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医保局54号文件单位怎么样

吉林省医保局开展省直参保单位征缴稽核工作_新浪吉林_新浪网
  为规范吉林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申报缴纳行为,督促参保对象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规范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缴费行为,夯实缴费基数,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应收尽收,依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费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于8月末至10月初,开展了省直参保单位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征缴稽核。
  在本次征缴稽核专项行动中,吉林省医保局实现“三个创新”。创新工作形式,采取购买社会服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形式开展,提升了稽核人员的专业性,充实了工作力量。创新稽核方法,通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中介机构稽核,改变以往我局工作人员自主稽核的情况,增强了稽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完善了工作方法。创新受稽核单位的选取方法,完全遵照“双随机”原则选取受稽核单位、稽核人员及分组,增强了稽核工作的公平性。
  在工作过程中坚持“两个严格”。严格标准,从选取受稽核单位,到稽核工作人员培训,从实地稽核开展工作,到稽核结果的送达告知,整个工作流程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同时,在稽核缴费基数时,严格执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等规定。严格纪律,在稽核培训时,明确稽核人员“八不准”,严肃纪律要求,从而保证了工作结果的客观公正公平。
  同时,注重宣传工作。在整个专项行动开展期间,一方面各个稽核工作小组依法依规开展实地稽核工作,另一方面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相关信息,普及《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从而提高参保单位如实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截止日前,吉林省医保局已完成了省直参保单位稽核任务。稽核过程中,稽核组核查出部分省直参保单位存在少报、漏报缴费基数的问题,严格标准,依法依规现场向被稽核单位发出了《稽核告知书》、《稽核意见书》,告知被稽核单位检查情况,要求单位按照要求立即整改。通过本次专项行动,维护了《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完整性,履行了我局依法经办的职责,提高了参保单位如实足额申报缴纳参保费用的自觉性,增强了三险基金的支撑能力。下一步,省医保局将按照稽核结果组织各省直参保单位开展稽核整改工作。
  (记者 贾子尧)
11-03 11:25|分享
11-03 10:27|分享
11-03 09:49|分享
11-03 09:32|分享
11-03 09:25|分享
11-03 07:50|分享
11-03 07:43|分享
11-03 07:40|分享
11-03 07:21|分享
11-03 07:17|分享
新浪地方站吉林省直单位10日起可申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 吉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吉林省直单位10日起可申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来源:长春晚报
  近日,吉林省医保局下发《关于申报2018年度省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非财政工资统发单位申报时间为日至2月28日;财政工资统发单位申报时间为日至2月14日。
  申报范围
  省直所有参保单位。
  申报内容
  省直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为职工应发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和相关政策规定核定。
  2018年省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以2017年度职工应发工资总额为标准进行申报核定(即职工工资收入总额全部项目,包括年度第13个月工资、调资年度补发工资等部分)。退休人员按本人上年度退休金的实发金额申报。
  申报时间
  1、非财政工资统发单位:日至2月28日。
  2、财政工资统发单位:日至2月14日。
  3、按审计署审计要求,此次申报的缴费基数从日开始执行,新基数执行后,同时补缴月新旧基数差额部分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2018年4月缴费通知单体现新基数缴费及应补缴金额)
  申报地点
  金业大厦一楼南侧(原中国银行金业支行),综合业务部1号窗口申报。
  申报程序
  2018年度缴费基数申报采取网上填报及窗口审核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填报
  登录省医保局官方网站(http://www.jlyb.gov.cn)进行缴费基数申报,具体操作办法详见省医保局网站网上公告栏目中《2018年度省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网上填报操作说明》,网上填报新基数后,需打印《2018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情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要下载《诚信申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承诺书》,并将内容填写完整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二、窗口审核
  1、非财政工资统发单位:需携带《2018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情况表》、编制手册、人员名册或能证明确属该单位职工的相关手续(如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工资核定表、人员调动表、报税登记表等)、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发放表(12月份)、退休人员退休金发放表(12月份)、工资台帐、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统计报表)以及《诚信申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承诺书》。
  2、财政工资统发单位:鉴于财政工资统发办公室所提供的工资数据未体现个人全部工资收入的情况,为核准个人缴费基数和单位缴费基数,2018年财政工资统发单位需按申报要求到窗口申报。携带《2018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情况表》、编制手册、2018年1月份财政统发办公室发放的工资表、2017年度第13月工资发放表以及《诚信申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承诺书》,申报人员中含有非财政工资统发人员时,需提供非财政工资统发人员的人员名册或能证明确属该单位职工的相关手续(如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3、申报审核携带的相关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事项
  各参保单位业务经办公员要认真学习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通知内容,确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顺利完成。各参保单位应及时办理申报手续,对逾期未办理申报的单位,缴费基数将无法核定,从次月起将暂停其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即封锁统筹医疗待遇)并征收滞纳金。待如实申报并审核无误后,补征医疗保险费,补缴次月恢复医疗保险待遇,封锁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由参保单位负责。
  各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基数后,必须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在本单位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和单位的缴费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广大参保职工在监督过程中如发现所在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不实,可向省医保局基金征缴部举报。吉林省医保局更新省直经办业务服务指南
&|||||||
&&政务指南
&&涉台机构
&&投资之窗
吉林省医保局更新省直经办业务服务指南
16:19:41&&&&
华夏经纬网
  1月3日,记者从吉林省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方便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解读政策和业务办理,充分享受经办调整带来的各种便利,近期,吉林省医保局对部分业务经办服务指南进行更新完善。了解有关条件、申报材料可到省医保局网站查询。
  关注一:
  生育补贴奖励业务
  申请条件:
  参保女职工生育新生儿,产后可一次性申请围产补贴;参保男职工配偶生育新生儿,产后可一次性申请护理补贴(配偶无工作可同时申请围产补贴)。
  所需材料:
  1.参保女职工和配偶生育的男职工(1)《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络申报业务登记单》(单位网上申报后打印,加盖单位公章);(2)《吉林省省直生育保险补贴奖励申领表》(省医保局网站www.jlyb.gov.cn下载,加盖单位公章);(3)新生儿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5)单位授权委托书(省医保局网站www.jlyb.gov.cn下载,须填写单位对公账户,加盖单位公章);(6)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无工作男职工配偶(1)《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络申报业务登记单》单位网上申报后打印,加盖单位公章);(2)《吉林省省直生育保险补贴奖励申领表》(省医保局网站www.jlyb.gov.cn下载,加盖单位公章);(3)新生儿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5)女方失业证原件复印件(农村户口提供失业证明,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和在校证明);(6)单位授权委托书(省医保局网站www.jlyb.gov.cn下载,须填写单位对公账户,加盖单位公章);(7)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三、周五下午除外)。办理地点:省直医保经办服务大厅(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办结时限:即时办结。联系方式:7。注意事项:1.单位通过网络集中申报,每月限打印1次《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络申报业务登记单》,不受理个人申请。2.受理之日起7个法定工作日内到账(无工作男职工配偶领取补贴办结时限为次年1季度,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3.补贴费用请于子女出生后至次年3月31日前办理,逾期视为您个人自动放弃。
  关注二:
  急诊备案业务
  申请条件:
  参保人员因急、危、重症需要就近到医疗机构(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除外,包括本地非定点服务机构)就医的, 从就诊当日开始计算3个工作日之内办理急诊备案登记业务。
  所需材料(2.3.4任选其一,但提供的材料需满足急诊要求且字迹清晰):1.《吉林省医疗生育保险急诊备案申请表》;2.急诊诊断证明(疾病诊断书)复印件;3.相关病历资料:(1)门诊患者提供门诊病历复印件;(2)住院患者提供入院记录(病情介绍)复印件;4.带有诊断的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5.参保人医保卡;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三、周五下午除外)。办理地点:省直医保经办服务大厅(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办结时限:即时办结。联系方式:7。注意事项:1.急诊备案业务需在急诊之日3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备案。2.急诊备案业务受理后,本次就诊是否能享受报销待遇,以患者出院后提供详细材料的审核情况为准。3.病情稳定后建议您转回本地定点医院进一步治疗。4.本次住院治疗结束后,终止日期前至省直医保经办服务大厅窗口办理急诊撤销业务,临时异地(急诊)生效期间封锁本地待遇。5.您当次急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请于次年3月31日前到省直医保经办服务大厅申请报销,逾期视为您个人自动放弃。
  关注三:
  门诊特殊疾病业务
  申请条件:
  恶性肿瘤放疗、恶性肿瘤化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精神分裂症治疗、结核病抗结核治疗、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所需材料:
  1.《吉林省省直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申请表》(在选定就诊医院的医保科(办)网上申报、打印,加盖单位公章);2.近期住院病历的复印件;如未住院提供门诊病历(加盖有效印章);3.注明详细诊疗方案的诊断书;4.参保人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5.参保人医保卡;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三、周五下午除外)。办理地点:省直医保经办服务大厅(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办结时限:即时办结。联系方式:7。
  (注:个人账户提取、费用报销、基金征缴、人员补缴、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单位信息变更登记等业务服务指南详细可到省医保局网站查询。)(陈思秀)
&
来源:长春晚报& 转自:新华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华夏经纬网版权所有我之前的单位是吉林省医保,医保卡里每个月都会存几十块钱,但是 _问吧_向日葵保险网
我之前的单位是吉林省医保,医保卡里每个月都会存几十块钱,但是
问吧——中国最大的保险咨询社区
378904 位用户的保险疑问
在线定制保险方案
给谁投保:
出生年份:
已完善了保障计划
医保中心询问
请输入您的好评
好评成功!}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吉林省医保局官网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