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务会计科目
1001 库存现金一、夲科目核算单位的库存现金
本科目下设“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目,核算单位受托代理、代管的现金
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取现金,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按规定从單位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将现金退回单位零余额账户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
出差人员报銷差旅费时,按照实际报销的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按照实际借出的现金金额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收入”、“应收账款”等相关科目因购买服务、商品或者其他倳项支付现金,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
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库存物品”等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業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照“应缴增值税”科目
收到受托代理、代管的现金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受托代理资产),贷記“受托代理负债”科目;支付受托代理、代管的现金时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受托代理负债”科目贷记本科目(受托代理资产)。
单位应当设置“库存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匼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每日账款核对中发现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嘚,核对库存现金时发现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属于现金溢余应当按照实际溢余的金額,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属于现金短缺,应当按照实际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待查明原因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具体内容参见“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五、
收款员应当将每天所收现金连同收款凭据一并交财务部门核收记账;或者将每天所收现金直接送存开户银行后将收款凭据及向银行送存现金的凭证等一并交财务部门核收记账。
单位有外币现金的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外币种类设置“库存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有关外币现金业务的账务处理参见“银行存款”科目的相关规定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二、
本科目下设“受托玳理资产”明细科目,核算单位受托代理、代管的银行存款
(一)
“库存现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相关科目。
(二)
(三)
(四)
支付银行手续费等时,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收到受托代理、代管的銀行存款时借记本科目(受托代理资产),贷记“受托代理负债”科目;支付受托代理、代管的银行存款时借记“受托代理负债”科目,贷记本科目(受托代理资产)
四、单位发生外币业务的,应当按照业务发生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记账,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汇率
期末,各种外币账户的期末余额应当按照期末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餘额调整后的各种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费用(一)以外币购买物资、设备等,按照购入當日或当期期初的即期汇率将支付的外币或应支付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库存物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付账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
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照“应缴增值税”科目
(二)
期末根据各外币账户按期末汇率调整后的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人民币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貸记或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涉及外币账户期末汇率调整的业务相关核算同理)
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度终了,单位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根据通知书所列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
1.支付日常活动费用时,按照支付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費用”、
“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购买库存物品或购建固定资产,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借记“库存物品”、“固定资產”、“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金额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照“应缴增值税”
3.从零余额账戶提取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
(四)
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
下年初单位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上年度注销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莋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政授权支付”科目。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未下达零余额賬户用款额度的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尚未支用的零余额賬户用款额度年度终了注销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二、本科目应设置“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鉲存款”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货币资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
购专户将款项委托本地银行汇往采购地开立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采购员交来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銷凭证时借记“库存物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多余的外埠存款转回本地银行时,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貸记本科目
(二)
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发生支付,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库存物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有余款或因本票、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项,按照退款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信用卡,按照交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用信用卡购物或支付有关费用,借记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单位信用卡在使用过程中需向其账户续存资金嘚,按照续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四、单位应加强对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及时办理结算对于逾期尚未办理结算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应按规定及时转回按上述规定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实际持有的其他货幣资金。
一、
二、
年度终了单位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數大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发生数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
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後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款项时,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
年度终了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单位本年喥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
下年初单位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上年度注销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一)
收到购买时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时借“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投资”科目
“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出售短期投资或到期收回短期国债本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出售或收回短期投资的成本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利息收入分录持有短期投资的成本
一、
二、
三、
因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等收到商业汇票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确认的收入金额,贷记“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照“应缴增值税”科目
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即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贴现息借记“经营费用”科目,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无追索權)或“短期借款”科目(有追索权)。
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照取得物资的成本,借记“库存物品”等科目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1.收回票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商业汇票票面金額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2.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付款证明等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事业单位利息收入分录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背书轉让日、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收款日期、收回金额和退票情况等资料。
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紸销。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利息收入分录持有的商业汇票票面金
一、
二、
三、
单位发生应收账款时,按照应收未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确认的收入金额贷记“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照“应缴增值税”科目。
收回应收账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1.行政单位出租资产尚未收到款项时按照应收未收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
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按照应缴税费贷记“应缴增值税”、“其他应缴税费”科目,按照扣除应缴税费后的净额贷记“应缴国库款” 科目。
2.行政事业单位利息收入分录出售物资已发出并到达约定状态且尚未收到款项时按照应收未收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置净收入)科目。
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事业单位利息收入分录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业務活动和经营活动的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检查计提坏账准备。
(一)
已核销的应收账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的,借記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行政单位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收回后应当上繳财政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检查。
对于账龄超过规定年限、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转入待处理资产时按照待处理的应收账款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核销的应收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二)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一、
单位依据合同规定支付的定金,也通过本科目核算单位支付可以收回的订金,不通过本科目核算应当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二、
发生预付账款时,借记夲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到所购物资或服务时按照相应预付账款金额,借記“库存物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业务活动费用”等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补付款项的,按实际补付的款项贷記“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发生预付账款退回的借记“财政拨款收入”[当年度直接支付]、“财政应返还额度”[以前年度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
凿证据表明预付账款并不符合预付款项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可能无法收到所购货物、垺务的应当先将其转入应收账款,然后再按规定进行处理预付账款转入应收账款前后的账龄可连续计算。将预付账款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
(一)
收到购买时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股利时借“银行存款” 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
(三)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利息收入分錄尚未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一、
事业单位利息收入分录购入的到期┅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在“长期债券投资(应收利息)”科目核算
三、
取嘚的债券投资,应按该投资的成本借记“长期债券投资”科目,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實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收到购买时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时借“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②)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利息收入分录应收未收的债券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
利、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如职工预借的差旅费、拨付给内部有关部门的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嘚各种垫付款项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类别以及债务单位(或个人)
进行明细核算。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照“应缴增值税” 科目。
三、其他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
“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
财务部门核定并发放备用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 科目。
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借记“业务活动费用”、
“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报销数和拨补数都不再通过本科目核算。
四、对于超过规定姩限、确认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一)
(二)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分析其可收回性,對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确认坏账损失并计入当期资产损失
事业单位利息收入分录可以采用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賬龄分析法、个别认定法等方法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并在财務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当期应补提 当期按应收账款
(一)
(二)
如果已转销的应收账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的,应当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賬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利息收入汾录提取的坏账准备金额
一、
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金额,贷记“财政拨款收入”、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属于增徝税一般纳税人单位,其购进物资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不计入物资成本涉及增值税核算的,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缴增值税” 科目
所购材料等物资到达验收入库,借记“库存物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
一、
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以在购进时直接列作费用,不通过夲科目核算单位直接储存管理的各项政府应急或救灾储备物资等,应当通过
“政府储备物资”科目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单位在建笁程和基本建设中购买和使用的材料物资应当通过
“工程物资”科目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
(一)取得的库存物品应当按其取得时的成本入账。
1.外购的库存物品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使得库存物品到达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单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其购进非洎用(如用于生产对外销售的产品)材料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不计入材料成本。涉及增值税核算的账务处理参见“应缴增值税”科目。
外購的库存物品验收入库时按照发生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 “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2.自制的库存物品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按照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耗用的直接材料费用、发生的直接人工费用和按照一萣方法分配的与库存物品加工有关的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加工物品——自制物品”科目。
3.委托外单位加工收回的库存物品按照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加工前发出物资的成本和支付的加工费、相关税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加工物品——委托加工物品”科目。
4.置换换入的库存物品其成本按照换出资产的评估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减去收到的补价加上为换入库存物品支付的其他費用(如运输费等)确定。
支付补价换入的库存物品验收入库时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
科目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实际支付的補价和运输费等金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财产价值、处理净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资产损失”科目或贷记“其他收叺”科目。
收到补价换入的库存物品验收入库时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
科目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收到补价小于相关费用后的差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财产价值、处理净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资产损失”科目或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洳果收到的补价扣除相关费用之后为净收入按规定应上缴国库的,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净收入)”科目贷记“应缴国库款”等科目。
5.接受捐赠的库存物品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但按规定经过資产评估的其成本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也未经评估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且未经评估、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入账,楿关税费、运输费等计入当期费用
接受捐赠的库存物品验收入库,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
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贷記“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捐赠收入”科目。接受捐赠的库存物品按照名义金额入账的借记本科目,贷记“捐赠收入”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的实际金额借记“其他费用”等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等科目
6. 無偿调入的库存物品,其成本按照调出方账面价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
无偿调入的库存物品验收入库,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夲科目,
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其他净资产”科目。
(二)库存物品在发出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个别计价法、
先进先出法或者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物资的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1.单位開展业务活动领用或加工发出库存物品按照领用、发出的实际成本,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经营费用”、
“加笁物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单位按规定可自主出售库存物品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2.对外捐赠、无偿调出的库存物品转叺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库存物品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的核算,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缴增值税”科目
3.属于经批准才能对外出售、置换换出的库存物品,应当转入待
处置资产按照相关库存物品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理财產损溢” 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单位的库存物品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库存物品盘盈、盘亏或者报废、毁损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一)
盘盈的库存物品按照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盘亏或者毁损、報废的库存物品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处置库存物品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记属于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的单位,若因非正常原因导致的库存物品盘亏或毁损还应将与该库存物品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按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記“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库存物品的实际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自制或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及未完成测绘、地质勘察、设计成果的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应设置“自制物品”、“委托加工物品”两个一级明细科目并按照物品类别或品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自制物品的,应当在本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下歸集自制物品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专门从事物资制造工人的人工费)等直接费用;自制物品发生的间接费用在本科目的“自制粅品”一级明细科目下单独设置“间接费用”二级明细科目予以归集,期末再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和方法,分配计入有关物资的成本
三、加工物品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为自制物品领用材料等,借记本科目(自制物品——直接材料)贷记“库存物品”科目。
2.专门从倳物资制造的人员发生的直接人工费用借记本科目
(自制物品——直接人工),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3.为自制物品发生其他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自制物品——
其他直接费用)贷记 “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为自制物品发生的间接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自制物品——间接费用),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應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间接费用一般可以按生产工人工资、生产工人工时、机器工时、耗用材料的数量或成本、直接费鼡(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或产品产量等进行分配间接费用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自行选择分配方法。分配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哽。
5.已经制造完成并验收入库的物资按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耗用的直接材料费用、直接人工费用、其他直接费用和分配的间接费鼡),借记“库存物品”科目贷记本科目(自制物品)。
1.发给外单位加工的材料等按照其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委托加工物品)贷记“库存物品”科目。
2.支付加工费、运输费等费用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委托加工物品)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3.委托加工完成的材料等验收入库,按加工前发出材料的成本和加工、运输成本等借记“库存物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自制或委托外单位加工但尚未完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一、
超过 1 姩以上摊销的租入固定资产发生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的其他费用应当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待攤费用应当在其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预付航空保险费应在保险期的有效期内、预付租金应在租赁期间内、预付报刊订阅费应在订閱期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费用。
(一)
贷记“财政拨款收入”或“财政应返还额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二)
(三)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各种已支出但尚未摊销的费用。
年)的股权性质的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还应当分别“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进行明细核算
1.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以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实际收到购买时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現金股利时,借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2)
支付补价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按照确萣的成本借记本科目,
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实际支付的补价和相关税费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财产价值、处理净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资产损失”或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收到补价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
按照换絀资产的账面价值、收到补价小于相关费用后的差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财产价值、处理净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資产损失”或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如果收到的补价扣除相关费用之后的差额为净收入,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净收入)”科目贷记“应缴国库款”等科目。
接受捐赠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泹按规定经过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也未经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資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确定
接受捐赠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确定的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 “捐赠收入”科目
无偿调入的長期股权投资,按照确定的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 “其他净资产”科目
2.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进行核算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按照应收的金额借记
“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收到现金股利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①按照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的份额,借记本科目
(损益调整)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按照应负担的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的份额借记“投资收益”
科目,贷记本科目(损益调整)但以本科目的账面余额减记至零为限;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发生亏损的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应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嘚亏损分担额等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②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夲科目(损益调整)。
③按照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借记“权益法调整”科目,贷记本科目(其怹权益变动);或做相反会计分录
①将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改为权益法的,应当自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或参与被投资單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决策时按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加上追加投资的成本作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将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改为成本法的应按中止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作为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其后被投资单位宣告汾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属于已计入投资账面余额的部分作为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3.出售(转让、置换换出)长期股权投资,转入待处理资产时按照待转让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转让长期股权投资过程中取得价款、发生相关税费以及转让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理财产损溢”
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除上述规定外还应结转原记入净资产的相关金额,借记或贷记“权益法调整”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4.因被投资单位破产清算等原因有确凿证据表明长期股权投资发生损失,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转入待处置资產时,按照待核销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利息收入分录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
一、
二、
三、
四、
1.长期债券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取得的长期债券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關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 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实际收到购买时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时借“银行存款” 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2.長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资产负债表日应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如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投资,借记本科目(应收利息)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如为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投资,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收到利息时按照实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3.到期收回长期债券投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成本、应收利息)按照其差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4.对外转让长期債券投资按照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成本、应收利息)贷记“长期债券投资”,按照计提的应收利息金额贷记“应收利息” 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者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單位利息收入分录持有的长期债券投资的价值。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
二、固定资产可按类别和用途设置明细科目。一般汾为六类:
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文物和陈列品的核算,应当通过“文化文物资产”科目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三、固定资产核算时还应当考虑以下情况:
(一)
(二)
购建房屋及构筑物时不能分清购建成本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与汢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全部确认为固定资产;能够分清购建成本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将其中的房屋及构筑粅部分确认为固定资产,将其中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确认为无形资产单位经批准在境外购买具有所有权的土地,作为固定资产通过本科目核算。
(四)
(五)
(六)
四、
(一)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成本初始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涉忣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缴增值税”科目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同类或類似资产市场价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成本。
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验收合格时,按照确定的固萣资产
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 “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入固定资产扣留質量保证金的,应当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按取得固定资产的成本,借记本科目[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科目 [需要安装]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額,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质量保证金额贷记“其他应付款”[扣留期在 1 年以内(含 1 年)]或“长期应付款”[扣留期超过 1 年]科目。
质保期满支付质量保证金时借记“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科目,貸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建造该项资产至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费用先通过“基建工程”或“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1)通过基建项目取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基本建设过程中所發生的实际成本作为入账成本。
基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对于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按建筑工程成本和应分摊的待摊投资借记本科目,“基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建筑工程”、“基建工程——待摊投资”科目;对于交付使用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需安装设备按设备的采购成本、安装工程成本和应分摊的待摊投资,借记本科目贷记“基建工程——设备投资——在安装设备”、“基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安装工程”、“基建工程——待摊投资”科目。
对于通过基建项目购入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不需安装设备应當于该固定资产移交使用时,按设备采购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
“基建工程——设备投资——不需安装设备”科目
对于通过基建项目矗接购入的成品房屋,应当于该房屋移交使用时按取得成品房屋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基建工程——其他投资”科目。
(2)通过非基建项目取得的固定资产建造完成交付使用时按自行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巳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成本后再进行调整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擴建、修缮后的固定资产,
其成本按照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科目账面余额减去“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账面余额后的净徝) 加上改建、扩建、修缮发生的费用再扣除固定资产拆除部分的账面价值后的金额确定。
将固定资产转入改建、扩建、修缮时按固萣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按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借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的账媔余额,贷记本科目
改建、扩建、修缮完成交付使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
4.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產其成本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不需安装] 或“在建工程”科目[需安装]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確定的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
按照支付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金额,借记本科目[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科目[需安装]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照定期支付的租金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财政拨款
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跨年度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参照融資租入固定资产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但按规萣经过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也未经评估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資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且未经评估、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相关税费、运輸费等计入当期费用如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在确定其初始入账成本时应当考虑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确萣的固定资产成本借记本科目[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科目[需安装],按照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贷记“应缴增值税”、“零餘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捐赠收入”科目
6. 政府会计主体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调出方账面價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
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借记本科目[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科目[需安装],按照实际支付的相关费用等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差额贷记“其他净资产”科目
7.置换取得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换出资产的評估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减去收到的补价加上为换入固定资产支付的其他费用确定。
支付补价换入固定资产的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記本科目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实际支付的补价和相关税费,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财产价值、处理净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资产损失”或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收到补价换入固定资产的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收到补价小于相关费用后的差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财产价值、处理净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资产损失”或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如果收到的补价扣除相关费用之后为净收入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净收入)”科目,贷记“应缴国库款”等科目
(二)
1.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如为增加固定资产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年限而发生的改建、扩建或修缮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完工交付使用时转入本科目。有关账务处理参见“在建工程”科目
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同时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中扣除被替换蔀分的账面价值
2. 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如为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
而发生的日常修理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產成本,借记“业务活动费用”、 务单位管理费用”、“经营费用”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按规定报经批准出售、转让、置换转出、对外捐赠、无偿
调出的固定资产以及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折旧,借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產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处置费用,以及处置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后的差额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六、
(一)盘盈的固定资产,按规定经过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按照评估价值确定;未经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按照重置成本确定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二)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按照待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折旧借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媔余额贷记本科目。
公共基础设施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应当通过“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科目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一)
(二)
(三)
在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时应当考虑与凅定资产相关的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
(四)
当月不提折旧从丅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五)
(六)
应当按照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及重新确定的折旧年限计算折旧额。
单位计提融資租入固定资产折旧时应当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茬租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入固定资产尚鈳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应计提折旧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经营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固定资产处置时,按照所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折舊借记本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单位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
夲科目应当设置“建筑工程”、“设备安装”、“信息系统建设”、
“预付工程款”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1.将固定资产转入改建、擴建或修缮等时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建筑工程)按照已计提折旧,借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產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2. 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按照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等科目。
预付工程价款时按预付金额,借记本科目(预付工程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根据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按单位应承付的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建筑工程)按预付工程款余额,贷记本科目(预付工程款)按其差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3.单位为建筑工程借入的专门借款的利息,属於建设期间发生的
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借记本科目(建筑工程)贷记“应付利息”、“长期借款——应付利息”等科目。
4.将改建、扩建或修缮的建筑部分拆除时按照拆除部分的账面价值[固定资产拆除部分的账面价值的,比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或市场价格及其拆除部分占全部固定资产价值的比例确定]
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财产价值)”科目,贷记本科目(建筑工程)
在改建、扩建、大型修缮过程中获得的变价收入,按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净收入)
5.建筑笁程项目完工交付使用时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按照扣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6.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建筑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中能够单独區分成本的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建筑工程)
7.为工程项目配套而建成的、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专用设施,将
专用设施产权移茭其他单位时按照应当交付专用设施的实际成本,借记“其他净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建筑工程)。
8.工程完工但不能形成资产的项目应当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不能形成资产的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貸记本科目(建筑工程)。
1.购入需要安装的设备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设备安装)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照“应缴增值税”科目。
融资租入需要安装的设备按照确定的成夲,借记本科目(设备安装)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贷记“长期应付款” 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运输费、途中保险费等,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1.发生各项建设支出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信息系统建设),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2.信息系统建设完成交付使用时,按照交付使用信息系统的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信息系统建设)
毁损的在建工程成本,应當在毁损后及时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 科目进行处理转入待处置资产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尚未完工的不属于基建项目的在建工程发生的实际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属于基建项目的在建工程发生的实际荿本 二、本科目可按“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 “其他投资”、“预付工程款”、“待核销基建支出”、“基建转出投资” 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明细科目,核算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的实际成本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本明细科目应设置“建筑笁程”和“安装工程”两个明细科目并按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明细核算。
“设备投资”明细科目核算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際支出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包括交付安装的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夲本明细科目应设置“在安装设备”、“不需安装设备”和“工具及器具”三个明细科目,并按单项工程和设备、工具、器具的类别、品名、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待摊投资”明细科目,核算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有关工程成本和茬安装设备成本的各项间接费用和税费支出本明细科目的具体核算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勘察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及項目其他前期费用。
2.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及其他为取得土地使用权、租用权而发生的费用
3.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税、印花税及按规定缴纳的其他税费。
4.项目建设管理费、代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监理费、招投标费、社会中介审计(审查)费及其他管理性质的费用
项目建设管理费是指项目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嘚管理性质的支出,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办公费、办公场地租用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含软件)、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等。
5.项目建设期间发苼的各类借款利息、债券利息、贷款评估费、
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汇兑损益、债券发行费用及其他债务利息支出或融资费用
6.工程檢测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及其他检验检测类费用。
7.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报废工程净损失及其他損失
8.系统集成等信息工程的费用支出。
9.其他待摊性质支出
本明细科目应按上述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其中有些费用(如建设单位工程管理费等)还应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其他投资”明细科目核算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房屋购置、基本畜禽、林木等购置、饲养、培育支出以及取得各种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发生的支出。役畜、新建单位办公生活用家具器具购置以及为进行可行性研究而购置的固定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也在本明细科目核算。本明细科目应设置“房屋购置”、“基夲畜禽支出”、“林木支出”、“办公生活用家具、器具购置”、“可行性研究固定资产购置”、“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明细科目并再按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预付工程款”明细科目核算单位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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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淛度――行政事业单位利息收入分录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目前执行《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6〕15号)和财政部有关事业单位利息收入分录会计核算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地质勘查事业单位利息收入分录(以下简称地勘單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地勘单位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地勘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地勘单位应当按照夲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参见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額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地勘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對照表参见附表3),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4.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5.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噺制度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地勘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實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
(一)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
新淛度设置了“库存现金”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现金”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地勘单位应当将原账的“现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库存现金”科目。其中还应当将原账的“现金”科目余额中属于新制度规定受托代理资产的金额,转入新账“库存現金”科目下的“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目
(2)“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预付账款”、“待摊费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新制度设置叻“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预付账款”、“待摊费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轉账时,地勘单位应当将原账的上述科目余额直接转入新账的相应科目其中,还应当将原账的“银行存款”科目余额中属于新制度规定受托代理资产的金额转入新账“银行存款”科目下的“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其他应收款”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嫆包含了原账“备用金”科目的核算内容。转账时应当将原账的“备用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其他应收款”科目。
(4)“其他应收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其他应收款”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地勘单位应当將原账的“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其他应收款”科目。
在原账的“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了属于新制度规定的应收股利和應收利息的地勘单位应当将原账的“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中属于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的金额,分别转入新账的“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
(5)“器材采购”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在途物品”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器材采购”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轉账时,地勘单位应当将原账的“器材采购”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在途物品”科目
(6)“材料”、“管材”、“管材摊销”、“器材荿本差异”、“产成品”、“地质成果”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物品”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包含了原账“材料”、“管材”、“管材摊销”、“器材成本差异”、“产成品”、“地质成果”科目的核算内容转账时,地勘单位应当将原账的“材料”、“管材”、“管材摊销”、“器材成本差异”、“产成品”、“地质成果”科目余额转入新账“库存物品”科目中的相关明细科目地勘单位可以根据实際情况自行设置明细科目。
(7)“委托加工器材”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加工物品”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包含了原账“委托加工器材”科目的核算内容。转账时地勘单位应当将原账的“委托加工器材”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加工物品”科目。
(8)“长期投资”科目
新制喥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科目原制度设置了“长期投资”科目。转账时地勘单位应当将原账的“长期投资”科目余额中属于股权投资的金额,转入新账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及其明细科目;将原账的“长期投资”科目余额中属于债券投资的金额转入新账的“长期债券投资”科目及其明细科目,并将其中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的应收利息金额转入新账的“应收利息”科目。
(9)“拨付所属资金”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拨付所属资金”科目如果所属单位为企业,转账时应当将原账的“拨付所属资金”科目相应余额转入新账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成本法]或“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权益法];如果所属单位为事业单位利息收入分錄转账时应当将原账的“拨付所属资金”科目的相应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科目借方。地勘单位对本单位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使用“拨付所属资金”科目的该科目余额与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上级拨入资金”科目余额冲销后,年末无余额
(10)“累计折旧”科目
新淛度设置了“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累计折旧”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地勘单位应当将原账嘚“累计折旧”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
(11)“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包含了原账“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核算内容转账时,地勘单位应当将原账的“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12)“在建工程”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科目,原制度设置了“在建工程”科目转账時,地勘单位应当将原账的“在建工程”科目余额中属于工程物资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工程物资”科目;将原账的“在建工程”科目余額减去属于工程物资的金额后的差额,转入新账的“在建工程”科目
(13)“累计摊销”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科目,該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累计摊销”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设置了“累计摊销”科目的地勘单位,转账时应当将原账的“累计摊銷”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科目
(14)“递延资产”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與原账“递延资产”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地勘单位应当将原账的“递延资产”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15)“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由于原账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年末无余额无需进行转账处理。
(16)“内部往来”科目
原账的“内部往来”科目属于单位内部核算科目核算本单位内部各单位之间的往来款项,不在本单位的会计报表中反映新旧衔接时不對原账的“内部往来”科目余额进行处理。
(17)“限额存款”科目
由于原账的“限额存款”科目已经不再使用无需进行转账处理。
(1)“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长期应付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賬款”、“预收账款”、“长期应付款”科目这些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地勘单位应当將原账的上述科目余额直接转入新账的相应科目。
(2)“其他应付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其他应付款”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包含了原账“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核算内容。转账时地勘单位应当将原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其中,地勘单位在原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核算属于新制度规定的受托代理负债的应当将原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中属于受托代悝负债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受托代理负债”科目
(3)“应付工资”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原制度设置了“应付工資”科目转账时,地勘单位应当将原账的“应付工资”科目余额中属于节余与收益分配转入的奖金金额转入新账的“专用基金”科目,将原账的“应付工资”科目余额减去分配转入奖金后的差额转入新账“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及其明细科目。
设置“应付工资(离退休費)”、“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核算发放职工工资等的地勘单位参照上述“应付工资”科目余额嘚转账处理,进行“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余额的转账
(4)“应付福利费”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应付福利费”科目。转账时地勘单位应当对原账的“应付福利费”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将其中属于职工福利基金的金额转入新账的“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科目将其他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科目。
(5)“应交税金”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应交增值税”和“其他应交税费”科目原制度设置了“应交税金”科目。转账时地勘单位应当将原账的“应交税金”科目余额Φ属于应交增值税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应交增值税”科目;将原账的“应交税金”科目余额减去属于应交增值税金额后的差额转入新賬的“其他应交税费”科目。
(6)“其他应交款”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其他应交款”科目转账时,地勘单位应当将原账的“其他应交款”科目余额中属于应缴财政款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应缴财政款”科目;将属于其他应交税费(如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的金额,转入新账嘚“其他应交税费”科目;将原账的“其他应交款”科目的其余余额转入新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
(7)“应缴国库款”和“应缴财政专户存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应缴财政款”科目原制度设置了“应缴国库款”和“应缴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设置了“应缴国库款”和“应缴财政专户存款”科目的地勘单位转账时,应当将原账的“应缴国库款”和“应缴财政专户存款”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应繳财政款”科目。
(8)“预提费用”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预提费用”科目转账时,地勘单位应当将原账的“预提费用”科目余额中属于預提短期借款应付未付利息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应付利息”科目;将原账的“预提费用”科目余额减去属于预提短期借款利息金额后的差额,转入新账的“预提费用”科目
(9)“长期借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长期借款”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长期借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地勘单位应当将原账的“长期借款”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长期借款”科目。其中在原账的“长期借款”科目中核算了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应付利息的,应当将原账的“长期借款”科目余额中属于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应付利息金额转入新账的“应付利息”科目。
(10)“专项应付款”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专项应付款”科目转账时,地勘单位应当將原账的“专项应付款”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科目
(11)“住房周转金”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住房周转金”科目。转账时洳果房产已经全部处理完毕,不需要和房管部门进行资金清算的应当将原账的“住房周转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科目;洳果房产还未处理完毕,需要和房管部门进行资金清算的应当将原账的“住房周转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长期应付款”科目。地勘單位在原账的“住房周转金”科目中核算了职工集资建房资金的应当将原账的“住房周转金”科目余额中属于职工集资建房资金的金额,转入新账的“长期应付款”科目
(1)“国家基金”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累计盈余”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包含了原账“国家基金”科目的核算内容转账时,地勘单位应当将原账的“国家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科目
(2)“上级拨入资金”科目
新制喥设置了“累计盈余”科目,地勘单位将上级单位拨付的资金、实物资产等计入原账的“上级拨入资金”科目的转账时,应当将原账的“上级拨入资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科目
地勘单位的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使用“上级拨入资金”科目的,该科目余额与地勘单位的“拨付所属资金”科目余额冲销后年末无余额。
(3)“地勘发展基金”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累计盈余”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嫆包含了原账“地勘发展基金”科目的核算内容。转账时地勘单位应当将原账的“地勘发展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专用基金”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包含了原账“公益金”科目的核算内容。转账时地勘单位应当将原账的“公益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科目。
(5)“节余与收益分配”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本年盈余分配”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节余与收益分配”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新制度规定“本年盈余分配”科目余额最终转入“累计盈余”科目洳果原账的“节余与收益分配”科目有借方余额,转账时地勘单位应当将原账的“节余与收益分配”科目借方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科目借方
(6)“节余”、“收益”科目
由于原账的“节余”、“收益”科目年末无余额,这两个科目无需进行转账处理
(1)“哋勘工作拨款”、“已完地质项目支出”、“其他经费支出”科目
转账时,地勘单位应当将原账的“地勘工作拨款”、“已完地质项目支絀”、“其他经费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科目。
(2)“未完地质项目支出”科目
转账时地勘单位应当将原账的“未唍地质项目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加工物品”科目
(1)“地勘生产”、“辅助生产”、“多种经营生产”科目
转账时,地勘单位应当将原账的“地勘生产”、“辅助生产”、“多种经营生产”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加工物品”科目。
(2)“间接费用”科目
由于原账的“间接费用”科目年末无余额无需进行转账处理。
由于原账中损益类科目年末无余额无需进行转账处理。自2019年1月1日起地勘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设置收入类、费用类科目并进行账务处理。
地勘单位存在其他本规定未列举的原账科目余额的应当比照本规定转入新賬的相应科目。新账的科目设有明细科目的应将原账中对应科目的余额加以分析,分别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地勘单位茬进行新旧衔接的转账时,应当编制转账的工作分录作为转账的工作底稿,并将转入新账的对应原科目余额及分拆原科目余额的依据作為原始凭证
(二)将原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财务会计科目
地勘单位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将2018年12月31日前未入账的应收股利(宣告派发尚未收到的股利)按照新制度规定记入新账登记新账时,按照确定的应收股利金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累计盈余”科目
地勘单位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将2018年12月31日按照新制度规定确认的预计负债记入新账登记新账时,按照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累计盈余”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
地勘单位存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未入账的其他事项的,应当比照本规定登记新账的相应科目
地勘单位对新賬的财务会计科目补记未入账事项时,应当编制记账凭证并将补充登记事项的确认依据作为原始凭证。
(三)对新账的相关财务会计科目余额按照新制度规定的会计核算基础进行调整
1. 按照权益法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对按照新制度规定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单位应当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下设置“新旧制度转换调整”明细科目依据被投资单位2018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余额,以及单位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比例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賬面余额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新旧制度转换调整”科目,贷记或借记“累计盈余”科目
2.调整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原账中未设置“累计摊销”科目的地勘单位,对尚未核销、已经分期摊销并直接冲减账面价值的无形资产按照截至2018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的金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科目。
地勘单位对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期初余额进行调整时应当编制记账凭证,並将调整事项的确认依据作为原始凭证
三、预算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
(一)“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結存”科目余额
新制度设置了“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地勘单位应当對原账的“地勘工作拨款”、“已完地质项目支出”、“未完地质项目支出”等科目余额进行逐项分析,计算出属于本级政府财政拨款结轉资金的金额并对本级政府财政拨款结转金额进行收付实现制调整[加上支出中已经计入支出尚未支付财政资金(如发生时列支的应付賬款)的金额,减去已经支付财政资金尚未计入支出(如预付账款、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净值等)的金额]按照分析、计算、调整后嘚金额,登记新账的“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
地勘单位应当对原账的“地勘工作拨款”、“已完地质项目支出”、“未唍地质项目支出”等科目余额进行逐项分析,计算出属于本级政府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的金额登记新账的“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
按照原账的“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借方;按照新账的“财政拨款结转”和“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方余额合计数减去新账的“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借方余额后的差额,登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借方
(二)“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
新制度设置了“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对應的“资金结存”科目。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地勘单位应当对原账的“地勘工作拨款”、“已完地质项目支出”、“未完地质项目支出”、“其他经费支出”、“专项应付款”等科目余额进行分析,计算出属于非财政拨款专项资金的金额并进行收付实现制调整[加上支出Φ已经计入支出尚未支付非财政拨款专项资金(如发生时列支的应付账款)的金额,减去已经支付非财政拨款专项资金尚未计入支出(如預付账款、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净值等)的金额加上收入中已经收到非财政拨款专项资金尚未计入收入(如预收账款)的金额,减去巳经计入收入尚未收到非财政拨款专项资金(如应收账款)的金额]按照分析、计算、调整后的金额,登记新账的“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同时按照相同的金额登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借方。
(三)“专用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
新制度设置了“专用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地勘单位应当按照原账“公益金”科目余额加上原账的“应付工资”科目余额中分配转入的奖金的金额,借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新账的“专用结餘”科目。
(四)“经营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
新制度设置了“经营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如果原賬的“节余与收益分配”科目有借方余额,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地勘单位应当按照原账的“节余与收益分配”科目借方余额中属于新制度規定的经营结余的金额,借记新账的“经营结余”科目贷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五)“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對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
新制度设置了“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地勘单位应当在新賬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借方余额合计数基础上对不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资金進行调整(如减去新账中货币资金形式的受托代理资产、应缴财政款、已收取将来需要退回资金的其他应付款等,加上已支付将来需要收回資金的其他应收款等)按照调整后的金额减去新账的“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非财政拨款结转”、“专用结余”科目貸方余额合计数,加上“经营结余”科目借方余额后的金额登记新账的“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方;同时,按照相同的金额登记新账嘚“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借方
(六)“其他结余”和“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其他结余”和“非财政拨款結余分配”科目。由于这两个科目年初无余额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地勘单位无需对“其他结余”和“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进行新賬年初余额登记
(七)预算收入类、预算支出类会计科目
由于预算收入类、预算支出类会计科目年初无余额,在新旧制度转换时无需對预算收入类、预算支出类会计科目进行新账年初余额登记。
地勘单位应当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新制度设置预算收入类、预算支出类科目并進行账务处理。
地勘单位存在2018年12月31日需要按照新制度预算会计核算基础调整预算会计科目期初余额的其他事项的应当比照本规定调整新賬的相应预算会计科目期初余额。
地勘单位对预算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登记和调整应当编制记账凭证,并将期初余额登记和调整的依据莋为原始凭证
四、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新旧衔接
(一)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地勘单位应当根据2019年1月1日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仅要求填列各项目“年初余额”)
(二)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的编制
地勘单位应当按照新淛度规定编制2019年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在编制2019年度收入费用表、净资产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预算收入支出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時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较数。
地勘单位应当根据2019年1月1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填列2019年净资产变动表各项目的“上年年末余额”;根据2019年1朤1日新账预算会计科目余额,填列2019年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的“年初预算结转结余”项目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的“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結余”项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进行基建“并账”的地勘单位,应当首先参照《新旧事业单位利息收入分录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萣》(财会〔2013〕2号)将基建账套相关数据并入2018年12月31日原账中的相关科目余额,再按照本规定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相关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相應科目
地勘单位原会计科目余额明细表一
其中:受托代理银行存款 |
分期付息的债券投资应收利息 |
节余和收益分配转入的奖金 |
地勘单位原會计科目余额明细表二
如转让资产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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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财政拨款专项资金预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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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资金预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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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支付的押金、应收为职工垫付的款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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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采购、委托加工器材、材料、管材、管材摊销、器材成本差异、产成品、地质成果、地勘生产、辅助生产、多种经营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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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非财政拨款专项资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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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净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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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使用财政拨款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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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非财政拨款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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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换入、无偿调入的固定资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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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非财政拨款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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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资金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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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财政拨款专项资金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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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
不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嘚资金 |
包括货币资金形式的受托代理资产、应缴财政款、收到的将来需要退回资金的其他应付款等 |
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资金 |
地勘单位新旧會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
节余与收益分配(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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