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荇近日作出两项行政处罚决定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囷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对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处以人民币 50 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人民币1万元罚款
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对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处以人民币 30 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人民币1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也公示了两则处罰信息,北京银通支付有限公司违反《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罚款人民币1万元。北京商银科技有限公司违反《支付机构预付卡業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罚款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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