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与中介公司签三个月合同,但提前辞工要扣百分之三十,是否违反带劳动法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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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雇用临时工不签合同是否违反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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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赣州 寻乌县发表时间: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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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的。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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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版权所有 找法网()- 中国大型法律服务平台&2016年新劳动法规定临时工待遇
发表时间: 16:15:09 文章来源:
《2016年新劳动法规定临时工待遇》是有三思教育网()为你整理收集: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作为补充用工形式,在满足用人单位灵活用工需求和解决摩擦失业、促进劳动者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与此同时,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务派遣所带来的问题也十分突出,“主要表现为同工不同酬和劳务派遣滥用,修改决定的实施将杜绝这一现象。”  据介绍,目前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部分用工单位超范围使用“临时工”、部分劳务派遣单位不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临时工”与“正式工”同工不同酬等。  新政明确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以上关于2016年新劳动法规定临时工待遇的相关信息是三思教育网收集并且整理,仅为查考。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作为补充用工形式,在满足用人单位灵活用工需求和解决摩擦失业、促进劳动者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下面三思教育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劳动法关于临时工的规定,供大家参考。…
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之内的,其前提是要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
《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但是,这并不表示劳动合同的内容一经订立就不得变更或解除。劳动法同时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依法、依约解除)。此外,实践中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也非常普遍(非法解除)。…
  新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同工同酬  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  新政亮点  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劳务..…
  2016年劳动法关于产假的规定  劳动法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
 【案例】  2008年12月,张某应聘到一家生产企业从事生产加工工作,双方口头约定试用期3个月,每月工资1000元,转正后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同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张某在自己的工作岗位积极努力工作,表现良好,在试用期满后曾多次要求与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均遭企业负责人拒绝。该企业负责人声称,张某与..…
 那么,在雇佣关系产生之后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如何赔偿呢?下面三思教育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1、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1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申诉书申诉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申诉书》,《申诉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诉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诉人留存;  2、身份证明申诉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诉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为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
 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
【案情简介】  孙某于日应聘某房地产公司销售经理职位,双方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日,房地产公司提出协商解除与孙某的劳动合同,同年10月25日孙某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但对经济补偿的具体数额未达成一致意见,孙某依法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要求房地产公司按照19年的标准依法支付经济..…
 丧假  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岳母,公公婆婆。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企业应该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职工在休丧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均应当照常发放职工的工资。职..…
2016年新劳动法细则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第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
  一、劳动法关于辞退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第三条修改为:“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二、第五条修改为:“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三、第七条修改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
一、劳动法关于辞退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一、新劳动法辞职赔偿:  1、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不需用人单位的批准。  2、如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立即辞职。  3、如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  4、试用期的,在日之前,可以随时辞职,之后,提前3天通知就可以了。  5、单位不能扣辞职劳动者的工..…
  内容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同工同酬体现着两个价值取向:确保贯彻按..…
年假是指职工工作期间一年一次的带薪休假。那2016劳动法年假规定是怎样的?年假天数如何计算?年假工资如何计算?休年假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带着这些问题来看看小编整理的2016劳动法年假规定。  劳动法年假规定――2016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  2016年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仍是2007年颁布,2008年正式执行的。..…
对于职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请假休息期间的工资计算,最早见于日由政务院公布、日政务院修正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与此相配套并同期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该规定一直沿用至今。根据该条例及草案,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医疗期间超过6个月时,病..…
  北京病假工资规定  一、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2007修订)  (日发布,&日实施)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  (..…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一、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病假工资计算的公告  (日公布,日施行)  疾..…
 有朋友关心这些吗?比如请病假或者事假的话,公司会支付工资吗?  一、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2009修正)  (发布,&实施)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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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时工的劳动合同适用范围
学习啦【劳动法规】 编辑:朝莹
  中国劳动法在不同时期呈现不同的劳动法理念内涵,这是由不同时期特点决定的。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临时工的适用范围,希望你喜欢。
  关于临时工的劳动合同适用范围
  一、合同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社会劳动力的宏观管理,增强企业用工活力,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临时工是企业用工的一种形式,其在工作期间是企业职工队伍的组成部分,必须纳入劳动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区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外地驻穗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各种联营企业,私营企业、专业户、个体户招用临时工管理。
  第四条 使用外地临时工(指非市区城镇户口临时工,以下同),应按&先市内,后市外&的原则,根据本市生产需要和控制城市人口增长的精神,合理招用,加强管理。
  二、签订执行
  第五条 用工单位或雇主招用临时工,必须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临时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
  1、招用的工种和岗位,完成生产任务的数量、质量指标;
  2、被招用者须具备的条件,劳动合同的期限;
  3、劳动报酬、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4、生产、工作的环境条件,劳保用品发放具体规定;
  5、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奖惩规定;
  6、双方违反合同的责任和具体赔偿规定,以及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劳动合同应一式两份,双方各自保存。在履行在确需变更劳动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第八条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受法律保护,双方应严格履行。如发生纠纷,由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调解。调解不成的,由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予以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在接到仲裁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当地人院起诉。
  第九条 《临时工》统一由市劳动局制订。
  三、招收管理
  第十条 被招用的临时工,必须年满十六年周岁以上,身体者;如从事繁重有毒有害工种作业的,须年满十八周岁以上。
  第十一条 用工单位或雇主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开向社会招收持有本市区待业证的人员为临时工,并应直接到临时工户口所在地的区、街(镇)劳动管理部门办理招用手续和交纳管理费。
  第十二条 在本市区城镇内确实难以招到临时工的工种和岗位,用工单 位或雇主可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自行招用外地临时工。被招用的临时工,不得迁移户粮关系,并必须持有身份证和当地乡镇以上劳动管理部门证明。
  第十三条 用工单位或雇主招用外地临时工,须按下列规定办理招用手续和交纳管理费,领取《广州市外来人员临时工作证》。
  1、中央、部队、省、市属单位,外地驻穗单位,到市劳动管理部门办理;
  2、区属单位、私营企业,到所属区劳动管理部门办理;
  3、街属单位、乡镇企业、个体户、专业户,到所属街道、镇劳动管理部门办理。
  第十四条 外地临时工必须在被招收后三天内,凭《广州市外来人员临时工作证》到公安部门申报领取《暂住证》。如由用工单位或雇主解决住宿的,由用工单位或雇主到住宿地派出所办理手续;自行解决住宿的,由本人持有关证明到住宿地派出办理手续。
  第十五条 用工单位必须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如实填报使用临时工人数。
  第十六条 使用工单位要有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管理临时工。其任务是负责临时工的思想教育和社会、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技术培训;管理临时工的行政事务;处理临时工的纠纷和一般违章行为。
  四、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临时工的工资,应根据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可采用 多种工资形式,但不能低于本地区同类行业同等工种正式职工的工资待遇。
  第十八条 国营企业临时工的工资,必须纳入工资基金管理,凭用工单位工资基金手册支付。
  第十九条 临时工的一般性生活福利待遇,应与用工单位正式职工相同。
  第二十条 临时工患病、因工伤残、退休养老等劳动保险福利待遇,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
  第二十一条 用工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工作场所的环境条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标准。
  第二十二条 临时工进场时,用工单位必须对其进行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岗位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并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
  第二十三条 临时工从事特种作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培训考核,发证后才能上岗位。
  第二十四条 临时工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以及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食品费用,应参照用工单位同类工种正式职工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由用工单位负责统计、上报,并按国务院《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处理。
  六、合同罚则
  第二十六条 凡违反本办法招收、使用临时工者,按管理权限,由市、区、街(镇)劳动管理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理:
  1、用工单位在招收、使用临时工中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的,按违章招收、使用人数处以每人每月二十元罚款。
  2、视违章情节轻重,对用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雇主处以五十至二百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其主管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对个体雇主,需要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的,由工商部门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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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公司是不是违法的?我辞工要一个月吗?
我们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公司是不是违法的?我辞工要一个月吗?
行业百科贵州网友(111.170.*.*)
我们公司没有签劳动同法,工资都是跟厂长或老板口头说了就算。每冃五天假没有节徦曰
17:07:05&&&&来自
17:07:05&&&&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特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建议你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递交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在30天内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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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订劳动合同,想什么时候走就什么时候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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