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石家庄公司上班,辞职了,我想提取2018公积金提取新流程,但是人家说半年后才能提取,我想现在提出来,需要什么材料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7日透露,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使用,惩戒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印发《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惩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以下简称“失信行为”),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金融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担保机构等(以下统称“业务关联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或协助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行为。   《办法》将对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和业务关联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
  • 前一段时间,石家庄市实行限购政策,银行逐渐收紧商业贷款,虽然使用公积金买房的贷款居民享受基准利率7折左右的优惠,但是最近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使用政策做出了一定的调整。 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年限不变 这次政策调整涉及的是购房者首付的比例提高了,买第一套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提高到30%,第二套住房提高到60%,而原来是都是20%。对于购买第三套房子的居民,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贷款额度年限不变,最高额度60万,最长年限30年,贷款利率也没有变。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任风志是这样介绍的。 60万仍满足不了刚需购房者需求 房天下统计数据显示,石家庄二手房3月
  • 限购政策下,银行逐渐收紧商业贷款,没有了年前的利率优惠政策,那么对于使用公积金的买房的贷款的居民,在利率方面有了很大的优惠,基本上享受基准利率的7折左右,但是最近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也调整了公积金使用政策。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共同缴存。 有条件的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用工单位和职工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四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
  • 1、个人住房公积金网上//
  •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及其配偶退休年龄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数额、抵押房产状况及借款人还贷能力等情况综合确定。但不得高于所购住房价值的80%,且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借款人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剩余工龄,但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于次年1月1日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第四章贷款程序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本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
  • ㈠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①单位申请。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设立申请审批表》、《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职工名册》,连同相关的开户证明材料一起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②账户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完成资料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为单位和职工个人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要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将单位及职工基本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 ③通知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单位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通知申请单位。 ④单位预留印鉴。单位在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3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印鉴卡,并同时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资料归档。住房公
  • ㈠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①单位申请。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设立申请审批表》、《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职工名册》,连同相关的开户证明材料一起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②账户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完成资料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为单位和职工个人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要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将单位及职工基本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 ③通知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单位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通知申请单位。 ④单位预留印鉴。单位在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3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印鉴卡,并同时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资料归档。住房公
  • 贷款对象:1、连续缴存三个月以上的职工。 2、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由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不少于2人}提供担保。 3、夫妻双方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分别申请贷款。 贷款用途:用于在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购房、建房、偿还银行住房贷款。 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所购住房价值、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及抵押房产状况等情况综合确定。但贷款最高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值的百分之八十,且不超过40万元。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借款人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但最长不超过30年。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如遇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开始执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逐步改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条件,根据《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试行)》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县行政区域内城镇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分配、使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建设,或者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企事业单位等各类主体投资建设,限定建筑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面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实行有限期承租和有偿居住的保障性住房。 第三条 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应当遵循政府组织、社会参与,因地制宜、协调发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石政函〔2010〕10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灵寿县十五届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提高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及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自2012年10月起,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7%提高至9%,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7%提高至9%;自2013年10月起,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至12%,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至10%。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缴存比例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特此通知。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 我辞职后在家看孩子,公积金也停交了,现在过去半年了,我能怎么取出公积金,我们有购房商业贷款。您可提供离职证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还贷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证明,以上材料交由职工所在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来我中心办理支取业务。
  • 全款买房后还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职工已付清购房全款的,不能再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 住房装修贷款合同,能支取住房公积金吗?有还款明细。 装修借款合同不能支取住房公积金。
  • 一、支取范围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特困职工并租房居住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帐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1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支取额度 1、符合第1项支取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支取购房合同签定之日或批准建造、翻修、大修住房之日以前的住房公积金,支取金额
  • ㈠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①单位申请。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设立申请审批表》、《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职工名册》,连同相关的开户证明材料一起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②账户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完成资料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为单位和职工个人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要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将单位及职工基本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 ③通知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单位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通知申请单位。 ④单位预留印鉴。单位在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3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印鉴卡,并同时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资料归档。住房公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驻正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县级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精神,经县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我县完善和规范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定管理部是本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在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范围内,负责全县住房公积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性质的企业、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均应缴存住房公积金。财政供养单位及乡
  • 许可事项名称 公积金账户开户 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河北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单位统一开户 申报须提供材料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许可时限 资料齐全即时办结 收费及依据 不收费
  • 许可事项名称 公积金账户缴存 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河北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单位开户 申报须提供材料 职工身份证号码、月工资表 许可时限 核对无误即时办结 收费及依据 不收费
  • 许可事项名称 公积金支取 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河北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 申报须提供材料 身份证、购房合同、完税证明、房产证、还款证明等 许可时限 每月20日前办理 收费及依据 不收费
  • 许可事项名称 公积金贷款 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河北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主贷人连续缴存公积金、所购住房手续齐全 申报须提供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工资收入证明等 许可时限 7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准予贷款 收费及依据 不收费
  • 请问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贷款额度不够,可以使用本市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父母的公积金补充贷款吗,退休或没退休有说法吗,如何办理手续哪子女买房不能够使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
  • 房子10月份拿的钥匙,装修许可证10月份在物业办下来,商业贷款从2011年12月份开始交的。房子是我老婆的名字,我有公积金,我老婆没有公积金,现在装修想提取我的公积金需要什么资料到什么地址办理?因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还贷期内,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间隔12个月以上,提取金额不超过期间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银行商业贷款的,提供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还贷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证明。以上材料交由职工所在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来我中心办理支取业务。
  • 请问已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房屋贷款一年前已经下放 有【石家庄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借款合同】 现在想支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里的钱 请问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谢谢 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配偶在还贷期内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间隔还款12个月以上,提取金额不超过期间偿还贷款本息之和,视情况分别提交以下资料 :(1)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各县(市)区管理部贷款的,提供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2)在省直、铁路公积金分中心或银行商业贷款的,提供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借款合同、银行还贷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证明。以
  •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自筹钱把商业贷款余额还清是什么意思啊?还请了不就不用贷款了吗? 您需要将抵押在银行的房屋所有权证撤销在银行的抵押之后,将房屋所有权证抵押至我中心方可给您发放贷款。
  • 我买了翰林观天下的房子,开发商说因为与公积金中心没有签协议,只能商贷。有三个问题请教:1.等到拿到正式房权证的时候,我能否将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呢?2.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话,土地性质有影响吗,如果不是出让土地,即便有房权证,是否也能办理公积金贷款?3.如果能的话,需要什么手续? 在我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职工,在商业贷款所购买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之后,可申请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贷款购买房屋坐落在市内六区的,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至我中心信贷受理窗口提交申请。(1)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可到我中心领取)(2)购房合同(协议)原件、复印件各1份;(3)工资收入证明(可到我中心领取)
  • 10年在省外按揭买的房,但是户口和单位都在石家庄,这样能在石家庄提取公积金还房贷吗?职工异地购房并偿还贷款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借款合同、银行还贷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证明、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房屋所有权属共有的还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由职工所在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来我中心办理支取业务。因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首次可以支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之日以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取金额整取到百元,提取额之和不得超过购买住房的已付房款,在还贷期内,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间隔12个月以上,提取金额不超过期间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 2010年在省外商贷买的房子,正在还款中,户口和单位都在石家庄,请问能提取公积金还放房贷吗?单位公积金专员说因为户口没有在买房的所在地,所以不能提取公积金还贷,是这样吗?对户口有要求吗? 职工异地购房并偿还贷款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借款合同、银行还贷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证明、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房屋所有权属共有的还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由职工所在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来我中心办理支取业务。因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首次可以支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之日以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取金额整取到百元,提取额之和不得超过购买住房的已付房款,在还
  • 我以前单位上的是市公积金,现在单位是省公积金,请问,可以从市的转到省的吗,如不能,我该怎么办? 职工因工作调动,在新单位开立公积金账户之后,可申请将原单位缴纳的公积金转移至新的账户中。请将您在省直新单位的单位公积金帐号及个人公积金帐号提供给原工作单位,由原单位公积金专管员为您办理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转移合户业务。
  • 请问如果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话,提交资料中身份证和户口本地址不一致(同属石家庄),其他信息一致的话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还有我是去年4月1日开始缴纳的公积金,4-6月份公司和个人每月共缴纳275元,7月1日开始缴纳330元,计算贷款额度的话是按提高后的缴纳金额330元计算吗?谢谢! 1、身份证与户口本不一致的情况不影响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在您提交贷款申请后,我中心信贷部门会根据您的实际缴存情况确定您的可贷额度。
  • 我和爱人分别在石家庄和合肥工作,都有公积金,目前在合肥用他的公积金贷款一套房,想在石家庄用我的公积金在买一套房,这样算二套房吗?如果算二套房的话首付比例是多少?还能动用我的公积金吗?谢谢 在我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在市内六区未登记拥有住房,可按首套房贷政策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
  • 申请住房公积金主贷人和参贷人有无关系限制?对参贷人有何影响,贷款审批通过后是否影响参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在我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的主贷人须为实际购房人或房屋所有权人,其配偶作为参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影响申请人及参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
  • 我之前买房用的公积金贷款,然后最近考虑辞职问题,如果换到新单位不给职工交公积金,那我之前的公积金贷款会不会变成商业贷款,还用补交差额吗? 您的公积金贷款暂时不受影响。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有新的工作单位后,应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涉嫌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我中心及委贷银行有权责令其补缴已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并在贷款期间正常按月足额缴存,拒不缴存的,追回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执行商业贷款利率。
  • 之前原单位缴纳的公积金由于更换单位已经封封存,现单位公积金缴存正常,近期买方要取公积金,由于现工作单位相关人员办事效率很低,请问个人可以去公积金中心办理合户吗,如果可以需携带什么资料,没有办理合户之前封存的钱能取吗(现在已经封存了将近2年了) 职工因工作调动,在新单位开立公积金账户之后,可申请将原单位缴存的公积金转移至新的账户中。请将新单位的单位公积金帐号及个人公积金帐号提供给原工作单位,由原单位公积金专管员为您办理公积金账户的转移合户业务。待您的新旧公积金账户合户完成后,可由新单位为您申请办理支取业务。
  • 1、我所在单位为贸易公司,但是单位将我的公积金委托给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代理缴存 2、这样我单位未开公积金户,我的公积金账户不在我单位名下,而是在人力资源公司公积金账户名下。 3、 但是我的公积金也正常连续缴存一年半了,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吗?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我的收入证明开谁的? 在我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的主贷人须为实际购房人或房屋所有权人,其配偶作为参贷人。贷款申请材料如下:1、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2份;2、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其配偶2份;3、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2份;4、借款人及其
  • 结婚时有一套写有男方女方双方的房屋。主贷款人是男方,附贷款人是女方,双方都长期缴纳公积金。离婚后,房子归女方了,原公积金主贷款人是男方;怎么转给女方?需要哪些证件,怎么样办理? 您的情况需先将贷款余额还款后方可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过户手续,女方可在房屋过户前,以二手房贷款的形式来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材料如下:1、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2份;2、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其配偶2份;3、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2份,职工单身的需提供单身证明;4、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收入证明2份 (借款人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印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卡工资流水) ;5、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原件和复
  • 我的公积金从衡水公积金账户转出,到现在有一个月多了,还是没有到我石家庄的账户上,请问我应该向那个部门查询? 异地公积金转移资金到帐后,我中心会收到经办银行的进账单据,相关业务部门会根据银行对账单的单位信息,通知职工所在单位的公积金专管员来我中心为职工办理异地资金转入业务。
  • 我和爱人去年公积金贷款购买了慢城的房子,合同已备案但没有给我们,手中只有贷款协议书和收据,目前已经还款一年多了,如果我想提住房公积金来还贷款,都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是分别向各自单位提交申请呢还是只需要一方来提交申请?另外购买房屋提公积金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因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首次可以以购房的名义申请支取购房合同签定之日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之日以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取金额整取到百元,提取额之和不得超过购买住房的已付房款;在还贷期内,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间隔还款12个月以上,提取金额不超过期间偿还贷款本息之和。首次以购房的名义申请支取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夫妻
  • 如果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有公积金,另一方没有公积金,那么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仍是40万吗?如果不是,那么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 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所购住房价值、借款人的还贷能力及抵押房产状况等情况综合确定,一般计算可贷金额的方式为:申请人及配偶退休年龄内公积金缴存数额的2倍。申请人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计算申请人的可贷额度。您可使用我中心新版网站中的“贷款额度试算器”功能试算您的可贷额度。
  • 因为公积金刚缴满11个月,不够一年,我商贷买了自住房一套,也是首套房,银行办理时说随时可以转公积金。请问,需要如何办理? 在我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职工,在商业贷款所购买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之后,可申请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贷款购买房屋坐落在市内六区的,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至我中心信贷受理窗口提交申请。(1)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可到我中心领取)(2)工资收入证明(可到我中心领取)夫妻双方各2份;(3)身份证复印件主申请人4份,配偶2份;(4)户口本复印件夫妻双方各2份;(5)结婚证复印件2份,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2份;(6)首付款证明(发票或收据)复印件2份;(7)房产证原
  • 以我现在公积金缴存额度计算出的贷款额度不够,我想申请提高缴存额度,提高之后申请贷款时是按新额度缴存满12个月为标准申请贷款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般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也可为职工当月工资总额。职工所在单位应根据职工实际工资收入情况确定职工的公积金缴存基数。
  • 我查询公积金缴费明细的时候,看到了一个“不定额补缴”是神魔意思?那我的账户还正常吗? 单位欠缴、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及时为职工补缴,原则上每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为同一职工补缴一次。您的情况应视为单位为您补缴了一笔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情况可向单位公积金专管员联系咨询。
  • 网站上的贷款额度试算器计算的结果准确吗?和真正批下来的额度会差很多吗? 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所购住房价值、借款人的还贷能力及抵押房产状况等情况综合确定,一般计算可贷金额的方式为:申请人及配偶退休年龄内公积金缴存数额的2倍。在您提交贷款申请后,信贷部门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确定您的可贷额度。
  • 我已经购买一套房产,且商业贷款已还1年以上,但未办理购房发票,请问,我使用购房收据及购房合同、银行贷款合同是否能够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配偶在还贷期内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间隔还款12个月以上,提取金额不超过期间偿还贷款本息之和,偿还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提供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借款合同、银行还贷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证明。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由职工所在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来我中心办理支取业务。
  • 我的公积金缴存还未满一年,所以现在只能先商贷,请问以后想转公积金的话对银行有要求吗?有规定只能是哪些银行吗?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职工,在商业贷款购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之后,可以将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对原商业贷款的银行没有要求。
  • 我想问一下,我的公积金在2012年截至交了,原单位与我解除的合同,我现在也没有新单位,我想问的时候什么时候可以把里边的钱提取出来,如果提取的话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携带什么证件,是去原单位办理还是去公积金中心办理? 职工因单位撤销、解散、破产或辞职、被单位辞退等原因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尚未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应由原单位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市公积金中心集中封存户暂存管理。职工待有新单位接收并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将账户余额转移至新单位。职工账户在集中封存户封存满两年仍无单位接收并继续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可持身份证、集中封存通知单到我中心办理清户支取手续。职工账户在原单位封存满两年仍
  • 在石家庄郊县的职工,可以在市内六区使用公积金购房吗 在我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我中心各县市(区)管理部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职工,在市区购房时,可以在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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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户口迁出石家庄市或户口是石家庄市辖区以外的,在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将身份证、户口本、离职证明交由原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清户提取手续。职工因单位撤销、解散、破产或辞职、被单位辞退等原因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尚未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应由原单位将职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封存户暂存管理,待有新单位接收并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将账户余额转移至新单位。职工账户在集中封存户封存满两年仍无单位接收并继续缴存的,职工本人可持身份证、集中封存通知单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清户支取手续。职工账户在原单位封存满两年仍无单位接收并继续缴存的,职工可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两年未就业证明、身份证交由原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办理清户支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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