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改造申请书消户申请

农村无房户申请宅基地有哪些优惠政策_百度知道
农村无房户申请宅基地有哪些优惠政策
我是农村的,以前的户口和老爸老妈在一起的,去年分户了。家里有两本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一本90平方,一本30平方,以前都是老爸名下的,现在分户了以后30平方的写在我的户口本上,90平方的写在老爸的户口本上,村里的说我是无房户,我不知道到底算不算无房户?...
我有更好的答案
农村无房户申请宅基地,获批准后可无偿取得宅基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二条第三款)。“也就是按”一户一基“和核定面积规定,由村集体无偿划拨给无房村民建房。宅基地仍属集体所有,村民有使用期,没有处分权。国家没有无房户申请宅基地的其他优惠政策。地方人民政府有相关优惠政策的,按相关规定办。
采纳率:94%
来自团队:
  没啥优惠政策,只是符合土地法等相关规定的申请宅基地政策,但具体有地方官时的审核把握、也即是他们说了算~
那我说是无房户吗
没房当然属于无房户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无房户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我是销售代理机构
吉屋网月覆盖3000万购房人群,中文房产网站排名第4。
吉屋网月覆盖3000万购房人群,当前合作新盘超过2000个。
我是公寓运营商
发布房源,更快找到租客。
吉屋网月覆盖3000万购房人群,更快更准推广合作业务。
住房申请书范文大全
住房申请书一般在内容的安排上注意依据这样的次序安排。先写申请的内容,再写为什么提出申请,之后写明自己的具体要求。做到井然有序。那么住房申请书范文大全又包括的内容有哪些呢?
您的位置: &
危房改造是指政府部门对现在危房予以改造,消除住房危险,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工程。凡是符合危房改造申请条件的家庭,可有户主填写并提交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进行申请。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1、已建有安全住房的。2、住房困难、拥挤,需要分户的。3、无居住房屋的。
尊敬的**领导: 我是**部的***,是****年被公司聘用的。由于我的****情况(具体住房困难情况),目前还没有自己的住房,还与我的父母同住,根据******的规定,我具备享受住房补助的条件,现提请公司审查,并申请公司给予我发放住房补助。
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怎么写?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都有固定格式的,提取证明是公积金帐户所在单位出具的,一般单位都有,建行支行公积金专柜也有。另外,提取申请书可以到建行支行公积金专柜办理提取时填写。
本文将会为大家具体介绍经济适用房申请书范文方面的书写问题,帮助大家在进行经济适用房申请书范文书写,同时,也要注意的是,下文只是范文,具体的情况还是要依据当地的有关规定和自己的具体实际情况来进行书写。
廉租住房申请书 尊敬的房地产领导: 我叫XXX,XXXX年XX月XX日生,系XXX居民,配偶XXX年生,XXX人,无固定职业,现有子女X人,家庭月收入XXX元。 本人和配偶结婚至今一直居无定所,为了生活,在县城四处奔波,租房居住,且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现申...
廉租住房申请书尊敬的房地产领导:我叫XXX,XXXX年XX月XX日生,系XXX居民,配偶XXX年生,XXX人,无固定职业,现有子女X人,家庭月收入XXX元。本人和配偶结婚至今一直居无定所,为了生活,在县城四处奔波,租房居住,且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现申请政府...
这个范文房产局有格式。可以到现场写。
经济适用房申请书范文一:xxx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公室:我是xxx公司的一名临时工,由于收入比较低,一直以来买不起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看着房价一个劲的上涨,我攒钱的速度不如房子涨价的速度,我对自己购房已经失去了信心。xx市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太好了,让我又重新燃起了自己购房的希望之火。这是党中央的政策好...
困难补助申请
我叫张玉庭,系法学院九七级刑法学研究生。我来自××省××市一个贫穷落后的 山区,一家七口人。上有爷爷奶奶,下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正在上学,而我又在读研究 生,一家人的全部费用均靠父母守着的那几亩薄地的收入。我由于是自费生,家里已为我 欠下了近万元的债务,...
最近联系人
查看消息记录
按Ctrl+Enter发送
你可以按区域查找北京新房、二手房,也可以按区域查询北京房价。同时,你买房 过程中遇到的很多问题都可以在这里得到解答。
区域二手房
Copyright&(C)&2017& 深圳市吉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农村居民个人建房申请_百度文库
赠送免券下载特权
10W篇文档免费专享
部分付费文档8折起
每天抽奖多种福利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农村居民个人建房申请
阅读已结束,下载本文需要
想免费下载更多文档?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2018年土地确权全面结束后,农村无房户还有权利申请建房吗?
我的图书馆
2018年土地确权全面结束后,农村无房户还有权利申请建房吗?
今年是农村开展土地确权的第五年,按照规定,明年年底前,农村土地确权的工作将全面结束!由于土地确权完成后,农民个人所属的土地都会得到确认,想要再重新申请土地很困难,几乎是不可能;所以,就有很多说法表示,2018年农村农民,尤其是农村无房户将不能再申请建房!那么,这个说法可信吗?到底明年土地确权结束后,农村无房户还有没有权利申请建房?下面,农业百事通为大家进行详细的说明,不要被不实的消息给忽悠了!其实,无论是土地确权前还是土地确权后,土地确权的结束与申请建房并没有直接的联系;虽说,土地确权可能会使得审批更严格,但是,农村农民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都能够申请建房;户口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房屋要满足宅基地使用规范和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简言之,就是建房要求要符合当地政策的规定,每个地方对于建设房屋的面积、楼层都有不一样的规定,具体的大家可以参照当地的政策执行就是了。想通过分户来另外获得宅基地的村民要注意,首先年龄要在18周岁以上,其次,不能够恶意分户,即只有儿女成年并已婚,经济能力能够独立、非独生子女家庭、离婚,这三种情况才能够分户;但是,也要提醒广大农民,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即使你符合申请建房条件,也没有重新申请宅基地的资格了!将宅基地出售给本村集体以外的村民;宅基地面积超出规定;一户多宅;本村没有多余的宅基地可以申请,没有具体的规划安排;综上来看,并不是说,土地确权结束后,农村农民就没有建房资格,准确地来讲,土地确权不会直接影响农民建房资格,影响的是农民宅基地申请的难度,因为,一旦确权结束,自家的土地就得到了确认,村集体也没有多余的土地可以给到农民;不过,值得开心的是,今年国家提出农民可以申请村集体人员自动退出的宅基地,这部分土地不会直接归村集体,农民有权申请加以利用!
TA的最新馆藏
喜欢该文的人也喜欢关于印发农村住房困难户提前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
您的当前位置:
&> &> &> &> &>
视力保护色:
关于印发农村住房困难户提前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
绍滨海委办〔2015〕53号
各局(办)、沥海镇政府:  经研究,《绍兴滨海新城农村住房困难户提前安置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日  绍兴滨海新城农村住房困难户提前安置实施细则  &  根据《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绍滨海委〔2012〕50号)、《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的补充意见》(绍滨海委〔2015〕4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解决滨海新城规划控制核心区农村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稳步推进城乡协调发展,现就提前安置工作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实施对象  滨海新城规划范围内符合《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的补充意见》(绍滨海委〔2015〕44号)中实施提前安置条件的农户。  二、认定条件  提前安置申请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A类村核心区、A类村一般区及B类村中人均合法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的农户;A类村核心区中人均合法住宅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但符合农村私人建房新建审批条件的农户。在滨海新城江滨区和上虞区其他行政区域有其他合法住房的合并计算,人口数量按安置人口计算,安置人口认定参照新城房屋征收政策。  (二)新城范围内无擅自搭建的各类违法建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列为申请对象:  1.虽达到分户条件,但分户前人均合法住宅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包括A类村核心区);  2.虽已离婚,但离婚前人均合法住宅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包括A类村核心区);  3.擅自将农村住房转让、赠与他人的;  4.户口在出生地村,但已经在在滨海新城江滨区和上虞区其他行政区域购买商品房并居住,其在本村的合法空关房已被拆除且已得到经济补偿的;  5.曾被拆迁安置过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批准的其他情形。  (四)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的认定  合法房产认定的操作依据如下:有房产证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以房产证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材料结合实际丈量进行认定;无房产证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以建房审批材料、相应费用缴付收据等结合实际丈量进行认定;既无房产证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又无建房审批材料的,以2003年左右的航拍图及被征收户自行提供的无权源证明书等书证材料,结合实际丈量进行认定,但被征收户必须对其提供的无权源证明书等书证材料的真实性和法律责任进行书面承诺,并报所在村委会公示和认定。  三、安置程序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农户向户口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所在村根据指标及安置条件进行初审确定安置名单,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沥海镇政府。  (二)审核:由镇政府对安置农户条件进行审核,通过后集中报委建设交通局,由委建设交通局复核,管委会批准。  (三)旧房处置:在安置房交房前,提前安置农户必须自行将应拆旧房拆除,注销相应权证,并经镇政府验收通过。对于因房屋结构原因确实难以拆除的旧房,由镇政府证明,房屋所有人出具放弃旧房权属的具结书后,国土部门收回并注销原集体土地使用证,未拆除的旧房暂由镇政府或镇政府委托村统一管理。  (四)结算交房:由镇政府根据管委会批准文件,办理提前安置手续,腾空、签约、办理交房结算等流程参照滨海新城现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做法。安置资金由沥海镇提出,经委建设交通局审核后,由委财政局安排资金。  四、提前安置  (一)安置区域:原则安排在拆迁安置小区、保障性住房小区等。安置房源由委建设交通局具体安排。  (二)安置面积:人均安置建筑面积标准为35平方米,安置原则上以接近套型面积为准,允许一户多套,但最高不超过三套且必须控制在农户可享受的规定限额之内。因套型不可分割而产生超过安置标准面积的,每户不得超过安置标准建筑面积的10%。  (三)安置方式  1.提前安置户购买的安置房,与被拆迁房屋同等面积部分按重置价结算,由评估机构按重置价结合成新、层次等因素结算差价。  2.无房户按安置人口计算,人均35平方米部分按成本价供给,超过部分按市场评估价购买。  3.超过被拆迁房屋同等面积至安置标准面积105%以内(含105%)的部分按成本价购买,超过安置标准面积105%以上的部分按市场评估价购买。安置标准面积不足部分不作补偿。原合法住宅根据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上虞区当年房屋同面积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补偿,违法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四)安置房屋有关价格:  1.安置房屋重置价为每平方米990元。  2.安置房屋成本价为每平方米1800元。  3.安置房屋市场价评估价为每平方米3500元。  4.阁楼按层高2.2米以上部分建筑面积计价,为每平方米1200元。  5.高层安置房自行车棚价格在5平方米以内每平方米600元,5平方米以外的每平方米1000元。  6.管道煤气、有线电视初装费按安置房交付时实际价格结算。  (五)被拆迁房屋、装修及附属物价格的评估认定  1.被拆迁房屋、装饰装潢及附属物的价格,以确定的房地产评估单位评估的价格为准。  2.对于被拆住宅房屋的装饰装潢补偿,被拆迁人可选择不评估直接按合法建筑面积予以补偿,具体标准为砖混及以上结构400元/平方米,砖木及以下结构300元/平方米。  3.评估费用的支出参照新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做法执行。  (六)住宅房屋各类补助  1.临时安置补偿费。按确定的被拆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0元/月&平方米标准进行结算补助。临时安置补偿费计算时间由旧房拆除并经镇政府验收通过之日起至安置房交房之日止。如需过渡用房由住房困难户自行解决。  2.签约奖和腾空奖。在规定时间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自行拆除现有所有房屋,退出现有宅基地并承诺永久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并经验收合格的,按合法建筑面积计算,发放50元/平方米的签约奖和150元/平方米的腾空奖。  3.搬家费按确定的被拆房屋合法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计算补助,低于600元的按600元支付,搬家费均按每户两次计发。  (七)杂项补助费  1.拆移电话补助费108元/门。  2.拆移有线电视补助费330元/户。  3.拆移空调补助费200元/台(立式空调加补100元)。  4.拆移太阳能热水器补助费300元/台。  (八)高层安置有关规定  1.高层或者小高层安置房的楼层差价以中间楼层(偶数层按中间两层计)为基价,重置价上下增减一层各递增减5元/平方米,成本价上下增减一层各递增减10元/平方米,市场价上下增减一层各递增减20元/平方米。  2.高层住宅公摊面积补助:高层安置房的电梯井、电梯大厅及前堂、屋顶电梯机房、第二部消防楼梯、屋顶水箱等不计入住宅安置房结算的公摊面积,但计入权证面积。  五、各相关局办(单位)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联络召集提前安置工作专题会议,形成出台提前安置对象审定确认的相关会议纪要。  (二)监察分局:做好有关监督工作。  (三)规划分局:配合做好提前安置户的复核认定工作。  (四)建设交通局:做好提前安置户的复核工作,牵头做好提前安置解困房源的调配及购买(分配)、结算工作。  (五)财政局:配合建设交通局、沥海镇做好提前安置的财务结算工作。  (六)审计办:按规定做好审计工作。  (七)沥海镇政府:负责拟定提前安置申请审批流程中相关表格、协议格式,做好提前安置户相关资料收集、初审、申报、拆旧(验收)工作,做好安置结算工作,并做好与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八)国土分局:配合做好提前安置户的复核认定工作,做好应拆旧房土地使用证的收缴、注销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提前拆迁安置的工作由管委会定期研究,一般每年研究一次,情况特殊的危房户可另行进行研究安排。  (二)根据《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的补充意见》(绍滨海委〔2015〕44号)文件精神,因规划控制区范围、提前安置政策实施对象的调整,《绍兴滨海新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住房困难户解困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绍滨海委办〔2013〕68号)同时废止。
[全文下载]:}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农村房屋改造申请书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