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煤吧农合工干够了八年,续签无固定合同后,能调矿吗,有什么制度规定

劳动合同到期了,关于没有续签,还在继续工作的问题_百度知道
劳动合同到期了,关于没有续签,还在继续工作的问题
我的劳动合同是日到期,快到期前单位领导问过我否还续约的事,我说还续约。可是现在已经20号了,单位的人还没让我签合同(我想可能给我忘了),我还在继续工作。我想知道,像我这样不签合同了,就这样继续工作的话,对我以后有什么坏处吗?谢谢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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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续签,劳动者还在继续工作,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严格来说 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你是11月17日到期 也就是从11月18日公司就应该给你续签合同 现在没有签
但是还给你工资 给你交保险 呵呵 可能是公司忘了 但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
如果一个月后 也就是12月18日 公司还没给你签合同的话
你如果上高公司的话
从12月18日开始公司是要给你支付2倍工资的 呵呵 当然不建议和公司闹成那样 公司很可能是忘了 公司天天也有那么些工作 呵呵 提醒一下公司呗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按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是否给予续签劳动合同,像你这样的即使没续签,但也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即使发生纠纷也必须按签订合同来解决,劳动合同文本也算是一个证据吧,我是这么理解。
你们单位可能确实忘记了,你可以提醒领导,要求续签合同。不签也没事,留好你现在的合同就行了。
那单位都给你们交保险了吗,如果有的话那你就是单位上的人吗
坏处就是 以后有什么纠纷的话 解决很麻烦
不放心的话 要求他们跟你签啊 这有什么好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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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西省委巡视组:晋煤集团吹牛上税 向涉黑组织输送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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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组指出:集团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对班子成员违纪违规问题拖而不决,持续发力和一抓到底不够。集 体决策有时存在一团和气现象,程序性的会议多,集思广益的会议少。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偏软偏弱,“三转”步伐慢,个别基层单位“三转”仍未到位,监管不严、 震慑不够。干部选拔任用中,考核结果运用与经济奖惩挂钩多,与职务任免结合少。任职交流、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退出机制不完善。存在因人设事,超职数、超 规格安排干部问题。对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干部不能及时淘汰,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四风”问题依然存在。有些基层干部推诿拖延,为群众解决实际 问题不够主动。勤俭节约、共渡难关的意识不强。
巡 视组指出:省文联党组主体责任不落实,在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上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缺乏问题导向意识。对干部监督管理失之于宽、松、软,存在着不愿担 当、不敢担当、得过且过的问题。一些党组领导热衷于参加各种文艺活动,沉下心思、扑下身子深入基层解决问题不够、不力。班子形不成工作合力,纪律松懈,安 于清闲。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监管混乱,违反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体外循环。选人用人不严肃、不规范,干部轮岗交流少,尤其是对干部使用等遗留问题解决不力,存在推诿拖拉的现象。缺乏人才培养选拔机制,选调干部不符合文艺工作实际需要,没有把文艺方面的顶尖人才选拔进来,文艺界后继乏人,精品创作缺乏后劲。
巡视组指出:省科协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党的领导弱化,廉政风险意识薄弱,对下属重要岗位行使权力缺乏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不查不处,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整改落实不到位。十八大以后顶风违纪现象时有发生。机关财经纪律缺乏监管,财务制度不完善,管理混乱,巧立各种名目变相发放津补贴。选人用人失察,部分干部存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的问题。特别是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暗箱操作,私定名次,存在不规范不公平不公正的问题,甚至搞权钱交易。
巡视组指出:局党组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本单位实际结合不紧、不实,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对于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偏宽偏软。一些干部公然违反八项规定,占用下属单位车辆。社团组织过滥,干部兼职过多。违规出租出借公共体育设施,面广量大,部分干部职工参与其中,充当“房东”,吃“场”吃“馆”问题严重,是滋生腐败的重灾区,是权力寻租的“洼地”。局属单位工程项目招投标不规范,围标串标问题突出。
巡视组指出: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一人唱,众人和”,个别班子成员甘做“南郭先生”“好好先生”,责任担当不足。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乏力。部分基层党组织形同虚设或未设,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机关作风不优,部分处室领导干部存在“庸、懒、散”现象。 制度不够细化,刚性约束不强,问题整改如强弩之末,追责不力。对多年存在的“死角”和“盲区”监管不够,特别是资产出租出借等问题多年未清、未理,导致国 有资产流失。厅属部分单位管理缺失,国有资产显性、隐性流失。财务管理混乱,故意逃避监管。资金统筹管理不到位,项目监管不力,专家库管理不规范。部分厅属单位随意进人、优亲厚友,违规任命干部,干部队伍建设结构不优。
巡 视组指出:局党组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制度建设应景点卯,重层层传导,轻效果落实,导致个别单位“为官慢为”。监督责任落实依然属“短板”,纪检力量 薄弱,发现问题能力不强,监督执纪问责不力。财务管理不规范,对局属单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追款不追责”;局属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尚未“根治”。个别单位为逃避责任,集体作假。个别干部考察失察,不少处长岗位长期空缺;干部长期不交流,存在廉政风险;人事管理存在制度漏洞,AB角制度执行不严。
巡 视组指出:党委主体责任悬空搁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败工作认识不清晰、反应不敏感,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差,一些班子成员不管事、不问事、不谋事;“三重 一大”落实执行不力,重大事项不研究、不讨论。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没有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视不 够、了解不多、查处不力。违规超标准收取学费禁而不止。选人用人导向不正确,个别干部一路造假一路提拔;师资配备不科学,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管理机构设置臃肿,人岗不适现象严重。院属单位财务管理混乱,虚支乱花现象问题严重。
巡视组指出:校党委从严治党意识不强,主体责任不落地,部分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组织观念弱化。责任压力传导不畅,肠梗阻现象严重。有的校领导利欲熏心,斯文扫地,有的校领导无境界、无形象,有的校领导为攀附显贵在转学、转专业上弃原则,丢党性。部 分中层干部不讲规矩,习惯“处长政治”。纪委监督责任缺失,没有把纪律挺起来,对廉政风险单位的负责人监控、管控不力,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一些领导 干部不遵守组织纪律,形成了以学术和学科为纽带的“山头”和“圈子”。基建工程和维修改造项目管理混乱。招生工作尚需规范。科研经费管理不严,胡支乱花问题严重。重职称轻教学、重科研轻管理。
巡视组指出:集团党委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差,工作抓得不紧不实。部分领导干部借股权转让、购置办公用楼等侵吞私分国有资产,给私企甚至涉黑犯罪组织输送巨大利益;部分领导靠煤吃煤,以煤谋私,擅自改变国家电煤销售政策;虚假贸易,数字注水,吹牛上税,政绩观严重扭曲。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力,“三转”不到位,对违纪违法问题查纠不力,对下级单位监督不够,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尚未形成。部分工程项目招投标不规范,存在小合同大结算、内定投标单位等问题;物资材料采购招投标违规现象频发。个别领导干部十八大后仍顶风违纪、用公车赴外省参加私企老板婚礼;一些下属企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边改边犯问题突出。集团人事管理不规范,编制意识不强,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突出;一些干部不如实申报个人事项,未经批准擅自出国出境。
巡视组指出:院党委党的观念淡漠,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主体责任缺失。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不强,措施空泛。院纪委监督责任缺失,执纪问责不力,对违纪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该立不立,该查不查。大肆套取财政资金,“吃空饷”、私设“小金库”问题频发;现金管理混乱,科研经费支出包罗万象,假发票不时出现,部分课题费结余没有专款专用;部分工程项目招标不规范;部分办公用品采购没有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和公开招投标程序。公务用车挤占科研经费。巧立名目,滥发补贴。党委在选拔任用干部中没有发挥好领导作用,存在简单“以票取人”的现象,干部队伍梯队结构不合理,交流不畅。
太原理工大学
巡视组指出:“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建立多,落实到位少,党员管理和基层党建工作有盲点。纪委“三转”不到位,监督不力。财务管理不规范,不严格,漏洞多,胡支乱报,公款私借面广量大,死账呆账问题突出,国有资金流失严重。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方面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劳动用工不规范,劳资纠纷隐患大,学校教职员工人员比例失调,岗位管理失范,资源统管失衡。
巡视组指出:“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倾向;领导班子结构不尽合理,个别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担当乏力,执行不力。集团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够,纪检干部配备薄弱,力量不足。集团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权力清单不明确,所属公司在设备采购招投标方面存在违规违纪、靠山吃山、利益输送问题;企业改制过程不够规范,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劳资管理欠账多;对被改制企业监督不到位。企业转型发展还比较缓慢。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巡视组指出:学院党委落实“两个责任”空转虚化,表面文章多、具体落实少,导致个别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屡踩“红线”。党政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强。选人用人自由随意,视规矩如稻草人。个别干部偷梁换柱、金蝉脱壳,转移企业资产。对校办企业不监管、不过问、不审计,校企合作存在权益损失。私设“小金库”问题突出。学院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不力。工程建设管理混乱,部分工程招投标形同虚设,重复签订施工合同,违规支付工程款,自身权益受损,存在利益输送隐患。个别工程未招标先开工。投资商长期超标准收取学生公寓费,损害了学生利益。
山西广播电视台
巡视组指出:台党委管党治党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台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淡薄,违规破纪现象屡有发生。台纪委“越界种田”、职能发散。选人用人五花八门,干部选拔任用片面强调年龄搞一刀切,对部分到职龄、不到年龄的“二线”党员干部监管缺失。大量使用台聘、台服、部聘、临聘等编制外人员,导致人员身份复杂、能力良莠不齐,导致用人口子扎不紧、用人标准不高、用人规矩不严、管理难度加大。特别是“子弟兵”问题严重,影响到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国有资金使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对外投资和排剧无人监管。设备采购和工程建设乱象丛生、广告经营漏洞较多。
省地质勘查局
巡 视组指出:局党委“两个责任”严重缺失,未能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压力未能层层传导下去,党员干部党性观念淡漠,违法乱纪现象频现。领导干部作风不实, 群众对一些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诉求较多,基层矛盾化解不力。“四风”问题禁而未决,个别干部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部分所属单位领导享乐主义思想严重,超标配车、公款吃喝等问题仍然存在。
巡视组指出:办党组党性观念淡漠,工作中不讲规矩、不听招呼,在重大涉法问题处理上决策随意,造成错上加错。选人用人导向不正,随意进人问题突出,甚至将进人作为班子成员的一种“隐形福利”,内部人事管理不规范,混岗问题突出。机关作风不扎实,深入基层不够。在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时,调研论证不够,有时将扶贫资金作为单位送人情、拉关系的一种手段,进行“人情扶贫”等。
Sina.cn(京ICP0000007) &我在一家国企干了十年,最近合同到期,现在用人单位无故不和我续签合同了,请问劳动合同法有那些规定?我_百度知道
我在一家国企干了十年,最近合同到期,现在用人单位无故不和我续签合同了,请问劳动合同法有那些规定?我
我在一家国企干了十年,最近合同到期,现在用人单位无故不和我续签合同了,请问劳动合同法有那些规定?我可以得到那些补偿或者赔偿?用人单位应该不应该给我把没交完的养老金交完呢?
我有更好的答案
  在一家国企干了十年,最近合同到期,这种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资深劳动争议专家
没工作了单位是不给你交社保了的,也没有规定要交。是长期合同还是每年签的啊。提前通知了你不上班没有。
几年签一次,最后一次签了五年,到二月底合同到期,单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我不再续签了。
那说了补偿你没有。裁员是要补尝的。劳动法没有明文规定补多少。只有突然裁人的每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十年就十个月。不超过十二个月
你打当地劳动局12333电话人工台咨询下。或要亲自去劳动保障局。
说了补偿,但他们说我月平均工资光是底薪,我是一个销售员,工资结构是底薪加提成加奖金
工作年限也不承认十年,他们说按照最后一次签合同的年限计算,可是我实际确实在他们单位干了十年啊
那只能底薪给你可能。因为你不是固定工资是浮动的。他也是按劳动法来的提前一月通知你了。社保一直帮你买到离职。你可能只能拿那么多了。
可是,我有单位的销售政策,上面明确写着我的工资结构是底薪加提成,盖有单位公章
前几年社保么有买?只买了后面几年的
2007年起是必须买。这是政策。以前没买也没有什么事办法啊
关于干够十年,有人说是八年,九年。
有没有什么法律法规
满十年后就要成固定职工。所以现在更裁你。
干够十年法律方面有什么规定?
干满十年后就是长期合同。不可以随便裁员。
那我现在十年了,他们裁我不是违法了吗?
那我现在十年了,他们裁我不是违法了吗?
你这单位是想好了的。他也是按劳动法来的。你还想要多钱希望可能不大
他是要十年后啊。你刚满十年就提前通知你了不签合同了啊。
按照劳动合同法我应该是十年半了
从你第一次签合同到现在看有多久。
你还是去劳动局反应情况。来协商你同公司问题好。劳动局做调解人。
我是2004年10月到单位上班的
那没有十年啊。
要今年十月才有十年。你签合同时还有可能更迟
可是,新劳动合同法从2008年一月一日算,我应该是六年半
以前按照老劳动合同法算我应该是4年
以前按照老劳动合同法算我应该是4年
下次再聊。我休息了。给个好评啊。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你应该在网上查看劳动合同法有哪一些规定和你的情况相附,然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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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家公司签了三次劳动合同后,如果续签就是永久合同了吗?
2008年5月签了为期三年的合同,即到日止。现期限已过 厂方要求续签,其间签过两次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本人从2002年1入职某工厂至今已八年半时间,请问再续签就是永久合同了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劳动者在同一家公司签了三次劳动合同后,可以视为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不能无故辞退劳动者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资深劳动争议专家
是无固定期合同。只要你没有劳动法规定的公司可以辞退的哪几种情况,你可以一直做下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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