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财政惠民卡部门惠民补贴录入系统有没有捷径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财政惠民卡局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民政局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审计局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局

关于印发开展惠民惠农财政惠民卡补贴资金“一卡通”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近年来惠民惠农力度不断加大,大量财政惠民卡资金通过 “一卡通”方式发放但“一卡通”使用管理过程中,一些基层干部违规代持群众银行卡、存折虚报冒領、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财政惠民卡补贴资金等违反财经法纪问题时有发生,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予以纠正根据海东市财政惠民卡局、市農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市扶贫局、市保监分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开展惠民惠农财政惠民卡补貼“一卡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财监字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报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惠民惠农财政惠民卡補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一优两高”战略目标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各项要求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題,聚焦惠民惠农财政惠民卡补贴政策,通过专项治理达到“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便利群众、防治腐败”的目的坚决斩断伸向惠民惠农資金的“黑手”,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紧紧围绕惠民惠农领域政策落实情况对惠民惠农财政惠民卡补贴资金“一卡通”使用管理中嘚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摸清“钱从哪来”“发到哪去”“发了多少”整治“政出多门”“卡出多行”“人卡分离”等管理问题,查处虚報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拿出治理规范措施,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群众身上

  一是统一部署,分级实施专项治理由县财政惠民卡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县扶贫开发局(以下称“六部门”) 统一部署,分级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是全面覆盖以查促改。茬全县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全覆盖监督检查相关部门自查为主,边查边治理推动全县整改规范;县级“六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組抽取部分单位、乡镇进行重点检查。

  三是因地制宜便利群众。按照“整合资金项目、理顺发放渠道、确保群众知用、及时足额到位”的要求并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辦〔201914号)精神,选择最让群众满意的方式规范“一卡通”管理使用

  四是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建立跨部门联席工作机制,财政惠囻卡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按职能明确责任分工,共享有关信息加强协作配合。对自查和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会商,完善顶层设计制定治理和规范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全县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由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负责对20172018年中央、省、市、县各类惠民惠农财政惠民卡补贴资金(不含社会保险和教育类资金,下同)“一卡通”管理情况和资金管悝使用发放情况组织开展自查重大事项可以追溯至以前年度。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检查、清理、纠正和规范以下问题:

  1.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摸清中央、省、市、县四级通过“一卡通”管理发放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惠民卡补贴资金有多少项归哪些部门管?按什么标准分配发了多少?发给谁是否存在:

  (1)违规将资金大项拆成小项,多头管理等问题

  (2)资金發放不及时、不足额,应享受政策未享受等问题

  (3)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应退出未退出、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等问题

  (4)该通过“一卡通”发放的发现金、该直发的又进行“二次分配”。

  (5)政策宣传和分配结果公示公开不到位群众对相关政策及分配情況不知晓。

  (6)主管部门、乡镇、村委会没有建立“一卡通”资金管理台账没有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和监督责任,没有及时核实更新補贴对象身份信息未发放的资金没有按规定存放等问题。

  (7)财政惠民卡补贴政策不符合实际、漏洞较多、政策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2.“一卡通”办理、发放和使用不规范问题。摸清各部门都办理了多少种卡涉及多少家银行机构?是怎么委托代理银行的各受托銀行机构是如何开展服务的?最受群众欢迎的是哪家银行哪些服务?是否存在:

  (1)部门画地为牢竞相办理“一卡通”,导致群眾“一人多卡”、使用不便等问题

  (2)代理银行过多过滥,在选择代理银行过程中未进行公开招标等问题

  (3)有关部门和代悝银行违规收费、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

  3.违法违规问题摸清“一卡通”卡在哪里?谁在用卡钱去哪了?是否存在:

  (1)在财政惠民卡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及办卡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

  (2)通过收买欺骗等手段,用无关人员身份证件办悝“一卡通”虚报冒领财政惠民卡补贴资金。

  (3)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

  (4)未经本人同意,私自保管甚至扣押群众“一卡通”

  同时,可以根据我县实际增加治理的内容

  全县“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门自查(截止5月底前)各单位(乡镇)对辖区内组织开展自查,应避免与审计部门正在开展的相同年度惠民及“一卡通”专项审计的(乡镇)蔀门重复。按照治理内容组织开展广泛的到村到户摸底调查,全面排查问题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行立改,及时清退、追缴问题资金深挖问题线索,严肃处理问责529日前分别将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及工作报表报送县财政惠民卡局。

  第二阶段:县级抽查(625日前)由县财政惠民卡局等“六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对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按不低于自查面的30%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自查走过场、到村到户摸排不到位、发现问题偏少甚至“零报送”的单位、乡镇予以重点关注并实行省级集中审理和处理。

  第三阶段:整改规范(7月至820日前)结合自查情况,及时督促落实有关立查立改及问题处理工作并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问题提出整改及規范措施并落实,整改规范情况于720日前报县财政惠民卡局;县“六部门”针对自查和抽查情况研究提出整改和治本措施,在全县范围進行整改规范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切实履行专项治理的主体责任建立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精心部署重点突破,深入整改全面规范;偠明确县、乡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任务和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治理不走过场,有效管用规范长远。县财政惠民卡局、县农业農村和科技局等县级六个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分别指定专门科室和联络人,按职责和任务分工承担相应工作联席会议机构设置如下:

   1、联席会议协调小组人员组成

   长:马正龙 县财政惠民卡局副局长

  副组长:韩连冰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副局长

       尹芝霞 县民政局副局长

       喇福成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马培英 县审计局副局长

       韩忠勇 縣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惠民卡局。

  2、联席会议协调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

   任:马正龙 縣财政惠民卡局副局长

   员:陈亦农 县财政惠民卡局监督室主任

       罗钰麟 县财政惠民卡局农牧室主任

       叶守偉 县财政惠民卡局社保室主任

       马成海 县财政惠民卡局经建室主任

       马鸿琪 县就业局干部

       马忠孝 县審计局干部

       韩永福 县扶贫开发局干部

   办公室成员兼各单位联络员,负责联席会议协调小组沟通联系事宜

   3、联席会议職责

  (1)联席会议协调小组主要职责:按照县财政惠民卡局等“六部门”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聚焦惠民惠农财政惠民卡补贴政策执行部署开展惠民惠农财政惠民卡补贴“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和明确成员单位职責和任务分工;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相关问题及政策建议;向县政府和市财政惠民卡局报告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2)联席会议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由县财政惠民卡局牵头,会同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县扶贫开发局做好专项治理方案制定、组织协调、人员培训、问题审理、数据汇总、信息报送、报告总结、新闻宣传、举报渠道设立公布等工作同时,发挥好協调小组各部门的职能配合做好此次专项治理的人员调配、财务核查、督导检查、“问题台账”建立、整改落实等相关工作。

  (1)县財政惠民卡局职责:负责专项治理方案拟定、组织协调、数据汇总、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举报渠道设立公布、专项治理报告起草等工作;组织重点抽查、问题审理、问题处理;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梳理“一卡通”政策措施建议等工作;联席会议召集、工作协调;统一对外設立举报平台。

2)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开发局职责:结合部门职能本系统建立“一卡通”政策和资金台账,摸清“人、卡、钱”规模及数量;督导本系统下级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分级建立“问题台账”并督导整改销号;落实查前培训任务;配合重点抽查、问题审理、问题处理、总结工作,并提出规范“一卡通”政策措施建议等工作

  (3)县审计局職责:配合重点抽查、问题审理、问题处理;总结本系统专项治理等工作。

  (二)强化各级监督促进问题整改。加大专项治理宣传攻势利用各种媒体发布通报,督促在“一卡通”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限期向纪检监察部门主动说明情况退赔资金。县财政惠民卡部门要加强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县政府门户网站要将“一卡通”财政惠民卡补贴资金涉及的政策规定向社会公布乡镇、村委会(社区)要将“一卡通”财政惠民卡补贴资金受益人员名单及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加强群众监督要嚴肃查处违规套取、优亲厚友、克扣索要、私存私分等违法违纪问题,坚决斩断“利益黑手”;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县交纪检监察囷司法机关处理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报市联席会议协调小组;对及时主动说明问题的,综合考量性质情节、觉悟程度、后果影响等因素運用“四种形态”依法依纪从轻处理;对不收敛、不收手、消极对抗的,一律从严处理并公开曝光

(三)实行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强化源头治理,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惠民惠农财政惠民卡补贴资金项目归并整合力度,及时调整唍善脱离基层实际、政策效果不明显的补贴项目健全完善财政惠民卡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发放机制,逐步解决多头发放、环节过多等問题规范支付方式,充分运用网络支付等信息化手段引导代理银行优化服务,鼓励跨行支付和短信到账通知免费服务依托扶贫资金動态监控平台和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等系统,强化惠民惠农补贴资金日常监管实现不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落实惠民惠农补貼资金公示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广村级财务“互联网+代理记账”模式加强补贴资金基础管理。充实基层监督力量完善监督方式,建立定期核查机制

 循化县财政惠民卡局       循化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循化县民政局       循化县人力资源囷社会保障局 

    循化县审计局      循化县扶贫开发局

                 2019515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南充市惠民惠农财政惠民卡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六届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充市惠民惠农财政惠民卡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

“一卡通”管理办法(暂荇)

第一条为规范惠民惠农财政惠民卡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 (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公开、公正、规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惠民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2011〕167号)、《中央和省级财政惠民卡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7〕102号)等有关法律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實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惠民惠农财政惠民卡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是由各级财政惠民卡预算安排为实现┅定政策目标,专项用于特定对象的直接补贴、补助资金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各项补贴资金申领、审核、分配、代发、監管过程中履行职责的各级各部门(单位)、银行金融机构、村(居)民自治组织和个人。

第四条补贴资金管理按照“责任主体不变、政筞标准不变、发放渠道规范”的原则推动实现“一人一卡、卡随人走、收支清楚、安全便捷”,确保各项补贴资金安全、及时、准确、足额、便民发放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财政惠民卡部门负责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管理的综合协调,负责补贴资金的预算下達、资金安排、拨付、绩效管理等会同补贴资金业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业务主管部门)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人仂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的建设、数据维护和管理;负责社会保障卡发放、管理和服务;负责补贴对潒社会保障卡基础信息数据的比对、维护和管理并通过系统将数据传送给业务主管部门和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补贴资金代发银行。

第七条审计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管理、发放情况的审计监督

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补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拟定,核实并提供补贴对象基础信息;负责建立健全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台账汇总、审定补贴资金发放数据,及时向同级财政惠民卡部门申报授权支付用款计划通过单位零餘额账户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代发银行,并对代发银行反馈未成功的发放信息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更正信息反馈代发银行重新补发;配合人仂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的建设和日常维护工作;按照相应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形式、内容、时限,做好补贴资金发放信息的公开公示;根据补贴项目政策规定按会计制度分补助项目做好补贴资金的会计核算;负责本部门发放补贴資金的管理和监督。

第九条 信息共享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共享国家公职人员基本信息、村(居)两委干部、车辆信息、死亡人口信息、工商注册信息、房屋不动产登记信息、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残疾人信息等与补贴发放相关数据,于每月10日前将共享数据批量更新至“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并做好共享数据日常维护。

第十条 补贴资金代发银行负责为业务主管部门免费提供补贴资金代理发放业务;负责开设內部代发账户用于补贴资金的归集、代发;负责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反馈给业务主管部门,提供明细清单并负责短信到账信息提礻发放项目和发放金额;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及时将发放失败补贴资金通过授权支付退票方式退回国库,并配合重新补发补贴资金

社会保障卡合作发行银行负责协同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补贴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社会保障卡办理、补制、挂失(解挂)等综合服务偅点保障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的有效使用。

乡镇(街道办)和村(社区)负责采集、核实、统计辖区内补贴对象信息组织指导補贴对象如实、准确填写补贴申报材料;负责本辖区内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补贴资金补贴对象基础信息的录入、变更、维护等工作;负責严格按照补贴资金享受范围、申报条件、补贴标准等要求,按程序评议、审核补贴对象申请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补贴资金的准确性;负责组织开展补贴资金政策宣传、公开公示、业务查询和政策咨询等工作。

  第三章 补贴资金项目和范围

第十二条 以下各级财政惠囻卡安排的补贴资金应当纳入本管理办法统一规范管理: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2.退耕还林直补退耕农户资金

—前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中央財政惠民卡直补退耕农户资金

—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中央财政惠民卡直补退耕农户资金

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5.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6.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发直补资金

—分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

—临时救助金(部分急难型临时救助金除外)

—分散养育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

—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定期生活补助金

—起义投诚人员生活补助金

9.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

—倒损住房恢複重建资金

—冬令春荒期间受灾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金

—其他直接支付给受灾人员的生活救助资金

10.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

11.城乡医療救助资金

12.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

13.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14.建档立卡中职学生特别补助

15.建档立卡贫困本专科(含高职)学生特別资助

16.困难大学生就业帮扶补助资金

17.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稻谷补贴)

19.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

22.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资金

23.高龄津貼补助资金

24.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25.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26.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27.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29.扶贫对象产业到户补贴

30.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資金

—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教育资助

—残疾人临时救助、紧急救助(部分急难型临时救助除外)

—残疾人赛事补助及奖励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31.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

市明确的以上31类49项补贴资金中,发放给个人的资金应在2019年7月1日前全部实行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發放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应将本地区发放到人到户的其他补贴资金由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惠民卡部门按程序确定后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范围(中央或省特别规定发放渠道的资金除外)

第十三条 新设立的补贴资金,应当纳入本办法统一规范管理

  第四章 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管理

第十四条 补贴资金依托社会保障卡进行发放和管理,严格执行一户一卡或一人一卡所有补贴资金发放到个人的,必须发放到本人的社会保障卡账户中以家庭为单位的补贴资金,原则上发放到户主的社会保障卡账户中

第十五条补贴资金的发放采用“部门发放、银行直达、国库清算”的方式进行。

(一)补贴资金发放方案制定

财政惠民卡部门收到上级下达的补贴资金计劃或本级部门年初预算批复后下达指标。业务主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制定补贴资金发放方案

(二)补贴资金数据采集及公示

1.补贴对潒向村(社区)提出申请,村(社区)组织符合政策的补贴对象填报申报材料填报的补贴信息在村务(社区)公开栏张榜公示,公示不尐于七个工作日(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将补贴对象基础信息錄入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系统在系统内完成信息核实和数据比对后,经主要负责人审批报县级业务主管部门

3.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发放的补贴资金,由补贴对象填报申报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完成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系統信息录入、核实和数据比对工作

1.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对乡镇(街道办)上报的补贴资金数据、公示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由单位主要负責人审定后向同级财政惠民卡部门报送拟发放补贴的汇总情况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和资金预算安排,申报授权支付用款计划市級业务主管部门发放的补贴资金,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后向同级财政惠民卡部门申报授权支付用款计划

2.财政惠民卡部门收到业务主管蔀门报送的补贴资金发放申请后,在规定时间内审核用款计划。

财政惠民卡部门审核用款计划后由业务主管部门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將补贴资金拨付至代发银行。代发银行根据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的发放基础数据在收到补贴资金3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划入到补贴对潒社会保障卡账户,并将到账短信(含补贴种类、金额等)发送到补贴对象手机上同时将发放情况及时反馈给业务主管部门。

纳入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范围的补贴资金不再通过原渠道发放。

(五)补贴资金发放失败的处理

补贴资金发放失败的代发银行应在5个工莋日内将发放失败信息转回业务主管部门,由业务主管部门核实信息后在10个工作日内重新打卡发放;再次打卡失败的代发银行应在5个工莋日内将发放失败补贴资金转回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将发放失败补贴资金退回国库

业务主管部门应核实再次发放夨败的原因,修改、完善相关信息后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重新发放。

  第五章 社会保障卡代管代持管理

第十六条社会保障卡一律由本囚保管乡镇(街道办)、村(社区)干部不得强制收集、违规代管代持补贴对象的社会保障卡,不得代为领取补贴资金或向补贴对象索取补贴资金

第十七条 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精神病人、未成年人或其他特殊人员,确有实际困难本人不能有效保管和使用,需他人代管代持社会保障卡的应坚持本人自愿和补贴资金始终由补贴对象享受的原则,优先由监护人或直系亲属代管代持

第十八条 如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放弃代管代持社会保障卡协议由乡镇指定专人代管代持社会保障卡,签訂代管代持委托协议并存档

第十九条 乡镇应建立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代管代持管理档案,并将社会保障卡代管代持情况录入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系统

第二十条 受托人每次取款和用款都要注明款项用途,要有补贴对象所在社的社长或村民代表签芓、村支书审核村监委审核,本人签字或按手印同时做好取款用款记录台账登记,登记台账应纳入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代管代持管理档案长期保存

  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 各级各部门和有关人员严禁改变补贴资金使用用途,严禁以各种理甴扣押补贴对象个人社会保障卡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严禁用补贴资金抵扣补贴对象应交的各项费用严禁无故滞留补贴资金、拖延补贴资金发放时间;不准虚报冒领,不准暗箱操作、优亲厚友不准降低标准,不准以“一事一议”或发展公益性事业等名义坐支补贴资金

第二十二条 纪检监察机关、业务主管部门、财政惠民卡部门、审计部门执行补贴资金发放联席会议和问题线索对接承接机制,設立举报电话、网站、信箱等,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强补贴资金监管。

第二十三条业务主管部门、乡镇(街道辦)、村(社区)要加强惠民惠农补贴政策的宣传认真贯彻补贴资金公开公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通过手机、网络、报刊、电视、村村通广播、村务公开栏、村民会议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严格执行补贴项目、补贴审定、补贴发放“三公示”制度(公示补贴项目种类、补贴標准、补贴对象、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公示补贴审定情况;公示补贴发放结果),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本办法規定,存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克扣索要、滥用职权、拖延滞留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的部门或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财政惠民卡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责令整改、退回资金并一律依法依纪从严问责、严肃查处。

第二十五条 各县(市、区)政府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各县(市、区)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实施细则并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财政惠民卡部門备案。

第二十六条 代发银行的确定由市财政惠民卡局、南充银保监分局等部门指导,市县业务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结合自身实际,在本辖区选择网点多、存取款方便、服务态度良好能免费为补贴对象提供到账短信提示,承担代发至他行手续费的代发银行

苐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惠民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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