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公示中社保职工人数,单位上海社保缴费基数数怎么填写

关于2016年度企业年报新增五项社保数据的填报通知
信息来源:
全市各类市场主体:
从2017年1月1日起,企业年报中增加“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5项社保事项,如填写中企业遇到问题请拨打呼和浩特市人社局咨询电话12333咨询。
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17年2月9日
附件下载:公共服务网
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详细内容
综合业务(一号厅)&&&&
16:09:40&&&&
诸城社保中心 2016年社会保险年报文件诸社保字9号文件全市各参保单位:现将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社会保险基数调整核定工作的通知》(潍社保发〔2016〕2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处理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调整核定社会保险基数。已开通网上服务系统的单位,进入社保网上服务系统→申报管理→基数申报管理模块在线操作,按要求完成在职职工缴费基数申报工作。上属企业要同时申报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划入基数。尚未开通网上服务系统的参保单位,请登陆潍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服务系统(网址/),依照“服务指南”办理网上开通手续。咨询服务电话:03(潍坊)二、认真做好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稽核工作,按照“据实申报,统一规范”要求,参保单位请登陆潍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服务系统(网址同上),在“参保缴费信息稽核”模块下的“单位缴费稽核申报”功能中,完成单位员工的工资申报。参保单位可以登陆公共邮箱(密码:123abc)查询申报方法。年报期间将随机抽取参保企业进行书面稽核。被抽取的参保单位网上申报结束后,务必于指定时间携带按要求提供的材料到社保中心审计稽核科(办公楼十三楼)进行书面稽核,对于未按要求书面稽核的参保单位将作为实地稽核对象进行检查。三、上属企业在申报医疗保险基数时,需提供在职职工2016年4月份的工资发放表,以及退休人员2016年4月份养老金证明(需经省社保局盖章确认),到社保中心审计稽核科审核确认,再到一号厅导入社保系统。咨询电话:6072906四、调整机关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医疗统筹费筹集标准。2016年度离休人员(含建国前老工人)医疗统筹费筹集标准为每人20800元。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核定工作截止时间为日。各参保单位年报数据通过网上申报结束后,携带以下材料到人社局一号厅审核确认,否则视为未申报。具体材料包括:(1)社会保险年报汇总表和明细表(A4纸打印,汇总表一式三份,明细表一式两份);(2)社会保险费申报表、授权委托书和诚信申报承诺书,各一式二份。表格可到公共邮箱地址(密码:123abc) 下载打印。基数申报咨询电话:6072951、 6072980、 73。特此通知。&&&&&&&&&&&&&&&&&&&&&&&&&&&&&& &&&&&&&&&&&&&&&&&&&&&&&&&&&&&&&& &&&&&&&&&&&&2016年7月1日&&&&&&&&&&&&&&&&&潍社保发〔2016〕21号&&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直各参保单位: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社会保险基数调整核定工作,保证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正常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6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核定标准(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2016年度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平均基数为 4850 元/月。2016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高为14550元/月,最低为2910元/月,企业职工退休金计发基数为4850 元/月。(二)2016年度我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可在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平均基数的60%-100%之间选择,最高为4850 元/月,最低为2910元/月。工伤退出生产岗位在职职工缴费基数,按职工上年月均工伤津贴申报,工伤津贴低于2910元/月的,按2910元/月确定。二、2016年度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方式2016年度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继续实行“据实申报,统一规范”的申报方式。各参保单位均按本单位职工2015年度月均实得收入上报缴费基数,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全市社会保险缴费平均基数进行统一调整,缴费基数低于2910元的调整为2910元,高于14550元的调整为14550元。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核定工作要求(一)调差补退处理。鉴于我市实行社会保险费预征缴缴费模式,各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应立即安排参保企业及档案托管机构申报2016年7月-2017年6月的缴费基数,并对月预缴费期间的缴费数据进行调差补退处理。(二)各参保单位要严格按照原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统计局联合下发的《转发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潍劳社办[2003]2号)的要求,对本单位职工2016年度的缴费基数(即“上年月均实得收入”栏目)如实填写,按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市人社局将组织对参保单位缴费情况进行稽查,对瞒报、漏报及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单位,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参保单位填报内容必须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并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并填报《诚信申报承诺书》(见附件)。因填报不实或未经职工签字认可出现问题的,由所在单位承担相关责任。逾期不报的,将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逐月确定应缴数额。(四)在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只需申报在职职工缴费基数(“上年月均实得收入”栏目);不在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参加养老保险而参加其他险种的上属企业,需同时申报在职职工缴费基数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划入基数。按照潍人社[2015]24号文件规定,上属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划入基数,应先按2016年4月统筹基金支付的养老金数额申报;养老金调整后的,应在省社保经办机构批准核定调整养老金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申报,自调整养老金之月起补记。超过规定时间上报的,自上报的次月起按新基数划入,此前的按原基数划入,不再补记。(五)规范用人单位整体托管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的缴费基数审核。用人单位整体托管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缴费基数申报的程序要求,应与用人单位同等对待,按照《社会保险法》、《劳务派遣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六)各县市区应根据全市统一经办流程的要求,利用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及其他社保业务,不得使用U盘传递数据,以确保数据安全准确,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社保经办能力。四、市直参保单位申报有关事项(一)市直2016年度社会保险年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各参保单位可登陆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网址/), 点击“最新通知”下“潍坊市直参保单位2016年度年报”,查阅年报通知及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到社会保险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办理确认手续。已开通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的企业单位,进入社保网上服务系统→申报管理→基数申报管理模块在线操作,按要求完成基数申报工作。同时,在社保网上服务系统中进入“单位缴费信息稽核” →“单位缴费稽核申报’,按要求填报上传单位职工月应发工资统计表。(二)市直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核定工作截止时间为2016年 7月20日。年报数据通过网上申报结束后,各参保单位务必于7月20日前按照指定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市社保服务大厅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否则视为未申报。具体材料包括:(1)社会保险年报汇总表和明细表(A4纸打印,汇总表一式三份,明细表一式两份);(2) 诚信申报承诺书;(3)经省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2016年4月统筹基金支付的养老金证明(仅限养老保险在省社保局参加的上属企业);(4)社保经办机构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三)为确保年报数据准确,2016年7月暂停办理人员增加调整业务。&&&&&&&&&&&&&&&&&&&&&&&&& && &2015年6月27日附:诚信申报承诺书&我单位承诺:已按国家法律法规如实申报全体在职职工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基数,并愿意承担不如实申报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法人代表(章)&&&&&&&&&&&& 用人单位(章)&&&&&&&&&&&&&&&&&&&&&&&&&&&&&&& &&&年&& 月&& 日&&&&&&&备注:在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只需申报在职职工缴费基数;不在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参加养老保险而参加其他险种的上属企业,需同时申报在职职工缴费基数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划入基数。&&&&&&&&&&&&&&&&&&&&&&&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公室&&&&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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