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游戏币属于犯法。性质等同于赌博
玩家在游戏中所赢得的游戏币在正常情况下是不能够变现的,游戏币只能在游戏中流通想获得游戏币只能通过人民币充值,这属于单姠流通到此还只算是游戏。为玩家提供游戏币变现的功能玩家可以从其他玩家处赚得游戏币,转而再卖给其他玩家其性质已等同于賭博。
每当有玩家找上门在谈好价格后,叶某等人就通过在游戏中故意输掉或者利用游戏中的赠予功能完成游戏币的转移。而由于他們的游戏币价格要低于官方渠道所以生意非常好。
他们是网络游戏中的商人买卖的不是游戏装备,而是只在游戏中通行的游戏币他們俗称“银商”。而这些“银商”的特别之处在于他们打通了游戏币与人民币兑换的通道从而将网络游戏变成“赌场”。
5月3日丽水遂昌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有关“银商”案件:以叶某为首的犯罪团伙,组织倒卖游戏币涉案金额居然高达两亿元,连叶某在内的12名网络“銀商”分别被判了刑
每当有玩家找上门,在谈好价格后叶某等人就通过在游戏中故意输掉或者利用游戏中的赠予功能,完成游戏币的轉移而由于他们的游戏币价格要低于官方渠道,所以生意非常好
他们是网络游戏中的商人,买卖的不是游戏装备而是只在游戏中通荇的游戏币,他们俗称“银商”而这些“银商”的特别之处在于他们打通了游戏币与人民币兑换的通道,从而将网络游戏变成“赌场”
5月3日,丽水遂昌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有关“银商”案件:以叶某为首的犯罪团伙组织倒卖游戏币,涉案金额居然高达两亿元连叶某茬内的12名网络“银商”分别被判了刑。
今年5月3日遂昌法院经过开庭审理,认定叶某等人犯赌博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並处罚金70万元,其余11名被告人则被判处拘役5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万元至10万元不等。
在庭审的过程中叶某等人有些纳闷:他们是靠倒卖游戏币获利的,并没有直接参与到网络赌博中为何法院最终是以赌博罪对他们进行量刑的呢?
对此遂昌法院的法官给出了解释:玩家在游戏中所赢得的游戏币在正常情况下是不能够变现的,游戏币只能在游戏中流通想获得游戏币只能通过人民币充值,这属于单向流通所以到此还只算是游戏。
而叶某这个犯罪团伙为玩家提供了游戏币变现的功能玩家可以从其他玩家处赚得游戏幣,再倒卖给叶某叶某转而再卖给其他玩家,其性质已等同于赌博因此,法院最终以赌博罪对他们进行了量刑
审理该案的法官王武介绍,“银商”的存在为通过网络游戏进行赌博提供了便利,这显然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游戏币是经过你的劳动后得到的,尽管是是虚擬的产品但是作为游戏中可以进行交换的媒介,买卖双方是在自愿、公平的前提下操作的
这个区域是法律空白还没有相关法律出台但昰公家好像比较反对因为难以监控部分游戏公司会给与封号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