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今年退休人员死亡了今年还给报销辽宁取暖费明补2016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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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离休职工去世后取暖费报销
事业单位离休职工去世后,其妻子来我单位要求报销取暖费。房产已经过户到她的名下,她本人有退休养老金。我们单位应当给其报销取暖费吗?
问题补充:
能否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什么部门负责管理这类事情?
律师回答地区:辽宁-阜新咨询电话:13904***帮助网友:1305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一般不应给报取暖费,除非是单位照顾其遗属。
因为一个人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民法通则》由此规定。
您单位离休职工已去世,他生前在您单位享有的取暖费待遇也应取消,但单位照顾遗属的除外。 10:49【 】请给报销取暖费和领取独生子女费
网友:匿名网友
我父亲张浩是铁路本溪站劳服退休职工,病退。他的取暖费一直没有报销,独生子女费也一直没有领到。他多次到单位问过,也没有结果。他今年去世了,可以给报销取暖费和领取独生子女费吗?(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回复单位:辽宁省委官方
经查,留言网民张某,其父系本溪站劳服公司退休职工。该公司目前除支付职工工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外,无力承担其他支出,从未报销过取暖费。针对拖欠其独生子女费问题,将于近期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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