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发活动中,哪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允许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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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市科技局来解读
日 17: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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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国家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的一项重大科技减免税普惠政策。常州市享受该政策的企业由2010年的276家增加到908家,减免所得税从1.76亿元增加到6亿元,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减免接近科技减免税总额的三分之一。
  但由于该政策涉及企业科技、财务、人力资源管理多个范畴,企业普遍反映执行这项政策,存在研发费用界定不清、归集范围把握不准、财务账目分类困难等难点。特别是很多小微科技型企业,更感困难。为此,市科技局联合税务部门编制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辅导手册》,帮助企业更好地享受政策。
  昨天,针对这一政策的主要难点,市科技局进行了解读。
  可加计扣除的研发活动需满足三大条件
  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应同时满足创新性、价值性并符合目录。
  创新性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在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成果;二是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三是企业产品的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的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被排除在外。
  价值性要与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相呼应。
  符合目录,是指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两个目录中的任何一个就可以享受加计扣除。
  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在2008年下发的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8项费用(详见手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去年,财政部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对这一政策进行了补充,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发生的以下5项费用,也可纳入税前加计扣除范围:一是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二是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三是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四是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五是研发成果的鉴定费用。
  可加计扣除的四种研发方式
  按照开发的形式,企业的研发活动可分为自主开发、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和集中开发四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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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生仲柏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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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新华网管理协调部 电话:(025)手把手教你研发费加计扣除
手把手教你研发费加计扣除
手把手教你研发费加计扣除&&& 近期出台的财税(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文件,给研究开发费的加计扣除制定了新规则,阳羡税苑结合实务操作,为你详细解读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全过程。1研究开发前的问题(一)加计扣除对企业有什么好处?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看到了吧,加计扣除是直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也就是说直接减少了你的应缴企业所得税。如果企业当年是亏损的,加计扣除是不是没有意义了呢?当然不是,因为亏损是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弥补的,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先要减到以前年度的亏损才缴税,所以说,不论盈利和亏损,加计扣除都是必要的。(二)所有的企业都可以加计扣除吗?当然不是,属于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的企业不能实行研发费加计扣除,换个角度说,工业制造业基本都可以研发费加计扣除。此外,必须是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才能加计扣除,核定征收企业就只能呵呵了。(三)高新技术企业才能加计扣除吗?加计扣除不是高新技术企业的专利,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可以享受。2研究开发的过程(一)项目确认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项目,需经当地政府科技部门或经信委进行确认,并取得《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你需要根据企业实际研发情况,把研发的项目到科技或经信委报备。研发项目跨年度的不用重复确认。(二)项目登记企业取得《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主管税务机关对项目进行登记并出具《企业研发项目登记信息告知书》。研发项目跨年度的不用重复登记。(三)财务核算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研发项目立项时应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由企业留存备查;年末汇总分析填报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并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随附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相关表式可以到阳羡税苑微网站下载/index.php/art/322806)小贴士实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设置“研发支出”一级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可按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期(月)末,应将研发支出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 科目,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研发支出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正在进行无形资产研究开发项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3哪些费用可以归集到研究开发费 1.人员人工费用。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必须是直接从事研发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老板、会计等人员就不要放在里面加计了。  2.直接投入费用。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企业在计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时,应扣减已归集计入研发费用,但在当期取得的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零计算。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3.折旧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时,就已经进行会计处理计算的折旧、费用的部分加计扣除,但不得超过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金额。注意,新政策不再强调“专门用于研发”,企业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同时从事或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应对其人员活动及仪器设备、无形资产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4.无形资产摊销。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在计算每个项目其他相关费用的限额时应当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通知》第一条第一项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中的第1项至第5项的费用之和×10%/(1-10%)。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小于限额时,按实际发生数计算税前加计扣除数额;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大于限额时,按限额计算税前加计扣除数额。&&&&&&&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4不得加计扣除的情形企业取得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不得计算加计扣除或摊销。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不得计算加计扣除。已计入无形资产但不属于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范围的,企业摊销时不得计算加计扣除。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税前扣除;加计扣除时按照研发活动发生费用的80%作为加计扣除基数。企业委托境外研发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此外,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也不能加计扣除。5申报及备案管理(一)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相关表式可以到阳羡税苑微网站下载/index.php/art/322806),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备案,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完成备案,并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xx收益比例等资料;6.“研发支出”辅助账;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8.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企业委托研发费用是否允许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二条“特别事项的处理”规定: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需要注意的是,本条款执行时间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第三条规定:委托研发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税前扣除;加计扣除时按照研发活动发生费用的80%作为加计扣除基数。委托个人研发的,应凭个人出具的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委托境外研发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其中受托研发的境外机构是指依照外国和地区(含港澳台)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受托研发的境外个人是指外籍(含港澳台)个人。本条款适用于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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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包括哪些范围
发布时间: 16:08
来源:高顿网校
小编导读:
【问题】关于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包括哪些范围?
【答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精神,更好地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以下简称研发活动)和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执行,现就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
本通知所称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一)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1.人员人工费用。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折旧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无形资产摊销。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二)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二、特别事项的处理
1.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2.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3.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需要集中研发的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则,合理确定研发费用的分摊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由相关成员企业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4.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按照本通知规定进行税前加计扣除。
创意设计活动是指多媒体软件、动漫游戏软件开发,数字动漫、游戏设计制作;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三星)、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工业设计、多媒体设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模型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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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愤怒刚学习不久,没法学啊要考试了,急死我了这次就不告诉你们老板了,限你们赶紧弄好算了,麻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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