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办理房产证归属,能不能确认房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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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呆了!居然有这么多临沂业主没办出房产证
来源:搜房网房天下 &&发布时间:
买房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看房买房,装修入住,中间如果遇到延期交房,那感觉真是不能再酸爽!好不容易披荆斩棘入住新房,还是不能睡踏实,因为还有最重要的房产证没有到手!而事实上,房产证的办理过程并没那么顺利。2015年,在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网站上,市民通过12345反馈的房产问题中有近一半的问题都是和房产证相关。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有这么多临沂业主没能办出房产证!为什么办不了房产证呢?原因很多,一起看下文吧!房产证真的很重要!首先解释一下什么是房产证!房产证即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产权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简而言之,有房产证更踏实!1年!2年!3年!等了又等 房产证就是没有影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的事情并非个例,包括莱茵国际、怡景华庭、奥德紫荆城、银雀尚城等楼盘在内的很多临沂业主都有这样的苦恼:莱茵国际业主:经济开发区芝麻墩办事处,沂河路与李公河路交汇处向南100米莱茵国际小区,2015年5月交房,一直未办理房产证,要求相关单位尽快协调给予办理房产证。怡景华庭业主:兰山区滨河路与双岭路交汇怡景华庭小区的业主,2013年左右交房,但是一直未办理房产证,要求相关部门督促尽快办理房产证。奥德紫荆城业主:河东区北京东街与孝友路交汇处奥德紫荆城小区一直不予办理房产证,购房时,开发商承诺两年内办理房产证,现在合同已到期,咨询开发商一直推诿,没有明确答复,要求相关部门协调尽快予以合理解释,请予以办理。业主的提问千千万,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的回答只有一个:经查询登记系统,该项目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尚未办理产权备案登记,暂时无法办理房产证。详情大家可以登陆“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网站查询那么究竟是因为什么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呢?原因多到你想不到!请翻页查看!一.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根据开发商不同的情况又可分几种情形:1.开发商在销售楼房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取得完整的“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如果该五证中缺少任何一证,都不可能办到产权证。有的开发商在销售的时候五证不齐,对购房者说正在办理过程中,购房者较好不要买这样的房屋。如果一定想买的话,就要到房屋管理部门调查开发商所说的是否属实。要是开发商没有办理或者是被房管部门拒绝了的话,购房者较好不买这种房,因为将来很可能办不下产权证。如果遇上什么意外的话,您的权益将得不到保障,风险太大。2.开发商虽已取得五证,但私自更改了房屋的使用性质。例如,房管部门批准的是住宅楼,而开发商却当作商业楼销售,去办理产权证书的时候,当然是办不下商业楼的产权证书了。此时开发商想重新申报更改房屋用途是很困难的,受损失的自然是购房者。3.开发商取得五证,并已取得大产权证,但开发商已将该房屋抵押给了别人,同时出售该房屋。购房者要是购买了这种房屋,所面临的风险就更大了。如果开发商不能及时履行到期的债务,抵押权人要求实现抵押权的话,购房者肯定是没有产权证书了,甚至连居住权都没有了,较后购房者只能是通过诉讼来要回所付的房价款,能不能要回还另当别论。所以购房者在买房前要充分了解房屋状况。4.房屋质量检验不合格。质监站没出具房屋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现在因为这种原因办不了房产证的情形越来越多了!5.开发商拖欠应该上缴国家的各种收费以及税金、房屋维修基金等。开发商一般在交付房屋之时,一般要收取维修基金、登记费、交易费、测绘费、各种税费。如果开发商以种种理由拖延办理房产证,则可以将资金无偿挪用相当长一段时间。二.购房者自身的原因。分两种情形:1.购房者没有交足应付的房价款,开发商就不会去办理过户手续,购房者也就办不下产权证书了。2.购房者没有及时提供应交的文件材料,例如,购房者拿着购房合同,始终不交给开发商,自然也就办不下产权证书了。三.房屋管理部门的原因。由于各方面的因素,房屋管理部门有时也会拖延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主要是在测量、办理手续上的速度太慢。遇到这种情况,购房者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异议,如果对其答复感到不满意或者没有作用的话,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属于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为。开发商拖延办理房产证的情形屡屡出现,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开发商迟延办证违约成本过低的因素。从比较通用的购房合同上我们可以看到,合同规定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买受人可退房并获得房价款和已付房价款1%赔偿金;如果不退房,可获得已付房价款1%的违约金。从该条款的约定可以看出,如果开发商不考虑商业信誉,那么无论是拖延办证1年还是10年,仅仅依据合同能主张的仅仅是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赔偿,按照临沂商品房的价格,也就是数千元而已。况且,很多业主出于种种顾虑,并不愿意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从而使得开发商迟延办证的惩罚成本太低甚至可以忽略不计。只靠购房者自己小心避免,并不是解决房产证办不下来的途径,希望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从源头开始监督开发商的行为,让购房者的权益不被侵害!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3、必备材料之——测绘图(表)4、领取相关文件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6、办理房产证所需要材料: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在提交办理申请后,请业主们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通知的时间及时领取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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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权证房屋能不能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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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权证房屋能不能买卖?
提问者:罗成业|
浏览:105|
时间: 14:02:00
已有6条答案
回答数:11106|被采纳数:28
云南多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所有回答:&11106
一、房屋与产权证书的关系。
权属登记是房屋登记机关将房屋权利设定、变更、转让和消灭的事实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向相关权利人颁发产权证书的行为。其性质属于行政管理,目的在于明晰房屋权利归属,作为课征税收、推行房产政策的依据。产权证书是证明房屋权利归属的书面凭证,行为人应当在房屋建成后法定期限内申请初始登记,领取产权证书,以明晰产权归属和保障交易顺畅。而无产权证房屋缺乏证实其权利归属的初步证据。
房屋是人类运用劳动力物化建筑材料而形成的构筑物。《物权法》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故房屋所有权自房屋建造成就之日产生,而非领取产权证书之日,未领取产权证书不等于不享有房屋所有权。对于违法建造的房屋,如果情节轻微且不影响城市规划,可以由行政机关课处行政处罚,补办相关审批手续,使之变为合法建造物;违法情节严重而无法补办审批手续的房屋,在有权机关认定违法建筑并强制拆除之前,不影响行为人的房屋所有权。二、产权证书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
对的争议主要集中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7条的理解上。根据《合同法》第52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7条明确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多数裁判者据此判决无证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笔者认为:产权证书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1、房屋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行为人自房屋建造事实成就之日取得房屋所有权,买卖双方可基于各方真实意思,就房屋买卖进行协商和缔约。买卖合同是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通过交付房屋和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后果,但能否发生物权变动并不影响买卖合同成立与生效。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7条属于管理性规范,旨在加强房地产行政管理,禁止权属不清或权属有争议的房屋进入房地产市场交易,从而保障交易安全,而非禁止交易或限制合同自由。3、古罗马法谚称“任何人不得因自己之不法行为而获得利益”,房价大涨大落时,一方通常会以买卖合同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7条为由,请求裁判机关确认合同无效,返还房屋或者付款。如果仅以无权属证书径行判决合同无效,一方因合同无效反而获取较大不当利益,这将极大危害交易安全和诱导诚信危机。
无产权证房屋的外延极其广泛,包括商品房、集资房、自建房、公房等,有些来源合法、权属明确,有些权属不清、严重违法,故不能鱼龙混杂、泥沙俱下,一律为其“松绑。”应当区别对待:1、危害国家利益与公共利益的买卖合同无效,如向社会销售的商品房涉及公共利益,未办理合法开发手续且无法补办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2、侵犯共有人或真正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买卖合同,对其效力持相对否定态度,交由有权人行使撤销权或追认权。3、建造合法或来源正当的无证房屋,如果权属明确的,完全可以交易;建造不合法但可以补办手续的无证房屋也可以买卖。三、无产权证房屋权利人的现实处境。
无证房屋缺乏证实权利归属的初步证据,故原始建造人或买受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无证房屋难以办理物权变动手续,存在交易风险,权利人难以如愿行使买卖、抵押、出租和入股等权利,难以物尽其用;房屋拆迁时,权利人无法获得如同有证房屋价值相当的补偿;如果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将面临行政处罚和强行拆除。当然,无证房屋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应当得到相应保护。即使无证房屋属于违章建筑,除法定机关外,任何人不得侵占、毁损或拆除,否则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财产、排除妨碍和赔偿损失;权利人行使房屋权利与邻人发生纠纷时,应当适用相邻关系的规定,接受限制和扩张权利。
作为谨慎理性的正常人,买受人应当审查权属手续和预测交易风险,明知无证而仍然购买的,意味着甘冒风险。如果买卖合同有效,要求出卖人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或者请求解除合同的,难以得到支持。
回答数:3662|被采纳数:20
杭州三色堇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所有回答:&3662
可以!但要签转让协议,并要要求其协助你办理过户手续!建议你:为了防范风险,可以把任意一条的违约金提高到房子的价格!
回答数:1776|被采纳数:2
所有回答:&1776
无不存在争议。司法实践中,大多裁判者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7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判决无证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互相返还房屋和房款。近年,许多学者此种裁判结果提出质疑,且有判例认定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7条并不真正导致合同无效。笔者认为:应当区分合同生效与物权变动,产权证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但从维护社会公益和公序良俗原则出发,应对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从严掌握。一、房屋与产权证书的关系。
权属登记是房屋登记机关将房屋权利设定、变更、转让和消灭的事实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向相关权利人颁发产权证书的行为。其性质属于行政管理,目的在于明晰房屋权利归属,作为课征税收、推行房产政策的依据。产权证书是证明房屋权利归属的书面凭证,行为人应当在房屋建成后法定期限内申请初始登记,领取产权证书,以明晰产权归属和保障交易顺畅。而无产权证房屋缺乏证实其权利归属的初步证据。
房屋是人类运用劳动力物化建筑材料而形成的构筑物。《物权法》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故房屋所有权自房屋建造成就之日产生,而非领取产权证书之日,未领取产权证书不等于不享有房屋所有权。对于违法建造的房屋,如果情节轻微且不影响城市规划,可以由行政机关课处行政处罚,补办相关审批手续,使之变为合法建造物;违法情节严重而无法补办审批手续的房屋,在有权机关认定违法建筑并强制拆除之前,不影响行为人的房屋所有权。二、产权证书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
对的争议主要集中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7条的理解上。根据《合同法》第52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7条明确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多数裁判者据此判决无证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笔者认为:产权证书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1、房屋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行为人自房屋建造事实成就之日取得房屋所有权,买卖双方可基于各方真实意思,就房屋买卖进行协商和缔约。买卖合同是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通过交付房屋和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后果,但能否发生物权变动并不影响买卖合同成立与生效。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7条属于管理性规范,旨在加强房地产行政管理,禁止权属不清或权属有争议的房屋进入房地产市场交易,从而保障交易安全,而非禁止交易或限制合同自由。3、古罗马法谚称“任何人不得因自己之不法行为而获得利益”,房价大涨大落时,一方通常会以买卖合同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7条为由,请求裁判机关确认合同无效,返还房屋或者付款。如果仅以无权属证书径行判决合同无效,一方因合同无效反而获取较大不当利益,这将极大危害交易安全和诱导诚信危机。
无产权证房屋的外延极其广泛,包括商品房、集资房、自建房、公房等,有些来源合法、权属明确,有些权属不清、严重违法,故不能鱼龙混杂、泥沙俱下,一律为其“松绑。”应当区别对待:1、危害国家利益与公共利益的买卖合同无效,如向社会销售的商品房涉及公共利益,未办理合法开发手续且无法补办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2、侵犯共有人或真正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买卖合同,对其效力持相对否定态度,交由有权人行使撤销权或追认权。3、建造合法或来源正当的无证房屋,如果权属明确的,完全可以交易;建造不合法但可以补办手续的无证房屋也可以买卖。三、无产权证房屋权利人的现实处境。
无证房屋缺乏证实权利归属的初步证据,故原始建造人或买受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无证房屋难以办理物权变动手续,存在交易风险,权利人难以如愿行使买卖、抵押、出租和入股等权利,难以物尽其用;房屋拆迁时,权利人无法获得如同有证房屋价值相当的补偿;如果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将面临行政处罚和强行拆除。当然,无证房屋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应当得到相应保护。即使无证房屋属于违章建筑,除法定机关外,任何人不得侵占、毁损或拆除,否则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财产、排除妨碍和赔偿损失;权利人行使房屋权利与邻人发生纠纷时,应当适用相邻关系的规定,接受限制和扩张权利。
回答数:94570|被采纳数:93
所有回答:&94570
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买卖不能公证!但你可以请求律师对你们的协议进行律师见证。这种交易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及法律风险。通过律师见证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风险的发生。
回答数:10613|被采纳数:22
所有回答:&10613
你好,公正处是不会给无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的,即便签了房屋买卖协议也不受法律保护。希望采纳。
如果该房屋没有房产证,不是不能交易买卖,但是买家会承担一定的风险,那就是如果拆迁的话,补偿方面有的拆迁办是不认可购房合同的,只认可房产证。就算是做了公证,如果拆迁办有自己的规定的话,怕也不会认可。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是风险多多,谨慎谨慎。
如果该房屋有房产证正在办理,还没办出来,那么买卖双方可先签署购房合同,约定待房产证办到原业主名下后原业主立即过户给买方,虽然可能会有房产税,但是有房产证的房子毕竟对买方的权益是一种保障,花这个钱还是值得的。
回答数:283|被采纳数:1
就是这样逗逗逗逼
所有回答:&283
司法实践中,大多裁判者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7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判决无证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互相返还房屋和房款。近年,许多学者此种裁判结果提出质疑,且有判例认定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7条并不真正导致合同无效。笔者认为:应当区分合同生效与物权变动,产权证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但从维护社会公益和公序良俗原则出发,应对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从严掌握。是可以买卖的,但是没有房产证的,在买卖中要注意看清楚合同再决定是否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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