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何时开始重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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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原因分析及其调整
摘要 造成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原因主要是:国家长期实行不平衡的城乡发展战略,“兴工抑农”、“兴城抑乡”的体制和政策,农业生产的弱质性及低规模化,农产品结构性剩余矛盾突出等。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实现城乡和谐发展,一要实施城乡协调发展新战略,重点加大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教育和社会保障的投入:二应通过发挥好各种农民专业协会的作用,推进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等,着力解决好农村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有效增加农民收入;三要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最终从根本上消除城乡差距。关键词 城乡发展战略;二元体制;农业弱质性;农业生产规模化;农业产业化;城镇化中图分类号 C9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8)04-0051-04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各个方面都获得了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都比改革开放前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与此同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却表现出持续扩大的趋势。在改革开放初期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为2:1,1995年为2.72:1,2001年为2.92:1,2003年进一步扩大到3.23:1,2005年约达3.22:1。从基尼系数看,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社会公平程度差。1978年前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综合基尼系数约在0.20~0.24之间,但此后城乡居民收入的综合基尼系数开始拉大。1990年为0.343,1995年为0.389,2000年后达到0.417。世界银行最新有关中国的发展报告预测,到2020年中国城乡居民收入的综合基尼系数将达到0.474,问题十分严重。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64%,能否让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仅直接关系到城乡矛盾的缓和与社会的稳定,而且关系到整个国家现代化目标能否最终实现的大局,必须认真思考解决之策。一、城乡居民收入持续扩大的原因分析(一)国家长期实行不平衡的城乡发展战略建国以后,为了加快工业化发展,我国在很长的时间里实行了以农补工、以乡补城的战略,通过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等形式,农村、农业、农民为国家的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和牺牲,这样就使得原本基础薄弱和落后的农村、农业发展因缺乏积累及城市工业的支持而处于滞缓状态。更有甚者,在这些年的城市扩张中,国家垄断着土地市场,一些地方政府打着城市建设的旗号,大量征占农地,通过低买高卖农地,赚取巨大的差额利润,成为城市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不仅使农民的当前利益受到严重损害,而且剥夺了他们对土地的长期收益权。如此,农民只得到很少的征地补偿安置费。(二)长期实行“兴工抑农”、“兴城抑乡”的体制和政策自上个世纪50年代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一套城乡分治的二元经济社会体制,严格的户籍制极大地限制了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造成农业和非农产业、农村工业与城市工业的发展机会及条件的不均等。无论是在生产、流通、交换、分配等经济层面,还是在就业、教育、医疗、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养老、福利等社会层面,国家政策多是向城市居民倾斜,农民享受不到应有的“国民待遇”。在改革开放的30年中,这种不合理的二元体制不断受到质疑并在一些方面有所松动,但从总体上说并未得到根本的改变。如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迁徙、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仍受到各种条件的制约,农村居民享受不到城镇居民享受的多种社会保障,等等。(三)农业生产经营受到多种矛盾的困扰我国农村人口与土地等资源的矛盾非常突出,农业生产目前仍以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经营为主,不仅难以形成规模效应,而且也难以实现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农业生产具有天然的弱质性,风险高、比较效益低。在经过几次农产品提价之后,国家以此使农民增收的空间已经很小。农产品结构性剩余的矛盾未得到很好的解决,农民增产难增收。尽管国家近年出台了不少惠农政策,如取消农业税、给种粮农户发放补贴等,但据笔者的调查,这些优惠政策的作用基本上被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所抵消了。因此,在目前的情况下,广大农民要想仅仅通过种田而发家致富是根本不可能的。(四)农民的主体性因素由于城乡在教育投资、师资力量、办学条件等方面存在的明显差异,导致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水平远远低于城市水平。农民整体科学文化素质不高,严重制约了农业新科技的推广应用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据国家统计局农村调查总队的调查,2001年我国农村劳动力4.82亿人,占全国劳动力总量的比重约为70%,其中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劳动力的比重依然高达87.8%。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的具体结构分布是:文盲或半文盲劳动力占7.4%,小学程度占31.1%,初中程度占49.3%,高中程度占9.7%,中专程度占2%,大专及以上程度占0.5%。在农村劳动力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13.6%。这样一种状况必然导致农业新科技的推广应用步伐缓慢,并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受阻。农民即便进了城,但由于就业竞争力低,一般也只能在加工业、建筑业、运输服务业、小商业等较低层次的产业就业,收入不高。二、采取有力措施,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实现城乡和谐发展(一)实施城乡和谐发展新战略,不断加大对农村、农业、农民的支持力度目前我国已步入工业化发展中期阶段,基本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乡村的能力。要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的转移支付力度,资金投向重点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用于农田水利、道路桥梁、输电线路、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的生产条件。二是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普及义务教育,强化科学普及和专业技能培训,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成人教育体系,全面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三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采取政府、社会、村集体和农民个人多元投资的办法,政府发挥重要作用,具体为: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普遍建立农村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大病救助制度,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经过一个过渡、磨合期,最终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二)积极发展各种农民专业协会,推进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着力解决好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对于各种农民专业协会,各地政府要加强引导、扶持和人员培训,帮助其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其驾驭市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要搞活农地经营权流转制度,推动土地等资源向优势农户和优势企业集中,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效益。农业产业化的实质是实现农工贸、产加销的一体化,是解决农村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的重要形式,各地在这些年的发展中已创造出了“市场+公司(龙头企业)+分散小农户”、“市场+公司(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协会年分散小农户”、“市场+公司(龙头企业)+优势农户”、“市场+公司(龙头企业)+生产基地”等多种模式,在提高农产品竞争力、扩大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均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要在现有基础上,大胆创新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推进农业生产的产业化、标准化和国际化,不断延长农业产业化链条,拓宽农业产业化网络体系,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让参与各方特别是广大农民在各个环节中受益。(三)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最终从根本上消除城乡差距由于中国农村突出的人与资源的矛盾,即便我们采取再多的惠农政策,也只能改善农民的生存状况,而不能从根本上富裕农民。要彻底解决“三农”问题,消除城乡差距,根本途径是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大量减少农村人口。在城镇化或农民市民化过程中,重点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1,实施产业带动战略,积极扩大城镇就业空间,为农民市民化提供强劲的持续动力城镇化发展的诸多条件中,首要的是解决进城农民的就业问题。由于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正由粗放型加速向集约型转变,靠科技、管理和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的因素越来越大,这就产生了资本和技术替代劳动力的现象,加速了劳动力需求减少的趋势,加之企业下岗分流人员的不断增多,使得城镇就业压力加大,如何扩大城镇就业空间就成为影响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关键因素。(1)在工业化进程中采取合理的技术选择策略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每千人平均拥有50个企业,而我国每千人只有5.7个企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数量不足,是我国城镇就业困难和农村人口得不到有效转移的重要原因之一。需要看到的是,人口众多、劳动力过剩是中国的—大劣势,然而劳动力便宜又是中国加入WTO后的优势之一,只有通过创办大量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将便宜的劳动力变成现实的竞争力,才能使之成为真正的优势。大型企业主要承担着工业体系、综合技术水平、技术研发、国际竞争等任务,而中小型企业则主要应发挥解决就业、稳定社会、促进竞争活力的作用。随着大企业资本有机构成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必然出现排斥简单劳动力的现象,因此,中国仅仅靠大型企业解决不了就业问题。按照新增劳动力供给、下岗再就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情况,中国未来10年每年需要提供1000万个就业机会,只有在坚持以信息化推动工业化、重视发展以资本和技术为依托的大型企业的同时,大力发展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大中小企业并举,才能使中国既在国际竞争中有优势,又使国内的劳动力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同时扩大吸收城乡劳动力的就业容量,降低失业率,使社会成员安居乐业,促进城镇化进程。(2)大力发展城镇第三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水平不仅是影响就业的重要因素,而且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第三产业占社会总产值的比重虽有上升,但同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相比,依然存在很大差距。目前,我国的就业结构,第一产业、第二产业过高,第三产业过低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在总量不足的同时,第三产业内部结构也不尽合理,金融、保险、通讯、房地产、信息服务和社区服务等新兴第三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针对这种情况,各级政府应从战略高度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城镇的第三产业,大力挖掘第三产业的就业潜力,将扶持第三产业的发展作为一个重要举措,抓好政策落实和组织措施,在资金上给予适当的投入。第三产业中的很多行业,如商业零售、交通运输、旅游、信息咨询、物业管理等,都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可创造大量的就业岗位。社区和个人服务业的发展,是第三产业中十分重要的部分,吸收劳动力较多,而且大部分工作岗位就业门槛低,资金投入少,应该大力发展。2 建立自由迁徙的户籍制度长期以来,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人为地把城乡人口划为彼此分割、很难逾越的两大社会群体,把农民拒之于城市大门之外,甚至一些已进城多年并早已改变了职业身份的农民,仍然被排斥在城市管理体制之外,享受不到市民的政治参与权利和福利保障待遇,其人权也常常受到侵害,使其与生活在同一空间的城市市民存在着身份与地位的巨大差别,难以融入城市社会。近年来这种分割体制虽然有所松动,但是农民进城仍受到许多限制。一些大中城市要求外来人口必须在本市购买一定标准的房产、投资较高数额的资金或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才允许其将户口迁入,甚至一些小城镇也设置了数千数万元的城市增容费,农民进城的成本仍然偏高。推进城镇化进程,必须对现行户籍制度进行彻底改革。人口迁徙既是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必然结果,也是人口在利益驱动下对劳动和生活空间进行选择的结果,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必然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人口自由迁徙制度。从现实情况看,农民进城多以民工形式出现,在城乡之间的流动性比较强,能够长期在城镇扎根的是少数,农民进了城,如果没有固定的居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最终还是要回去。近些年部分进城农民要求将城镇户口迁回农村的“反城镇化”现象就有力地说明了这一点。因此,过分担心放开户籍管理制度,大量的农民会一齐涌进城来,对城镇形成巨大的冲击是没有必要的。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是要取消附着于户吐的各种利益,剔除粘附在户籍关系上的种种社会经济差别,达到户籍与各种福利待遇完全脱节,真正做到城乡居民在发展机会面前地位平等,获得统一的社会身份,达到凭身份证“一证走天下”的目的。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仅仅作为职业划分的依据,不再具有利益分配的功能。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按照国际惯例,建立统一的、流动的户籍制度。任何人只要在一地有稳定的住所、职业和收入来源就应允许其在当地落户,并依法拥有该市市民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当然,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有一个逐步过渡的过程,可分步进行。改革的先后顺序是:先建制镇和县城,后到中小城市,最后到大城市和特大型城市。3 强化政府的引导和服务在各项政策的制定上,要由过去的限制农民进城向主动吸引农民进城转变,并为他们做好各种服务。第一,要积极为农民提供进城务工经商的有效信息。政府劳动部门的职能应由城镇延伸到农村,统筹开发城乡劳动力资源,疏通城乡两条就业渠道。要建立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平台,特别是省级劳动部门要掌握好不同地区、省、市的劳动力供求信息,对进城务工农民进行科学有效的指导和服务,提高他们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有序转移。第二,要做好对进城农民的培训工作。无论是劳动力输出地还是输入地政府,都要把进城农民的培训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培训的内容包括:各类职业技能、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等,以提高进城农民的就业竞争力、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权意识以及对城市的适应能力。第三,贯彻落实好《劳动法》,健全劳务纠纷协调仲裁机构,解决好拖欠工资、劳动环境差、职业病和工伤事故频发等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打击针对进城农民工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进城农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4 积极促进从“农民”到“市民”的文化转型进城农民要彻底转变为市民,不仅要有户籍身份和职业的转变,素质的提高、文化的转型更为根本。只有进城农民的劳动技能、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得到全面提升,才能使他们更好地适应城市的工作和生活,并最终完全融入城市市民阶层,实现从传统的农业文明向城市文明的根本转变。责任编辑 张桂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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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乡居民收入比13年来首次缩小至3倍以下
中国城乡居民收入比13年来首次缩小至3倍以下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0日讯 反映城乡收入差距最直观的指标――城乡居民收入比在2014年再度回落。根据国家统计局今日公布的数据,2014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4元,农村居民纯收入9892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92:1,城镇和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差距首次降至“3”倍以下。据中国经济网记者统计,这已经是2002年以来最低值。
  相关资料显示,我国的城乡收入差距经历了一个“U”字形发展路径。2002年以来,我国城乡收入比一直在“3”以上,2007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到改革开放以来的最高水平3.33:1。从2010年开始,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连续多年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城乡收入差距首次从上一年的3.33倍下降到3.23倍,2011年再次下降到3.13倍。2012年,农村居民收入再次“跑赢”城镇居民,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917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3.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7%;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2.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6%。2012年农民纯收入比上年回落0.7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比上年加快1.2个百分点。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城乡收入比为3.03:1,较2012年微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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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振合,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公共管理系。
摘要:经济“新常态”的典型表现是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和产业结构升级,它们都会对居民收入差距产生重要影响。本文研究了“新常态”下居民收入差距变化,发现城镇低收入户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要快于高收入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并且这种趋势在短期内不会反转,所以未来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将会继续缩小。经济增长放缓可能导致农产品价格下降,降低农村低收入户收入增长速度,导致农村收入差距继续扩大。经济增速下降和产业结构升级放缓了城镇劳动力需求,同时推动了农村劳动力需求增加,导致农户工资收入增速要快于城镇住户,这会进一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总之,在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和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的共同推动下,未来中国居民收入差距将会继续缩小。
关键词:新常态 收入差距 产业结构升级
居民收入差距过大是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之一。随着收入分配领域各项改革措施的实施以及产业结构升级,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得到一定遏制。从2008年开始全国居民基尼系数逐步缩小,已经由2008年的0491下降到2013年的047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5)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基尼系数为0469,较2013年的0473下降0004,说明中国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有学者从不同角度对中国居民收入差距变化进行解释。洪源等(2014)利用动态面板数据模型、空间面板数据模型和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研究了民生财政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机制,发现民生财政支出活动是影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变动的重要原因。民生财政增长一方面会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另一方面会通过税收制度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段景辉和陈建宝(2014)通过建立包含劳动者能力信号、人力资本积累和劳动者先天能力等因素的信号博弈模型,研究了高等教育对大学生与非大学生之间收入差距的影响,发现劳动力市场中存在劳动者能力信号效应。教育溢价是造成大学生与非大学生收入差距的主要因素。张璇和杨灿明(2015)研究了行政腐败对中国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发现行政腐败扩大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并且东部地区的影响效应要比中西部更加明显。以上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居民收入差距变化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加深了对中国居民收入差距的理解。
目前,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阶段,表现之一是经济增长速度下降。从图1可以看出,中国季度GDP同比指数已经由2010年第一季度的112?2下降到2015年第三季度的106?9,说明中国经济增速减缓。同时,图1显示季度GDP指数仍然处于下降通道,未来GDP增速可能会进一步降低。与此同时,产业结构调整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又一重要表现。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投资;第三产业经济增长速度超过第二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增速高于工业平均增速。以上都表明中国经济结构逐步优化。经济发展之所以进入“新常态”阶段是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从供给方面看,生产要素成本上升,特别是劳动力成本上升;学习型技术进步的空间越来越小,技术进步的成本加大。从需求方面看,投资收益率下降;外需拉动型经济增长方式难以为继(刘伟、苏剑,2014)。上述供给和需求方面因素在影响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的同时必然会对劳动力供需产生重大影响,导致不同群体劳动力收入产生不同变化,引起居民收入差距变化。图2显示了年中国基尼系数的变化情况。从图2可以看出,基尼系数从2008年开始不断下降,说明中国收入差距正在不断缩小。特别是2014年,基尼系数加速下降,居民收入差距缩小显著。以上情况表明中国居民收入差距随着经济增长速度下降而逐渐缩小。然而,蔡昉和王美艳(2014)对国际经验的总结发现,高速经济增长一旦减速或者陷入停滞,收入增长也将相应地减慢或者陷入徘徊。在经济增长和收入增长陷入停滞的条件下,收入差距往往进一步扩大。如果收入差距严重到一定程度且没有有效手段予以制止,那么社会凝聚力就会降低,就难以在改革方向和举措上达成共识,继而成为经济增长的障碍以及进一步减速乃至停滞的原因。由此可以看出,未来中国居民收入差距如何变化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阶段需要解答并且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应对问题。
二: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变化
近年来中国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推动总体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2008年以来高收入户和低收入户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不断下降,由2008年的5.7下降到2013年的4.93。杨宜勇和池振合(2014)在2013年数据基础之上对2014年城镇收入差距变化进行了预测。他们认为,2014年《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等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措施的实施以及反腐败活动的广泛开展会引起城镇中高收入阶层的收入增长速度下降,导致城镇居民收入差图年高收入户与低收入户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比数据来源:由历年中国统计年鉴相关数据整理获得。
距较2013年有较大幅度下降。然而,2014年高收入户和低收入户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不仅没有减小,反而由2013年的493增加到2014年的549,这说明2014年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由之前的缩小变为扩大。2014年高收入户和低收入户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之所以增加主要是由居民收入统计调整引起的。2013年之前中国实行城乡有别的收入统计制度。城镇居民按照可支配收入统计,数据源于城镇住户调查。农村居民收入按照纯收入统计,数据源于农村住户调查。2012年开始,国家统计局统一了城乡居民收入指标名称、分类和统计标准,正式开展了城乡一体化的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住户调查制度的改革导致城乡居民收入统计口径变化,引起居民收入变化(国家统计局,2014)。表1显示了2013年住户收入调查制度改革前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的变化情况。从表1可以看出,住户收入调查制度改革导致低收入户、中等偏下户、中等收入户收入下降,同时引起中等偏上户和高收入户收入增加。由此可以看出,2012年开始的住户收入调查制度改革引起的居民收入口径变化对城镇不同收入户影响不同,导致高收入户与低收入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升。尽管住户收入调查制度导致2013年调查制度改革前后居民收入统计口径不一致,数据不可比,但是2013年和2014年数据具有可比性。高收入户与低收入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的变化。从图4可以看出,高收入户与低收入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由2013年的5.84下降到2014年的5.49,所以2014年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实际没有上升,反而继续下降,印证了之前的预测。
经济发展“新常态”阶段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产业结构调整是其典型表现。2014年前三季度GDP同比增长率分别为7.3%、7.4%和7.2%,而2015年前三季度GDP同比增长率分别为7%、7%和6.9%。增长率要低于2014年年度GDP增长率。与此同时,产业结构也正在发生变化,从所占比重看,GDP中第二产业增加值占比下降,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上升,并且GDP中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超过第二产业增加值占比。2014年GDP中第二产业增加值所占百分比为42.7%;第三产业增加值所占百分比为48.1%。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2015》,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从增长率来看,2014年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率为7.3%,而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率为7.8%,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超过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2015》,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从就业人员分布看,第三产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逐渐增强,而第二产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逐渐减弱。2014年第三产业所吸纳的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的40.6%,比2013年上升2.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吸纳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的39.9%,比2013年下降0.2个百分点。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2015》,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以上情况都说明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正在不断上升,而第二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则在逐渐下降。经济增长速度下降和产业结构调整会对不同群体劳动力的收入产生不同影响进而引起收入差距变化。
经济增速下降以及产业结构调整主要是由工业和房地产业增速下降引起的。2014年工业和房地产业增长速度分别只有6.9%和2.3%,这两个产业增长速度下滑直接导致上述两个产业及其相关产业投资收益大幅下降。与此同时,城镇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来源主要为工资收入,而工资收入具有刚性,在短期内不会下降。表2显示了2013年和2014年按可支配收入五等分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情况。从表中可以看出,收入越低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越快。例如,低收入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为13.37%,而高收入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只有6.67%。经济发展“新常态”阶段,上述趋势在短期内不会反转,2015年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仍将继续缩小。
三:农村居民收入差距变化
近年来,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缩小的同时农村收入差距却在不断扩大。随着2014年农产品价格下行,以家庭经营性收入为主的农村低收入户家庭人均收入增长速度下降,农村收入差距将会扩大。
低收入户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增长速度下降是导致2014年农村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图6显示了2013年和2014年农村不同收入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情况。从图中可以看出,2014年农村大部分居民收入增长速度都有所增加,包括中等偏下户、中等收入户、中等偏上户和高收入户,上述农户2014年图62013年和2014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数据来源:由历年《中国统计年鉴》相关数据整理获得。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9.72%、19.66%、18.25%和12.57%。与2013年相比,中等偏下户、中等收入户、中等偏上户和高收入户家庭人均收入增长率分别上升了4.98个、6.87个、6.12个和0.66个百分点。由此可以看出,2014年收入增长较快的农村居民主要是中等收入户及中等偏上户,而高收入户增长速度则基本与2013年持平。尽管2014年大部分农户家庭人均收入增长速度加快,家庭人均收入加速上涨,但是农村低收入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却出现下降,由2013年的11.53%下降到2014年的7.16%,下降了4.37个百分点,说明低收入户收入增速下降。低收入户家庭人均收入水平原本就大大低于其他家庭,同时收入增速下降,农村低收入户家庭人均收入与其他收入户的差距会进一步扩大,引起农村收入差距扩大。
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是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2014年二者分别为4152.2元和4234.7元,占当年全部收入的39.59%和40.4%。经济“新常态”下,经济增速下降所引起的农产品价格下降,将导致农村低收入户家庭收入下降,农村居民收入差距将继续扩大。
四:城乡收入差距变化
从2010年开始中国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比便不断减小,已经由2009年的3.33下降到2014年的2.97。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比的不断下降表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2009年开始不断缩小。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快于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是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的主要原因。从图8可以看出,从2010年开始农村居民收入速度开始超过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2011年两者的差距达到最大。2011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率为17.9%,而同期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仅为14.1%,两者相差3.8个百分点。尽管在2012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率差距有所缩小,但是2013年和2014年两者的差距又有所扩大。例如,2014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率为9%,农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率为11.2%。
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性收入,2014年两者合计占农村居民全部收入的80%。由《中国统计年鉴2015》相关数据计算获得。城镇居民主要收入来源是工资性收入。2014年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为17936.8元,占同期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2.19%。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较高的增长率以及占人均纯收入的份额不断上升是导致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渐缩小的主要原因。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一方面经济增速下降,特别是第二产业中的制造业;另一方面产业结构转型,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已经超越第二产业,这会对劳动力供需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首先,城镇居民就业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以及与第二产业密切相关的第三产业。第二产业增速下降引起相关产业增速下降,导致其对城镇劳动力的需求增速下降。在劳动力供给一定的条件下,城镇劳动力需求增速下降会引起工资增速下降。与此同时,第三产业发展会带动农村劳动力需求增加,因为大量农村劳动力都集中于第三产业,如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等,所以农村劳动力工资上涨速度会快于城镇劳动力工资上涨速度。因此,在劳动力就业结构保持稳定的前提下,未来城乡收入差距仍可能进一步缩小。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工业和房地产业发展速度下降导致投资收益下降,引起城镇低收入户家庭人均收入增长速度要高于高收入户,导致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会继续缩小。经济增长速度下降引起物价指数下降特别是农产品生产者价格指数下降,这直接导致农村低收入户家庭人均收入增速下降,未来将会导致农村收入差距继续扩大。经济增速下降以及产业结构调整使得城镇劳动力需求增速下降,而农村劳动力需求继续上升,引起城镇劳动力工资增速要小于农村劳动力工资增速,这决定了未来城镇居民收入增速要慢于农村居民收入增速,最终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在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农村居民收入差距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共同作用下,短期内中国收入差距仍将会继续缩小,为未来中国经济和社会领域各项改革提供了较好的条件。然而,随着经济增速下降,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开始出现下降,这会对居民产生直接影响。尤其是在收入差距变动上存在着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引发较大的变化。因此,未来应该积极采取措施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增加居民收入,巩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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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社会保障事业在改革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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