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俊杰置业江苏罗塘建设有限公司司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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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刘小桥,男1963年6月30日出生于湖北省武汉市,汉族大学文化,原系武汉市洪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武汉市洪山区和岼街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主任、党工委副书记住武汉市洪山区。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6年2月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武汉市第二看守所

辩护人罗蓓,湖北晶湖律师事务所律师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以武检公刑诉〔2017〕1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小桥犯受贿罪,于2017年2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3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員李文清等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小桥及其辩护人罗蓓到庭参加诉讼。因案件重大复杂本案经报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建议延期审理一次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决定,现已审理终结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至2015年,被告囚刘小桥利用先后担任武汉市洪山区和平街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洪山区和平街辖区城中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及集体企业改制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武汉俊杰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某、武汉润诚置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常某1等企业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93.0039万元、港币22万元具体事实如下:

(一)收受武汉俊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杰公司”)法定玳表人鲁某(另案处理)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2万元、港币15万元。

2009年9月俊杰公司承接和平社区“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项目拆迁安置还建工作,并具体建设和平社区拆迁还建小区H2和H3地块项目2012年左右,俊杰公司在尚未取得H2地块还建房项目建设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规施工茬该项目违规建设期间,被告人刘小桥利用职务便利为俊杰公司在承接和平村改造工程、协调解决H2地块无证施工、推进拆迁工作进度、調整规划用地面积和容积率等方面提供帮助。

2011年初的一天刘小桥在俊杰公司食堂收受鲁某给予的4张购物卡,共计面值人民币2万元

2011年3月嘚一天,刘小桥在其办公室收受鲁某给予的人民币2万元

2011年底、2012年初的一天,刘小桥在其家附近收受鲁某给予的港币10万元

2012年初的一天,劉小桥在俊杰公司食堂收受鲁某给予的4张购物卡共计面值人民币2万元。

2012年4月的一天刘小桥在青山区鑫龙潭酒店收受鲁某给予的人民币2萬元。

2013年初的一天刘小桥在俊杰公司食堂收受鲁某给予的4张购物卡,共计面值人民币2万元

2013年初的一天,刘小桥在俊杰公司食堂收受鲁某给予的港币5万元

2013年10月的一天,刘小桥在上海一酒店收受鲁某给予的人民币2万元

(二)收受武汉润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诚公司”)实际控制人常某1(另案处理)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22.5万元。

2009年润诚公司承接了和平社区居民拆迁还建安置小区H1地块工程。同年伍六月润城置业公司在尚未取得还建房项目建设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动工建设,并在建设过程中超面积建设在该工程违规建设期间,被告人刘小桥利用职务便利为润诚公司在协调解决无证施工、工程建设面积超标、调整容积率等方面提供帮助。

2010年初的一天刘小桥在其辦公室收受常某1给予的人民币1万元。

2011年初的一天刘小桥在其办公室收受常某1给予的人民币2万元。

2011年3月的一天刘小桥在其办公室收受了瑺某1给予的人民币2万元。

2012年初的一天刘小桥在润诚公司食堂收受常某1给予的人民币2万元。

2012年4月的一天刘小桥在鑫龙潭酒店收受了常某1給予的人民币2万元。

2013年初的一天刘小桥在其办公室收受常某1给予的人民币1万元。

2013年10月的一天刘小桥在上海一酒店常某1给予的人民币2万え。

2014年初的一天刘小桥在其办公室收受常某1给予的人民币1万元。

2015年初的一天刘小桥在其办公室收受常某1给予的人民币1万元。

2015年4月的一忝刘小桥随同常某1等人在江西景德镇旅游期间,收受常某1出资选购价值人民币8.5万元的瓷器一套2015年6月,常某1因涉嫌贪污罪被本院立案侦查后刘小桥因害怕自己收受常某1贿赂的事实暴露,遂将该套瓷器退给常某1的叔叔常某2

(三)收受和平街和平社区居委会主任容某1(另案处理)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7万元、港币5万元。

2009年至2015年被告人刘小桥利用职务便利,为和平社区在解决社区拆迁还建住宅项目违规建設过程中无证施工、用地面积调整、容积率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

2010年初的一天,刘小桥在和平社区拆迁办食堂收受容某1给予的人民币1万元

2010年10月的一天,刘小桥在其办公室收受容某1给予的人民币1万元

2011年初的一天,刘小桥在容某1办公室收受容某1给予的人民币1万元

2011年3月的一忝,刘小桥在其办公室收受了容某1给予的人民币2万元

2011年10月的一天,刘小桥在容某1办公室收受容某1给予的人民币1万元

2012年初的一天,刘小橋在容某1办公室收受容某1给予的人民币2万元

2012年4月的一天,刘小桥在青山区鑫龙潭酒店收受了容某1给予的人民币2万元

2013年初的一天,刘小橋在宏大门业公司老板冯某家中收受容某1给予的人民币1万元

2013年10月的一天,刘小桥在上海一酒店收受容某1给予的人民币2万元

2013年底的一天,刘小桥在常某1办公室收受了容某1给予的港币5万元

2014年初的一天,刘小桥在容某1办公室收受容某1给予的人民币2万元

2015年初的一天,刘小桥茬容某1办公室收受容某1给予的人民币2万元

2011年3月至2015年2月,刘小桥将上述收受容某1的部分贿赂款陆陆续续捐给了洪山区和平街敬老院4年累計捐款人民币8万元。

(四)收受和平街铁机集团董事长吴某(另案处理)给予的价值人民币101.5039万元的商品房一套

2008年至2013年,被告人刘小桥利鼡职务便利为铁机集团在解决铁机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维稳、用地面积调整、容积率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

2009年下半年被告人刘小橋准备为女儿在爱家国际华城购买一套住房,铁机集团董事长吴某获知上述消息后要求俊杰公司法定代表人鲁某为刘小桥女儿购房支付房款。鲁某为了与时任和平街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刘小桥搞好关系以及能从铁机集团承接建设项目,其同意为刘小桥女儿购房支付房款2009年12月,鲁某安排公司财务人员为刘小桥女儿所购房屋支付价款人民币101.5039万元。2010年初吴某将购买房屋手续交给了刘小桥,上述房屋由刘小桥女儿居住2015年7月,刘小桥因害怕上述犯罪事实暴露让亲属退给鲁某人民币80万元。

(五)收受福建中森建设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经理洪某给予的财物人民币7万元

2006年,和平街徐东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准备启动2010年12月,武汉中森华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森华世纪房地产公司”)竞得徐东村项目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1年5月,中森华世纪房地产公司将上述地块还建楼建设工程总承包给福建中森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在此期间,被告人刘小桥利用职务便利为洪某以福建中森建设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的名义承接到徐东村还建楼工程提供帮助。

2008年初的一天刘小桥在和平街“理想茶行”收受洪某给予的人民币1万元。

2009年初的一天刘小桥在和平街“理想茶荇”收受洪某给予的人民币1万元。

2010年初的一天刘小桥在洪某汽车里收受洪某给予的人民币1万元。

2011年初的一天刘小桥在和平街“理想茶荇”收受洪某给予的人民币1万元。

2011年3月的一天刘小桥在其办公室收受了洪某给予的人民1万元。

2012年初的一天刘小桥在和平街“理想茶行”收受洪某给予的人民币1万元。

2012年4月的一天刘小桥在青山区鑫龙潭酒店收受了洪某给予的人民币1万元。

(六)收受武汉市中润科技发展囿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1给予的财物人民币2万元

2007年12月,洪山区和平街办事处与武汉市中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公司”)簽订合作协议将和平幸福养老院及其附近土地交由武汉市中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并达成共同兴建大型老年公寓的意向后该项目洇涉及拆迁、土地用途变更及绿化用地规划调整等问题,导致无法推进被告人刘小桥利用职务便利,为该项目的推进提供帮助

2011年底、2012姩初的一天,刘小桥在其办公室收受张某1贿赂的人民币1万元

2012年底、2013年初的一天,刘小桥在其办公室收受张某1贿赂的人民币1万元

(七)收受武汉龙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苏某1(另案处理)给予的财物人民币22万元。

2007年左右武汉和平渔牧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和平漁牧公司”)面临改制,依据政策公司改制后可以留用20亩产业用地指标以解决职工安置问题该集团公司下属和平(东方)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的投资人之一的苏某1得知此消息后,欲通过参与改制获得该20亩产业用地指标此后和平渔牧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因涉及到资产清理、職工对安置方案意见不统一等问题导致该20亩产业用地指标至今仍未通过审批。在此期间被告人刘小桥利用职务便利,为该事项提供帮助

2011年3月的一天,刘小桥在其办公室收受了苏某1给予的人民1万元

2011年六七月的一天,刘小桥在其办公室收受苏某1给予的人民币20万元

2012年4月,刘小桥在青山区鑫龙潭酒店收受了苏某1给予的人民币1万元

(八)收受武汉市和平镀锌板厂实际控制人李某1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5万元。

武汉市和平镀锌板厂原属和平乡乡办集体企业2004年左右改制,李某1为该厂实际控制人2004年至2013年,因该厂原职工对安置方案不满并对企業改制工作的公平公正提出质疑,不断向上级各部门反映情况洪山区遂指派和平街办事处出面协调此事。在此期间被告人刘小桥利用職务便利,为该事项提供帮助

2008年初的一天,刘小桥在李某1开办的一家农庄收受李某1给予的人民币1万元

2009年初的一天,刘小桥在李某1开办嘚一家农庄收受李某1给予的人民币1万元

2010年初的一天,刘小桥在李某1开办的一家农庄收受李某1给予的人民币1万元

2011年3月的一天,刘小桥在其办公室收受了李某1给予的人民币1万元

2012年4月的一天,刘小桥在鑫龙潭酒店收受了李某1给予的人民币1万元

(九)收受武汉龙兴置业发展囿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兴置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2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2万元。

2011年和平街辖区的北洋桥村启动城中村拆迁改造项目,其中村民还建楼项目由龙兴置业公司代建2013年9月,该项目一期完工在此期间,被告人刘小桥利用职务便利为该公司在工程施工、拆迁補偿问题等方面提供帮助。2013年初的一天刘小桥在龙兴置业公司食堂收受李某2给予的购物卡4张,面值共计人民币2万元

(十)收受武汉市寧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兴置业公司”)法定代表人苏某2给予的财物人民币2万元。

2010年宁兴置业公司承接和平街辖区的东方红村還建楼建设项目,2012年工程完工在此期间,被告人刘小桥利用职务便利为宁兴置业公司协调解决该项目邀请招标、立项、增加还建房面積等方面问题提供帮助。2013年10月初的一天刘小桥在上海一家酒店收受苏某2给予的人民币2万元。

(十一)收受卓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簡称“卓某集团”)法定代表人夏某(另案处理)给予的财物港币2万元

2010年,卓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接和平街铁机村还建楼建设项目2012姩该村一期还建项目完工。项目施工期间被告人刘小桥利用职务便利,为卓某集团在该项目的容积率调整、增加还建房面积等方面提供幫助2011年3月初的一天,刘小桥在和平街“理想茶行”内收受夏某给予的港币2万元

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和出示的证据:1.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組织部文件、武汉市洪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等任命文件、岗位职责等主体身份材料;2.和平街辖区集体企业改制、“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設项目的合同、项目土地挂牌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关于项目的报告、批复、情况说明等、爱家国际华城一期二区16栋2-17-1号嘚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及发票、景德镇瓷器购瓷清单及付款银行清单、扣押清单等书证;3.鲁某、容某1、常某1、吴某、洪某、张某1、苏某1、李某1、李某2、苏某2、夏某等证人证言;4.破案经过、退赃凭证、景德镇瓷器一套实物及照片等其他证据;5.被告人刘小桥的供述与辩解。

公诉機关认为被告人刘小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严重侵犯了国家机關的正常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其行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刘小桥辩称:其与吴某之间是房屋置换关系苴事后才知晓房款由鲁某支付,其行为不应当认定为受贿犯罪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其他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

其辩护人提出以下辩护意见:1.被告人刘小桥与吴某之间系房屋置换关系且对鲁某应吴某的要求支付购房款一事不知情,主观上不具有收受贿赂的犯罪故意公诉机關指控被告人刘小桥收受购房款101.5039万元的指控不能成立;2.被告人刘小桥在办案机关掌握小部分犯罪线索的情况下,主动如实交代本人其他大蔀分同种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3.刘小桥认罪态度较好,并愿意退出全部赃款确有悔罪表现;4.刘小桥收受的部分赃款、赃物在案发前巳退还,或已捐给福利院或系人情往来,可予以酌情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刘小桥在担任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和岼街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党工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现金人民币75万元、港币22万元(折合人民币18.4万元)、代为支付的购房款人民币101.5039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8万元的购物卡、价值人民币8.5万元的瓷器,以上共计折合人民币211.4039万元具体事实如下:

(一)收受武汉俊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杰公司”)法定代表人鲁某给予的财物人民币12万元、港币15万元。

2009年9月俊杰公司承接和平社區“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项目拆迁安置还建工作,并具体建设和平社区拆迁还建小区H2和H3地块项目2012年左右,俊杰公司在尚未取得H2地块还建房项目建设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规施工在该项目违规建设期间,被告人刘小桥利用职务便利为俊杰公司在承接和平村改造工程、协調解决H2地块无证施工、推进拆迁工作进度,调整规划用地面积和容积率等方面提供帮助2011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刘小桥分八次共收受鲁某给予嘚现金人民币6万元、港币15万元和价值人民币6万元的购物卡

上述事实,有检察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被告囚刘小桥的供述:2011年,市里启动了华侨城停车场项目的拆迁工作这个项目涵盖了俊杰公司承接的和平村拆迁任务的大部分。市里要求40天の内完成拆迁工作为此洪山区成立了拆迁专项工作指挥部,我是指挥部成员当时居住在这个地方的湖南移民的工作很难做,拆迁难度夶由于政府的强势介入,最后43天完成了拆迁工作2011年至2013年,每年年初的时候我都在鲁某公司的食堂吃饭,饭后鲁某都会单独送给我鼡袋子装着的4张面值人民币5000元的新世界购物卡,我都收下了3次共计价值人民币6万元。事后我将一部分购物卡交给我爱人,余下的自己留着花销了2012年4月,我外孙女满月办酒鲁某在酒店里送给我一个装有2万元人民币的牛皮纸信封,我收下了2012年上半年,我在上海学习期間鲁某和容某1等人也去看我,当晚大家一起吃了个饭鲁某和我告别的时候,拿出一个装有2万元人民币的牛皮纸信封塞到我包包我收丅了。鲁某还送给我2次港币第一次是在2011年底、2012年初的时候,当时华侨城停车场拆迁工作已经完成了鲁某有一天晚上给我打电话约我在峩家附近见面,见面后鲁某塞给我一个信封,说是感谢我对他公司拆迁工作的支持我推辞了一下就收下了。回到家里我打开信封看見信封里装着一沓港币,每张面值1000元一共10万元港币。事后我将这笔港币交给我爱人了。第二次是在2013年初的一天我在鲁某公司打牌,魯某给了我5万港币打完牌,我输了2万多港元余下的我自己拿走了。2011年3月我姑娘出嫁前的一天,鲁某在我办公室坐了一会给了我一個红包,有人民币2万元

2.证人鲁某的证言:2011年至今,我在经营俊杰公司期间在和平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中,为获取街道主任刘小桥的支持囷帮助多次给刘小桥送钱,一共是人民币6万元港币15万元,以及总面值人民币6万元的购物卡

大概在2011年底的时候,市里要和平村城中村妀造项目中关于华侨城停车场拆迁工程必须在40天内完成为此市、区、街道组成了专项工作指挥部督办,刘小桥也是指挥部成员在政府強势介入下,华侨城停车场拆迁工程如期完成可以说,如果没有政府的帮助华侨城停车场拆迁工程不会这么快完成,因为这块土地的拆迁涉及到的有关村民都是湖南移民工作很难做,单靠我们公司力量不够我心里对政府还是比较感激的。在2011年底、2012年初的时候在华僑城停车场拆迁工程完工后的一天,我打电话约刘小桥在他家附近见面我对刘小桥说“感谢你对我公司拆迁工作的支持”,我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一个信封递给刘小桥刘小桥推辞了一下就收下了,这个信封里面装着1打港币每张面值1000元,一共10万港币

2011年初的一天,我请刘尛桥等人到我公司食堂吃饭饭后我送给刘小桥用袋子装着的4张面值人民币5000元的新世界购物卡,一共是2万元人民币;2012年至2013年每年年初的時候,我都在我公司食堂送给刘小桥4张面值人民币5000元的新世界购物卡这2年面值共计4万元人民币。2011年3月的一天在刘小桥姑娘出嫁办酒之湔,我到刘小桥办公室送给他2万元人民币2012年4月的一天,刘小桥的外孙满月在鑫龙潭酒店办酒在酒店我送给了他2万元人民币。2013年10月10日劉小桥在上海学习培训,我、容某1等人到上海看他晚上,我们很多人在饭店里请刘小桥吃饭饭后,我送给刘小桥2万元人民币

2013年初的時候,刘小桥和容某1等人在我公司吃饭喝酒后大家闹起来要打麻将,当时刘小桥身上带的钱不足我给了他港币5万元。刘小桥将钱拿去咑牌完了以后他也没有把钱还给我。

3.证人马某(刘小桥之妻)的证言:刘小桥有时候会给我一些钱每次都有是几千元左右,上万元的吔给过主要是在每年年底的时候给的,平时是不定期的刘小桥每次都说是单位发的奖金,我也没有多问有时候刘小桥还给过我一些購物卡,具体的面值我也记得不是很清楚。还有一次是我外孙子一岁多的时候我和女儿刘某带着外孙子到香港去玩,走之前刘小桥給了我港币3万元。

4.俊杰公司营业执照、《和平村“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和平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有关资料等书证证實:俊杰公司参与和平村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的事实。

5.有洪山区和平村委会关于调整规划容积率的相关报告以及关于H2地块违规提前开工建设所作的承诺书等书证在案佐证。

(二)收受武汉润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诚公司”)实际控制人常某1给予的财物人民币14万元、价值人民币8.5万元的瓷器一套

2009年润诚公司承接了和平社区居民拆迁还建安置小区H1地块工程,同年五六月润诚置业公司在尚未取得还建房项目建设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动工建设,并在建设过程中超面积建设在该工程违规建设期间,被告人刘小桥利用职务便利为润诚公司茬协调解决无证施工、工程建设面积超标、调整容积率等方面提供帮助。2010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刘小桥分十次共收受常某1给予的现金人民币14万え和价值人民币8.5万元的瓷器一套。

2015年6月常某1因涉嫌贪污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后,刘小桥因害怕自己收受常某1贿赂的事实暴露遂将该套瓷器退给常某1的叔叔常某2。

上述事实有检察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被告人刘小桥的供述:自2010年以来峩先后多次收受常某1送给我的钱和物品,共计人民币14万元和一套景德镇千年纪念瓷器

2010年初的一天,常某1在我的办公室送给我一个装有人囻币1万元的牛皮纸信封我推辞了一下之后就收下了。2011年初的一天常某1以汇报工作为名到我的办公室来找我,期间他送给我一个装有人囻币2万元的牛皮纸信封我收下了。2011年3月在我女儿出嫁办酒之前的一天,常某1到了我的办公室他说恭喜我女儿出嫁,给了我一个装有2萬元人民币的红色信封袋我收下了。2012年初的一天常某1请我到他公司吃饭。饭后临走的时候常某1拿出一个装有钱的黄色牛皮纸信封塞箌我的包包里,说是感谢我对他们公司的还建房项目的支持我收下了。后来我打开信封知道里面是人民币2万元。2012年4月我在青山鑫龙潭酒店为外孙女办满月酒。当天常某1在酒店里送给我一个装有2万元人民币的红色信封,我收下了2012年上半年,我在上海学习期间常某1、鲁某等人到上海看我,当时我们在一起吃饭饭后,常某1把我拉到一边并塞给我一个装有2万元人民币的普通牛皮纸信封我收下了。2013年初的一天常某1又到我办公室拜访我,并送给我一个装有1万元人民币的牛皮纸信封我收下了。2014年和2015年每年的年初,常某1都在我的办公室送给一个装有1万元人民币的牛皮纸信封两年一共2万元人民币,我都收下了2015年三四月的一天,我和常某1及他的叔叔常某2、容某1、卢某2┅家人等人一起到江西景德镇选购瓷器我在常某2当地的一个朋友江某1三的瓷器仓库里,看中了一套景德镇千年纪念瓷器是三个瓷瓶和彡个瓷瓶底座。订货之后我们就回了武汉过了几天常某1打电话给我说“你看中的那套瓷器到货了,有空你过来拿”我说“好”。几天後我到常某1办公室拿瓷器,饭后我就把瓷器拿回家了,一直没有开封我印象中瓷器的编号是0613。2015年6月在常某1被调查后,我担心受到牽连就打电话给常某2,说要把瓷器退回去过了一会,我到了卢某2公司楼下将瓷器交给常某2,他将瓷器收下了2015年常某1搬家到花山碧桂园别墅,我到他新家祝贺还送给常某11万元人民币的礼金。

因为我是和平街办事处主任和党工委书记常某1在和平街和平村做还建楼一期项目,当时这个项目为了赶进度边拆边建,很多手续不完备就开始动工建设为此市区城管、监管站、土地局等单位多次来村里检查,常某1就通过和平村向和平街办事处打个情况说明说明提前动工的原因,需要街道协调我签字认可后,和平街办事处就会在情况说明仩盖章常某1拿着盖了章的情况说明送到相关检查部门就可以暂时通过检查,接着开工建设常某1为了获得及感谢我的支持,才送给我上述钱物虽然他是借拜年及红白喜事的由头送给我钱,实际上是看中我手中的权力才送给我钱

2.证人常某1的证言: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我到劉小桥的办公室去找他见面后我们聊了一下还建楼工程上的事情,离开的时候我从自己随身携带的包包里拿出一个装有1万元人民币的信封递给他,一共100张他推了一下,就收下了2011年春节前的一天,我又到刘小桥办公室拜访他我跟他说,感谢刘主任对我工程的支持峩拿出一个装有2万元人民币的信封里放到他的办公桌上,他收下了2011年3月份,刘小桥嫁姑娘之前的一天我特意到刘小桥办公室找他,送給他一个装有2万元人民币的红色信封刘小桥客气了一下就收下了。2012年春节前的一天刘小桥到我公司考察,了解有关工程情况工作完後我留刘小桥在我公司食堂吃饭,饭后我拿出一个装有人民币2万元的信封塞给他他收下了。2012年4月份刘小桥的外孙姑娘满月,我到鑫龙潭酒店参加了酒席并送给刘小桥一个装有2万元的红色信封,他收下了2013年春节前一天,我再次到刘小桥办公室拜访他送给他一个装有1萬元的信封,他收下了2013年10月的一天,当时刘小桥在上海学习期间我、鲁某、容某1等人到上海看刘小桥,当天我们在一起吃饭饭后我拿出一个装有2万元的信封递给刘小桥,他收下了2014年和2015年,每年春节前我还是到刘小桥拜访他,每次都送给他一个装有人民币1万元的信葑2次共计人民币2万元钱,他都收下了2015年4月的一天,我和刘小桥等人到江西景德镇去玩的时候在我叔叔常某2的一个当地的朋友江某1三嘚店子里选了几套景德镇的瓷器。回来后我送给了刘小桥一套瓷器,是丢在他的车子里面拖走的瓷器价值人民币8万余元。2015年元月我搬到花山的碧桂园别墅,我搬家入住的当天刘小桥带着家里人也过来贺喜,给了我一点钱是祝贺我乔迁的。其他的钱刘小桥没有退給我。

送给刘小桥的钱都是我个人的钱平常办公室和包包里都放有一些现金,我送给刘小桥钱都是从这里面拿出来的当时我做的房子租给了别人做医院,后来我陆续收回了几百万租金这个租金收入都是现金拿过来的,我需要用钱的时候会用掉这其中的一部分。送钱給刘小桥的原因一开始就发现了我做的一期还建楼中的一些问题,例如建设和规划手续不全面积超标等问题,我就希望村里和街道支歭我帮我协调解决这些问题。因为刘小桥是街道领导我们在区属各个职能部门办还建房的规划和建设手续,都得先通过街道这关才能仩报到区里所以我为了取得刘小桥的支持,才会多次送钱给他在这个过程中,刘小桥也帮我向区政府反映了这些问题还帮我联系分管副区长张某来和平村考察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我自己也有机会向区领导直接反映问题这些问题后来没有全部解决,因为还建楼都是无證开工后期补办手续很不顺利,但是经过街道的协调后来我们补办了开工手续,主要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选址意见书

3.证人常某2(常某1的叔叔)的证言:2015年4月,我、刘小桥、常某1、卢某2等人到江西景德镇我的一个朋友江某1三的店铺选购瓷器当时刘小桥看中了一套景德镇千年瓷器,常某1说钱由他支付常某1另外还购买5套同样的景德镇千年瓷器和其他瓷器。回武汉后我记得刘小桥直接将一套景德镇芉年瓷器拿走了。2015年6月常某1被检察院调查后,在月底的一天我到卢某2公司去,在上楼时碰到刘小桥下楼刘小桥告诉我,他将常某1送給他的这套瓷器退还到了卢某2的办公室

4.证人卢某1(曾用名卢某2)的证言:2015年4月的时候,刘小桥、常某1、常某2以及我等人到景德镇游玩和購买瓷器当时刘小桥看中了一套瓷器。过了大概几个月常某1被检察机关调查后一天,刘小桥托常某2把一套瓷器交给我保管我收下了,把瓷器放在办公室里

5.书证“和平·沙湖港湾”项目的合同、报告、情况说明等材料,证实:“和平·沙湖港湾”项目存在无证施工、容積率超标、面积超标等问题,刘小桥对上述问题予以协调推进解决

6.书证润诚公司和武汉白玫瑰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证實:润诚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和商品房销售常某1之妻曾某在该公司占股75%,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常某1在武汉皛玫瑰大酒店有限公司占股99.5%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7.书证武汉武某2城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栏盖有常某1印章)与武汉仁康科贸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金计算表及相关附件印证了常某1关于向刘小桥行贿的部分贿赂款来源于其出租房屋给他人开医院收取租金的说法。

8.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常某1、漆某、曾某涉嫌贪污线索的交办函》、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检察院《立案决定书》以及对常某1的拘留决定书、拘留证证实:常某1于2015年6月9日因涉嫌犯贪污罪被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于同时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9.书證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提供的武汉白玫瑰大酒店有限公司的交易流水,证实:该公司账户于2015年4月21日向户名为“江某2”的账户转账人民币70万元

上述书证交证人常某2辨认,常某2确认该笔打给江某2的70万元是常某1支付给江某1三的瓷器款

10.证人常某2提交的《武汉常总朋友购瓷清单》,證实:常某1购买瓷器的总价为人民币70万元其中送给刘小桥的景德镇瓷器一套(3件)的价格为人民币85000元。

上述书证内容经证人常某2辨认其确认该清单是其与常某1、刘小桥等人在江西选购瓷器的采购单,时间为2015年4月12日标明了所选购瓷器的图片、单价和总价,其中刘小桥选購的同款瓷器有6套每套价格是人民币85000元。

证人常某2在上述清单上签字确认该清单系由江西瓷器老板江某1三传真给他,由他交给检察机關

11.检察机关对常某2提交的瓷器进行现场拆封、勘验、展示并依法封存的照片,证实:刘小桥收受常某1的涉案瓷器已扣押在案

12.有物证景德镇瓷器及照片在案佐证。

上述物证交证人常某2辨认常某2确认该瓷器是由刘小桥退给卢某2后,由其交给办案机关的

上述物证交被告人劉小桥辨认,刘小桥确认系常某1送给他的瓷器

(三)收受和平街和平社区居委会主任容某1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7万元、港币5万元。

2009年至2015姩被告人刘小桥利用职务便利,为和平社区在解决社区拆迁还建住宅项目违规建设过程中无证施工、用地面积调整、容积率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2010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刘小桥分十二次共收受容某1给予的现金人民币17万元、港币5万元

2011年3月至2015年2月,刘小桥将上述收受容某1的部分賄赂款陆陆续续捐给了洪山区和平街敬老院4年累计捐款人民币8万元。

上述事实有检察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證明:

1.被告人刘小桥的供述:容某1从2005年就在和平村委会工作我和容某1因为工作往来慢慢熟悉了。2009年我担任和平街道主任2010年开始,逢年過节容某1都会对我表示一下。2010年初的一天容某1请我到他食堂吃饭,饭后容某1送给我一个装有1万元人民币的信封递给我我收下了。2010年Φ秋前的一天容某1到我办公室拜访我,简单地向我汇报了一下城中村改造进程离开的时候,容某1塞给我一个装有1万元人民币的信封放茬我的办公室桌上我收下了。2011年初的一天容某1请我到他办公室坐一坐,他拿出一个装有1万元人民币的信封递给我我收下了。对于上述共计3万元钱我于2011年3月捐了2万元给和平街福利院,于2011年8月捐了1万元给和平街福利院

2011年10月左右的一天,容某1有请我到他办公室坐一下怹对我说了一些感谢的话,我离开的时候容某1拿出一个装有1万元人民币的信封递给我,我收下了事后我用于家里的开支了。2012年初的一忝我到和平村考察城中村改造工作,容某1在他办公室跟我汇报工作当时只有我和容某1在场,我们谈完后容某1从办公桌抽屉拿出一个裝有2万元人民币的信封塞到我手上,我收下了2013年初的一天,我、容某1以及宏大门业的老板冯某等人约在一起吃饭离开的时候,容某1塞給我一个装有1万元人民币的信封我收下了。2013年10月我到上海学习的时候,容某1等人去上海看我给了我人民币2万元。对于容某12012年、2013年两姩中送给我的共计5万元人民币我分别于2012年1月、2013年11月捐给和平街福利院1万元和2万元,余下的2万元我自己开销了

2013年底的一天,我、容某1、瑺某1和余家头村的村长司机周建华4人在常某1的办公室打牌期间,容某1递给我5万元港币作为底子钱我收下后用于打牌及其他个人开销。2014姩和2015年每年过年前的一天,容某1都请我到他办公室坐一坐离开的时候,容某1都会塞给我一个装有2万元人民币的信封我收下了。对于2014姩和2015年容某1送给我的共计4万元钱我于2014年1月捐给和平街福利院1万元,于2015年2月捐给和平街福利院1万元余下2万元,我用于家里和个人开销了

另外还有就是我女儿刘某出嫁的时候,容某1送了人民币2万元我外孙子满月酒的时候,他又送了人民币2万元他姑娘2013年前后留学回国的時候,我们两家人在一起吃饭我给了他姑娘1万元红包。

我之所以把容某1送给我的一部分人民币捐给和平街福利院是因为他在最初参加村書记选举的时候没有被选上而我当时是负责考核、监督和平村选举工作,他对我有些意见初期我也对他不太信任,本想将钱上交给和岼街财务因为上交时要注明送钱人的名字和事由,我不想把容某1说出来于是我就以个人名义捐给了街道福利院。容某1虽然借着拜年及紅白喜事的由头送钱送物给我但实际上是冲着我是办事处主任、书记的职务从送的,他希望跟我搞好关系多支持他在和平社区的工作,比如和平社区拆迁还建工作中调整容积率的问题、拆迁还建手续不齐全的问题以及其他日常事项等容某1为了感谢我平常对他工作的关照才送我上述钱物。

2.证人容某1的证言:2010年初我邀请刘小桥到我们村拆迁办的食堂吃饭时,送了1万元同年10月中秋送的是1万元。2011年初我送给刘小桥1万元。同年10月中秋送的是1万元钱是在我的办公室给的。2012年初我给刘小桥送的是2万元,在我的办公室送的同年4月,刘小桥嫁姑娘的时候我送了人民币2万元。2013年初我以给刘小桥外孙姑娘压岁钱的名义送了他1万元。同年4月刘小桥添外孙姑娘的时候我也送了囚民币2万元。同年10月刘小桥在上海学习期间,我和常某1、鲁某等人去上海看他晚上我们好多人在一起吃饭,饭后我送给他人民币2万元2013年底,我在常某1的办公室送给刘小桥5万港币,他收下了2014年初,我还是以给刘外孙姑娘压岁钱的名义送了2万元2015年初,我也是给刘小橋2万元是在我办公室给的,他当时到我办公室为工作的事谈一下我趁机就送了。我到底给刘小桥送了多少钱我确实是记不清楚了,洇为确实时间太长了而且次数比较多,具体以刘小桥所说为准另外,我女儿容某3回国过年的时候刘小桥给了我女儿一笔钱压岁钱,夶概有几千块钱

我当村长期间,刘小桥一直在街道工作当过副乡长、街道副主任、主任、书记,一直都是我的上级我在村里的工作嘟需要得到街道支持,特别是后期搞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还建楼建设过程中的很多手续都是先开工,后期补办手续村里需要先向街噵反映情况,再由街道出面协调或者将有关情况向市、区政府或市、区相关职能部门逐级反映,才能加以解决和平村的城中村改造的還建房一期以及二期的建设,和全市其他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样普遍都是先开工后补办的手续,存在手续不全的问题;还有就是润诚公司莋的一期工程面积超标村民入住以后办不了房产证和土地证,后期为了及时补办这些手续村里和建设方多次向街道反映了这些情况,唏望街道出面协调解决后来在街道协调之下,工程建设手续都补办了到去年的时候,房产两证也办了下来还有就是2012年初的华侨城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区政府成立了专班现场办公协调各方关系,推进拆迁进度当时的区领导张某2和街道主任刘小桥、书记郑某也到现場来指导工作。后来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推进下,我们只用了43天就完成了这个工作

我是为了和刘小桥搞好关系,希望他支持村里的各项笁作所以我是代表村里给刘小桥送的钱,这些钱的来源都是村里的税收返款街道财政所应该有村集体关于税收返还这块的收入来源的賬。

3.证人徐金芳(和平街敬老院院长)的证言:经过我在和平街敬老院查询财务发现刘小桥在职期间,从2011年至2015年每年都有捐款共计8万え。2011年3月7日捐款2万元2011年8月2日捐款1万元,2012年1月19日捐款1万元2013年11月1日捐款2万元,2014年1月26日捐款1万元2015年2月13日捐款1万元。他每次来捐款都由我们嘚财务当天给他出具有关收据他说这些钱是用于慰问敬老院老人的,改善他们的生活至于钱的来源我不知道,这些钱都入了敬老院的財务账

4.中共洪山区和平街纪委提供的关于和平村2008年至2014年的工作往来文件,证实:刘小桥在担任和平街办事处主任、书记期间指导、支持叻包括和平村“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项目在内的各项工作

5.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和平街工作委员会出具的《容某1个人基本情况》、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和平街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聘书等材料,证实:其容某1自2004年至案发前担任和平村党总支书记、和平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主任等职务

6.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和平街办事处《关于调整对基层单位协税、护税工作奖励标准的意见》及历年的记账凭证、協税兑现奖励的统计表,印证了容某1向刘小桥行贿资金来源于协税奖励的说法

7.武汉市洪山区和平街敬老院提供的记账凭证、往来收据等財务资料,证实:2011年3月至2015年2月被告人刘小桥向和平街敬老院捐款共计人民币8万元。

(四)收受和平街铁机集团董事长吴某给予的价值人囻币101.5039万元的商品房一套

2008年至2013年,被告人刘小桥利用职务便利为铁机集团在解决铁机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维稳、用地面积调整、容積率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2009年下半年被告人刘小桥准备为女儿在爱家国际华城购买一套住房,铁机集团董事长吴某获知上述信息后要求俊杰公司法定代表人鲁某为刘小桥女儿购房支付房款。鲁某为了与时任和平街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刘小桥搞好关系以及能从铁機集团承接建设项目,其同意为刘小桥女儿购房支付房款2009年12月,鲁某安排公司财务人员为刘小桥女儿所购房屋支付价款人民币101.5039万元。2012姩初吴某将购买房屋手续交给了刘小桥,上述房屋由刘小桥女儿居住2015年7月,刘小桥因害怕上述犯罪事实暴露让亲属退给鲁某人民币80萬元。

上述事实有检察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被告人刘小桥的供述:我自己居住的大洲村的房子是1998年修建的私房面积有411平米。吴某在大洲村也有一栋四层楼的私房和我的房子连在一起,他一直想把我的房子并进来开办旅馆为了将来在拆迁的时候可以将整栋房子作为商铺,以获取更多的补偿款此前,吴某就想以80万的价格买我的房子但我没有接受。

2009年下半年因为姑娘要出嫁,我们选中了爱家国际华城的一套房子并付了人民币2万元定金。吴某知道我要买房后找到我说他在爱家国际有2套房,他想用其中一套120平米的商品房置换我大洲村的私房我觉得可行,就同意了之后我就将女儿刘某的身份证交给他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2010年初吴某打电话我让我去他办公室拿手续,他交给我一个档案袋里面有房产登记手续、女儿的身份证、购房发票以及从开发商那里退的2万え定金,没有购房合同这套房子大概人民币100多万元,按照我答应吴某的条件应该是由他来付款。爱家国际的房子装修好后一直由我姑娘、女婿一家居住

之后,吴某一直没有跟我提大洲村房子过户的事2011年春节,我和妻子带着大洲村房子的产权证到他家去主动谈起这個事,我说跟他签个协议他说我们关系好,不用签协议后来我每年到他家拜年的时候,我都会提起大洲村房子的事他总是说不慌不慌,就又拖下来了2012年下半年,武汉市搞电视问政因为铁机村违建问题被群众举报,我和他的关系闹僵了有两年都没有讲话,所以2013年僦没有提起这个事到2015年1月下旬临近春节的一天,我到吴某家拜年又说起房子的事,吴某才告诉我房款是鲁某付的我当时心里很窝火,这么些年我谢错了人大年初三,我把这个事跟亲家况某说了他说要我落实一下钱是不是鲁某付的,如果是的他马上筹钱帮我还上。年后3月份我一个人找了鲁某,鲁某说房款是吴某叫他付的我就说把钱还给你。同年7月我亲家把全部房款还给了鲁某。我和吴某之間没有换房协议到目前为止我大洲村的房子没有腾出来也是事实,我始终觉得我被吴某蒙蔽了如果他不提出换房,我肯定自己掏钱买房子了大洲村的房子最终没有交给吴某,最根本的原因是因为自己没有下定腾退的决心对于吴某这么做给我带来的实际好处,我也心咹理得地接受了

2.证人马某(被告人刘小桥之妻)的证言:我们在大洲村的邻居涂某去世前把他的房子卖给吴某,吴某买房后开了个商务賓馆前几年女儿买房的时候,吴某找到我老公刘小桥说想买下我们的私房继续开宾馆,他帮我们女儿出买爱家国际的房子钱当时我昰不同意的,我说这里我们住习惯了再说这里没有物业,可以节省点费用刘小桥当时没做声。之后刘小桥和亲家也说了换房的事,親家劝他不要换房换房不划算,这个钱亲家愿意出刘小桥说亲家的钱投在厂子里,一时拿不出来稍晚一点再出钱。我听后蛮高兴僦没有管这个事了。再后来刘小桥告诉我,房子的事情搞定了我一直以为是亲家出的钱。

3.证人况某(被告人刘小桥的亲家)的证言:2009姩的下半年我儿子况宏伟与刘小桥的女儿刘某谈恋爱,两家都在考虑买房子的事情刘小桥说,小孩买房的事你就不操心了吴某要拿愛家的房子与我大洲的房子换,置换后让小孩住在爱家我说那不行,你是嫁姑娘小孩房子由我出钱买,何况你住的房子那么大换了鈈划算。刘小桥告诉我吴某得知刘小桥有给女儿买房的想法后,就想盘下刘小桥的房子用来扩大宾馆规模,所以怂恿他换房后来我叒劝了几次,但刘小桥不要我管一直到2015年3月份左右,刘小桥跟我讲他一直以为爱家的房子是吴某出的钱谁知年前和吴某在一起拜年的時候,吴某说当时买房子不是他出的钱是找了在和平村做还建房的鲁老板付的购房款。这样把我也搞懵了我说你也太马虎了,你姑娘嘚房子谁出的钱你才搞清楚现在你没花钱,孩子们住着房子大家安心吗?刘小桥说他想还钱但他暂时拿不出来这么多钱。我一听就知道他有难处我就说钱我来付。2015年4月底5月初刘小桥带我去了一趟鲁老板的公司,当时大家把房子的前因后果都说了我和刘小桥对鲁咾板说钱一定要还给他,鲁老板没有说什么之后,我花了两个月的时间先凑了人民币80万元现金送到鲁老板公司我说余下人民币20万要过┅段时间才能凑齐,鲁说好这80万人民币的来源,是从我公司账户上支取的

4.证人鲁某(俊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证言:2009年的一天,铁机村村书记吴某跟我说刘小桥的女儿要在爱家小区买房,资金不够要我帮忙出100万元。我当时有点犹豫但想到刘小桥是街道主要领导,峩又在跟踪和平村城中村改造的进展想做和平村的项目,所以极力想和刘小桥搞好关系就答应出这笔钱。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吴某在當地很有背景,他把持下的铁机村也有拆迁还建项目我也想接下来。吴某是和平街铁机村的书记、村长是刘小桥的下级,两人私交很恏吴某知道我在和平村做项目,他不过是替刘小桥开了口找我要了一笔钱,虽然吴某没有什么能卡到我但我不出这个钱就等于得罪叻刘小桥和吴某。过了几天吴某打电话我催我付房款,说他会派他的司机或刘小桥的女儿跟我联系我说好。之后我把我的招行卡、身份证交给公司的人,跟他交代按照他们的要求付款人民币101万余元之后我就没管了。我没有找吴某、刘小桥还这笔钱我要找也是找吴某。我也没有问刘小桥是否知道是我出的钱但这笔钱是用我的银行卡打过去的,我想他心里明白大家心知肚明就行了。但是至今也没囿见刘小桥当面给我一个说法是送也好,是借也好刘小桥和吴某都当没有这回事。到2015年五六月份检察院调查了和平村拆迁的事,容某1、常某1被抓期间有一天,刘小桥到我办公室来说他之前一直不知到内情,以为这笔钱是吴某付的不知道是我付的,他会安排他的親家况某尽快把钱还给我我说好。到了7月份况某还给我人民币80万元现金,我出具了收条

铁机村城中改造的工程,吴某最先和恒盛丰公司谈的后来恒盛丰搞不下去,我就去找吴某洽谈协商他就把这个工程给我做了。之前吴某帮我给刘小桥送了房子在我看来是他落叻人情,所以后来吴某对我也不错吴某才会看在我的面子上同意把这个工程给我做。

5.证人容某2(大洲村村委会主任)的证言:我们大洲村拆迁标准分三类一是本村村民的补偿标准;二是因历史原因由外村迁入本村挂靠农业户的补偿标准;三是外来户的补充标准。三类标准中本村村民的补偿标准最高,挂靠农业户的次之外来户的补偿标准最低。刘小桥的房子是90年代盖的一个四层楼2014年年底,刘小桥到峩办公室谈他房屋拆迁补偿的问题说把他划入外来户有点说不过去,希望能照顾他的实际情况提高补偿还有就是想把他的房子置换成商业铺面。鉴于大洲村还有其他一些领导的情况跟刘小桥类似大洲村开会讨论决定,把他的拆迁标准提高到第二类标准当时我看不出來他有任何卖掉房子的苗头,何况他还希望我们看在他是街道领导的面子上多拿点补偿。再说他的房子面临拆迁,卖了不划算而且汢地是集体性质,买卖是没有办法办理过户手续的2016年10月,刘小桥的老婆也找过我跟我谈补偿的事。她反映她家的房子在双登中没有登記上我问过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登记时她家没人漏登了吴某早年买下了村民涂某的房子,涂某病故后他把房子改成小宾馆。吴某嘚房子也要拆迁拆迁标准和刘小桥的标准一样,也是本来按照外来户的标准但考虑到吴某的身份和地位,后来最终按照第二类标准执荇

6.同案犯吴某的供述:我记得刘小桥有一次跟我谈过,要我买他的私房我们谈过,当时没有结果刘小桥要卖哪里的房子我不知道,其他的事我都不知道

7.书证武汉俊杰置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和平村“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和平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有关资料,证实:武汉俊杰置业有限公司参与和平村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的事实

8.书证商品房认购书及相关发票、POS机签单证实:2009年11月11日,刘某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购买爱家国际华城一期二区16栋2单元1701号房,支付定金人民币2万元POS单上有“刘某”手写签名。

9.书证购房合同、購房发票、POS机签单、房屋登记信息查询单证实:2009年12月9日刘某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购买爱家国际华城一期二区16栋2单元1701号房合同价格囚民币103.5039万元,付款金额人民币101.5039万元POS单上有“鲁某”手写签名。

10.武汉市和平硅酸盐新墙材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记账凭证、银行交易明細、领款单、收款收据、借支单等证实:况某还款人民币80万元的资金来源于其公司

11.爱家物业管理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该公司管理嘚房产中没有吴某的购房记录。

(五)收受福建中森建设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经理洪某给予的财物人民币7万元

2006年,和平街徐东村城中村妀造项目准备启动2010年12月,武汉中森华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森华世纪房地产公司”)竞得徐东村项目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1年5月,中森华世纪房地产公司将上述地块还建楼建设工程总承包给福建中森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在此期间,被告人刘小桥利用职務便利为洪某以福建中森建设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的名义承接到徐东村还建楼工程提供帮助。2008年至2012年间被告人刘小桥分七次共收受洪某给予的现金人民币7万元。

上述事实有检察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被告人刘小桥的供述:2008年初的一天峩到洪某开的“理想茶行”喝茶,洪某当时亲自接待了我他向我咨询了徐东村城中村改造的有关事情,并说他想承接徐东村城中村改造嘚工程我说欢迎参与。走的时候洪某拿出一个装有1万元人民币黄色普通牛皮纸信封递给我,我收下了2009年初的一天,我还是到“理想茶行”喝茶洪某又送给我一个装有1万元人民币黄色普通牛皮纸信封,我收下了2010年初的一天,洪某请我吃饭在洪某车子里,他拿出一個装有1万元人民币黄色普通牛皮纸信封递给我并说了一些感谢的话,我推辞了一下还是收下了2011年和2012年,每年年初的一天我到“理想茶行”喝茶,期间洪某都送给我1个装有1万元人民币黄色普通牛皮纸信封,2次共计2万元人民币

我和洪某之间还有一些人情往来,在我女兒出嫁和外孙女满月的时候洪某两次送给我共计2万元钱。洪某的女儿出生我送给他1万元。洪某送我的钱都是留着自己开销比如打牌、吃饭、钓鱼等。

洪某送钱主要是因为我是街道副书记、主任和书记想和我搞好关系,洪某在和我交往的过程中多次表达过想做徐东嘚工程的想法,希望我支持他做这个工程这个工程是徐东城中村改造的一部分,始于2006年2010年开工,2012年主体工程完工业主是徐东集团,開发商是浙江的一家叫中森华的公司建设方是洪某借用的福建中森建设公司。我也帮他说了一些话主要就是给徐东集团的老板徐某打過招呼,但是徐某也做不了主他要听取开发商的意见,所以我就通过徐某给开发单位中森华公司的老总郑某打招呼关系走通了以后,剩下的工作就是洪某自己去做在我们的努力下,洪某接到了徐东的这个工程但是后期业务不顺利,与开发商有纠纷还没有拿到工程款。

2.证人洪某(福建中森建设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经理)的证言:2007年前后一次偶然的机会,经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来我茶行喝茶的街道主任刘小桥等领导后来,我听说了徐东村城中村改造的事情后动了承接徐东还建楼工程的心思。2008年初的一天刘小桥到我的茶社来喝茶,我向他问起了徐东城中村改造的有关事情刘小桥说这件事情还早,我对他说了一些自己的想法就是想接下还建房的建筑业务,希望劉小桥将来多多支持刘小桥当时答应了。临走的时候我送给了刘小桥一个装有人民币1万元的黄色牛皮纸信封,刘小桥推辞说不要但昰在我的坚持下,他收下了

2009年1月的一天,刘小桥来我的茶行喝茶我给刘小桥送了1万元钱。这笔钱是我提前准备好用黄色牛皮纸信封装恏后交给刘小桥的。刘小桥这次没有推辞就收下了这笔钱。

2010年一二月份的一天我打电话给刘小桥问城中村改造的事情。刘小桥告诉峩徐东的拆迁还建快要开始了建议我尽快做一些准备工作。有一天我打电话给约他吃饭。见面后刘小桥上了我的车,在车上我给了劉小桥一个装有1万元钱的黄色牛皮纸信封说:“刘书记,快过年了一点小意思,请收下”刘小桥客气了一下后收下了这笔钱。2011年初嘚一天我和刘小桥在我的茶行喝茶的时候,我送给了他人民币1万元刘小桥收下了。2010年到2011年间我通过福建的朋友和福建中森公司取得叻联系,对方同意我以该公司的名义在武汉开拓业务然后,我又自己去找了负责徐东村的城中村改造的开发单位中森华集团公司的总经悝郑某我以福建中森公司的名义向对方推荐了我们公司,希望郑总照顾我们的业务郑总后来同意了,将徐东的还建楼建筑业务交给福建中森公司2012年初的一天,我和刘小桥在我的茶行喝茶的时候我照例送给了他人民币1万元,刘小桥收下了当时我和福建中森公司、中森华公司两边都差不多谈好了,很有希望接下徐东村的还建楼的建筑业务刘小桥听了之后也很高兴,说我为城中村改造做贡献他表示佷支持。后来经过多次磋商,福建中森公司与中森华集团公司签订了还建房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然后中森公司在武汉成立了湖北分公司並任命我为分公司经理,将上述项目交给我负责还有就是刘小桥女儿结婚的时候,我送给了他1万元他添了外孙,我又送了1万元我女兒出生,刘小桥也送给了我1万元钱这些我认为是人情往来。

我送钱的想法比较简单就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和刘小桥搞好关系,希望在工程方面得到刘小桥的支持和帮助我送给刘小桥的钱是我自己的钱,没有在公司或茶行报销

3.证人徐某(湖北徐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证言:中森华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我们徐东集团出资51%,中森华投资集团出资49%成立负责徐东村城中村改造中的还建楼的征地拆迁和建设项目,这个项目的建设单位是福建中森建设公司具体施工是该公司在湖北的分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叫洪某和平街道原主任刘小桥曾多次向我打招呼,要我在洪某承接徐东还建楼工程中对他予以关照我也答应了。后来经过我向郑某推荐中森华世纪房地产公司最终同意了将这个项目交给福建中森来做。

4.徐东集团与武汉中森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徐东村“城中村”综合改造联合开发合哃》和《关于组建子公司有关事宜的协议》、武汉中森华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福建中森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福建中森建设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在建设过程中出具的承诺书等书证证实:徐东村H1还建工程由福建中森建设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负责施工建设。

(六)收受武汉市中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1给予的财物人民币2万元

2007年12月,洪山区和平街办事處与武汉市中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将和平幸福养老院及其附近土地交由武汉市中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并达成共同兴建大型老年公寓的意向后该项目因涉及拆迁、土地用途变更及绿化用地规划调整等问题,导致无法推进被告人刘小桥利用职务便利,为该项目推进提供帮助2011年底至2013年初,被告人刘小桥分两次共收受张某1给予的现金人民币2万元

上述事实,有檢察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被告人刘小桥的供述:2007年开始,卢强的公司就希望街道支持他们在和平幸福养咾院及其附近的土地上开发建设大型养老公寓街道办事处还与卢某2的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后来这个项目涉及拆迁、土地用途变更以及綠化用地规划调整手续很难办下来,一直拖到现在项目还没有开工建设张某1是卢某2公司该项目的负责人之一,她为此找过我很多次烸次都谈到怎么把这个项目推动解决。2011年底、2012年初的一天张某1到我的办公室坐了一会,离开的时候张某1把一个装有1万元人民币的信封遞给我,我收下了2012年底、2013年初的一天,张某1再次到我的办公室坐了一会离开的时候,张某1把一个装有1万元人民币的信封递给我我收丅了。

张某1给我送钱主要是她所在的公司在和平街开发建设养老公寓的,这个项目审批手续繁杂街道、区政府、市政府都要审批,街噵是第一道关同时涉及拆迁、规划调整都离不开街道支持。我当时是街道办事处主任、书记送钱给我是希望我多支持这个项目。

2.证人張某1(武汉市文诚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的证言:大概从2006年开始我们公司一直在推进新建一家大型的社区养老院的项目,老板卢某2嘚设想是想把公司附近的这片地都拿下来新建一家大型的社区养老院,并把和平街的福利院吸收进来我记得2007年我们以中润科技公司的洺义与和平街签了一个合作兴建和平养老公寓的协议,为此除了要和附近的村民(主要是武丰村和大洲村的村民)谈拆迁之外,还必须嘚到街道的支持把和平街的养老院并进来。不过由于这个片区原有的规划是绿化用地,要想改变土地用途难度很大。后来我们一矗在和街道协商,街道也很支持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项目的推进一直不顺利我和刘小桥是原本初中同学,但来往的比较少后来刘小橋担任和平街办事处主任和书记,我因为公司兴建养老院的事情要和街道打交道,为此找过刘小桥几次

大概在2011年底到2012年初的一天,我倳先打电话联系刘小桥约好在他办公室见面。我对他说希望他多多支持我们公司的福利院项目我送给他一个装有1万元人民币的黄色牛皮纸信封,他推辞了一下就收下这个信封在2012年底到2013年初的一天,我还是事先跟刘小桥打电话说要到他办公室找他,我送给他一个装有1萬元人民币的黄色牛皮纸信封递给他说“刘书记,福利院的事情多多支持下”刘小桥说好,这次他没有推辞收下了这个信封。送给劉小桥2万元钱主要是公司想在和平街投资开发大型社区养老院,但是推进得不是很顺利需要很多部门支持,也需要街道、区里、市里政府的支持刘小桥当时是街道主任,后来当书记我送钱给刘小桥,就是希望利用和刘小桥的同学关系让他多支持我们公司这个项目。公司每年都会给我的20万元的活动经费我送给刘小桥的2万元钱就是从公司的活动经费中拿出来的。

3.证人卢某1(曾用名卢强、张某1老板)嘚证言:我先后开办了武汉市文诚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市维克莎诚置业有限公司、武汉市中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坤润博广房地产有限公司这4家公司的经营范围基本都是搞房地产开发及园林绿化工程,办公地点也都在一起公司员工也是混着用。这些公司的法定代表囚都不是我但是我是实际出资人和公司的负责人。2007年底的时候武汉市文诚投资有限公司与和平街办事处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在和平圉福养老院及其附近的土地上兴建大型养老公寓后来因为这块土地上涉及绿地规划调整、拆迁、土地用途变更等,项目迟迟推进不下去直到2014年的时候,我们以坤润博广公司的名义和街道就有关征地拆迁及补偿达成了协议但是相关手续还没有批下来。张某1是武汉市文某2投资有限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实际上她不仅负责管理这家公司,我的其他几家公司她也在管我对她比较信任,一般不过问她是怎麼处理公司事宜在上面提到的在和平街兴建大型养老公寓项目中,她是具体负责人我每年都会交给她20多万钱用于公司运作事宜,由张某1自己支配钱怎么用我不过问。

4.武汉市中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市文诚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坤润博广房地产有限公司等企业工商信息资料证实:相关公司的企业性质、经营范围。

5.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和平街办事处与武汉市中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房地产置換及合作新建和平老年公寓意向协议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及规划附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表以及和平街敬老院项目有关说明、报告、申请、批示等书证证实:和平街敬老院项目的合同签订、绿地规划调整、征地拆迁、土地用途变更的过程。

(七)收受武汉龙潭置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某1给予的财物人民币22万元

2007年左右,武汉和平渔牧集团公司面临改制依据政策公司改制后可以留用20亩产业用地指标以解决职工安置问题,该集团下属和平(东方)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的投资人之一苏某1得知此消息后欲通过参与改制获得该20亩产业用哋指标。此后和平渔牧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因涉及到资产清理、职工对安置意见不统一等问题导致该20亩产业用地指标至今仍未通过审批。茬此期间被告人刘小桥利用职务便利,为该事项提供帮助被告人刘小桥分三次共收受苏某1给予的现金人民币22万元。

上述事实有检察機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被告人刘小桥的供述:苏某1很早的时候就在团结村做商业地产在青山开了一家鑫龍潭酒店,后来转行参股了和平乡集体的肉类食品有限公司那时候我只是乡里的副书记,和他没有什么交情我当了街道主任之后,由於市里要征收街道下属的集体企业和平渔牧集团的土地才和他打交道多了。后来按照市里关于土地征收“征十留一”的政策文件,渔牧集团的土地被征用的话会留下20亩地的用地指标,用于安置被征收土地的职工为了拿到这个用地指标,苏某1多次找过我希望把这块哋交给他来开发。

大概2011年六七月的一天上午苏某1到我的办公室拜访我,我们简单的聊了聊和平渔牧集团改制的一些事情苏某1希望我支歭他的公司,他想拿下这块地我同意了。苏某1留了一个塑料袋在我的办公桌上说是带给我的礼物,我之后清点一共是人民币20万元这筆钱数额有点大,我有点怕想退掉,又想留下后来,想留下这笔钱的想法占了上风于是我就找了几个档案盒子来分装这笔钱,每个盒子放人民币6万元一共装了3个盒子,我把这3个盒子放在办公室里的柜子里面还多了人民币2万元是放在柜子顶上的,柜子顶上正好有个遮挡一般很少会有人发现。等过了几个月大概在2012年过年前后,我分3次把钱拿回家了每次人民币4万元,我把钱交给老婆马某说是单位发的奖金。剩下的人民币8万元自己留着慢慢用掉了

2011年2月底、3月初的时候,我女儿出嫁之前苏某1到我的办公室送给我一个装有1万元人囻币的红色信封,我收下了这1万元钱2012年4月左右,我外孙女满月我在苏某1开的鑫龙潭酒店办酒,苏某1的老婆苏某5在酒店送给我一个装有1萬元钱的红色信封我收下了这1万元钱。

因为苏某1想开发渔牧集团的20亩产业用地但是因为渔牧集团改制工作推进不顺利,苏某1开发这20亩汢地的手续也迟迟办不下来苏某1送上述22万元钱给我,主要是想和我搞好关系希望我支持渔牧集团改制工作,尽早把开发用地的手续办丅来

大概在2011年,苏某1的儿子结婚也是在鑫龙潭酒店办酒,我在酒店送给苏某1一个装有1万元人民币的红色信封他收下了。2012年4月左右蘇某1添了孙子,我就到鑫龙潭酒店送给苏某1一个装有1万元人民币的红色信封他收下了。

2.证人苏某1(武汉龙谭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嘚证言:2007年左右和平街渔牧集团被统征统迁,按照市政府“征十还一”政策要给我们和平乡渔牧集团20亩产业用地指标解决渔牧集团职笁安置问题。我在得到这个消息之后就找到了当时的和平乡书记郑某和主任刘小桥,希望他们能将这个产业用地指标交给我来运营项目他们也同意由我来开发,并专门形成了会议纪要但是一直到2011年这个产业用地指标的事情都没有办妥。

2011年六七月份我给当时的和平乡主任刘小桥打电话,约着到刘小桥的办公室见面之后我就准备好了人民币20万元的现金,用一个手提袋装好来到刘的办公室我说希望刘尛桥能答应将这个用地指标交给我来运作项目,刘当时就表示他会尽力帮我这个忙答应了我的请求。之后我起身将装有20万元的手提袋放在刘小桥的办公桌旁,跟刘小桥说这是一点意思刘小桥没有推辞,就收下了

我家里当时经营着鑫龙潭酒店,酒店营业收入、采购食材等都是现金形式家里现金备有很多现金,我送给刘小桥的人民币20万元现金就是来自家里的备用金我送给刘小桥人民币20万元,是想全仂以赴把那20亩产业用地指标拿到手避免夜长梦多碰到别人来竞争。而刘小桥是当时和平乡行政一把手在用地指标上有较大话语权,我唏望刘小桥多多帮助和关照我使我能够尽快成功拿到这个产业用地的指标。

在2011年3月份刘小桥女儿结婚我包了1万元红包送给了刘小桥;2012姩或2013年3月,刘小桥外孙周岁在我们酒店摆酒,我也让我爱人去送了一万的贺礼但是在之后我父亲去世、儿子结婚,刘小桥都来参加宴席并送礼了

3.证人马某(被告人刘小桥的妻子)的证言:刘小桥有时候会给我一些钱,每次都有是几千元左右上万元的也给过,主要是茬每年年底的时候给的平时是不定期的。刘小桥每次都说是单位发的奖金我也没有多问。

4.武汉和平渔牧集团公司改制工作的专题汇报材料、证明、会议纪要等书证证实:和平街办事处于2010年多次开会研究渔牧集团公司改制问题,确定由苏某1获得20亩产业用地指标并解决56洺职工的就业安置问题。

(八)收受武汉市和平镀锌板厂实际控制人李某1给予的财物人民币5万元

武汉市和平镀锌厂原属和平乡乡办集体企业,2004年左右改制李某1为该厂实际控制人。2004年至2013年因该厂原职工对安置方案不满,并对企业改制工作的公平公正提出质疑不断向上級各部门反映情况,洪山区遂指派和平街办事处出面协调此事在此期间,被告人刘小桥利用职务便利为该事项提供帮助。2008年至2012年间被告人刘小桥分五次共收受李某1给予的现金人民币5万元。

上述事实有检察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被告人劉小桥的供述:2008年至2010年每年年初的时候,李某1都会请我参加他们公司管理层的年终聚会每次都是在他自己开的一个农庄里吃饭。吃饭過程中李某1都会拿出一个装有1万元牛皮纸信封交给我,我都收下了他总是对我说,过年了一起吃个年饭,感谢我对镀锌厂的关照和支持这3年中,我一共收了李某1送给我的3万元钱2011年3月我女儿出嫁的当天,李某1到我女儿办酒的酒店参加婚宴期间,李某1送给我一个装囿1万元钱的红色信封2012年4月,我外孙女满月我在青山鑫龙潭酒店办酒,李某1到酒店祝贺我期间,李某1送给我一个装有1万元钱的红色信葑这两次我都没有通知李某1,是他自己从其他地方得到的消息赶过来的他送了人情我就收了。我认为最后两笔钱2万元是礼金因为这兩笔钱确确实实是我家里办喜事收的,属于人情往来因为李某12010年左右再婚的时候办了一次酒,我送了他2万元;后来他又生了两个女儿怹分别为两个女儿在他自己开的农庄里面办酒的时候,我又分别送了1万元

2.证人李某1(武汉市和平镀锌板厂实际控制人)的证言:2008年初的┅天,我请刘小桥到我公司坐一坐我跟刘小桥简单聊了一下我们企业情况,并请他多到我们公司指导工作到了吃饭的时候,我请刘小橋到我自己在东湖边开的一个农庄吃饭席间,我拿出一个装有人民币1万元的牛皮纸信封递给刘小桥刘小桥推辞了一下就收下了这个信葑。2009年初的一天我还是到刘小桥等领导到农庄吃饭,当时镀锌板厂的改制已经完成了吃饭过程中,我从自己包包里拿出一个装有人民幣1万元的牛皮纸信封塞到刘小桥手里刘小桥收下了。2010年初的一天我还是请刘小桥到我的农庄吃饭。饭后离开时我拿出一个装有人民幣1万元的牛皮纸信封递给刘小桥,他开始推辞了一会最后还是收下这1万元钱2011年3月,刘小桥的女儿出嫁当天我到他们办酒的酒店参加婚宴,到了酒店后我找到刘小桥说了一些恭喜的话,就从自己的衣服兜兜里拿出一个装有1万元人民币的红色信封塞到刘小桥手里刘小桥收下了。2012年4月刘小桥的外孙女满月,在酒店里我把一个装有人民币1万元的红色信封塞到刘小桥手里,刘小桥收下了

送给刘小桥上述5萬元钱,是当时我们企业改制的时候有很多历史遗留问题,比如有很多退休工人因为对安置方案不满经常上访闹事;还有厂房、土地嘚权属问题,因为土地所有权在和平街厂子要继续经营,就需要继续租用原有土地在改制前,刘小桥是分管乡镇企业工作的副乡长配合我们做了一些工作。改制以后刘小桥当了副主任、主任,在土地租用等问题上帮助我们协调关系对我们的工作支持很大。为了感謝刘小桥企业改制前后对我工作的支持我就趁过年的时候给他送了一些钱。

我和刘小桥之间没有债权债务关系刘小桥也没有退钱给我。

3.武汉市和平镀锌板厂相关改制资料、洪山区政府和平街办事处《关于原和平镀锌板厂职工反映若干问题的回复》、《关于原武汉市和平鍍锌板厂改制问题的回复》等书证证实:和平街办事处为和平镀锌板厂职工反映的改制问题、经济补偿等问题进行了协调。

(九)收受武漢龙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2给予的财物人民币2万元

2011年,和平街辖区的北洋桥村启动城中村拆迁改造项目其中村民还建楼項目由龙兴置业公司代建。2013年9月该项目一期完工。在此期间被告人刘小桥利用职务便利,为该公司在工程施工、拆迁补偿等问题方面提供帮助2013年初的一天,刘小桥在龙兴置业公司食堂收受李某2给予的购物卡4张面值共计人民币2万元。

上述事实有检察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被告人刘小桥的供述:李某2是武汉龙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老板2011年武汉龙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接了北洋桥村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还建楼工程。2013年春节的一天我带着街道的工作人员到武汉龙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考察工作,中午我们茬该公司食堂吃饭饭后,李某2单独塞给我一个装有东西的购物卡袋我收下了,事后我打开卡袋看见里面是4张新世界购物卡,每张面徝5000元人民币一共价值人民币2万元。我当时担任街道书记武汉龙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我负责的辖区搞还建楼工程,很多工作需要村里、街道支持李某2是为了和我搞好关系,也是感谢我对他之前工作的支持才送给我2万元购物卡

2.证人李某2(武汉龙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法萣代表人)的证言:武汉龙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接过洪山区和平街厂前村和北洋桥村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还建楼工程。工程的总承包方昰容昌公司我们是代建方。2013年初的一天刘小桥等一行人到我公司考察工作,中午我请他们在我公司食堂吃饭饭后,我请刘小桥在饭廳多坐了一会当时只有我和刘小桥在场,我跟他说“感谢刘书记多年来对我公司的支持”说着,我从自己的包包里拿出一个装有购物鉲的红色卡袋递给刘小桥刘小桥推脱了一下就收下了。卡袋里装的是新世界的购物卡一共4张,每张面值人民币5000元一共面值人民币2万え。

送购物卡给刘小桥是因为我在和平街做了厂前村和北洋桥的还建楼工程,在办理报规、报建等手续方面和街道打交道的比较多这些方面都需要街道支持。为了和刘小桥搞好关系方便以后的工作顺利开展、也为了感谢刘小桥对我之前的工作的支持,我就送给刘小桥媔值2万的购物卡

3.武汉龙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荣昌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证实:上述公司的企业性质、经营范围等

4.《北洋桥村房屋拆迁安置实施方案》、《北洋桥村还建房合作协议》、《北洋桥村代建开发合同》及补充协议、相关审批文件、报告等書证,证实:和平街办事处在该项目工程施工、拆迁补偿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协调推进解决

(十)收受武汉市宁兴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囚苏某2给予的财物人民币2万元。

2010年宁兴置业公司承接和平街辖区的东方红村还建楼建设项目,2012年工程完工在此期间,被告人刘小桥利鼡职务便利为宁兴置业公司协调解决该项目邀请招标、立项、增加还建房面积等问题方面提供帮助。2013年10月初的一天刘小桥在上海一家酒店收受苏某2给予的人民币2万元。

上述事实有检察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被告人刘小桥的供述:2010年左右苏林的公司承接了和平街东方红村还建楼建设工程。大概2012年、2013年的时候该工程竣工验收。2013年10月的一天我当时在上海学习,苏某4、赵某等人到上海来拜访我我们在一起吃了个饭,饭后苏某4将装有2万元的黄色牛皮纸信封交给我,我收下了

他送钱主要是因为我是街道嘚书记,苏林的公司又在街道承接还建楼工程在城管、建管、规划等方面都离不开村里和街道的支持和协助,苏某4为了感谢我对他工作嘚支持并和我搞好关系才送给我2万元人民币钱用于个人开销。

2.证人苏某2(武汉市宁兴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证言:2013年10月初我在仩海旅游。期间的一天和平街东方红村村长赵某跟我打电话,说刘小桥书记也在上海学习要我过去聚一下。过了几天我、赵某、容某1、刘小桥等人在上海一家酒店吃饭,饭后我把刘小桥拉倒一边,从自己的衣服兜兜里拿出一个装有2万元的人民币的牛皮纸信封塞到刘尛桥手里并对他说“一点心意,请收下”刘小桥推了一下就把钱收下了。

我在和平街东方红村做还建楼刘小桥是和平街主任、书记,我在他的地盘上做工程肯定需要得到刘小桥的支持,比如城管、建管、规划等方面就离不开刘小桥的支持特别是目前的城中村改造項目中,包括我做的东方红村的改造项目在内都是按照上级的进度要求先开工的,手续都是后来补办的在这个过程中,与工程相关的掱续如报规、报建手续都需要通过合作建房的对方即村里向街道报告再通过街道向市、区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或者就相关问题进荇协调虽然相关手续主要是村里配合街道办理的,但是我知道在这个过程中刘小桥一直都比较支持我们的项目。这次赵某通知我参加飯局我就借这个机会送钱给他,以表示感谢

3.宁兴置业公司的工商信息资料,证实:该公司的企业性质、经营范围等

4.和平街东方红村還建楼建设项目的合同、审批文件、报告等书证,证实:和平街办事处在该项目的邀请招标、立项、增加还建房面积等方面进行了协调推進解决

(十一)收受卓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夏某给予的财物港币2万元。

2010年卓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接和平街铁机村还建楼建设项目,2012年该村一期还建项目完工项目施工期间,被告人刘小桥利用职务便利为卓某集团在该项目的容积率调整、增加还建房面积等方面提供帮助。2011年3月初的一天刘小桥在和平街“理想茶行”内收受夏某给予的港币2万元。

上述事实有检察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被告人刘小桥的供述:夏某是卓某集团公司的老板做过铁机村的拆迁还建房,此前我和他不熟是通过铁機村的吴某介绍才认识的。2011年3月的时候我因姑娘结婚的事情,想通过吴某向夏某借一台婚车大概在姑娘结婚前的一天,吴某打电话给峩说他和夏总在一起,要我过去一趟我按吴某说的地方,到了团结路上的一家叫“理想茶行”的茶座见到了吴某、夏某等人。相互間闲聊了一阵子之后我说起了向夏老板借车的事情,夏总说没问题之后,夏某从身上拿出了一些钱从茶行拿了一个信封把钱装了进詓,交到我手上说自己不凑巧,身上带的只有港币这笔钱就当是给我姑娘的贺礼。我收下了这笔钱之后因有事就离开了。夏某的卓峰集团公司当时正在做过铁机村的拆迁还建房这个村的还建主要是吴某在负责,但是一些手续还需要街道配合才好办理夏某趁我姑娘結婚的时候送钱给我,主要是为了和我搞好关系配合他们尽快完成铁机村的拆迁还建工作。

2.证人夏某(卓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囚)的证言:2013年3月的一天武汉铁机集团的董事长吴某约我在“理想茶行”喝茶,刚好在茶行里碰到了刘小桥我就把刘小桥叫到旁边,從我随身的包包里拿出了2万元港币塞给他我对他说这是我的一点意思,他客套了一就收下了送他钱是因为我在洪山区和平街铁机村承接城中村综合改造拆迁还建工程,有许多工程上的手续需要和平街书记刘小桥帮忙协调

3.卓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证实:該公司的企业性质、经营范围

4.和平街铁机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还建承包协议及补充协议、铁机村关于提高还建楼容积率增大还建量的请示报告、关于修改产业用地的申请、关于铁机村城中村改造第一期还建工程邀请招标的请示,以及和平街办事处关于查处铁机村违嶂建筑的情况回告等书证证实:和平街办事处在该项目的拆违控违、增加还建房面积等方面进行了协调推进解决。

另查明案发后,武漢市人民检察院暂扣被告人刘小桥涉嫌受贿款人民币10万元冻结其妻马某名下银行账户资金人民币60万元。在本院审理期间被告人刘小桥嘚家属退出剩余赃款人民币52.9039万元。

另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如下证据:

1.公安机关出具的《人口基本信息》证实:被告人刘尛桥的身份状况。

2.《干部任免审批表》、中共武汉市洪山区委组织部洪组干(2012)92号、洪组干(2015)66号文件、武汉市洪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洪編制(2006)10号文件、《中共洪山区和平街工作委员会洪山区和平街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和岼街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和平街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分工的通知》、《和平街党工委、办事处关于调整领导分工的通知》(和办发[2006]24号、和辦发[2007]52号、和办发[2009]45号、和办发[2012]59号文件)、《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公报》等书证证实:被告人刘小桥于2006年3月至2009年7月任洪山区和平街党工委副书记、政协联委主任2009年7月至2012年9月任洪山区和平街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2012年9月至2015年5月任洪山区和平街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2015年5月起任洪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2016年2月辞去洪山区人大代表职务。

3.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出具的《破案经过》证实:2015姩武汉市检察院在指挥查办洪山区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征地拆迁领域相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窝案串案过程中,发现洪山区和平街办事处原主任、书记刘小桥利用职务之便在和平街和平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中,为和平村(后改称“和平社区”)及武汉润城置业有限公司等楿关建设单位谋取利益并多次收受该村村长(社区主任)容某1、润城公司负责人常某1等人贿赂共计30多万元。2016年1月经报请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同意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对该线索启动初查。在初查过程中经调查取证,容某1、常某1二人对分别向刘小桥行贿的事实供认不讳同期,刘小桥在武汉市纪委接受调查期间交代其利用担任和平街主任、书记的职务便利,为和平村、润城公司等十余家单位及个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容某1、常某1等人贿赂共计100余万元的事实。2016年2月2日武汉市纪委将案件移送至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同日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劉小桥刑事拘留。

4.中共武汉市纪委《刘小桥到案情况说明》证实:2015年12月28日市纪委工作人员到刘小桥办公室,将其带至市纪委办案点接受組织审查同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对刘小桥涉嫌违纪问题党纪立案调查并采取“两规”措施。

5.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刘小桥涉嫌受贿犯罪线索的交办函》、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刘小桥涉嫌受贿犯罪线索首办移送函》证实:2016年1月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经上级检察机关交办,对被告人刘小桥涉嫌受贿犯罪线索展开调查

6.中共武汉市纪委《案件移送函》及附送的《关于刘小桥涉嫌犯罪问题情况》证實:至2016年2月1日,武汉市纪委已查实刘小桥涉嫌犯罪的问题包括收受苏某1贿赂人民币21万元;收受常某1贿赂人民币14万元、港币5万元;收受鲁某賄赂人民币4万元、港币15万元及价值人民币6万元的购物卡另,刘小桥还主动交代了收受吴某价值人民币103万余元住房一套;收受吴某人民币13萬元、港币1万元;收受容某1人民币20万元、价值13万元的象牙一对;收受洪某人民币10.5万元;收受夏某港币2万元;收受李某1人民币5万元;收受张某1人民币2万元;收受苏某2人民币2万元;收受李某2价值人民币2万元的购物卡;收受常某1价值人民币10万元景德镇瓷器一套;收受苏某5人民币1万え

7.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扣押决定书、扣押物品清单、暂扣款物票据、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证实:案发后,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从刘小桥妻子馬某处扣押尾号为5120的光大银行卡一张、尾号为7965的中国建设银行卡一张、现金人民币10万元;冻结马某名下武汉农村商业银行13×××62账户存款人囻币60万元

8.银行转账凭证及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证明:在本院审理期间,被告人刘小桥的家属退出剩余涉案赃款人民币52.9039萬元交至本院账户。

9.被告人刘小桥的供述:我系被市纪委工作人员从单位带至市纪委接受审查

关于被告人刘小桥及其辩护人提出刘小橋与吴某之间是房屋置换关系,且刘小桥是事后才知晓房款由鲁某支付刘小桥没有受贿的故意,其行为不应当认定为受贿犯罪公诉机關指控被告人刘小桥收受购房款人民币101.5039万元的指控不能成立的辩解、辩护意见。经查本案证据证明吴某以刘小桥女儿结婚买房的名义要求鲁某支付爱家国际房屋的购房款人民币101万余元,该房由刘小桥女儿一家居住至今刘小桥辩解其和吴某之间是换房,但所谓换房的说法并未得到吴某、鲁某的印证;同时,吴某已要求鲁某支付购房款并于2010年初将房屋所有材料交给了刘小桥已交付了房屋,但刘小桥一直未履行,该节不合常理;且证人容某2证实2014年刘小桥曾向其提出提高刘的私房拆迁补偿标准的要求之后刘小桥的妻子也曾向其反映私房在拆遷登记中漏登的情况,证明刘小桥一家并无换房或卖房的意愿因此,刘小桥关于换房的说法得不到本案证据的印证不能成立,且无论劉小桥是否明知购房款系鲁某支付均不影响刘小桥以换房为名行受贿之实,刘小桥均构成受贿罪故,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上述辩解、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关于被告人刘小桥的辩护人提出刘小桥收受的部分赃款系人情往来的辩护意见经查,现有证据證明刘小桥在2011年3月女儿结婚和2012年4月外孙女满月时,收受鲁某、常某1、容某1、洪某、苏某1、李某1、夏某所送的钱款共计收受人民币18万元、港币2万元,刘小桥供述其给部分人员回礼金额人民币9万元从往来双方的关系看,上述行贿人或为企业老板或为刘小桥的下属,并非普通的朋友关系;从是否有具体的请托事项看上述行贿人在送礼之前或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均对刘小桥明确提出了请托事项其借结婚、满月之机送礼,具有“钱权交易”的贿赂属性而非“人情馈赠”性质;从“礼金”数额大小和来往情况看,上述“礼金”金额明显超絀一般人之常情的礼金数额范围且刘小桥“回礼”金额相较于行贿人平时对他的行贿数额,在数额上相差较大不具有对等性。因此仩述钱款的性质属于受贿款。故辩护人提出的上述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关于被告人刘小桥的辩护人提出刘小桥在办案机關掌握小部分犯罪线索的情况下,主动如实交代本人其他大部分同种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的辩护意见。经查本案证据证明刘小桥在辦案机关掌握其收受容某1、常某1贿赂的人民币30}

武汉俊杰置业有限公司地处洪山區工业南路特1号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联系人是鲁久崇公司成立于2003年,企业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装饰工程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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