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房产已经约定归女方结婚男方尾行7km有,男方还能享受该套房的权利吗

1、网友咨询:多年前用丈夫名义申请贷款买了一套房,自己是共同还款人。现在双方已经离婚,房产归男方所有,自己再购房算首套吗?
快易贷回复:如果原有房产证上已经没有女方名字,而且女方名下也没有任何房产,那么再购房就算是首套,因为女方只是共同还款人,在银行不会留下贷款记录。这样的情况,如果双方离婚之后,房子归女方,那么即便是房产证已经更名,没有男方名字,男方再购房时,因之前贷过款,也不能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
2、网友咨询:李先生今年和妻子离婚了,家庭名下的唯一住房过户给了妻子。最近,离婚后他又买了一套房子,他原本以为自己名下没有房产,买房应该算首套,首付只需三成,可是银行却告知他是二套房,首付需要六成。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这是为什么?
快易贷答复:现在我国二套房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如李先生之前有过一次贷款买房的记录,而现在商业贷款对于二套房的认定是“认房又认贷”,所以即使名下无房,李先生此次买房也会被算成二套。如果李先生之前的房子是全款购买或者是从父母那里过户而来的,其本身没有贷款记录,那么李先生此次购房就会被银行认定为首套房了。
3、网友咨询:离婚前夫妻共同名下的房贷没还清,房子离婚后归男方,离婚协议上男方承担余下的房贷,女方再买房算首套房房吗?贷款利率要上浮吗?
快易贷答复:现在我国二套房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虽然女方现在名下没有房产但是离婚前他是在银行有过还款记录的,所以,如果现在女方再买房子是算二套房的。对比首套房而言,二套房的利率是比较高的,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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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新闻知识一听房产证不加女方名,男方火速买房:婚姻终究败给一套房!
爱情就这样败给房产证上的名字
最近看到这样一则新闻:
袁娟和男友小陈打算结婚,小陈父母一开始说,首付由自己家出,房子写两人的名字。
3个月过去了,小陈父母都没主动提起买房的事情。袁娟父母跟她说现在房价不稳定,男方家出首付那就写小陈的名字算了。
听到这话,小陈父母立刻行动,两个月不到就为儿子买了一套房子。
买完房后一个月,袁娟问小陈,打算什么时候装修,小陈回了一句,
“为了买房子,我们家都把钱用完了,没钱装修。”
“那什么时候结婚呢?”
“没钱,没法办婚礼,要是你想先扯证,我们去把手续办了就是。”
一个名字竟让两个人的爱情瞬间变得不稳固,这让人不禁想起欢乐颂里的樊胜美和王柏川。
房产证上的名字,对于樊胜美来说是一个保证,是一份安定。而对于王柏川来讲,确是父母的血汗钱。
不管是男方不愿意加女方名字,还是女方要求一定要加自己名字,其实都是对对方的一种不信任。
毕竟没人敢说一段感情是否真的能够天长地久,总得给自己留有余地,免得人才两空。
有网友说婚前男方就这样算计,赶紧分手得了。
当房产证要写两a人的名字时,男方迟迟不提买房之事。女方一说只写男方名字时,就立马买房。
女方在迟疑是不是自己出钱装修时,我想她并不是说你不加我名字我凭什么装修,而是被男方的不信任伤到了。
一旦两个人的关系出现不信任,总会有人受伤。
没有信任怎么长相厮守
还有一件事,让小编看了后五味陈杂。
人到中年的李先生,跟妻子在经期同房后,妻子怀了孕,孩子出生后,李先生却越来越怀疑孩子不是自己的,于是带着孩子做了亲子鉴定,鉴定证明孩子是李先生的。
如果他的妻子知道这件事后会是什么感觉呢?
如果是我,我会很伤心,怀胎十月辛苦生下孩子,居然还被自己的老公怀疑。
亲子鉴定能鉴定出亲子关系,但也鉴定出了两个人感情的稳固。
夫妻间连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又怎么才能相濡以沫呢!
能拆散两个相爱的人的只有他们自己
前几天,冯导的一则微博引发了网友们的大讨论。
多数人的看法还是你要心里没鬼,难道还怕媳妇看!身正就不怕影子斜!
但是不管是一方拿着手机跟防贼一样放防着对方,还是一方把对方像监视犯人一样,都是一种不信任的表现。
但凡因为手机出现问题的绝对是由于两人之间至少有一人不再信任对方了。
婚姻、爱情本身是脆弱的,两个本来毫无关系的人,相守相依的度过余生,哪有那么容易。
如果互相猜疑,再美好的爱情也终究会崩溃。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真正拆散彼此相爱的两个人,除了他们自己,而这些都是由互不信任或者是信任不足开始。
在真正的背叛来临之前,最能伤害彼此心灵的,便只有相互的猜疑。
如果夫妻之间没有了信任,也无法再言爱意,感情便也到尽头了。
遇到问题,不要怀疑,也不必急着离开,尝试去信任。也许对方需要的只是你一个眼神的肯定。
回复"gs1398"查看今日睡前故事:小刺猬遇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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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给女方,男方购买一套房子,几年可以复婚才不算有两套房,才不交第二套房税
离婚后房子给女方,男方购买一套房子,几年可以复婚才不算有两套房,才不交第二套房税
四川 成都 武侯区发表时间: 09:09
问题与我的不同!
找法网认证系统
温馨提示:只有认证通过的律师才能回复咨询。
对于房产税问题可以向当地房管局咨询。
律所: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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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离婚后
律师回答共 5 条
您好,建议咨询当地房管部门。
律所: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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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咨询房管局
律所:四川思良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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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2323****
你好,建议咨询房管局。
律所: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09:12
复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你好,不属于,是个人财产。
周文才律师
属于各人财产,还叫房税吗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不是法律问题,建议咨询房管局。
周文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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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8057****
您好,建议咨询当地房管局。
律所: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09:28
房子在温江,请问去青羊区房管局可以吗
您好,不太清楚,你可以先打电话咨询一下。
李小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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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9040****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的房管部门。
律所:四川上盛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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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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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前妻离婚时在民政局离婚协议中约定了财产归属,各人婚前各有一套房归各自所有有依据吗?
辽宁 葫芦岛
前妻:前妻基本意思是是指离婚男子的以前的妻子,前一任、上一任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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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辽宁 |解答问题:0条
如果你和你前妻婚前各有一份房产,那么这算婚前个人财产,如果你前妻逼你写了一份你的房产共有的确认书,那算是你对你前妻的赠予。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而《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所以在房产没变更登记前,你是可以撤销赠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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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老公和前妻的离婚协议中老公是净身出户,约定离婚后还要支付前妻200万。和我结婚后,我和老公有婚内财产约定,所有财产归我。现在前妻把老公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200万,我该怎么办?(老公和前妻育有一子,每月抚养费5000,老公实际工资每月一万)
你丈夫自行承担其债务,抚养费太高可以起诉减少。需要律师代理请来电联系
他们两个结婚后于96年生下大女儿,2003年2人购买第一套房子,想生二胎,于2008年离婚,离婚协议内容是房子归男方,大女儿由男方抚养。于2009年生下小女儿,一直没办复婚手续,但是一直生活一起……于2011年又购房一套,产权名字写大女儿(购买该房时由女方账户转账给房地产公司,但与房地产公司签合同时是由男方代替女儿签订那时候女儿未满18周岁)。由于努力后夫妻感情不和决定彻底分开,于日二人私人签订离婚协议,内容为2个女儿为女方抚养,2003年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子归小女儿,而2011年以大女儿名义购买的房子继续归大女儿名下(为生二胎,两人于2008年已经办理离婚手续,所以此份协议为二人私人拟定未到民政局提交)
之后男方于2012年至今与我生活一起并生下一儿子,但我们也没去办理结婚登记,到2014年1月,他们为了小女儿可以把户口从农村迁到厦门,办理复婚……同年2014年9月,迁好小女儿户口,他们又办理离婚,重鉴离婚协议,协议大概内容是,2003年购买的房子归女方所有,大女儿和小女儿归女方抚养(但是签这个协议的时候大女儿已经满18周岁)。。。。。于2014年11月与我登记结婚,现男方想拿2011年购买的房子做银行贷款,成卖,但这套房是以大女儿名子买,大女儿已办公证书,全权委托交给爸爸处理,这样的情况下,前妻有权要求赔偿吗?因为2011年购买的这套房子他们处于离婚状态,并已经超过2年,所以在第二次的离婚协议上面也没有提到这套房子。。。。。我现在担心的是我们将这套房子处理掉或贷款,前妻可否控告男方
你好,女方与男方离婚后为大女儿买的房子可视为女方对大女儿单方面的赠与,大女儿成年后则可以独立处分其房产,既然大女儿已委托公证给他爸爸处分,则他爸爸可以处分这套房子,但处分后的收益公证书是否有约定,正常来说收益应由大女儿自己支配。若收益在大女儿手上,相信女方也无法提异议,但若你们自己收益,则最好有合理解释,以免引发矛盾,从你描述看,大女儿成年后对其自己的财产有自由处分权,女方找你们主张权益这块应该是不行的,但如果现在大女儿仍归女方抚养,女方是大女儿的监护人,则有可能。
智飞的律师,你好!我想咨询关于婚姻财产的问题。我有一套房子,号把贷款全部还清,房产证上有房管局的他项权利注销印章。我和我前妻在号登记结婚,又在号离婚,离婚协议商订房屋归我个人。2015年2月份我要将此房屋过户出售,可是房管局要求我前妻在过户时也要去签字。请问房管局要求是否合理?如果房管局要求合理的话是不是要到法院申请按照协议离婚内容对房屋归属进行裁定?谢谢
从你的叙述看,你这套房子是属于婚前财产,与你的前妻没有关系。如果房产证上没有你前妻名字的情况下,过户是不需要她到场的。房管局这个要求是不合理。有一点我是不明白的,房子是你婚前财产为什么离婚协议中要体现这套房子呢。如果房管局不给办理,你可以去公证处公证一下你们的离婚协议也是可以的。具体需要咨询一下房管局,有公证书可不可以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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