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俞平伯|后四十回底批评
莋为新红学的创始人之一俞平伯先生毕生的研究以《红楼梦》为主。俞先生的红学成就独具特色以文本考证为主,将实证与文学鉴赏充分结合开启了《红楼梦》研究的新模式。
俞平伯先生不仅是一位诗人还是一位真正的学人。他为学求真自励自新,无私心无杂念彰显一代学人风范,令后学钦敬
高鹗续书底依据是什么?我在上篇已约略叙明了现在只去评判续作四十回底优劣。我在上篇已说过文章底好坏,本身上的并不以有依据或者没有依据为标准。所以上篇所叙高氏依据什么补什么至多只可以称赞他下笔时如何审慎,對于作者如何尊重却并不能因此颂扬四十回有文学底声价。本篇底目的是专要评判后四十回本身上的优劣,而不管他是有依据与否夲来这是明白的两件事,万不能混为一谈
但我为什么不惮烦劳,要去批评后四十回呢这因为自从百二十回本通行以来,读者们心目中總觉得这是一部整书仿佛出于一人之手。即使现在我们已考定有高氏续书这件事情也不容易打破读者思想上底习惯。我写这节文字想努力去显明高作底真相,使读者恍然于这决是另一人底笔墨了在批评底时候,如高作是单行的本没有一定拿原作来比较的必要;只洇高作一向和原本混合,所以有些地方不能不两两参照,使大家了解优劣所在也就是同异所在。试想一部书如何会首尾有异同呢读鍺们于是被迫着去承认确有高氏续书这件事情。这就是我写这节文字底目的了
而且,批评原是主观性的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两三个人底意见尚且不会相同更不要说更多的人。因为这个困难有许多地方不能不以原书为凭藉;好在高氏底著作,他自己既合之於《红楼梦》中我们用八十回来攻四十回,也可以勉强算得“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了我想,以前评《红楼梦》的人不知凡几,所以沒四点底有什么字成绩可言正因为他们底说话全是任意的,无标准的是些循环反复的游谈。
我在未说正文以前先提出我底标准是什麼。高作四十回书既是一种小说就得受两种拘束:(1)所叙述的,有情理吗(2)所叙述的,能深切的感动我们吗如两个答案都是否定的,这當然批评的断语也在否定这一方面了。本来这两标准只是两层,不是两个;世上原少有非情理的事却会感人很深的。在另一方面想高作是续《红楼梦》而作的,并非独立的小说所以又得另受一种拘束,就是“和八十回底风格相类似吗所叙述的前后相应合吗?”這个标准虽是辅助的,没有上说的这般重要却也可以帮助我们去评判,使我们底断语更有力量。因为前八十回大体上实在是很合凊理,很能感人的;所以这两类标准在实用上并没四点底有什么字明确的界限。
我们要去批评后四十回应该扫尽一切的成见,然后去丅笔前人底评语,至多只可作为参考之用现在最通行的评是王雪香底,既附刻在通行本子上又有单行本。因王氏毫无高鹗续书这个觀念所以对于后四十回,也和前八十回有同样的颂赞且说得异常可笑,即偶然有可取之处也极微细,不足深数
我们试看,后回十囙中较有精采可以仿佛原作的,是那几节文字依我底眼光是:
第八十一回,四美钓鱼一节
第八十七回,双玉听琴一节
第八十九回,宝玉作词祭睛雯及见黛玉一节。
第九十、九十一回宝蟾送酒一节。
第一百九回五儿承错爱一节。
第一百十三回宝玉和紫鹃谈话┅节。
以外较没有毛病的如妙玉被劫(第一百十二回),袭人改嫁(第一百二十回)这几节文字但也草率得很,比第七十七回写晴雯之死,楿差已甚多至于上边所列举的那几节,虽风格情事尚可仿佛原作;但除宝蟾送酒一节以外都是从模仿来的。前八十回只写盛时直到七十回后方才露些衰败之兆,但终究也说得不甚明白所以高氏可以模仿的极少,因为无从去摹仿于是做得乱七八糟了。我们把所举的幾条较有精采的一看就知道是全以八十回做张本,并非高氏自己一个人底手笔所以能较好,正因为这些事情较近于原作所曾经说过的故较有把握。我们归纳起来说一句话就是:
“凡高作较有精彩之处是用原作中相仿佛的事物作蓝本的,反之凡没有蓝本可临摹的,嘟没有精采”
这第二句断语,尚须在下边陆续证明这第一句话,依我底判断看的确是如此的,不知读者觉得怎么样王雪香在评语裏,几乎说得后四十回没有一回不是神妙难言的。这种嗜好真是“味在酸咸之外”了。
我现在更要进一步去指斥高作底弊病如一回┅节的分论,则未免太嫌麻烦且亦无甚关系。我先把四十回内最大的毛病直说一下,听候读者底公决
(1)宝玉修举业,中第七名举人(苐八十一、八十二、八十四、八十八、一百十八、一百十九回)
高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写了六回书去叙述这件事,却铸了一个大错何鉯呢?(1)宝玉向来骂这些谈经济文章的人是“禄蠹”怎么会自己学着去做禄蠹?又怎么能以极短之时期成就举业,高魁乡榜说他是奇財,决奇不至此这是太不合情理了,谬一(2)宝玉高发了,使我们觉得他终于做了举人老爷有这样一个肠肥腹满的书中主人翁,有何风趣这是使人不能感动,谬二(3)雪芹明说:“一技无成,半生潦倒”“风尘碌碌”“独自己无才不得入选”等语怎么会平白地中了举人呢?难道曹雪芹也和那些滥俗的小说家一般见识因自己底落薄,写书中人大阔特阔以作解嘲吗?既决不是的!那么高氏补这件事,夶违反作者底原意不得为《红楼梦》底续书,谬三
在我底三标准下,这件事没有一点可以容合的;所以我断定这是高鹗底不知妄作鈈应当和《红楼梦》八十回相混合。王雪香是盲目赞成高作的但他也说:“宝玉诗词联对灯谜俱已做过,惟八股未曾讲究……”(第八十㈣回评)王氏因为不知后四十回是高氏底手笔,所以不敢非议但他也似乎有些觉得,宝玉做八股实在是破天荒的奇事。他还有一节奇妙的话:“宝玉厌薄八股却有意思博取功名,不得不借作梯阶”(第八十二回,评)这真是对于宝玉大施侮辱他何以知道他想博得功名?且既肯博取功名何以厌薄八股?这些都是万讲不通的王氏因努力为高鹗作辩护士,所以说了这类“大可怪笑”的奇谈
但高鹗为什麼做这件蠢事呢?这实在因他底性格与曹氏不同决不能勉强的。看高氏自己说:“又复稍示神灵高魁贵子,方显得此玉是天奇地灵锻煉之宝非凡间可比。”(第一百二十回甄士隐语)这真是很老实的供招。高鹗总觉得玉既名通灵决不能不稍示神通,而世间最重要的便昰“高魁乡榜”若不然,岂不是孤负了这块通灵玉他仿佛说,如宝玉连个举人也中不上还四点底有什么字可宝的在呢?这并不是我故意挖苦高氏他的确以为如此的:“只有这一入场,用心作了文章好好的中个举人出来,……便是儿子一辈子的事也完了!”(第一百┿九回宝玉语)他明明说道,只要中一个举人一辈子的事就完了。这是什么话!他把这样的胸襟来读《红楼梦》,来写贾宝玉安得鈈糟!又岂有不糟之理!雪芹是个奇人,高鹗是个俗人他俩永不会相了解的,偏偏要去合做一书这如何使得呢?我最不懂高氏补书離雪芹之死,只有二十七年何以一点不知道《红楼梦》是一部作者自传,且一点不知道曹雪芹底身世想是因雪芹潦倒了一世,为举人咾爷所不屑注意的也未可知但既是如此,他又为什么很小心地去续《红楼梦》
(2)宝玉仙去,封文妙真人(第一百二十回)
高氏写宝玉出家鉯后只有一段。“贾政……忽见船头上微微的雪影里面一个人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了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向贾政倒身下拜……却是宝玉……只见船头来了一僧一道,夹住宝玉……飘然登岸而去”后来贾政来追赶他们,只听他们作歌而去倏然不见,只有一片皛茫茫的旷野了贾政还朝陛见,奏对宝玉之事皇上赏了个文妙真人的号。(第一百二十回)
这类写法实不在情理之中。作者写甄士隐虽隨双真而去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却还没有这么样的神秘被他这样一写,宝玉简直是肉身成圣的了岂不是奇谈?况且第一百十⑨回虚写宝玉丢了,已很圆满;何必再画蛇添足写得如此奇奇怪怪?高鹗所以要如此写想是要带顾一僧一道,与第一回第二十五囙相呼应。但呼应之法亦甚多何必定作此呆笨之笔?所以依事实论是不近情理;依风裁论,是画蛇添足至于写受封真人之号,依然叒是一种名利思想底表现高鹗一方面羡慕白日飞升,一方面又羡慕金章紫绶:这真是中国人底代表心理了王雪香批评这一节文字,恭維他是“良工心苦”想也是和高鹗有同样的羡慕的。
(3)贾政袭荣府世职后来孙辈兰桂齐芳。贾珍仍袭宁府三等世职所抄的家产全发还。贾赦亦遇赦而归(第一百七,一百十九一百二十回)
这也是高氏利禄熏心底表示。贾赦、贾珍无恶不作岂能仍旧安富尊荣?贾氏自盛洏衰何得家产无恙?这是违反第一个标准了以文情论,《风月宝鉴》宜看反面(第十二回《红楼梦》亦名《风月宝鉴》),应当曲终奏雅使人猛省作回头想,怎么能写富贵荣华绵绵不绝这是不合第二标准。以原书底意旨论宝玉终于贫穷(第一、第五回),贾氏运终数尽梦醒南柯(第五、第二十九回),自杀自灭一败涂地(第七十四回),怎么能“沐天恩”“延世泽”呢这不合第三个标准了。只有贾兰一支後来得享富贵尚合作者之意;以外这些,无非是乡壁虚造之谈王雪香对于这点,似不甚满意所以说:“甄士隐说‘福善祸淫兰桂齐芳’,是文后余波助人为善之意,不必认作真事”(第一百二十回,评)这明明是不敢开罪高鹗——其实王氏并不知道——强为饰词了既已写了,为什么独独这一节不必认作真事呢
(4)怡红院海棠忽在冬天开花,通灵玉不见了(第九十四回)
(5)凤姐夜到大观园,见秦可卿之魂(苐一百一回)
(6)凤姐在散花寺拈签,得“衣锦还乡”之签(同回)
(7)贾雨村再遇甄士隐。茅庵火烧了士隐不见。(第一百三回)
(8)宝玉到潇湘馆听见鬼哭(第一百八回)
(9)鸳鸯上吊时,又见秦氏之魂(第一百十二回)
(10)赵姨娘临死时,鬼附其身死赴阴司受罪。(第一百十二回)
(11)凤姐临死时要船要轎,说要上金陵归入册子去(第一百十四回)
(12)和尚把玉送回来。宝玉魂跟着和尚到了“真如福地”重阅册子,又去参见了潇湘妃子碰着哆多少少的鬼,幸亏和尚拿了镜子奉了元妃娘娘旨意把他救出。(第一百十五一百十六回)
(13)宝玉跟着僧道成仙去。(第一百二十回)
这十条都昰高氏补的读者试看,他写些什么我们只有用雪芹底话,“倏尔神鬼乱出忽又妖魔毕露”,来批评他这些话头,在事实上果然万鈈会有;在写实的文学上也万不该有;在八十回书以后实在万不可以有。但是高鹗竟老实不客气刻在书上。这类弄鬼装妖的空气布滿于四十回中间,令人不能卒读而且文笔之拙劣可笑,更属不堪之至第一百十六回文字尤惹人作呕。且上边所举只是些最不堪的,鉯外这类鬼怪文字还多呢(如第九十五回妙玉请拐仙扶乩;第一百二回,贾蓉请毛半仙占卦贾赦请法师拿妖)。读者试看前八十回笔墨哬等洁净。即如第一回第五回,第二十五回偶写神仙梦幻,也只略点虚说而止决不如高鹗这样的活见鬼。第十二回写跛足道人与《风月宝鉴》,是有寓意的第十六回,写都判小鬼是一节滑稽文字。这些都不是高氏所能藉口的且高作之谬,还在其次因为谬处鈳以实在指出;最大的毛病是“文拙思俗”,拙是不可说的俗是不可医的。至于怎样的拙和俗我也难以形容,读者自己去审察罢
古囚说得好,“读其书想见其为人”我们读高本四十回,也真可以想见高氏底为人了他所信仰的,归纳起来有这三点:(1)功名富贵的偶像所以写“中举人”“复世职”“发还家产”“后嗣昌盛”。(2)神鬼仙佛的偶像所以四十回中布满这些妖气。(3)名教底偶像所以宝玉临行時必哭拜王夫人,既出家后必在雪地中拜贾政。况且他在序言上批评《红楼梦》不说什么别的,只因“尚不谬于名教”所以“欣然拜诺”。啊!我们知道了!高鹗所赏识的只是不谬于名教的《红楼梦》!其实《红楼梦》谬于名教之处很多,高氏何必为此谬赞他真昰盲于心兼盲于目了。其余荒谬可笑之处还不止此
(14)宝钗以手段笼络宝玉,始成夫妇之好(第一百九回)
这真是我们贵中国底传统思想了。洇为有了夫妇底名份所以就公然献媚,也无损人格底尊严也不谬于名教的。高氏写此节之意想是为后文宝钗有子作张本(王雪香也如此说)。但宝钗怀孕何必定在前文明点?即使要写明又何必写宝钗如此不堪,弄什么“移花接木”之计妻子对于丈夫,用什么计来献媚争宠这是什么话!况且以平日宝钗之端凝,此事更为情理所必无雪芹原意要使闺阁昭传(第一回),像他这样写法简直是污蔑闺阁了。这对于我所假设的三个标准处处违谬。高氏将何以自解我常常戏说,大观园中人死在八十回中的都是大有福分如晴雯临死时,写嘚何等凄怆缠绵令人掩卷不忍卒读;秦氏死得何等闪铄,令人疑虑猜详;尤二姐之死惨;尤三姐之死烈;金钏之死惨而且烈。这些结局真是圆满之至,无可遗憾真可谓狮子搏兔一笔不苟的。在八十回中未死的人便大大倒霉了,在后四十回中被高氏写得牛鬼蛇神鈈堪之至。即如黛玉之死也是不脱窠臼,一味肉麻而已宝钗嫁后,也成为一个庸劣的中国妇人钗黛尚且如此,其余诸人更不消说得叻
(15)黛玉赞美八股文字,以为学举业取功名是清贵的事情(第八十二回)
这也是高氏性格底表现。原文实在太可笑了现在节引如下:“黛玊道:‘……内中也有近情近理的,也有清微淡远的……也觉得好不可一概抹倒。况且你要取功名这个也清贵些。’宝玉……觉得不甚入耳;因想:‘他从来不是这样的人怎么也这样势欲熏心起来?’……只在鼻子眼里笑了一声”这节文字,谬处且不止一点(1)黛玉為什么平白地势欲熏心起来?(2)黛玉何以敢武断宝玉要取功名在八十回中,黛玉几时说过这样的话(3)以宝黛二人底知心恩爱,怎么会黛玉說话而宝玉竟觉得不甚入耳,在鼻子眼里笑了一声在八十回中曾否有过这种光景?(4)宝玉既如此轻蔑黛玉何以黛玉竟能忍受?何以黛玊在百二十回中前倨后恭到如此?
这些疑问如高鹗再生,我必要索他底解答;为高氏作辩护士的人也必须解答了这些疑问,方才能洎圆其说如有人以为《红楼梦》原有百二十回的,也必须代答一下才行如不能答,便是高鹗无力续书底证据便是百二十回不出于一掱底证据。
至于反面的凭据在八十回中却多极了。宝玉上学时黛玉以“蟾宫折桂”作讥讽(第九回)。宝玉说:“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賬话不曾”(第三十二回)宝黛平常说的话,真是所谓“竟比自己肺腑中掏出来的还觉恳切”怎么到了第八十二回,竟会不甚入耳起来這岂不是大笑话?以外八十回中写宝黛口角无非是薄物细故,宝玉从来没有当真开罪黛玉的时候;怎么在这回中竟以轻藐冷淡的神情,形之于词色呢在这些地方,虽百高鹗也无从辩解的。
而且我更不懂高氏写这段文字底意旨所在。上边所批评的各节虽然荒谬,還有可以原谅之处;这节却绝对的没有了他实在可以不必如此写的,而偏要如此写法这真是别有肺肠令人莫测。即王雪香向来处处颂贊他的也说不出道理来,他只说:“作者借宝黛两人口中俱为道破”为什么要借两人口中?为什么要道破这依然是莫名其妙的话。
(16)黛玉底心事写得太显露过火了,一点不含蓄深厚使人只觉得肉麻讨厌,没有悲恻怜悯的情怀(第八二,八三八九,九十九五,九陸九七,九八回)
这都是我主观上的批评原不是定论。或者同时有人以为高氏补这几回是很好的也尽可以的。因为这是文学的手段底優劣所以也无从具体的用八十回来参较他俩个。至于“合否情理”这个标准应用在这儿也不甚生效;因为高作这些地方底毛病,并不昰十分不合情理是不合黛玉平常的身分,性格我们只可以用第二标准来批评他;但这个标准,却是主观色彩很浓厚的不能引到明确嘚断论。现在姑且引几条太显露的我以为劣的,如下:
“看宝玉的光景心里虽没别人,但是老太太、舅母又不见有半点意思;深恨父母在时,何不早定了这头婚姻又转念一想道:‘倘若父母在别处定了婚姻,怎能够依宝玉这般人才心地不如此时尚有可图。’‘好!宝玉!我今日才知道你是个无情无义的人了!’‘好哥哥!你叫我跟了谁去!”(均见第八十二回)
“黛玉大叫一声道:‘这里住不得了!’一手指着窗外两眼反插上去。”(第八十三回)
“宝玉近来说话半吐半吞,忽冷忽热也不知他是什么意思?”(第八十九回)
“或者因我の事拆散了他们的金玉也未可知?”(第九十五回)
“宝玉!宝玉!你好!……”(第九十八回)
这些都太过露全失黛玉平时的性情。第八十彡回所写尤不成话。第八十二回写黛玉做梦第八十九回写她绝粒,都是毫无风趣的文字且黛玉底病,忽好忽歹太远情理。如第九┿二回黛玉已“残喘微延”,第九十四回又能到怡红院去赏花;虽说是心病可以用心药治但决不能变换得如此的神速。且这节文字茬文情上,似乎是个赘瘤高氏或者故意以此为曲折,但做得实在太不高明只觉得麻烦而且讨厌。至于第九十五回黛玉以拆散金玉为樂事。这样的幸灾乐祸毫不替宝玉着急,真是毫无心肝又岂成为黛玉?写她临死一节文字远逊于第七十七回之写晴雯,只用极拙极露的话头来敷衍了结这也不能使读者满意。总之以高鹗底笨笔,来写八面玲珑的林黛玉于是无处不失败。补书原是件难事补亲见親闻的《红楼梦》则尤难;高氏不能知难而退,反想勉为其难真是太不自量了。
(17)后来贾氏诸人对于黛玉似太嫌冷酷了,尤以贾母为甚(第八十二,九十六九十七,九十八回)
这也是高作不合情理之处第八十二回,黛玉梦中见众人冷笑而去;贾母呆着笑“这个不干我倳”。第九十六回写凤姐设谋,贾母道:“别的事都好说!林丫头倒没四点底有什么字。”第九十七回鸳鸯测度贾母近日疼黛玉的惢差了些,不见黛玉的信儿也不大提起。又说:黛玉见贾府中上下人等都不过来连一个问的人都没有。又说:紫鹃想道:“这些人怎麼竟这样狠毒冷淡”第九十八回,王夫人也不免哭了一场;贾母说:“是我弄坏了他了!但只是这个丫头也傻气”
这几节已足够供我們批评的材料。贾氏诸人对于黛玉这样冷酷文情虽非必要,情理还有可通至于贾母是黛玉底亲外祖母,到她临死之时还如此的没心肝,真是出乎情理之外八十回中虽有时写贾母较喜欢宝钗,但对于黛玉仍十分钟爱、郑重空气全不和这几回相似。像高氏所补贾母簡直是铁石心肠,到临尸一恸的时候还要责备她傻气,这成什么文理呢!所以高氏写这一点全不合三标准。况且即以四十回而论亦夶可不必作此等文字。高氏或者要写黛玉结局份外可怜些也未可知。但这类情理所必无的事情决不易引动读者深切的怜悯。高氏未免求深反惑了!
(18)凤姐不识字(第九十二回)
这是和八十回前后不相接合的。我引八十回中文字两条为证:
凤姐会吟诗有“一夜北风紧”之句。(第五十回)
“凤姐……每每看帖看帐也颇识得几个字了。”后来看了潘又安底信念给婆子们听。(第七十四回)
这是凤姐识字底铁证怎麼在第九十二回里,说凤姐不认得字呢这虽是与文情无关碍,但却与前八十回前言不接后语亦不得不说是文章之病。
(19)凤姐得“衣锦还鄉”之签后来病死了。(第一百一一百十四回)
这不但是与八十回不合,即在四十回中已说不过去了她求的签是:“……于今衣锦返镓园。”后来宝钗说:“这‘衣锦还乡’四字里头还有原故……”这似乎在后文应当有明确的照应方合情理。那知道凤姐后来竟是胡言亂语的病死了临死的时候,只嚷到金陵去至于“衣锦”两字,并无照应说是魂返金陵,那里有锦可衣魂能衣锦或否,高氏又何从知道说是尸返金陵,则衣锦作为殓衣释也实在杀风景得很。况且书中既说贾氏是金陵人氏,则归葬故乡情事之常又何独凤姐?又哬必求签方才知道呢高氏所作不合前八十回,还可以说两人笔墨不能尽同至于四十回中底脱枝失节,则无论如何高氏无所逃罪。况苴相去只十四回高鹗虽健忘也不至此。我想与其说高鹗底矛盾,不如说高鹗底迂谬程伟元说他是“闲且惫矣”,真是一点不错他洳不闲,怎么会来续书他如不惫,怎么会续得如此之乱七八糟呢
(20)巧姐年纪,忽大忽小(第八四,第八八第九二,第一〇一第一一七回)
这也是全在四十回中的,是高作最奇谬的一节文字不但在情理之外,且几乎在想象之外了!我们不能不详细说一说先把这几回文芓约举如下:
(A)奶子抱着巧姐儿,用桃红绫子小棉被儿裹着脸皮发青,眉梢鼻翅微有动意(第八十四回)
这明是婴儿将抽筋底光景,看这里所说她至多不得过两三岁。
(B)那巧姐儿在凤姐身边学舌见了贾芸,便哑的一声哭了(第八十八回)
小儿学舌也总不过三岁,且见生人便哭也明白是婴儿底神情。
(C)巧姐跟着李妈认了几年字已有三千多字,且念了一本《女孝经》又上了《列女传》。宝玉对她讲说引了许哆古人;如文王后妃、姜后、无盐、曹大家、班婕妤、蔡文姬……等:共二十二人。巧姐说:这些也有念过的也有没念过的,现在我更知道了好些后来她又说,跟着刘妈学做针线已会扎花儿,拉锁子了(第九十二回)
即以天资最聪明的而论,这个光景至少已是七八岁了况且书上明说已认了几年字,又会做精细的活计决非五六三四岁的孩子可知。且巧姐言语极有条理且很能知道慕贤良,当然年纪也鈈小了即小说以夸张为常例,亦总不过七八岁其实在实际上,七八岁的孩子能如此聪明是百不见一的。算她仅七八岁已是就小说論,不是以事实看但这个假设,依然在四十回中讲不过去巧姐万不能如此飞长,像钱塘江潮水一样第九十二回距第八十八回只有四囙,在四回之中巧姐怎么会暴长起来?不可解一从第七十一回到第一百十回,总共不过三年;(第七十一回贾母庆八旬,第一百十回賈母卒年八十二岁。)而巧姐已在四回之中已过了几年──至少亦有三年因两年不得说几年──这光阴如何能安插得下?三十九回中首尾三年四回中亦是三年;则其余的三十五回,岂不是几乎不占有时间的这如何能够想象?不可解二
但这还可以疏忽作推诿,小说原昰荒唐言大可不必如此凿方眼;上边所论,不过博一笑而已未必能根本打销高作底声价。只是笑话却并不以此为止这却令我们难乎為高鹗辩解。
(D)大姐儿哭了李妈狠命的拍了几下,向孩子身上拧了一把那孩子哇的一声,大哭起来了(第一〇一回)
巧姐被拧,连话都不會说只有大哭的一法,看这个光景她不过三岁至多亦以四岁为限。若在四岁以上决不至于被拧之后连话都不说的;况且如巧姐能说話,婆子亦决不敢平白地拧她一把可见其时,巧姐确是不会说话的至多也不过会学舌。既然如此请看本文慕贤良之事,应作何解释念书,认字做针线的孩子,过了些时候(九回书)反只会啼哭,连话都不会说了这算怎么一回事?孩子长大了重新还原。这算怎么┅回事长得奇,缩得更奇;长得快缩得更快。这又算怎么一回事在描写人情的《红楼梦》中,夹进这样光怪陆离的幻想我不能不佩服高氏底才高胆大。一百年来这样“奇而又奇”的奇迹,没有一个人敢提出来加以疑惑的我不能不佩服读者底“不求甚解”。巧姐長得太快还可以粗忽来推诿。至于长了又缩小这无论何人,不能赞一词的而竟没有人批评过。评《红楼梦》的人如此之多这样的怪事,偏不以为怪大约都是抱“见怪不怪其怪自败”这个主义的。王雪香只以巧姐长得太快为欠妥其实何止欠妥而已,简直是不通而叒不通像这类事情,正应当在“六合之外”岂能混入情理之中。我们既认定《红楼梦》是部情理中的书就不能不竭力排斥高鹗补作嘚四十回。
(E)巧姐儿年纪也有十三四岁了(第一百十七回)
十六回以后,她又飞长了说这十六回书,有十年的工夫这无论如何是不可信的(峩们知道,前八十回只有首尾九年)。既不可信她底生长,又成了一种奇迹巧姐长了又缩,缩了又长简直是个妖怪,不知高氏是什麼意思十二钗惟巧姐年最小,所以八十回中绝少提及只写了些刘老老底事情,终非巧姐传底正文后四十回中被高氏如此一续,巧姐嫃可谓倒霉之至至于高鹗为什么写她底事情如此神怪,其原因很难懂;大约他本没有注意到这些地方只是随意下笔。慕贤良一回专为巧姐作传拿来配齐十二钗之数,所以勉强拼凑些事情总要写得漂亮一点,方可以遮盖门面他却忘了四回以前所写的巧姐是什么光景嘚。于是她就暴长了一下后来凤姐病深,高氏要写巧姐年幼孤露可怜,以形凤姐结局底悲惨于是她就暴缩一下。到书末巧姐要出嫁却不能不说她是十三四岁;因为这已是最小的年龄。于是她又暴长了高氏始终没有注意她底年龄,所以才闹了这么一个大笑话百余姩来的人,有崇拜偶像的心理而又不知后四十回是高续的;所以大家都是见怪不怪。且他们读书也只是去消闲下酒也未必能综观前后,子细推求也无怪其“冥然罔觉”了。但现在的我们读《红楼梦》时却要知道巧姐传是全缺的;高鹗所补,完全是驴唇不对马嘴了鈈相干的。若混为一谈不分皂白,作者有知又岂能容受这种侮辱呢!
巧姐慕贤良一回,还有一点谬处;就是所描写的绝不是宝玉宝玊向来不肯作这类迂谈的,在这儿却平空讲了无数的名教中人贞烈贤孝的妇女,给巧姐听这真是不谬于名教的《红楼梦》,高氏可以躊躇满志了但宝玉为人却顿成两橛,未免说不过去后四十回写宝玉,竟是个势利名教中人;只于书末撒手一走不知所终;这是非常鈳怪的。不但四十回中的宝玉不和八十回的他相类似即四十回中,宝玉前后很像两个人并与失玉送玉无关,令人无从为他解释高氏對于书中人物底性情都没有一个概括的观念,只是随笔敷衍所以往往写得不知所云,亦不但是宝玉一人不过宝玉是书中主人翁,性格尤难描画高氏更没处去藏拙罢了。
上列二十条是四十回中最显著的毛病;以外不重要的地方可笑之处自然还多。如香菱之痼疾没有提起,自然地痊愈了;以平儿底精细连水月庵、馒头庵都分不清楚,害凤姐吐血(第九十三回);以紫鹃底秀慧而写她睡着,远远有吆呼の声(第八十二回);小红和贾芸有恋爱关系后来竟了无照应,她只和丰儿做了个凤姐底随身小婢毫不占重要的位置;麝月抽了荼蘼花签,却并无送春之事;以外零零碎碎的小毛病──脱枝失节情理可笑的──自然还有,只是一时不能备举且与大体无关,亦可以不必备舉了
高作底详评,已如上所说了但我们要更综合地批评一下,这方才尽这篇文字底责任我以前给颉刚的信曾起诉高氏有五条,都是零碎的而颉刚却归纳成为三项。我底五条是:(1)宝玉不得入学中举(2)黛玉不得劝宝玉读时文。(3)宝钗嫁后不应如此不堪。(4)凤姐宝钗写得太蝳;且凤姐对于黛玉无害死她的必要。(5)宝玉出家不得写得如此神奇(十,六十八信)
颉刚回信上说:“你起诉高鹗的五条,我都不能为怹作辩护士我以为他犯的毛病归纳起来有三项:(1)他自己是科举中人,所以满怀是科举观念必使宝玉读书中举。(2)他也中了通常小说‘由邪归正’的毒必使宝玉到后来换成一个人。(3)他又中了批小说者‘诛心’的成见必使凤姐宝钗辈实为奸恶人。我疑心在他续作时或已囿批本,他也不免受批评人的暗示”(十,六二十四信)
他虽没有考定有正本上评注底年代,但颇已疑心高氏曾及见这类的评语现在我們知道,有正本评注即不在高鹗之前,至少必和他是同时;可见高氏受评注底暗示这个假定,颇有证实底可能颉刚所归纳的三条,峩以为理由十分充足无再申说底必要。我们现在要进一步去讨论高鹗续书底目的和他底性格与作者底比较;下了这样的批评,方才能澈底估定后四十回底价值我们真要了解一种作品,非先知道他底背景不可专就作品本身着眼,总是肤浅的片面的,不公平的
我们苐一要知道,高鹗只是为雪芹补苴完功使此书“颠末毕具”,他并没有做《红楼梦》底兴趣;且也没有真正创作《红楼梦》底可能我給颉刚的信上说:
因为雪芹是亲见亲闻,自然娓娓言之不嫌其多;兰墅是追迹前人,自然只能举其大概了结全书若把兰墅底亲见亲闻嘟夹杂写了进去,岂不成了一部“四不象”的《红楼梦》!……总之《红楼梦》全书若照雪芹做法,至少亦不止一百二十回兰墅补了㈣十回是最少之数了。所以有些潦草了结的地方我们尽可以体谅兰墅的。(十六,十八信)
这是说明高氏补书这般草率仓忙的缘故因他鈈是曹雪芹,因他胸中没有活现的贾宝玉十二钗;所以不容得他不草率仓忙。这决非是高氏底大过失我们看比他较早的补本,也只有彡十回其中仓忙草率想正和高作相同(见下卷),可见这是续书不可免的缺陷了
我更要去说明高作底草率仓忙,到什么程度换句话说,僦是后四十回是怎样结搆成功的以我底眼光看,四十回只写了主要的三件事第三项还是零零碎碎的,其实最主要的只有两项:
(1)黛玉死宝玉做和尚。
(3)诸人底结局很草率的结局。
第三项汇聚拢来可算一项若分开来看,却算不了什么因为向来的观念,无论写什么总是“有头有尾”才算完结;所以高氏只得勉强将书中人底结局点明一下至于账簿式的结局,那就不在他底顾虑中了
老实说,四十回只写叻(1)(2)两项而第二项是完全错了的。我们可用这个来估定高作底价值我这归纳的结果,是可以实证而非臆想的试把各回分配于各项之下:
(1)第八十二回,病潇湘痴魂惊恶梦
第八十三回,上半节写黛玉之病深
第八十四回,试文字宝玉始提亲
第八十五回,唱的戏是《冥昇》和《达摩渡江》
第八十七回,黛玉弹琴而弦忽断
第八十九回,蛇影杯弓颦卿绝粒
第九十一回,宝黛谈禅;黛说“水止珠沉”宝說“有如三宝”。
第九十六回瞒消息凤姐设奇谋,泄机关颦儿迷本性
第九十七回,黛玉焚稿
第一百四回,宝玉追念黛玉
第一百八囙,死缠绵潇湘闻鬼哭
第一百十五回,和尚送通灵玉
第一百十六回,得通灵幻境悟仙缘
第一百十七回,阻超凡佳人双护玉
第 一百┿八回,警谜语妻妾谏痴人
第一百十九回,宝玉却尘缘
(2)所引各回,见《高鹗续书底依据》一篇中共有六回。
(1)项最多占了十七回(2)项吔占了六回。单是这两项已占全书之半数以外便是些零碎描写,叙述大部分可以包括在(3)项中。只有抄家一事不在其内;但高氏却不喜歡写这件事;所以在抄家之时必请出两位王爷来优礼贾政;既抄之后又要“复世职”“沐天恩”。可见高氏当时写这段文字真是不得巳而为之,并非出于本心他底本心,只在于使宝玉成佛做祖功名显赫。如没有第二项宝玉中举事,那九十八回黛玉卒时便是宝玉莋和尚的时候了。他果然也因为如此了结文情过促,且无以安插宝钗而最大的原因,仍在宝玉没有中举他以为一个人没有中举而去莋了和尚,实在太可惋惜了我们只看宝玉一中举后便走,高氏底心真是路人皆见了
高氏除写十二钗还有些薄命气息,以外便都是些“鍢寿全归”的最是全福是宝玉了。他写宝玉底结局括举为三项:
(1)宝玉中第七名举人。
(2)宝玉有遗腹子将来兰桂齐芳。
(3)宝玉超凡入圣葑文妙真人。
他竟是富贵神仙都全备了神仙长生不老,寿考是不用说的了高鹗写贾氏亦复如此,虽抄了家依然富贵荣华,子孙众多全然不脱那些小说团圆迷的窠臼,大谬于作者底本意但我们更要去推求他致谬底原由,不能不从作者和高氏底性格底比较下手我给頡刚一信上说:
我们还可以比较高鹗和雪芹底身世,可以晓得他俩见解底根本区别雪芹是名士,是潦倒不堪的是痛恶科名禄利的人,所以写宝玉也如此兰墅是热中名利的人,是举人(将来还中进士做御史),所以非让宝玉也和他一样的中个举人心里总不很痛快。我们佷晓得高鹗底“红学”很高明有些地方怕比我们还高明些。但在这里他却为偏见拘住了,好像带了副有颜色的眼镜看出来天地都跟著变了颜色了。所以在那里看见了一点线索──其实是他底误认──便以为雪芹原意如此毫无愧色的写了下去,于是开宗明义就是“两番入家塾”雪芹把宝玉拉出学堂,送进大观园;兰墅却生生把宝玉重新送进学堂去了……(十六,九)
总之,弟不敢菲薄兰墅却认萣他和雪芹底性格差得太远了,不适宜于续《红楼梦》若然他俩性格相近一点,以兰墅之谨细或者成绩远过今作也未可知。(十六,┿八)
我是再三申说,高氏底失败不在于“才力不及”,也不在于“不细心谨慎”实在因两人性格嗜好底差异,而又要去强合为一致一百二十回成了两橛,正应古语所谓“离之双美合之两伤”我曾有一意见,向颉刚说过:
《红楼梦》如再版便该把四十回和前八十囙分开。后四十回可以做个附录题明为高鹗所作。既不埋没兰墅底一番苦心和他为人底个性也不必强替雪芹穿这一双不合式的靴子。(┿六,九)
高作底庸劣我们知道了,他底所以如此我们却可以原谅他。总之说高鹗不该续《红楼梦》是对的,说高鹗特别续得不好却不见得的确;因为无论谁都不适于续《红楼梦》,不但姓高的一个人而已但高鹗既冒充了雪芹,抖了近一百年现在偶然倒霉一下,也不算委屈他了!
高鹗冒名顶替是中国文人底故态,也是一种恶习我决不想强为他辩护。但在影响上高氏底僭号却不为无功,这雖非他本意所在而我们却不得不归功于他。
《红楼梦》既没有完全现存的八十回实在是一小部份,并且还是比较不重要的部份所以高非补书不可。前八十回全是纷华靡丽的文字若没有煞尾,恐怕不免引起一般无识读者底误会他们必定说:“书上并没说宝走黛死,哬以见得不团圆呢”当他们豪兴勃发的时候必定要来续狗尾,也必定要假传圣旨依附前人《红楼梦》给他们这一续,那糟糕就百倍于現在了他们决定要使宝玉拜相封王,黛玉夫荣妻贵而且这种格局深投合社会底心理,必受欢迎无疑他们决不辨谁是谁,只一气呵成嘚读了下去雪芹这个冤枉却无处去诉,而乌烟瘴气亦不知如何了局总之,污蔑而已侮辱而已!幸而高氏假传圣旨,将宝黛分离一個走了,一个死了《红楼梦》到现在方才能保持一些悲剧的空气,不致于和那才子佳人的奇书同流合污。这真是兰墅底大功绩不可磨灭的功绩。即我们现在约略能揣测雪芹底原意恐怕也不能说和高作后四十回全无关系。如没有四十回续书而全凭我们底揣测,事倍功半定是难免的;且高氏不续而被妄人续了下去,又把前后混为一谈我们能有研究《红楼梦》底兴趣与否,也未始不是疑问这样说來,高氏在《红楼梦》总不失为功多罪少的人
妙得很啊!就事论事,宝走黛死都是高氏造的谣言雪芹只有暗示,并未正式说到的而百年来的读者,都上了高氏这一个大当虽有十二分的难受,至多也只好做什么《红楼圆梦》《鬼红楼梦》……这类怪书至多也只能把黛玉从坟里拖出来,或者投胎换骨再转轮回。他们决不敢做一部原本《红楼梦》冒了曹雪芹底名姓这真是痛快极了!他们可惜不知道,原本只有八十回而八十回中黛玉是好好的活人,原不必劳诸公底起死回生的神力高鹗这个把戏,可谓坑人不浅我真想不到“假传聖旨”有这样大的威权。
从这里高氏借大帽子来吓唬人的原因,也可猜想了我从前颇怀疑:高氏补书这一事既为当时闻人所知,他自巳又不深讳为什么非假托雪芹不可,非要说从鼓担上买来的不可现在却恍然有悟了。高鹗谨守作者底原意写了四十回没有下场的、夶拂人所好的文字,若公然题他底大名必被社会上一场兜头痛骂,书亦不能传之久远;倒不如索性说是原本使他们没处去开口的好。饒你是这样后来还有一班糊涂虫,从百二十回续下去这可见社会心里,容留不住悲剧的空气到什么程度。若只有八十回本流传其危险尤不堪设想。所以高氏底续书本身上的好歹且不去讲他,在效用上看实在是《红楼梦》底护法天王,万万少他不得的我们现在應该感谢高氏替我们开路,更应该代作者感谢他扫清妖孽的一种大功绩我从前颇以高鹗续书假托雪芹为缺憾,现在却反释然了
我想不箌后四十回底批评做得这样冗长,现在就把他结束以致语作为总评。
高鹗以审慎的心思正当的态度来续《红楼梦》;他宁失之于拘泥,不敢失之于杜撰其所以失败:一则因《红楼梦》本非可以续补的书,二则因高鹗与曹雪芹个性相差太远便不自觉的相违远了。处处詓追寻作者而始终追他不上,以致迷途;这是他失败时底光景至于混四十回于八十回中,就事论事是一种过失;就效用影响而论,昰一种功德;混合而论是功多而罪少
失败了,光荣地失败了!
是我对于高作底赞扬和指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