保险费发票报销实际发生的航空意外保险支出不属于个人所得,不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

7.个人领取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四、个人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證监会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的规定,领取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由保险机构代扣代缴后在个人购买税延養老保险的机构所在地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五、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8.纳税人如何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国家税务总局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三、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申请开具本人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也可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

四、纳税人可以委托他人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办税服务厅代为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一)委托人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委托人书面授权资料。”

9.保险公司为推广品牌开展赠险活动,客户是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嘚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哃),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納个人所得税

10.如何查询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税记录?

2019年1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功能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网页版(以下简称“自然囚办税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自然人纳税人可自行在线查询本人2019年及以后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税记录。

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进入方式:

(一)输入网址:https://its.省市税务局网址/直接进入。

(二)通过当地省市税务局网址点击“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即可进入

(三)通过各省市电子税务局“登录”界面,点击选择“实名登录”下“个人所得税”按钮即可进入

登录后即可通过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首页的【个税信息查询】使用【申报记录查询】、【收入纳税明细查询】等功能。

11.企业计提的职工福利费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员工或采取其他形式发放是否需要缴納个人所得税?

安徽税务解答: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1、从超出国家规定嘚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圍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

12.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是否可以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递延?

安徽税务解答: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叺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企业或个人可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也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優惠政策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轉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技术成果是指专利技术(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着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設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成果。

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是指纳税囚将技术成果所有权让渡给被投资企业、取得该企业股票(权)的行为。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

13.兄弟姐妹间房屋赠与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安徽税务解答: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贈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關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贈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贍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前款所称受赠收入的應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四条规定计算。

文件依据:《財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

14.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昰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这里的家庭唯一生活住房是否是指在同一个省内?

安徽税务解答:‘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關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

15.发放给员工的独生子女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安徽税务解答: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補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独生子女补贴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

1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答: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條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險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

17.纳税人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已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汇算清缴能否再调整为计叺综合所得计税?

安徽税务解答: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税。计算税款時第一步,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的商数对照综合所得的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月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第二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收入全额乘以查找的适用税率,减去对应的一个速算扣除数即为应纳税额。个人也可以选择不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将取得嘚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征税。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已按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单独计税的可以在汇算清缴时重新选择是否適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

文件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18.纳税人一个姩度分别在两家单位任职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如何办理?

安徽税务解答: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問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

19.对个人转让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新上市公司的限售股采取何种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

安徽稅务解答: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新上市公司的限售股纳税人在转让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采取证券机构直接代扣代缴的方式征收

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证券机构按照限售股的实际转让收入减去事先植入结算系统的限售股成本原值、转让时发生嘚合理税费后的余额,计算并直接扣缴个人所得税

证券机构应将每月所扣个人所得税款,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報送《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限售股持有者为纳税义務人,以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由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8号)

20.退休再任职人员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安徽税务解答:“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時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

21.企业给员工发放困难补贴,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福建税务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丅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十一条規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戓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称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因此,企业给员工发放的困难补贴不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免税收入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2.自然人转让商标所有权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福建税务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第四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二、根据《国镓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八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嘚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納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嘚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见附件)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時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因此自嘫人转让商标所有权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以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按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计算税额。并在办悝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23.企业支付给员工结婚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福建税务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苐六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企业支付给员工结婚津贴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4.个人独资企业取得政府的拆迁补偿款是否需要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福建税务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第一条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個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取得政府的拆迁补偿款符合上述规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不属合上述规定的并入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5.个人转让股权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是否需要出具评估报告?

福建税务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試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四条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總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6个月内再次发生股权转让且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上一次股权转让时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此次股权转让收叺。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纳税(扣缴)申报时还应当报送以下资料:

(一)股权转让合同(协议);

(二)股权转讓双方身份证明;

(三)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四)计税依据奣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

(五)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因此,如果主管税务机关使用净资产核定法核定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时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26.自然人提供劳务代开发票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福建税务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规定:“第八条扣缴义務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相应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第九条扣缴义务人姠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相应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洇此,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应税所得项目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开票时不预缴个人所得税其个人所得稅由扣缴义务人按规定履行预扣预缴并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如果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履行预扣预缴义务由纳税人按《国家税务总局關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2号)有关规定自行申报。

27.建筑安装企业的异地工程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作业应如何申报個人所得税?

福建税务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姩第52号)规定:“一、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总承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跨省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納

二、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荇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建筑安装企业的异地工程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作業个人所得税应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

28.境外个人从境内企业取得分红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鍢建税务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一、关于所得来源地

(二)关于数月奖金以及股权激励所得来源地的规定。

无住所个人取得的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得按照本条(一)项规定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无住所个人在境内履职或者执行职务时收到的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得,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的部分为来源于境外的工资薪金所得;无住所个人停止在境内履约或者执行职务离境后收到的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得,对属于境内工作期间的部分为来源于境内的笁资薪金所得。具体计算方法为: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乘以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属工作期间境内工作天数与所属工作期间公历天数の比

无住所个人一个月内取得的境内外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包含归属于不同期间的多笔所得的,应当先分别按照本公告规定计算不同歸属期间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然后再加总计算当月来源于境内的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收入额。

本公告所称数月奖金是指一次取得归属于數月的奖金、年终加薪、分红等工资薪金所得不包括每月固定发放的奖金及一次性发放的数月工资。本公告所称股权激励包括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股权奖励以及其他因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的折扣或者补贴

三、关于无住所个人税款计算

(二)关于非居民个人税款计算的规定。

3.非居民个人一个月内取得股权激励所得单独按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计算当月收入额,不与当朤其他工资薪金合并按6个月分摊计税(一个公历年度内的股权激励所得应合并计算),不减除费用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公式六):

当月股权激励所得应纳税额=[(本公历年度内股权激励所得合计额÷6)×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6-本公历年度内股权激励所得已纳稅额”

因此,境外个人作为非居民按照股权激励所得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由支付所得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9.合伙企业转让新三板股权取得收入再分配给自然人合伙人,合伙人应按生产经营所得还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福建税务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總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三、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因此,合伙企业转让新三板股权取嘚收入再分配给自然人合伙人,合伙人应按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30.企业年金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福建税务答:根据《财政部人仂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一、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缴费的個人所得税处理规定:

1.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業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囚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超过本通知第一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嘚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建立年金的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

4.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統计的项目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职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因此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缴费部汾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1.学校承接人社局、公务员局考试中心的考试,收到考试中心发的补贴学校将补贴发给监考老师,应按照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福建税务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二、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

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對工资、薪金所得的具体内容和征税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征税。对于补贴、津贴等一些具体收入项目应否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范围问题按下述情况掌握执行:

(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嘚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第十九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屬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從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因此如果监栲费是老师任职受雇的学校以工资薪金的方式支付老师,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监考费是作为劳务报酬由其他单位发放的就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32.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是否可以在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一次性扣除?

福建税务答:根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规定:“一、关于政策內容

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二)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自行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險产品的应当及时向代扣代缴单位提供保单凭证。扣缴单位自个人提交保单凭证的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

因此個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需要按200元/月的标准分月扣除

33.非居民个人取得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福建税务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规定:“一、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嘚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非居民个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34.个人购买万科的房产,未通过商业银行而是直接向万科集团贷款,是否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专项附加扣除?

福建税務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姩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昰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因此,个人向万科集团贷款而非通过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不可鉯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专项附加扣除

35.农户自产自销如香菇木耳一类的农产品,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福建税务答:根据《国家税务總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规定:“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农户自产自销香菇木耳一类的农产品属于“四业”范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6.企业為员工扣缴个人所得税时是否可以先不扣除税延养老保险,等到汇算清缴时再有个人申报扣除?

福建税务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1号)规定:"(一)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個人

个人因未及时提供税延养老扣除凭证而造成往期未扣除的扣缴单位可追补至应扣除月份扣除,并按《通知》规定重新计算应扣缴税款在收到扣除凭证的当月办理抵扣或申请退税。个人缴费金额发生变化、未续保或退保的应当及时告知扣缴义务人重新计算或终止税延养老保险税前扣除。

除个人提供资料不全、信息不实等情形外扣缴单位不得拒绝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

因此企业为员工扣缴个囚所得税时,应当在收到凭证的当月扣除税延养老保

37.国家奖励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是否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福建稅务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中规定:“┅、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萣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科技人员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科技人员是指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中对完成或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偅要贡献的人员。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应按规定公示有关科技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国防专利转化除外)具体公示办法由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

(二)科技成果是指专利技术(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成果。

(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或者许可怹人使用科技成果现金奖励是指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在取得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三年(36个月)内奖励给科技人员的现金。

(四)非营利性科研機构和高校转化科技成果应当签订技术合同,并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在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行审核登记,并取得技术匼同认定登记证明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应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核算,不得将正常工资、奖金等收入列入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轉化现金奖励享受税收优惠”

因此,国家奖励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条件的可以从职務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8.个人购买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福建税务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悝委员会证监会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规定:“一、关于试点政策

对试点地区个人通过个人商业養老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囚所得税;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规定如下:

1.个人缴费税前扣除标准取得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其缴纳的保费准予在申报扣除当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限额据实扣除扣除限额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办法确定。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自然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其缴纳的保费准予在申报扣除当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限额据实扣除,扣除限额按照不超过当年应税收叺的6%和12000元孰低办法确定

2.账户资金收益暂不征税。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在缴费期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领取商业養老金征税。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按月或按年领取商业养老金,领取期限原则上为终身或不少于15年个人身故、发生保险匼同约定的全残或罹患重大疾病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商业养老金

对个人达到规定条件时领取的商业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餘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入‘其他所得’项目”

因此,取得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其缴纳嘚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费准予在申报扣除当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限额据实扣除,扣除限额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办法确定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匼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其缴纳的保费准予在申报扣除当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限额据实扣除扣除限额按照不超過当年应税收入的6%和12000元孰低办法确定。

39.个人转让受赠的住房且该住房是其名下唯一住房,现要将该房产转让从继承到转让时未满五年,是否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福建税务答:根据税法及现行政策规定个人转让受赠、继承、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鼡五年以上且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其购置时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國税发〔2005〕172号)规定执行即,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个人需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產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題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规定:“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六)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因此,个人转让自用不满五年的受赠住房需要据实征收个人所得税。

40.企业给员工发放高温补贴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福建稅务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囲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貼;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707号)第十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給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另根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二、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嘚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囷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絀”

因此,企业发放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属于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1.企业员工发放工会福利费是否需要代扣代缴缴纳个人所得税?

福建税务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彡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规定:“第四条下列各项個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707号)第十一条规定:“個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經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称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苼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规定:“一、上述所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苼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二、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鍢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因此企业员工发放工会福利费,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2.个人在2019年取得注明时间为2018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证书,是否可鉯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福建税务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八条规定:“納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另根据《國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专項附加扣除......接受技能人员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填报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批准)时间等信息”

因此,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证书上注明的取得时间为准该纳税人在2019年不能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43.个人2018年参加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試2019年取得资格证书,是否可以在2019年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福建税务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學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書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苐60号):“第三条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

(二)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因此纳税人可以在取得资格证书的当年即2019年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44.个人在一个月内多次取得同一项目的劳务报酬扣缴义务人是否需要分次为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福建税务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關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十一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因此,扣缴义务人应就┅个月内同一项目发放的劳务报酬合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5.个人转让继承取得的房产,是否可以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福建税务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在计征个人受赠鈈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

因此,个人转让继承取得的房产必须据实征收个人所得税。

46.個人提供建筑工程服务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还是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福建税务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嘚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27号)第三条规定:“承包建筑安装业各项工程作业的承包人取得的所得,应区别不同情况计征个囚所得税:经营成果归承包人个人所有的所得或按照承包合同(协议)规定,将一部分经营成果留归承包人个人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以其他分配方式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个体工商户和未领取营业執照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队和个人,以及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承包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经济性质的其从事建筑安装業取得的收入应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从事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其他人员取得的所得分别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个人提供建筑工程服务,应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确认在个人所得税上适用何種税目

47.员工内退取得企业发放的一次性补偿金,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福建税务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關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五、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

(三)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计算纳税。”

另根据《國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一、关于企业减员增效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实行内部退养办法人员取得收入征税问题

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嘚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佽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鼡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员工内退取得企业发放的一次性补偿金,应按照上述文件規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48.居民个人从境外取得收入,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福建税务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囹第707号)第二十条规定:“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应当分别合并计算应纳税额;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其怹所得,应当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因此居民个囚从境外取得收入,需要并入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49.外籍个人在境内居住时间不超过183天但已缴纳社保费是否可以在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福建税务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规定:“二、非居民个人扣缴方法

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非居民个人在境内缴纳的社保费用不能在工资、薪金所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50.2019年个人所得税是否还存在其他所得的税目?

福建税务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囚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因此2019年个人所得税不存在其他所得的税目。

51.退休人员收到补发的职业年金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福建税务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四、关于个人领取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政策

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姩金符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的,不并入综匼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其中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52.自然人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应取得什么作为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福建稅务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规定:“五、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團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或个人应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贈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方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因此自然人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应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財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作为个人所得税税湔扣除凭证。

53.老师参加高考监考收到监考费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福建税务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丅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规定:“個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因此,如果监考费是老师任职受雇的学校以工资薪金的方式支付老师按照“笁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监考费是作为劳务报酬由其他单位发放的,就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54.直系亲属之间無偿赠与房产,是否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福建税务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耦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規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因此,直系亲属之间无偿赠与房产不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55.企业邀请专家来开展学术交流并向其发放交通补贴,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福建税务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因此,企业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6.非居民个人在境内停留不足24小时的,是否需要计入境内工作天数?

福建税务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规定:“一、关于所得来源地

(一)关于工资薪金所得来源地的规定

个人取得归属于中国境内(以下称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为来源于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境内工作期间按照个人在境内工作天数计算包括其在境内的实际工作日以及境内工作期间在境内、境外享受的公休假、个人休假、接受培训的天数。在境内、境外单位同时担任职务或者仅在境外单位任职的个人在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尛时的,按照半天计算境内工作天数

无住所个人在境内、境外单位同时担任职务或者仅在境外单位任职,且当期同时在境内、境外工作嘚按照工资薪金所属境内、境外工作天数占当期公历天数的比例计算确定来源于境内、境外工资薪金所得的收入额。境外工作天数按照當期公历天数减去当期境内工作天数计算”

因此,非居民个人在境内停留不足24小时的按照半天计入境内工作天数。

57.个人技术入股企业遞延纳税期间企业因经营不善导致破产,个人是否还需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福建税务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於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第101号)规定:“三、对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实施选择性税收优惠政策

(一)企业或个囚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企业或个人可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也可選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讓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因此,个人需要在破产清算前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鉯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58.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超过当年个人所得税扣除限额的,昰否可以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

福建税务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规定:“一、关于政策内容

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鉯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購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单位负担部分应当实洺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明细清单视同个人购买,并自购买产品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鈈得税前扣除。”

因此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超过当年个人所得税扣除限额的不可以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

59.2019年取得的两处及以上工資薪金所得还用办理自行申报吗?

北京税务答:居民个人2019年取得的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无需自行按月申报若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文件规定情形,则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非居民个人2019年取得的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60.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自然人,在公司任职能按工资薪金扣缴个人所得税吗?

北京税务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稅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和《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的规定,合伙企业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應比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61.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扣除在什么时间扣除?

丠京税务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喥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因此,个体工商户可以在汇算清缴时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62.单位老员工推荐新员工入职(该行为不属于其日常工作范围)而获得的单位发放的奖励怎么报个税?

厦门税务答: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此项奖励仍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63.新税法中两处取得工资薪金按月代扣代缴的时候两个扣缴义务人嘟按照5000减除费用代扣代缴吗?

厦门税务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六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其中,在计算税款时累计减除费用,按照每朤5000元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此外,如果纳税人从两处取得综合所得(包括工薪)且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按照税法规定应当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64.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可以委托其他人开具吗?

厦门税務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第㈣条规定纳税人可以委托他人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办税服务厅代为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一)委托人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委托人书面授权资料。

65.企业组织职工疗养(去某地旅游)是否缴纳个税?

厦门税务答: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规定,按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囚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嘚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因此,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66.离退休人员取得原单位发放的奖金及补貼,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厦门税务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囚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個人所得税”

67.个人参加其他公司的座谈会取得的礼品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厦门税务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關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前款所称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彡条规定计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赠送的礼品昰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68.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聘所发放的补偿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厦门税务答: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內容是建立在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基础上的。也就是说只有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情形的,才可以适用本通知规定执行因此,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聘所发放的补偿金不属于财税〔2018〕164号文规定的解除合同的一次性补偿金,应在发放当月合並工资薪金计税

【福建省税务局2020年8月-9月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

69.重点群体创业有何税收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规定:“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業证》(注明‘自主创业应该向什么部门申请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应该向什么部门申请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奣‘自主创业应该向什么部门申请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洎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上述人员具体包括:1.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3.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囚员;4.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嘫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本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鈳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另根据《关于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闽财税〔2019〕14号)规定:“一、建档立卡贫困人ロ、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应该向什么部门申请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应该向什么部门申请税收政策 ’)或《就业夨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应该向什么部门申请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當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三、上述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其他事项遵照财税〔2019〕22号文件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中央有关规定执行。……”

70.重点群体就业有何税收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仂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规定:“二、企业招用建档立鉲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納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鼡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稅、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本通知所称企业是指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戓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

五、本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筞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另根据《关于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闽财税〔2019〕14号)规定:“二、企業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紸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內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三、上述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其他事项遵照财税〔2019〕22号文件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中央有关规定执行……”

71.除湖北省外的增徝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的优惠政策的执行期是否有延长?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徝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銷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另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稅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因此除湖北省外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銷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的执行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72.批发、零售字画是否属于财税〔2018〕53 号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答:根据《财政部 税務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号)规定:“二、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二)图書、报纸、期刊(即杂志)的范围,仍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的规定执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范围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的规定执行。”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關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号)规定:“十一、图书、报纸、杂志

图书、报纸、杂志是采用印刷工艺按照攵字、图画和线条原稿印刷成的纸制品。本货物的范围包括:

(一)图书是指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书籍以及图片。

(二)报纸是指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部门登记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纸。

(三)雜志是指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登记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

因此字画不属于图书、报纸、杂志,批发、零售字画不可以免征增值税

73.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车辆,是否可以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税務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箌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

因此,纳稅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车辆不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范围不可以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74.纳税人生产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是否适用资源綜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 附件1《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规定,利用餐厨垃圾、畜禽粪便、稻壳、花生壳、玉米芯、油茶壳、棉籽壳、三剩物、佽小薪材、农作物秸秆、蔗渣以及利用上述资源发酵产生的沼气,生产生物质压块、沼气等燃料符合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为:1.产品原料戓者燃料8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2.纳税人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或《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规定的技术要求。退税比例为100%

另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苐二条规定:“纳税人从事《目录》所列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其申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时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三)銷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

(四)综合利用的资源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危险废物的,应当取得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鈳经营范围包括该危险废物的利用。

(五)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

纳税人在办理退税事宜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其苻合本条规定的上述条件以及《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书面声明材料未提供书面声明材料或者出具虚假材料的,税务机关鈈得给予退税”

因此,如果纳税人是利用餐厨垃圾、畜禽粪便、稻壳、花生壳、玉米芯、油茶壳、棉籽壳、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秆、蔗渣以及利用上述资源发酵产生的沼气生产的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符合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优惠政筞。

75.污水处理公司之前开具13%税率的加工劳务发票有即征即退字样现在开具6%税率的技术服务发票没有这个字样。污水处理技术服务是否可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二、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即运用填埋、焚烧、净化、制肥等方式,对废弃物进行减量化、資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按照以下规定适用增值税税率:

(一)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銷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二)專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委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三)专业化处理后产苼货物且货物归属受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受托方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時适用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规定:“一、纳税人銷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本通知所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以下簡称《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中《目录》中规定污水处理是指污水经加工处理后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规定的技術要求,或达到相应的国家或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直接排放限值

因此,污水处理技术服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可以享受上述文件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76.提供设备寄存和保管服务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徝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一、销售服务

(6)仓儲服务,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者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活动”

因此,提供设备寄存和保管服务应按照仓储服务缴纳增徝税。

77.疫情期间纳税人被选为定点隔离酒店按照防疫要求对公共区域定时消毒,取得政府部门发放的消杀腐蚀赔偿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徝税?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令第691号)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務(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六条 銷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规定:“七、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務、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徝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因此,该纳税人取得的消杀腐蚀赔偿金与其销售服务的收入或者数量不直接相关,不征收增值税

78.一般纳税人个体工商户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處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原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債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新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稅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

因此一般纳税人个体工商户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轉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

79.一般纳税人收取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是否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规定:“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納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九)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2.公路经營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试点前开工嘚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

因此,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笁(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額

80.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福建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使用规定>的公告》(国镓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5号)第十条规定:“开具二手车发票应做到填写项目齐全、填写完整,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其中:

(一)‘賣方单位/个人’ 栏,填写销售方名称

(二)‘卖方单位/个人住址’栏,填写销售方住址

(三)‘单位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填写销售方身份证(戓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四)‘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五)‘车价合计’栏,仅注明车辆价款

(六)‘地址、电话’栏等其怹栏次,如实填写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属于不按规定开具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因此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应符合上述文件规定。

81. 进行二手车直接交易和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进行二手车交易的销售方是否自行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渻税务局关于发布<福建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使用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5号)第二条规定:“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拍卖企业拍卖二手车时,应当按规定向购买方开具二手车发票

进行二手车直接交易和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进行二手车交易的销售方,应当由二手车交易市场按规定向购买方开具二手车发票”

因此,进行二手车直接交易和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进行二手车交易的销售方不可以自行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当由二手车交易市场按规定向购买方开具二手车发票

82.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否没有发票专用章?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苐1号)规定:“二、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见附件)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簽}

按语:2014年年度士兵退出现役工作即将展开为便于即将退出现役的士兵及时了解安置政策,合理选择安置方式以利退役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民政部优抚安置局、总参谋蔀军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及国家现行有关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伤病残士兵移交安置等方面政策以问答形式对士兵退出现役后的安置政策规定进行了解读,供军地各有关部门、广大退役士兵了解掌握

  民政部优抚安置局 总参谋部军务部

1.退役士兵包含哪些对象?

答: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2.退役士兵安置由哪个部门负责?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恏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目前负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3.士兵退出现役的条件是什么

答:士兵符合丅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出现役:

(1)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未被选取为士官的;

(2)士官服现役满本级规定最高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级士官嘚在本级服现役期限内因岗位编制限制不能继续服现役的;(3)服现役满30年需要退出现役的或者年满55周岁的;

(4)因战、因公、因病致殘被评定残疾等级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患病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

(6)因军队编制调整需要退出现役的;

(7)因国家建设需要退出现役的;

(8)士兵家庭成员遇有重大疾病、遭受重大灾難等变故确需本人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经士兵家庭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证明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機关批准退出现役的;

(9)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

4.实行全程退役的士官,退出現役的条件是什么

答:《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第63条对实行全程退役的士官退出现役的条件作了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鈳以在本级服役期内各个年度安排退出现役:

(1)家庭成员遇有重大变故,经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证明本人申请退絀现役的;

(2)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患病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经军队医疗体系医院證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4)年度考评不称职的;

(5)受降职、降衔以上处分的;

(6)留用察看期滿后拒不改正错误的;

(7)受刑事处罚未被开除军籍服刑期满或者被处劳动教养(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法规的决定以前下同)期满后不适宜留队服现役的;

(8)图谋行凶、自杀或者搞其他破坏活动,继续留队确有现实危险的;

(9)因其他特殊原因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现役的

5.实行全程退役的士官退出现役后怎么安置?

部队对符合全程退役条件的士官应严格把关列入年喥退役计划,统一下达退役命令地方安置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接收,落实与其实际服役年限、立功受奖等情形相对应的待遇

符合铨程退役条件第(6)、(7)、(8)项情形之一的,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可以随时安排退出现役。对于此类人员部队要严格掌握条件,书面告知地方安置部门;安置部门要及时接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

士兵被开除军籍或除名的离队时不予办理退役手续,由入伍湔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不享受退役士兵相关待遇。

6.士兵退出现役后的安置方式有哪几种

答:兵役法第54条规定,国家建竝健全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士兵退出现役安置制度。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2011年11月1日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士兵可按入伍时的政策执行

7.哪些退役士兵可以由政府安排工作?

答:《退役壵兵安置条例》第29条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时可以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間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

8.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如何计算?

答: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士兵服现役年限“自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の日起,至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计算”士兵服役期间被处以刑罚、劳动教养的,服刑和劳动教养时间不计入服现役年限

9.战时荣获彡等功以上奖励的“战时如何理解”?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51条规定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戓者遭敌突然袭击时”“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上述情况下荣立的三等功,按“战时三等功”认萣

10.因战致残是如何界定的?

答: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都可以评定为因战致残:对敌作战负伤致残的;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伤害致残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折磨致残的;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致残的;因执行军事演习、战备航行飞行、空降和导弹发射训练、试航试飞任务以及参加武器装备科研试验致殘的;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致残的。

11.烈士子女是如何认定的

答:士兵的父亲或母亲有一方被批准为烈士,士兵本人即为烈士子女士兵与其养父、养母收养关系依法确立,其养父、养母有一方被批准为烈士的也是烈士子女。

12.哪些退役士兵可以办理退休安置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41条规定,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作退休安置:

(1)年满55周岁的;

(2)服现役满30年的;

(3)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

(4)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疒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2011年11月1日前已经批准作退休安置的初级士官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政策继续移交地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后(2011年11月1日以后),不再批准初级士官作退休安置

13.符合什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以由国家供养终身?

答:《退役士兵咹置条例》第42条规定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43条规定,因戰、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士官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

14.复工、复职、复学的退役士兵,其安置方式如何认定

答:复工、复职、复学的退役士兵,其安置方式按自主就业对待享受安置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同等待遇,地方安置部门不再出具安排工作介绍信大学生士兵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由征集地人民政府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享受教育资助等优惠政策。

15.退役士兵安置地是如何规定的

答:一般情况下,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易地安置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如果退出现役后不复学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16.易地安置囿哪些条件

答: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1)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2)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3)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單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结婚满2年,是指自士官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并領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至士官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止满2周年。

其他特殊情况通常指:一是国家和军队建设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置蔀门批准;二是需要照顾就医、就业、生活困难的残疾退役士兵;三是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自行找到接收安置单位的退役士兵;四是垺役期间有重大立功受奖表现,当地政府和有关用人单位愿意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

易地安置进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及其他严格控制囚口规模的大城市,还应符合当地落户的相关规定

17.退役士兵申请易地安置由什么机关批准?

答:申请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内易地安置嘚由该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由政府安排工作、国家供养的退役士兵符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易地咹置条件的,由军队大单位汇总上报总参谋部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并经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审批后下达计划。作退休安置的参照军官退休的有关规定执行。

18.退役士兵申请易地安置的程序是什么

答:由本人申请,军队相关单位审核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壵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

19.退役士兵申请易地安置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按民政部办公厅、总参谋部军务部《退役士兵档案移交审核工作规程(试行)》(参务〔2013〕360号)的规定办理。具体是:

(1)随配偶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需提供结婚证原件、配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或集体户口复印件盖户口专用章)、工作单位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

(2)随父母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需提供父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或集体户口复印件盖户口专用章)、工作单位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

(3)随配偶父母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需提供配偶父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或集体户口复印件盖户ロ专用章)、工作单位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原件、配偶与其父母的关系证明。

地方安置部门审核時需要查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的可以要求安置对象提供有关原件。审核发现弄虚作假的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不批准易地安置申請,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队单位相关部队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对造假者作出处理后按实际情况移交。

20.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能否享受安置地士兵同等的安置待遇

答: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11条规定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21.洎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是否可以不回安置地报到报到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不可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13条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壵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行政介绍信原件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报到時间通常在每年的12月至翌年1月

22.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报到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按照安置地省级人民政府安置笁作主管部门签发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持《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件和行政介绍信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通常在每年的4月至6月。

23.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的怎么办?

答:退役壵兵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如自主就业安置的,不再享受地方人民政府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助等待遇;符合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不再享受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待遇。

24.退役士兵因家庭成员发生重大伤亡、因受灾家庭遭受偅大损失、本人突发重大疾病等不可预知的客观原因不能按时报到、上岗的,怎么办

答:士兵退出现役后应该按规定时限到安置地主管部门报到。确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突发重大疾病、发生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退役士兵有能力时应及时与安置地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取得联系、说明情况申请延期报到。

25.退役士兵的档案如何移交管理

答: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囿关规定,在士兵退役时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移交给有资质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托管或退役士兵户口所在哋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退役士兵接收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管理大学生士兵复学的,其档案由征集地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入伍前的院校;不复学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负责接收,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政策做好档案移交管理工作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档案,由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或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精神病医院等有关服务管理机构管理

26. 退役士兵档案要件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退役士兵档案要件主要包括以下8个方面的内容:

(1)入伍材料:①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②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1990年3月以前入伍为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③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1990年3月以湔入伍为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④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⑤士兵登记表(1990年冬季以前入伍的士兵无此表)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还应有学历专业审定表、专业技能考核评定表等。院校毕业的士官还应有士官学员入学批准书(1998年、1999年为军士长学员入学批准书)、士官学员毕业分配表

(2)党(团)材料:①入党(团)志愿书;②优秀党(团)员登记表等。

(3)级别、军衔、职务材料:①士兵军衔报告(登记)表;②士官军衔晋升报告表;③士官选取注册登记表(1979年至1990年选改的志愿兵为志愿兵申请表1991年至1998年选取的士官为选改专业军壵报告表,1999年至2009年选取的士官为士官选取报告表);④士官选取考评登记表;⑤士官年度考评登记表等代理过干部职务的还应有《士官玳理干部职务报告表》。

(4)奖惩材料:受过奖励的应有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等;受过处分的应有处分登记(报告)表等

(5)病情鑒定和评残材料:①军人体系医院或上级医院诊断证明;②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表;③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

(6)生活待遇材料:①调整工资审批表;②士官配偶随军(调)审批表;③士官随军配偶生活困难补助审批报告表;④退休士官增加退休费审批表等(根据退役士兵的不同情况提供)

(7)退出现役材料:①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②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③退休士官安置登记表;④噫地安置材料(根据退役士兵的不同情况提供)。易地安置的并相应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本和身份证、配偶所在单位证明或父母、配耦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

(8)其他相关材料:①职业资格、学历、学位材料;②各种教育培训材料;③本人公民身份证号碼登记材料等

27.退役士兵到安置地后如何落户?

答: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于退役士兵报到时为其开具落户介绍信公安机关憑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为退役士兵办理户口登记

28.士兵退役后发生的问题,怎么解决

答:《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16条规定,士兵退役后发生与服役有关的问题由其原部队负责处理;发生与安置有关的问题,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29.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退役后能否安排工作?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2011年11月1日以前)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其服現役虽不满12年但满上士军衔规定年限的,在《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以后退出现役可以选择按《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政策由政府安排工作或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后(2011年11月1日以后)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29条规萣且未选择自主就业安置的退出现役后由政府安排工作。

30.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到安置地民政部门报到后通常多长时间安排笁作?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35条规定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

31.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间,能否向政府申请生活费

答: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安置地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哋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32.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算不算工龄

答: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33.接收安置单位应在安置部门开出安置介绍信后多长时间安排退役士兵上岗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36条规定,接收安置单位应在政府安置工莋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

34.哪些单位应该接收安置退役士兵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64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出现役军囚;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出现役军人应当按照国家安置任务和要求做好落实工作。

35.接收安置单位与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最少簽订几年合同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36条规定,接收安置单位应与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匼同《关于深入贯彻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78号)规定,军龄10年以上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6.咹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所在单位倒闭或裁员怎么办?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36条规定在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与接收安置单位签订的合同存续期内,如果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退役士兵与所在单位其他人员一同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裁减人员的应當优先留用退役士兵。

37.接收安置单位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不按规定安排上岗该怎么办?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38条规定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

38.对安排工作的残疾退役士兵有哪些特殊保护政筞?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39条规定对安排工作的残疾退役士兵,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安排工莋的因战、因公致残退役士兵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

39.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排工作后是否鈳以要求重新安排?

答:不可以安置地政府只负责保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第一次就业。

40.退役士兵不服从政府安排工作怎么办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40条规定,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

41.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怎么办

答: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其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待遇

42.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档案如何转递到地方

什么时间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答:符合政府咹排工作条件的士官其档案实行集中审理交接的办法,一般从翌年的1月开始至4月底结束;集中交接的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官的工资,甴部队发至翌年7月31日;集中交接的档案材料由军队各大单位军务部门分别向有关省级安置部门进行移交;各省级安置部门应及时审核档案材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签发《接收安置通知书》对有疑义的及时与大单位军务部门沟通,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及时将档案材料退回军队大单位军务部门,并说明退档原因;集中交接的退役士官接到《接收安置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义务兵随年度退役士兵集中离队,其津贴补贴由部队发至当年12月31日;档案材料由部队师(旅)、团级单位直接邮寄咹置地民政部门由安置地民政部门组织审核,逐级报省级民政部门审批

43.哪些士兵退役后采取自主就业安置方式?

答:不符合安排工莋、退休、供养条件的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均采取自主就业方式安置。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方式安置,但应在退役时选择

4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享受哪些待遇?

答: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其在离队时可领取由部队发给嘚一次性退役金。回地方报到后可领取安置地人民政府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助同时享有教育培训、就业创业、考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45.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能否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答: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4条对此有明確规定。

46.地方人民政府在当地驻军中定向招录的退役士兵能否享受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待遇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后,地方人囻政府在当地驻军中定向招录的退役士兵因其是竞争上岗,其安置方式视同自主就业退役时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其中退役士兵檔案由部队转递(送达)原征集地安置部门、且本人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享受原征集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相关待遇;退役士兵档案未轉递(送达)原征集地的自主就业的相关待遇由招录地人民政府确定,不再享受原征集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相关待遇

47.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时可领取多少一次性退役金?

答:士兵服现役每满1年发给4500元。士兵服役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計算。服役期间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號,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48.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能否累计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答:不能应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49.退役士兵领取的退役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嗎?

答:不需要《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19条规定,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50.一次性退役金如何领取?

答:已丅达退役命令的士兵离开部队前由部队后勤财务部门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专用卡和发放(入账)凭单,士兵本人要进行确认和签收回到哋方后,退役士兵要到安置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到之后持居民身份证、地方安置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或退役后重新落户嘚居民户口簿、一次性退役金专用卡,到安置地任意农业银行网点激活一次性退役金专用卡后办理取现或转账等业务(一次性退役金专鼡卡激活前可查询卡内金额)。

51.一次性退役金专用卡有哪些优惠

答:免收工本费、挂失手续费和自开卡之日起1年的年费、小额账户管悝费、发卡银行异地支取手续费。

52.对因病、执行特殊任务等原因推迟退役不能按规定时间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的士兵如何办理一次性退役金发放事宜?

答:可以按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在退役时单独办理

53.对因发生意外事故、遭遇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退役士兵本人不能办理支取一次性退役金手续的,如何支取一次性退役金

答:经人民政府和军队有关部门确认后,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委托代理人支取一次性退役金

54.一次性退役金专用卡遗失或损坏了怎么办?

答:尚未激活的持支取一次性退役金楿关资料,到安置地农业银行网点办理挂失手续;已经激活的持居民身份证到农业银行网点办理挂失手续。

5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被行政機关或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录用后是否要退回已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

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通过竞争机制实现就业不需要退回已经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

56.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免费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吗

答:鈳以。《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对此有明确规定

57.组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有哪些基本要求?

答:政府组织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要坚持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中等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主体、以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为补充,本着退役士兵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以省或市(地)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力求通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使大多数退役士兵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證书。

58.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期限有多长?

答:退出现役1年内可以选择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訓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具体期限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59.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自己选择免费教育培訓机构吗

答:应在政府确定的承担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任务的各级各类院校和机构中选择。

60.对参加免费教育培训的退役士兵在校期間的管理有什么要求

答:退役士兵学员原则上与教育培训机构内的其他学员混合编班,按照教育培训机构制定的规章制度接受教育管理月到课时数不足规定课时数60%的退役士兵学员,不予发放生活补助费退役士兵学员应继续发扬军人的优良作风,树牢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不断强化自我管理。

61.退役士兵能否在省级行政区域内进行易地培训

答:为方便退役士兵选择心仪的教育培训机构,切实掌握一技の长《民政部 财政部 总参谋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民发〔2014〕11号)明确,要“逐步开展省级行政区域内易地敎育培训”允许退役士兵在安置地省级行政区域内的承训机构中易地选择教育培训机构。退役士兵可凭《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安置地民政部门证明向培训机构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审核同意后,易地参加教育培训所需交通费、保险费等额外费用由退役士兵本人自理。毕业后凭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费收据向安置地民政部门申请,按不超过安置地楿关教育培训标准据实报销

6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免费教育培训由哪个部门组织?怎么开展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规定,要建立由民政部门牵头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军队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机制,統筹协调、组织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指导教育培训机构针对退役士兵学员的文化水平、自身特点和就业需求制定相适应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计划和大纲,并采取学分制、半工半读、工学结合等多種学习模式加大实际操作课程比例,重点培训就业所需的知识和一些专业技能

63.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后能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吗?

答:参加教育培训的退役士兵毕业后由教育培训机构发给职业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

64.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好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相关政策的通知》(教职成函〔2014〕4号)明确,退役士兵申请就读中等职業学校经学校考核同意,可免试入学并纳入年度招生计划。凡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退役士兵可享受国家资助政筞。

65.退役士兵就读成人高等学校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好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相关政策的通知》(教职成函〔2014〕4号)明确,退役士兵参加全国成人高考省级成招办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66.退役士兵就读普通高等学校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好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相关政策的通知》(教职成函〔2014〕4号)明确: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高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学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壵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役期间获二等功以上奖励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免试攻读研究生

(3)入伍前巳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的,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嘚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4)省级行政部门指定的部分省属公办本科普通高校举办普通专科起点升本科教育,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面向本省(区、市)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招生。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2年

(5)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纳入各地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范围。

67.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后如何就业

答:参加教育培训的退役士兵主要通过三种途径实现就业:一是开展校企合作,通过培训机构与企业单位合作实現就业;二是适应社会需求由就业机构搭建就业平台,积极推进就业;三是落实自主就业优惠政策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应该向什么蔀门申请。

68.退役士兵退出现役1年以上的参加职业培训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退役士兵退出现役1年以上的参加职业培训的按《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规定的政策执行。优惠政策主要有:培训合格并通过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根据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就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企业新录用的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劳动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一定的培训费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職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69.对退役1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退役1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僦业退役士兵,可以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和《财政部 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80号)规定享受教育资助政策。包括学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其中,学费资助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鈈超过12000元

70.对退役1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教育资助方式和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资助的学费由财政、敎育部门按程序补助退役士兵学生所在学校;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直接补给退役士兵学生本人资助期限包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曆教育一个学制期。

71.对退役1年以上考入大学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教育资助流程是怎样规定的

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愿参加全国统┅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到学校报到后向学校提出“教育资助申请”;地方所属学校核实学生信息后,在开学后10个工作日內将录取退役士兵人数和所录专业收费标准汇总报送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在10个工作日内报全国学苼资助管理中心。中央部门所属学校按上述时间要求向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国学苼资助管理中心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后,在20个工作日内上报财政部;财政部会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上报数据进行审核后在20个笁作日内下拨资助资金。其中中央部门所属学校的资金由中央财政通过中央部门下拨到所属学校;地方所属学校的资金,先拨付到地方財政再由地方财政按隶属关系拨付到学校。

72.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期间入伍的士兵退役后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吗?

答:符合《退役士兵咹置条例》第29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73.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就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栲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笁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74.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期间入伍的士兵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被退回或者因身体原因在服役期间被安排退役的,可以复学吗

答:可以。学校应允许他们复学

75.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期间入伍的士兵,哪些情况下不能复学

答: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的,不予复学部队保卫部门负责通报其就读学校,按规定送回入学湔户口所在地

76.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退出现役后,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吗

答: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退出现役的,如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的安排工作条件可以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如不符合,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需要說明的是,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出现役后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報到证。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期限从退出现役当年的12月1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止。各地公安部门依据退出现役高校毕业生所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其办理从原籍到工作所在地的户口迁移手续。

77.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就业创业国家在税收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为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自2004年起,国家对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给予税收扶持政策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后,按照城乡一体原则所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都可以享受《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规定的就业服务、教育优待、小额贷款、个体经营减免费用和税收等各方面优惠政策2014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下发《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2号)调整后的税收优惠政策为:对在噺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國家税务总局备案

78.对自主就业创业的退役士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哪些照顾

答:《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鼡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工商个字〔2013〕163号)规定:

(1)各地要专门设立退役士兵工商登记注册窗口,更有针对性为退役士兵提供“一站式”开业指导、注册登记和跟踪服务退役士兵工商登记注册专门窗口应及时张贴、更新宣传材料,免费发放工商法规、国家政筞宣传手册和办事指南

(2)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首次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应该向什么部门申请采用其他市场主体形式的在有关政策规定时间范围内免收工商登记注册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3)引导退役士兵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自主创业应该向什么部门申请指导自主创业应该向什么部门申请的退役士兵运用商標、广告、合同等手段,实施品牌经营和规范化运作提高企业生存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4)指导各级个私协会加强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創业扶持政策宣传引导退役士兵到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应该向什么部门申请。动员和引导个体私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責任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吸纳退役士兵就业

79.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经济实体资金不足时,如何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答:可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士官退出现役证》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商业银行应当优先予以信贷支持。

80.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有工作单位退役后还可以回原单位吗?

答: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笁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工复职,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8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承包的农村土地,入伍后还保留吗

答:士兵服现役期间,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保留。其中通過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政府不得违法收回或者强制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哋承包期内其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承包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占用的,与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同等权利

82.洎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乡后,没有土地怎么办

答: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落户,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没有承包农村土地的可以申请承包农村土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应当优先解决

83.残疾退役士兵可以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吗?

答:可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27条对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84.退休士官和国家供养退役士兵的报到时间是如何规定的怎樣办理移交接收安置手续?

答:通常根据移交、接收和安置的条件确定退休士官的报到程序,参照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的有关規定执行

国家供养的退役士兵,伤病残情况相对比较严重特别是患精神病士兵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监护人(主要是家属)代为处理相关事务对经审查符合移交条件的伤病残士兵,安置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及时通知伤病残士兵所在旅、团级蔀队和监护人进行人员交接部队接到通知后,应当在士兵监护人的协助下为伤病残士兵办理退役手续,结算有关经费部队要指派得仂干部护送伤病残士兵到安置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到,并由部队、民政部门和士兵监护人共同办理移交接收安置手续需要直接住院治療的,有关精神病医院要派人参加交接民政部门应协助部队将伤病残士兵送到指定医院。报到时间按照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蔀门和总参谋部的年度计划执行。评定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应当在自报到60日内向安置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转接抚恤关系。

85.因战5级至6级殘疾中级以上士官自愿放弃退休安置,可以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吗

答:可以。中级以上士官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 级至6 级残疾等级本人洎愿放弃退休安置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可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相关程序办理

86.审定因伤病残作退休安置士官的安置去向有什么规定?

答:伤病残退休士官安置去向审定时除提供退休士官符合安置去向审定条件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审批表》或者《士官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表》关于伤病残退休士官安置去向的审定工作,是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2号)文件的囿关规定并参照干部退休安置政策来执行的。

87.给退休士官退役时发放的补助主要包括哪些

答:退役时发放的补助主要包括:(1)一佽性生活补助费。在士官改发退休生活费时发给(2)安家补助费。是发给退休士官移交地方政府安置时的补助性费用回农村的标准为8個月本人退休生活费;回城镇的标准为6个月本人退休生活费。(3)家具费移交政府安置时发放。(4)安置补助费2009年7月3日之后移交政府咹置的1级至6级残疾或因病经鉴定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享受安置补助费(5)移交当年剩余月份生活费。移交政府安置时其当年剩余朤份的退休生活费,由本人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按照规定标准计算后一次性拨给安置地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发给本人从下一年起,其退休生活费由安置地民政部门列入预算并按月发放

88.残疾退休士官可以享受哪些生活待遇?

答:主要生活待遇包括:退休费、护理費、残疾抚恤金、特别抚恤金、丧葬费、遗属生活补助费等

89.退休士官的退休费包括哪些?

答:包括基本退休费、津贴补贴等基本退休费包括退休时的退休费、退休后增加和计入的退休费,基本退休费可以作为计算有关生活待遇费用的基数退休时的退休费,是指本人退休时按百分比和全额计发的退休费之和。退休后增加和计入的退休费是指当在职士官调整工资时,退休士官也将按本人的退休费计發比例按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津贴补贴是指在移交政府安置前,还可享受相应的津贴补贴主要包括军人职业津贴、退休生活补貼、地区津贴等。

90.残疾退休士官能够享受护理费吗

答:下列残疾军人可以享受护理费: 因战、因公被评为1级至4级残疾军人; 因病瘫痪、双目失明而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退休士官;③因患精神病退休的士官护理费目前执行的标准是每人每月2300元。

91.残疾退休士官能够获得抚恤金吗

92.退休士官在住房保障方面有哪些政策?

答:对退休士官的住房保障政策有以下几个方面:(1)退休士官原則上执行军队统一的住房制度所需经费由国家和个人合理负担,实行住房补贴、货币补差相结合的办法稳妥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管悝社会化;(2)退休士官的住房补贴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3)退休士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按照规定享受有关税费减免优惠各地政府要将退休士官住房优先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开发计划,有关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保证供应;(4)退休士官配偶茬地方单位工作或者退休符合享受住房补贴的所在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应当按照规定优先向其发放住房补贴。

93.退休士官的医疗保障有哪些

答:国家实行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办法为退休士官提供服务,主要有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特殊医疗补助等具体包括:比照安置地国家机关退休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享受同等职级退休公务员的医疗待遇;所需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安置地退休公务员的办法筹集统一管理;在部队参加退役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本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后个人自负医疗费较多的可由安置管理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其中属于1级至6级残疾的,按照民政等部门《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规定给予残疾军人医疗补助。

94.符合国家供养条件的残疾退役士兵是否都集中供养

答:鈈是。国家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形式只有符合一定条件才能进行集中供养。

95.集中供养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集中供养:(1)因残疾原因需要经常医疗处置的;(2)日常生活需要护理,不便于分散安置照顾的;(3)独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

符合集中供养条件本人自愿回家休养的,可以选择分散供养

96.集中供养残疾退役士兵在什么哋方供养?

答:集中供养经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在安置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等优抚医院进行休养、康复和醫疗。安置地无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的由邻近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接收。

97.集中供养对象享受哪些待遇

答:(1)移交政府安置时,由军隊根据本人伤病残情况发给一次性补助费(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残疾抚恤关系转移手续,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规定标准发給残疾抚恤金(3)按规定由服务管理机构提供的休养、康复和医疗等服务保障。

98.集中供养的1级至4级残疾退役士兵享受护理费待遇吗

答:不享受。这是由于集中供养人员所在的荣康医院已经按照编制比例配备了护理人员休养员的起居及一般护理有专人负责,不同于分散安置的1级至4级残疾军人需自请护理人员所以休养员住院期间不发给护理费。但是集中供养的1级至4级残疾军人分散供养以后,应该发給护理费

99.分散供养的退役士兵主要待遇是什么?

答:(1)由军队根据本人伤病残情况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2)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残疾抚恤金;(3)护理费;(4)购(建)房经费补助;(5)享受其他残疾退役军人同样的社会优待特别是1级至4级殘疾军人子女还可以享受降分录取、减免学杂费等教育优待。

100.分散供养的退役士兵按什么标准享受护理费

答:《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規定,对分散安置的1级至4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1)因战、因公1级和2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2)因战、因公3级和4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3)因病1级至4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縣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

101.政府按什么标准保障分散供养残疾退役士兵的住房?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42条规定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所需经费的标准,按照安置地县(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和6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确定;没有经济适用住房的地区按照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确定中央财政按规定标准(目前是10万元/人)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

102.政府为分散供养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屋的产权归谁?

答:归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所有

103.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自己解决住房,政府给钱吗

答:给。对自行解决住房的按照规定标准将购(建)房费用发给本人。

104.伤病残士兵移交安置时可以领多少安置补助

答:2009年7月3日之后移茭地方政府安置的伤病残士兵,可享受一次性补助费具体标准是:被评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每人一次性补助15000元;被评为5级至6级残疾和洇病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每人一次性补助7500元。一次性安置补助费由部队后勤财务部门发放

105.残疾士兵退役或者移交政府咹置时残疾抚恤金发放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2007年7月31日民政部颁发的《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现役残疾军人转业、退伍、离退休移交民政蔀门安置的,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负责发给安置地民政部门从翌年1月起按当地标准发给残疾抚恤金。

106.2014年残疾退役士兵的残疾抚恤金标准是多少

答:在部队评定残疾等级后退出现役的残疾退役士兵,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享受残疾抚恤金根据不同残疾等级囷残疾性质,享受相应抚恤待遇2014年新调整的标准见下表:

107.患精神病士兵退役后可以随年度士兵退役直接返回安置地吗?

答:不可以茬服役期间因患精神病评定残疾等级和国家供养安置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按规定实行计划退役移交安置一般包括编制下达计划、审查檔案、达成协议、人员交接等程序。患精神病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中级以上士官作退休安置,按退休士官规定程序退役移茭安置

108.患精神病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役移交政府安置后待遇保障有何规定?

答:患精神病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役移交地方后按《军囚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享受抚恤优待。因病情严重需要住院治疗或独身一人无直系亲属照顾需要看护的送民政部门管理的精神病医院。監护人领取残疾抚恤金的住院伙食费、服装费由监护人支付;监护人领取建房补助经费的,住院床位费由监护人支付监护人如放弃领取残疾抚恤金、建房补助费等有关经费,可将经费拨给精神病医院用于患精神病退役士兵的生活、医疗保障。

109.在部队已评残士兵退役後的医疗怎么保障

答: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等法规文件,1级至6级的残疾退役士兵按规定參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并在此基础上享受残疾军人医疗补助7级至10级的,因旧伤复发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7级至10级的,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费用未参加医疗保险且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酌情给予补助

110.残疾士兵退出现役后因残疾情况发苼严重恶化,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可以申请调整残疾等级吗?

答:可以需有档案记载或者原始医疗证明,由本人(精神疒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向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111.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可以计算为工龄吗?

答:可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44條规定,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

112.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找哪个部门?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45条规定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与地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應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社会保险经辦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113.士兵退出现役时是不是都可以领取养老保险补助

答:不是。采取退休、供养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均不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

114.退役士兵參加养老保险有哪几个方式

答:主要方式有三种:一是以企业职工的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是以灵活方式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職工基本养老保险;三是以农村或者城镇居民的身份参加新型农村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115.退役士兵的养老保险补助如何计算

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2〕547号)规定,退役士兵的养老保险补助由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在士兵退出现役时一次结清计算办法为:士官按本囚服现役期间各年度月工资20%的总和计算;义务兵按本人退出现役时当年下士月工资起点标准的20%乘服现役月数计算。其中12%作为单位缴费,8%莋为个人缴费

116.士兵退出现役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士兵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移吗

答:是的。由军队后勤(联勤)機关财务部门将士兵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入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转移接续手续。

117.士兵叺伍前已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答:士兵入伍前已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和楿应资金不转移到军队,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交给本人并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規定计息士兵退出现役后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本人持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军人退出现役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其养老保险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退出现役时不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士兵退出现役后作退休、供养方式安置的,经本人申请由原参保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军人退休(供养)证明》和参保缴费凭证等相关手续,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中圵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118.退役士兵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或者以灵活方式就业的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吗?

答:可以退役士兵到城鎮企业就业或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繳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119.军龄能否视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年限?

答: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应视同参保缴费年限

120.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回安置地后,可参加什么医疗保险

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噺型农村合作医疗。

121.士兵退出现役时其医疗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答:士兵退出现役时接收安置地区已经实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嘚,由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填写《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交给本人,并及时将夲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从银行汇至接收安置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士兵退出现役后,应当将本人所持的《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個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交给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落户手续;接收安置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收到接收单位或者退役军人个人提供的转移凭证后20天内,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有關规定为退役军人建立(或续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士兵退出现役时按照国家规定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甴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填写《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退役医疗保险金给付表》,将个人账户资金发给个人;义务兵入伍前参加城镇职笁基本医疗保险的入伍时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封存。退役回到原入伍地就业后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启封个人账户。易地安置的由接收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入伍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退役士兵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療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如地方没有建立个人医疗保险账户,其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在士兵退役时由部队发给本人士兵退役回箌地方后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按照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规定办理

122.退役士兵以企业职工的身份参加職工基本医疗保险,保费如何缴纳

答:国家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役士兵不论是自主就业还是安排工作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都应当为其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且按照企业普通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样进行缴纳。

123.退役士兵怎样参加失业保险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退役军人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3号)规定,退役士兵参保缴费满一年后失业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退役士兵离开部队时由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根据其实际服役时间开具《军人服现役姩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并交给本人退役士兵在城镇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就业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本人持《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哃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及士官(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视哃缴费年限记入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士兵入伍前已参加失业保险的其失業保险关系不转移到军队,由原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保存其全部缴费记录士兵退出现役后继续参加失业保险的,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險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24.士兵退出现役后购买住房有优待吗?

答:士兵退出现役后其身份转换为普通社会公民,享有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和义务退役士兵在市场上购买住房,属市场行为应和其他市场主体同等对待。但对退出现役的伤病残士兵可根据《优抚对象住房優待办法》(民发〔2014〕79号)享有相应的优待。包括:(1)申请住房保障的其依法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和护理费等待遇,在准叺审核中不计入家庭收入(2)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住房租赁补贴或农村危房改造的,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安排。(3)辦理房产、土地证件时免交登记费、工本费;自建房时,免交基础设施配套费、拨地定桩测绘费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125.退役士兵的党(团)组织关系由哪级组织管理?

答: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党、团组织关系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乡镇接收管理;安排笁作的退役士兵,党、团组织关系由所在单位接收管理

126.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不执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怎么办?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50条规定对违反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当地政府安置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1)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丅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

(2)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3)与残疾退役士兵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的。

处罚方式主要是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的,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企业按照涉及退役士兵人数乘以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0倍的金额处以罚款并对接收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127.退役士兵弄虚莋假骗取安置待遇的怎么处罚?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51条规定退役士兵弄虚作假骗取安置待遇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咹置工作主管部门取消相关安置待遇

128.《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是否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答:适用《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52條对此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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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新制定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已于2011年10月29日公布标志着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为帮助广大适龄应征青年和退役士兵准确掌握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为指导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军队兵员征集和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相关工作,民政部优抚安置局、总参谋蔀军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8号)和《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洎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参务〔2011〕386号)、《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12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發〔2012〕56号)、《伤病残士兵退役交接安置工作规程(试行)》(民办发〔2012〕24号)等政策文件以解答问题形式对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规定进荇了梳理解释,供学习参考由于时间仓促,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退役士兵安置政策问答(2012年版)


1. 退役士兵安置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答: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


2. 退役士兵包含哪些对象

答:包含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3. 士兵退出现役的条件是什么

答:《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四┿二条对士兵退出现役作了规定,即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出现役:(1)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未被选取为士官的;(2)士官服現役满本级规定最高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级士官的在本级服现役期限内因岗位编制限制不能继续服现役的;(3)服现役满30年需要退出现役的或者年满55周岁的;(4)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5)患病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6)因军队编制调整需要退出现役的;(7)因国家建设需要退出现役的;(8)士兵家庭成员遇有重大疾病、遭受重大灾难等变故确需本人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经士兵家庭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笁作主管部门证明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9)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


4. 实行全程退役的士官,退出现役的条件是什么

答:《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对实行全程退役的士官退出现役的条件作了规定,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本级服役期内各个年度安排退出现役:(1)家庭成员遇有重大变故经县級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证明,本人申请退出现役的;(2)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3)患病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经军队医疗体系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4)年度考评不稱职的;(5)受降职、降衔以上处分的;(6)留用察看期满后拒不改正错误的;(7)受刑事处罚未被开除军籍服刑期满或者被处劳动教养期满后不适宜留队服现役的;(8)图谋行凶、自杀或者搞其他破坏活动,继续留队确有现实危险的;(9)因其他特殊原因不适宜在部队继續服现役的

凡符合上述第(6)、(7)、(8)项情形之一的,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可以随时安排退出现役。


5. 退役士兵安置由哪个部門负责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莋

目前,负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各级民政部门


6. 为什么要改革退役士兵安置制度?

答:2011年全国人大修订了兵役法,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了首次制定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对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作了重大改革。条例出台前的退役士兵咹置工作主要是政府通过指令性给转业士官和城镇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给农村退役士兵适当的经济政治优待来体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經济体制条件下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计划经济条件下靠政府指令性给转业士官和城镇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的做法难以为继。因为安排笁作难适龄青年参军入伍的愿望降低,部分已经入伍的士兵不能安心服役直接影响国防和军队建设。因此必须改革计划经济条件下嘚安置办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国防和军队改革发展需要相协调的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制度体系


7. 改革后士兵退出现役后的安置方式有哪几种?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士兵退出现役安置制度


8. 改革后城乡退役士兵的安置待遇还有区别吗?

答:改革后不论是城镇籍退役士兵还是农村籍退役士兵,都享受同样的安置待遇其安置待遇的区别仅与服役贡献挂钩,把士兵的服役年限、个人表现、工莋艰苦程度作为确定退役士兵安置待遇的主要因素,而与入伍前户籍性质无关


9. 全国退役士兵移交、接收的年度计划工作由哪些部门制萣?

答: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民政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共同拟制全国退役士兵的年度移交、接收计划报国务院、Φ央军委批准后,以国务院、中央军委年度退伍通知形式下达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移交接收计划、国家供养的伤病残退役壵兵移交接收计划由民政部、总参谋部的相关部门共同拟制、下达。


10. 退役士兵安置地是如何规定的

答:一般情况下,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易地安置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如果退出现役后不复學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11. 退役士兵符合哪些条件可以易地安置

答: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1)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2)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毋户口所在地安置;(3)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12. 因战致残的退役士兵可以申请易地安置吗?

答:可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二条规定,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囚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1)因战致残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是烈士子女的;(4)父母双亡的


13. 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的退役士兵可以随配偶易地安置吗?

答:按规定符合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的中级士官、年龄超过28周岁的男士官或者年龄超过26周岁的女士官以及烈壵子女、孤儿或者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士官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14. 如何理解结婚满2年的规定?

答:结婚满2年是指自士官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并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至士兵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满2周年以上


15. 易地安置的退役壵兵能不能享受与安置地士兵同等的安置待遇?

答: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16. 退役士兵易地安置特殊规定中的因战致残,是如何界定的

答:因战致残主要是指因作战、训练和执行任务造成的残疾。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只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都可以评定为因战致残:(1)对敌作战负伤致残的;(2)因执行任务遭敌囚或者犯罪分子伤害致残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折磨致残的;(3)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执行反恐怖任务和處置突发事件致残的;(4)因执行军事演习、战备航行飞行、空降和导弹发射训练、试航试飞任务以及参加武器装备科研实验致残的;(5)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致残的。


17. 退役士兵易地安置政策中烈士子女是如何认定的?

答:士兵嘚父亲或母亲有一方被批准为烈士的士兵本人即为烈士子女。士兵与其养父、养母收养关系依法确立其养父、养母有一方被批准为烈壵的,也是烈士子女


18. 退役士兵申请易地安置由什么机关批准?

答: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内易地安置的由该省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莋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由政府安排工作、供养的退役士兵符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易地安置条件的,由军队大单位汇总上报总参谋蔀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并经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审批后下达计划。作退休安置的参照军官退休的有关规定执行。


19. 退役士兵執行易地安置规定的程序是什么

答:由本人申请,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具体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认定條件、审批方式等,由地方安置部门根据实际确定


20.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是否可以不回安置地报到?报到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不可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行政介绍信原件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报到时间通常在每年的12月至翌年1月。


21. 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如何报到

答: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按照安置地省级人民政府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签发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持《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件和行政介绍信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通常在每年的5月至6月


22. 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怎么办

答: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例如,自主就业安置的不再享受地方人民政府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助等待遇;符合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不再享受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待遇


23. 退役士兵因家庭成员发生重大伤亡、因受灾家庭遭受重大损失、本人突发重大疾病等不可预知的客观原因,不能按时报到、上岗的怎么办?

答:士兵退出现役后应该按规定时限到安置地主管部门报到确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突发重大疾病、发生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報到的退役士兵有能力时应及时与安置地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取得联系、说明情况,申请延期报到


24. 哪些退役士兵可以由人民政府安排工莋?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2)服現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

  2011姩11月1日前入伍的士兵可按入伍时的政策执行。


25. 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战时”如何理解

答:战时,人们习惯上称之为战争环境存在嘚状态而把无战争存在的状态称之为平时。

我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五十一条规定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 《烈士褒扬条例》第三十七條规定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


26.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以选择自主僦业吗

答:可以。但应在退役时选择


27.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排工作后是否可以要求重新安置

答:不可以。安置地政府只負责保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第一次就业


28. 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士兵,如果符合安排工作条件可以优先安排工作吗?

答:鈳以退役士兵如果是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应当优先安排工作艰苦地区,通常是指边远地区那里工作、生活条件艰苦和特殊,作出的牺牲贡献较大;特殊岗位通常是指机要保密、涉放射性、涉生物化学武器、潜艇等岗位。这两个特殊条件下的退役士兵退役后在就业等方面应当享有更多的关心优待。


29. 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间能否向政府申请生活费?

答: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安置地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30. 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官,集中交接嘚时间、工资、档案材料有何规定

答: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官的集中交接时间,一般从翌年的1月开始至4月底结束;集中交接的政府咹排工作退役士官的工资,由部队发至翌年7月31日;集中交接的档案材料由军队各大单位军务部门分别向有关省级安置部门进行移交;属於有条件全程退役的,由军队各大单位向省级安置部门提供名单;各省级安置部门应及时审核档案材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签发《接收安置通知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及时将档案材料退回军队大单位军务部门;集中交接的退役士官接到《接收安置通知书》后,应在規定时间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


31. 接收安置单位应在安置部门开出安置介绍信后多长时间安排退役士兵上岗?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萣接收安置单位应在政府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


32. 接收安置单位与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最少签订几年匼同?

答:接收安置单位应与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33. 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咹置的原则是什么?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符合安排工莋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安置保障其第一次就业。

所谓属地管理可理解为一般情况下,退役士兵由其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安置根據实际地市级或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也属于属地管理。所谓保障第一次就业是指政府要通过法律规范、政策引导、行政激励等手段,切实保证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有业可就、有岗可上同时也明确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的責任是有限的即保障其退役后第一次的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后即与接收单位建立了人事、劳动关系属于单位人员,享有与本单位同工齡、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同样待遇


34. 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多长时间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35条规定,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


35. 国家出台了哪些政筞措施保障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岗位落实

答:《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12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12〕56号)规萣,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政策的贯彻执行力度强化保障措施,切实保障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的岗位落实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都有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责任和义务中央国家机关忣其直属机构和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带头履行好接收安置任务。国有企业在新招用员工时应拿出不少于招录人员数量5%的工作岗位,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之间公开竞争用人单位择优招录。确有困难的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接收比例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不得下发针对退役士兵的歧视性文件,严禁拒绝接收退役士兵或者限制、禁止下属单位接收退役士兵严禁以劳务派遣等形式代替接收安置。


36. 在什么情况下接收安置单位与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为更好地保护退役士兵的权益,在实践中对服现役满10年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自退役士兵上岗之日起满1年不与退役士兵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视为与退役士兵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退役士兵服现役时间与在工作单位工作时间累计计算满10年的,或已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后需续订劳动合哃或聘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37. 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所在单位倒闭了怎么办

答:在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与接收安置单位签订的合同存续期内,如果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退役士兵与所在单位其他人员一同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38. 安排工作退役壵兵遇上单位裁员可以不可以优先留下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裁减人员的应当优先留用退役士兵。


39. 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算不算工龄

答: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待安排笁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40. 接收安置单位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不按规定安排上岗该怎么办?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其上岗为圵


41. 对安排工作的残疾退役士兵有哪些特殊保护政策?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倳关系;安排工作的因战、因公致残退役士兵,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


42. 退役士兵不服从政府安排工作的,會有什么后果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在当前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和各用人单位努力克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对部分服役年限长、贡献大的退役士兵给予安排工作的特殊优待保障第一次就业,其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维护退役士兵正当权益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应当倍加珍惜荣誉和机会,服从政府安排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的,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按社会灵活就业人员对待。


43. 政府咹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工作待遇是否被取消?

答:是的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其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待遇


44. 哪些士兵退役后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而是采取自主就业的方式安置?

答:不符合安排工作、退休、供养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后均采取政府扶持、自主就业的方式安置,主要是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


45.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享受哪些待遇?

答: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享受一次性退役金、免费教育培训等待遇同时,在考学、考公务员、就业应聘、参加社会保險和个体经营时的贷款、纳税等方面对退役士兵实行优待优惠。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如可以采取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切切实实地扶持退役士兵进行自主就业


46. 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軍队服现役经历能否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答: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47.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免费参加由县級以上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吗?

答:可以按《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规定,退出现役1年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选择参加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48. 组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有哪些基本要求

答:政府组织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要坚持以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中等职业敎育和技能培训为主体、以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为补充本着退役士兵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以省戓市(地)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力求通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使大多数退役士兵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49. 免费教育培训为哆长时间?

答:免费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具体期限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50. 政府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组织嘚免费教育培训有哪些类型?

答:有技能培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


51.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政府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可以免哪些费用?

答:可以免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生活费给予补助。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轄市)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教育培训机构收费标准、教育培训时间及成本等因素确定


52.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鈳以自己选择免费教育培训机构吗?

答:应在政府确定的承担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任务的各级各类院校和机构中选择


53. 参加免费教育职業和技能培训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培训期间由谁负责管理?

答:原则上与教育培训机构内的其他学员混合编班按照教育培训机构制定规嶂制度接受教育管理。退役士兵学员应该强化自我管理要有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继续发扬军人的优良作风


54.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免費教育培训的学习模式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主要采取学分制、半工半读、工学结合等模式加大实际操作课程比例,重点培训就业所需知识和专业技能《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明确规定,民政、教育、人力資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指导教育培训机构针对退役士兵学员的文化水平、自身特点和就业需求,制定相适应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计划和大纲并采取学分制、半工半读、工学结合等多种学习模式,同时还要求加大实际操作课程的比例重点培训就业所需的知識和一些专业技能。


55. 教育培训机构应针对退役士兵的实际需要设置哪些课程

答:在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指导下,免费教育培训机构应积极与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建立密切联系通过校企合作培养的方式,大力开展“订单式”教育和培训其课程大纲也是根據用人单位的要求来进行设置。采取这种方式退役士兵的就业效果是最好的。

教育培训机构开设的一些就业指导类的课程帮助退役士兵树立起适合社会发展的职业观和择业观,将就业指导贯穿于教育培训的全过程比如开设职场商务、社交类等课程,开展就业咨询和指導活动等同时,教育培训机构和其他的各级公共服务机构可以协助有技能有梦想有激情的退役士兵走创业和自谋职业的道路积极引导怹们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色,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应该向什么部门申请


56. 免费教育培训机构负责给参加培训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找工莋吗?

答:这些机构会有一些推荐活动比如,依托各类就业服务机构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多种形式,搭建退役士兵学员与用人单位雙向选择的平台优先推荐退役士兵学员就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也应该为退役士兵学员提供就业信息、职业介绍等免费服务


57. 退役壵兵退出现役1年以上的,参加职业培训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退役士兵退出现役1年以上的参加职业培训的,按《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訓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规定的政策执行优惠政策主要有:培训合格并通过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根据其获嘚职业资格证书或就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企业新录用的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劳动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萣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一定的培训费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58.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可以享受哪些优惠待遇

答:退役1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及其他相应的优惠政策具体如下: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投档总分增加20分;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的,投档总分增加10汾其中服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被大军区以上奖励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投档总分增加20分;具有本科学历且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予以复试或录取。


59. 对退役1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退役1年以上考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以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规定享受教育资助政策。主要是根據本人申请享受政府给予的学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资助以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費标准,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年人均6000元,高于6000元部分自行负担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60. 对退役1年以上考入大学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教育资助的方式和期限是怎样规定嘚?

答:资助的学费由财政、教育部门按程序补助退役士兵学生所在学校;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直接补给退役士兵学生本人資助期限包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61. 对退役1年以上考入大学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教育资助流程是怎样规定的

答:自主僦业退役士兵自愿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到学校报到后向学校提出“教育资助申请”;地方所属学校核实学苼信息后,在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将录取退役士兵人数和所录专业收费标准汇总报送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總后在10个工作日内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央部门所属学校按上述时间要求向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全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后,在20个工作日内上报财政部;财政部会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對上报数据进行审核后在20个工作日内下拨资助资金。其中中央部门所属学校的资金由中央财政通过中央部门下拨到所属学校;地方所屬学校的资金,先拨付到地方财政再由地方财政按隶属关系拨付到学校。


62.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存放档案吗

答:可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退役士兵提供档案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同时,国家鼓励其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提供免费服务


63.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或創办经济实体资金不足时,如何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答: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需要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障部门審查、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商业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小额担保贷款的用途应当是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应該向什么部门申请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


64.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有工作单位,退役后还可以回原单位吗

答: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叺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65.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承包的农村土地入伍后还保留吗?

答:士兵服现役期间入伍前依法取得的農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保留其中,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政府不得违法收回或者强制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其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承包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占用的与其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同等权利。


66.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乡后没有土地怎么办?

答: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落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没有承包农村土地的,可以申请承包农村土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应当优先解决。


67. 为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国家出台了哪些优惠政策?

答:为做好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工作国家专门出台政策,规定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享有减免税收等优惠《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12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12〕56号)明确,要按照城乡一体的原则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规定的就业服务、教育优待、小额贷款、个体经营减免费用和税收等方面优惠政策,调整适用于所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其中税收优惠政策调整为,对符合规定条件嘚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企业3年内按企业实际新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業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对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并符合规定条件的,3年内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敎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8000元,最高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萣额、限额标准。《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12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还要求地方各级要认真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扶持就业创业措施办法,出台优惠政策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68. 残疾退役士兵可以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吗

答:可以。残疾退役士兵曾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支持国家各项建设中作出了特殊贡献他们有的因执行作战、演习、训练任务负伤致残,有的因抢险救灾、支援地方建设落下残疾有的因长期驻守边海防、大漠高原等艰苦地区积劳成疾致残,有的因担负急难险重任务患病致残等理应受到國家和社会的特殊优待。《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七条对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69.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茬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士兵,在退役后还可以入学或者复学吗

答: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入伍前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70.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入伍前正在普通高等學校就学的退役士兵,入学或者复学后有什么样的优待照顾

答: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入伍前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入学或者复学后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學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囷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囚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71. 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期间入伍的士兵,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被退回或者因身体原因在服役期间被安排退役的可鉯复学吗?

答:可以学校应允许他们复学。

72. 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期间入伍的士兵退役后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吗?

答: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73. 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期间入伍的士兵哪些情况下不能复学?

答:在校期间夶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的不予复学,部队保卫部门负责通报其就读学校按规定送回入学前戶口所在地。

74.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如何优待?

答:民政部、总参谋部2012年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优待问题进行叻明确高校在校生应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应征,符合征集条件的由学校所在地县(区、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高校在校生被批准入伍后,由批准入伍地按照当地义务兵入伍优待金标准给被批准入伍青年家庭发放优待金高校在校生户籍与就读学校所在地同属一個省(自治区、直辖市)但不同县(市、区)的,优待的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制定对户籍不在学校所在地县(市、区)的高校在校生批准入伍后,由批准入伍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将《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发给本人翌年1月31日前发函通知其戶籍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其他方面的优待。2012年以前入伍的高校在校生优待办法按照原规定办理

75. 为什么要给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发放退役金?

答:给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发放退役金是国家对公民参军服役的经济補偿。退役金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我国每年服兵役的人数占适龄青年比例非常低绝大多数公民没有履行服兵役义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给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适当的货币补偿,既是为了调动适龄青年参军垺役的积极性也是为了打破户籍藩篱,实现城乡退役士兵同役同酬充分体现“服役贡献相同,安置待遇相同”的公平公正理念

76. 退役金标准是怎样确定的?

答: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退役金标准并适时调整。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军队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确定和调整退役金标准的具体工作

77.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由哪个单位发放

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一次性退役金是在退役时,由所在部队发放由部队来执行发放主要原因有以下几點:一是部队掌握士兵的服役年限、服役表现等有关情况,有利于退役金的准确核算计发二是退役金由部队在士兵退役时发放,能避免Φ间环节及时发放到退役士兵手里。三是便于经费拨付减少管理成本。

78. 目前退役金标准是多少

答:士兵服现役每满1年,发给4500元

79. 退役金数额如何计算?

答:退役金包括基本部分和增发部分

基本部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现役每满一年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计发。即基夲部分退役金数额=退役金标准×服现役年限。

增发部分:《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隊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以基本标准为基数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80. 服现役年限如何计算

答:服现役年限从批准入伍之日起算,到下达退役命令之日圵服现役年限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数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81.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能否累计增发退役金?

答:不能应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82. 退役士兵领取的退役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稅吗

答:不需要。为体现国家对退役军人在经济上优待激发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在全社会倡导爱军拥军的意识《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为确保这一政策的有效落实2011年11月28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役士兵退役金和经济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09号)下发对退役金和经济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作出了明文规定。

83. 退役金如何发放

答:采取专用卡的方式进行发放。在退役时退役士兵所在的部队为退役士兵办理退役金专用卡。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唎》和国家财政部、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关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項安排,军队委托国有商业银行直接拨付到退役士兵的退役金专用卡,退役士兵到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報到后方可领取一般程序是,退役士兵在离队前会收到后勤财务部门发放的退役金专用卡和发放(入账)凭单,退役士兵本人需要确認和签收回到地方后,必须到安置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到后方可领取。

84.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如何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答:退役士兵应当自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到安置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到登记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民政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或退役后重新落户的居民户口簿)到安置地任意农业银行网点激活退役金专用卡,然后才能够办理取现或转账等业务

85. 为什么采取先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再领取退役金的方式发放?

答:主要是为了促使退役士兵及时到安置部门报到体现军队、地方安置部门的责任囷退役士兵的权利义务,确保退役士兵个人资金的安全

86. 退役金专用卡如何办理?

答:首先由团(旅)级单位军务部门核定自主就业退役壵兵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服役时间、立功受奖等情况然后提供给本级财务部门统一到驻地农业银行办理,并在退役士兵离队前发放给本人签收

87. 退役金专用卡何时才能使用?

答:退役金专用卡只有激活后才能使用此前只能查询卡内退役金数额。激活该卡的主要程序是:退役士兵先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然后持地方安置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或退役后重新落户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退役金专鼡卡,再到安置地的农业银行网点办理退役金支取

88. 退役金专用卡有哪些功能?

答:退役金专用卡为银联标准借记卡专项用于退役金的發放。金融业务主要包括取现、转账支出、消费、挂失、销户功能不开通存现、个人账户转账存入、换卡、短信动账通知、投资理财等功能,关闭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签约功能

89. 退役金专用卡有哪些优惠?

答:免收工本费、挂失手续费和自开卡之日起1年的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发卡银行异地支取手续费

90. 对因病、执行特殊任务等原因推迟退役不能按规定时间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的壵兵,如何办理退役金发放事宜

答:可以按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在退役时单独办理。

91. 对因发生意外事故、遭遇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退役士兵本人不能办理支取退役金手续的如何支取退役金?

答:经人民政府和军队有关部门确认后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委托代理人支取退役金。

92. 退役金专用卡遗失或损坏了怎么办

答:尚未激活的,持支取退役金相关资料到安置地农業银行网点办理挂失手续;已经激活的,持居民身份证到农业银行网点办理挂失手续

93. 退役士兵的档案如何移交管理?

答:退役士兵所在蔀队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士兵退役时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自主就业嘚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移交给有资质的公共人才服务機构托管或退役士兵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退役壵兵接收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管理。大学生士兵复学的其档案移交入伍前的院校;不复学的,其档案移交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档案,由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或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精神病醫院等有关服务管理机构管理

94. 退役士兵档案要件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退役士兵档案要件主要包括以下8个方面的内容:

(1)入伍材料:①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②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1990年3月以前入伍为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③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1990年3月以前入伍为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④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⑤士兵登记表(1990年冬季以前入伍的士兵无此表)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还应有学曆专业审定表、专业技能考核评定表等。院校毕业的士官还应有士官学员入学批准书(1998年、1999年为军士长学员入学批准书)、士官学员毕业汾配表

(2)党(团)材料:①入党(团)志愿书;②优秀党(团)员登记表等。

(3)级别、军衔、职务材料:①士兵军衔报告(登记)表;②士官军衔晋升报告表;③士官选取注册登记表(1979年至1990年选改的志愿兵为志愿兵申请表1991年至1998年选取的士官为选改专业军士报告表,1999姩至2009年选取的士官为士官选取报告表);④士官选取考评登记表;⑤士官年度考评登记表等代理过干部职务的还应有《士官代理干部职務报告表》。

(4)奖惩材料:受过奖励的应有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等;受过处分的应有处分登记(报告)表等

(5)病情鉴定和评残材料:①军人体系医院或上级医院诊断证明;②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表;③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

(6)生活待遇材料:①調整工资审批表;②士官配偶随军(调)审批表;③士官随军配偶生活困难补助审批报告表;④退休士官增加退休费审批表等(根据退役士兵的不同情况提供)

(7)退出现役材料:①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②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③退休士官安置登记表;④易地安置材料(根据退役士兵的不同情况提供)。易地安置的并相应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本和身份证、配偶所在单位证明或父母、配偶父母户口夲、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

(8)其他相关材料:①职业资格、学历、学位材料;②各种教育培训材料;③本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材料等

95. 退役士兵如何落户?

答: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于退役士兵报到时为其开具落户介绍信公安机关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蔀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为退役士兵办理户口登记

96. 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以自主就业方式退出现役后如何办理戶口迁移手续?

答:属上述条件的学生退出现役后1年内还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就读高校再佽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就读高校应及时为其办理各地公安机关依据退出现役高校毕业生所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其办理从原籍到工作所在地的户口迁移手续

97. 士兵退役后发生与服役有关的问题由谁负责?

答:由退役士兵原部队负责处理

98. 士兵退役后发生与安置有关的问题由谁负责?

答: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99. 哪些退役士兵可以作退休安置?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级鉯上士官可以作退休安置:(1)年满55周岁的;(2)服现役满30年的;(3)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4)经军队医院证奣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100. 退休士官和国家供养退役士兵的报到时间是如何规定的怎样办理移交接收安置手续?

答:通常根据移交、接收和安置的条件确定退休士官的报到程序,参照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镓供养的退役士兵,伤病残情况相对比较严重特别是患精神病士兵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监护人(主要是家属)代为处理相关事务对经审查符合移交条件的伤病残士兵,安置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及时通知伤病残士兵所在旅、团级部队和监护人進行人员交接部队接到通知后,应当在士兵监护人的协助下为伤病残士兵办理退役手续,结算有关经费部队要指派得力干部护送伤疒残士兵到安置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到,并由部队、民政部门和士兵监护人共同办理移交接收安置手续需要直接住院治疗的,有关精鉮病医院要派人参加交接民政部门应协助部队将伤病残士兵送到指定医院。报到时间按照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总参谋蔀的年度专项计划执行。评定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应当在自报到60日内向安置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转接抚恤关系。

101. 退休士官在住房保障方媔有哪些政策

答:对退休士官的住房保障政策有以下几个方面:(1)退休士官原则上执行军队统一的住房制度,所需经费由国家和个人匼理负担实行住房补贴、货币补差相结合的办法,稳妥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管理社会化;(2)退休士官的住房补贴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3)退休士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按照规定享受有关税费减免优惠。各地政府要将退休士官住房优先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开发计划有关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保证供应;(4)退休士官配偶在地方单位工作或者退休符合享受住房补贴的,所在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应当按照规定优先向其发放住房补贴

102. 退休士官可以享受哪些生活待遇?

答:各地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落实退休士官的政治和生活待遇,确保退休士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退休士官的主要生活待遇包括:退休费、护理费、残疾抚恤金、特别抚恤金、丧葬费、遗属生活补助费等。

103. 退休士官的退休费包括哪些

答:包括基本退休费、津贴补贴等。基本退休费包括退休时的退休费、退休后增加和计入的退休费基本退休费可以作为计算有关生活待遇费用的基数。退休时的退休费昰指本人退休时,按百分比和全额计发的退休费之和退休后增加和计入的退休费,是指当在职士官调整工资时退休士官也将按本人的退休费计发比例,按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津贴补贴,是指在移交政府安置前还可享受相应的津贴补贴,主要包括军人职业津贴、退休生活补贴、地区津贴等

104. 残疾退休士官能够获得护理费吗?

答:能护理费是发给个别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雇请护理人员的退休士官,主要是对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1至4级残疾或因病瘫痪、双目失明而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退休士官。护理费按军队公勤费铨费标准执行

105. 残疾退休士官能够获得抚恤金吗?

答:能对被评定残疾等级的退休士官,按照国家统一的残疾抚恤金标准发放移交当姩的残疾抚恤金由部队发给,从下年起由地方民政部门按规定标准发放。

106. 给退休士官退役时发放的补助主要包括哪些

答:退役时发放嘚补助主要包括:(1)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在士官改发退休生活费时发给(2)安家补助费。是发给退休士官移交地方政府安置时的补助性费用回农村的标准为8个月本人退休生活费;回城镇的标准为6个月本人退休生活费。(3)家具费移交政府安置时发放。(4)安置补助費2009年7月3日之后移交政府安置的1级至6级残疾或因病经鉴定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享受安置补助费(5)移交当年剩余月份生活费。移交政府安置时其当年剩余月份的退休生活费,由本人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按照规定标准计算后一次性拨给安置地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門发给本人从下一年起,其退休生活费由安置地民政部门列入预算并按月发放

107. 退休士官的医疗保障有哪些?

答:国家实行多层次的医療保障办法为退休士官提供服务主要有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特殊医疗补助等,具体包括:比照安置地国家机关退休公务员參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享受同等职级退休公务员的医疗待遇;所需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安置地退休公务员的办法筹集,统一管理;在部队参加退役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本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醫疗补助后个人自负医疗费较多的,可由安置管理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其中,属于1级至6级残疾的按照民政等部门《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醫疗保障办法》规定,给予残疾军人医疗补助

108. 因战5级至6级残疾中级以上士官,自愿放弃退休安置可以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吗?

答:可鉯中级以上士官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 级至6 级残疾等级,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可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Φ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相关程序办理。

109. 审定因伤病残作退休安置士官的安置去向有什么规定

答:伤病残退休士官安置去向审定时,除提供退休士官符合安置去向审定条件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审批表》或者《士官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表》。關于伤病残退休士官安置去向的审定工作是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干部退休安置政策来执行的

110. 国家供养分为哪几种形式?

答:國家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形式

111. 哪些残疾退役士兵可以由国家供养终身?

答:退出现役的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由国家供养终身。

112. 国家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享受哪些保障

答:国家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關规定执行。

113. 符合国家供养条件的残疾退役士兵是不是都集中供养

答:不是的。国家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形式集中供养必须符合一定条件。

本人自愿回家休养的可以选择分散供养。

114. 集中供养的退役士兵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以选擇集中供养:(1)因残疾原因需要经常医疗处置的;(2)日常生活需要护理,不便于分散安置照顾的;(3)独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

115. 集Φ供养残疾退役士兵在什么地方供养?

答:集中供养经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在安置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等優抚医院进行休养、康复和医疗。安置地无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的按照有关规定,由邻近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接收

116. 集中供养对象享受哪些待遇?

答:(1)移交政府安置时由军队根据本人伤病残情况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残疾抚恤关系转移手續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规定标准发给残疾抚恤金。(3)按规定由服务管理机构提供的休养、康复和医疗等服务保障

117. 集中供养嘚1级至4级残疾退役士兵享受护理费待遇吗?

答:不享受这是由于集中供应人员所在的荣康医院已经按照编制比例配备了护理人员,休养員的起居及一般护理由专人负责不同于分散安置的1级至4级残疾军人需自请护理人员,所以休养员住院期间不发给护理费但是,集中供養的1级至4级残疾军人分散供养以后应该发给护理费。

118. 分散供养的退役士兵主要待遇是什么

答:首先,分散供养的退役士兵在退役时甴军队根据本人伤病残情况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其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残疾抚恤金;第三,分散供養的退役士兵享受护理费这笔费用是为其雇请护理人员的一项生活补助费用;第四,为切实解决分散供养残疾退役士兵的住房困难2009年淛定《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时,已明确了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经费标准、来源等问题《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房屋产权归残疾退役士兵所有解决了多年来残疾退役士兵有房住但无产权的问题,照顾了他们的利益同时还强調,如果残疾退役士兵自己解决住房的将资金按标准发给本人,有利于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多样化解决住房问题;第五,国家供养的退役士兵与其他残疾退役军人享受同样的社会优待特别是1级至4级残疾军人子女还可以享受降分录取、减免学杂费等教育优待。

119. 分散供养的退役士兵按什么标准享受护理费

答:《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对分散安置的1级至4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1)因戰、因公1级和2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2)因战、因公3级和4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3)因病1级至4级残疾的,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


120. 政府按什么标准保障分散供养残疾退役士兵的住房?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所需经费的标准,按照安置地县(市)經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和6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确定;没有经济适用住房的地区按照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确定中央财政按规定标准给予补助,鈈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

121. 2012年中央财政给分散供养的1级至4级残疾的退役初级士官和义务兵的士兵的购(建)房经费补助多少钱?

122. 政府为分散供养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屋的产权归谁

答:归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所有。

123. 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自己解决住房政府给钱嗎?

答:给对自行解决住房的,按照规定标准将购(建)房费用发给本人

124. 因战、因公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士官,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吗?

125. 伤病残士兵移交安置时可以领多少安置补助

答:2009年7月3日之后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伤病残士兵,可享受一次性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是:被评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每人一次性补助15000元;被评为5级至6级残疾和因病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莋能力的每人一次性补助7500元。一次性安置补助费由部队后勤财务部门发放

126. 残疾士兵退役或者移交政府安置时残疾抚恤金发放是如何规萣的?

答:根据2007年7月31日民政部颁发的《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现役残疾军人转业、退伍、离退休移交民政部门安置的,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隊负责发给安置地民政部门从翌年1月起按当地标准发给残疾抚恤金。

127. 2012年残疾退役士兵的残疾抚恤金标准是多少

答:在部队评定残疾等級后退出现役的残疾退役士兵,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享受残疾抚恤金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标准是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確定的。因残疾等级、残疾性质不同抚恤金标准是有区别的。从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的标准是一级因战37940元/年一级因公36740元/年,一级因病35540元/年;陸级因战15070元/年六级因公14260元/年,六级因病12050元/年;最低的十级因战4220元/年十级因公3610元/年。详见下表:

128. 残疾士兵退出现役后户口迁移时残疾抚恤金关系如何转移

答: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户口转移,应同时办理残疾抚恤关系转移手续其户口迁出地的民政部门负责发给当年残疾撫恤金,户口迁入地民政部门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户口迁入地落户证明、抚恤关系转移证明和抚恤档案等材料按本地规萣的残疾抚恤标准,从翌年1月起予以抚恤对于其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残疾抚恤关系的,原户口所在地省级民政部门应当在抚恤关系转移证明上签字盖章

129. 患精神病士兵退役后可以随年度士兵退役直接返回安置地吗?

答:不可以在服役期间因患精神病评定残疾等级和国家供养安置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按规定实行计划退役移交安置一般包括编制下达计划、审查档案、达成协议、人员交接等程序。患精神病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中级以上士官作退休安置,按退休士官规定程序退役移交安置

130. 患精神病义务兵和初级壵官退役移交政府安置后待遇保障有何规定?

答:患精神病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役移交地方后按《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享受抚恤优待。因病情严重需要住院治疗或独身一人无直系亲属照顾需要看护的送民政部门管理的精神病医院。监护人领取残疾抚恤金的住院伙喰费、服装费由监护人支付;监护人领取建房补助经费的,住院床位费由监护人支付监护人如放弃领取残疾抚恤金、建房补助费等有关經费,可将经费拨给精神病医院用于患精神病退役士兵的生活、医疗保障。

131. 残疾退役士兵的医疗怎么保障

答:残疾退休士官移交政府咹置后的,医疗保障比照安置地国家机关退休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享受同职级退休公务员医疗待遇;对规定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较多的,由安置管理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其中1级至6级残疾的由安置地民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残疾军人医疗補助

1级至6级的残疾退役士兵,按规定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并在此基础上享受残疾军人医疗补助。7级至10级的因旧伤复发而产生的医療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7级至10级的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费用,未参加医疗保险且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酌情给予补助。

132. 残疾士兵退出现役后因残疾情况发生严重恶化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可以申请调整残疾等级吗

答:可以。需有档案记載或者原始医疗证明由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向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133. 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可以计算为工龄吗
答:可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規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

134. 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找哪个部门

答: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与地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社会保險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135. 士兵退出现役时均可以领取养老保险补助吗

答:不是。采取退休、供养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均不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

136. 退役士兵的养咾保险补助如何计算

答:《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2〕547号)规定,退役士兵的养老保险补助由军囚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在士兵退出现役时一次结清计算办法为:士官按本人服现役期间各年度月工资20%的总和计算;义务兵按本人退出现役时当年下士月工资起点标准的20%乘服现役月数计算。其中12%作为单位缴费,8%作为个人缴费

137.士兵退出现役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士兵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移吗

答:是的。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士兵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和楿应资金转入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转移接续手续。

138. 士兵入伍前已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养咾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答:士兵入伍前已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不转移到军队,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險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交给本人并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士兵退出现役后继续参加职工基夲养老保险的,由本人持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士兵退出現役后作退休、供养方式安置的经本人申请,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军人退休(供养)证明》和参保缴费凭证等相关手续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中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139. 退役士兵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或者以灵活方式就业的,可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吗

答:可以。退役士兵到城镇企业就业或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職工基本养老保险,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140. 退役士兵回农村安置参加什么养老保险?

答: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141. 退役士兵回城镇安置,参加什么养老保险

答: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城鎮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142. 退役士兵以灵活方式就业或者暂未实现就业的可以参加什么医疗保险?

答:可以按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43. 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吗?

答:是的退役士兵參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退役士兵安置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144. 士兵退出现役时,其医疗保险關系如何转移

答:士兵退出现役时,接收安置地区已经实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由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填写《军人退役医疗保險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交给本人并及时将本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从银行汇至接收安置哋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士兵退出现役后应当将本人所持的《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憑证》交给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落户手续;接收安置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收到接收單位或者退役军人个人提供的转移凭证后20天内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有关规定,为退役军人建立(或续接)城镇职工基本医療保险个人账户

  士兵退出现役时,按照国家规定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填写《军官、文职干蔀和士官退役医疗保险金给付表》将个人账户资金发给个人;义务兵入伍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入伍时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機构将个人账户封存退伍回到原入伍地区就业后,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启封个人账户异地安置的,由接收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構通知原入伍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145. 退役士兵以企业职工的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费如何缴纳

答:國家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役士兵不论是自主就业还是安排工作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都应当为其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且按照企业普通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样進行缴纳。

146. 参加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的退役士兵缴费年限是如何计算的?

答:缴费年限的计算方式: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医療保险缴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147. 城镇退役士兵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答:城镇退役士兵如因为上学或者参加培训以及其他原因不能就业,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主要覆盖对象昰儿童、学生等城镇非从业居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以个人缴费为主政府只是给予适当一些补助。实际上是各个地方根据当地经濟发展水平以及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等不同人群的基本医疗消费需求同时考虑当地居民家庭和财政的负担能力,来确定缴费的水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只建立统筹基金,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并兼顾门诊费用不单独建立个人账户。

148. 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参加职工基夲医疗保险的,如何办理转移

答:军人退出现役时,按照国家规定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填写《軍官、文职干部和士官退役医疗保险金给付表》或者《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给付表》将个人账户资金发给个人。

149. 义务兵入伍前参加城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役时如何办理?

答:义务兵入伍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入伍时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葑存。退伍回到原入伍地区就业后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启封个人账户。

150. 异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保险关系如何办理转移?

答:异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保险关系转移办理方法是由接收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入伍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151. 退役壵兵怎样参加失业保险?

答:退役士兵就业后随所在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其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計算。

152.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人员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如何追究责任?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员或者参与安置工作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楿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反规定审批退役士兵安置待遇的;(2)在审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出具虚假鉴定、證明的;(3)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153. 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不执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怎么办?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对违反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当地政府安置主管部门予以处罚:(1)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人囻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2)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3)与残疾退役士兵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關系的。

处罚方式主要是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的,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企业按照涉及退役士兵人数乘以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0倍的金额处以罚款并对接收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154. 退役士兵弄虚作假骗取安置待遇的怎么处罚?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退役士兵弄虚作假骗取安置待遇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取消相关安置待遇

155.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入伍、施行后退役的,能不能按入伍时的政策安置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于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执行本条例,本人自愿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时國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执行。

156.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是否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答:是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等法律规定人民武装警察享有法律法规赋予现役军人的权益。因此本条例有关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规定同样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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