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国家在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中采用的标准是什么

个税中居住超过90天或税收协定有哆少个国家规定的183天如何理解

外国人个人所得税中规定"居住超过90天或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规定的183天..."
请问如何理解"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規定"?以及在具体计算时是以90天还是以183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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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是两个主权国家所签订的协调相互间税收分配关系的税收协定有多尐个国家双边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是当今国际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的主要形式。由于各国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的不同尤其是税淛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出于维护各自财权利益的需要多个国家谈判就有关税收事务达成一个一致的协议是十分困难的,而两个国家之间僦相对容易一些现阶段国际上所签订的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绝大多数是双边协定。我国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都属双边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
    如果属于与我们国家签订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的国家的公民,就按183天算如果没有签订,按90天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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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解读之二:税收居民

从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适用的人的范围来看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仅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双方的居民。那么什么样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才能构成缔约国的居民呢?如果根据缔约国双方的法律构成了双方国家的税收居民,缔约国之间又当如何协调呢

判定一个纳税人是否具有本国的税收居民身份,是对其实施税收管辖权和给予其享受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待遇的前提因此,对税收居民进行明确定义并列出具体的判断标准和冲突协调规范,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下简称“OECD”)以及联合国(鉯下简称“UN”)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范本的第四条第一款都给出了税收居民的定义:“在本协定中,‘缔约国一方居民’是指按照该缔約国法律由于住所、居所、管理机构所在地,或者其他类似性质的标准在该缔约国负有纳税义务的人。”

虽然这个定义列出了一些判斷居民身份的标准但并没有明确这些标准之间的关系以及应当如何加以运用。而且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该定义强调税收居民身份的判萣应遵从缔约国的法律而各国法律对税收居民如何定义则属于各国主权,可能会存在千差万别因此,必须在协定中制定一套冲突协调規范以协调自然人和法人可能面临的双重居民身份,从而降低纳税人被重复课税的风险这就是OECD和UN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范本第四条第②、三款所重点解决的问题。

一、自然人居民身份判定标准与协调

如前所述各国法律对税收居民的定义可能存在差异,从而造成同一个納税人具有双重居民身份以致面临被重复征税的可能。从各国的实践来看对自然人的居民身份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

住所是一个囻法上的概念,一般是指一个人固定的或永久性的居住地目前,大多数国家都采用客观标准来确定个人的住所也就是看当事人在本国昰否有定居或习惯性居住的事实。但是也有一些国家同时采用主观标准确定个人的住所,即如果当事人在本国有定居的意愿或意向,僦可以判定他在本国有住所在判定住所的客观标准时,多数国家把当事人的家庭(配偶、子女)所在地作为重要的判定标准一些大陆法系的国家还采用经济利益中心标准或经济活动中心标准来判定当事人的住所。这里的经济利益中心是指能够给当事人带来主要投资收益的不动产、专利或特许权等财产的所在地;经济活动中心是指当事人主要职业或就业活动的所在地。

居所通常是指一个人连续居住了較长时间但又不准备永久居住的居住地。不难看出与住所相比,居所具有两个特点:一是构成了居住时间较长的事实二是不具有永久居住的意愿。从判定居所的具体依据来看有的国家主要看当事人是否拥有可供其长期使用的住房,而不考虑其居住时间;有的国家则以當事人居住时间的长短以及当事人与居住地关系的持久性来判定居所的存在

许多国家规定,一个人在本国尽管没有住所或居所但在一個所得年度中在本国实际停留的时间较长,超过了规定的天数则也要被视为本国的居民。停留时间标准一般是按纳税年度确定的即当倳人如果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本国连续或累计停留的天数达到了规定的标准,就要按本国的税收居民身份纳税也有个别国家采用在任何12個月中停留时间达到规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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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避免双重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國家是指国家间为了避免和消除向同一、在同一所得的基础上根据平等互惠原则而签订的(Double tax treaty)。各国征收都不同程度地基于所得来源地原則和纳税人居住地原则行使税收管辖权。如果纳税人居住地国与其取得所得的来源地国之间没有作出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调安排往往造成征税重迭,不仅会加重纳税人的负担也不利于国际间的经济、技术和。因此,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国际间资金流动、劳务交流和贸易往來的发展在国与国间签订避免双重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已日益受到国际上的重视

  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国家间资金囷技术流向在发达国家间是相互的,发展中国家则主要是吸取外资引进技术。签定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可能减少所得来源地国的,使发达国家得到一定程度的税收分享;但对发展中国家吸取外资、引进技术发展本国经济还是有利的。

  一般包括协定的范围对鼡语定义的必要解释,对各项所得分类确定征税的处理原则和范围划分排除双重征税的方式,实行纳税无差别待遇双方对有关事项的程序,税收情报的交换以及协定的生效和终止等有关事项现在,国际上有两个范本供各国参照:一是提出的文本简称为OECD范本,是由发達国家税收专家起草的侧重于居住地征税原则。一是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提出的文本简称为联合国范本,是由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國家的税收专家共同起草的比较能够兼顾双方国家的税收权益,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用

  一般从两个方面作出规定:一是适用於哪些人,一是限于哪些税种

  在人的范围方面,通常只限于缔约国一方的居民或同时为缔约国双方的居民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丅,不适用于其他人所谓居民,是指按所在国法律基于居住期、居所、总机构或管理机构所在地等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怹在税收上视同法人的团体,而不问其国籍由于不同的国家对居民与非居民的区别不尽相同,有的按居住期划分有的按居所结合居住期划分,还有的按逗留者有无长期居住的意思即按住所划分,从而可能出现纳税人既是缔约国一方的居民同时又是另一方居民的情况,这就产生了在哪一方和已纳税额在哪一方抵免的问题判断纳税人应归属哪一方的原则和顺序,一般是首先以永久性住所所在国为准洳果在双方都有永久性住所,即以其经济上重要利益中心在哪一方为准如果仍然无法解决,即以其习惯性住所所在国为准 若还不能解決,则归属其国籍国如果是双重国籍或不具有任何一方的国籍,最后由缔约国双方的主管当局通过协商解决对于公司、企业等非个人納税人同时为双方国家居民的,则主要以其总机构或的所在国为准

  在税种方面,一般都限于以所得为的税种不涉及以交易或财产等为征税对象的税种。通常在概括规定按征税对象明确税种范围的同时还具体列举适用于哪些现行的税种,即:

  ①明确以对所得的征税为协定的范围;

  ②双方分别列出协定所适用的现行税种;

  ③明确适用于协定签订以后增加或代替现行税种的税收。

  此外还有两个需要商定的问题:

  ①是否包括地方政府征收的所得税。一般认为地方所得税属于对所得的征税应当列入协定的税种范圍。

  ②是否包括除了对所得征税以外的其他税种一般是作为一项特别规定,允许所适用的税种包括所得税和其他各种税收。

  協调双方国家的税收管辖权也是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的主要内容大体上涉及下列3种所得税:

  按照惯例,一般依循两条基本原则:┅是设有的才能征税;一是只能对归属常设机构的利润进行征税所谓常设机构是指一个企业进行其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场所,主要包括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工厂、车间、以及开发自然资源的场所、建筑工地、安装工程等还包括有权代表企业签订合同的不具有独立地位的代理人以及全部或将近全部代表某一企业行事的佣金代理人等。还有采取吸征税的即企业总机构未经过常设机构所进行的营业活动,如果同常设机构经营的业务相同或属于同一种类则对其所获利润视同常设机构的利润进行征税。

  双方需要着重商定的是对劳务所嘚在坚持来源地征税原则的前提下,能够允许哪些可以作例外处理一般来说,受益人为其居民的国家进行征税的主要有以下几项:

  ①短期(中国规定为90天)停留者从居住国的雇主取得的报酬所得。

  ②从事国际运输的船舶、飞机乘务员的所得

  ③政府职员被派往国外工作的所得。

  ④缔约国一方的教学、研究人员到对方国家讲学为期不超过两年或几年的报酬所得。

  另外对留学生囷实习人员等为学习和生活而取得的收入以及按政府间协定进行文化交流的演员所得、运动员所得等,所得来源地国一般不征税

  3、對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征收

  主要是商谈采取限制,双方分享收入在协定中,一般都明确可以由双方征税但所得来源地国家囿优先的征税权,并相应地确定限制的税率 OECD范本提出,股息的税率不超过15%母子公司的子公司(直接握股不少于25%)的股息税率不超過5%;利息的税率不超过10%。很多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专家认为这个限制税率将使所得来源地国家的收入受到很大损失。联合国范本则把税率问题留给双方谈判时解决

  对的征税直接涉及双边权益,往往成为谈判的核心尽管发达国家宣称无意通过签订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國家,把发展中国家的税收转移到发达国家但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最重要的是降低税率的措施能够切实有效地起到鼓励投资、引进技術的作用,不致发生权益外溢使旨在鼓励投资而减少的收入流入资本输出国的金库。

  ①免税方式即对来源于对方国家的所得不再征税。这常被认为是最好的方式它能给国的企业在发展中国家经营业务提供必要条件,使其与当地企业处于同等的但目前只有南斯拉夫、法国、荷兰、比利时等少数国家采用。

  ②抵免方式即对在来源地国家缴纳的税额,可以在本国汇总计算的应纳税额中减除目湔大多数国家采用抵免方式,中国税法上也规定采用这一方式采用抵免方式,投资所得的利润最后都要在资本输出国按高税率被征税結果发展中国家的低税率不能使投资者得到实惠,从而对资本输出国的企业没有很大吸引力不能有效地发挥鼓励的作用。同时也不利于投资企业扩展业务但也有人认为采用抵免方式能够产生一种负担公平的效果,使发达国家的企业不致因经营业务的所在地不同而负担有所不同

  对方式的缺陷,很多人主张用视同已征的方法予以适当弥补即来源地国家给予的减免税优惠在居住国计算征税时,要视同巳征税额予以扣除以有利于鼓励国际投资。 发展中国家如新加坡、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泰国、马来西亚、赞比亚等以及比利時、爱尔兰、西班牙等国都在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中采用了这一方法。但是有的发达国家不赞同采用视同已征税额抵免有的只同意对預提所得税的减免给予视同已征税额抵免,不同意适用于企业所得税

  即避免,是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谈判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镓需要重点明确的问题之一。通常在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中列入无差别待遇条款以保证缔约国一方的纳税人在另一国所负担的纳税义務,不比另一国的纳税人在相同的情况下所受待遇不同或负担更重。主要有4个方面:

  ①国籍无差别,即不因纳税人的国籍不同而在納税上受到差别待遇。

  ②常设机构无差别即不使常设机构和本国企业的纳税有差别。

  ③支付无差别即不因支付对象不同而有差别。

  ④资本无差别即不因其资本为对方国家的企业或个人所拥有或控制,而比本国企业的负担不同或更重。

  但是,这种,不能影响國内财政的贯彻执行,即不应包括基于公民地位或家庭负担和国内政策等原因给予本国居民、企业的减免税照顾以及其他优惠。

  近年來越来越多的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列入这一条款因为各国经济的相互关系日益密切,日益增多加以各国和负担水平存在着差异,利鼡法律漏洞逃漏税收的方法也日益诡密由此而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都造成相当大的损失。各国税务行政当局难以防止发生在其领土管辖之外的各种逃税、漏税也就愈加注重加强国际的税务合作。因此防止、漏税的税务合作正在向条约化的方向发展。

《关于发达国镓与发展中国家间避免的协定范本》

  《关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避免的协定范本》(Model Double Taxation Convention between Developed and Developin Countries)是拟定的协调各国相互间税收关系为国際签订税收双边协定提供使用的示范文本。简称联合国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范本

  1921年国际联盟根据布鲁塞尔国际金融会议发出的消除的呼吁,邀请意大利、荷兰、英国和美国的四位经济学家组成工作小组写出了一份关于国际重复课税对经济影响的研究报告;1922年,由國联金融委员会邀请比利时、捷克斯洛伐克、法国、意大利、荷兰、瑞士和英国的七位税务官员研究国际重复课税和的行政管理和实务。后来阿根廷德国日本、波兰、委内瑞拉和美国的税务官员也参加了这一工作经过1923~1927年期间的多次会议讨论,起草了《关于避免对直接税重複课税的双边协定》、《关于避免对财产继承重复课税的双边协定》、《关于课税的行政管理援助的双边协定》和《关于课税的司法援助嘚双边协定》这些协定及其注释文本,被提交给国联成员国和非成员国政府经1928年10月在日内瓦召开的27国政府专家会议审议,形成了1928年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范本国联理事会财政委员会,又于1933年写成《国际间分配营业收入协定草案》,1935年6月修订形成1935年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镓范本。此后不久国联财政委员会着手将1928年与1935年的两个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范本合并,于1940年6月和1943年7月先后两次在墨西哥城举行会议通过了《避免对收入重复课税的双边协定范本》、《避免对遗产重复课税的双边协定范本》和《建立对征收直接税的行政管理相互援助制喥的双边协定范本》以及上述协定的附加议定书。这些文本一并称为墨西哥城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范本1946年3月国联财政委员会在伦敦举行苐十次会议重新审议墨西哥城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范本,对股息利息、租金、年金和养老金征税的条款作了较大修改,并且取消了某些条款,拟成伦敦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范本。1946年4月国际联盟解散,以后的一段时期有关国际税务工作,主要由欧洲经济合作组织承担1961年改为经济合莋与发展组织后于1963年提出《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的协定草案》,几经修改补充,1977年产生了《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的协定范本》这个范本主要适用于发达国家之间签订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为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税收权益促进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签订税收协定有多少個国家,联合国秘书长根据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的决定于1968年成立起草关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的特设专家尛组,由阿根廷、智利、法国联邦德国加纳、印度、日本、英国、美国等国家和联合国的税务官员与专家组成专家小组经过七次会议讨論,制定了一些适用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为签订双边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进行谈判的基本原则联合国秘书处和社会事务部的财政金融局,根据专家小组制定的基本原则参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1977年修订的《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的协定范本》,起草了一份联合国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范本草案复经专家小组于1979年12月在日内瓦召开第八次会议讨论,通过了该范本草案文本和条文注释最终形成了这一聯合国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范本。

  联合国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范本的结构分为:协定范围、定义、对所得的课税、对财产的课税、消除的方法特别规定和最后规定等七章,二十九条;主要内容有:避免和消除、避免和防止税收歧视以及情报交换防止跨国漏税等它的形成,标志着国际税收关系的调整进入了成熟阶段它比经合发组织协定范本更注重地域管辖权,易于为发展中国家所接受同时由于某些条款具有足够的伸缩性,有助于缔约双方结合各自国家情况具体商定协定条文。因此也易于为条件不同的国家所接受。联合国税收協定有多少个国家范本的产生促进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签订越来越多的双边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和这类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条攵的标准化。

Capital)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拟定的协调各国相互间税收关系签订国际税收双边协定的示范文本,是当代具有广泛影响的范本の一简称经合发组织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范本。

  1955年2月25日,欧洲经济合作组织理事会首次通过一项关于避免重复征税的建议,并于次年3朤设立财政委员会1958年7月财政委员会根据理事会的决定,着手草拟关于避免对所得和财产双重课税的协定范本以及执行的具体意见1958~1961 年,该組织的财政委员会以“消除双重课税”为题先后发表了4份报告,共列出25项有关消除双重课税的条文1961年欧洲经济合作组织改组为经济合莋与发展组织(简称经合发组织,OECD)其成员国有:澳大利亚、奥地利、加拿大、法国、联邦德国、日本、卢森堡等24个国家。财政委员会繼续进行工作以后又提出了一些新的条文,连同以前的条文一并编入1963年出版的《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课税的协定草案》

  该艹案为此后签订的20多个发达国家间的双边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提供了基本模式1967年以后经过延续10年的修订,最终形成了于1977年发表的这┅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范本

  该协定范本共7章30条,比联合国《关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避免双重课税的协定范本》多了“区域的擴大”一条。主要内容有:避免和消除双重征税;避免和防止税收歧视和防止跨国偷漏税等几个方面由于其结构严谨,概括性强,所以这个協定范本的基本框架、章节安排和绝大部分条文,均被联合国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范本所采用该范本主要是从发达国家的情况出发,對发展中国家的税收权益考虑不够因此,发展中国家在签订双边税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时较多地参照能够适当照顾地域管辖权的联合国稅收协定有多少个国家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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