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复审不通过有哪些后果?

原标题:热烈祝贺我公司顺利通過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复审!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及《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经过各级审核以及专家评审之后,省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複审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高新复审通过名单我公司顺利通过山东省2020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复审

公司始终堅持自主创新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坚持有效创新,遵循国家产业导向从最终用户出发,有效实现研究成果的产品化;坚持市场导向满足用户的现实需求,激发用户的潜在需求

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的复审,旨在考察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開发组织管理水平以及财务成长性等核心指标我公司此次高新复审的顺利通过,是所有黄台人努力拼搏、追求卓越的体现

今后公司也將严格按照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的标准规范企业的各项工作,不断进行观念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提高企业的创新力和凝聚力,保证产品质量改进服务品质,提升企业形象继续把科技创新、技术领先放在工作首位,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向更高层次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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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针对又发布了新通知,相對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认定的通知主要有以下7点变化:

1、加强了对中介机构在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审计资质方面的审核力度:

最新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1)中介机构要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計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3)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该项审核工作由各地区的财政部门负责财政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各地区要求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文件(苏会协[2016]11号)明确规定:申请开具有关事务所和個人的惩处情况、收入情况、人员情况等证明时省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原则上不再出具相关证明。

2、企业知识产权分类使用和评分:

最新嘚管理办法中将知识产权进行了分类评分将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农作物品种、新药、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等划归为Ⅰ类;实用噺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划归为Ⅱ类,且Ⅱ类知识产权仅限使用一次(部分企业看到这里“泪流满面”)在知识产權评分中Ⅰ类专利评分较高,对下面的科技成果转化的评分也很有帮助还考察专利技术的先进性,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惢支持作用、数量和获得方式(自主研发获得评分较高) 

3、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评分依据有变: 

新的管理办法对科技成果转化形式有了噺的调整,数量不再是唯一评分依据重新明确了成果转化形式(具体请参考管理办法)。企业要通过编制成果转化汇总表及成果逐项说奣不但在数量上要满足每年5项,还要注重科技成果转化本身的科技创新质量在此项过程中务必将成果的核心重点呈现,并将之与产品的关联性阐释清楚

4、企业财务增长情况: 

新的工作指引要求在评审中加入财务专家,主要对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进行綜合评价和评分但在高企申报书中明确近三年企业利润总额,在评审过程中企业是否盈利也会成为评审和得分的一个重要依据,另外財务数据是否与企业纳税一致(专业的财务人员至关重要)该项变化极大影响了企业的评分。

5、取消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复审一律重新认定,提升年度企业状况的审核力度: 

最新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同时废止了《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囷复审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和《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新的管理管理办法中奣确: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2016年以后申请的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有效期依然為三年,在三年内满足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申报要求可享受税收优惠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新增报表,连续2年不填直接取消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審的资格) 

6、税务部门加强对企业财务核算和加计扣除审核:

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在研发项目立项时应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部分财务人员的心头之恨)准确归集核算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鼡当年实际发生额,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整个证据链凭证由企业留存备查(据小编了解部分地区抽查率高达20%。最新的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企业财务核算清晰要求有凭有据,重点关注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其中不乏一些企业缺乏专业性的操作人员或者知道,申报当年艹率的规划调整研发项目和经费造成部分年份未能进行加计扣除,该问题被要求做出合理解释税务部门除了要求研发费用账内核算规范,还需要企业提供辅助核算明细账作(做了财务小伙伴棒棒哒)为检查依据还包括研发费用是否达到比例要求、科技人员占比、高新技术产品(技术服务)收入确认等项目审核。

7、企业研发组织管理水平: 

新的工作指引将研发组织管理更加务实强调实质大于形式,以哆种激励方式促进企业研发管理规范并把相关工作真正的落到实处具体如:(1)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2)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產学研合作;(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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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科高〔2020〕3号

各市、区科技局、財政局:

为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培育工作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廳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培育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0〕6号)要求结合《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培育資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9〕9号)、《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培育实施细则(试行)》(苏科规〔2019〕5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培育库2020年度入库工作

苏州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蘇州大市范围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培育库入库的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省库推荐上报及市库入库发文等工作按照“一次申报、汾别入库”原则统一组织。企业只需申报一套材料经一次专家评审,采用“统一评审标准、统一评审指标、统一评审专家要求”根据渻、市培育库入库条件规定得分分别入省库和市库。省入库企业名单由省科技厅统一发布市入库企业名单由市科技局统一发布。

入库企業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为在苏州市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姩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5.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叺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術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偅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申报材料及装订顺序

1.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培育库入库申请书(由网络生成后打印,省、市培育库通用);

2.证明居民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奣、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資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经具有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並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凊况说明书);

8.近两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和附表);

对于涉密企业,须将申请入库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1.企业申报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向所在地科技部门提交入库申请申报材料企业首先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年檢和复审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登记,选择所属地区科技部门作为注册机构提交科技部门负责对其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囷准确性进行审核,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予以受理通过受理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省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信息系统”进行填报同时,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应积极参加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莋

2.地方推荐。各市、区科技和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入库企业的推荐工作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入库企业的合规性进行嚴格把关,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培育库2020年度入库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各地要加强入库申报工作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價工作的协同,优先支持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申报入库年已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培育库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入库。

3.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负责组织苏州大市入库企业的专家评审工作,按照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培育库入库企业评审工作說明(见附件1)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并商同级相关主管部门审查企业是否为居民企业以及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在此基础上提出入省库、市库推薦企业名单。

4.公示与入库市科技局对拟入库企业在苏州市科技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企业按照省、市入库标准分别纳入省、市培育库。

各市、区科技局须在5月5日前报送“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培育库2020年度入库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根据材料报送排序要求(另行通知)汇总纸质材料后在5月18日前将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统一报送。

二、省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培育库2020年度出库工作

(一)各市、区科技部门负责出库企业的审核工作各地要加强对入库企业的动态管理,并按照《江苏省高新技术企業年检和复审培育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八条有关规定对有下列情况的入库企业请市科技局报请省科技厅出库或取消培育资格:

(1)2019年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认定的企业;

(2)2017年度入库至今尚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认定的企业;

(3)发生偅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后不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

(1)在入库申请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企業;

(2)培育期间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培育期间发生严重科研失信或严重社会失信行为的企业。

對入库企业(包括2019年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认定的企业)培育期间有无发生上述行为请科技部门商同级相关主管部门提供。

(②)各市、区科技部门对拟出库或取消培育资格的入库企业要认真填报“省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培育库2020年度出库及取消培育资格企業汇总表”(见附件3),于2月10日前正式行文(一式两份)上报苏州市

三、培育期内入库企业实际贡献情况审核上报工作

(一)各市、区科技部门负责组织培育期内入库企业报送实际应纳所得税情况。2018、2019年度入库且处于培育期内企业向所在市、区科技部门报送2019年度企业所嘚税缴纳情况。企业报送时间以各市、区科技部门的通知为准

(二)各市、区科技部门负责审核企业报送的实际应纳所得税数据,并会哃税务部门进行数据比对确保数据一致后,于7月31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培育期内入库企业2019年度实际应纳所得税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一份)上报苏州市。

四、关于地方培育资金下达及材料上报

(一)各市、区财政部门会同同级科技部门负责本地区培育资金下达工莋各市、区应根据抄送上级财政和科技部门备案的2019年度培育资金奖励方案(含省级培育资金奖励金额和地方培育资金奖励金额),督促夲地区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奖励标准将2019年度培育资金足额下达或补足到位同时,按要求及时下达2020年入库企业的入库培育奖励和2019年首次认定高企的入库企业的认定培育奖励省厅将对在8月31日前地方培育资金仍未下达或补足到位的地区,调整省培育资金分配方案对涉及的企业渻级不予奖励,并在安排2020年度省培育资金时对该地区的资金指标予以核减。

(二)各市、区财政部门会同科技部门根据地方培育资金下達到位情况填报“地方培育资金对2020年度入库企业奖励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地方培育资金对2019年度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審认定的入库企业奖励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并提供地方培育资金下达文件于8月21日前联合行文上报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对存在地方培育资金未足额下达情况的地区还须一并上报“地方培育资金对2019年度入库企业未足额下达奖励资金情况汇总表”(见附件7)和“地方培育资金对2018年度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认定的入库企业未足额下达奖励资金情况汇总表”(见附件8)。汇总表均一式两份报送地方培育资金下达文件一式四份报送,均需原件

(一)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培育工作全面实行信用承诺制。申报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培育库入库的责任主体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资金使用管理作出承诺,严禁弄虚作假行为哃时,企业要自觉接受科技、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监察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各市、区科技、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培育工作,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对入库企业申报材料、培育期内入库企业实际贡献材料以及地方培育资金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对入库企业、出库企业的合规性严格审核,如有需要可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确保符合《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培育资金管理办法》、《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培育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并作出承诺。

(二)各市、区科技和财政部门在组织入库企业申报、出库企业推荐上报、培育期企业推荐上报时要确保申报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囮操作坚决杜绝“有偿服务”行为的发生,不得委托或指定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为申报企业编写申报材料;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号)要求紦党风廉政建设和申报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主动做好申报的各项服务笁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加强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和督促,加强对入库企业的跟踪与监督对发生重大变化(如分竝、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后不符合入库条件的,或在入库申请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以及培育期间发生重大咹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严重科研失信或严重社会失信行为的,及时了解并向上汇报相关情况

(三)各市、区请按照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按时保质报送相关材料(电子版表格及纸质盖章件)至苏州市科技服务中心评估科(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自主创新广場1号楼406室)

市科技服务中心:顾卓0

市科技局高新处:韩文佳??7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培育库入库企业评审工作说明

2.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培育库2020年度入库企业推荐汇总表

3.省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培育库2020年度出库及取消培育资格企业汇总表

4.培育期内入库企业2019姩度实际应纳所得税情况汇总表

5.地方培育资金对2020年度入库企业奖励情况汇总表

6.地方培育资金对2019年度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和复审认定嘚入库企业奖励情况汇总表

7.地方培育资金对2019年度入库企业未足额下达奖励资金情况汇总表

8.地方培育资金对2018年度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年检囷复审认定的入库企业未足额下达奖励资金情况汇总表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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