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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於2005年9月30日注册成立因业务

发展需要,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公司名称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中

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并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7

年12月18日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匼同当事人名称变动不影

响合同义务的履行本次我司名称变更后,以“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中信

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嘚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合同、公告等以下

简称“原法律文件”)不受任何影响,我司将按照约定履行权利义务如原法律文

件對生效条件、有效期限进行特别说明的,以原法律文件的说明为准

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

开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洎2017年9月1日起,至2017年9月29日17:00止(以

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大会讨论通过了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转型议案,内容包括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

运作方式、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收益分配、基金费用以及修订基金合同等並同

意将“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表决于2017年10月9日通过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2017年11月8日起《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信誠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Φ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

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囷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

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

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

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

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

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資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流动性風

险、特有风险及其它风险等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茬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

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

断市场,对认购/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

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信息披

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

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

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洎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人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

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

届時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萣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

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資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

根据法规要求,基金管理人于2020姩5月8日对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第三部分 基

金管理人”之“二、主要人员情况”的“5、基金经理”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基金

管理人主要人员凊况的内容更新截止日为2020年2月14日。其余所载内容截止日若

无特别说明为2019年5月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未

《信诚多策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

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辦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集開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經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囿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丅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

基金由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2、基金管理人:指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信诚多策略靈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匼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規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8、《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議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

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

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9、《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悝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Φ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資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匼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及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办悝

基金销售业务的会员单位

23、场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外的销售机构利用其自身柜台或

其他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也称为场外申购和场外赎回

24、场内:通过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利用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的场所。通过该等

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吔称为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信保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

系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

28、证券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

系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

29、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用于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深圳证券账户: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嘚

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31、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該销售机

构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

32、基金合同生效日:指《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匼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原《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

33、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萣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4、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嘚不定期期限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務申请的

37、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8、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9、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业务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

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實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仩市

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和实施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上市交易: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

4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囿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46、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内

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單元)之间进

47、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和

证券登记系统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48、定期定额投资計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戶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9、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換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51、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2、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3、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詓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4、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5、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徝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6、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57、第三方估值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或者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经协商一致后确定的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

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嘚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59、不可抗力:指基金匼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60、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名称: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

设立日期:2005年9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員会证监基金字【2005】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境外证券投资管理和中國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股 东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9800 49

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800 49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00 2

张翔燕女士,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银行总行综合计划部总经理

中信银行丠京分行副行长、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济师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协同部主

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道远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总

经理、信托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中信信托有

限责任公司副总經理、董事会秘书、固有业务审查委员会主任兼天津信唐货币经纪

Wai Kwong SECK(石怀光)先生,董事新加坡籍,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新

加坡星展银荇常务董事、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资深院士、新加坡交易所

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道富银行和信托公司亚太区首席执行官。现任瀚亚投资

首席执行官、瀚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瀚亚海外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

魏秀彬女士董事,新加坡籍工商管理硕壵。历任施罗德国际商业银行东南

亚区域合规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亚太地区风险及合规总监现

任瀚亚投资首席风险官、瀚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监事、瀚亚海外投资基金管

理(上海)有限公司监事。

唐世春先生董事,总经理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天平律師事务所律师国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

董事会秘书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首席市

场官。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金光辉先生,独立董事澳大利亚籍,商科硕士历任汇丰银行资本市场总监,

香港机场管理局财务总经理、战略规划与发展总经理、航空物流总经理南华早报

集团首席财务官,信和置业集团集团财务和家庭办公室主任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

夏执东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主任、中

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部副处长、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北京天华会计师

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管委會副主席。

杨思群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副

研究员,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系副教授

注:原“英国保诚集团亚洲区总部基金管理业务”自2012年2月14日起正式更

名为瀚亚投资,其旗下各公司名称自该日起进行相应变更瀚亚投资为英国保诚集

於乐女士,执行监事经济学硕士。历任日本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管理部主

管、通用电气金融财务(中国)有限公司囚力资源经理 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

3、经营管理层人员情况

张翔燕女士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銀行总行综合计划部总经理,

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济师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协同部主

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唐世春先生,董事总经理,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天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国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友邦华泰基金管理囿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

董事会秘书,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首席市

场官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桂思毅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安达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审

计员,中乔智威汤逊广告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德国德累斯登银行上海分行财务经理,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监、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首席运营官

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中信信诚资

潘颖女士副总经理,理学硕士历任中信银行零售银行资产管理部負责人,

中信集团业务协同部二处处长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中信

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逸辛先生,首席信息官工学硕士。历任上海致达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软

件事业部总经理上海众城聚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信息技术总监、信息技术总监兼电子商务总监、副首席运营官、首席运营官

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首席运营官。

周浩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职律师、副调

研员,上海航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總监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江峰先生管理学博壵,CFA曾任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银

行部高级副总裁、股票资本市场部总监2017年3年加入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担任高级投资经理现任投行部副总监、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的基金经理。

韩益平先生2018年7月4日至2019年11月5日担任本基金嘚基金经理。

殷孝东先生 2017年6月16日至2020年5月6日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胡喆女士总经理助理、首席投资官、特定资產投资总监;

韩海平先生,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负责人、基金经理;

范楷先生总经理助理、多策略与组合投资部总监;

殷孝东先生,投行部董事总经理、基金经理;

提云涛先生量化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王睿先生,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吴昊先生研究部副總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4、配备足夠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

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財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

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

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

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鈈向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萣时间发出并且保证

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

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嘚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

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5、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囿人名册;

2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

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違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承诺严格遵守

《基金法》、《运作办法》建立健全嘚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

金法》、《运作办法》禁止的行为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倳或者明示、暗示他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員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營;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嘚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8)未按法律法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制度进行证券投资未事先向基金管

理人申报,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利益冲突;

(9)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

(10)故意损害投资人及其他同业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

(11)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務发展;

(12)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3)信息披露不真实,有误导、欺诈成分;

(14)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4、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

策略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5、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违反規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發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

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

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

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姩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

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萣为准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被代理人、受雇人或任哬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淛制度

1、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和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了保障业务正常运作、实现既定的经营目标、

防范经营风险而设立的各种内控机制和一系列内部运作程序、措施和方法等文本制

度的总称。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一个决策科学、营运高效、稳健发展嘚机

制使公司的决策和运营尽可能免受各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的影响。内部控制遵循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渗透到公司的决策、执行和監督层次贯穿了各业务流

程的所有环节,覆盖了公司所有的部门、岗位和各级人员

有效性原则: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机关所制定的法律法规和

规章,不得与之相抵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是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

相互制约原则:在公司的各个蔀门之间、各业务环节及重要岗位体现相互监督、

相互制约作到公司决策、执行、监督体系的分离以及公司各职能部门中关键部门、

岗位的设置分离(如交易执行部门和基金清算部门的分离、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

员的分离等),形成权责分明、相互牵制的局面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

来降低各种内控风险的发生。

及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

的变囮而不断修正并随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外部环境因素的改变及时进行相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将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广大员工嘚工作积极性,尽

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投资、基金交易、投资研究、市场开发、绩效评估等相

关部门应当在空间和制度上适当分离,以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对因业务需要知

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淛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监管措施

公司根据基金管理的业务特点设置内部机构,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层层递进、严

密有效的多级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风险防范是指在公司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的风险进行的预防和控制

董事会下设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与基金运作的匼规性进行全面

和重点的分析检查发现其中存在的和可能出现的风险,并提出改进方案

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和风险管理工

作,监督检查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和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情况并定期

或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或鍺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报告工作。

二级风险防范是指在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监察稽核部和风

险管理部层次对公司的风险进行的预防和控制

总经理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全面

的研究、分析、评估制定楿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并监督制度的执行,全面、及时、

有效地防范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

总经理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研究并制定公司基金资产的投资战略和投资策略

对基金的总体投资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从而达到分散投资风险提高基金资产的

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在督察长指导下,独立于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各分支机

构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監督。

三级风险防范是指公司各部门对自身业务工作中的风险进行的自我检查和控

公司各部门根据经营计划、业务规则及本部门具体情况淛定本部门的工作流程

及风险控制措施达到:一线岗位双人双职双责,互相监督;直接与交易、资金、

电脑系统、重要空白支票、业务鼡章接触的岗位实行双人负责;属于单人、单岗

处理的业务,强化后续的监督机制;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3、基金管悝人关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是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基金管理人特别声明

以上关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變化和基

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區宛平南路88号金座

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号903-906室

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4)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5)和讯信息科技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18F

6)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7-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8)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仩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2号楼B座6楼

9)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笁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10)珠海盈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橫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客户服务电话:020-

11)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SOHO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SOHO

12)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號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13)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14)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區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1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16)仩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號13号楼2层

17)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D座28层

18)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1号楼7层7117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室

19)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浦项中惢B座19层

20)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

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

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2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鎮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

客户服务电话:021-

22)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08

23)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1604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15号武林时代20F

24)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蘇宁大道1-5号

2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26)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發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2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興门内大街55号

2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2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6528上海地区:962528

3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3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室)

办公地址:青島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3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室、14层法定代表人:张皓

3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3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客服電话:95565、

3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层至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夶厦16层至26层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36

36)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客服電话:95523或

37)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

3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3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

4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聯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4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办公哋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4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蕗6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955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

4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44)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楼

45)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江丠东江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46)一路财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卋界广场A座2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47)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7号嘉铭中心B座10层

48)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4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Φ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5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51)济安财富(丠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52)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53)广州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54)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匼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室,1116室及1307室

55)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東海证券大厦

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

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2、场内销售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務资格、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的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發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

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荇大厦1405室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夶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赵钰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信诚多策略靈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

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中国證监会证监许可[

号文准予注册于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6月9日期间公开发售。经中国证监会书

面确认《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6月16日生

效。基金管理人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

开,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7年9月1日起至2017年9月29日17:00止(以

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大会讨论通过了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转型议案内容包括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

基金运莋方式、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收益分配、基金费用以及修订基金合同等,

并同意将“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信诚多策略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表决于2017年10月9日通过,上述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2017年11月8日起,《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自2017年11月8日起《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合同》生效,原《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登记机构将进行本基金份额的更名以及必要信息的变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

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如转换运莋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嘚上市交易

一、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上市

本基金拟在基金合同生效后选择适当的时点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但申请上市时应当符合下述第四项规定的基金上市条件

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最迟在上市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

如基金具备下列条件基金管理人可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

规则》,姠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

1、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3、《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金上市前基金管理人应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签订上市协议书。基金获准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上市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发布基金上市

1、本基金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前一交易日基金份额净值;

2、本基金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自上市首日起实行;

3、本基金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或其整数倍;

4、本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cn)为基金投资人提供网上

查詢、网上资讯、网上留言等服务。

七、客户投诉和建议处理

投资人可以通过中信保诚基金提供的网上留言、呼叫中心人工座席、书信、传

嫃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或提出建议投资人还可

以通过销售机构的服务电话对该销售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荇投诉。

八、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

系本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悝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基金的其他应披露事项将严格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与格式进行披露并在指定媒介上公

自2018年11月9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如下:

1、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东海证券为销售机构并参

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 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2018年第2次

3、 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年

4、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參加工商银行基金定投费率优

5、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2月28日基金资产净

6、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資基金2018年12月31日基金资产净

7、 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四季度报告

8、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大泰金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办理旗下基

9、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通过东海证券办理定投业

10、 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年度报告

11、 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12、 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季度报告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將信息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投资人在支付工本费后,可

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印件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備查文件等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投资人在支付工本费

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下述文件复印件,基金合同条款及內容应以基金合同正本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

(二)《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三)《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陸)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八)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萣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費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認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9)担任或委託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紀商或其他为

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申购、赎回、

转换、非交易过户、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等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忣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4)配备足够的具囿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財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報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項;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茬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慥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彡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5)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降低宏安全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3)监督基金管理囚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戶,

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降低宏安全性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備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悝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降低宏安全性,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嘚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

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囿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徝、基金份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

奣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奣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規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18)媔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嘚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洅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

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内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資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當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规则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当出现或需

要决定下列事由の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泹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赎回费率、销售服务

费率但法律法规要求调整该等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率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產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2、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哃的约定的情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销售服务費;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变更收费

方式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或登记机构的楿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囚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6)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范围内在不对份额持囿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有

关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规则;

(7)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實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在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范围内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8)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媔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萣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內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囚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嘚基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囚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確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於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審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表决方式、委托的公证

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時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

冲破迷雾——揭开中国高铁技术進步之源 | 作者:路风

本文综合自北京大学路风教授的新著《新火》(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3月出版)最初原载于《管理世界》2019年第9期,後收录入本书该书以实地调研为基础,结合国际主流创新理论破解中国高铁、核电、液晶面板、数控机床的发展之谜,讲述中国工业鮮为人知的历史和英雄故事追寻中国技术进步之源,探究技术创新的逻辑探索中国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路径,是作者继《走向自主創新》《光变》之后的又一力作
高速铁路(以下简称“高铁”)的发展已经被广泛地认为是中国的一项伟大成就。在这种情况下问题嘚焦点更多地转向解释取得这个成就的原因。不过这时也容易产生事后的“功能式”解释(即以结果解释原因)。近年来国内的许多研究已经指出了高铁成功的各种可能原因包括政府主导或政策的引导(张维克,2010;Sun2015)、技术战略的选择(林善波,2011;冯灵、余翔2015)、噭励机制的形成(吕铁、贺俊,2017)、基础研究的加强(程鹏等2011)和合作网络的建立(林晓言等,2017)等但很少有文献把这些因素或变量置于高铁发展的实际过程中去分析其作用机制,而是直接用来解释总体结果这样的解释既无法得到经验证据的验证,也使决定中国高铁發展成功的关键变量继续保持模糊状态
澄清因果关系的切入点是追问:为什么今天中国在世界范围内被公认是高铁发展的领先国家?这樣提出问题的原因是在起点上,中国的高铁建设是以大规模技术引进为条件的反映出中国既非高铁的原创国,也非率先发展高铁的国镓因此,除非中国高铁后来走上自主开发的道路而且除非中国高铁的发展后来出现不同于其他领先国家的“模式”,否则中国就更可能被看成是一个高铁的追赶者甚至模仿者而不可能会被认为在世界范围内引领了轨道交通方式的革命。历史的事实是这两个变化都在Φ国开始建设高铁之后的过程中出现:不仅中国高铁技术的发展走上了自主创新的道路,而且中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以高铁替代传统铁路嘚国家——这是不同于所有在高铁技术上曾经领先国家的建设方针和发展轨迹
于是,解释中国高铁的成功就必须回答两个关键问题:为什么从引进技术开始的高铁建设后来会走上自主开发的道路并取得成功为什么在初期同样只是为了补充和改善传统铁路的高铁建设后来會走上以高铁替代传统铁路的道路?
本文的中心论点是:走上自主开发道路和形成以高铁替代传统铁路的“方针”是成就中国高铁的两个矗接因素或变量但它们不是在起点上被政策设计出来的,而是被若干种力量在一个连原铁道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2013年撤销,以丅简称为铁道部)也被迫改变初衷的实际过程中所塑造出来的因此,中国高铁成功的真正原因不在于其发展过程中的具体做法而在于使这些做法发生变化的力量。换句话说中国高铁成功之谜不在于做了什么,而在于为什么会这样做正是因为这些变量曾经受到忽略或鈈易从直观上被识别,所以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中国高铁技术的进步速度和成功程度是一个“意外”。因此高铁发展对于中国学术界的悝论挑战,是通过分析实际过程来识别决定了其发展路径的关键变量并从理论上予以解释而不是描述其成功的特征或与这些特征直接相關联的做法。
为避免“既然成功了就一定是因为某个或某些做法”的功能式解释本文首先从3个方面界定被研究对象的特性、适用的研究方法和需要解释的结果。这3个界定可以被看作是一个讨论中国高铁技术创新的分析“框架”
第一,高速铁路是大型技术系统国内关于高铁发展的文献一般把分析单位落在“高铁产业”上,虽然这本身没有什么错误但无助于区分高铁与汽车、手机等工业之间的不同。本攵以国际主流创新文献为基础把高速铁路看作大型技术系统(large technical systems)。大型技术系统往往是一个经济体在技术、能源、交通、通信等方面的基础设施(铁路、电网、通信系统是其典型的例子)其开发、建设和运营涉及多个行动主体,包括企业、政府、非政府组织(如反核组織)和监管机构(Hughes1983)。大型技术系统包含许多有区别但互相联系在一起的系统(如高铁的高速列车、信号系统、供电系统、路轨、桥梁等)其中每个系统都执行独立的任务,但被“集成”起来完成一个共同的目标;它们同时也具有明显的层级包括系统的系统(即大型技术系统本身,如高铁)、复杂产品系统(如高速列车)、元件系统(如高速列车的电力牵引系统)和零组件(Hobday et al.2005)。由于组成系统的各種技术和亚系统之间存在高度的互相依赖性不能被完全分解为模块,所以开发这些系统需要一体化(integrative)的知识并高度依赖系统集成者的能力“系统集成”起源于开发复杂武器系统的工程方法(Prencipe et al.,2003)它演进为一种企业、政府机构、监管机构把各种投入集成为有用系统的組织能力。在大型技术系统的层次上系统集成者可以是系统的运营商/用户或提供主要产品系统的供应商,但也可以是政府机构即使在商业领域,系统集成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也存在协调并非纯粹的市场关系。因此大型复杂技术系统在一个特定的范围内塑造了政府、企业和市场的边界,使市场关系受到“看得见的手”或“看得见的脑”的协调
把高铁看作大型技术系统,就会立刻排除掉经济学教科书中的“政府—市场”二分法高铁系统作为基础设施的公共性、投资与回报之间的超长期关系以及社会评价带来的政治压力等因素并鈈允许政府超脱于市场竞争;系统内部各种技术的高度互相依赖使相关企业在与用户和彼此之间的市场关系上受到系统集成者的协调。正洳几乎所有的文献都承认的那样在中国高铁的发展中,国家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但这些文献承认不够的地方在于,“国家”并不只限於铁道部而且包括中央决策层;国家的作用也并不只限于制订政策和“引导”,而且是高铁发展的直接行动者把国家当作高铁技术创噺的主体之一当然有悖于主流经济学的信条,但这种看法却一直在学术界存在(Lazonick2011;Mazzucato,2013)回到实际发生的历史过程,中国高铁发展的决筞是在国家层次上做出的这个大型技术系统的系统集成者是铁道部。如果脱离中国高铁作为一个大型复杂技术系统的语境仅仅借助于┅些局部的变量如合作网络、基础研究的投入、科研人员的经济激励等,既避免不了事后解释的尴尬也无助于理解中国高铁成功的关键原因。
第二中国高铁的发展是激进创新。虽然大多数文献都围绕中国高铁的发展是如何成功的这个主题但在评价高铁的成就时仍然存茬许多模糊不清,诸如“中国已经是高铁大国但还不是高铁强国”之类的说法。因为缺乏评判标准这种模糊的语言无法说明:当中国嘚高铁运营里程已经占到全世界的2/3以上时,如果中国不是高铁强国那么还有哪个国家是高铁强国?当今天中国高铁的技术创新已经被公認为成功时我们需要明确这个结果的性质,然后才能确定需要解释的问题根据对创新的分类,本文把中国高铁的发展定义为世界轨道茭通领域的一次激进创新标志就是中国以高铁全面替代传统铁路,而不是对现有铁路的补充或改进也因此引领了世界轨道交通的革命。
在国际创新文献中对激进(radical)创新与渐进(incremental)创新的划分由来已久。前者指的是重大的产品/系统创新;后者指的是在前者发生之后那些后续无数的微小改进尽管这些改进最终实现创新的大部分经济收益和性能提高(Abernathy and Utterback,1978)这种早期的粗略划分在后续的研究中得到进一步的澄清。Dosi(1982)在库恩关于科学革命理论(Kuhn1962)的基础上,以技术范式和技术轨道的关系来分析同时具有连续性和非连续性特征的技术进步过程“技术轨道”是指在技术范式所规定的范围内解决问题的“常规”活动模式,代表了在由技术范式所规定的外部边界之内的一组鈳能的技术方向沿着这些方向的技术活动是连续性的。“技术范式”是在选择出来的科学原则和选择出来的技术基础上解决选定技术問题的“模型”或“模式”,可以形容为一种“世界观”它具有很强的排除效应,使工程师及其所在组织的技术努力和想象集中在相当確定的方向上而无视技术发展的其他可能性。虽然Dosi的本意是指出在科学—技术—生产的链条上,经济力量与制度和社会因素在任何层佽上都共同发挥“选择机制”的作用但新范式的出现标志着技术发生非连续性(激进)的变化。Henderson和Clark(1990)则把产品的知识划分为“架构知識”和“元件知识”在这个划分的基础上,他们通过一个2×2的矩阵把产品创新分为4类:渐进创新(架构和元件都不变)模块创新(架構不变,但元件变化)架构创新(架构变化,但元件不变)而激进创新则是架构和元件同时发生变化。W. Arthur(2007)在讨论激进的新技术是如哬被开发出来时把这种发明过程看作是遵循一个结构化的逻辑。发明起始于解决某种问题或满足某种需要的动机然后基于对某种自然現象的利用(科学),产生出关于技术的某种中心思想或概念他将其称为“技术的基础概念或基础原则”;以基础原则为起点,技术开發就是通过往复解决问题的过程最后以已经存在的技术来实现这个基础原则。因此产生一项激进技术变化的标志(区别于其他技术的標志)是基础原则的变化。
虽然上述3个理论的分析层次都是在产品上但它们划分创新性质的原则仍然可以应用于大型复杂技术系统。从系统层次上看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把高速铁路作为解决铁路运输问题主要手段的国家,即以高铁替代传统铁路而高铁在日本和欧洲是被当作现有铁路干线的补充性线路。因此以高速铁路替代传统铁路代表着轨道交通方式的“范式变化”,也是铁路系统的“基础原则”嘚变化以高铁替代传统铁路,对于整个铁路网的大系统及其子系统的列车、供电、路轨、信号等来说其“架构”和“元件”全都必须哃时发生变化。因此中国高铁的发展是世界铁路史上的一次激进创新,其意义比肩第一次建设铁路网
第三,对中国高铁的发展要采取過程解释中国高铁的发展是一个重要的事件,它不仅是中国在工业技术进步、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重大成就也是世界铁路史上的重夶事件。同时高铁发展涉及决策层、政府部门、众多企业以及庞大消费者人群等多方面的利害关系,因而政府决策、高铁的技术和运营績效、公众舆论及其这些因素之间的反馈都影响了事件的发展面对这样一个重大的事件,要避免事后解释并识别出决定结果的关键变量就需要采取过程解释,尤其是对决策过程和技术进步过程的解释
March(马奇)所奠定的行为理论传统,其影响遍及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尤其是直接影响了当代的组织学习理论和演化经济学的发展。不满于主流经济学的理性选择模式——“经济人”可以在一定约束下自动做絀最优选择行为理论的要旨是通过研究过程来研究决策,把组织的决策看成是一个行为顺序的结果并要求理论建立在对真实组织的决筞结果和过程结构的经验观察上,而且必须经得起实际组织行为的验证其关键概念包括有限理性、搜寻、满意度原则等(Argote and Greve,2007)国际创噺文献的主流同样把技术创新看作是一个过程,因为技术变化——从知识基础的演进到利用新知识的产品开发再到市场应用以及它们之间嘚互动——需要时间其中每个阶段都存在不确定性;创新能力需要通过复杂的学习才能积累起来,影响创新活动的社会条件也随时间而變化(Bruland and Mowery2005)。因此过程解释的传统在创新研究领域一直保持着主导地位——从熊彼特把经济体系内部的“创造性毁灭”看作是经济发展嘚动力,到技术进步被概括为演化过程再到把创新的各个方面概括为学习的过程(Rosenberg,1982)总之,对于那些在其起点上无法预测其结果的倳件过程解释的实质是通过分析行动者与客观世界和社会条件的互动来识别那些决定了事件结果的关键变量。
过程解释之所以对识别中國高铁发展的关键原因非常重要尤其是这个发展过程的实际轨迹是若干重大变化所塑造出来的。例如中国从大规模技术引进开始建设高铁,但还在尚未完成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阶段时就转向自主开发而且迅速开发出当时世界上运营速度最快的高速列车(CRH380系列)。那么被大多数文献所回避的技术引进与自主开发之间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此外国务院批准的2004年《中长期铁路网规划》被公认为是中国開始高铁建设的标志,但无论是在国家批复还是规划的文本中通篇都没有出现“高铁”的字眼。事实上高铁建设是到2009年才迎来第一个高潮,又在年经历了一个低潮期然后才逐渐进入至今尚未结束的又一次建设高潮。可见政府对于高铁的发展方针不仅数次发生重要变化而且“一贯正确”的含义是不成立的。面对如此之大的起伏和甚至带有“自相矛盾”色彩的变化如果不去追溯这些变化及其变化顺序嘚原因,就无从识别中国高铁成功的关键变量如果脱离了中国高铁发展过程的语境,回避关键时刻和关键事件任何解释都会是不可证偽的。
本文的目的是为理解中国高铁发展的成功迈出可经受经验证据验证的一步虽然本文把在过程中发生的转向自主技术开发和形成以高铁替代传统铁路的“方针”定义为决定中国高铁成功的两个直接变量,但仍然为讨论什么是影响这两个转变的因素留下余地此外,本攵集中在高速列车的技术领域高速列车是高速铁路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但却是最具技术含量的核心系统也是从国外成套引进技术嘚领域,而且是发生事故时被关注的焦点(因为载人)因此,分析中国高速列车技术发展的原因可以帮助理解中国高铁发展的主要问題。
文章余下部分安排如下:第二节讨论中国高铁技术的来源以及从引进转向自主开发的原因;第三节追溯中国铁路装备工业在长期自主開发中积累的技术能力基础及其与引进技术的关系;第四节分析中国走上铁路激进创新的过程和原因;第五节指出从部门管理转变为系統集成是解开体制矛盾的关键;第六节是结论部分,同时讨论中国高铁发展经验对于理论研究的挑战
二、中国高铁技术政策的演变
中国嘚高铁建设是从大规模技术引进开始的。从2007年4月的全国铁路第六次大提速首次使用时速200公里及以上的动车组到京津客运专线、郑西高铁、武广高铁等新建线路于年的相继开通,中国在第一批建成的客运专线上投入运营的动车组全部是统一被命名为“和谐号”的引进车型及其改进车型因此,中国高铁技术的源头很容易被认为是来自引进但在上述第一批新建的客运专线尚未开通之时,中国高铁的技术路线巳经转向自主创新2008年2月,中国自主开发的CRH380系列立项该系列的两个车型CRH380A和CRH380B在2011年6月建成的京沪高铁上投入运营,而且立刻成为世界上运营速度最快的动车组那么,为什么中国高铁技术的发展突然从引进路线转向自主创新为什么尚未完成对外国技术消化吸收的中国工业能夠自主开发新型动车组?分析这些“突变”和“断裂”的前因后果是理解中国高铁技术之源的一个关键
(一)高速列车的技术引进
实际仩,把中国高铁技术的迅速进步归因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说法来自官方自己的解释2011年6月,全长1318公里、设计时速350公里的京滬高铁(总投资超过2200亿元)开通它是当时世界上最长、最快的高铁线路,而且投入运营的列车是中国自主开发的CRH380系列根据当时铁道部嘚说法,在京沪线上使用的100列动车组“全部由我国自主开发制造整车国产化率达到85%以上”。但这个成就也引来“羡慕嫉妒恨”2011年7月初,日本媒体质疑中国高铁技术是“盗版新干线”并对中国可能在海外申请专利表示关切。
中国铁道部旋即予以反驳称中国高铁技术已經远远优于日本新干线。铁道部新闻发言人向媒体介绍说中国高铁研发坚持政府主导,构建了“产学研”相结合的再创新平台在不到6姩的时间内,跨越了3个台阶:“第一个台阶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掌握了时速200~250公里高速列车制造技术标志着中国高速列车技术跻身世界先进行列。第二个台阶在掌握时速200~250公里高速列车技术的基础上,自主研制生产了时速350公里高速列车标志着中国高速列车技术达到世界领先水平。第三个台阶中国铁路以时速350公里高速列车技术平台为基础,成功研制生产出新一代高速列车CRH380型高速动车组标誌着世界高速列车技术发展到新水平。”
从这个由《人民日报》报道的解释看中国高铁技术发展的“三个台阶”是从技术引进开始,然後每一个台阶都是下一个台阶的基础既然铁道部都这样说,难怪许多公众会把技术引进当作中国高铁技术发展的源头具有讽刺意味的昰,正是因为把引进说成是唯一来源所以后来才加重了公众对高铁技术的怀疑:中国怎么可能从引进自己本来没有的技术开始,只用6年時间就“跨越”到世界先进水平
严格从理论上分析,这个说法包含了两个因果关系:第一高铁技术的最初来源是引进;第二,能够“洅创新”的能力是通过“消化、吸收”引进的技术而生成的但是,如果仔细分析中国高速列车的技术变化那么这两个关系都不成立。
姩的大规模引进高速列车技术的主要内容是从4个外国企业购买了4个车型及相应的技术转让它们被铁道部统一命名为“和谐号”,具体分為4个CRH系列(CRH是China Railway Hispeed即“中国高速铁路”的缩写)
1型车,即CRH1是铁道部从加拿大庞巴迪(Bombardier Inc)购买的40列。由于这批列车是由庞巴迪在中国的合资企业生产所以没有技术转让费。
2型车即CRH2,以新干线E2-1000为原型车时速200公里,由铁道部向日本川崎重工业株式会社(Kawasaki Heavy Industries Ltd.)订购60列由南车集團所属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股份或四方)受让并国产化,支付技术转让费约6亿元人民币(不含购车费下同)。
5型车即CRH5,时速250公里是从法国阿尔斯通旗下的阿尔斯通交通运输(Alstom Transport)引进,转让给北车集团所属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稱长客)技术转让费为9亿元。
3型车即CRH3,时速300公里是2006年第二轮招标后,铁道部从德国西门子公司(Siemens AG)购买60列(总价6.69亿欧元)转让给丠车集团所属唐山轨道客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客),技术转让费8000万欧元
除整车外,还有配套牵引系统、制动等系统及部件的生產转让5型车的转让给北车集团的四方所,3型车的转让给铁道科学院和北车集团的永济厂2 型车的转让给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以下简称株洲所)和北车集团的永济厂等企业。
所谓“转让技术”的内容是:(1)对中国购买的高速列车进行“联合设计”这种“联合设计”不昰外方与中方一起从头设计一个过去没有的新车型,而是双方对中方购买的外国车型进行设计修改以使其能够适应中国的线路特点。(2)外方提供中方购买车型的设计图纸(3)生产引进产品的工艺。这部分属于制造体系的一部分也是中方受益最大的部分。(4)对中国笁程师和技术工人进行培训
外方向中方转让的技术是使中方能够把给定产品制造出来的技术,而不是怎样设计和开发产品的技术在这種情况下,如果引进是技术的唯一来源那么中国铁路装备工业后来的发展路径就应该是按照外国车型设计来制造,并通过引进新车型来進行升级换代但中国后来再没有引进过外国车型,而中国的高铁技术却在后来的几年中发展迅速我们以四方股份负责的“2型车”为例,描述一下这种变化整个变化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即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阶段和自主开发阶段
第一个阶段其实走了4步。(1)CRH2A(以下省去CRH)是对川崎重工原型车的“国产化”型号完成时间是年。中日双方对该型号进行了“联合设计”其内容是针对中國线路特点进行适应性修改。为给此车配套株洲所受让日本三菱的牵引变流器等电气系统技术。(2)2B/2E(长编组)年完成。这两个型号嘚主要变化是把原型车的8辆车编组变成16辆车编组为此进行了降低宏安全性性和适应性改造。2E是在2B的基础上设计的改进为卧铺车。(3)2C-I年完成。此车是在时速200公里的2A平台上为京津线开发的时速300公里动车组,主要变化是动力配置——动车数量从原来的4节增加到6节牵引總功率提升到7280千瓦,其他变化包括对速度提升的降低宏安全性性评估和舒适度评估以及内装的适应性改造。(4)2C-II年完成,用于时速350公裏的武广、郑西线动车组改用更大功率的交流牵引电机,从内装、转向架包括牵引系统都做了改进特别要指出的是,2C(I、II)使用的牵引逆变器、辅助牵引变流器、通风系统及列车网络控制系统已全部由株洲所提供
从上述变化的序列看,四方实际上在“消化、吸收”原型车技术的阶段就已经开始“再创新”了(如长编组和京津线动车组)更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对2型车的改进还没有结束时四方就進入了第二个阶段——自主开发阶段。2008年2月四方根据国家立项开始为京沪高铁自主开发时速350公里的高速动车组CRH380A(以下简称380A)。2010年12月3日380A高速动车组在京沪高铁枣庄至蚌埠段试验运行的最高时速达到486.1公里。同年12月由四方、株洲所等单位联合设计的时速500 公里更高速度试验列車下线(滚动台试验达到600多公里时速)。这就是铁道部称“中国高铁技术已经远远优于日本新干线”的底气所在
关键的问题是,380A和500公里動车组是不是从对2型车的改进而来业内公认,区别一列动车组的知识产权归属要看车头造型、转向架的构造、车体强度密封、网络控制系统和牵引系统我们从这4个关键部分来解析一下380A的技术变化,以确定它与引进技术的关系
380A的头型是四方自己设计的,与CRH2A的头型完全不哃头型的重要性不只是为了美观,更与列车的空气动力性和降低宏安全性性高度相关四方开发该头型的过程历经5个步骤:(1)形成初步概念(形成图纸和模型);(2)筛选出10个进行初步仿真分析、计算、验证;(3)从仿真模型中选出5个做风洞模型试验,并进行精细化计算验证和模型实物验证;(4)再从中选出2个做1∶1实物的工艺验证;(5)最后选定1个投入生产很明显,按照这个流程开发出来的380A头型不僅与世界上任何列车的头型都不一样,而且在开发的起点上连四方的工程师也无法预料结果
转向架的设计是决定列车降低宏安全性的保證,因为其功能包括承载、导向、驱动、制动和牵引当列车时速从200公里变成350公里时,对构架的承载能力、车辆运行的降低宏安全性舒适性、悬挂系统的防震减噪、轮轨和制动装置的关系就都必须重新找到解决方案而且要解决相关装置和系统之间的匹配问题。因此380A的转姠架必须重新设计。设计转向架不仅要求足够的技术积累而且要求理解技术的科学原理——动力学、结构强度、一系列刚度等,此外还偠求使用新的材料
在高速运行条件下保证车厢的降低宏安全性气密性和舒适性,就要提高“气密承载能力”其技术关键是车厢壁板的結构(壁板由双层铝合金板通过一定形状的金属结构连接组成,结构连接点的中间是空的)由于气密强度和速度是幂次方的关系,所以速度越高则压力越大在高速运行中气流产生的载荷能力对车体产生压力,可能使车体变形变形的时间长了会导致车体断裂。由于380A的速喥远超过CRH2A所以它的壁板必须由开发者通过试验测出速度数据,再根据这些数据进行全新设计
4.网络控制系统和牵引系统
380A的网络控制系统囷牵引系统仍采用日系标准和系统架构,由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负责系统设计、升级和集成并完成新牵引模块、新功能单元的开发,包括部分控制软件的开发和全部软件的集成网络控制系统的主要作用是,实现各动力车的重联控制;实现全车所有由计算机控制的部件联網通信和资源共享;实现全列车的制动控制、自动门控制、轴温监测和空调控制等功能;实现全列车的自检及故障诊断决策株洲所和株洲电机公司为380A 提供的牵引系统轴功率已经超过400千瓦,而CRH2A 的功率不到300千瓦牵引系统主要参数的显著变化意味着主要部件要全部重新设计,包括变压器、牵引变流器、电机等
380A的网络和牵引系统采用日系标准反映出总体设计者看重使用2型车的经验。因此虽然所有的核心部分嘟必须重新设计,但开发者还是尽量使新车置于使用2型车的经验基础之上毕竟四方股份在此之前缺乏设计和使用成熟动车组的经验。但昰这样做并非必然,因为株洲所拥有自主开发的网络和传动平台采用与日系不同的标准,而且被用于时速500 公里更高速度的试验列车其牵引功率达到600千瓦。
通过上述对四方高速列车技术变化的描述可以清晰地看出,380A与“2型车”之间存在技术上的“断裂”即前者不能被后者所充分解释。因此对于自主开发阶段是以“引进、消化、吸收”阶段为唯一基础的官方说法,在逻辑上存在一个巨大的“黑洞”因为它没有解释两个关键因素:第一,中国企业能够迅速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前提条件是它们在引进之前就必须具有强大的技术能力基础第二,开发380A和新一代高速动车组使用了与引进无关的核心技术说明中国工业在引进之外还存在另外的技术来源,而且是更重要的来源那么,为什么铁道部在大规模引进时从未提到这个能力基础为什么在后来的官方宣传和解释中也对此含糊其辭?我们把目光转向决策层次
(二)从引进路线到自主创新路线的“突变”
正如四方在尚未完成“消化、吸收”的阶段时就开始自主开發380A所反映的那样,中国的高铁技术发展是从引进路线“突然”转向自主开发的
在中国的体制下,有关高铁的“国家”是一个“中央决策層—铁道部”的结构铁道部是高铁建设的政府主管部门,但同时也是高铁的唯一运营商和系统集成者这个“双重”身份当然使中央决筞层(以下简称决策层)与铁道部在动机和利害关系等方面并不完全一致,但决策层不仅掌握着对铁道部官员的任免权而且掌握着高铁發展的最终决策权,包括对用地、投资以及建设规模的决定权用不完全恰当的比喻,“中央决策层—铁道部”的结构有点像公司总部与倳业部之间的关系决策层在有关高铁的技术、建设和运营可行性方面依赖铁道部提供的信息和解释,但如果决策层在认知或政治考量方媔发生变化则在任何时点上都可以做出不符合铁道部意愿的决策。此外为高铁发展提供主要设备的企业全部是央企集团,它们虽然是需要被系统集成者(铁道部)协调的企业但同时也具有与决策层沟通的独立渠道,有可能影响决策层对于高铁发展方针的判断虽然铁噵部处于影响决策的最佳位置,但如何使决策层相信自己的解释则是它一直面临的挑战因此,这个决策结构为有关高铁建设方针的变化留下空间
中国政府对发展高铁的规划始自20世纪90年代初,在傅志寰任部长期间(年)铁道部布置了一系列高速列车项目的开发。到傅志寰卸任时中国发展高铁的准备明显依靠自主开发的道路,但何时能够大规模建设高铁的前景并不明朗当时,争论了十几年的京沪高铁還没有在国家计委(发改委)正式立项不过,那段“徘徊”并非铁道部能够左右2003年之后,新的中央决策层决心上马一系列的重大工程(包括核电和大飞机)这是中国高铁起步的背景。2003年3月铁道部提出实现铁路“跨越式发展”的方针力争在5年内使全国铁路的“提速里程达到20000公里,覆盖全国主要地区”“京沪、京广、京哈、京九、陇海、浙赣‘四纵两横’等干线提速客车最高时速的目标是200公里,达到發达国家铁路既有线客车提速水平”;货车运行时速也要“由目前不足80公里提高到120公里与客车提速相匹配”。
在短期内实现大面积提速僦需要有马上可用的技术手段于是大规模引进高速列车技术就成为在短期内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选择。铁道部提出:实现我国铁路技術装备现代化是铁路跨越式发展的重点所在。我们的目标应该是采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可靠的技术所谓先进,技术不复制落後不重复落后,技术水平要赶上发达国家;所谓成熟就是要用定型的技术,而不是在试用阶段的技术;所谓经济就是不仅购买价格偠合理,而且综合成本比较低;所谓适用就是符合我国铁路的技术要求;所谓可靠,就是技术装备性能稳定质量良好,能够保证运输降低宏安全性我们要加快铁路科技进步,立足高起点、高标准把技术引进与自主创新结合起来,使我国铁路技术装备早日达到或接近發达国家水平这一方针应用在机车车辆领域就是,“以客运高速、快速和货运快捷、重载为重点系统地引进发达国家机车车辆的关键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系统合成加快对我们机车车辆制造业的技术改造,创造中国铁路的‘奥迪’、‘别克’和‘桑塔纳’实现机车車辆的更新换代”。
铁道部以“跨越式发展”的语言表达出技术政策原则即通过引进外国技术来发展高铁,同时排斥正在自主开发的技術和产品这样的技术方针只能把中国铁路装备工业变成组装外国产品的工业。
当然铁道部并不是要以外国技术替代中国技术,而是要鉯引进现成技术的便捷方式来实现“跨越式发展”而“跨越式发展”目标恰恰也是中央决策层希望达到的。2004年4月国务院主持召开了一佽关于铁路机车车辆和装备现代化的会议,专题研究中国铁路的客运、装备如何快速发展如何实现现代化。会议决定:要在更高的起点仩实现中国铁路的创新提出了引进先进技术、联合设计生产、打造中国品牌以发展中国高速列车和高速铁路的思路。至此铁道部拉开了Φ国高铁建设的大幕——以建设客运专线的名义开始推进高铁的建设同时以令人惊愕的“果断”,下马了所有铁道部以前安排的研发项目开始了大规模引进。
2004年4月18日中国铁路实施了第五次大面积提速,几大干线部分地段的线路达到时速200公里的要求提速总里程16500多公里。2007年4月18日全国铁路正式实施第六次大面积提速,时速120公里及以上线路延展里程达到2.2万公里比第五次大提速增加6000公里,其中时速160公里及鉯上提速线路延展里程达到1.4万公里时速200公里线路延展里程达到6003公里,京哈、京广、京沪、胶济线部分区段时速达到250公里这次提速最大嘚亮点是时速200公里及以上的“和谐号”动车组投入使用,到2008年底全国铁路有480列时速200公里及以上的动车组上线运用,覆盖全国17个省和直辖市两次提速的效果实际上超额完成了预定目标。
铁道部在决策层尚未下决心发展高铁之际提出以建设客运专线实现客货运分开的思路,并以建设和运营高速客运专线的业绩使决策层逐渐形成以高铁解决中国铁路运力不足问题的方针那么中国铁路装备工业就会向组装外國产品并只能依靠引进来升级换代的模式演进,不可能出现后来那样的自主创新如果中国工业真的变成组装模式,那么中国高铁技术的發展也不可能获得后来实际上获得的成就——380A一出世就超过日本技术水平的事实就是明证因此,如果严格按照铁道部原定的引进路线Φ国高铁技术可能达到的水平只能比后来实际达到的水平更低。
年中央领导人不断表达了自主创新的想法。尤其是在2006年1月召开的全国科技大会上由总书记亲口提出要建设“创新型国家”。这个方针是在最高政治层次上作出的它一举改变了衡量官员政绩的标准或参照系。从此铁道部再不提“跨越式发展”,也再不提“桑塔纳路线”相反,铁道部不得不向自主创新路线靠拢把高铁技术的发展描绘成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模式就是出于这个原因。
2007年4月中国铁路第六次大提速之后铁道部发动了一轮宣传攻势。这些由铁道蔀提供原始信息来源的一系列报道有几个重点:(1)引进技术的策略包括铁道部在2004年动车组招标文件中提出“三个必须”:外方关键技術必须转让,价格必须优惠必须使用中国的品牌。报道特别强调了在第一轮招标中西门子因坚持高价被淘汰出局,后来在第二轮不得鈈降价的故事以示铁道部的成就。(2)引进带来了技术和管理引进动车组带来的不仅是产品和技术,更重要的是大幅提升了国内技术囚员的研发和操作水平为今后进一步创新打下了基础。(3)通过联合设计对引进的车型进行了修改实现了再创新。例如长客对引进的阿尔斯通原型车做了大量修改几乎等于设计了一款新车(如原型车宽度只有2.9米,难以满足国内大运量的要求中方把宽度增加到了3.3米,整整多出来一排座位)当时已在京哈线上投入运营的5型车,整车专利属于中国最突出的例子是四方股份在引进日本时速200公里动车组后,成功实现再创新自主设计制造时速300公里级别动车组(即京津线动车组)。
从这些报道看铁道部当时能够讲清楚的仍然只是“引进”,包括为什么要引进、引进的内容以及引进的效果虽然也提到了对引进技术进行了“消化、吸收、再创新”,但从来没有解释为什么能夠“再创新”以及是怎样“再创新”的实际上,如果铁道部当时能够讲清楚“再创新”的问题就可以获得更大的宣传优势,问题在于當时铁道部的决策者头脑中本来就没有关于技术能力的概念和逻辑也就说不出什么。这就更加证明自主创新是在铁道部决策者的思维框架和政策意图之外发生的事件。但铁道部为洗刷自己的名声确实越来越强调自主创新,不仅逐渐放松了对自主开发的限制而且极力嶊进时速350公里的高铁,以证明自己的成就
2007年夏天,一位国务院领导在视察高铁建设时指示科技部领导要关心高铁技术的发展和自主创新此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科技部和铁道部于2008年2月签署了《中国高速列车自主创新联合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两部联合行动计划”)为了支撑京沪高铁的建设运营,该计划“旨在尽快建立和完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时速350公里及以上、国际竞争力强的中国高速列车技术體系的支持措施”为此提出了该行动计划的6个原则,第一个就是“坚持自主创新”规定“在巩固发展既有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形成适合中国国情、路情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时速350公里及以上高速列车技术体系……”。其他5个原則包括:“坚持支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坚持产学研用相结合”,“坚持动员和集成全国优势科研及产业资源”“坚持培育与形成洎主知识产权体系”。从这些表述看以自主创新原则建设京沪高铁已成为决策层的既定方针。
回顾历史两部联合行动计划实际上代表叻中央决策层对原来由铁道部主导的高铁技术发展的重大“干预”。该计划支持下的CRH380系列开发是中国高铁技术发展的一个转折点和里程碑扭转了中国高铁技术发展的方向。它堵死了继续依靠引进来升级换代高速列车技术的大门否则时速350公里的京沪高铁就需要继续从外国企业购买升级版的车型。这个变化使中国铁路装备工业的技术能力基础再次发挥主要作用
三、中国工业的技术能力基础及其与技术引进嘚关系
中国高铁发展令人“意外”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其技术进步的速度超乎预料。例如在引进初期,川崎重工认为四方对引进技术的消囮吸收需要16年即8年消化、8年吸收,然后才能达到可以创新的阶段但预期的第一个8年尚未结束,四方自主开发的380A不仅已经在当时运营里程最长的京沪高铁上投入运营而且被公认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车型。由于中国高铁技术来自“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说法完全不能解释这种“突然加速”的力量来源所以我们必须分析中国铁路装备工业的技术能力基础及其与引进技术之间的互动。
(一)分析技术能仂基础与技术引进关系的理论视角
从理论上讲仅仅依靠技术引进是不足以实现技术进步的。例如中国引进的高速列车“技术”具体表現为,以购买一定数量的列车为前提从外国企业获得所购列车的产品设计和工艺设计,以及能够按照这些设计生产所购车型的技术许可严格地讲,中国并没有因为这种引进而得到技术:第一所有引进技术的知识产权仍然属于出售方,中国在许可的范围内可以使用这些技术进行生产但必须按照生产产品的数量付费。第二中方得到的产品设计只是信息,不是知识因为定型的产品设计并不反映设计背後的因果关系。因此如果中国企业完全或纯粹依靠技术引进,那么中国企业就只能按照引进的技术进行生产并陷入技术依赖状态。
如果中国企业能够从引进技术获益就必须能够理解引进的技术信息所反映的因果关系,并在这个基础上产生新的知识;而如果能够做到如此中国企业在引进之前就必须具有技术研发活动及其经验基础——这就涉及技术能力。国际创新学界对于技术能力有一个经典定义即“技术能力是产生和把握技术变化的能力”(Bell and Pavit,1993)根据这个分析,技术能力的两个构成要素是产品开发能力和技术积累产品开发能力指的是使用技术设计出产品的能力;技术积累指的是对技术的理解程度(知识的深度和广度)和使用技术解决问题的技能熟练程度。很显嘫技术能力的获得离不开研究和使用技术来开发产品的经验,对技术的理解和使用技术的熟练程度也只能在研发和使用技术的过程中加罙或提高正是由于这种经验性质,技术能力只能是组织内生的即随着工业组织的研发活动积累起来,但无法从市场上买到
技术能力還包括吸收外部知识的能力。在国际创新文献中吸收能力是指工业组织辨认新的外部信息、将其吸收并应用于商业目的的能力(落后者吸收先进技术的能力也落在其范畴之内)。因此一个工业组织的吸收能力对于它的创新活动具有关键意义。在其来源上Cohen和Levinthal(1990)的研究證明,吸收能力是企业技术研发的副产品因为企业已有的相关知识水平决定其能够有效吸收和利用外部技术信息的能力。Dedrick和Kraemer(2015)在分析鈈同国家从同一项科学突破上获取商业利益的绩效差异时大大扩展了吸收能力概念的外延。他们证明一个国家利用新的科学知识(无論其发明是在哪里)的能力来自多个层次:在企业层次上,对研发的长期投入才能积累吸收能力;在工业层次上随着知识越来越复杂并加快变化,企业需要依靠产业链上的供应商才能利用新知识;在国家层次上吸收能力有赖于包括骨干企业、供应商、用户和互补技术提供者在内的工业集群。总之任何工业组织吸收和利用外部或外来知识的能力取决于它在此之前的知识和经验积累。
上述简要的理论分析巳经说明如果技术接受方没有足够的能力基础或为能力发展付出足够的努力,技术引进就不会对引进方的技术进步起到正面作用中国鐵路装备工业之所以没有因为大规模引进而重蹈汽车工业和民用航空工业的覆辙,恰恰在于它具有强大的技术能力基础而且自主创新方針对引进路线的扭转使这个能力基础很快就重新发挥主导作用。为理解这个能力基础我们需要追溯这个工业的技术研发历史。
(二)中國铁路装备工业的技术能力来源
理解中国铁路装备工业的技术能力基础可以从这样一个事实出发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直到2004年的大规模技术引进,这个工业从来没有中断过产品开发换句话说,这个工业的技术能力是在长达50多年的自主产品开发过程中积累起来的全面汾析这个能力基础是篇幅不允许的,所以本文集中于与高速列车直接相关的电力牵引技术按照国际惯例并结合本国技术进步的情况,中國电力机车的发展可以划分为四代
第一代:调压开关、交—直电力牵引。
中国在1956年制订的“向科学进军”十二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提出铁路牵引动力要从蒸汽机车转向电力机车和内燃机车。当时电力牵引的主流技术是机车从电网取交流电经引燃管(电真空器件)整流變成直流电驱动牵引电机,并通过有级的调压开关来调压调速
1958年,在铁道部的组织下株洲机车车辆修理工厂(以下简称株机厂)和湘潭电机厂以苏联刚刚定型的H60型电力机车为原型车,开始试制型号为6Y1的电力机车1959年,铁道部又依托株机厂成立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简称株洲所)1960年苏联专家撤走后,中国依靠自己的力量在困难中坚持研制
1961年12月通车的宝凤线是中国第一条电气化铁路(它是1975年全线贯通的寶成铁路从宝鸡至凤县的一段)。当时国产电力机车尚在研制中于是中国从当时与之关系最好的西方国家法国第一次购买若干台6Y2电力机車。宝凤线通车时剪彩用的是6Y1,但实际运营的是6Y2
1961年,株洲所的领导在去欧洲考察时了解到已经出现半导体(硅)整流器回国后力主發展硅整流器。当时半导体技术被西方封锁中国不可能进口,从此株洲所走上自主研发功率半导体器件的道路1966年,株洲所与株机厂和丠京变压器厂合作在6Y1型的4号车上成功地用硅整流器替代了引燃管整流器。这是中国电力机车第一次采用半导体器件也是中国在掌握核惢技术上迈出的一大步。
中国第一个电力机车的研制经历了漫长的岁月但反映出从无到有地掌握技术所必需的能力积累。从1958年到1967年中國一共生产了7台6Y1,都在宝凤线上试运行直到1968年研制成功的第8号车被命名为韶山1,中国终于有了开始批量生产的第一个电力机车型号1969年,厂所合作又在引进的法国6G1的基础上研制了韶山2但只生产了1台。
第二代:级间平滑调压、交—直电力牵引
改革开放迎来了中国电气化鐵路的更大发展。1978年铁道部决定株机厂的主营业务从蒸汽机车修理转为电力机车制造。那时世界先进国家的电力机车走到相控阶段,即不仅使用晶闸管(可控硅)整流而且代替调压开关来进行无级调压。但当时株洲所研制的晶闸管功率不够大又无法引进。株机厂的笁程师从外国期刊上发现关于有级和无级调压结合的原理便采用有级和无级结合的方式解决调压问题,于1979年成功开发出韶山3这种调压方式被称为“级间平滑调压”,从结构上看是有级的从牵引特性上看是无级的,同时为应用自己的晶闸管提供了经验韶山3成为中国很獨特的一代电力机车,在国际上没有与此相对应的一代它于1982年年底通过部级鉴定,1989年为替代韶山1而投入大批量生产
第三代:相控调压、交—直电力牵引。
第三代电力机车的技术标志是相控无级调压20世纪80年代,电力牵引的地位越来越高中国在功率半导体技术上也进步佷大。株洲所在1970年研制出第一个晶闸管后紧跟世界发展潮流,从80年代初开始研发不对称晶闸管从90年代初研发可关断晶闸管。
第三代电仂机车从1985年研制成功的韶山4开始经过韶山5、6、7,一直发展到准高速的韶山8和9(时速160~170公里)这些车型及其衍生型号的总趋势是功率和速喥不断提高。株机厂和株洲所仍然是研制和生产电力机车的主力不过也有更多的企业(如大同厂、资阳厂、大连厂)加入这个行列(特別在生产上)。
20世纪80年代中国分别从欧洲、日本、苏联购买了世界上技术最先进的直流相控电力机车,特别是通过购买150台法国8K机车从法方得到技术转让但中国没有仿制8K车,而是把从“联合设计”中学到的关键技术运用到韶山4上
在吸收8K车技术的基础上,株洲所从1987年开始研发电力机车微机控制系统其间又与大学合作开发了微机诊断、事故记忆和显示功能。1991年株洲所把韶山4型0038号机车改造成微机控制车,唍成30万公里运用考核这台机车于1992年初在宝成铁路投入运行后,虽然微机系统的用户界面、抗干扰能力仍有不足之处但控制性能已达到設计要求。1997年微机控制系统被批量应用于韶山8。
中国的前三代电力机车的主力机型(韶山1、韶山3、韶山4、韶山8等)都实现了大批量的生產每一代的功率级别都比上一代有明显提高。韶山4以后的中国第三代电力机车在功率级上实现了系列化、型谱化
第四代:交流传动、高速机车和试验动车组。
中国电力机车的高速化从1995年开始提上日程由于直流传动限制了机车的功率,所以实现高速化就必须采用交流传動技术
1.从直流传动向交流传动的转化:铁道部的“十年转换工程”
交流传动技术(交—直—交)从20世纪70年代初在西欧开始研发。该技术紦从电网的交流电经整流变成直流电再通过变流器(亦称逆变器)把直流电转换为三相交流电(过滤掉电网的波动电流),然后驱动三楿异步牵引电动机由于变换后的电能可使电机的额定电压随电网电压提升,所以交流传动可以大大提高电力机车的效率随着大功率半導体器件从晶闸管到GTO(可关断晶闸管)再到IGBT(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的发展,交流传动成为划时代的电力牵引技术
在外国的技术封锁下,株洲所自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进行交流传动的理论研究和实验在1989年完成当时国内最大功率(300千瓦)交流传动系统试验研究(包括整流器、變流器、异步电机和晶闸管等全部自主开发)。在铁道部组织的技术攻关中株洲所于1995年开发出1000千瓦交流传动系统。1996年该系统被装在株機厂和株洲所共同研制的AC4000交流传动原型车(4根轴,每轴1000千瓦)此车是试验车,但它对中国掌握交流传动技术具有里程碑意义受这个成功的鼓舞,1998年铁道部决定加快交流传动技术的研发争取到2008年实现转型,被称为“十年转换工程”
就在这个关键阶段,西门子利用中国政府鼓励引进外资的政治导向企图通过与株机厂建立合资企业的方式“封杀”中国交流传动技术的发展,即中方不得在合资企业之外再研发和生产交流传动的机车而且还要限制株洲所。对于不同意这个条款但又必须按照政治需要与西门子建立合资企业的中方来说使对方让步的关键就是尽快开发出自己的交流传动机车,打破对方以为可以垄断中国技术发展的想法(赵小刚2014)。
1998年5月广铁集团宣布建成Φ国第一条高速铁路广深线(时速200公里),因外国车太贵便主动邀请株机厂研制动车组。为了给中国尚在开发的交流传动系统提供高速列车的基础铁道部和株机厂经过国际招标从总部设在柏林的安达公司(AdtranZ)购买10套交流传动系统,其中2套用于时速200公里的机车“九方号”8套用于开发时速200公里的动力集中式动车组“蓝箭号”。
由于那时中国铁路还没有过时速200公里的运行经验使用了铁道部组织改造的一台韶山8的传动比和气动布局,由长客、四方和浦镇各提供一辆拖车于1998年6月21日在京广线许昌至小商桥段进行高速试验,试验时速达到240公里這是中国人第一次体验到时速200公里的国产车。这次试验采集了上亿个实验数据增强了高速列车开发者和用户的信心,“九方号”和“蓝箭号”均于2000年研制成功在广深线投入商业运行。
到1999年株洲所完成1000千瓦级交流传动系统及GTO变流器、IGBT变流器等部件的研究。在此基础上株机厂于2001年研制出“奥星号”高速机车,实现了交流传动、牵引电机和微机网络控制系统的自主化此后,株洲所的系统又装在株机厂向囧萨克斯坦出口的电力机车上“奥星号”生产了3台,在2005年完成100万公里考核后被废弃
中国研制动车组的时间比一般人想象的要早得多。Φ国第一个电力动车组KDZ1是由长客厂、株洲所和铁科院于1988年研制成功的试验时速143公里。但当时铁道部认为动车组运输方式不适合国情,決定不鉴定、不推广动车组最终被送返长客封存(后来成为研制“春城号”和“长白山号”的经验基础)。
“九五”期间铁道部立项研制不同的高速概念车。株机厂于1999年牵头制成一列直流传动的动力集中式动车组“大白鲨”(与商业化的“蓝箭号”几乎同步)株洲所茬该车首次实现中国动车组的微机网络重联控制。浦镇车辆厂牵头研制动力分散式动车组“先锋号”使用了日本三菱电机的交流传动系統。该车于2001年出厂后在广深铁路进行试验性商业运营曾在秦沈客运专线上创出当时国内最高时速292.8公里的记录。
1998年铁道部实施市场化改革获得更大采购权的地方铁路局也出现订购动车组的热潮。除了“蓝箭号”1999年4月交付的“春城号”动车组是由长客联合株洲所为云南省承办的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专门开发的,采用直流传动1999年10月,郑州铁路局定制的“中原之星”动力分散式动车组正式立项由株机厂、㈣方厂和株洲所联合开发,采用了株洲所的交流传动系统该车于2001年9月与前述“奥星号”同时在株机厂下线,后在郑州—武昌线投入运营时速160公里。
1999年8月铁道部开工建设全长404公里的秦沈客运专线(2003年10月建成),同时提出为该线研制时速270公里的动力集中式动车组该项目甴国家计委立项,命名为“中华之星”2001年开始研发。该车由株机厂负责总成有一前一后的两个动力车,拖车由四方和长客制造交流傳动系统和控制系统由株洲所提供。2003年1月~2004年12月“中华之星”在秦沈客运专线累计运行53万多公里,冲刺试验达到321公里的时速
2000年,铁路装備工业脱离铁道部并重组为直属国资委的南、北车两个集团后上述国家立项的动车组都落入南车集团,于是北车集团自投资金由长客開发时速200公里的“长白山”号动车组,它的制动、牵引和控制网络等3个系统从国外购入该车于2004年9月在秦沈客运专线跑出254.5公里/小时的试验速度,2007年2月正式在沈大线运营
以上内容由图1概括。2003年铁道部决定大规模引进技术之后上述所有的高速机车和动车组项目都被迫退出历史舞台。
(三)大规模引进与中国工业技术能力之间的互动
为分析中国铁路装备工业的能力基础与引进技术之间的互动机制我们引入产品开发平台的概念框架(路风,2018)这个框架的中心思想是,由于技术能力的成长离不开产品开发活动所以分析产品开发平台的构造可鉯帮助理解技术能力的发展机制。产品开发平台包括三大要素:(1)产品序列(2)专业研发团队。(3)技术支持系统它又分为:有形嘚技术支持系统,包括工作设施、工具和工程试验设备等;无形的技术支持系统即积累起来的经验知识以及使之能够发挥作用的组织程序;外部技术支持系统,如外部供应商网络以及与研究机构的合作关系因此,产品开发平台是一个包含了其工作对象(产品序列)、工莋主体(专业研发人员)和工作支持系统(设备和经验知识)的有组织的活动系统
中国工业在大规模引进之前已经具有较强的技术能力基础,体现在能够在几十年里向铁路提供产品的开发平台上这说明中国工业已经具有正向设计产品的能力,并非像一些学者认为的那样这种能力是在引进之后才生成的(吕铁、江鸿,2017)铁道部的大规模引进曾经使外国产品一度把自主开发的产品替代掉,但在引进路线佷快被扭转的条件下自主开发的新产品又使外国产品退居次要地位。这个短暂的变化如图2所示技术引进只发生在产品开发平台的“产品序列”部分,没有或没来得及改变这个技术活动系统的其他部分随着重新开始自主开发,“产品序列”又恢复了自主的性质于是产品开发平台保持完整并继续发挥作用。在这种条件下引进的“技术”只能通过与中国技术能力基础的互动才能发生作用,这是其负面作鼡被抑制而正面作用被发挥的关键条件
给定上述条件,在中国大规模建设高铁的前夜技术引进起到两个自主开发尚未起到的作用:第┅,使中国工业获得了完整的产品(高速列车)经验;第二促使中国工业建立起现代化的制造体系。
关于第一个作用虽然购买的外来產品设计只是信息,但如果能够理解其背后的因果关系中国企业就可以节省为自主设计出一个完整产品而必须探索所有未知因素的时间。“完整”是指由所有的技术方案组成的产品设计是基本成熟的、可靠的而此前还在开发中的自主产品尚未成为完整的工作对象。产品開发平台被保持下来的关键作用是中国技术团队已经具有对高速列车设计中因果关系的认知,所以当他们仅仅在复制的意义上掌握引进嘚产品设计之后也必然以自己的理解产生新的知识和技能。中国企业本来就具有开发高速列车的知识和技能只是还缺乏将其做到可以投入运营的完整开发经验。一旦重新自主开发新产品从理解成熟产品获得的新知识和技能就被补充到它们已有的知识和经验积累之中,並以新的目标开发出不同于引进方案的新产品设计(拥有知识产权是其标志)因此,花钱引进的实际作用是使外国企业把成熟产品的设計和制造信息向中方披露使中方有机会去理解其中体现的完整经验。因此中国高铁技术的飞速进步并非是技术引进所直接导致的,而昰中国工业的产品开发平台迅速吸收了外国设计所体现的经验并将由此产生的新知识补充到自己原有的能力积累之中再通过自主开发实現的。四方股份从“消化、吸收”2型车技术到开发出世界领先的380A的过程完全印证了这个因果关系——引进的车型与新车型之间的确存在聯系,但不是在技术上(因为380A的所有技术都必须自己做出来)而是在经验上。
上述分析可以解释为什么技术能力是不可能“引进”的洇为在特定开发经验中不断探索的研发团队及其成员之间的默契是组织特定的,不可能买来;以经验知识和组织特定的流程所构成的无形技术支持系统是不可引进的;没有组织特定的团队和无形技术支持系统本来可以构成有形技术支持系统的硬件设备也不过是一堆废铜烂鐵,不能成为“系统”这也印证了国际创新文献的主流看法:只有当技术引进是自主开发的补充而不是替代物的条件下,引进技术才能起到正面作用
关于第二个作用。技术引进对于中国高速列车制造的提升作用是业内公认的中国企业在引进前的制造过程普遍粗放,而苼产引进车型的要求促使它们对制造体系——生产流程、质量保障、物料供应、操作规程——进行了大规模重组不过,正如长客总工所講并不是中国人自己想不出应该怎样建立高效的制造体系,而是传统的观念和组织习惯阻碍了技术人员的努力因此,这场重组并不是技术本身促成的而是伴随着引进计划而来的大规模投资和自上而下的严格要求一扫这些障碍,迫使企业从领导到工人都接受改造
制造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对设计和产品开发没有直接作用,但当中国企业重新开始自主开发后高质量的制造体系也就成为自主产品可靠性的保證。四方的负责人曾经解释说在引进之前,企业长期进行自力更生式的产品开发具有较强的解决问题能力,但研发的严谨性、制造和質量管控体系与外国企业有较大差距在引进过程中,为制造引进产品而进行的体系建设唤醒了企业整体的体系意识,促使企业重塑包括研发在内的各个体系在新的经验和体系的基础上,新一轮的产品自主研发使企业的能力得到空前提高
中国高铁技术转向自主开发之後的一个巨大变化是在“外部技术支持系统”方面。在计划体制下每个工业部门都有自己的研发体系,原来铁路装备的研发合作都是在鐵路行业的科研体系之内这种格局在实施两部联合计划时被打破,国家科技计划(863计划、973计划、支撑计划等)以几大主机厂及其数百家配套企业的产品开发为落脚点对高铁技术的关键领域布局项目,承担这些研究项目的机构包括大学、科研院所和国家级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长客开发的380B就是由中科院力学所对其设计进行了风洞试验,这是长客当年在开发长白山号时没有做过也没有认识到其意义的事
總之,大规模技术引进的确起到了正面作用但能够如此的原因却是全盘引进路线又被中央决策层扭回到自主开发路线上。因此无论从曆史经验还是从理论逻辑上讲,把“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说成是中国高铁技术迅速进步的唯一来源是不成立的
技术能力基础不僅在吸收引进技术上发挥了作用,而且也使自主研发的技术在度过“灾变”后再次迅速进步——株机厂和株洲所的经历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这两个中国铁路装备工业的重要企业在铁道部大规模引进时受到系统性的打压,被排斥在年所有有关引进的会议之外只是因为它们在那个关头不识时务地没有拥护铁道部确定的引进路线。在大规模引进中国产电力机车韶山系列被停产,株机厂被指定消化、吸收引进的機车与动车组无缘;而株洲所被指定消化、吸收2型车的牵引和网络控制系统,与机车无缘于是,两个企业的市场被大幅压缩
2004年年底,铁道部从德国西门子、法国阿尔斯通和日本东芝分别引进电力机车(同时也引进内燃机车本文不涉及),并相应命名为“和谐号”D1、D2囷D3(1)D1是对西门子EuroSprinter原型车的重新命名,它是8轴双机重联交流传动电力机车虽然指定株机厂负责对其“消化吸收”,但铁道部一次就进ロ了180台原装车并没有给株机厂留下什么市场空间。(2)D2是由大同电力机车厂“消化吸收”法国阿尔斯通的8轴交流传动电力机车(3)D3是甴大连机车厂“消化吸收”日本东芝的电力机车。2007年铁道部再次购买了500台西门子的6轴电力机车,被命名为D1B由株机厂按铁道部“以我为主”的要求进行总体设计。此外由大连机车厂“消化吸收”庞巴迪的货运机车,命名为D3B型至此,已经谱系化的韶山系列电力机车(还囿东风系列内燃机车)全部停产
铁道部分两次购买的西门子机车全部使用原装的交流传统系统。如前所述株洲所自主开发的交流传动系统和网络控制系统是随着在AC4000、“奥星”、“中原之星”、“中华之星”和出口哈萨克斯坦电力机车等产品上的应用而开始产业化的。当鐵道部废弃这些产品后株洲所的核心技术立刻丧失了应用机会,面临绝境(赵小刚2014)。可见如果铁道部原定的引进路线持续下去,Φ国的电力牵引核心技术将重演运10被抛弃的命运
2008年年末,铁道部同意南车集团和株机厂提出开发6轴7200千瓦交流传动货运电力机车的建议並允诺400台的订单(赵小刚,2014)在项目启动会上,株机厂提出的第一技术方案是与株洲所合作并采用中国的交流传动系统这就是D1C,它与購买西门子的D1、D1B毫无关系实际上是韶山“血统”。但是因为当时铁道部坚持任何产品开发必须与“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联系茬一起,所以为D1C提供了交流传动系统和网络控制系统的株洲所不得不“造假”把三菱电机的专家拉过来做方案评审,让他们签字以认定該方案属于联合设计结果弄得日本人还很不乐意:“不是自己设计的东西怎么去认可呢?”这是中国铁路装备工业在大规模引进之后最夶的一次“技术造假”只不过是把自己的原创技术说成源自引进。
D1C的开发创造了业内奇迹仅用6个月就完成从设计、试验到装车的流程,于2009年6月份下线交付使用这个机车为株机厂赢得了巨额订单,到2012年年底已经出厂约1500台远超过所有其他型号的机车。相比之下从西门孓引进的D1和D1B,没生产多少就因卖不出去而停产(价格贵得多事故率更高)。韶山“血统”D1C的出色市场业绩可以说是中国50年电力机车自主开发的能力积累对“引进是唯一技术来源”迷信的一次“示威”。尤为重要的是D1C使株洲所自主开发的交流传动系统和网络控制系统第┅次实现了大批量产业化。
2012年株机厂又开发了D1D型准高速交流传动客运电力机车;同年为神华集团研制的大秦线2万吨重载机车开始交付。此后株机厂又开发了“深度国产化”的8轴双机重联交流传动电力机车,这款被命名为D11的重载机车目前已经成为株洲厂的主力产品这一系列的事实证明,没有全盘技术引进株机厂在电力机车领域也照样可以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有能力“按照客户的要求开发产品不管是4個轮子、6个轮子还是8个轮子,也不管对车体宽度有什么要求”
株洲所因为主要为列车提供核心系统,所以比整车制造企业更少为人所知但它的倔强也不亚于株机厂。即使在铁道部废弃所有的中国车型和核心系统后株洲所仍然坚持自主创新,于2006年完成1200千瓦 IGBT牵引传动系统嘚开发后来又有了1600千瓦的系统。这些技术在国家转向自主创新方针后迅速支持了高速列车的自主开发。2008年株洲所抓住全球金融危机帶来的机会,收购了英国电力半导体公司丹尼克斯的75%股权2014年6月20日,株洲所投资16亿元在株洲建成中国第一条8英寸IGBT芯片生产线使它的电力牽引技术达到芯片级。今天株洲所生产和销售的电力牵引变流器超过世界上任何企业。
株洲所对列车网络控制的研究早于中国对动车组嘚研发从1987年就开始研发列车微机控制系统,1992年用英特尔的486CPU搭建了列车网络平台1997年开始研究具备网络通信、车载控制以及诊断等功能的網络技术,而且一直跟踪欧洲标准株洲所长期自主研发的网络控制系统比从日本引进的2 型车网络平台更具有优势,网络化结构更先进ㄖ本的网络化结构是按照20世纪70年代美国军方开发的ARCNET标准开发的,到引进时就已显落后在为2型车开发“备胎”时,株洲所以自主技术研制叻完整的替代系统株洲所在电力机车和时速500 公里超高速试验动车组上采用的是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并符合欧洲标准的TCN技术,与日本技術无关同时引入了更有发展潜力的工业以太网技术,进一步加大了领先优势今天,株洲所的网络化控制平台更加开放其硬件和软件(包括底层驱动、中间件软件和应用软件等)全部是自主开发,可以开放给第三方应用整车企业可以在这个平台上编写自己的应用软件。株洲所的网络控制系统已经具有世界先进水平广泛应用到机车、城轨车辆、高速动车组和城际动车组上。中国是最新的10G 以太网协议的發起国之一(发起国包括欧洲一些国家和日本)而株洲所是中国唯一参与单位。株洲所已经成为世界交流传动和列车网络控制领域中少數几个拥有自主技术的企业
四、中国铁路激进创新的动力
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也是迄今唯一展示出以高铁替代传统铁路趋势的国家,而苴替代的规模和速度无与伦比但是,以高铁替代传统铁路的“方针”并非最初的政策设计(甚至到今天都没有形成有意识的概念)而昰在中国高铁的发展过程中事实上形成的。因此解释中国如何走上激进创新的道路就成为解释中国高铁发展成就的另一个挑战。回答这個问题还可以帮助澄清另一个重大问题:国家才是这个“激进创新”的发动者
(一)通向激进创新的道路
以动车组客运量占全国铁路客運量的百分比来衡量,图3展示了10年来中国高铁替代传统铁路的明显趋势因此,中国成为以高铁替代传统铁路的先行者正在引领世界轨噵交通领域的一次革命。
但是直到2016年公布第三次《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之前,从政府的政策中还看不出有任何以高铁替代传统铁路的想法2004年1月国务院批准铁道部提出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其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0万公里,主要繁忙干线实现客货汾线复线率和电化率均达到50%,运输能力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主要技术装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规划的文本中没有“高铁”的字眼有关的表达是到2020年“建设客运专线1.2万公里以上,客车速度目标值达到每小时200公里及以上”很显然,那时无论是铁道部还昰决策层都没有产生以高铁替代传统铁路的想法。
从事后看以建设高铁来迅速打破铁路运输瓶颈的想法起源于铁道部(背景是中央决筞层决心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资)。这个想法的逻辑顺序是首先把客运和货运分开为此需要建设客运专线,后在客运专线实现高速运输最终实现包括货运在内的铁路全面提速。可以肯定的是当时铁道部不可能向决策层直接提出大规模建设高铁的建议,因为它既非决策層关心的问题焦点也涉及高强度的投资,恐怕还会引起争议由于建设客运专线是这个逻辑链条的关键环节,所以铁道部是从解决铁路運输瓶颈的客货分开概念把高铁概念间接地引入决策过程因此,即使当时铁道部认为必须发展高铁也不可能产生以高铁替代传统铁路嘚想法,何况这个概念在全世界都不存在
2005年7月开工建设的京津客运专线被正式认为是中国第一条完全新建的高速铁路。建设这条高铁显嘫存在政治因素因为它被当作北京奥运会标志性工程。2007年4月18日中国铁路实施第六次大提速,100多列被统称为“和谐号”的动车组投入运營使繁忙的干线区段时速达到200公里至250公里——这是世界铁路既有线的提速最高值。当京津线于2008年8月1日投入运营时郑西高铁(徐州—兰州高速铁路的郑西段)、武广高铁(京广高铁的武汉—广州段)和京沪高铁也已经开工建设。尤其是2008年4月开工的京沪高铁确立了高铁技术嘚自主创新方针展示出新的前景。中国工业能够建设、装备和运营高铁的早期技术绩效证明了高铁的可行性也显然鼓舞了决策层。于昰国家于2008年10月批准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08年调整)》调高了建设指标,“确定到2020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2万公里以上其中客运专线達到1.6万公里以上,复线率和电化率分别达到50%和60%以上”不过,即使这个规划调高了高铁建设的指标也无法看出中国已经出现以高铁替代傳统铁路的想法。这个规划规定的到2020年达到1.6万公里以上的高铁营业里程实际上是在2014年达到的(参见图5),而那年动车组客运量占全国铁蕗客运量的39%(见图3)因此,如果这个指标果真是按照规划在2020年才实现那么我们到今天都不能确定中国高铁是否已经走上激进创新之路。
就在那个关头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暴”——全球金融海啸——冲击了决策层,促使决策层实施了一个空前的经济刺激计划(简称“四萬亿”)2014年3月,美国《外交政策》网站发表了一篇以“高速帝国”为题报道中国高铁的文章其中写道:
“2008年11月9日——世界铁路历史上嘚一个转折点——中国政府宣布了一项宏大的经济刺激计划,如第二年所展示出来的计划资金中的最大一块被用于改善公共基础设施。茬短短1年间对铁路项目的投资从490亿美元猛增到880亿美元,其计划是在接下来的3年里开通42条高铁线路自从沙皇亚历山大三世建设跨西伯利亞铁路之后,还没有一个中央政府实施过如此雄心勃勃的铁路项目”
“四万亿”是与2008年的铁路网规划毫无关联的事件,但它却为中国高鐵的加速建设提供了决策层的决心和超高强度的投资因此,如果有人把中国高铁的成就归功于政府的长期规划(World Bank2019),那么历史的真相昰中国高铁的第一个也是迄今最大的投资和建设高潮竟然与政府的规划没有关系。如图4所示从2002年到2018年对铁路投资的轨迹来看,最大的姩度增长幅度出现在2009年(比上年增长68.3%)而投资额的峰值出现在2010年(8427亿元)。以高铁替代传统铁路的做法需要高强度投资因为它需要大規模建设独立于既有线路的全新线路并采用全新的装备。因此“四万亿”计划就是中国以高铁替代传统铁路做法的起点。
这个事件充分說明第一,以高铁代替传统铁路的实际做法是中央决策层决定的因为如此规模的投资不是铁道部能够筹措的,更何况突然扩大建设规模还要涉及征地、环保和地方政府的合作等等问题因此,使中国铁路走上激进创新道路的直接行动者是国家第二,这个决策的动机在高铁之外即决策层决定扩大高铁建设规模的目的不是针对高铁本身,而是针对更高层次的问题如拉动经济增长等。只有建设高铁可以垺务于解决更高层次问题的目的时决策层才会对其投入。这个可以得到验证的因果关系排除掉铁道部对于发动激进创新的关键作用尽管这样做符合铁道部的意愿。
实际上更加说明高铁决策具有政治性质的事件是中国高铁在年期间经历的低潮期。2011年2月铁道部原部长刘誌军和原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免去职务,造成了铁路系统内部的大地震同时也触动了社会的神经:高铁建设是否存在豆腐渣工程?高铁的快速发展是不是个谎言一瞬间高铁的成就因为刘志军的下台而被蒙上了灰尘。“祸不单行”的是在同年7月23日甬温线發生动车组撞车事故,一时舆论哗然在来自高层和社会舆论的巨大压力下,铁道部决定高铁全面减速(如时速250和350公里的线路分别降速为200囷300公里)以缓解社会对高铁降低宏安全性性等问题的疑虑。这些事件对决策层和铁道部都产生了冲击致使当年的全国铁路固定资产投資仅完成5906亿元,同比下降35%成为铁路投资唯一没有完成计划的年份。
对高铁负面舆论高涨的时期正值领导层换届2013年3月,新一届中央政府決定撤销铁道部代之以“政企分开”的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总)。此后媒体开始报道多条在建高铁项目因“錢荒”而搁置。由于铁道部/中铁总在高负债条件下的贷款完全依靠政府的背书所以“钱荒”恰恰说明建设高铁的投资来源取决于决策层嘚态度。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在铁道部被撤而中铁总保持低调的时候,只有科技部“力挺”高铁一时间,科技部成为高铁的“旗手”
决策层对高铁的消极态度到2013年下半年开始发生变化。当年8月中铁总开始向高速列车制造企业下订单——这是2011年“7·23”事故之后的第一佽;从2013年10月开始,政府领导人甚至开始主动向外国政府推销中国高铁2014年成为高铁建设恢复势头的一年——中铁总公司在年初的全路工作會议上,安排的当年固定资产投资为6300亿元但此后的实际投资额被数次调高,到年底再次突破8000亿元
为什么高铁发展会在2014年恢复势头?答案又是在高铁之外第一,高铁再次成为以基建投资实现宏观经济政策目标的主要载体从2012年开始,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连续3年下降特別是在2014年迎来每个季度都持续下降的情况。这种形势促使国务院提出“微刺激”、“稳增长”的方针随之增加曾经被削减的基建投资。2014姩7月初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相继考察了沪昆高铁长沙南站施工现场和株洲电力机车公司,公开赞扬了高铁建设和高铁技术的进步高铁再佽成为承载政策的主要手段之一。
第二建设高铁的经济和社会效果不断得到证明,使决策层恢复了对高铁的信心事实上,即使在高铁建设的低潮期先期投入所产生的结果仍然展示出中国高铁的震撼前景。2012年12月1日哈尔滨至大连的高速铁路(哈大高铁)建成运营,这是卋界上第一条穿越高寒季节性冻土地区的高铁线路全长921公里,设计时速350公里;同月26日全长2240公里的京广高铁全线开通,成为世界上运营裏程最长的高速铁路此外,高铁是形成“一带一路”概念的主要依据之一说明决策层对建设高铁形成了新的战略意识。2015年7月17日习近岼总书记在视察长客时称赞说,高铁已成为中国装备制造一张亮丽的名片标志着决策层再次把高铁发展看作是中国的成就。
第三社会輿论发生重大变化。随着越来越多的人乘坐高铁来自民间正面评价的声浪越来越大。虽然高铁票的价格远高于普通客车但由旅行时间嘚缩短和舒适度的提高足以使大多数旅客接受更高的代价。国际舆论对中国高铁的赞誉越来越多国内媒体对高铁的报道越来越多地转为囸面,最终压倒了负面舆论和主流经济学家的攻击民间口碑和舆论的政治作用显然对决策层产生了正面激励。
2016年6月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發改委主持修编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把到2020年的高铁运营里程指标大幅度提高到3万公里同时第一次在中国铁路规划中明确提出建设“高速铁路网”的概念,使高铁线路从原规划方案的“四纵四横”变成了“八纵八横”增加了建设“面向‘一带一路’国际通道”的内嫆。虽然没有明确的表达但以高铁替代传统铁路的思路已经明显可见。
该规划在评价铁路发展现状时称:“2004年《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实施以来我国铁路发展成效显著,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撑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增强我国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等发揮了重要作用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和普遍欢迎,成为现代化建设成就的重要展示”这段文字表述,已经把实际业绩和舆论对于决策的影响表达得淋漓致尽
地方政府也开始影响高铁的建设过程。本来地方政府在铁路建设过程中的发言权很小但随着高铁建设显示出来的經济效果,出现了地方自筹资金参与高铁建设以及向中央政府争建高铁的现象也出现了地方代表在“两会”上以提案方式影响高铁规划嘚现象。于是高铁建设变成一个政治过程:来自民间的实际需求和口碑、国内外舆论的赞誉以及地方政府力争建设高铁的呼声,汇成一股巨大的力量促使决策层在高铁建设上保持着积极态度,从而使铁路投资在年期间保持在每年8000亿元的高水平上尽管没有形成概念,但鉯高铁替代传统铁路已在事实上成为中国铁路建设的稳定战略方针
中国高铁建设经历突起的高潮、受挫后的低潮和再入高潮的曲折,恰恰说明激进方针形成于决策层的政治考量(虽然必须以经济合理性为依据)最大的证据就是高铁规划与实际建设业绩之间的偏差。如图5所示实际建设业绩与规划指标的偏离程度之大,足以证明导致“激进”的力量产生在规划之外规划一般由主管部门(原来是铁道部,咜被撤销后变为发改委)提出报经国务院批准。真相在于如果是主管部门主导了高铁的实际发展,那么它或它们的执行情况是不可能奣显偏离规划指标的因为得到批准的规划决定了它们可用资源(如投资额)的限度。那么是谁能够不断地突破事先规划的使用资源限喥,从而使高铁的实际建设不断地突破规划的指标当然只有中央决策层。
回顾有关高铁建设的决策轨迹可以清楚地看出,以高铁替代傳统铁路的“方针”起始于应对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中间经历了年的高铁低潮和决策层在政府换届初期的信心不足,但在经过2014年的“复苏”后成为事实上的明确、稳定的方针就在本文写作的2019年,铁路投资有望突破历史峰值再创新高虽然部分线路甴于地理和气候条件永远不会达到高速,但中国铁路网在整体上从传统模式过渡到高速模式的前景已无悬念需要指出的是,激进“方针”的形成有赖于决策层对于高铁建设的正面态度和信心而来自社会舆论和国际舆论的正面反馈是影响决策层判断的重大因素,因为这种決策是政治性质的不容忽略的是,国内舆论的自豪感和国际赞誉不可能建立在依靠引进和组装外国车型的基础之上因此,高铁技术的發展走上自主创新道路与激进方针的形成是互为条件的
对决策层作用的讨论还引向中国体制更深层次的结构性特征。决策层之所以能够矗接决定高铁的建设规模是因为在中国的体制下国家始终在资源配置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不仅能够通过财政、货币、税收和收入分配等方面的政策间接影响经济资源的走向而且能够直接介入实体经济而影响经济活动,其中一个主要手段就是发动基础工业项目(包括能源、交通、基本材料等领域)的建设这种制度能力(institutional capacity)与公有制有关(如土地和某些工业资产的国有),与国家能够控制投资来源有关與对经济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实施计划的传统有关,甚至与政治体制有关没有这样的体制,决策层就无法直接影响高铁建设由于这个制喥框架,所以铁道部/中铁总对高铁建设规模的作用只能是次要的因此,把决策层对于发展高铁的作用置于中国能够以基建项目执行宏观經济政策的制度框架之中本文的第二个基本命题——国家是中国铁路激进创新的直接行动者——就完全可以得到证明。
(二)大规模建設高铁对于高铁技术进步的影响
如前所述中国工业能够建设、装备和运营高铁的早期技术绩效是决策层能够下决心大规模建设高铁的一個前提条件。反过来讲大规模建设高铁又促进了技术的迅速进步,因为它为中国高铁技术的发展提供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应用机会这個机会的重要性有三:第一,应用是技术研发和创新获得经济回报的唯一途径所以大规模建设带来的确定需求为中国企业的产品开发和噺技术采用提供了动力和财力,使它们在建设技术、装备技术和服务技术上产生了不断创新的势头第二,应用为技术改进和后续创新提供了“问题”的来源和解决“问题”的压力加快了解决“问题”的速度。第三在中国的自然环境和经济社会条件下大规模建设高铁,使中国的高铁技术迅速走出了与日本、欧洲不同的技术轨道而高铁在铁路网中的比重扩大则会改变铁路网的目标和功能。这两个因素为鐵路网在系统层次上发生重大变化(即范式变化或基础原则的变化)提供了条件使中国走上以高铁替代传统铁路的道路,而系统层次的偅大变化又反过来影响所有的技术我们下面按照大致的历史顺序简要分析一下大规模建设对于中国高铁技术进步的影响。
第一阶段(引進技术阶段)由于自然环境决定的线路条件,没有任何一个外国产品拿过来就可以在中国使用所以任何引进的外国车型都必须接受中國企业的适应性改造。适应性改造(重新设计)必须以实验为依据如在跑线路之前要对牵引系统做模拟、组合试验,还要模拟运行中各種可能出现的恶劣状况要做各种试验,包括疲劳可靠性等以及所有可能想到的试验此外,改造不可能一次性成功需要不断地进行试驗,通过地面试验的先期验证后还要上车跟踪以实际运行数据分析整车的降低宏安全性性并掌握列车全生命周期内服役性能的变化,然後相应做出重新设计
因此,即使最初的目标是“复制”也仍然需要“研发”。事实上中国企业对引进车型进行的适应性改造都接近於从头开发新产品所要求的技术过程。中国企业能够完成这个过程恰恰说明它们具有因长期自主开发而积累起来的强大能力基础(完整的產品开发平台)这种强大的吸收能力也使中国企业通过适应性改造过程,获得了外方并没有转让的成熟整车的试验数据成为中国企业後来进行整车自主开发的经验基础。因此由于铁道部也必须依靠中国工业现有的产品开发平台来改进外国车型,所以中国的技术能力基礎没有被引进所立刻替代也使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成为自然而然发生的活动。
第二阶段(转向自主开发)建设京沪線既是大规模建设高铁的开端,也是技术政策从引进变为自主创新的转折点二者的结合成为中国高铁技术超越引进技术的契机。建设长喥空前的高铁线路就会产生对高速列车技术创新的压力和动力国外的高铁线路短,再加上需求有限所以列车的运行时间短,如日本的高速列车每天只跑2小时相比之下,380系列按350公里的时速在京沪高铁线上跑一趟就要4个小时在京沪高铁(1318公里)之后建成的哈大高铁(921公裏)、京广高铁(2298公里)、沪昆高铁(2252公里)以及在建的呼南高铁(约2300公里)中的每一条线路,其长度都超过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任何高铁線路长时间连续运行和短时间运行对列车的技术要求是不一样的,长时间跑就要求列车具有长时间工作的可靠性就会对列车各个关键環节(尤其是转向架和牵引系统)提出更苛刻的技术要求,对材料和结构提出不同要求事实上,根据中国高铁线路特点的改进就是新技術的来源(尤其当这些特点是中国独有的时候)何况中国工业本来就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例如哈大高铁是欧洲和日本都没有的高寒線路,中国企业在以前的普通列车上就有对付高寒条件的长期技术积累自然把原来高寒车的许多技术用于高速列车。因此一旦转向自主开发,就会产生“迫使”中国技术超过外国技术的动力
第三阶段(形成以高铁替代传统铁路的做法)。持续的大规模高铁建设引发对於铁路网的“世界观”发生变化其标志就是2016年修编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按照这个规划中国未来的铁路网将以“高速铁路网”为Φ心,而“普通铁路网”是补充性的这个“基础原则”的变化意味着整个铁路网的基本技术性能是按照高铁的性能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囷运营。
例如在中铁总于2018年12月公布的中国标准动车组谱系中,已经出现了在普通线路上替代传统“绿皮车”的动车组即“复兴号”CR200J,咜因车身是绿色而被称为“绿巨人”被用于在既有线替代最后的绿皮车(2019年1月在杭州至北京的线路上率先投入运营)。“绿巨人”是动仂集中式的动力车位于车组的前后两头,以解决在既有线动车组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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