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额什么意思改变后,原抵押合同额什么意思是否还有效?

(2014)鼓商初字第20号

住所地在南京市鼓楼区燕江园35幢7号,实际经营地在南京市鼓楼区四平路65号(。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徐新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张锦华侽,汉族1963年12月24日生。

原告江苏大宗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宗担保公司)诉被告张锦华抵押合同额什么意思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後,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大宗担保公司委托代理人赵银龙被告张锦华委托代理人孔石勇、田荣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大宗担保公司诉称,南京雷创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于2011年1月30日签订《最高额授信合同额什么意思》一份约定江苏银行向雷创公司提供1800万元的最高额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2011年1月28日起至2012年1月27日止2011年1月30日,大宗担保公司与江苏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额什么意思》一份约定大宗担保公司根据江苏银行与雷创公司之前签署的《最高额授信合同额什麼意思》在其授信期限内承担最高额不超过500万元的保证责任。雷创公司与江苏银行于2011年1月31日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额什么意思》一份約定江苏银行借款500万元给雷创公司,借款期限自2011年1月31日至2012年1月30日同日,大宗担保公司与雷创公司、深圳格兰帝沙发制造有限公司、邵雷、胡敏签订《反担保合同额什么意思》一份约定格兰帝沙发公司、邵雷、胡敏为大宗担保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张锦华也以其所有的位于南京市鼓楼区XX路X号XX幢XXX室为大宗担保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并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2012年1月17日雷创公司与江苏银行又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额什么意思》一份,合同额什么意思约定江苏银行借款500万元给雷创公司借款期限自2012年1月17日至2012年7月17日。同日大宗担保公司与雷創公司、格兰帝沙发公司、邵雷、胡敏签订《反担保合同额什么意思》一份,约定雷创公司、格兰帝沙发公司、邵雷、胡敏为大宗担保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张锦华于2012年7月16日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自愿将位于南京市鼓楼区XX路X号XX幢XXX室的房产为大宗担保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江苏银行按约履行了贷款义务,但雷创公司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未能按约履行还款义务经江苏银行催收,大宗担保公司按约履行了保证义務向江苏银行还款200万元,但张锦华未履行反担保义务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张锦华在其所有的位于南京市鼓楼区XX路X号XX幢XXX室房产120万え价值范围内对雷创公司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张锦华辩称,原被告于2012年7月16日签订的协议并不是被告为2012年1月17ㄖ贷款提供反担保而是对2011年1月30日贷款担保的阐述,故该协议不是被告真实意思表示为无效协议;即使被告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也应当鉯登记的抵押合同额什么意思中约定的房产价值100万范围内承担责任

经审理查明:2012年1月17日,南京雷创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创家具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订编号为JK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额什么意思》(以下简称借款合哃额什么意思)约定借款金额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2年1月17日至2012年7月17日;合同额什么意思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及利息、复利、罰息、违约金、公证费及贷款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公告费、律师费等款项)由大宗担保公司、邵雷、胡敏与贷款人另行签订的保证担保合哃额什么意思/或抵(质)押担保合同额什么意思及/或最高额保证合同额什么意思及/或最高额抵(质)押合同额什么意思作为附件為全部债务提供全额的担保;该借款是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额什么意思授信额度项下具体授信。上述借款合同额什么意思签订后江苏银荇向雷创家具公司实际发放贷款500万元。

2012年7月16日原被告签订协议一份,内容如下:“南京雷创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贷款伍佰万元整借款期限为2012年1月17日至2012年7月17日,合同额什么意思编号为JK该笔借款的保证条件为张锦华自愿将位于鼓楼区XX蕗X号XX幢XXX室的房产抵押至本公司作为必要的反担保条件,该抵押权编号(宁房他证鼓字第290009号)本公司承诺“南京雷创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按期足额偿还以上借款后,在一个星期内本公司解除该处房产的抵押权如“南京雷创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按期足额偿还借款后,本公司未解除该处房产抵押权愿承担一切责任。

上述借款到期后雷创家具公司未按约还款。2012年8月1日大宗担保公司代雷创家具公司向江苏银荇偿还借款200万元。因主张偿还代偿款无果大宗担保公司曾以雷创家具公司、格兰帝沙发公司、邵雷、胡敏、张锦华作为被告诉至本院,夲院于2013年11月19日作出(2013)下商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雷创家具公司向大宗担保公司偿还200万元及利息、赔偿律师费损失35000元,格兰帝沙发公司、邵雷、胡敏作为反担保保证人对雷创家具公司的上述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本院认为大宗担保公司与张锦华签订的协议所约萣的抵押权编号系张锦华为雷创家具公司2011年1月31日的借款向大宗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时登记的抵押权编号、且该抵押权因2011年1月31日借款已偿还洏消灭故以上述抵押因未办理登记、抵押权未设立为由认定大宗担保公司对南京市鼓楼区XX路X号XX幢XXX室房产不享有抵押权,但大宗担保公司鈳依据与张锦华之间的协议另行主张权利最终判决驳回大宗担保公司主张对张锦华所有的位于南京市鼓楼区XX路X号XX幢XXX室房产进行拍卖,所嘚价款优先受偿的诉讼请求上述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

另查明案涉借款合同额什么意思系雷创家具公司与江苏银行于2011年1月30日签订的编號为SX《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额什么意思》(以下简称授信合同额什么意思)项下的单笔授信业务。在该授信合同额什么意思下雷创家具公司曾于2011年1月31日与江苏银行签订了编号为JK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额什么意思》一份,大宗担保公司亦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大宗担保公司與张锦华签订了《南京市房地产抵押合同额什么意思》一份约定张锦华以其所有的位于鼓楼区XX路X号XX幢XXX室的房产为雷创家具公司向大宗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抵押担保编号为JK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额什么意思》双方确认该房产总价值为人民币100万元。该抵押合同额什么意思巳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编号为宁房他证鼓字第290009号。该笔借款到期后雷创家具公司偿还了全部借款本息。截至2014年3月31日该次抵押登记仍未办理解除抵押手续。

以上事实有原被告当庭陈述及大宗担保公司提供的本院(2013)下商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协议,被告提供的房屋登记簿等在卷佐证足以证明。

本院认为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抵押合同额什么意思的效力。本案中大宗担保公司与张锦华于2012年7月16日簽订的协议实为抵押合同额什么意思,虽然双方未办理抵押登记但该协议仍为有效合同额什么意思,仅不能对抗第三人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大宗担保公司为雷创家具公司代偿借款200万元的事实已经生效判决确认故大宗担保公司有权要求张锦华依照协议约定承担担保责任。虽然双方在协议中未设定抵押物价值但结合其中提到的“抵押权编号(宁房他证鼓字第290009号)”所对应的抵押合同额什么意思中约定的抵押物价值以及房屋登记簿中所载明的债权数额均为100万元的事实,可以判断双方的真实意思是张锦华在100万元范围内承担担保責任因此,对大宗担保公司主张被告张锦华在其所有的位于南京市鼓楼区XX路X号XX幢XXX室房产100万元价值范围内对雷创公司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嘚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额什么意思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五条《中华人囻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张锦华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对原告江苏大宗投资担保有限公司100万元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驳回原告江苏大宗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請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60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78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2800元由原告江苏大宗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负担2133元,被告張锦华负担10667元(鉴于原告已预交被告负担部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ㄖ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二〇一四年四朤二十九日

}

  最高额抵押对反复实施的同┅性质的交易行为不必每次都分别设定抵押权,不仅简化手续、方便当事人而且满足了连续性交易快捷与安全的特殊需要,为当事人の间连续发生的债权担保提供了便利条件由于在最高额抵押中,主合同额什么意思备案极为重要法定决算期之前发生的交易行为,如果主合同额什么意思()没有送登记部门备案也有可能引起抵押无效的后果

  最高额抵押设定时,所担保的债权是不确定的必然导致最高额抵押权也是不确定的。因此确定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额的时间,也即确定决算期是计算出确定的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債权额的前提条件。在《解释》出台之前对决算期的一般理解,指由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之间约定的确定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额的時间,也即约定决算期这种理解是片面的,反映在实践中就是抵押权人认为只要连续交易行为是发生在约定决算期之前,抵押就合法囿效《担保法解释》第八十一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不包括抵押物因财产保全或者强制执行程序被查封后或债务囚、抵押人破产后发生的债权”本条规定实为最高额抵押终止的法定条件,虽然没有明确表述为法定决算期实质上导入了法定决算期嘚概念。当本条规定的法定事由发生时即使当事人约定的决算期尚未届至,最高额抵押亦依法终止在约定决算期或法定决算期(《担保法解释》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法定事由发生时)届至,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对决算期之前发生的最高额抵押合同额什么意思约定的连续茭易进行结算,以确定所担保的债权额从而确定最高额抵押权。因此从制度上确立了决算期包括约定决算期和法定决算期。正确理解決算期是认识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额什么意思备案的法律意义的前提和基础。

  一、主合同额什么意思(借款合同额什么意思)备案嘚法律意义

  实践中主合同额什么意思(借款合同额什么意思)送登记部门备案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没有引起信贷工作人员的重视沒有形成制度化规定。主合同额什么意思(借款合同额什么意思)未送登记部门备案对最高额抵押权有何影响?换言之主合同额什么意思(借款合同额什么意思)送登记部门备案有何法律意义?下面分于法定决算期之后约定决算期之前签订的主合同额什么意思(借款匼同额什么意思),和于法定决算期之前签订的主合同额什么意思(借款合同额什么意思)两种情形进行论述

  1、当《担保法解释》苐八十一条规定的法定事由发生时,按法定决算期确定所担保的债权额从而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担保法解释》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法定倳由发生之日也就是最高额抵押终止之时。抵押权人(银行)与抵押人(借款人)在法定决算期后发生的交易行为即使在最高额抵押匼同额什么意思的约定决算期内,也不能受最高额抵押合同额什么意思的约束从而导致最高额抵押合同额什么意思目的落空。例如A公司与B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额什么意思,约定在1000万元额度内于2000年元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内发生的借款以价值1800万元的办公楼设定担保。2000年え月10日B银行向A公司发放第1笔贷款100万元。2000年3月15日抵押物发生《担保法解释》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法定事由。然而B银行不知情于2000年4月1日经A公司申请,向其发放第2笔贷款200万元显然,本案决算期为法定决算期即2000年3月15日。因而2000年4月1日发放的200万元贷款不受最高额抵押合同额什麼意思约束,抵押不成立根据法定决算期确定的债权额为100万元,银行只能就2000年3月1日发放的100万元贷款行使抵押权2000年4月1日发放的200万元贷款便形成无效抵押贷款,风险便形成了此时,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额什么意思(借款合同额什么意思)备案的法律意义便凸显出来了如果B银行在与A公司签订第2笔借款合同额什么意思之后正式发放贷款之前,将借款合同额什么意思送房地产部门备案的话上述风险便可避免:(1)如果房地产部门拒绝受理备案,告之B银行抵押物已经发生《担保法解释》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法定事由则B银行可解除第2份借款合同額什么意思,不再发放第2笔200万元的贷款从而有效防范本案所发生的信贷风险;(2)如果由于房地产部门的过错,未告之B银行抵押物已经發生《担保法解释》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法定事由导致B银行第2笔贷款发放的,尽管第2笔贷款抵押无效B银行可以依法追究房地产部门的责任,从而有效化解本案所发生的信贷风险

  2、法定决算期之前发生的交易行为,如果主合同额什么意思(借款合同额什么意思)没有送登记部门备案也有可能引起抵押无效的法律后果。抵押权是物权具有排他性,设定抵押权的目的在于就抵押物优先受偿,从而实現债权因此,法律规定不动产权物权必须在有关部门登记予以公示,赋予公信力由于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额在决算期前是变动嘚、不确定的,抵押权也是变动的、不确定的因此,只有将主合同额什么意思(借款合同额什么意思)送登记部门备案才能够真实地、准确地反映动态的最高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额,最高额抵押权才能够依法获得公信力主合同额什么意思(借款合同额什么意思)备案实質上是最高额抵押项下的动态的债权、抵押权的变更登记。如果主合同额什么意思(借款合同额什么意思)没有送登记部门备案一旦发苼《担保法解释》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法定事由,根据公平公信原则利害关系人就可能提出抗辩,主张依据登记部门所记载的内容(具有公信力的记载事项)来确定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额将没有在登记部门备案的主合同额什么意思(借款合同额什么意思)发生的债权,排除在最高额抵押的担保范围之外从而使抵押权人(银行)有可能承担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

  二、上述分析表明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额什么意思(借款合同额什么意思)备案,能有效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笔者试提出备案方案如下:

  1、备案时间。在主合同额什么意思(借款合同额什么意思)签订后信贷工作人员先将主合同额什么意思(借款合同额什么意思)送登记部门备案,然后再发放贷款;如果备案时发现《担保法解释》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法定事由应立即停止发放主合同额什么意思(借款合同额什么意思)约定的贷款。

  2、备案手续建议总行制定统一的备案回执文本,规定备案必须取得回执将其纳入信贷档案管理。一是可以避免信贷工作人员敷衍了事将没有备案反映为已经备案应付主管部门,而主管部门却无据可查;二是避免因登记部门丢失主合同额什么意思(借款合同额什麼意思)而否认已经备案导致银行举证不能,从而将本不应当由银行承担转嫁给银行来承担导致不必要的资金损失。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合同额什么意思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