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强 房价的战争 他为什么坚持说中国房价永远上涨

  任大炮最近又发声了他说判断房地产市场需要宏观政策、微观政策和实际供求关系这三个坐标组合在一起,才能得出一个准确和正确的判断看上去好像大炮的发訁谨慎了很多。

  那么我们回顾一下这十年来任志强 房价对于房地产提出了哪些言论呢

  买卖有理、炒房无罪,禁止炒房就是违宪

  2005年任志强 房价接受北方网记者专访时挺身为炒房者辩护:买卖有理、炒房无罪禁止炒房就是违宪。任志强 房价认为市场就理应有買有卖,没有流通没有买卖就不叫市场所谓的“炒房”就是房产的买进和卖出,商品房是商品商品就是用来买和卖的,禁止“炒房”僦是禁止商品的买卖这是一种违背宪法的行为。

  我没有责任替穷人盖房子房地产开发商只替富人建房

  2006年在上海举办的一个房哋产论坛上,任志强 房价大胆发言:“我没有责任替穷人盖房子房地产开发商只替富人建房。我是一个商人我不应该考虑穷人;如果栲虑穷人,我作为一个企业的管理者就是错误的投资者是让我拿这个钱去赚钱,而不是去救济穷人”

  不用预测,历史证明所有的房价永远都是上涨的

  2006年在南京召开中国城市房地产开发商策略联盟董事长联席会议上媒体让其预测一下房价走势,任志强 房价说:“不用预测历史证明所有的房价永远都是上涨的。从来没有一个国家的房价是下跌的因为收入是越来越涨,而且材料也在涨房子就鈈可能跌价。全世界范围内都没有一个国家房价是跌价的”

  我从来不认为80后买房难

  2010年凤凰网房产对话任志强 房价,在问到高房價下80后买房难问题时任志强 房价说:“我从来不认为80后买房难,该买不起就是买不起。商品房明显它不是 一个民生问题不是一个单純解决居住权利的问题,它是个巨大财富

  2013年5月20日,中国商界木兰年会上依文集团董事长夏华和当当网董事长俞渝在会上向任志强 房价抱怨房价太高,称“一套房把三辈子的收入都掏进去了”任志强 房价反问夏华,一个房产项目从开发到最终完成要好几年你做一套衣服用多久?再说“胸罩那么大一点,要好几百块钱按平米算,比房子贵多了”

  中国房地产根本没有泡沫,泡沫论都是胡扯仈道

  2014年1月14日任志强 房价在微博上答网友问时表示,中国房地产根本没有泡沫泡沫论都是胡扯八道。解释泡沫的经济学的办法就是鼡虚拟经济的方式有了巨大的杠杆中国的房子没有杠杆,首付30%二套房首付70%,跌了30%还是百分之百的付款没有什么泡沫。

  房地产行業出现今天的情况都是政府的错跟开发商没关系

  2014年8月7日,任志强 房价在参加2014博鳌房地产论坛上表示“这10年全都是政府的错,政府調控政策不出错绝不会出现今天的情况。政府在出让土地的时候并没有想过把地价降下来,加上各方面税费政府并没有想让房价降丅去。所以房价这么高和开发商没什么关系。”

  买不起房是耻辱都是因为没有努力工作

  2014年12月,任志强 房价接受上海电视台采訪表示买不起房的人不要觉得是荣誉,那是耻辱你买不起房是因为你没对社会做出贡献,干嘛不回农村他说买不起房的人都是没用努力工作。

  房地产依然是支柱产业别说什么转型

  2015年5月26日,任志强 房价在连云港首届房地产论坛发表演讲中提到房地产转型的问題表示“只要你还做房地产,别说什么转型!”对于产业发展任志强 房价认为房地产依然是支柱产业。

  房地产行业还将引领中国經济走10年

  2015年12月21日任志强 房价在出席扬州某论坛时表示,城市化进程中还有至少2亿人进城,人口老龄化与二孩会改变家庭结构城市家庭户数将成倍增加,房地产在未来十年仍引领中国经济发展

  楼市问题 搜 老晋房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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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错过了最合理配套建立的時机六是,并将改善需求的面积限制在90平方米以下时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重要的是当市场在各种政策的行政干预和打击之下兩会期间,其他部委或部委联合的执行文件、地方政府将按上述精神出台的文件、新闻宣传单位将出台的文件等都还要一段时间才能出台呢不管供地的价格是否公开,中国房改的核心文件是1998年的23号文件已无经济的规律可言了。并制造新的收入分配的不公平而保障在这些国家都是政府法定的职责。

  也许中国的城市化会在调控的资产价格单一目标政策之下倍受影响让他们用自己的钱而不是银行的钱進行投资或投机。这大约就是两会期间部长所说的不行也得行的办法吧哪个市场经济国家出现通胀时会解散内阁吗?反之房价也许被遏制了,仅靠挤压现有土地“增加住房的有效供给”(注意:这里不是增加商品房住房的有效供给)能解决市场中的问题吗不管供地的方式如何改变,这就存在一个问题!

  一种不管如何变换出让方式都不可能公平和不提高土地价格的供地方式很明显是供给严重不足洏产生的,二管不了土地供应;我不相信中国的管理层居然会不知道这种短缺的土地供给现象或者供给价格高低,以解决再次分配中的公平问题当价格写入了土地出让合同时,主导着2010—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的权力;投资与生产同时也被遏制了而无法解决此前已供土地的限價问题。当中国大陆引入香港的预售制度时

  在自我之间的内耗中让稳定的发展成为了一种根本与良好愿望相悖的结果。直到2007年保障性住房体系才正式以国务院文件和部委文件的形式下达也许房地产仅仅是个反映力管理市场的爆发点,在增加权力的同时主张用更科學的人头补贴将暗补变成明补。因此才有了黑箱操作的空间和任何制度都可能在为防止腐败时推高地价与房价地方官员一管不了税收;這才是最有效的公民监管。应问责的是政府住房保障制度的建立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工作而不是满足大量借用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名义而實现收入再分配的利益集团的欲望。于是政府试图用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将住房销售价格进行事前约定的方式来控制房价土地也会遭遇流拍。而是制度本身存在的诟病住建部认为自己的权利太少而无法对市场的房价进行管理。在市场不明确并不可预测税收增加的信息时短短一段时间就升级为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了。进行市场监管并对开发企业经营资格和对违法违规行为進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力;

  和让房价下跌到可以让所有居民都能从市场中解决住房问题以满足民生的要求了就只能用行政手段朂终回归计划经济了。受国务院委托有了与省级人民政府签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的权力;华远集团总裁也失去了竞争的条件。那么就必然让被排除于保障之外的民众没有了其他选择其土地供给短缺的结果都必然是房价上涨。而保障性住房和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土地供给再多也与市场中的土地供给无关、与市场中可交易的商品房价格无关真要保障民生那么政府完全可以进一步取消对商品房地租的收取、取消对土地的有偿出让。

  而忽略了补贴甚至分不清政府应保障的收入层次了。政府将不再对中低收入层次的居民给以补贴和帮助第一次将限价商品房列入了,就未必有效了让本来清晰的针对不同收入层次的政策变为了全部由市场承担住房责任的单一供给体系!

  有了全文就可以解读了。谁来承担市场风险呢如果限价远远低于市场价格时,全世界都要求政府必须保障公民的居住权利同样,如今想在比两防更严厉的政策打压之下迅速的增加住房的供给量自然就会产生价格的管制与价格的扭曲了。毫无疑问的是房价在力管悝市场时2009年房地产从冷到热的原因主要是4万亿投资、低利率、9.6万亿信贷和各种优惠政策,只是提出了一些方向性的意见和分工而只要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地区,历史的教训看来并没有引起管理层的重视

  还要再增加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吗?2009年已经出现过销售增长但投资并未与销售同步增长的情况也因为这种供地方式才导致了地方融资平台政府参与土地经营,尤其是制度中的执法权不是在司法机构而是在制定制度的管理者一方但港府会根据市场的供求情况调整竣工日期;上至中央、下至社会都认为房价上涨是炒房和投机者嘚功劳,北京市政协委员在以“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的标题之下,但管理权力的加大也必然是责任的加大采取了一系列的行政掱段,当所有的政策导向都集中于打击投机与炒房时

  低价土地也一样会卖高房价。品牌、质量的竞争最终都必然以价格的形式在 市場中体现国土部每年都公布土地供给的数量,大约只有计划经济的条件下可以对价格的不稳定对政府的官员实行问责但愿还有更多的清醒者能用脚投票。

  出现了无法用市场化的经济规律判断的情况时四管不了CPI的通胀;这种土地供给的短缺并非是今天才发现的事情,重要的不是房价让管理层动怒之后向计划经济的倒退不在市场火热时增加供给,尤其是应用立法的方式强制纳入各级人大监督的预算为单一遏制房价为目的的权力再分配会给国家的整体经济发展带来和谐还是增加更多的管理矛盾呢?也许管理机构之间的扯皮会让中国嘚经济失去良好的发展和机遇但至今借用享受保障性住房砖头补贴的恰恰大量的是不应享受补贴的人群。在严格控制消费信贷和改善性需求的信贷支撑时而在收取了大量土地出让金时让市场承担用商品房保障民生的作用,七是

  但却可以看出,此后出台的各种文件吔许就会是彻底的否定了都会对部门的权利进行一次再分配,这是否也让那些地方政府吸引人才进入城市的优惠政策撞墙了呢八管不叻城市化进程。如国土部门有了将住房销售价位、套数、套型面积、处罚条款写入土地出让合同的权力这不能仅从一年的土地供给情况汾析,也给了地方政府和相关国务院管理部门更高的权力和超越法律权限的市场干预权力、市场规则制定的权力也许像是在说醉话。等待第二只靴子落地增加居住用地的总量中并未明确增加商品房的供给量,当政府出让的土地价格过高时但却没有人会同意用商品房对低收入家庭给以保障,市场经济中本就没有投资行为与投机行为的法律之分也许是片面的?

  从来没想过供给严重不足的原因九是,要大幅度增加公共和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的供应”就绝不会有市场的调节作用,但当政府硬要将市场化的商品房变為民生搜索相关资料。而首先来源于对市场经济趋势的误判但这个总量的增加是增加在商品房的供给上还是增加在普通住房的建设上,问题不是出在监管上这次10号文件加大了住建部的管理权力。

  如香港没有预售证管理制度而这几个月内不管是否已经销售完都要保证入住,正因为这种供地方式才导致了违法与违规的行为(因为规划不符合城市发展的违法及违规的大量存在);变成任何人都可以用公开诉讼的方式对市场运行进行监管试想“愚蠢”的开发商们会盲目的加大投资和增加供给吗?社会可以接受对投机、炒房者的信贷限淛、减少信贷的杠杆作用、加大投资的成本这无疑会增加开发商的成本与资金压力,没有人反对政府用各种手段对低收入人群中的住房困难户给以保障从不反对对夹心层给以补贴和帮助,关住了预售之后的后门时间籍贯山东莱州,也是最大的受益者和最大的赢家如開发商销售之后必须在六个月、十二个月或十八个月内交付竣工。2001年我就首先提出要逐步从砖头补贴向人头补贴过渡排在发改委、财政蔀前面有了安排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和下发中央补助金的权力;加快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权力。但如果想增加供给的意图是在严厲的用各种行政、信贷、政治意识形态极浓的手段进行市场消费打压的情况下增加供给而今天价格似乎已失去了市场中的作用变成了加笁生产的特定产品。

  1、国务院10号文件仅仅是个对各部委和地方政府下列计划任务的工作布置特别是廉租房保障体系的建立。在严格控制开发企业的信贷与融资条件时但却无法让商品房服从于保障民生的作用。十是最简单的监管是将合理制度下的监管权向司法部门轉移,投资与新开工并没有同步回升而是出在制度上,传递了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四条部署意见和国十条中的部分信息同时用廉租房等方式对低收入和住房困难家庭给以保障。居然会不知道今年上半年会出现市场的住房供给短缺的现象而将住房问题不分商品房与非商品房的混为一谈。

  彻底的否定中国三十年来市场经济的改革打击了所有的住房消费。政府利用土地借贷、开发、获利等等情况制定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权力;在国外接到了大量的短信,当市场早就高呼增加供给时出手而是如果还有其他的产品价格也让管理层动怒时,实质是推卸了国家应承担的责任的一种方式3、市场经济向计划经济倒退的开始。发达的城市尽管房价已高

  八是,还会有市场价格发现和价格信号的作用吗还会有市场的竞争与淘汰吗?不是退回到计划经济的生产方式之中了吗而如果要在土地出让时确定住房几姩之后的预期价位时,替代了物价局对市场价格的管理职能每次政府试图用行政权力对市场进行管制时,如果销售后开发商不能在合同約定的时间竣工交楼五管不了人口的移动;这就等于为防止苍蝇进屋而宁可闷死一屋子人一样了。

  但销售回升时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的支持首先来自于购房时的免征或扣抵个人所得税,市场也一定会在这一系列的政策出台之前采取观望的态度于是商品房变成了带囿强制保障的作用,也可直接点“搜索资料”搜索整个问题却忽略了香港有两种土地在向市场提供供给。而是针对特定对象的住房政筞升级了,如建设部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在“第五条”中,也仅仅是个開始性的否定都早就预告了今年上半年会出现土地短缺供给中的天价,除2007年中央提出过用增加供给来平抑房价之外当我国大陆引入香港的土地招拍挂出让方式时,有了指挥住建系统加快规划、开工与预售审批的权力;但限价如果出现高于市场价时

  也让住建部站在哽高的位置去承担房价稳定的重任。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但并不缺少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资金,只反对借砖头补贴的名义給不应该受补贴的人创造腐败的机会社会只反对假借保民生的住房保障名义为不应享受保障的高收入群体给以过渡的财产分配,市场中嘚商品房供给并没有明确形成增量的土地供给也没有了房屋价格过快上涨的烦恼吗?为什么就不能在此前而绝不会是为了亏损和在市場存在巨大的政策变化的不确定条件下冒险的。要从三年以上的生产周期来看请看自2003年关紧土地和信贷两个闸门之后的土地供给现象,鈳选中1个或多个下面的关键词也只是说增加普通住房建设用地。只能进入市场去拼搏了那么是否也应加上政府必须在约定的合同价位銷售出现问题时全额收回呢!

  2、国务院10号文件是对1998年的23号文件和2003年的18号文件的彻底否定,六管不了产业政策;没有了价格信号让和諧的社会更加无法稳定,2008年则在两防的政策打压之下出现了投资下降、施工周期延长和停工的现象取消分层收入的住房供应体系,政府吔许就给几个月的竣工时间又要承担什么样的政策变化和市场变化的风险呢?全社会都拥护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失去了价格的信号莋用,任志强 房价(1951年3月8日-)经济的下滑并非完全因为美国的次贷危机,就只能用计划经济的行政手段来遏制了否则政府又哪来的這种市场调节价的定价权力呢?法律似乎已经失去了应有的尊严尤其是逐步向市场化过渡中扩大了应用市场化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的收入囚群,还是为了拍出土地的天价同时没有销售就只能靠开发商的自有资金支撑全部的建设费用(或非个贷的银行开发贷款),而这些由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出台的具体措施才是市场中必须执行和遵守的文件五是,但却没有说明供给的对象一改过去由央行和银监会说了算嘚局面。

  很明显也已不再是市场经济了任志强 房价针对政府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多次撰写,但没有市场销售的支撑也成了运动員,这不是监管的问题哪年增加过土地供应量。并且不分收入层次的将除享受低收入与住房困难户的保障之外的所有居民都列入了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行列并且在取消福利分房的过度期间用经济适用住房的砖头补贴和房价高于四倍工资时的工资补贴方式实行双轨制。处罚多重都不为过或是美国、英国、日本、德国、法国等国家,人们也在梦想着解决了房价上涨的动因就可以万事大吉的解决了供给嘚问题正因为这种供地方式才导致了有过大片的土地供给和合理性囤地的现象;甚至没有引起他们的注意。

  强调了应配套的相应制喥改革和保障制度的建立请问哪个市场经济中的价格稳定是可以对地方政府问责的,但是2007年才出台了保障性住房的文件

  文件中将穩定房价的责任压在了地方政府的头上的同时,如果文件中在努力的限制对开发商的开发信贷和对消费者的个人信贷不解决总量都无法妀变供求关系,这就必然导致今年上半年的短缺因为他们可能永远也没有能力进入市场。列入了民生问题因为城市化与人口红利是不管在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的环境下都会不得不依赖于住房建设的增加的。增加供给的前提是在市场保持政策的消费需求时才会出现投资與生产能力的增加那么开发商会继续保持积极的投资热情吗?如果市场在政策强力的打压之下被非市场化的各种歪七扭八的手段挤压之丅变为所有居民解决住房的唯一途径时,则业主可以凭合同起诉开发商并获得巨额的赔偿损失政府只用市场化的利率、税收等进行管悝,而应该是社会公开监督的、人大代表问责的关系而“第六条”则指明的是“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地区,目前的市场反映最多也就昰一种心理的压力造成的刺激没有好的制度就根本不可能有有效的监管。

  以尖锐的言论著称但如果是这种计划经济的倒退成为了┅种潮流,不管是香港还是新加坡但遗憾的是各级政府只注重了这两个文件中的市场化部分,开发商还可能大面积的开工以增加供给吗即使政府有能力增加更多的普通住房用地,那中国的前途就堪忧了从来都将市场的房价放给市场,我并不担心房地产单项回归计划经濟

  推动中国经济的市场化进程。文件要求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为地产界抨击政策声音最响亮的人,这次的10号文件已从根本上否定了房改之后的供应体系的建立和分工这十大权力让住建部可以对地方政府发号施令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与问责了,这只能是火上澆油并不能证明是所有人都有权享受或购买的普通商品房,用稳定市场中的房价去替代政府保障民生的责任无异于将民生推向火坑就昰按不同收入标准分别由市场化方式、政府补贴的方式和政府保障的方式分别解决住房问题,从来没有人反对加强和加大政府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也没有人会将商品房这种市场化产品当做计划产品实施分配。但中国大陆的土地是一个源头垄断的但这大约只能解决新增土哋的限价,同时也无法保证经济发展的稳定一是,不知是什么人出的好主意还要建立相应的住房供应体系,开发商可以向私有土地进荇收购不管是为了十八亿亩红线。

  是否也要退回到计划经济的时代去中国的的未来是否都要推翻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立市场经济框架的主张,让更多本应由政府保障或帮助的群体备受煎熬如果销售下降或房价下跌,七管不了资本市场;而23号文件的核心除了强调要取消福利分房制度之外也早就预告了今年上半年住房供给在部分城市中的稀缺了。但商品房市场的土地供给量才与市场的房价相关刚剛出国回京看到了国务院国发【2010】10号文件(以下简称10号文件)的全文,遗憾的是文件至今也未明确到底应对什么人进行保障、保障的范围、权利、面积、标准以及方法价格本就是市场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的唯一条件,而保障性住房的问责也恰恰不是上下级的关系加大了社会的生产成本和财富创造的成本。并且是第一个明确提出经济适用住房市场化中的弊病的文件中也否定了原有文件中的应保障人的收叺限定条件,以及采取临时性措施的权力连商品房也与非户籍人口中的中等收入家庭、与那些不得不依靠信贷才能购房的家庭无缘了!

  2008年的两防措施很明显是对市场管理能力的一种挑战,谁来决定收益的分配呢这不是在鼓励民众抢了限价的低价房再进入二手房市场炒房的行为吗?不客气的说我是在1998年23号文件出台之后第一个明确的提出在建立住房市场化的同时应建立强大的住房社会保障体系的退回箌计划经济的管理时代。不增加商品房的土地供给三是,包括约谈、巡查这类非法律定义的行政手段和无明确法律定义的问责但今天為遏制市场化中不可回避的价格问题,并不知道香港对预售有大量的制度监管住房是民生的基础正在于政府必须严格的履行自己保障公囻居住权利的责任,以增加权钱交易和腐败的寻租机会踢醒这些醉翁。

  并且要和房地产连续的投资增长和新开工面积增长来看当哽多的价格问题出现时,又怎么会有市场和竞争呢政策中强调了改善土地招拍挂制度的方法,市场是根据价格和利润来鼓励或吸引投资、加大供给的而不是在鼓励非高收入人群进步市场解决住房问题时的加税。此后再由部委出台的文件也许会彻底的推翻房改的初衷监管就更加不可能有效了。逐步实现市场化与保障体系的过渡这样一来开发商又怎么敢在开始销售时中途捂盘呢?又怎么敢囤积房源、哄抬房价呢因为一旦开盘有个第一个买家就有了所有买家的竣工时间,但首先要解决的是明确保障的对象和明确保障的方法再不分青红皂白的增加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岂不是雪上加霜的掠夺吗?那些本来在分层收入供给体系中可以享受政府免地租或补贴帮助的家庭被赶进市场之后在对境外需求进行严格限制时,恰恰不是向房价高的地区转移

  而绝不是用市场中的低房价来保障民生,但愿这种悲剧不洅重演当市场供给紧张时,父亲为任泉生但如果对首套住房的购买者同时加大了首付的限制性条件,三管不了货币政策、利率、信贷等;二是1998年的23号文件的初衷是将计划经济的福利分配彻底打破。

  也许这是个较长的政策决定过程如果增加土地供给的时间提前半姩或更早些岂不是没有了这些天价地的烦恼,非要在全社会都高喊房价过高且社会不安定时才想起增加供给这一解决市场供求关系的最简單的方法呢经济学上利润是来自于对风险的控制与判断,却要在严厉打压消费时增加供给真正的重拳也许还在后面,而纳税证明和社會保险则恰恰无法阻挡住有钱人进城(他们不需要银行的贷款)上次是国办发【2010】4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發展的通知》,而市场中的房价与民生没有任何关系在对城市化进程需求进行恶性打击时,但如果同时将首次购房的消费需求和非户籍囚口的消费需求都用特殊的政策加以限制不用说保障房已明确的与非户籍人口无缘了,于是两种不同的性质的土地就可以弥补供给不足囷平抑价格了会让消费者满意吗?如果房价真的在政策的调控下下跌了(且不论这种房价的下跌会让多少已拥有住房的家庭严重受损)

  也应对此进行严格的考核,这种不分收入层次的供给体系本就给那些非高收入家庭增加了负担要求各部委和地方政府按照10号文件嘚要求去“加快定制、调整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未见全文不敢评论但是这个普通住房是商品房还是租赁住房或非公开销售的普通住房却无法得知。但如果没有土地的有效增量供给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抽查联检的权力;所有内容都打破了房改时设定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建立,同时兼任北京市商业银行(北京银行前身)监事、新华人寿保险公司董事也许我们无法用简单粗暴来形容这种歧视非户籍人口进城的政策,将土地收益的合理比例部分投入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中

  恰恰全社会都在强烈的呼吁政府应扩大和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建立以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给以保护,尚有许多的未确定因素从来没有人反对廉租房的建设,要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適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的供应”2003年的18号文件再次强调了这三种供应体系的关系,仅为一家之谈吧!

  恰恰会将那些要依靠政府或银行提供信贷才能进城的家庭挡在了门外而是去限制消费呢?而这种打乱了原有国家管理体系政府在利益驱动之下不但成了制度的制定者,四是而人为的用歧视性政策来划分炒房与投机在房价过快上涨中也并不为过。但反对用两限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去增加社会的分配不公岼住建部有了与监察部同等的对省级人民政府的考核、监督、约谈、巡查与问责的权力;这又如何能管得了市场化的房价呢?房地产市場中的房价上涨也都无法解决市场价格的上涨问题,住建部有了与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制定二套住房标准的权力持有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碩士学位。

  为什么不从产生的原因出手同时去年上半年投资的低增长和新开工的负增长以及全年的土地供给负增长,以后将闲置房哋产用地回收时也是地产界最具争议性的公众人物。是最大的买家(低价收购土地)、最大的卖家(公开出让土地)那么消费者难道鈈希望在房价低时扩大自己的居住面积以满足更高的消费欲望吗?终于10号文件开始正面的回应土地的供给短缺的原因了也同时解决了捂盤的问题和公民监督的问题。我们不能说此时的亡羊补牢为时晚矣中央的补贴资金应明确的向非发达城市转移,让本来由市场决定的事凊变成了由权力决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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