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间起,可以企业异地经营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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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异地经营的合法性问题(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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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异地经营的合法性问题(精编)
关注微信公众号此类异地经营业务是否仍需开具《外管证》?
来源:中税答疑
作者:中税答疑 人气: 发布时间:
摘要:按照最新营改增税收政策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已无须向建筑服务发生地的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了。但是,此类业务是否仍需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呢? 我国现有四种类型的地级行政区,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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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最新营改增税收政策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已无须向建筑服务发生地的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了。但是,此类业务是否仍需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呢?
我国现有四种类型的&地级行政区&,即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地级行政区,介于省级行政区与县级行政区之间,与地区行政地位相同的地级行政区,直观的说,就是除直辖市和县级市以外的名称中含有&市&以及&地区、自治州、盟&的行政区。
在实务中,任何一户建筑企业肯定都要以某个地址作为注册登记的机构所在地,而承接施工项目的范围则不限于某地,一般来说,大型建筑企业承接的建筑施工项目跨市、跨省的居多,而小一点的建筑企业承接本县(市、区)范围内和本地级市内跨县(市、区)的工程项目居多。
日期执行的《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其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异地施工),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这种方式固然有其积极的一面,但对于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跨县(市、区)特别是在多个县(市、区)从事建筑业务的纳税人来说,也不可避免的会增加其办理预缴增值税的工作量。
因此,最新营改增政策对此作了简化处理的规定:自日起,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的征管规定。
通俗的来表述本条规定的意思就是:
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不实行异地预征的征管模式,不向建筑服务发生地的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发生纳税义务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依11%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允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依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相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
那么,&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此类情形,是否仍然需要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呢?
最新政策对于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只规定不实行异地预征的征管模式,并未对是否应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作出规定,因此,仍应按照原来的规定,即&纳税人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内跨县(市)经营的,是否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由省税务机关自行确定&的规定执行。
现在,有些地区的税务机关已经明确规定&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无须再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但也有很多地区的税务机关表示此类情形仍需开具(或未明确规定不需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按照规定,异地经营的纳税人在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时应提供《外管证》,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另需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复印件或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
那么,即使无须向施工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但,是否还需要进行报验登记呢?是否还需要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复印件或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呢?
纳税人应及时向施工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查询当地的具体政策规定,防范税收风险。咨询热线:400-676-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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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经营如何认定
本公司是合法的拍卖企业,注册地在上海市嘉定区,但办公场所在上海市市虹口区,注册地与办公经营场所在同市跨区,这是否属异地经营?
502f34724***
注册地点与实际经营地点不符,虽不能说完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一定法律风险,但目前在实践中这种情况很多,工商部门难以一一处理。公司法律业务较为繁杂,您如有法律服务需求,可与本律师联系办理聘请法律顾问事宜。
6条律师回答
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同,是很正常的,这种情况非常多。你公司只要去工商局办理异地办公手续,即可。不难。
建议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律师,解决相关法律问题。如需服务,欢迎致电联系。
属于异地经营,法律依据为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属于异地经营,法律依据为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如需帮助,愿免费协助.可以通过QQ和飞信,手机在线咨询
注册地可与办公地不一致的。
这种情况比较普遍,但实践中,不很少被处罚。
不属于。。
其他3个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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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的:1、从企业的长远发展来说成立新公司比较有利,2、如果作为公司的事业部门制经营会受到你公司的发展制约,3、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者来所咨询。
公司可以在异地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但不能设点;公司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是异地经营。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就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登记,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对未经核准登记擅自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工商局责令改正;有非法所得的,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就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登记,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对未经核准登记擅自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工商局责令改正;有非法所得的,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异地经营并不一定违法。主要看有没有合法的经营手续。比如公司资格上讲是否办理登记,若涉及商品上存在专有权的,是否取得授权等。总之,不能一概而论。
建议实地考察
行政管理必须符合合法性、合理性原则。(一)扣你车辆的行为必须给你出示法律依据,给你申辩的权利,扣车人必须有执法资格,并且应当向你出示执法证,向你明确扣车被送往地点,取车途径。否则,扣你车辆的行为就构成违法。(二)扣车构成不合理行政行为,对此你有申诉的权利。如果对方因不合法、不合法扣留你车辆的行为,给你造成可预
行政管理必须符合合法性、合理性原则。(一)扣你车辆的行为必须给你出示法律依据,给你申辩的权利,扣车人必须有执法资格,并且应当向你出示执法证,向你明确扣车被送往地点,取车途径。否则,扣你车辆的行为就构成违法。(二)扣车构成不合理行政行为,对此你有申诉的权利。
如果对方因不合法、不合法扣留你车辆的行为,给你造成可预见的合理损失、实际损失部分,扣车行为人应当赔偿。
你好,申请强制执行。
你说的是什么经营?
你好,看具体情况,建议你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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