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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税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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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种无形资产,单位和个人拿到土地使用权后,可以凭其入股,成立。目前,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的现象非常普遍,尤其是在房地产企业中。这中间,会涉及到不少税费,那么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税费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学习下吧。一、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税费有哪些?1、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因此,母公司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2、《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规定,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根据上述规定,若母公司应按规定缴纳土地时,母公司按土地的成本价投资,可被认定为未按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税务机关可合理调整应纳税额。3、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前款所称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4、我国对投资后签订有土地使用权产权转移合同的要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根据上述规定,母公司投资合同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应按“产权转移书据”贴花。5、契税对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的行为,要按规定缴纳契税。契税税率为3-5%。《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土地、房屋权属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征税。二、土地使用权出资比例是多少?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的百分之三十。这里只规定了货币资金的最低限30%,也就是意味着其它出资方式只要不高于70%均可。所以实物出资比例最高占注册资本的70%。由此可见,按照目前规定,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最高比例不得超过全部注册资本的70%。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税费包括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和契税等。其中契税应该是大头,缴纳的最多,税率为出资入股土地价值的3%到5%。而营业税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免于征收的。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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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仅需 1 分钟,律师在线解答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车位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目前青岛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车位使用权一般存在两种形式:一是捆绑住宅转让车位使用权,二是单独转让车位使用权。
&&&&(一)对于捆绑住宅转让车位使用权,在《购房合同》或《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中约定车位价款包含在其购房款中,其转让车位使用权的行为不属于无偿转让不动产,不视同销售行为。
&&&&(二)对于单独转让车位使用权,属于销售不动产行为,按照销售不动产相关规定缴纳税款。转让车位使用权,不涉及销售房地产建筑面积,不得扣除支付的土地价款。
&&&&(三)销售具有产权的车库、车位,按照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项目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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