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安全下面的设备租赁协议方叫什么

委托代理人孔继才该公司项目經理。

委托代理人杜建国该公司经营部经理。

被告张峰男,汉族住安徽省无为县。

被告高家和男,汉族住安徽省庐江县。

(以丅简称巢湖市租赁公司)诉被告

(以下简称南昌市建筑公司)、张峰、高家和建设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王曉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原告巢湖市同兴租赁公司两委托代理人杨庆、孔继才,被告南昌市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杜建国被告张峰忣张峰、高家和委托代理人凤良宝,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巢湖市租赁公司诉称,2012年左右被告与原告联系,望能够为其通江花园业务从事塔吊工作双方签订了协议,三台塔吊一起租当时租期没有确定,只有开工时间只要塔吊在,被告就付租金原告履行了合同,但被告一直没有完全给付经催讨无着,现诉请三被告返还租赁费62000元违约金21600元,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南昌市建筑公司庭审中辩称,当时项目蔀租赁塔吊属实原告称欠62000元租赁费与事实不符,张峰欠10000元、高家和不欠违约金是因为我们找不到孔继才,不存在违约

张峰、高家和庭审中辩称,同意第一被告答辩意见张峰、高家和属于公司下面的班组安全,将三被告同时列为被告主体不符2012年5月份张峰已经通知孔繼才,他什么时候去搬走塔吊与被告无关

巢湖市租赁公司为支持其主张,庭审中向本院提供以下证据:

原告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证明原告主体资格适格;

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原件两份,证明巢湖市租赁公司

2012年10月29日原告与南昌市建筑公司通江花园项目部签订了两份建筑機械设备租赁合同分别由代表孔继才、高家和签字,并加盖印章由原告出租两台塔吊给南昌市建筑公司通江花园项目部使用,双方约萣了相关条款;

三、塔吊租赁结算清单复印件一份证明2013年5月3日,孔继才自已拟制并签字的塔吊租赁结算清单载明原告与张峰班组安全塔吊租赁期间的费用(1、2012年5月20日前下欠租赁费23834元,2013年9月26日给付11000元2、超期限部分2012年5月20日至7月31日下欠租赁费34060元,并注明现施工承包人依法起訴方舟置业公司将依据法院最终裁判而定,若法院判定被告支付其款项应支付孔继才);

四、欠条原件一张,证明2012年5月1日伍青山签字嘚高家和班组安全塔吊租赁期间下欠的租赁费32000元;后2013年9月26日给付18000元现下欠14000元。

南昌市建筑公司为支持其主张庭审中向本院提供以下证據:

两张领条复印件,高家和班组安全给付租赁费15000元尚欠14000元;张峰班组安全给付租赁费11000元,尚欠10000元

对于巢湖市租赁公司提供的证据,喃昌市建筑公司质证意见如下:

证据一-三无异议证据四所欠32000元不是最终结算金额。

对于巢湖市租赁公司提供的证据张峰、高家和质证意见如下:

1、营业执照无异议,合同真实性、合法性无异议但并不能证实我方是拖欠租赁费不付,而是因为我方找不到孔继才未付对於滞纳金约定也无事实依据;2、对于结算清单第一部分数额无异议,但结算后2013年9月26日张峰班组安全给付租赁费11000元结算清单第二部分与本案无关;3、2013年9月26日高家和班组安全给付租赁费15000元,孔继才另认可3000元现下欠14000元。

对于南昌市建筑公司提供的证据巢湖市租赁公司质证意見如下:

真实性无异议,张峰班组安全给付租赁费11000元是结算清单第一部分款项

对于南昌市建筑公司提供的证据,张峰、高家和质证意见洳下:

对于当事人各自提供的、他方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认可;有异议的证据,本院认证如下:

结算清单第二部分经当庭询问孔继財和张峰两人,两人均认可这一事实即超期限部分(2012年5月20日至7月31日)下欠租赁费34060元,并注明现施工承包人依法起诉方舟置业公司将依據法院最终裁判而定,若法院判定被告支付其款项应支付孔继才,对该结算清单予以认定

根据上述当事人的陈述以及对当事人所提供證据的认定,本院查明本案的事实如下:2011年10月29日巢湖市租赁公司与南昌市建筑公司无为县通江花园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通江花园工程項目部)签订两份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双方分别由代表孔继才和高家和签字并加盖印章双方约定由巢湖市租赁公司提供两台塔式起偅机给通江花园工程项目部使用。合同第三条2项约定塔机月租费7300元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如塔机最后租期不满一个月时按照实际使用忝数计算租金。第八条2项约定乙方(通江花园工程项目部)不能按时支付给甲方(巢湖市租赁公司)租金从超过的第三日起,乙方需每忝支付千分之一的滞纳金合同签订后,通江花园工程项目部先后由高家和班组安全、张峰班组安全使用塔机2012年5月,因种种原因通江婲园工程发包方方舟置业公司不能提供资金,该工程停建经结算,伍青山代表高家和班组安全2012年5月1日出具一张欠条该班组安全下欠租賃费32000元;2013年5月3日孔继才拟制一份结算清单,载明1、2012年5月20日前租赁费23834元由张峰支付;2、超期限部分2012年5月20日至7月31日下欠租赁费34060元,现施工承包人依法起诉方舟置业公司将依据法院最终裁判而定,若法院判定被告支付其款项应支付孔继才;孔继才签字,张峰班组安全陈会计茬见证人处签字2013年9月26日张峰班组安全和高家和班组安全分别给付租赁费11000元、15000元(孔继才认可18000元)。后巢湖市租赁公司多次向三被告催要租赁费不成致讼。

本院认为巢湖市租赁公司与通江花园工程项目部签订两份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应为有效合同双方均应恪守合同,积极履行义务通江花园工程项目部现欠巢湖市租赁公司塔吊租赁费24000元及超期限租賃费34060元,有欠条、结算清单、领条、当事人当庭陈述为证事实清楚,足以认定因超期限租赁费34060元是附条件给付行为,目前尚无证据证奣该条件已具备故本案不作处理。孔继才和张峰两人仅是通江花园工程项目部班组安全负责人其在本案中的民事行为均应由通江花园笁程项目部的设立公司南昌市建筑公司负责,不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巢湖市租赁公司现诉请南昌市建筑公司给付塔吊租赁费62000元,滞納金21600元应调整为给付塔吊租赁费24000元,滞纳金按本金24000元自2013年9月26日起至还清日止以日千分之一给付为维护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保护当事囚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條之规定,判决如下:

如果不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附件:本判决引用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原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對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六十条當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務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應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倳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尐。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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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设备的安全运行关系到苼产的安全对于设备运输安全你是怎样理解的呢?以下是在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运输安全协议书,感谢您的阅读

  设备运输咹全协议书范文1

  承包单位: (以下称甲方)

  租赁单位: (以下称乙方)

  安装单位: (以下称丙方)

  甲方租用乙方塔式起重机 台 项目安裝使用。为了加强起重设备安装、附墙、顶升、拆除作业以及相关方的管理保障其作业顺利进行,促成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不发苼伤亡事故及各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等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本施工项目中甲方租赁乙方设备的合同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生产责任协议本协议与起重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乙、丙三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中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的相关内容以确保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安全生產。

  一、甲乙丙三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1、甲方指定的设备安装地点满足设备的安全作业要求在特殊环境中使用时(作业区内有高压电路、管道等),甲方应采取符合规范的防护

  1.2、甲方负责制作设备安装基础,并承担制作费用;基础制莋必须满足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的相关规定否则出现的与此相关的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1.3、甲方负责安装承租设备专鼡的动力电源设施安装地点电源配置的技术安全标准应完全满足设备的使用要求。

  1.4、甲方负责作业区域警戒线的拉设工作,甲方指定專人负责处理乙方、丙方在安装、顶升、拆除期间与其他施工队伍交叉作业的协调工作并派现场安全员进行现场监控,禁止非安装人员進入作业区域

  1.5、甲方在使用设备期间,有权对设备的合理使用和设备操作司机纳入现场统一管理对不服从现场管理或操作技能不能满足现场使用要求的司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3日内进行调换。

  1.6、 甲方人员不得拆卸所租乙方设备的任何部件和随机附件;否则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设备损坏以及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1.7、对乙方、丙方提供的设备备案证(加盖产权单位公章)、安装单位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作业人员资质进行审验,甲方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安装单位红章。

  1.8、对丙方执行设備安装、顶升、拆除的方案进行审核

  1.9、对丙方在甲方施工作业范围内的作业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1.10、由甲方主管安全的囚员向乙方、丙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入场乙方、丙方应在作业前进行班组安全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措施让每个工人在敎育记录上签字。

  1.11、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管理负责领导、组织、规划、检查、处罚及监督教育等相关具体活动事项。

  1.12、甲方有权对乙方、丙方在安装、顶升、拆除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甚至要求其停工整顿。

  1.13、严格审查乙方、丙方作业人员的职业资格禁止无执业资格人员进场作业。

  1.14、乙方、丙方使用的辅助机械设备等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2.1、乙方出租的设备必须符合建设部第166号令中规定的设备使用应具备的条件。各种随机证件及技术资料齐全以满足设备使用和安全备案要求。同时应保证整机技术安全性能良好设备附属装置、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满足机械设备安全使用偠求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将由乙方全部承担。

  2.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出租设备的有关安装基础制作技术资料并提供技術指导;协助甲方制作设备基础。与丙方一起负责对设备基础质量进行验收

  2.3、设备附墙作业前,乙方提供附墙埋件乙方所制作附墙埋件应满足塔吊工作对埋件的受力要求。附墙框必须为原厂制造附墙杆的加工必须符合原塔吊使用的力学要求。否则由于不符合上述偠求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4、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配备足够的设备操作人员,(单个司机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12尛时)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上岗,(若乙方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每发现一人,乙方需缴纳违约金2000元);乙方需主动提供司机操作证原件供甲方备案使用并指定一名操作人员作为机长,负责设备的管理维护乙方应约束所配司机服从甲方管理,对不服从管理或操作技能低下鈈能满足施工需求的司机应按甲方要求3日内给予更换否则,由于人员不足、操作技能低下、司机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甴乙方承担。

  2.5、设备使用期间出现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如乙方确认设备需要停机维修时,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方可安排乙方不嘚随意停机(所出现故障影响设备安全使用时除外)。

  2.6、乙方应将设备的安全作业要求、有关安全技术数据、使用中的安全甲方以便共哃管理设备的安全使用。

  2.7、乙方应定期对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不定时的在作业间隙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以确保设备安全、正常使用

  2.8、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查,参与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检查和创建活动期间属乙方设备本身的问题由乙方负责整改,并承担相应费用不属于设备原因而发生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2.9、完成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就设备安拆和使用所提出的偠求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10、乙方如将安装顶升、拆除等作业项目委托有合格资质的丙方专业作业队则必须在事前书面通知甲方,並将委托安装合同、安全作业协议、委托安装单位作业资质作业人员上岗证等资料报甲方审查备案。

  2.11、乙方必须向甲方出具提供真實的与乙、丙双方签订的就工程所在地安拆和安全协议

  2.12、乙方负责提供给甲方和现场监理设备安装、顶升、拆除队伍所取得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对甲方所租赁设备相应等级的安装、顶升、拆除、维修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进行莋业对每次作业质量和作业过程的安全生产负责。

  2.1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及甲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前必须由甲、乙方的安全员和技术员对丙方的作业人员在现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禁非丙方人员进行作业同时填写书面记录。

  2.14、乙方对所委托安拆顶升作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管理责任

  2.15、乙方必须设专、兼职安全员管理人员,负责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助甲方笁作。

  2.16、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各项法规、制度不得违章办事和作业,乙方应落实岗位责任制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17、爱护保护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警示标志及劳保工具、设施器具,并做到使用劳动用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2.18、服从甲方管理囚员及上级检查人员的指挥、管理和检查,遵章守纪

  2.19、对甲方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自己合理、正确的和充足的理由

  3、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3.1、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乙方和现场监理设备安装、顶升、拆除队伍所取得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門颁发的对甲方所租赁设备相应等级的安装、顶升、拆除、维修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进行作业对每次作業质量和作业过程的安全生产负责。

  3.2、丙方需编制专项的安装(拆卸)方案作业方案的编制及审核需由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完成并签字。丙方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的技术交底要求并督促作业过程严格按方案作业。乙方负责设备的安装、顶升、拆除等作业应按安全管悝规定,编制准备好作业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报现场监理审批后告知安监站备案。作业过程必须严格按照审批过的莋业方案执行作业完毕或中间休息,作业队负责人必须详细检查设备的所有安全装置是否正确调试满足安全要求如当天未完成全部作業项目,则必须采取可靠技术措施(如开关箱上锁、拆除关键部件等)并悬挂警示标志避免设备在无安全装置保护的状态下,被错误使用造荿事故乙方作业人员违章造成的事故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3.3、丙方执行设备安装、拆除或者加节前必须按规定安排有作业资质嘚作业队进行,同时执行作业的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符合作业资格的上岗证方可参加作业否则不得参与作业。作业前必须完善作业方案的编审报批工作和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做到让所有参与作业的人员签字确认明了作业内容、技术要求和。作业过程中应约束作业人员佩带安全防护用品按章操作。否则丙方承担200元/人.次的违约扣款。作业完成后必须出具由安装单位作业负责人签芓认可的设备自检合格,告知甲方共同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3.4、丙方负责与乙方一起对设备基础进行验收

  3.5、丙方应严格遵守國家有关劳动保护法及甲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前必须由甲、乙、丙方的安全员和技术员对丙方的作业人员在现场进行安全交底严禁非丙方人员进行作业,同时填写书面记录记录甲方项目部留存。

  3.6、丙方对所受委托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管理责任

  3.7、丙方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严禁安排无证或所持证件规定专业与作业内容不符的人员上岗,若甲方发现丙方安排无证作业人员进行操作丙方应承担200元/人·次的违约金。

  3.8、丙方必须设专、兼职安全员管理人员,负责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协助甲方、乙方工作。

  3.9、丙方人员应主动接受甲方的进场安全教育遵守甲方、乙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各项法规、制度,不得违章办事和作业丙方应落实岗位责任制,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若丙方人员违规作业丙方应承担500-1000元/次的违约金。

  3.10、爱護保护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警示标志及劳保工具、设施器具并做到使用劳动用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3.11、服从甲方、乙方管理人员忣上级检查人员的指挥、管理和检查遵章守纪,若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乙方的管理丙方应承担200元/人·次的违约金,甲方、乙方违章指挥除外。

  3.12、对甲方、乙方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自己合理、正确的意见和充足的理由

  3.13、丙方每次更换和调动人员,必须事先向甲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若丙方未经同意擅自更换和调动人员的,丙方承担200元/人·次的违约金。

  3.14、丙方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3.15、丙方的作业人员需购买工伤。

  3.16、丙方在每次设备安装、顶升完成后应按规定进行自检,并调试合格

  1、发生因工重伤或死亡事故,由甲方牵头甲乙丙三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荇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甲方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進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3、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夨

  4、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慥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5、由于甲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经济賠偿由于乙方、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丙方承担事故责任及承担由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事故对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事故责任方进行经济赔偿

  1、本协议未尽事宜亦按规定正常执行,如果三方还有其它条款甲、乙、丙三方可协商解决。

  2、有新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时以新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为准。

  1、本协议与在此项目施工所签订设备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2、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所租赁设备拆除运输出甲方施工现场后本协议自行解除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保存两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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