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失业保险住院保险转职工医疗合算吗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的新医改持续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已初步建立,但是城乡居民患大病发生了高额医疗费用,报销金额少,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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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居民大病保险的成效评估与建议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的新医改持续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已初步建立,但是城乡居民患大病发生了高额医疗费用,报销金额少,个人负担仍然比较重。推行居民大病保险,可以解决一些群众的实际困难,使全体城乡居民都享有大病保障,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他们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经济困境。本文将根据扬中市居民大病保险的补助人数、基金收入以及医疗费用支付情况,能正确评估大病保险基金的运行及成效,并提出不断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的合理化建议,以确保其可持续发展。 中国论文网 http://www.xzbu.com/3/view-7195071.htm  关键词:城镇居民 &大病保险 &医疗费用 &基金风险 &建议   一、基本情况介绍   2009年扬中市医疗保险通过统一政策制度,统一保障待遇,率先将原先推行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保险进行无缝对接,并轨运行,打破了城乡二元分割的保障模式,合并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前扬中市人口达28万,17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保险,全市60%的人享受城镇居民基本保险待遇。   从这几年实践过程来看,城镇居民基本保险多次进行医保政策的调整,采取“提高门诊报销比例、降低住院起付线、扩大慢性病门诊范围、提高年最高封顶线”等措施不断提高医保待遇,满足了参保者的基本医疗需求。但同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医疗费用随着物价的上涨呈不断增加趋势,参保者患病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在享受正常保险待遇后个人仍然需要支付高昂医疗费用,增加了整个家庭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导致了这部分人不愿意继续就医。从年城镇居民基本保险全年医疗费用个人支付段来看,超5万元以上的人数分别为83人、141人、142人、213人。虽然我市每年年底会根据全年城镇居民基本保险基金结余情况给与超5万元以上的人群以一定金额的医疗补助,但年最高补助金额仅有1万元,对于他们来说只能是杯水车薪,并不能真正减轻大病参保者的医疗负担。从近期国家政府出台的大病保险指导意见中可以看出,该矛盾已经具有普遍性,原有的城镇居民基本保险政策改革势在必行。今年在这种大背景下,我市结合自身情况,开始着手推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政策。   二、我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特点   试点初期,我市为了积极稳妥的推行这项制度,事前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领导高度重视,带领相关科室人员采用“集体参与、反复讨论、数据测算、异地借鉴”等途径开展一系列工作,于2014年上半年出台了该险种政策的相关内容。   (一)筹资标准   每人每年30元,居民个人暂不缴费。今后,逐步探索财政补助与居民个人合理分担的筹资机制,实行动态调整。   (二)保障范围   本市范围内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为居民大病保险的实施对象。主要保障参保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经居民医保、医疗救助、住院医疗保险补偿后,当年个人负担超过规定起付线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   (三)补偿标准   根据扬中市近几年大额费用发生情况与大病保险筹资金额,大病保险支付起付线标准暂定为20000元。具体报销比例为:0-5万元以内的部分大病保险支付50%,5-10万元以内的部分大病保险支付60%,10-20万元以内的部分大病保险支付70%,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的合规医疗费用年度最高封顶线为20万。   (四)经办方式   根据国家和省文件要求,大病保险采取向商业保险经办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我市已于7月份通过镇江市招标办统一招标,确定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镇江分公司中标,由其经办居民大病保险业务。   结合年城镇居民基本保险医疗费用结算的原始数据,如果采用以上报销方案,年大病保险基金分别应支付226万元、255万元,具有可操作性。(见表一)      年度起付标准支付段基金支出预测   大病保险享受人数(人) 大病保险报销基数(万元) 报销比例基金支出(万元)   元/人 0-5万元 355 342 50% 171   5-10万元 11 71 60% 37   10万元以上 2 30 70% 18   合计 368 443226   元/人 0-5万元 424 407 50% 204   5-10万元 11 66 60% 34   10万元以上 2 29 70% 17   合计 437 502255   从月份城镇居民基本保险结算数据来看,全市共有373人享受该政策,大病保险基金支付284万元,单人最高支付12.5万元。报销比例提高36%,实际补偿率达66%。大病保险在减轻患者医疗负担方面开始发挥成效。   三、大病保险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因为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具有筹资标准低、报销比例相对较高、基金赤支风险较大等一系列特点,运行过程中将面临着多方面的问题,所以对我市居民大病保险的风险进行严格的防范和控制,对大病保险制度能否稳定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由于医疗信息的不透明,一些定点医疗机构为了追逐利益,利用自身的优势,诱导患者进行不合理的医疗消费。   由于居民大病保险是对居民符合条件的可结算住院费用中个人承担部分进行再次补偿,一些患者利用医院管理的漏洞,通过不正当的关系把原本不属于大病保险补偿的高额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套取大病保险基金。   由于大病保险是采用再保险的形式,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运行。大病保险基金相对较少,商业保险机构为了防止利润过低或亏损,往往在实际运作中,制定各种门槛来降低参保人员的待遇。
  在医疗费用第三方付费的情况下,如缺乏有效监管,医患合谋套取大病保险基金,从而实现各自利益最大化,成为影响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正常运行的一种道德风险。   四、实施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政策和建议   我市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刚刚起步,对大病保险的认识还处在摸索探究阶段,本人只能根据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情况提一些浅薄的建议:   (一)筹资标准方面   国家六部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各地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保险筹资能力,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以及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等因素,精细测算,科学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筹资标准不外乎采取固定金额和挂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比例两种方式。固定金额简单易行,目前我市大病保险每人缴纳30元就是这种模式,这种固定金额的筹资方式形式比较单一,对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支付会产生一定压力。而挂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方式比较灵活,它的支付总额会随着居民基本保险每年医疗待遇的调整而有所变化,这种筹资方式一方面能将大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进行有机结合,另一方面能及时动态的反映医疗费用的上涨与居民医疗待遇的变化。我个人认为探索此种筹资方式对缓解大病基金压力会有一定的帮助。   (二)探索起付线的制定模式和标准   目前我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实现单一缴费,单一报销比例,这种制度体现社会的公平性,同是它也存在一叶障目的弊端。如果一户多人患大病,按单笔算往往享受不到大病保险待遇。在某种程度上,尽量减少家庭灾难性医疗费用的支出,也是考核大病保险制度运行绩效的重要依据。当家庭成员的单一医疗支出费用较低,而整个家庭的医疗支出总费用较高时,这部分家庭中的中低收入家庭尤其是贫困家庭难以承担大额医疗费用而放弃享受医疗服务,而根据我市现行的大病保险政策就不能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所以,在以后的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大病保险基金的实际情况,逐步探索大病起付线的制定标准,尽可能细化起付线,可以对中低收入人员和一些低收入的家庭进行政策上倾斜,让他们在合理的范围内享受大病保险的待遇,避免家庭灾难性医疗费用的发生,让他们实实在在体会到这类政策的利民、惠民特点。   (三)多渠道创新大病保险筹资方式   为了实行大病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为社会化大病保险基金探索出多渠道筹资方式。政府、社会以及个人都必须对大病保险做出自身应有的贡献。政府不仅可以提供预算性财政支出,这些支出必须是长效的、稳定的,而且也可以以大病保险为目的征收特种税等方式创新大病保险基金的筹资形式。目前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结余较多,城镇职工连同家庭成员可以按照以家庭为单位集体参加大病补充保险,同时可以考虑让他们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部分拿来补充城乡大病保险,这样不仅能有效防范大病保险筹资的风险 ,也能促进我市医保的一体化建设。   (四)加强管控大病医疗费用   大病保险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满足患者合理的医疗需求,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他们因病致贫的问题。可是由于医疗机构、医保、患者三者之间不对称的信息从而引发医疗资源浪费,进而可能导致患者医疗费用的非理性增长。由此可见,建立和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必须对医疗费用进行科学合理的管控。   首先,大病由于具有致病机理复杂、就诊时间相对较长的特点,而且在诊疗技术和项目上存在更多的未知性,因此,我市医保中心可以在有限的医疗资源和大病保险基金情况下,利用和商保合作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审核管理。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发现一些新型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器械耗材往往在大病医疗费用中占有较高的比重,所以以后的工作重点就是要对大病诊疗技术和医疗服务行为进行强有力的监管,必须规范他们的大病诊疗过程,有效防范医疗风险,控制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继续坚持和完善已形成的审核、稽查、现场检查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监控制度,同时由事后才监督逐步过渡到事前管理,也就是对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等进行综合管理,形成一整套的综合管控体系。   其次,全国各地也对医保支付方式进行改革 ,从而发现此类改革也是对医疗费用的增长进行控制的有效途径和关键举措。目前我市正逐步向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和按病种支付方式转变,但由于大病往往具有病程长,费用相对高等显著特点,如果实行后付制的支付方式将会很难控制其费用。所以在未来建设大病保险,就必须对医保支付方式进行合理的改革,应逐步从粗放的单一控费向集约性控费迈进,在此基础上确保患者的切身利益。   最后,应该对年终大病保险补偿人员进行综合分析,分析他们的病史、年龄、就诊机构等一系列因素,我们虽然要确保大病保险人员应有权益,但也要防止大病保险基金被不合法的套取,为确保大病保险基金的安全,建议对大病保险设立分级诊疗制度,不同的补偿比例应根据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来实施,在级别越高医疗机构就诊,获得的补偿比例就越低,从而实现参保人员在诊疗后期随着疾病症状的减轻,逐步转诊到下级医疗机构。   (五)实行阶梯式缴费   我市医保行业在1998年推行的住院医疗保险,可以好说是大病保险的雏形。2011年由于制度的整合,取消该险种增加新参保人员。但一部分城镇居民参保者还是希望自己多缴费,从而享受更高的医疗待遇。今后我市可以在大病保险运行成熟后,实现阶梯式缴费模式,让参保者有更多的选择。   (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型,一些城镇居民参保者在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用达到限额时,往往不知道将超限额的医疗费用到医保中心结算,导致自身利益的损失,因此我们必须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保障每位参保者利益的最大化。同时需加快信息化手段实现各地联网结算,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   参考文献:   [1]朱铭来于新亮宋占军我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费用预测与保险基金能力评估保险研究 2013年5期   [2]李翔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运行中道德风险的控制与防范[J].经济问题探索 -58   [3]李文祥大病保险共保管理方式主要成效、问题及对策建议经济[J].研究导刊 2014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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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是多少?1.能不能提供相关特殊病种的条文 2.我是一个农保患者,在丹徒区做过标识请问一些报销的事宜 我市已将慢性肾衰竭、癌症、精神疾病和慢性肝炎列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 《镇江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镇政发[号)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因患慢性肾衰竭、癌症特殊病种进行肾透析、治疗癌症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偿50%。 《关于调整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镇人社发[号)规定,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患精神疾病和慢性肝炎的,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偿50%。 关于您的具体情况,可与丹徒区合管父母均为无锡退休职工,已领取当地的新社保卡,现两人在镇江常住,想在镇江医院看病的话,是不是可以直接用社保卡结算?还是需要先自费再回无锡报销?如果可以直接结算,应办理什么手续?镇江哪些医院可以异地结算?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目前外地的医保卡不可直接在镇江市刷卡使用,具体外地就诊相关政策手续建议您与无锡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联系了解。 若您在参保地办理了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实时结算,则再至镇江市医保结算中心办理异地结算手续时,可选择镇江市的第一人民医院、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口腔医院、三五九医院、京口区健康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润州区七里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本人的定点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院。 对来源:中国江苏网  记者昨日从镇江市人社局获悉,为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自日起,我市调整部分医保报销政策,将放射性同位素药物列入医用材料目录,并将外地医院制剂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放射性同位素药物,是利用某些元素或其放射性同位素所放射的射线来治疗某些特殊疾病的药物。目前主要用来治疗癌症和肿瘤,还可用于显像、诊断等。我市原规定放射性同位素药物作为医保药品管理,现根据省人社厅规定,改为列入医用材料目录管理。市人社局通知明确,放射性同位素药物列入一次性医用材料目录内,暂不设定最高报销限价。参保人员使用放射性同位素药物的费用,视同普通医疗费,在本市医保规定的最高限价内,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谈判机制将部分特殊药品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的要求,丹阳市医保中心从即日起将赫赛汀、达希纳及格列卫这三种特殊药品纳入了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其中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能按药品医保结算价的75%支付,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则按70%支付,切实减轻了参保人员重特大疾病的药品费用负担。这项举措被定于日开始执行,对于参保人员自实施日起已发生却未报销的特殊药品费用,由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至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报销手续。已经报销部分费用的参保人员,可提请经办机构复印报销凭证,办理补差手续。   具体的操作流程为:参保患者到指定医院、指定来源: 镇江日报 家住镇江新区姚桥镇的玲玲,是一位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去年,在她快10岁的时候,我市《部分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实施方案》出台实施,对儿童部分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耐多药肺结核、重性精神疾病这7类病种,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这名来自低保家庭的孩子,在医保定点医院——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了治疗,共计费用31000元,而其家庭只支付了2700元的费用,不到1/10。 目前,我市职工医保人员大病保险早就没了封顶线,在目录范围内可以报销95%;这类大病保障政策主要针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患者。市医保结算中心主任李一平介绍说,去年起,对于市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群,我市我市医保转外地就诊报销新政出炉
  需要转外地看病的市民注意,我市医保转外地就诊报销新政出炉。自日起,放宽社会医疗保险转外地就诊报销有关政策,降低转外地就诊费用报销的个人先付比例,增加未办理转外手续也能报销部分费用的规定,同时扩大转外地就诊特约医院范围,明确相关定点医院转外地就诊权限,并相应调整对有转外就诊权限的定点医院总额预算管理办法。
  根据《镇江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地就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在外地医疗机构就诊,分为转外地就诊、长住外地就诊和临时外出就诊三大类,并分别执行相关管理措施。这次调整主要针对转外地就诊报销管理的有关政策,涉及对象为市区(京口区镇江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镇江市运河路79号 电话:3 网址:http://hrss.zhenjiang.gov.cn/ 镇江医保网上查询 镇江市医保卡查询:点击进入&&& 说明:请输入社保编号查询 镇江医保电话查询 镇江医保局医疗保险统一查询电话:(3),内容包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比例查询,医保卡余额查询等。&镇江医保窗口查询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医保卡号至镇江医保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镇江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镇江市运河路79号 电话:3、 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全市医疗保险相关制度的通知》印发后,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心。为了让广大群众充分理解和掌握新政策内涵和要义,现对群众比较关心的一些问题,作出释义解答。 1. 政策调整后参保人员的的医保待遇有没提高,尤其是大病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有没减轻? 答:这次政策调整的最重要目的是,就是适当改善大病高额医疗费用报销待遇,防止因病致贫。新政策取消了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5万元费用封顶线,原来参保人员年医疗费用累计5万元以上部分均报销95%。现在改为分段报销:5万元—30万元,报销95%;30万元—50万元,报销96%;50万元以上,报销高达98%。年累计目录内医疗费用30万和50万元以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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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坞路10区大家都比较关心住院生产费用和报销的问题,根据我院以往经验,提供以下经验供参考和准备,顺产生产费用约在左右,剖腹产费用在左右(只是大概哦,每个人情况毕竟不同,比如所住病房条件不同、基础疾病不同)。我院一般规定住院时先交押金3000院,出院时结清余款。 住院分娩是不能直接使用医保卡和农保卡的,目前国家对农村户口的产妇有分娩补助政策。凡是属于丹阳本地农村户口的产妇,分娩后可补助500元,在出院结账时兑现。需要提供产妇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及产妇栏)、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我院住院部一楼大厅办理。 有医保卡或者生育保险的麻麻们,出院时办完相400-633-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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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职工自费医疗补充保险
扬中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职工自费医疗补充保险
信息发布日期:
加入日期:截止日期:招标业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地 区:扬中市关键词: 医疗 保险
&招标公告正文
扬中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职工自费医疗补充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扬中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职工自费医疗补充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ZZC―(2016)公字第50号
欢迎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标书编号:YZZC―(2016)公字第50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1、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进入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条件;
2、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扬中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廉政查询资料:企业提供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网上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步骤:直接点击http://218.94.117.252:12301/,进入查询申请页面;仔细阅读查询须知;按自己实际情况正确选择申请类别(单位申请和个人申请);按照页面要求填写查询申请资料,并上传相应的照片;输入验证码,勾选验证码下面一行红字前面的方格;申请用途勾选“其他”点击提交即可。如有疑问请致电:或加群号:;
4、工商注册所在地税务部门或社保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和社保缴费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社会保险费和缴税的证明);
5、投标人须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上级公司批准许可经营健康险保险业务;
6.在镇江市内具备合法的经营条件(场所、人员等),并提供向采购人派驻理赔合署办公人员不少于3人的承诺函;
7.同一保险集团公司的不同分(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同一保险集团公司的资质、案例材料不能互用;
8、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与投保方发生违约和拒付行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扬中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职工自费医疗补充保险
2、采购人:扬中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 地址:扬中市江洲西路195号
3、需求:为所有参加扬中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以及其他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含一至六级革命伤残军人)、参加离休人员医疗统筹的离休人员使用医保“三个目录”外项目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
4、承保期:3年&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详细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时间
1、此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zggzy.cn)进行网上供应商注册,注册审核(审核时间为一个工作日)通过后进入扬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只需注册一次,以前已注册并已审核通过的无需再注册)。未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得领取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注:供应商注册操作具体细则请登录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办事指南专区下载供应商操作指南文件查阅)。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招标文件开始获取时间:日---8月23日。
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人通过网上注册,审核通过后,进入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开标地点: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扬子中路168号)(标室安排请查看一楼显示屏)
五、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日上午9:0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会议。
六、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张冬梅
电话及传真:6、5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高伟
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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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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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     
华中: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010-    传真号码:010-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一号青东商务区A座七层(10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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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口转了以后职工医疗保险要转吗_百度知道
户口转了以后职工医疗保险要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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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3)由用人单位的相关人员(如人力资源部门等)申报参保后,办理相关手续后,根据工作人员(如:村会计等)的提示;
(2)再带上上述证件及照片,去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去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社保卡即可(与当事人的户口性质及所在地无关的)1、该项的手续,在当事人是指职工医疗保险的前提下(以参保基本养老保险为前提)、在当事人是指新农合(城镇、社区)医保的前提下,该项只能以当事人参保时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办理参保手续,由工作人员统一参保即可: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不能异地参保(以年为单位参保),就可以在用人单位(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参保社保(包括医保);
(2)当事人参保时,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学历证明:
(1)该项应由参保人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含本人户籍信息在内的户口本,去采集符合要求的证件照(事先与工作人员说明用途)。
2,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只要当事人在当地实现就业(或者属于当地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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