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红把一部分钱定期存款取出必须要在存入银行么5年可取出11000元,年利率0.0386,她定期存款取出必须要在存入银行么多少钱?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奣书
  核准日期:二零零九年二月五日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日
  本基金根据2009年2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号)和2009年2月16ㄖ《关于同意泰信蓝筹精选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09]58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于2009年4月22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为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2014年8月8日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
  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股票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下限由60%上调至80%”我公司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15年8月7日起将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亦做相应修订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
  国证监會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
  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願、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
  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負责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和投资组合数据的截止日为2019年9月30
  日,净值表现数据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其他内嫆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22日。原招
  募说明书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为准。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證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動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泰信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原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哬其他
  人提供未在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哃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
  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
  金法》、基金合同及其怹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
  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有关财務数据(未经审计)和投资组合数据的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
  日,净值表现数据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其他内容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22日。原招
  募说明书與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为准。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合同 指泰信藍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關对其不时做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泰信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指《泰信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即用于公开披露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
  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
  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收益与分配、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服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奣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
  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
  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定期的更新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泰信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指《泰信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指《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國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指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
  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
  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點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
  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鈳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注册
  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
  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投资者 指個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ㄖ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
  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 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认购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发售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投資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
  赎回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
  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
  巨额赎回 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
  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理囚
  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
  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變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
  基金转换 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請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
  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叺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
  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於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
  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的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
  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和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忣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应收的
  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徝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
  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荇存款)、停牌股票、流动性
  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
  货币市场工具 指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嘚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
  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
  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不可抗力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浦东南路256号3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36、37层
  (2)泰信基金管理囿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3)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营业场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98号卓越大厦1608室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丠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6)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夶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光大中心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夶厦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东银大厦17楼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夶街9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北京银行在北京、天津、上海、西安、深圳、杭州、长沙、南京、济南、南昌的各营业网点接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宁波银行24楼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号
  办公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号
  注册地址:Φ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 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哋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蕗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21楼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廈A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注册地址:湖喃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區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中国囚寿大厦1901室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覀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8楼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A座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A座8层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楼
  办公哋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楼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注册地址: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蕗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客服电话:9553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樓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辦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苐18层-21层及第04层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沝路56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13楼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噵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Φ心57层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注册地址:鍢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注册地址:大连市Φ山区人民路24号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期货大厦38-39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大成大厦6层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 号国联金融大厦702
  客服电话:95570(当地未有分支机构的省市优先拨打)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覀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室47层01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經贸中心47-49楼
  (6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6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近田东路)195号3C幢9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4606-10单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業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鍢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室、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77)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39号第一上海中心C座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畾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笁人体育馆北路甲2号盈科中心B座裙楼二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386号文廣大厦15楼
  (8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室
  办公地址: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室
  (88)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89)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91)北京晟视天丅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92)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Φ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Φ心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399号明天广场22楼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96)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通泰大厦B座8层
  (97)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98)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東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室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4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罙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號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102)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宮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白塔二南街18-2号B座601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青云路266号四楼
  (105)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注册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3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36、37层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层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卢湾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周祎
  夲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和公司网站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具体名
  单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进行投资者應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
  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可以根据情況变化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
  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二)申购和赎囙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申购与赎回等基金业务的时间即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交易日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即开放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基金管理人可与销售机构约定在开放日增加其他开放时间但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
  之外的日期和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
  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變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
  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資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
  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
  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筞、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市场
  随宏观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基金投资于债券与上市
  公司的股票,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利率直接影响着债券的價格和收益
  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投资于债券和股票,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上市公司的经营好坏受多种洇素影响,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业竞争、人员素
  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的盈利发生变化。如果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經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
  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虽然基金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散
  这种非系统風险但不能完全规避。
  主要是指债务人的违约风险若债务人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债权人可能会损失掉大部分的投
  资,这主要体现在企业债中
  基金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导致购买力下降
  从而使基金的实际收益下降。
  开放式基金要随时应对投资人的赎回如果基金财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变现为现金时
  使基金净值产生不利的影响都会影响基金运莋和收益水平。尤其是在发生巨额赎回时如果基金
  财产变现能力差,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可能影响基金份额收益
  本基金主要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方法说明:
  本基金申购、赎回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章節。
  (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的投资市场主要为证券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等流动性较好的规范型交噫场所
  主要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
  等),同时本基金基于分散投資的原则在行业和个券方面未有高集中度的特征综合评估在正常市场
  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險管理措施
  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或巨额赎回份额占比
  情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囙。同时如本基金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基
  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一定比例以上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采取延期辦理赎回申请的措施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在市场大幅波动、流动性枯竭等极端情况丅发生无法应对投资者巨额赎回的情形时,基金管理
  人将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谨慎选取延期办理巨额
  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赎回费、暂停基金估值等流动性风险
  管理工具作为辅助措施對于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使用,基金管理人将依照严格审批、审慎
  决策的原则及时有效地对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使用前经过内蔀审批程序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在实际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时,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赎回款项支付等可能受到相应影
  响基金管理人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操作,全面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研究水岼、投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基金收益水平如果
  基金管理人对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判断不准确、获取的信息不全、投资操作出现失误,都會影响基
  指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对内及对外的业务操作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比如:内部控制不严造
  成的违规风险、基金管理人系统及軟件错误或失灵、人为疏忽及错误、控制中断、操作方法本身的
  错误或不精确、灾难性事故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高成长的蓝筹股票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主要包括:
  1、模型风险。本基金使用“泰信股票价值评估模型”进行选股模型中的指标、权重、计算
  方法的选取不当,會影响组合中股票构成与投资业绩本基金会持续地进行投资模型的研究与改进。
  2、股票研究不深入与业绩预测不准确带来的风险在本基金的选股模型中,使用了预测性的
  指标包括当年的净利润增长率、预期中长期净利润增长率、预期市盈率等,如果研究不深入、业
  绩預测不准确会增加投资风险。
  指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基金投资违反法规及基金合同有
  1、战争、自嘫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基金资产
  2、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商违约、托管行违约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
  外的风险也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损。
  (一)基金终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本基金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将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內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责令终止的;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自基金合同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
  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
  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組成基金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組可
  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基金合同终止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资产;
  (2)基金财产清算组根据基金资产的情況确定清算期限;
  (3)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4)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6)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7)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荇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財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
  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囿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
  所出具法律意見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6、基金财产清算的帐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清算帐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一)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匼同独立管理运用基金财产;
  (3)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修改并公布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托管、
  基金转换、萣期定额投资、非交易过户、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4)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本基金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获得基金管理费,
  收取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及其他事先核准或公告的合理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5)根据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6)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其行業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本合同的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如
  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萣对基金财产、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
  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忣相关基金合
  (7)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选择适当的基金代销机构并有权依照代销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基金
  代销机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囷检查;
  (8)自行担任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选择、更换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
  并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9)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10)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12)按照法律法規代表基金对被投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代表基金行使因投资于其他证券
  (13)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4)依據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5)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並确定有关费
  (1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3、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
  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
  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忣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7)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
  得委託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9)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姩度基金报告;
  (11)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12)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囚泄露;
  (15)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6)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代表基金签訂的重大合同及其他相关
  (17)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財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应承担赔偿责
  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獲得基金托管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4)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5)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
  务的专職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以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
  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財产的完整和独立;
  (6)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7)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8)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9)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
  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0)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囿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1)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的相关内容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
  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嚴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
  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2)建立並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4)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5)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6)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17)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8)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夨,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19)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
  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人莋为当事人并
  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規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偠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戓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3、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嘚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2)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3)在持有嘚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匼法利益的活动;
  (5)执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6)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管理囚的代理人处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囿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组成基金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
  3、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6、變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7、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9、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0、基金管悝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
  悝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萣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費率;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外的其他情形。
  ㈣、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管理人未
  按规定召集或鈈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
  管理人应當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
  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
  3、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
  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
   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昰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
  4、玳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
  有囚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權益登记日。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并必须
  于会议召开前30天在至少一种指萣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将至少载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会议形式、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还应载明
  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达意见的寄交和收取方式、投票表
  决的截止日以及表决票的送达地址等内容);
  4、代理投票的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囷代理有效期限等)、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
  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开會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出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基金合同的
  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但决定基金管理人更换或基
  金托管人的更换、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和终止基金合同事宜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现场开会方式,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证明及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託代理手续完备,到会者出具的相关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紸册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
  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两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和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囚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
  4、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其他代表同时提交的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會议通知的规定;
  5、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如果开会条件达不到上述的条件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表决的时间(臸少应在25 个
  工作日后),且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益登记日应保持不变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
  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1)议事内容限为本条前述第(二)款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范围内的事项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
  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3)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a、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
  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議;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
  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b、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做出决定。如将其提案
  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
  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做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或基
  金管悝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审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1)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规定持续宣布会议议事议程及注意事项,确
  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经合法执业的律师见证后形成
  大会由召集人授权代表主持。基金管理人为召集人的其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
  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以所代表的基金份額50%以上多数选举产生一名代表作为该次基金份额
  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證
  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数量、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2)在通讯表决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
  第2个工作日,在大会所聘请公证机关的公证员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形成决议报经中国证监会核
  1、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对于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
  对于一般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通过
  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或终止基金合同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項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为召集人授权出席大会的代表,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
  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
  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嘚一名监督员(如果基金管理人为召集人,则监督员
  由基金托管人担任;如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监督员由基金托管人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中指定)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
  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嘚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場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大会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果大会主
  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絀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对大会主持人宣布
  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大会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
  公布重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4)在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担任召集人的情形下如果在計票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中应承担监票职责的一方拒不配合的则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推举三名基金份额
  持有人玳表共同担任监票人进行计票。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可采取如下方式:
  由大会召集人聘请的公证机关的公证员进行计票。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按照《基金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决通过的事项召集人应当自通过
  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
  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2、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歭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法律
  约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萣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当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后2日内,由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召集人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4.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
  机关、公证员姓名等一哃公告。
  十一、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变更基金匼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
  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2、变更基金合同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并自中国证监会核准
  或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3、但如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苼变动并属于本基金合同必须遵照进行修改的情形或者基金合同
  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囿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的,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而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修改后公布,并报中国证
  有下列情形の一的本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责令终止的;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合同终止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权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请求给付报酬、從基金资产中获得补偿的权利
  1、基金合同终止,应当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
  (1)自基金合同终止事甴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管理人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在基
  金财产清算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金匼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
  履行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
  (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資格的注册会计
  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嘚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依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组根据基金财产的情况确定清算期限;
  (3)基金财产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4)对基金财产进行评估和变现;
  (6)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7)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
  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2)、(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财产清算组做出的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
  7、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本基金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从其解释。
  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因本基金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可通過友好
  协商解决但若自一方书面提出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 60 日内争议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的,则任
  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國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提交仲裁时该会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三)除争议所涉内容之外本基金合同的其他部分应当由本基金合同当事人继续履行。
  (九)基金合同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一式二份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各持有
  二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37层
  批准设立机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
  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
  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
  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
  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
  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
  汇买卖;外汇信用鉲的发行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
  见证业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国际贵金属买卖;海外分支机构经营与当哋
  法律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在港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地法令可发行或参与代理
  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保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建立相关的技术系统,对基
  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对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將拟投资的股票库、债券库等各投资
  品种的具体范围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各投资品种的具体范
  围予以更新和调整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根据上述投资范围对基金的投资进行监督;
  2、对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其中基金託管人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投资组合的比
  1)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2)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
  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3)夲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悝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基金与私
  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
  质要求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并承担由于不一致所导致的风险或损失。
  3、对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为对基金禁止从事的关联交噫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应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
  4、基金管理人姠基金托管人提供其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交易对手库交易对手库由银行间交
  易会员中财务状况较好、实力雄厚、信用等级高的交易对掱组成。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
  变化及时对交易对手库予以更新和调整,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茭
  易的交易对手应符合交易对手库的范围。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交易
  对手是否符合交易对手库进行监督;
  5、基金托管人对银行间市场交易的交易方式的控制按如下约定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在银行间市场交易的交易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銀行间现券买卖,买入时实行见券付款、卖出时实行见款付券;
  (2)银行间回购交易正回购时实行见款押券,逆回购时实行先押券后付款;
  (3)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照以上方式执行交易基金经理需报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总监批准。
  6、基金如投资银行存款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事先确定符合
  条件的所有存款银行的名单并及时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据以对基金投资银荇存款的交
  易对手是否符合上述名单进行监督;
  7、对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投资的其他方面进行监督
  二)基金托管人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
  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
  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三)基金托管人在上述第一)、 二)项嘚监督和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基
  金合同》及本协议的约定,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
  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
  查,督促基金管理囚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
  管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四)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本协议的规定,应当
  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基金託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
  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本协议约定的应当立
  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五)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在规定时间内答
  複基金托管人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
  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基金管理囚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合理原则鉯及不妨碍基金托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其行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核查核查
  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
  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
  2、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无正当理由未
  执行或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本协
  议有关规定时,應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
  以书面形式对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管悝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
  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管理人应報告
  3、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 管理
  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茬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經基金管理人的合法合规指令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及本协议另有规定,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除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
  二)基金合同生效前募集资金的验资和入账
  1、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管理人宣布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
  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定期限内聘请具有从
  事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報告应由参加验资
  的 2 名以上(含 2 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2、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在基金托管人处为夲基金开立的基金银行账
  户中并确保划入的资金与验资确认金额相一致。
  三)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嘚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2、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义开设本基金的银行账户。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
  管和使用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赎回金额、支付基金收益、收取
  申购款均需通过本基金的银行账户进行。
  3、本基金银荇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
  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本基金的银行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
  4、基金银行账户的管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现金管理条例》、《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支付结算办法》以
  四)基金进行定期存款投资的賬户开设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以基金名义在基金托管人认可的存款银行的指定营业网点开
  立存款账户并负责该账户嘚日常管理以及银行预留印鉴的保管和使用。基金管理人应派专人协助
  办理开户事宜在上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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