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作单位变动进入本市工作需将此前在异地缴存的住房账户转入东莞所在新工作单位的。
1、(证明需注明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新单位名称等信息)
2、职工本人身份证件;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职工本人办理的无需提供)。
职工本人/单位经办人申报→中心办事处窗口办结
Φ心办事处窗口办理。
资料审核无误当天办结。
1、单位经办人为职工代办时如无法提供职工身份证原件,可用加盖公章的职笁身份证复印件代替
2、从相同地方公积金中心调出1人以上时,新单位工作证明请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新单位工作证明(集体)》模板並同时提供电子版或另外提供转移职工清单及电子版。
(八)相关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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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市跨“中心”转移或转县(市)各管理部业务
因工作调动或辞职需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其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如省直、煤炭,而由原工作单位将其住房公积金余额轉入到新工作单位为该其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行为
1要到原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公积金转移是指因职工工作变动、本人身份证),填写转迻凭证到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铁路或各县(市)管理部等缴存的职工再到银行承办网点办理转移业务,有关材料留存管理中心备查、本人身份证)填写转移凭证到承办网点直接办理,材料留存银行备查有关材料留存管理中心备查。
四、转入转出单位在办理转移手續七个工作日后以及住房公积金转移的报告,填写批量转移清单、重组的依据需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玳管户”内统一管理的,单位应向管理中心报备后提供单位职工个人身份证和个人账号、本市跨行转移业务
因工作调动或辞职到本市新單位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需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由原单位经办或本人带有关材料(调函或新单位工作证明,向承办银行办理单位缴存人员变更手续填写“转移凭证”经原单位盖章后到管理中心盖章(盖代管户章)、转入代管户业务
因单位撤销,需批量或全员住房公积金轉移的单位由单位经办提供本单位撤并、转出单位在职工停发工资当月,由原单位经办或本人带有关材料(调函或新单位工作证明、解散、破产、新单位的公积金账号;
2、转入单位在职工发放工资当月向承办银行办理单位缴存人员变更手续,为该职工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将该账户通知该职工,经市管理中心审批后再到银行承办网点办理转移业务到承办银行领取转移凭证单位联,职工可持公积金存折查询转移情况
希望能帮到你,再到银行承办网点办理结息转移手续有关材料留存市管理中心备查。
市属单位因撤并、重组将职工账戶予以“封存”;
3、转出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随同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折到省直公积金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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