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注销公司合伙人不签字字,公司营业执照如何注销

已解决问题
营业执照和公章被合伙人拿走了怎么办
我们三个人合伙注册了一个公司,由于大家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现在办不下去了,在公司章程上我是法人
另外有一个股东
其另外一个只投资管帐务
现在股东收款跑路 而营业执照又被管帐务的这个合伙人拿着
现在我该怎么办?
具体怎么办,流程是怎样的,需要花多少经费。如果不管他又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希望得到详细描述。谢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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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法人代表,营业执照,公章这些是好办的,只是费时间,你可以先挂失,然后去补办,但和其它股东的关系,就要参照公司法来解决了,如何变更股东,大家先协商解决,参照你们签订的企业章程来执行,原则上你是法人代表,应该是最大股东,所以你的权力也应该是最大的,但最好还是大家协商解决比较好,买卖不成仁义在吗,而且如果公司非法注销,作为法人代表你承担的信用责任是很大的,会影响你的信誉,得不偿失。而那位携款跑路的股东,如果证明是公司货款,你是可以报警的,如查证是事实,这点他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如果你能证明,最好还是利用这点向他说明,大家一起沟通解决较好。
答案创立者
以企业身份回答&
你是法人有什么事都要你担着,如果实在办不下去了就去注销掉,他们不到场的话就走法律程序了,要尽快解决。
走法律程序吧
法人是你的也就说这个公司有什么问题还得你去担着,所以尽快找一个律师咨询一下,早解决的才好安心呀,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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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er is ok||百姓网公众号微信扫码关注百姓网小程序微信扫扫立即体验扫码下载手机客户端免费抢油卡、红包、电影票您正在浏览信息,点击查看更多服务商丘营业执照不注销的危害&公司名称:0服务内容:服务范围:报价:0元联系人:王经理联系:(苏州)联系时,请一定说明在百姓网看到的,谢谢!见面最安全,发现问题请举报其他联系:x微信号: 商丘营业执照不注销的危害==王经理l38==496&&9==oo66
商丘营业执照不注销的危害==王经理l38==4969==oo66
商丘营业执照不注销的危害==王经理l38==4969==oo66
商丘营业执照不注销的危害==王经理l38==4969==oo66
悟空财税商丘分公司:地址位于商丘核心地段宇鑫国际广场1号楼2单元20层(整层),现办公面积1000平,是一家集工商注册、会计财务服务、各类审批等为一体的企业服务公司。
公司不注销的危害
1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不能担任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企业不按法律流程注销,增加财务成本、...商丘营业执照不注销的危害==王经理l38==496&&9==oo66
商丘营业执照不注销的危害==王经理l38==4969==oo66
商丘营业执照不注销的危害==王经理l38==4969==oo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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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空财税商丘分公司:地址位于商丘核心地段宇鑫国际广场1号楼2单元20层(整层),现办公面积1000平,是一家集工商注册、会计财务服务、各类审批等为一体的企业服务公司。
公司不注销的危害
1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不能担任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企业不按法律流程注销,增加财务成本、增
加涉税风险;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法办理护照、
3移民,阻止出境;无法在高档场所消费,乘
坐高铁、飞机等
4影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子女报考公
且不能买房;
5公司进入工商信用网黑名单,法人、股东、
监事所有对外申办业务全部限制;
6家里小孩上学都是问题
联系人:王先生
专业办理:I38**969**oo66
地址:商丘市睢阳区南京路与归德路交叉口东北角宇鑫国际1号楼2单元20层整层
阮经天在台湾也是模特,他虽然算不上帅气,但出演时装剧也算很有型了,然而在《扶摇》中长孙无极的造型真的是雷到小编了,远一点看还稍微好一些,凑近一些,真的让人不敢直视!而且这腮帮子好像也不太对称。百姓网提醒您:1)百姓网不承担任何交易损失,请谨慎判断相关信息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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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设立申请书范本
原创 王老七唠合伙
00:10:12 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名 称南宁市张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备用名称1备用名称2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南)登记内名预核字(2016)第XXXX号主要经营场所广西省(市/自治区)南宁 市(地区/盟/自治州)青秀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东葛 村(路/社区)XX号生产经营地广西省(市/自治区)南宁 市(地区/盟/自治州)青秀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东葛 村(路/社区)XX号联系电话1380771XXXXX邮政编码530023□设立执行事务合伙人姓名或名称广西张三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仅限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填写)张三合伙企业类型□普通合伙 □特殊的普通合伙 √有限合伙出资额(万元)其中:实缴10 万元,认缴10 万元经营范围对房地产业的投资。合伙期限自 2016 年 X 月 X 日到 2026 年 X 月 X 日 合伙人数2其中,有限合伙人数(仅限有限合伙填写)1从业人数2全体合伙人签字:广西张三投资有限公司(盖公章) 李四(签字) 法定代表人:张三(签字) 申请日期:2016年X月X日□变更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签字: 申请日期:□备案分支机构□增设 □注销名称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机关登记日期清算人成员清算人联系电话成员名单合伙协议 □初次备案 □涉及变更事项备案其他 □联络员 □财务负责人□注销注销原因□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分支机构注销情况清税情况□已清理完毕 □未涉及纳税义务□申请人声明 本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签字: 张三 公章清算人签字:
2016 年 X 月 X 日附表1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信息附表2 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姓 名张三固定电话5523XXX移动电话1380771XXXXX电子邮箱XXXXXX@qq.com身份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件号码XXXXXXXXXX合伙人名称或姓名住所证件类型及号码承担责任方式出资方式评估方式 认缴出资额 (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缴付期限广西张三投资有限公司南宁市新阳路XX号营业执照:XXXXXXXXXXXXX无限责任货币552016年X月X日李四南宁市金湖路XX号居民身份证:XXXXXXXXXXXXX有限责任货币552016年X月X日全体合伙人签名: 广西张三投资有限公司(盖公章) 李四(签字) 日期:2016年X月X日 法定代表人:张三(签字) 附表3全体合伙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附表4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委托广西张三投资有限公司 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全体合伙人:广西张三投资有限公司(盖公章) 李四(签字) 法定代表人:张三(签字)
2016 年 X 月 X 日附表5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派代表的委托书  我单位作为合伙企业南宁市张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现委托张三代表我单位执行合伙事务。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张三广西张三投资有限公司(盖公章) 2016年 X 月 X 日附表7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经全体合伙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全体合伙人指定×作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韦XX 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事宜。全体合伙人: 受托人:广西张三投资有限公司(盖公章) 韦XX(签字)法定代表人:张三(签字)李四(签字) 2016 年 X 月 X 日 2016 年 X 月 X 日 附表9联络员信息姓 名张三固定电话55XXXXX移动电话138781XXXXX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件号码450104XXXXXXXXXXXX  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附表10财务负责人信息姓 名韦XX固定电话55XXXXX移动电话138781XXXXX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件号码450104XXXXXXXXXXXX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 请 人 : 广西张三投资有限公司、李四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韦XX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 南宁市张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的□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 □变更 □注销 √备案 □撤销变更登记□股权出质(□设立 □变更 □注销 □撤销)□其他手续。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2016年X月X日至2016 年X 月X日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签 字:韦XX(签字)固定电话:移动电话:138771XXXXX广西张三投资有限公司(盖公章) 李四(签字)法定代表人:张三(签字)2016年X月X日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名称南宁市张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经营场所)南宁市东葛路XX号根据《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作出如下承诺:1、申请人承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申请人对企业经营场所已依法取得使用权,该经营场所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非法建筑房屋、危险建筑房屋、被依法征收即将实施拆除的房屋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用于住所(经营场所)的其他建筑。3、申请人承诺,在经营场所不从事危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对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和个人不得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经营场所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申请人承诺,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5、登记机关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广西张三投资有限公司(盖公章)李四(签字)法定代表人:张三(签字)2016年X月X日说明:按照《办法》第4条第四项的规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均须提交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的合法使用的书面承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名 称南宁市张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经营场所)南宁市东葛路XX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本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出如下承诺:一、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二、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三、遵守小区管理规约;四、不从事存在安全隐患和消防隐患、产生声光污染和油烟污染以及影响小区生活环境、治安管理的生产经营活动;五、已经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广西张三投资有限公司(盖公章) 李四(签字)法定代表人:张三(签字) 2016 年 X
日 注:1、企业的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时,涉及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填写此表。2、企业(公司)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股东是法人的,由股东盖章,股东是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字;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时。由自然人签字。3、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由企业(公司)盖章;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时,由个体工商户盖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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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关于印发《武汉市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更新时间: 14:25&&发布时间: 11:50
信息来源:区行政审批局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武工商规〔<span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1号【详见附件】
市工商局关于印发《武汉市企业简易注销
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局,市局各部门:
现将《武汉市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span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7年2月28日
武汉市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社会投资创业活力,简化企业注销登记流程,构建方便、快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市、区两级登记机关登记的未开展经营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适用于本办法。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各类企业,有关企业清算组、企业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被强制清算人或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第三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办法:
(一)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三)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的;
(四)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五)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六)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八)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应当遵循诚实守信、便捷高效、公开透明、控制风险、自主自治的原则。企业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第五条&&简化注销登记程序,提高登记效率。企业按照简易程序申请注销登记时,登记机关不再要求企业清算组备案、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
(一)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以下简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
(二)公告期内,对企业在“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中公告信息,工商部门要通过湖北省“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与国税、地税部门的信息推送和异议回传;通过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推送和异议回传。
有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的“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
(三)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四)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通过登记业务系统、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对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企业的相关信息进行检索检查。对不属简易注销登记适用对象的企业,登记机关告知不符合简易注销登记的条件;对公告期内被提出异议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不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对公告期内未被提出异议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第六条&&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见附件1);
(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见附件2)(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四)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第七条&&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包含全体投资人决定企业解散注销、组织并完成清算工作以及不存在前款第三条八种情形等内容的承诺,并由全体投资人签署。
第八条&&登记机关对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实施形式审查。企业对其公告的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和全体投资人承诺信息以及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九条&&登记机关应当简化注销登记审批流程,实行“一审一核”工作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一人受理核准办结制。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不符合本规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
第十条 企业在简易注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登记机关可以依法做出撤销注销登记等处理,在恢复企业主体资格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主张其相应权利。
对恶意利用企业简易注销程序逃避债务或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投资人主张其相应民事责任,投资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企业恢复其主体资格的,不影响债权人主张企业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被撤销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可以按照一般程序申请注销登记。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span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16年6月6日公布的《武汉市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武工商规〔<span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1号)同时废止。
附件:1.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 (2015年版)修订部分
&&&&&&2.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 (2015年版)修订部分
一、内资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
&【2】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5】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
&【8】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9】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外资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
&【2】外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4】非公司外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6】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申请书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清算组备案
通知书文号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股东决定、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已清理完毕 &&&&&
□无对外投资&&&
分公司注销
□已办理完毕 &
□无分公司
□无债权债务
□未发生债权债务
已清算完毕
□未发生债权债务
已清算完毕
□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
□已清理完毕 &&&&&□无债权债务&&
□已清理完毕 &&&&&□未涉及纳税义务
公告报纸名称
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注销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签字: &&&&&&&&&&&&&&&&&&&&&&&&&&&&&&&&&&&&&&&&&&&&&公司盖章
&&&&&&&&&&&&&&&&&&&&&&&&&&&&&&&&&&&&&&&&&&&&&&&&&&&&&&
&&&&&&&&&&&&&&&&&&&&&&&&&&&&&&&&&&&&&&&&&&&&&&&&&&&&&&&年 &&月 &&日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已清算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因公司合并、分立未清算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破产程序终结办理注销的,“申请人声明”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3.公司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不需要填写表格中的“清算组备案通知书文号”、“公告报纸名称”。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注册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出资人)
□&企业法人歇业;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
□&被撤销;
□&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其他原因终止营业:&&&&&&&&&&&&&&&&&&&&&&&&&&&&&&&&&&。
□无债权债务
□未发生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
□未发生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
□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
□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
□债务清理完结
□已清理完毕
□未涉及纳税义务
缴回公章情况
□已缴回 &&&&&&&&&&&&&&&&&□未缴回
&&&本企业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申请注销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法人盖章
&&&&&&&&&&&&&&&&&&&&&&&&&&&&&&&&&&&&&&&&&&&&&&年 &&月 &&日
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非公司企业法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主管部门(出资人)”性质选择填写: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社会团体法人、事业法人或企业法人。
3.“经济性质”应据实选择下列一项填写: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联营。
4.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注销登记,“申请人声明”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5.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经营场所
&&&&&&&省(市/自治区)&&&&&&&市(//)&&&&&&&县(////)&&&&&&&&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
生产经营地
&&&&&&&省(市/自治区)&&&&&&&市(//)&&&&&&&县(////)&&&&&&&&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姓名或名称
委派代表(仅限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填写)
合伙企业类型
□普通合伙&&&&&&&&&□特殊的普通合伙 &&&&&&&&
□有限合伙
其中:实缴&&&&&&&&&&&&万元,认缴&&&&&&&&&&&&万元
自&&&&&&年&&&&&&月&&&&&&日到&&&&&&&年&&&&&&月&&&&&&&&日&&&&&&&&&
其中,有限合伙人数(仅限有限合伙填写)
全体合伙人签字:
&&&&&&&&&&&&&&&&&&&&&&&&&&&&&&&&&&&&&&&&申请日期:
原登记内容
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签字:
&&&&&&&&&&&&&&&&&&&&&&&&&&&&&&&&&&&&&&&&申请日期:
□增设&□注销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清算人成员
&□初次备案 &&&&&&□涉及变更事项备案
&□联络员 &&&&&&&&□财务负责人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无债权债务
□未发生债权债务
已清算完毕
□未发生债权债务
已清算完毕
□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
□已清理完毕 &&&&&&&&&□未涉及纳税义务
□申请人声明
&&&&本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签字: &&&&&&&&&&&&&&&&&&&&&公章
清算人签字: &&&&&&&&&&&&&&&&&&&&&&&&&&&&&&&&&年 &&&&月 &&&&日
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及规范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
1.本申请书适用合伙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备案及注销登记。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信息”、附表2“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附表3“全体合伙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附表9“联络员信息”、附表10“财务负责人信息”,需要填写委托书的,填写附表4、附表5、附表6、附表7、附表8相应的委托书。“申请人声明”由企业拟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署。“合伙人名称或姓名”栏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4.合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原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者拟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信息(附表1“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信息”);申请合伙人及投资情况变更的,应填写、提交合伙人基本信息及投资情况(附表2“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合伙企业增设(注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增设分支机构”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合伙企业协议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合伙人出资信息变化备案的,应填写附表2“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申请工商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9“联络员信息”。“申请人声明”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申请清算组成员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合伙企业清算人签署。
&&&&7.办理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未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按拟使用优先顺序填写“名称”和“备用名称”。
&&&&8.“经营范围”栏应根据企业合伙协议、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9.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申请人声明”由清算人签署,加盖合伙企业公章。
&&&&10.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二、填写规范
&&&&1.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一栏填写自然人姓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委派代表的姓名。
2.合伙企业类型填写“普通合伙企业”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或“有限合伙企业”。
&&&&3.合伙协议未规定合伙期限的,合伙期限一栏可不填。
&&&&4.申请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数一栏可不填。
&&&&5.从业人数一栏,填写企业拟聘用从业人员的数量。
&&&&6.出资额为各合伙人实际缴付或认缴的货币出资及非货币出资评估作价金额之和(均以人民币表示)。
&&&&7.主要经营场所只能有一个,应填写所在市、县、乡(镇)及村、街道门牌号码。
&&&&8.以货币出资的,评估方式不填;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出资方式填写“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评估方式填写“全体合伙人评估或机构评估”;以劳务出资的,出资方式填写“劳务”,评估方式填写“全体合伙人评估”。
&&&&9.缴付期限填写合伙协议约定的缴付期限。
&&&&10.承担责任方式填写“无限责任”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人责任”或者“有限责任”。
&&&&11.办理变更登记,申请人只填写申请书中登记事项变更的栏目,登记事项未变的不填。
&&&&12.办理注销登记,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13.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财务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信息。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省(市/自治区)&&&&&&&市(//)&&&&&&&县(////)&&&&&&&&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
生产经营地
&&&&&&&省(市/自治区)&&&&&&&市(//)&&&&&&&县(////)&&&&&&&&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
□1.以个人财产出资
□2.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出资人的家庭成员签名:&&&&&&&&&&&&&&&&&&&&&&&&&&&
原登记内容
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增设&□注销
注册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联络员 &&&&&&&&&&&&&&□财务负责人
□投资人决定解散
□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
□无债权债务
□未发生债权债务
已清算完毕
□未发生债权债务
已清算完毕
□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
□申请人声明
本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登记、变更(备案)、注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投资人签字: &&&&&&&&&&&&&&&&&&&&
投资人或清算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及规范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
1.本申请书适用个人独资资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备案及注销登记。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企业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投资人信息”、附表2“联络员信息”、附表3“财务负责人信息”。“申请人声明”由企业投资人签署。
4.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原投资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企业投资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投资人的信息(附表1“投资人信息”)。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企业增设(注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投资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增设(注销)分支机构”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企业申请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2“联络员信息”;“申请人声明”由企业投资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7.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未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按拟使用填写“名称”。
8.“经营范围”栏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9.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投资人或清算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10.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二、填写规范
&&&1.申请书中“居所”是指投资人的现住址。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居所”、“企业住所”栏时,应填写所在市、县、乡(镇)及村、街道门牌号码。
&&&2.申请人在填写“出资方式”栏时,在选择项的序号上划“∨”。
&&&3.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从业人数”栏时,应填写企业拟聘用从业人员的数量。
&&&4.申请变更登记,申请人只填写登记事项变更的栏目,登记事项未变的不填。以个人财产出资变更为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家庭成员应签名。
&&&5.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财务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信息。
外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注册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清算组备案
通知书文号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议解散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__________________
□无债权债务
□未发生债权债务
已清算完毕
□未发生债权债务
已清算完毕
□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
□已清理完毕 &&&
□无对外投资&&
分公司注销
□已办理完毕 &
□无分公司
□已清理完毕 &&&
□无债权债务&&
□批准证书已缴销完毕
□已清理完毕 &&&
□未涉及纳税义务
□已办理完毕
□未涉及海关事务
公告报纸名称
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注销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签字: &&&&&&&&&&&&&&&&&&&&&&&&&&&&&&&&&&&&&&&&&&&&&&公司盖章
&&&&&&&&&&&&&&&&&&&&&&&&&&&&&&&&&&&&&&&&&&&&&&&&&&&&&&
&&&&&&&&&&&&&&&&&&&&&&&&&&&&&&&&&&&&&&&&&&&&&&&&&&&&&&&年 &&&月 &&&日
外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外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已清算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因公司合并、分立未清算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破产程序终结办理注销的,“申请人声明”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3.公司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不需要填写表格中的“清算组备案通知书文号”、“公告报纸名称”。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非公司外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注册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清算组备案
通知书文号
□无债权债务
□未发生债权债务
已清算完毕
□未发生债权债务
已清算完毕
□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
□已清理完毕 &&&
□无对外投资
分支机构注销
□已办理完毕 &
□无分支机构
□已清理完毕 &&&
□无债权债务&&
□批准证书已缴销完毕
□已清理完毕 &&&
□未涉及纳税义务
□已办理完毕
□未涉及海关事务
公告报纸名称
申请人声明
本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申请注销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签字: &&&&&&&&&&&&&&&&&&&&&&&&&&&&&&&&&&&&&&&&&&&&&企业公章
&&&&&&&&&&&&&&&&&&&&&&&&&&&&&&&&&&&&&&&&&&&&&&&&&&&&&&
&&&&&&&&&&&&&&&&&&&&&&&&&&&&&&&&&&&&&&&&&&&&&&&&&&&&&&&年 &&月 &&日
非公司外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各类非公司外资企业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非公司外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已清算的,“申请人声明”由清算组负责人签署;因合并、分立未清算的,“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破产程序终结办理注销的,“申请人声明”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3.非公司外资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不需要填写表格中的“清算组备案通知书文号”、“公告报纸名称”。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经营场所
&&&&&&&省(市/自治区)&&&&&&&市(//)&&&&&&&县(////)&&&&&&&&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
生产经营地
&&&&&&&省(市/自治区)&&&&&&&市(//)&&&&&&&县(////)&&&&&&&&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
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年 &&&&&&&&□ 长期
申请执照副本数量
&&&&&&&&个 &&&&&&&&&
原登记内容
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增设□注销
注册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清算负责人姓名
□合伙协议 &&&&□财务负责人&&&&□联络员 &&&&&
□外国投资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清算人备案通知书编号
对外投资清理情况
□已清理完毕 &
□无对外投资&&&&&&
分支机构注销
□已办理完毕 &&&
□无分支机构
债权债务清理情况
□已清理完毕 &
□无债权债务&&
□无债权债务
□未发生债权债务
已清算完毕
□未发生债权债务
已清算完毕
□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
□已清理完毕 &
□未涉及纳税义务
海关手续清缴情况
□已办理完毕 &
□未涉及海关事务
公告报纸名称
批准(决定)机关
批准(决定)文号
□申请人声明
&&&&本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企业印章
清算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的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信息”、附表2“合伙人出资情况”、附表3“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4“联络员信息”及附表5“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声明”由企业拟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署。
4.合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原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者拟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信息(附表1“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信息”);申请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变更的,应填写、提交合伙人基本信息及出资情况(附表2“合伙人出资情况”)。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合伙企业增设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注销分支机构可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分支机构增设/注销”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合伙企业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工商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4“联络员信息”;申请法律文书送达授权人备案的,应填写附表5“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其中,“申请人声明”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申请清算人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合伙企业清算负责人签署。
7.合伙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不需要填写表格中的“清算组备案通知书编号”、“公告报纸名称”。
8.办理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或注销登记填写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9.“经营范围”栏应根据企业合伙协议、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10.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15年版)修订部分
第一部分 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一、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三)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6】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二、非公司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三)非公司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1】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五、合伙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8】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六、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35】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第二部分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4】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6】(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三、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5】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第一部分 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一、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三)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6】 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确认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确认文件。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确认文件。
&&&&◆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可不再提交此项材料。
&&&&◆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7.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如清算报告中已提供清税证明原件的,可以不另行提供。
8.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 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10.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因合并、分立而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4、5、6项材料,提交合并协议或分立决议、决定。
3.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3、4、5、6、7、8、9项材料,需要提交《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二、非公司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三)非公司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1】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批准企业法人注销的文件,或者政府依法责令企业法人关闭的文件,或者人民法院对企业法人破产的裁定。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5.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或者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6.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企业法人公章。
1.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3、4、5、6项材料,需要提交《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五、合伙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8】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据《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消的文件。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4.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5.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6.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1.依照《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合伙企业适用本规范。
&&&&2.申请人是指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
3.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2、3、5、6项材料,需要提交《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六、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35】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3.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4.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5.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
&&&&6.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7.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1.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本规范。
2.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登记申请的人。
3.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2、4、5、6项材料,需要提交《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第二部分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4】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外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营业期限已满、法院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或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不需提交。
&&&&4.依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法院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设立许可的决定。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中应当载明已经办理完结的税务、海关纳税手续的情况和包括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公司被吸收合并的,其分公司可办理变更登记。
&&&&7.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如清算报告中已提供清税证明原件的,可以不另行提供。
&&&&8.其他有关文件。
&&&&9.营业执照正、副本。
&&&&1.依照《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法规设立的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3、4、5、6、7项材料,需要提交《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
【6】(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非公司外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营业期限已满、法院裁定解散、破产的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的不需提交。
4.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规定以及企业章程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法院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设立许可的决定。
5.清理债权债务完结的报告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清算报告或文件中应当载明已经办理完结的税务、海关纳税手续的情况和包括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分支机构已注销的证明。
7.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如清算报告中已提供清税证明原件的,可以不另行提供。
8.其他有关文件。
9.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
1.依照《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法规设立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3、4、5、6、7项材料,需要提交《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
三、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5】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注销决定书。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中应当载明已经办理完结的税务、海关纳税手续的情况。
5.刊登清算公告的报刊,应包括刊登清算公告的报纸报样。
6.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7.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如清算报告中已提供清税证明原件的,可以不另行提供。
8.其他相关文件。
9.营业执照正、副本。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设立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企业属于被人民法院强制清算、人民法院裁定破产、被行政机关责令关闭、被吊销执照或被撤销而注销的情形,还应提交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
3.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3、4、5、6、7项材料,需要提交《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现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的简易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
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企业全体投资人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
&&&&&&&&&&&&&&&&&&&&&&&&&&&&&
年 &月 &日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span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年2月28日印发 &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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