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设置国库现金管理存款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关于规范村级组织银行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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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村级组织银行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
文章编号:
黄政办发〔2011〕68号&
发布机构:
区府办秘书科
内容描述:
关于规范村级组织银行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黄政办发〔2011〕68号
关于规范村级组织银行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责任主体,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不断完善村级组织治理结构,针对当前我区绝大部分村级组织银行存款账户以村民委员会名义开立,且存在多头开户、异地开户等现象,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全面规范村级组织银行存款账户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村级组织银行存款账户开立的要求
(一)银行存款账户开立主体
村级组织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主体是村经济合作社,原以村民委员会名义开设的银行存款账户一律变更为村经济合作社。
村经济合作社是指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代表全体社员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享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的职能。
(二)银行存款账户设置类型
村级组织只能以村经济合作社名义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开户行继续统一在所在乡镇、街道的农村合作银行。村经济合作社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有贷款的,可以开立一个一般存款账户,专门用于还贷结算。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监督管理指导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05]1号)要求,村经济合作社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可以申请开立一个专用存款账户,专门用于征地补偿费的管理和使用。除以上账户外,村经济合作社不得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
(三)银行存款账户开立程序
村经济合作社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须由各村经济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讨论(格式见附件一)乡镇、街道审核,区农业局审核批复后,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到开户银行办理相关手续(申请表见附件二)。
二、规范村级组织银行存款账户的管理
(一)开展银行存款账户清理
1、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除允许保留基本存款账户、土地征(使)用费专用存款账户、用于还贷结算一般存款账户外,对不符合开立要求的账户坚决进行撤销归并。
2、对部分村以实业(总)公司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经区农业局批准后,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账户,纳入统一管理,禁止个别村以实业(总)公司名义擅自开户或增设账户。
3、坚决取缔跨行政区设立银行账户,取消存折户。
(二)办理银行存款账户变更
清理工作完成后,各村凭银行存款账户变更申请表(见附件三)、村经济合作社证明书副本、社长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报区农业局审核批准后,银行存款账户名称由村民委员会直接变更为村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保持不变。
(三)规范银行存款账户使用。
1、规范银行存款印鉴管理。银行存款印鉴实行村出纳和会计分开保管制度。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各代理服务中心应加强日常银行取款的监管,严禁开具空白支票。金融机构对村级每笔取款业务采用手机短信形式提醒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经济合作社社管会、村监会主任。
2、规范银行存款账户资金管理。村级各项收入,包括上级补助、奖励及社会捐助的资金、物资必须统一纳入村经济合作社账户核算,严禁公款私存、多头存款和私设小金库等。区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应规范涉农资金的拨付,确保涉农资金及时足额划拨到各村经济合作社基本存款账户,未按规定设立村经济合作社基本存款账户的一律不予拨付。
3、村经济合作社不得为还贷、还债和套取现金而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出租、出借账户;不得违反规定在异地存款和贷款而开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村经济合作社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4、村经济合作社在经济活动中,须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超过现金结算起点(1000元)的,应采用转账方式结算。村经济合作社除了按规定留存一定的库存现金,所有货币资金都必须存入银行。各村经济合作社要严格控制村集体资金出借,严禁村经济合作社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三、加强村级组织银行存款账户管理工作的领导
规范村级组织银行存款账户管理,有利于从源头上防范和制止非法侵占、挪用、转移集体资金等行为发生,有利于保障集体资金的安全与完整,有利于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这项工作在今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中国人民银行黄岩区支行要加强对村级组织银行存款账户的监管、核准等工作,区农业局负责做好村级组织银行存款账户开立、变更的审批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涉农资金拨付的监督与管理。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的审查,杜绝违规开立银行存款账户,发现违规开立的银行存款账户坚决予以撤销,切实维护银行结算制度的严肃性。
规范村级组织银行存款账户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敏感性强的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规范村级组织银行存款账户管理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这项工作按期全面完成。
附件:1、关于开立村经济合作社银行存款账户的决议
2、村经济合作社开立银行存款账户申请表
3、村级组织银行存款账户变更申请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立村经济合作社银行存款账户的决议
本村现有银行存款账户&&&&& 个,分别为&&&&&&&&&&&&&&
&&&&&&&&&&&&&&&&&&&&&& 银行,因&&&&&&&&&&&&&&&&&&&&
&&&&&&&&&&&&&& 需要,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同意在
&&&&&&&&&&&&&&&&&&&&&&&&&&&& 开立银行存款账户。
本村共有社员代表&&& 人,参加会议&&& 人,同意开立银行存款账户的有&&& 人。
同意开立银行存款账户社员代表签字:
本决议确经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情况属实。
驻村干部(签字):&&&&&&&&&&&&&&&&&&&
&&&&&&&&&&&&&&&&&&&&&&&&&&&&&&&&&&&& 年&&& 月&&& 日
&&&&&&&&&&&&&&&&&&&&&&&&&&&&&&&&&&&&&&&&&&&&&&&&&&&&&&&&&&& 村经济合作社(公章)
村经济合作社开立银行存款账户申请表
本申请书一式三份,请附社员代表会议决议。
村级组织银行存款账户变更申请表
本申请书一式三份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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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和遵守国家的银行存款管理和结算制度,结合我处的具体情况,特制订以下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不准出租、出借单位银行账户,不得利用银行账户替其它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严禁利用银行账户或支票搞非法活动。
二、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由出纳会计负责办理。
三、加强支票管理,不准签发空头支票或远期支票,签发支票必须填写日期、收款人、用途和金额,如金额无法确定,必须限额,以防发生意外而给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严禁签发空白支票。
四、各部门领用支票,必须按报销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出纳发出转帐支票时,必须凭领用人填制的“领用支票、汇款申请单”,经领导审批同意后签发。支票领用后一周内必须报账核销,未核销者不得再领用,领用支票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外单位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一律不得领用支票。
五、办理银行收付业务时,出纳必须依据经过财务审核人员审核,单位主管人员审批的合法凭证。出纳人员还应遵守国家的银行结算制度,依照规定的结算方式和规定手续办理业务。凡不符合制度规定者,不得办理。
六、各部门办理“托收承付”业务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经财审科长审批后方可办理,财务人员拿到“托收单”后,应主动与业务部门取得联系,必须在银行规定的期限内办妥“承付”或“拒付”手续。
七、本处下属各单位一切经济往来都应通过银行办理结算业务。
八、出纳人员必须及时掌握银行存款实际情况,把握单位银行存款帐户的资金动态。
九、出纳人员接收外来支票、汇票时,除作一般的检查外,还要验明对方的身份证。
十、办理银行业务后,应依照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按顺序逐笔登记日报表,编制记账凭证,做到日清月结,及时反映银行存款的收入、支出和结存。
十一、月末由指定人员依据银行对帐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进行逐笔清查,并在下月底前处理完毕。
十二、严格落实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银行空白支票、财务专用章、法人章、财务负责人名章、会计名章须分别保管,禁止一人管理。
十三、加强对网银支付USBkey的管理,不得泄露密码,做到网银支付业务的提交、复核、授权的不相容职务相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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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制度3篇
学习啦【规章制度】 编辑:春娜
  现金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杜绝各种不合理占用损失制定的。下面是现金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企业现金管理制度1
  第一条、 现金的收取范围
  (一) 个人购买公司的物品或接受劳务;
  (二) 个人还款、赔偿款、罚款及备用金退回款;
  (三) 无法办理转账的销售收入;
  (四) 不足转账起点的小额收入;
  (五) 其他必须收取现金的事宜。
  第二条、 现金的使用范围
  (一) 职工工资、奖金、津贴;
  (二) 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对职工个人的其他支出;
  (三) 支付企业外部个人的劳动报酬;
  (四) 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的价款;
  (五)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六) 票据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七) 向股东支付红利;
  (八) 按规定允许使用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三条、 库存现金的限额
  (一) 财务部门要结合现金结算量和与开户行的距离合理核定库存现金限额。
  (二) 库存限额以不超过两天的开支额为限,具体数额由财务部向主办银行提出申请主办银行核定。
  (三) 核定后的库存现金限额,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若发生意外损失,超限额部分的现金损失由出纳员承担赔偿责任。
  (四) 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申明理由,请主办银行重新核定。
  第四条、 现金收付的规定
  (一) 现金收付必须坚持收有凭、付有据、堵塞由于现金收支不清、手续不全而出现的一切漏洞。
  (二) 财务部门的出纳职能具有垄断性。除财务部门或受财务部门委托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代表公司接受现金或与其他单位办理结算业务。
  (三) 出纳员在收取现金时,应仔细审核收款单据的各项内容,收款时坚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应认真鉴别钞票的真伪,防止假币和错收。若发生误收假币或短款,由出纳员承担一切损失。
  (四) 现金收讫无误后,要在收款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和出纳员个人章,并及时编制会计凭证。
  (五) 对于需支付现金的业务,会计人员必须审查现金支付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对于不符合规定或超出现金使用范围的支付业务,会计人员不得办理。
  (六) 办理现金付款时,会计人员应认真审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与正确性,审查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签批手续,审核无误后填制现金付款凭证。
  (七) 出纳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审批手续齐全的付款凭证支付现金,并要求经办人员在付款凭证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八) 支付现金后,出纳员要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和出纳员个人章,并及时处理有关账务。
  (九) 不准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现金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结,不得跨期、跨月处理账务。
  (十) 每天收入的现金,应及时足额送存银行,不得坐支。
  (十一)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公款私借,个人因公借款,按《职工借款管理制度》规定办理。
  (十二)出纳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履行职责时,必须由财务部领导指定专人代办有关业务,不得私自委托。
  (十三)非现金出纳代收现金时,要及时登记&现金收付款项交接簿&办理交接手续,&现金收付款项交接簿&要同现金账一起保管归档。
  (十四)严禁会计人员将公款携至自己家中存放保管。
  (十五)因业务需要,在企业外部收取大量现金的,应及时向公司财务部和公司负责人汇报,并妥善处置,任何人不得随意带回。否则,发生损失由责任人赔偿。
  (十六)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银行结算不便,且生产经营急需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大额现金的,由使用部门向财务部提出申请,经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同意后,准予支付现金。
  (十七)财务部长应定期监盘库存现金,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现溢余或短缺,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理。由于出纳员自身责任造成的现金短缺,出纳员负全额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现金的保管
  (一) 现金保管的责任人为出纳员。出纳员应由诚实可靠、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会计人员担任,连续担任出纳岗位一般不得超过五年。
  (二) 现金的保管要有相应的保管措施,保险柜应存放于坚固实用、防潮、防水、通风较好的房间,房间应有铁栏杆、防盗门。
  (三) 保险柜钥匙由出纳人员保管,不得交由其他人代管,并随时转动密码器。
  (四) 出纳员工作变动时,应更换保险柜密码。保险柜钥匙、密码丢失或发生故障,应立即报请领导处理,不得随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钥匙。
  (五) 库存现金应整齐存放,保持清洁,如因潮湿霉烂、虫蛀等问题发生损失的,由出纳人员负责。
  (六) 现金以外的物品,如有价证券、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如需存放在保险柜内,应办理保管交接手续。
  (七) 出纳员到银行存取现金,须有保安员护送,并安排专车接送。
  第六条、 其他
  (一) 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和修改。
  (二)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2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现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公司的现金安全,依据《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现金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 建立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制度。不相容职务包括:授权人、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
  第四条 建立授权批准制度。明确被授权人的现金审批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等内容。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第五条 被授权人应当根据现金的授权制度进行现金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按照审批人的意见办理现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授权部门报告。
  第六条 对大额的现金支付或资金运作,要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控制风险的发生。
  第七条 财务处为公司现金的归口管理单位,对现金的支付业务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支付计划。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必须向审批人提交资金用款计划,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及收款单位,并附经济合同或采购计划。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审批职责、权限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合理的或有损公司利益的支付申请拒绝批准。
  3、付款审核。财务处接到审批有效的付款计划后,审核人应积极安排资金,并对具体付款单据与付款计划进行对照、审核。复核付款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和程序是否正确,有关单证是否妥当等,审核无误后,交由承办人员办理付款。
  4、办理支付。付款经办人员接到经初审无误的付款单据后,要再次对付款单证是否齐全、妥当、金额是否正确、收款单位是否妥当、是否符合审批程序等内容进行复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第八条、财务处内部管理。
  1、财务处设立专职现金出纳和银行出纳,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负责管理公司的现金收、付和管理业务。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不得一人办理现金的支付业务,并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3、对取得的货币资金必须及时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或截留收入。
  4、对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5、超过现金支付范围的现金,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6、对库存现金进行不定期的盘点,做到帐物相符,保证现金的安全。
  7、出纳人员每月要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做到帐帐相符。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8、出纳人员对与付款有关的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背书转让、注销等必须规范进行,并设立登记薄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
  9、有关人员对应收票据的接收、转让必须认真仔细,按照规范进行。对有疑问的票据予以查询,有问题的要退回,对受理的票据要详细记录并妥善保管。
  10、有关财务人员对办公用财务专用章、名章必须妥善保管,并按规定使用。如因个人保管不但或不按规定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
  11、财务处要培养会计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的品格,从思想上消除危害现金安全的因素。
  第九条、因业务需要在银行新增帐户时,须经公司有关领导审批。
  第十条、因公司资金发生困难,需向金融机构贷款时,须报公司有关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从银行向用户开出承兑汇票每月只能一次,超过100万元时,需经公司领导、采购部门研究确定。
  第十二条、银行间的大额资金调动超过100万元时,须经公司有关领导同意。
  第十三条、因资金紧张需向银行贴现承兑汇票时,无论数额大小需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
  一、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现金安全和出纳人员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二、为保证公司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必须保持适量的库存现金。
  三、现金的使用,要能保证下面的项目能及时支付:
  1.产品销售的运输费、报关费、转厂费、广告费。
  2.本公司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医药费和其他劳务报酬。
  3.员工差旅费、学习费、客户的业务招待费。
  4.驾车人员的车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行车费。
  5.员工工伤事故、生活困难和突发事件和临时借款。
  6.设备的小型维修的人工费,所需的零配件及其他五金材料费。
  7.公司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小额开支。
  四、除保证上项两天的开支外,多余的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五、公司现金必须存放在财务室的保险柜内。工资发放的现金袋应争取当天发放完毕,避免在保险柜外放。
  六、不准以收抵支,收支必须分开。
  七、不准代其他单位收、付现金。
  八、不准将公司存帐户借给他人使用。
  九、不准以白条或不符合帐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十、不准私设小钱柜。不得将长款存放一边,脱离帐务监督。
  十一、出纳人员要认真、逐笔、顺序登记好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每天业终了,应核对帐、款是否相符,月终应与会计核对帐帐、帐实是否相符,如有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调帐。
  十二、财务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的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如有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财务部现金管理制度3
  为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正确及时反应现金的增减和结存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一、 现金的日常管理
  (一) 出纳人员负责公司的现金收支与保管、银行存款的结算与核对工作、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
  (二) 当天发生的现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不得无故拖延。
  (三) 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即按3天的日常开支核定,初定为20000元。日现金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以保证现金安全;也不得低于限额,不足部分应及时补足。
  (四) 库存现金应做到日清月结,由财务主管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帐,做到账实相符。
  (五) 出纳人员对银行存款余额应做到心中有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或签发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六) 银行存款要及时对账,尽量做到账账相符;月底按时与银行对账,打印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二、 现金的收入管理
  (一) 各种收入都应由出纳集中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出具收款凭证。
  (二) 收款开具收据,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给客户,一联留存,另一联交会计入账。
  (三) 凡属于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都要入账。
  (四) 收到现金或支票应及时交存银行。
  三、 现金支出管理
  (一) 支付款项按公司财务制度执行,分现金支付和银行转账两种方式。
  (二) 付款应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当天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三) 支票签发应有出纳员、会计负责人、公司领导三人签章,不得签发空白支票;支票签发后,除登记银行帐外,还要登记支票领用簿,以便查询。
  (四) 出纳人员应根据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支付款项;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拒付、延付;款项支付后,应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并打印&回单&通知相关部门,以免重复付款。
  四、 现金盘点制度
  (一) 盘点前,应由出纳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
  (二) 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金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三) 若有冲抵现金的、未做报销的原始单据,应在约定时间内及时冲帐、报账。
  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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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可以细分为(
A.岗位分工及授权审批制度
B.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制度
C.票据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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