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对外签订合同和施工方没签合同,工伤谁来负责任

泛员网-没签劳动合同,老板照样要为我的工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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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合同法上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实践中,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案例屡见不鲜,当然,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不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小李在一家小超市工作,在给货架上货时不小心摔下来了,造成腿部骨折,受伤期间老板不肯给工资,也不肯给小李申请工伤鉴定。小李在入职时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给小李买工伤保险,小李犯愁了,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其实,小李这种情况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和补缴社保。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相关工伤条例也明确规定,企业必须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小李通过相关程序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因超市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小李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小李在发生工伤后,依法能够向公司索要本应由社会保险机构承担的保险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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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最新文章法官说职场(3)没签劳动合同,负了工伤赔不赔?单位要耍赖法院来判赔 -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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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职场(3)没签劳动合同,负了工伤赔不赔?单位要耍赖法院来判赔作者:李涛 王庆善&&某公司保安被派往服务单位上班7天,因与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发生纠纷被打伤,在申请工伤认定时,保安公司却以未签劳动合同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配合。保安张某为此将公司诉至法庭,并最终赢得了这场劳动者权益之争。 上岗7天,保安工作中受伤张某在西峡县某保安公司工作,但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13年1月,公司指派他前往西峡县某中学执行保安职务。1月11日,张某到用人单位工作第7天,当天凌晨,张某与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张某被打伤。针对这一事件,保安公司调查后认为,打架事件是由张某用电警棒点击食堂工作人员造成,自身存在过错,也给公司及用人单位造成恶劣影响,为此,张某被公司辞退。申请工伤,遭遇一波三折张某因为受伤要申请工伤认定,可是保安公司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理由是,双方是临时、简短、间断雇佣关系,且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是长期雇佣关系。张某带着工资花名册、公司与他解除关系的通知到西峡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最终,劳动仲裁部门认定张某与保安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保安公司不服这一裁定遂上诉法院,经法院一审、二审,最终认定,张某在保安公司工作,提供的劳动是保安公司业务组成部分,工资由保安公司发放,接受保安公司的管理,双方之间的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未签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在没有劳动合同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无书面劳动合同但符合劳动关系构成要件而形成劳动关系称为事实劳动关系。未签劳动合同出现劳动争议后,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及“服务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及“报名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都能作为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其实,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相比,只是欠缺了有效的书面合同这一形式要件,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劳动保障权益受到侵害时,同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一样,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事实劳动关系”这一概念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广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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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中发生工伤谁来负责,农民工在工地受伤怎么赔
正在读取...&|&作者:南京劳动律师&|&来源: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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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承包中发生工伤谁来负责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雇主之间的关系,或者是雇佣关系、劳动关系。如果在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的,就需要分别处理:(一) 雇工人身伤害的赔偿劳动者和单位是雇工的雇佣关系的,可以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规定,由雇主按照普通人身伤害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事故中,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分包的单位个人没有用工、安全生产资质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发包人、分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不属于工伤或者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可以考虑按照这种方式赔偿。(二) 工伤劳动关系的赔偿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个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就可以按照、直接要求用工单位、个人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获得工伤赔偿,首先要认定属于工伤;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个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是不是存在劳动关系,在没有劳动合同、工牌、工作证证明的情况下,劳动者申请认定劳动关系就会遇到障碍。如何解决,需要分两种情况处理:1、 对方是有用工资格的单位、个人,只是没有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部关于劳动关系认定的规定,发放工资表、职工名册、考勤纪录、纪录、工作证、工牌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这些都可以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由直接用工单位、个人承担赔偿责任,发包方、其他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2、 没有用工资格的单位、个人(通常说的包工头)和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确定。劳动部关于劳动关系认定的规章规定,建设施工、矿山企业等将工程业务发包给没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个人,劳动者可以直接要求工程、业务的发包方、分包方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对于没有营业执照、备案或者被撤消营业证照的单位,虽然属于非法用工,但是劳动者还是可以要求该单位按照《条例》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二、农民工在工地受伤怎么赔属于工伤范围的,是不能按照其他赔偿标准处理的。工伤赔偿的优点是无须证明单位过错,工伤发生、就必须赔偿;如果单位事先办理工伤保险,伤者可以直接从社保机关获得工伤待遇,不存在单位无力赔偿的问题。如果无法认定劳动关系或者不能认定工伤的,为了尽可能使伤者获得赔偿,可以考虑通过雇佣法律关系、寻求赔偿。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的方式,优点是不需要、工伤认定等程序,可以直接协商或者诉讼赔偿。
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受工伤后治疗期间,劳动者并不被解雇,应当享受停工留薪的待遇。其待遇按照原来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但是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特别严重的,可以适当延长。用工方无故不发放该项赔偿时,劳动者应积极主张。除此之外,交通食宿费、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都属于工伤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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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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