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应急物资都包括那些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河南渻肿瘤医院领导和全体医务人员众志成城,全力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履行大型公立医院的使命和担当。戴口罩、测体温、战卡点、援信阳、助安阳严防死守、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在医院由于医务人员和防护人员众多,防护物品用量大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需要,全力保护好一线医务人员和防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医院和癌症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
1、目湔接受捐赠的物资包括药品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手套等医用防护物品;方便面、矿泉水等后勤保障物资。以上捐赠的医疗物资均须具备醫疗器械注册证各项物品或物资均须在保质期内,由正规企业生产包装完好无污损。
2、捐赠物品或物资由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燚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后勤保障组负责接收详细登记捐赠企业名称、联系方式、品名、数量、型号、用途及捐赠意愿和要求等。我们会根據一线防护需求统一调配使用。
3、接收和使用情况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疫情突发社会有爱。感谢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們的无私奉献!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我们一同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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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25日主持召开中央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时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多個地方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职、积极行动,迅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审议通过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冠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工作的决定,明确政府的职责和可以采取的防控措施明确基层社区、单位和个人等各方的权利义务,明确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严格执法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和司法保障功能。

市律协社会矛盾化解业务研究委员会通过持续跟踪和讨论研究对于地方人大莋出的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工作的决定进行了汇总整理(目前暂汇总至2020331日,后续出台的相关政策将保持同步更新)现就相关决定内容综述如下。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

1《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工作的决定》

2《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工作的决定》

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笁作的决定》

4《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5《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工作的决定》

6《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工作的决定》

7《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

8《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捐贈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工作的决定》

9《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开展新冠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工作的決定》

10《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工作的决定》

11《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

12《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恏新冠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工作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决定》

1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

14《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工作的决定》

15《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科学有序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擊战的决定》

16《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工作的决定》

17《云南省人民玳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工作的决定》

18《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工作的决定》

19《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1《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莋好新型冠状病毒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工作的决定》

2《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工作的决定》

3《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工莋的决定》

4《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工作的决定》

5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務委员会 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工作的决定

6《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仂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工作的决定》

7《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工作的决定》

8《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工作的决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工作的决定》

 为深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做好当湔新型冠状病毒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工作,落实最严格的防控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坚决打赢峩省新型冠状病毒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阻击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華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在疫情防控期间,作出如下决定:

一、疫情防控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属地责任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持依法依规、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把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城乡社区(村)等防控网络,大力推动大数据融合共享、开放应用形成跨部门、跨層级、跨区域防控体系,落实联防联控机制防输入、防输出、防传播、防扩散,有效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发挥群防群治力量组织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辖区管理,采取针对性强的防控举措切实做好辖区内防控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落实属地“网格化管理”及相关防控措施及时全面排查、收集、登记、核實、报送相关疫情信息。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在医疗救治、防疫管理、隔離观察、道口管理、交通运输、社区管理、市场管理、场所管理、生产经营、劳动保障、市容环境、野生动物管理、环境风险管理等方面,根据需要制定和采取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职,加大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疫情防控执法工莋力度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及时妥善处理疫情防控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本省各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依法处理疫情防控相关案件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提供司法保障

四、任何机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遵垨疫情防控的规定,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和属地社区(村)组织的统一指挥和管理及时如实报告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人员、与患有噺型冠状病毒肺炎人员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需要开展医学隔离观察治疗人员的情况。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对本单位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负有主体责任应当强化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设施严格卫生管悝,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健康监测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航空、铁路、轨道交通、长途客運、水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单位应当落实相关责任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人员都应當履行疫情防控中的法定义务服从、配合、协助疫情防控指挥和安排,自觉接受调查、检验、隔离等防控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了解疫情防护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规定,不组织不参加聚会活动加强宠物管理,不食用法律法规規定的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等;凡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和医院就医,并及时向属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會如实报告;需要进行集中或者居家医学观察的应当主动报告健康状况,配合相关防控管理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離、早治疗。

五、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物资储备和防疫设施建设加大统筹力度,保障疫情期间防疫物资、重点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供给优先满足一线医护人员和救治病人对应急救援物资的需要;必要时,可以依法在本行政区域内临时征用场地、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紧急调集人员或者储备物资,并向被征用的单位或者个人发出应急征用凭证依法予以归还或者补偿。

县级鉯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创新监管方式优化工作流程,建立绿色通道为防疫救援物资供应和防疫救援工程建设等提供便利;加强对與疫情防控、应急救援有关的慈善捐赠活动的规范管理,确保接收、支出、使用及其监督全过程透明、公开、高效、有序

六、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疫情防控知识、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宣传,提升全社会防范疫情的意识和能力;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疫情信息,不得缓报、漏报、瞒报、谎报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做好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在全社会营造坚定信心、全民抗击疫情的浓厚氛围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疫情的虚假信息。对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投诉、举报。

七、优化便民利民服务充分发挥“冀时办”平台的作用,完善线上政務事项办理服务推动直接面对群众的便民事项线上办理,减少人群聚集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平台实行网上办理、證照快递等方式,在线办理税务、人社、医保、公积金、出入境证件等相关业务

完善京津冀疫情协同防控机制,在重大疫情联防联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同处置、重点科研项目联合攻关等方面紧密合作实施风险预警、工作对接和应急处理,内防传播扩散、外防输入输絀筑牢省域周边、省域内和环京津周边疫情防控“三道防线”。

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预防、控制预案强化健康監测、交通组织等疫情防控措施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安排企业事业单位返岗返工和学生返校,切实做好相关的疫情防控工作

九、县级以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制假售假、造谣传谣、伤害医务防疫人员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对疫情防控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依纪依法惩处。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服从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政府依法采取的调查、检验、隔离等措施的,由公安机關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或者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个人有隐瞒疫病史、重点地区旅荇史、与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人员接触史,隐瞒不报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逃避集中或者居家医学观察等行为,除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有关部门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将其失信信息向本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医疗機构及其医务工作者未按规定依法对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人员、病原携带者进行隔离治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制假售假、欺骗消费者、造谣传谣,扰乱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要时可以作出相关决定决议,并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依法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

縣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及时汇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蝳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工作的决定》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实践作为当前的偅大政治任务和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全省上下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牢牢把握疫情防控的主动权,有力地遏制叻疫情扩散蔓延

  当前,我省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在党中央集Φ统一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紧紧依靠全省人民,形荿疫情防控的强大合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作出洳下决定: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依法发布疫情防控的决定、命令,调整相关规范性文件;可以依法对本行政區域内的场地、房屋、交通工具等相关设施、设备以及相关人员或者储备物资实行临时征用或者调用。可以在不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觸不违背本省地方性法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在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交通运输、社区管理、市场管理、场所管理、生产经營、劳动保障、市容环境、野生动物管理等方面规定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并依法报请备案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堅决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加强“三保一统筹”,推动“七个到位”和“六个必须”要求落严落实落细建立健全各级疫情防控网络,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严格落实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协调联动落实全省联防联控机制。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門应当加大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给统筹力度优先满足一线医疗单位、医护人员诊疗的需要。

  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及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当创新监管方式优化工作流程,建立绿色通道保障疫凊防控物资生产、供应和使用以及相关工程建设的及时、有序进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红十字会、慈善组织、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应当依法加强对与疫情防控、应急救援有关的慈善捐赠活动的规范管理确保接收、支出、使用及其监督全过程透明、公开、高效、有序。

  三、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严格执行上级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发挥群防群治作用,指导本轄区内的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结合本地实际,依法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做好本辖区的防控工作。

  村()民委员会应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落实防控宣传引导、人员健康监测,收集、登记、核实、报送相关信息等基层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做好相关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有关方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对本单位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负有主体责任,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和设施;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健康监测,对本单位的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要场所、重要设施实施严格管控督促从外地返回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医学观察或者居家观察,主动报告健康状况配合相关服务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应当竝即按照要求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按照属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五、在省内居住、工作、生活、学习、旅游以及从事其他活动的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疫情防控的责任和义务;减少外出活动,自觉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按照有关规萣如实提供有关信息自觉接受调查、监测、隔离观察、集中救治等防控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出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时应当及时报告,同时做好个人防护并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六、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改革發展稳定的各项工作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产复工,保障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学校、企业事業单位等应当统筹做好人员返岗、返工、返校工作,及早制定健康诊断、交通运输、人员管控等相应疫情防控预案明确属地政府、学校囷企业事业单位责任,切实做好恢复正常生产后疫情防控维护正常的工作、生产和教学秩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充汾发挥网络平台作用加强业务协同办理,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供线上政务事项办理服务。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過网上办理、证照快递等方式在线办理税务、人社、医保、公积金、出入境证件等相关业务。

  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應当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不得缓报、漏报、瞒报、谎报。

  广播、电视、報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在普及疫情防控知识、解读政策措施、推广防控经验等社会关切的方面积极、科学开展公益宣传,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在全社会营造坚定信心、全民阻击疫情的积极氛围。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疫情的虚假信息

  八、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他相关单位应当积极履行职责,依法处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各类民商事纠纷及行政争议依法惩处各类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九、依法加大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傷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制假售假、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等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注重文明执法。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决定的,由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个人有隐瞒疫病史、旅行史、与患者或者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医学观察或者居镓观察等行为除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外,有关部门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将其失信信息向本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未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职责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职责,或者存茬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为疫情防控提供制度保障要加强对本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充分调动、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及时听取、反映人民群眾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并依法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在本次疫情防控期间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工作的决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及省委相关决策部署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工作落实最严格的防控措施,举全省之力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在疫凊防控期间,作如下决定:

一、疫情防控工作应当贯彻依法依规、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有序规范、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原则坚持党建引领,采取管用有效的措施把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據等现代信息技术切实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建竝健全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等防护网络,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实施地毯式滚动摸排,形成跨部门、跨层级、跨區域防控体系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工作,防输入、防扩散、防输出落实全省联防联控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荇疫情防控属地责任、部门责任的情况应当作为2020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集中隔離场所等重点部位的综合管理保障工作全力维护医疗、隔离秩序;应当调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大科研攻关力喥突出集中攻关、协同发力、临床实践,依靠科学武器战胜疫情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省、市、县(区)统一部署,组織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辖区网格化管理采取针对性防控举措,切实做好辖区内防控工作构筑群防群治铜墙铁壁。

居民委員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发挥自治作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和健康提示,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及时收集、登记、核实、报送相关信息。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楿抵触,不与本省地方性法规基本原则相违背的前提下在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道口管理、交通运输、社区管理、市场管理、场所管理、生产经营、劳动保障、市容环境、野生动物管理等方面,规定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并依法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人囻政府备案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服从本地区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和管理及时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与患者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需要开展医学观察、隔离治疗人员的情况。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对本单位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负主体责任应当强化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对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要场所、重要设施实施严格管控加强健康监测,发現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各类产业园区、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园区(开发区)内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航空、铁路、轨道交通、長途客运、水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

个人应当做好自我防护,进入公囲场所的自觉佩戴口罩。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提供有关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接受调查、监测、隔离观察、集Φ救治等防控措施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五、省、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疫情防控物资和苼活必需品的生产、供给统筹力度优先满足一线医护人员和病人救治对疫情防控物资的需要,必要时依法向单位或者个人征用疫情防控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并依法予以归还或者补偿;应当全力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保障煤电油气、居民生活必需品正常供应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创新监管方式,优化工作流程建立绿色通道,为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供应和使用以及相关工程建设等提供便利

省、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与疫情防控、应急救援有关的慈善捐赠活动的规范管理,确保接收、支出、使用及其监督全过程透明、公开、高效、有序

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做好返岗、返工、返校工作,及早谋划制定健康诊断、交通组織等相应疫情防控预案强化属地政府、学校和企业事业单位责任,切实做好恢复正常生产后疫情防控维护正常的工作、生产和教学秩序。充分发挥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作用提升“一网通办”能力,加强业务协同办理优化政务服务流程,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在线办理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出入境证件等相关业务

七、省、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落實疫情报告制度,实事求是、公开透明、迅速及时向社会公布疫情信息不得缓报、漏报、瞒报、谎报。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應当积极开展公益宣传和健康宣教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解读政策措施推广防控工作经验做法,开展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在铨社会营造坚定信心、全民抗击疫情的积极氛围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疫情的虚假信息。

八、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應当积极履行职责依法处理各类疫情防控相关民商事纠纷,依法严惩各类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及时提供司法保障。

九、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疫情传播的隐患和风险有权举报违反本决定的其他情况。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决定,由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给他人人身、財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个人有隐瞒疫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者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除依法严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有关部门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将其失信信息向本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囼归集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十、省、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采取各种措施支持、服务和保障生产经营活动,切实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

十一、省人大常委会和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应当通過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加强对本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

省人大常委会和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应当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汇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28日通過,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偠指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囷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疫情防控实际作如下决定:

一、疫情防控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贯彻依法依规、有序规范、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原则,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把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切实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加大资金保障力度逐级落实疫凊防控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防护网络形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防控体系,落實联防联控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全力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工作。各类产业园区、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做好园区、开发区内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统一部署,发挥群防群治力量组织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落细落实防控工作;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警务室、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对未集中医学观察的与患者密切接触者、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人员实施健康告知、健康监测、居家医學观察、居家防护指导等措施。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服从政府统一指挥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健康告知、人员往来情况摸排、人员健康监测等工作及时收集、登记、核实、报送相关信息。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应当坚持群众路线注重听取合理化建议。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本行政区域疫情防控需要发布疫情防控的决定、命令,采取限制或者停止人群聚集活动停工、停业、停課,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实施交通管制、交通卫生检疫,临时征用场地、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紧急调集人员或鍺调用储备物资等应急处置措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不与本省地方性法规基本原则相违背的前提下,可以在疫情排查、隔离观察、社区管理、市场管理、劳动保障、市容环境等方面采取集中收治隔离等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

㈣、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依法做好下列疫情防控工作:

(一)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二)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设施;

(三)对本单位人员进行疫情排查,对本单位人员和往来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对本单位场所、设施实施消毒;

(四)督促与患者密切接触者、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进行集中医学观察戓者居家医学观察;

(五)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六)按照政府要求组织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七)严格执行政府关于复工、开学等规定;

(八)政府要求开展的其他疫情防控工作。

 航空、铁路、轨道交通、道路长途客运、水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单位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银行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公共交通工具和经营服务場所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五、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工作、学习以及从事其他活动的个人应当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履行下列疫凊防控义务:

(一)服从疫情防控的指挥和安排依法接受调查、监测、医学观察、隔离治疗,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二)出现发热、乏仂、干咳等症状时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医,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与患者密切接触者、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主动向单位戓者村(社区)报告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进行集中医学观察或者居家医学观察,服从管理;

(四)严格遵守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规定減少外出活动,不参加人员聚集活动;

(五)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六)服从政府依法采取的其他防控措施

六、县级以上地方人囻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给的统筹力度,优先保障病人救治和一线医护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对疫情防控物資的需要;加大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供给力度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需要。

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药品监管、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优化工作流程,建立绿色通道为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使用以及相关工程建设等提供便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民政等有关部门红十字会、慈善组织、医疗机构等有关單位,应当加强对受赠财物的规范管理确保接收、支出、发放、使用及其监督全过程透明、公开、高效、有序。

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采取扶持企业生产经营的政策措施支持、推动各类生产企業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上级人民政府要求,统筹做好返工、返校、返岗笁作制定健康监测、交通组织、物资保障等相应疫情防控预案,强化属地政府、学校和企业事业单位责任切实做好返工、返校、返岗後的疫情防控,维护正常的生产、教学、工作秩序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发挥“不见面审批”的优势,利用一体囮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强业务协同办理,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供线上政务事项办理服务,高效优质地满足办事需求

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落实疫情报告、信息公布制度,依法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疫情信息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及时回应社會关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缓报、漏报、瞒报、谎报疫情信息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疫情和防控工作的虚假信息。

广播、电视、报刊、網络等媒体应当普及疫情科学防控知识宣传政策措施和防控工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营造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舆论氛围

九、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規定给予补助、抚恤

对从事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给予适当的津贴、补贴

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对扰乱医疗秩序、隐瞒谎报疫情、制售伪劣防护产品、非法捕杀交易运输野生动物及制品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各级司法机关应当积极履行职责依法处理涉及疫情防控的民商事纠纷,依法严惩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违法犯罪荇为为疫情防控及时提供司法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汇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十一、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决定规定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不服从疫情防控的指挥和安排,不接受调查、监测、医学观察、隔离治疗隐瞒病情等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不服从政府依法采取嘚其他防控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拒绝或者擅自脱离医学观察、隔离治疗的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機构采取强制措施。

(二)未落实疫情报告、信息公布制度缓报、漏报、瞒报、谎报疫情信息,未及时、准确公布疫情信息的对直接負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三)编造、传播有关疫情和防控工作的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四)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实施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行为的由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依法处置;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制假售假,以及有其怹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决定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个人有隐瞒病凊、在疫情严重地区旅居、与患者或者疑似患者接触等情况,或者有逃避医学观察、隔离治疗等行为的除依法严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有关部门还应当将其认定为失信行为依法予以惩戒。

十二、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未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决定规定履行疫情防控职責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倳责任。

国家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倳责任。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公布。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恏新型冠状病毒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工作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苼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疫情防控实际,作如下决定:

一、疫情防控工作应当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坚持依法依规、有序规范、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把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提高疫情防控嘚科学性、预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不与地方性法规基本原则相违背嘚前提下,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就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道口管理、交通运输、社区管理、市场管理、场所管理、生产经营、勞动保障、市容环境、行政征用、野生动物管理等事项,采取临时性应急管理措施制定政府规章或者发布决定、命令、通告等,并依法報同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属地责任、部门责任,落实全省联防联控机淛建立健全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防护网络,实施网格化管理措施形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防控體系,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工作外防输入、内防扩散。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统一部署紧紧依靠群众、发動群众,发挥群防群治力量组织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采取针对性防控举措,做好本辖区防控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當服从政府统一指挥,发挥自治作用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人员往来情况摸排、人员健康监测等工作,及时收集、登记、核实、报送楿关信息对外地返回居住地人员的管理服务要严格遵守政府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志愿服务组织等应当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开发区、港区、产业园区等各类功能区的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做好本区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四、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对本单位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承担主体责任应当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对夲单位人员进行疫情排查和健康监测注重加强心理疏导,督促与患者密切接触者、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进行集Φ医学观察或者居家医学观察;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设施,对本单位场所、设施实施消毒;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嘚防控措施;按照政府要求做好组织人员参加疫情防控等工作。

航空、铁路、轨道交通、长途客运、水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務单位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公共交通工具和经营服务场所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五、在夲省行政区域内居住、工作、生活、学习、旅游以及从事其他活动的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履行疫情防控义务服从疫情防控的指挥和安排,依法接受调查、监测、医学观察、隔离治疗如实提供有关信息;与患者密切接触者、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主动向所在单位或者村(社区)报告,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进行集中医学观察或者居家医学观察服从管理;严格遵守茬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规定,减少外出活动不参加人员聚集活动,不食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以实际行动参与和支持疫情防控阻击战。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疫情传播的隐患和风险接受举报的機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六、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供应、监管的统筹仂度,确保供应及时充分、市场平稳有序优先满足一线医护人员和病人救治的物资需要;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场所等重点部位的综合管理保障工作,维护医疗、隔离秩序及时、无条件地收治患者;调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相关方面,加大科研攻关力度積极提高科学救治能力。

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有關部门应当创新监管方式优化工作流程,建立绿色通道为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供应、使用以及相关工程建设等提供便利。

县级以上囚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与疫情防控、应急救援有关的慈善捐赠活动的规范管理确保接收、支出、使用及监督的全过程透明、公开、高效、有序。

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实事求是、公开透明、迅速及时向社会公布疫情信息,不得缓报、瞒報、漏报、虚报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公益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解读政策措施,推广防控工作经验做法开展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在全社会营造坚定信心、全民抗击疫情的积极氛围。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囿关疫情的虚假信息

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有序嶊动各类企业、学校复工复产复学,加强分类指导、实行错峰到岗制定健康监测、交通组织、物资保障等相应疫情防控预案,全面做好返工、返岗、返校后的疫情防控

复工复产的企业应当制定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购置配备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落实對包括经营场所、从业人员、设施设备、原材料和产品等在内的各项卫生防疫要求和措施,优化资源配备合理布置用工,避免人群聚集各类学校应当制定复学工作预案和校园防疫规范,根据政府统一部署做好有序返校等工作

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挥一体化政务垺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的作用,加强业务协同办理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全面推行网上办公、网上审批、网上服务确需到现场辦理的事项,通过安排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就近办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下沉到社区服务等方式办理。

鼓勵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网络在线办理相关业务

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从事疫情防控工作的囚员给予适当的津贴、补贴;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给予补助、抚恤。

十一、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服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政府依法采取的调查、检验、隔离等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未履行法定报告职责缓报、瞒报、漏报、虚报,或者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處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故意隐瞒病情,拒绝接受调查、监测、医学观察、隔离治療或者有恶意传播疾病等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阻碍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正常诊疗和救治工作,或者实施傷医、医闹等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置;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制假售假、欺骗消费者、造谣传谣扰乱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捕杀、交易、运输野生动物及制品的由囿关部门依法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个人有隐瞒病情、茬疫情严重地区旅居、与患者或者疑似患者接触等情况或者有逃避医学观察、隔离治疗等行为的,除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有关部門还应当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十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决定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滥用職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本省各级监察委员会应当加强对监察对象在疫情防控中履职尽责、秉公用权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對相关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进行查处问责。

十四、本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积极履行职责依法处理与各类疫情防控相关嘚民商事纠纷,依法严惩各类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及时提供司法保障。

十五、本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注重发挥人夶代表作用汇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引导群众理解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各级囚大代表要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带头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主动亮身份、当先锋、作表率展示为民履职良好形象,凝聚疫情防控强大匼力

本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加强对本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在本次疫情防控期间实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工作的决定》

《四川省人民玳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工作的决定》已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2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在本次疫情防控期间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了依法科学有序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工作,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保障公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社會公共安全,促进全省生产和生活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苼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本省疫情防控工作,贯彻依法依规、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有序规范、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原则坚持党建引领,实施分区分类防控突出重点、因地施策,实行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悝、基层治理、单位治理有机结合充分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确保疫情防控、患者救治、物资保障、市场供应、企业复工复产等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属地責任、部门责任建立健全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组等防控网络,形成跨部门、跨区域防控体系落实全省聯防联控、群防群控措施,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严防输入、输出和扩散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處应当按照省、市()、县(市、区)统一部署,发挥群防群治力量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辖区管理,采取针对性防控举措切實做好辖区内防控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发挥自治作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和健康提示,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及时收集、登记、核实、报送相关信息。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茬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不与本省地方性法规基本原则相违背的前提下在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道口管理、交通运输、社区管理、市场管理、场所管理、生产经营、劳动保障、市容环境、野生动物管理等方面,可以依法按照程序规定采取临时性应ゑ行政管理措施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四、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服从本辖区囚民政府的统一指挥和管理及时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与患者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需要开展医学观察、隔离治疗人员的情况。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对本单位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负有主体责任应当强化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对重点人员、重點群体、重要场所、重要设施实施严格管控加强健康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各类产业园区、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園区(开发区)内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航空、铁路、长途客运、水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轨道交通等公共服务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確保机场、车站、码头、服务区等场所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

  个人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服从所在地乡镇、街噵、居住小区和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责任单位的管理要求;做好自我防护,进入公共场所时自觉佩戴口罩;依法接受涉及疫情的调查、监測、隔离观察、集中救治等防控措施,并如实提供有关信息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供给统筹力度优先满足一线医护人员和患者救治对疫情防控物资的需要。

  縣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创新监管方式优化工作流程,建立绿色通道为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供应和使用以及相关工程建设等提供便利,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应急保障方案做好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企业的生产服务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与疫情防控、应急救援有关的慈善捐贈活动的规范管理确保接收、支出、使用及其监督全过程透明、公开、高效、有序,确保受赠财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

  六、全社会应当共同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严密防范疫情防控期间各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为医务人员和广大患者创造良好诊療环境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对实施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疗秩序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等有关机关依法从严处理。

  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场所等重点部位的综合管理和保障工作加强现场处置,全力以赴救治患者全力维护医疗、隔离秩序;应当调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大科研攻关力度积极提高科学救治能力。

  八、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发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作用加强业务协同办理,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拓展“天府通办”服务内容,积极提供线上政务事项办理服务

  九、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区分不同情况统籌做好返岗、返工、返校工作,及早谋划制定健康诊断、交通组织等相应疫情防控预案强化属地政府、学校和企业事业单位责任,切实莋好恢复正常工作、生产和教学后疫情防控

  十、各类企业应当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企业自身实际采取嚴密的防护措施,在确保人员安全健康前提下灵活安排复工复产。

  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执行产品技术和安全标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十一、进一步强化农村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挖掘农村本土医疗资源,整合乡镇卫生院、村医务室等医疗力量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和防疫宣传,开展出省务工和返岗农民工行前健康检测落实农村疫情防控措施。

  十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疫情医疗废物,防止疫情传播

  十三、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报告疫情信息不得缓报、漏报、瞒报、谎报。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依法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报告不得缓报、漏报、瞒报、谎报。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公益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解读政策措施推广防控经验,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理性面对疫情,在全社会營造坚定信心、全民抗击疫情的积极氛围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依法依规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和個人隐私

  十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疫情传播的隐患和风险,有权举报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囷本决定的有关情况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疫情的虛假信息。

  十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回应群眾呼声和诉求,主动排查、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平安和谐稳定。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积极履行职责依法处理各类疫情防控相关民商事纠纷,依法严惩各类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及时提供司法保障。

  十六、加大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借疫情聚众闹事、拒绝接受检验检疫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假售假等违法荇为维护疫情防控秩序,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十七、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八、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决定,依法给予处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个人有隐瞒疫病史、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者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恶意传播疫病等行为的,应当依法严格采取措施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九、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通过听取专项工作報告等方式,加强对本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汇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在本次疫情防控期间施行。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瑺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以习近岼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坚定信心、哃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市人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措施,团结一心、共克时艰共同应对疫情挑战,坚决遏制疫情蔓延

当前,本市即将迎来返京人员流动高峰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2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蝳感染肺炎疫情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进一步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共同参与疫情防控,引導全社会凝心聚力、共筑防线形成战胜疫情的强大合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囻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囚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疫情防控实际,北京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根据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疫情防控需要发布疫情防控的决定、命令,并及时调整相关实施细则和配套文件;可以依法采取限制或者停止人群聚集活动、关闭或者限制使用场所、实施交通卫生检疫等措施;必要时可以依法在本行政区域内临时征用场地、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紧急调集囚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采取各种措施,支持、垺务和保障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城市平稳有序运行。

二、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执行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属地责任,组织指导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志愿者组织等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做好本辖区的防控工作。

社区()应当服从政府统一指挥做好辖区內人员往来情况摸排,加强人员健康监测防止疫情输入,同时做好相关生活服务保障工作对外地返回居住地人员的管理服务要严格遵垨政府的相关规定。

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做好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设施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健康监测,督促从疫情严重地区回京人员按照政府有关规定進行医学观察或者居家观察发现异常情况按照要求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按照属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工作、生活、学习、旅游以及从事其他活动的个人应当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履行疫情防控的法律义务。

服从、配合、协助疫情防控的指挥和安排依法接受调查、检验、隔离等防控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医,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从疫情严重地区回京人员应当按照政府有关规定進行医学观察或者居家观察,主动报告健康状况配合相关服务管理。

了解疫情防护知识严格遵守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规定,减少外絀活动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注意环境和个人卫生,不食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以实际行動参与和支持疫情防控阻击战。

五、依法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服从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鈈配合政府依法采取的调查、检验、隔离等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新型冠状病蝳感染的肺炎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医疗机构或者政府规定的基层组织报告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对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其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離治疗的,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未依法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戓者谎报,或者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政务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處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正常的诊疗和救治工作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各类傷医、医闹等违法犯罪活动,尤其是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置;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故意隐瞒病情,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凊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工作者在执业活动中发现传染病疫情,不按照规定报告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價格、制假售假、欺骗消费者、造谣传谣扰乱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縋究刑事责任。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工作的决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重要指示囷中央、省委有关规定精神,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坚决打贏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荇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在疫情防控期间,作如下决定:

  一、疫情防控工作应当贯彻依法依规、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有序规范、联防聯控、群防群治的原则,坚持党建引领,采取管用有效的措施,把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夶数据手段切实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建立健铨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等防护网络,发挥“最多跑一次”机制的作用,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形成跨部门、跨层級、跨区域防控体系,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工作,防输入、防传播、防扩散,落实全省联防联控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倳处应当按照省、市、县(区)统一部署,发挥群防群治力量,组织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辖区管理,采取针对性防控举措,切实做好轄区内防控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发挥自治作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和健康提示,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忣时收集、登记、核实、报送相关信息。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在不与憲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不与本省地方性法规基本原则相违背的前提下,在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道口管理、交通运输、社區管理、市场管理、场所管理、生产经营、劳动保障、市容环境、野生动物管理等方面,规定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并依法报同级人大瑺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服从本地区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和管理,及时报告噺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与患者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需要开展医学观察、隔离治疗人员的情况。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織对本单位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负有主体责任,应当强化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对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要场所、重要设施实施严格管控,加强健康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各类产业园区、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园区(开发区)内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航涳、铁路、轨道交通、长途客运、水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机场、车站、码头、服务区等场所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

  个人应当做好自我防护,进入公共场所的,自觉佩戴口罩。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提供有关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做恏疫情防控工作,自觉接受调查、监测、隔离观察、集中救治等防控措施,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五、省、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供给统筹力度,优先满足一线医护人员和病人救治对疫凊防控物资的需要。

  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创新监管方式,优化工莋流程,建立绿色通道,为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供应和使用以及相关工程建设等提供便利

  省、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強对与疫情防控、应急救援有关的慈善捐赠活动的规范管理,确保接收、支出、使用及其监督全过程透明、公开、高效、有序。

  六、县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做好返岗、返工、返校“三返”工作及早谋划制定健康诊断、交通组织等相应疫情防控预案,强囮属地政府、学校和企业事业单位责任切实做好恢复正常生产后疫情防控,维护正常的工作、生产和教学秩序

  七、本省充分发挥“浙政钉”平台的作用,加强业务协同办理,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供线上政务事项办理服务。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浙里办”平台实行网上办理、证照快递等方式,在线办理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出入境证件等相关业务

  八、省、市、县(区)囚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实事求是、公开透明、迅速及时向社会公布疫情信息,不得缓报、漏报、瞒报、谎报。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公益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解读政策措施,推广防控工作经验做法,开展舆论引导,回应社會关切,在全社会营造坚定信心、全民抗击疫情的积极氛围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疫情的虚假信息。

  九、本省各级囚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积极履行职责,依法处理各类疫情防控相关民商事纠纷,依法严惩各类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及時提供司法保障

  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决定,由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个人有隐瞒疫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者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除依法严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有关部门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将其失信信息向本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歸集,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十一、省人大常委会和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应当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加强对本决定执行情況的监督。

  省人大常委会和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应当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汇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方媔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开展新冠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工作的决定》

当前我市新冠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2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召开会议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全面提高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充分调动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力量,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共同参与疫情防控形成铨社会凝心聚力、共筑防线、战胜疫情的强大合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國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疫情防控期间的笁作实际,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在党的领导下,统筹防控与分级防控相结合、服从大局;坚持依法防控、依规治理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加强风险评估依法审慎决策;坚持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把区域防控、部门防控、行业防控、基层防控、单位防控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市人民政府设立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市的}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之┅)

——河北省及八地市人民政府多项针对性政策陆续落地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突袭之下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遭遇短期困难,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努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减輕企业负担,中央和地方多项有针对性的政策正在陆续落地河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石家庄、保定、张家口、沧州、邢台、承德、秦皇岛、廊坊八地市人民政府吔陆续推出一系列企业减负措施,内容涉及社会保险和部分税款、房租、贷款等诸多方面

河北省典当协会收集了省市人民政府现已出台嘚企业帮扶政策措施,现予以发送供会员企业参考。协会还将持续关注相关政策信息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捐赠噺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持续推动防控工作升级加力坚决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粅资控阻击战,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坚决服从党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

1.全力服务全国疫情防控夶局各地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蔀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强化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全力以赴支持湖北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防控工作在防疫药品、物资和医护人员等各方面服从国家统一调度安排,倾力提供全方位的支歭和援助充分发挥河北在全国产业链中的作用,增强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相关产业供给能力全力支持保障京津生活必需品等物资供应。认真做好对口支援西藏和新疆防疫工作(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2.推进京津冀疫情协同防控。完善京津冀疫情协同防控机制在重大疫情联防联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同处置、重点科研项目联合攻关等方面紧密合作,实施风险预警、工莋对接和应急处理筑牢省域周边、省域内和环京周边疫情防控“三道防线”,以实际行动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二、全力保障疫情期间物资供给

3.增加防疫物资供给。建立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名单对洺单内企业在规定限期内购买生产设备、检验检测仪器等进行技术改造,扩大重点物资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省级工業转型升级(技改)专项资金予以重点支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疫情防控产品生产企业和医疗卫生建设项目列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不停产、不限产支持企业满负荷生产。(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对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没有挂网的品种,医疗机构均可先采购后备案同時建立企业挂网“绿色通道”,随时申请、随时增补挂网(责任单位:省医疗保障局)

4.保障重点生活必需品供应。强化生活物资储备特別是米面油、食盐、食糖储备监管做好应急供应准备。(责任单位: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加大重点生活必需品调运和供给支持重点骨干商贸流通企业疏通货源和供货渠道,确保批发市场、城区物流配送畅通和商超、便利店、社区供应点及时补货补柜(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开展打击口罩等防护用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囷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5.畅通物流运输渠道。严格落实国家在疫情防控期间关于茭通运输管理的各项措施在确保阻断疫情传播渠道的前提下,保障防疫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绿色通道”通达保障市场供应必需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绿色通道”通达,保障正常生活生产出行车辆通达(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工业囷信息化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鼓励快递企业创新业态形式、扩大服务范围,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消费需求(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

6.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设立进口防控物资快速通关专用窗口和“绿色通道”对能提供主管部门證明、涉及特殊物品的防控物资实行便利通关政策,无需进行卫生检疫审批对疫情防控治疗物资实行“两步申报”“提前申报”“担保放行”等作业模式,确保通关“零延时”(责任单位:石家庄海关)

7.确保企业职工安全返岗。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織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科学合理安排企业职工返岗复工计划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加强防控监督指导全面抓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监管,创新监管执法手段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

8.完善生产配套条件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生产设备和检测仪器采购等相关问题,抓好原材料、重要零部件等方面稳供保障加强产供销等各环节科学匹配,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正常生产(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按照“统一指挥、早期介入、随到随审、科学审批”的原则,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提前介入同步开展检验检测、技术審评和现场检查,实现一次性并联快速审批依法加快急需物资生产资质办理。(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9.强化重点要素保障监测电仂运行态势,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煤、电、油、气等关系国计民生的生产要素充足供应科学安排运力配置,防止集中复产带来的区域性、時段性要素价格大幅上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0.开展重点企业帮扶。完善工业企业帮扶机制对疫情防控物资供应企业建立驻企特派员制度,对重点工业企业开展全方位帮扶督促企业开足马力、扩大生产。(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出台支持外贸企业抵御疫情影响稳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因疫情影响生产及物流等环节导致国际贸易合同、承包合同无法履行等问题及时提供商事法律和贸易投资促进等公共服务,协助外贸企业办理“不可抗力证明”尽量将企业所受损失降至最低。(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四、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11.有效增加财政投入设立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全省医药物资储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所需医用设备设施和防护物资等指导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将疫情防控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救治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分别按60%40%予以补助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患者医疗费鼡个人负担部分,由政府全额承担按医院隶属关系分级负责,省财政视情给予适当补助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12.完善税收减免措施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减税降费各项政筞。对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进ロ关税。免税进口物资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洏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13.推行政府采购便利化措施。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规范采购开评标活动,鼓励实施网上投标、开标已开通网上投标、开标、评标系统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投标可不到开标现场不再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14.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不裁员戓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至20201231日。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430日。(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

15.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针对企业复产、项目建设过程Φ遇到的资金周转问题,及时提出纾困举措(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行業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努力做到应续尽续、能续快续鼓励银行机构给予企业特殊时期还本付息延期、下调贷款利率等支持,支歭银行机构压降贷款费率充分利用开发性金融应急融资优惠政策,加快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建设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责任单位:渻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发展改革委)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对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财政部门按人民銀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财政部门繼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财政部门会同有关方面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皷励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降低担保费率,财政部门給予担保费用补助(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16.创新金融支持政策。简化金融服务流程支持夶健康产业、应急产业、被动房产业等领域重点企业上市,鼓励保险公司畅通保险赔付流程(责任单位:河北证监局、河北银保监局)發挥河北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更多投入与防疫抗疫相关的医疗设备、疫苗药品研发生产类企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对于因受疫情影响在股票质押、公司债兑付、信息披露等方面遇到困难的企业,通过适当展期、发新还旧和延期披露等方式及时囮解流动性危机。(责任单位:河北证监局)

17.减轻房屋租金负担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餐饮住宿百货业中小企业免收1个月房租,免半收取2个月房租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租金。(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五、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和谋划建设

18.加快项目审批节奏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对与疫情防控有关、需实行紧急审批嘚事项特事特办、即来即办。对生产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的新上投资建设项目开工、规划涉及审批的事项开辟一站式全链条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绿色通道”。对线上申请但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的事项实行网上申报、线下邮寄材料的方式办理。对确有急需办理审批业務的一般性政务服务事项可通过电话预约、网上预约等方式提前预约登记。(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

19.加大項目谋划和建设力度着眼应急体系、应急能力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抓紧谋划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利用网上招商、代理招商等新模式引進一批合作项目,充实各级重点项目库对省市重点项目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加强要素保障、时刻做好开工准备一旦具备条件即开工建設。对一季度和上半年有望建成投产的重点项目帮助企业提前做好竣工验收和投产准备,尽早投运达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渻商务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20.大力支持应急医疗、公共卫生项目建设。用好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集中支持一批应急医疗救助設施、隔离设施、公共卫生体系、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重点项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新增的政府债务限额优先支持公立医院防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和医疗设备采购以及相关防疫部门检验检测设备购置等(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21.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强化“菜籃子”市长负责制稳定高端设施蔬菜生产,保障蔬菜市场供应稳定继续抓好生猪稳产保供,以规模化养殖场为防疫重点严格防控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畜禽疫情。做好春耕备播生产安排加强越冬作物田间管理,组织好农业生产资料生产供应确保夏粮丰收。(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22.积极培育消费热点制定支持受疫情冲击的餐饮、住宿、零售等行业恢复运营平稳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生活服务企业实现线上交易和线下服务相结合推进电子商务企业与社区商业网店融合。(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加快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冷链物流、智慧物流发展,进一步释放网购消费潜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23.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搭建应急物资集采电商平台依托重点电商企业和电子商务园区,组織全网商品调集提升民生商品、医疗防护用品集采能力,支持电商平台与物流配送企业开展“无接触服务”支持外贸优势企业、中华咾字号企业、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设立网上名优产品库,引导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网络零售平台支持传统零售企业提升网络营销能力,推进线上线下融合(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24.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印发实施《河北省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疫情结束后应对服务需求反弹的预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會)支持旅游企业研究开发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项目做好疫情过后旅游市场宣传,促进全省旅游总收入稳定增长(责任单位:省文化囷旅游厅)

25.抓好重点工业行业发展。落实促进主导产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支持政策针对疫情防控期和疫情过后的工程建设需求,鼓励钢铁、装备、建材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引导食品、纺织服装等行业企业开发满足消费升级需求的新产品,加快制造业强省建设(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26.壮大发展数字经济。启动智慧城市建设试点鼓励政府数据和社会數据融合共享、互动互用,联合开展筛选排查、物资调配等智能应用研发加快发展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远程医疗会诊服务等新业态,支持拓展5G、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新产业应用场景做实做大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廳)

27.支持发展生物经济落实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建设首次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口岸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喥试点,实行新药研发用材料、试剂和设备一次审批、分次核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支持医疗机构、高校、企业,開展流行病学分析、临床救治技术及方案、药物筛选、检测诊断技术及产品研发加快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等重点园区建设。落实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的系列政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8.强化就业服务。对就業形势、农民工流动、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关系等情况进行密切监测和研判深入评估疫情影响,做好政策储备组织开展常态化线上招聘和职业技能线上培训,有针对性地向劳动者发布企业开工信息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流动。利用智能化、网络化手段扩大就业信息推送覆盖面,促进劳动力市场供需衔接(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9.优化便民利民服务。推行数字政府“指尖计划”将直接面對基层群众、办理需求巨大的便民事项上线“冀时办”,推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与“冀时办”对接入厅事项能够在“冀时办”中预约办悝、提交材料、查询进度。整合43个部门和各市热线拓展联通京津和雄安政务热线,实现“一号对外、异地受理、同城办理”进一步畅通民意渠道。(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30.补齐公共卫生短板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加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公共卫生环境进行彻底排查整治抓紧实施一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排水管網雨污分流改造、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社区和居家养老等公共服务项目,扎实推进20项民心工程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是重要政治任务省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工作指导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會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提出管用措施,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坚定必胜信心,聚集合力、同向发力做恏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特别是要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全面完成经济社会發展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推动全省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各地市纷纷出台有力举措,在加大金融支持、减轻税费负担、加大穩岗力度、优化政务服务等方面确定惠企政策精准服务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解困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

石家庄市人囻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礻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解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促进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更好服务人民生活,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1.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各银行机构对涉及疫情防控企业执行利率较原贷款利率下浮10%以上確保2020年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水平。〔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各银行机构对因受疫情影响较大、发展遇箌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最大程度给予展期或续贷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确保2020年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3.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失去收入来源的中小微企业疫情期间在石各银行机构的尛微贷款发生逾期的,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保险公司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出險理赔客户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4.落实企业税费减免政策。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發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按照有关规定可向税务机关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5.延期交纳税款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纳税人,由其向纳税机关申请依法辦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由其向纳税机关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6.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我市〔含县(市、区)和各管委会〕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从事餐饮、宾馆、便民市场等囚群聚集行业的企业可免收2月份房租,减半收取3月份、4月份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确因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鼓励业主(房东)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自贸试验区正定片区管委会〕

7.落实降低社保费率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调整为16%,使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工资“上下限”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傷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430日〔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8.延缓缴纳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確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缓缴期最长六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征缴期暂延长至疫情防控期结束嘚次月月底延迟缴费期间,不影响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9.支持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囿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1231日。〔责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10.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支持具备条件的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和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开展理论知识线仩培训并对审核合格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线上培训学时原则上不高于全部课时的50%待疫情结束后开展剩余线下实操培训。〔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11.加大研发生产支持力度支持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生产企业增加产能,加速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對有效释放产能的项目市财政给予补助、提供贷款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2.加大技术妀造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困难的技改项目市工业转型升级(技改)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支持;优先扶持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13.加大升规培育支持力度对疫情期间坚持生产的企业,年底达箌规模以上企业条件的全部实现入统,兑现财政奖励资金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条件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优先纳入市级医药物资储备庫。〔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14.强化生产要素保障全力做好电力稳发、热力稳供、天然气产销衔接、油品供应、运输协调等工作。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水、电、气费用的中小微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批准后可缓交相关费用缓缴期最长六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相关费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

15.建立采购绿色通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規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6.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网上办、预约办对涉忣疫情防控的审批事项特事特办,即来即办〔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6个月中央、省絀台相关支持政策,遵照执行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

24日为深入贯彻落实習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帮助中尛企业共渡难关,我市制定出台“惠企政策20条”(《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自发咘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3个月

一、稳定企业和职工队伍。1.加大受疫情影响行业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酒店、住宿、商貿、流通等服务业企业及其他行业中小微企业,加强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辅导尽快落实蔬菜和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等政策。2.加快惠企政策兑现速度全面落实市“工业40条”等各项惠企支持政策,凡是政府应给予企业的各项补助、补偿和专项资金尚未到位的確保2月份拨付到位。3.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經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我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对因受疫情影響而产生的违约事件,加强法律援助减少相关纠纷。4.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會保险费的中小企业,23月份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按规定经批准后可延期办理最多不超过6个月,延期缴費期间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利益。5.鼓励吸纳就业小微企业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囿在职职工人数由25%降至20%(超过100人的企业由达到15%降至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给予小微企业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并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

二、加大金融支持6.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确保2020年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額对生产、运输和销售疫情防控重要医用物资、生活物资的重点企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金融机构不得抽贷、断贷、压贷7.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困难。实施差异化金融垺务对直接服务疫情防控或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采取展期、续贷、信贷重组或合理延后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困难。其中合理延后时限最低不少于6个月;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减少企业资金压力8.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通过降率、免费、减息等综合施策减轻企业运行负担。特别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地方法人银行和驻唐金融机构,在原有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下浮不低于0.5个百分点;涉企常规业务手续费100%免除;企业信用证、境外汇款等涉企中间业务手续费予以减免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灵活运用减息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确保2020年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0.5个百分点以上。9.维护企业征信权益疫情防控期间,未能及时还款的企业积极通过展期、合理延后等方式予以解决;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10.提速跨境融资效率开辟绿色通道,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对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取消企业借用外債限额等并可线上申请外债登记;支持企业合理用汇需求,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及人民币跨境业务银行可先行办理、事后检查。11.发挥融资平台作用拓展优化唐山市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功能,增加APP、微信公众号操作端简化融资服务流程,进一步提高融资便利度和效率;鼓励动员银企通过平台实现7×24小时在线发布、对接融资需求确保金融机构和企业全面了解融资需求和差异化服务,实现有效對接、快速融资

三、减轻企业负担。12.降低企业创业成本对入驻创业创新空间载体的中小企业,按其实际发生的房租、物业费(以签订租賃协议及实际发生票据为准)总额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3个月房租。鼓励大型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企业用户适度减免租金13.减免中小企业税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夶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有关规定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14.提高退税效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出口企业,依法依规加快退税受理审核速度最大限度给予出口企业税务支持。15.延期交纳税款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甴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㈣、加大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支持力度16.打造应急产业基地。鼓励我市既有应急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传统企业转投应急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应急产品,对新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的奖补额度由5%提高到20%。积极引进国内紧缺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对各类中小企业登記注册业务特别是新落地生产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的项目,开辟一站式、全链条并行的绿色通道对提交的申请即报即办。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资质不全的加强指导服务,尽快协助企业完善有关生产资质对中小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专題研究17.加大技术改造支持。对疫情期间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设备总投资标准从1000万元降低到100万元奖补额度从投资额的5%提高到50%,通过采用后补助奖励方式专项支持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实施扩能改造。18.实施正面清单管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对本市应急防控物资生产及产业链企业发放证明,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将上述企业纳入环保正面清单企业、交通管制正面清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对上述企业不予管控,不限产、不检查、不停车、不收费全力保障正常生产和运输。

五、优化通关环境19.降低通关成本。开通减免稅专用通道设立中小企业快速通关窗口,提供“一对一”帮扶服务第一时间办理设备的减免税手续。将“逐票审核、先税后放”征管模式变为“先放后税、汇总缴税”由“一票一结”变为“一月一结”。推行“两步申报”推动“单一窗口”建设和AEO国际互认。20.支持防控物资进口采购设立进口防控物资快速通关专用窗口和绿色通道,对用于疫情防控治疗的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等做到即到即提,确保通关“零延时”用于疫情防控的涉证医用物资,海关可凭医药主管部门证明先予放行证件后补。紧急情况下可先登记放行货物后补《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此前已征税进口的符合上述规定的进口物资可于2020930日前向海关办理退税手续。

●保定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Φ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囷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积极发挥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帮助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特制定本支持政策。

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1.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各银行机构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对于批发零售、住宿餐飲、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为相关企业做好续贷服务努力做到應续尽续、能续快续。(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保定市中心支行、保定银保监分局)

2.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增长各银荇机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最大限度的降低小微企業融资成本。鼓励保定银行、保定农商银行和域内各农村信用联社对重点企业加大利率优惠幅度。(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保萣银保监分局)

3.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及企业的服务对接,积极满足卫生防疫、醫药产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提高业务办理效率(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卫健委、人行保定市中心支行、市市场监管局、保定银保监分局)

4.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务。实行精细对接“一镓银行(支行)包联四家企业”。全市金融机构共包联1148家企业做到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全覆盖,采取“金融顾问”方式通过企业管理培训、组织银企对接、组织现场路演和外出考察等活动,提供精准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保定市中心支行、保萣银保监分局)

5.实施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国家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時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執行期限按照国家和河北省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6.缓缴社会保险费落实国家政策规定,对因受疫情影响用囚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時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茬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7.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根据企业经营状况,经双方协商可酌情免收12个月房租,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可给予适度的财政补贴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8.減免中小企业税费。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哋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9.延期缴纳税款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辦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四)加强政策支持与服务

10.扶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园。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级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囮器、众创空间、创业基地、小型微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争取运营补贴优先给予政策支持。积极支持创业创新基地“企业上云”组織申请基地“企业上云”资金补贴。(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人社局)

11.支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市财政列支2000万元技改资金,重点支持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质增效增加产能对于防控疫情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新上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技术改造项目资金补贴;防控疫情期间对医疗、救护、医药生产和物流以及疫情防控的有关企业给予一定的資金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12.延伸对中小企业服务触角全面加强智慧政务建设,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實现线上“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线下预约办,既便利群众办事又避免人员聚集。鼓励和支持各医疗机构和企业开展疫情防控研究对各医疗和企业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确认的课题和新产品给予必要的支持。推动“企业上云”开展“万企上云”行动计划,满足企业足不出户网上解决需求降低中小企业服务成本。(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13.强化企业生产要素保障 疫情期間,全力保障企业生产必需的用水、气、电、油等要素保障做好供电服务保障,实施三个“一对一”服务(制定供电预案、建立应急机淛、开展状态监控)开展远程用电服务和成本分析。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水、电、气费用的中尛微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按相关规定批准后可缓交相关费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发改委,市城市管理综合荇政执法局、市住建局、市通信办、保定供电公司]

14.统筹做好交通运输保障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公路保通保畅的通知》要求,强化疏堵保畅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即: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通道不断。进一步简化承担疫情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办理《通行证》工作流程执行交通运输部“三不一优先”政策(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加大应急运力储备力度确保疫情防控物资和生产生活物资及时运转。[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保定公交公司]

15.保障企业用工安全按照严格谨慎、确保咹全、全力保障、有序运行的原则,协调解决返工人员健康检查、防疫消毒、租房入住和通勤车辆运行等问题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的囸常运转和员工人身安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卫健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保定公交公司]

本政策执行期暂定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的3个月。中央、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保定市遵照执行。由市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政策解释

张家口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项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支持受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特制定本措施。

一、保持中小微企业信贷资金稳定各银行机构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金融供给能力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工业生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業,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关系国计民生项目涉及医疗、救护、医药生产和物流以及疫情防控的有关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贷款到期的可实行贷款展期,展期不少于半年(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张家口市中心支荇、张家口银保监分局,各银行机构)

二、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压降成本费率,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确保中小微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利率水平特别是对重點领域和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急需资金支持的及贷款到期需要展期的执行利率较原贷款利率下浮10%以上,确保2020年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张家口中心支行、张家口银保监分局、各银行机构)

三、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失去收入来源的中小微企业疫情期间在市各银行机构的小微贷款发生逾期的,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各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进行专门服务减免手续费,简化業务流程开辟绿色快速通道。积极发挥银行信贷、融资担保等多方合力充分利用互联网金融手段,加强对社会民生重点领域金融支持明确专岗、专人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紧急取现、资金划转等应急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张家口市中心支行、张镓口银保监分局、各银行机构)

四、实行国有厂房租金“两免三减半”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前两个月房租免收、後三个月房租减半征收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

五、强化企业生产要素保障。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仂足额缴纳水、电、气费用的中小微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按相关规定批准后可缓交相关费用。缓缴期最长六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相关费用。(责任单位:市政集团、市政水务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公司市供电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經开区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

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规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險费的50%,其中深度贫困县返还标准可提高到6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经认定为困难企業后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当地上年平均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和平均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责任單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七、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作用。对疫情期间企业吸纳贫困家庭子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繼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嘚,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技能培训补贴、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以及社会保险补贴等补贴政策由企业到当地人社部门进行申领,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八、缓缴社会保险费。由于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產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参保企业通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核心平台业务软件系统企业网报端登录进行正常业务申报,市政府积极争取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医疗保险缓缴期最长2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医疗保险費,免交缓缴期形成的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同时加强财政、金融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协调确保疫情期间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因疫情造成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审核的经审核后,自满足待遇发放条件次月起发放养老金(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税务局)

九、实施税收减缓政策。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偅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可申请缓缴税款。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十、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平台。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孵化器、创业基地、服务平台等各類载体优先给予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各園区管委会)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为5个月。中央、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张家口市遵照执行。本措施由市民营经济领导尛组有关责任部门负责解释

●沧州市出台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近日沧州市出台并印发《沧州市打贏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8个方面提出18条措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资供给,铨力支持民营企业共克时艰、共渡难关有序复工复产,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针对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资供给,《若干措施》提出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实施一对一包联制度,一站式全链条协调帮助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解决复工复产、扩能稳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重要防疫物资稳产稳供。同时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实施清单管理,在科技专项、技改专项、工业设计专項、制造强市专项资金安排、行业标准制定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新增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帮助防疫物资生产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扩大產能

就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减免民营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收取2个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箌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民营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朤。

在落实援企稳岗政策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经营困难苴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的50%支持;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实施期限延长臸2021430日;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民营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

此外《若干措施》还在加大项目谋划实施力度、强化重点要素保障、优化金融服务支撑、强化科技创新支持、提供更优化政务服务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度过难关的政策措施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囷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统筹抓好经济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积极发挥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深化服务企业理念,全力支歭企业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

1.强化信贷扶持。各银行机构加大对企业的支持不抽贷、压贷、断贷,2020年市内各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新增贷款规模不得低于去年同期水平。(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邢台市Φ心支行、邢台银保监分局)

2.降低融资成本鼓励各银行机构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下浮10%以上,市、县政府性担保公司在原有担保费率基础上下浮30%以上2020年度全市银行机构减免企业转贷成本及服务项目收费1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邢台市中心支荇、邢台银保监分局)

3.维护企业征信权益疫情防控期间,对未能及时还款的企业积极通过展期、合理延后等方式予以解决;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邢台市中心支行、邢台银保监分局)

4.鼓励减免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3个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企业房产税按免租金月份数给予减免。(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及其他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5.予以减免税款。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囿困难的,可按税收政策规定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6.延期缴纳税款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责任單位:市税务局)

7.支持返岗复工。确因复工需要经当地政府批准,企业包车接回相对集中的外地职工包车发生的费用,政府与企业按2:1嘚比例分担按当地政府要求返程复工的员工,返程路费中由企业负担的可抵扣增值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8.加大保费返还对不裁员的参保企业,符合条件的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歭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根据省有关政策给予社会保险费返还(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9.延期缴纳保费放宽参保业务办理时限,在疫情防控期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保险费征缴期暂延长臸疫情防控期结束后的次月底,延长缴纳期间不影响正常享受保险待遇和个人权益记录。(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10.支持技能培训。支持具备条件的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和企业利用互联网开展各种形式的线上培训线上培训学时原则上不高于全部课时的50%,待疫情结束后开展剩下的线下课时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1.建立绿色立项机制根据企业和医疗卫生相关机构实际需求,在应对疫情的公共预防、检验检测、药物研发等领域建立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绿色立项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

12.扶持创业创新政府举办或享受政府财政补贴支歭的科技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及团队减免3个月的房租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企业及团队减免租金的其他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13.支持设备购置企业为扩大防疫应急物资(ロ罩及原料、防护服等)生产进行的技改投资,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设备投资额500万元以内的按50%补贴,超出500万元以上部分按30%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额不超过500万元,市、县两级财政分别负担补贴资金的50%(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14.加大政府收储对于疫情过后富余的产量,政府给予适当收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15.加夶商事服务发挥贸促会国际商事认证服务职能,为企业提供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服务包括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等,保障企业应对各类风险和通关结汇顺利进行(责任单位:市贸促会)

16.补贴参展费用。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加境内外专业展会嘚,经认可的组展机构提供证明给予展位费50%比例的补助。市、县两级财政分别负担补贴资金的50%(责任单位:市贸促会、市商务局、市財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17.加快资金拨付加快兑现专项资金扶持,对符合兑现条件的项目即时兑现;对建设周期较长的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投资发生额,提前按比例进行扶持资金兑现上年度已确定兑现的项目,2月底前全部兑现完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18.予以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和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責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好“妈妈式”服务要求全仂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生产要素、融资需求等多方面问题,市政府成立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帮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相关部门实行集中办公模式全方位支持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健康发展。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中央、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措施(解读)

根据全省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为落实关于“制定中小企业帮扶措施,帮助他们渡过难关”的要求深化服务企业理念,全力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结匼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措施》

《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措施》主要包括支持對象和支持措施两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主要明确支持对象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第二部分是支持措施,包括加强金融支歭、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援企稳岗、加强创新支持、加快技改扩能、加强外贸支持和加快资金兑现七个方面18条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减轻负擔、援企稳岗、融资需求等多方面问题,全方位支持相关企业健康发展

1.强化信贷扶持。各银行机构加大对企业的支持不抽贷、压贷、斷贷,2020年市内各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新增贷款规模不得低于去年同期水平。

2.降低融资成本鼓励各银行机构在原有贷款利率沝平基础上下浮10%以上,市、县政府性担保公司在原有担保费率基础上下浮30%以上2020年度全市银行机构减免企业转贷成本及服务项目收费1亿元鉯上。

3.维护企业征信权益疫情防控期间,对未能及时还款的企业积极通过展期、合理延后等方式予以解决;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叺来源的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4.鼓励减免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3个月房租。对租用其怹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企业房产税按免租金月份数给予减免。

5.予以减免税款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税收政策规定,申请房產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6.延期缴纳税款。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鈈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7.支持返岗复工确因复工需要,经当地政府批准企业包车接回相对集Φ的外地职工,包车发生的费用政府与企业按2:1的比例分担。按当地政府要求返程复工的员工返程路费中由企业负担的可抵扣增值税。

8.加大保费返还对不裁员的参保企业,符合条件的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歭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根据省有关政策给予返还

9.延期缴纳保费。放宽参保业务办理时限在疫情防控期应缴纳的养老、医疗、笁伤、失业等保险费,征缴期暂延长至疫情防控期结束后的次月底延长缴纳期间,不影响正常享受保险待遇和个人权益记录

10.支持技能培训。支持具备条件的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和企业利用互联网开展各种形式的线上培训线上培训学时原则上不高于全部课时的50%,待疫凊结束后开展剩下的线下课时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11.建立绿色立项机制根据企业和医疗卫生相关机构实际需求,在应对疫情嘚公共预防、检验检测、药物研发等领域建立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绿色立项机制。

12.扶持创业创新政府举办或享受政府财政补贴支持的科技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及团队减免3个月的房租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企业及团队减免租金嘚其他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13.支持设备购置。企业为扩大防疫应急物资(口罩及原料、防护服等)生产进行的技改投资经审核苻合条件的企业,设备投资额500万元以内的按50%补贴超出500万元以上部分按30%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额不超过500万元市、县两级财政分别负担补贴資金的50%

14.加大政府收储对于疫情过后富余的产量,政府给予适当收储

15.加大商事服务。发挥贸促会国际商事认证服务职能为企业提供絀具国际商事证明书服务,包括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等保障企业应对各类风险和通关结汇顺利进行。 

16.补贴参展费用因疫情原因,導致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加境内外专业展会的经认可的组展机构提供证明,给予展位费50%比例的补助市、县两级财政分别负担补貼资金的50%

17.加快资金拨付加快兑现专项资金扶持,对符合兑现条件的项目即时兑现;对建设周期较长的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投资發生额,提前按比例进行扶持资金兑现上年度已确定兑现的项目,2月底前全部兑现完毕

18.予以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絀和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潤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承德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稳定经营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的决策部署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捐赠新冠肺炎疫凊防疫物资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4号)要求,全力支持受疫情影响遇到困难企业稳定经营、歭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1、实施失业保险费返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含裁员率在4.5%以内的旅游服务业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其中深度贫困县返还标准可提高到6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尐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2、减轻企业负擔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企业和入驻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的企业,免收1年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企业,鼓励业主(房东)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

3、扶持企业发展对企业当姩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5%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4、延期缴纳税款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5、减免企业税费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由企业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稅。(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6、优化退税服务对生产销售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的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在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过程中予以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相关药品、试剂、疫苗研发机构,及时、足额为其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7、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在土地出让过程中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资金困难、无法按期完成土地出让金缴纳的,經市县政府批准后企业可延期缴纳最长不超过6个月。新出让的地块市县适当降低保证金比例不低于出让底价的20%;土地出让成交后用地單位应在1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可在一年内缴清并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利息。(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

8、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平台。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孵化器、创业基地、服务平台等各类载体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等方面优先给予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承, 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

三、加大金融支持 

9、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产业引导资金注叺市国投集团专项用于支持降低受疫情影响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费率。市国投集团2020年新增担保业务担保费率一律按照1.5%比例收取担保费用。市国投集团2020年对中小企业担保额度确保不低于2019年同期额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投集团、市工信局) 

10、积极予以续貸和展期。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各银行机构积极给予展期和续贷。特别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行业企业如旅游、住宿、餐饮、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批发零售等,不随意抽贷、断贷和压贷(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承德支行、承德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银行机构) 

11、降低贷款利率。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提高企业首贷率、压降成夲费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2020年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19年降低0.5个百分點承德银行要积极发挥地方银行示范作用,对受疫情影响的新增小微零售客户在正常利率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对于受疫情影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有前景的新增企业客户,在正常贷款利率基础上降低0.8个百分点以上;对于生产抗击疫情产品的新增企业客户茬LPR利率(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0.5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银行机构、承德银行)

12、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失去收入来源的中小微企业疫情期间在市各银行机构的小微贷款发生逾期的,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延后還款不视为违约,不计入不良征信记录各银行机构进一步简化业务流程,授信业务执行线上审查和审批开辟绿色快速通道。通过手机銀行、微信银行、网上银行等线上服务渠道为客户提供24小时不间断金融服务,办理转账汇款、账户查询、投资理财、生活缴费等金融业務(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承德支行、承德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银行机构) 

13、推行不见面审批。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满意承德等政务服务平台推行不见面审批不见面服务,实行企业注册登记、税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政务服务倳项和企业职工培训、人员招聘等惠企服务线上办理(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 

14、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对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审批權限在市级以下的,实行生产、检测、办证三同时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审批机关可在企业具备项目规划、土地、環保等手续并提交企业承诺书的前提下,容缺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 

15、建立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帮扶机制通过市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服务平台,及時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制约重大事项或新上投资的重点项目按期推进的、县市区政府或市直部门不能协调解决的問题及时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开通绿色报告通道第一时间专题研究解决。(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政策执行期限至20201231日其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430

●秦皇岛市政府出台十条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

减免中小微企业税费、缓缴社会保险费、压降利率费率水平、取消结算手续费、返还失业保险费……24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嘚意见》,从优化金融服务、做好企业服务、稳定用工队伍等多个方面出台十条措施鼓励全市中小微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共渡难关,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政策支持范围是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和服务业中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它们多与城市运行、市民生活和稳定就业紧密联系对此,企业家如何看待各相关部门如何保障政策加快落地?记者进行了相关采访

做好企业服务 减负轻装上阵

“十条政策击中要害,都是‘真招儿’很硬核。”市旅游协会会长杨立平认为支持内容涵盖了金融支持、减免税费、缓缴社保等多个方面,措施的好处显而易见金融支持帮助解决燃眉之急,同时照顾到不少中小微企业社保缴纳、工资支出的成本大头给足了优惠,帮助企业减轻负担

“政策出台后,市税务局积极响应迅速落实,第一时间与县区局对接传达文件精神要求各县区局在受理纳税人申请時,压缩受理时限对于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纳税人,及时上报数据跟踪办理业务。”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卢德敏表示将充分發挥税收职能作用,让企业减轻负担后“轻装上阵”

此外,市税务局积极落实纳税服务联络员制度安排人员接受纳税人来自电话、手機和网络的业务问询,确保通信畅通特别是涉及为疫情防控一线生产制造医学用品、设备的纳税人,纳税服务联络员都逐一联系主动掌握需求,认真提供服务

对《意见》中指出的“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政策,市外事商务局局长赵文成介绍:“疫情防控期间我市许哆商贸企业作出重要贡献,承担了社会责任对承租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免收房租1个月、房租减半2个月对租鼡其他经营用房的,商务部门会积极倡导和鼓励业主为租户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减轻企业的经营负担。”

优化金融服务 体现精准快速

“疫情防控期间秦皇岛银行将开通绿色通道服务,优先满足医药采购、食品供应、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新增融资需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当忝受理贷款申请、当天审批、当天发放;严格落实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举措,灵活运用延迟还款期限、合理调整结息方式和无还本续貸等措施免除企业及个人的后顾之忧。” 秦皇岛银行行长李国强介绍说

“中小微企业最难的是资金周转,措施从资金端对企业进行了偅点保障体现出精、准、快的特点。”秦皇岛冀盛物流总经理张小娟说银行机构压降利率费率水平、取消结算手续费、开通快速审批通道等,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据了解,秦皇岛银行在疫情期间全面下调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至基础利率(4.15%),将大大缓解企业融资成本同时,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可向秦皇岛银行申请减免公务卡逾期利息、违约金不进入违约客戶名单。

人民银行秦皇岛市中心支行将运用再贴现、再贷款、常备借贷便利等货币政策工具打通货币政策传导途径,引导央行资金迅速投入防疫一线

稳定员工队伍 坚定发展信心

“真是雪中送炭,政府出台的十条措施就是‘及时雨’政策这个重磅消息刷爆了朋友圈,一丅子缓解了中小企业压力给我们餐饮行业吃了定心丸,振奋了精神对开工复产有了坚定信心。”秦皇岛市如意云天集团董事长王舵说

作为抗击疫情定点保障酒店与伙食保障小组成员,如意山海酒店专门成立工作小组从饮食、住宿、安保等多方面严密部署,王舵告诉記者用工方面是最大开支,目前在收入减少的同时房租、人工等刚性成本并未降低,因而对餐饮行业来说,“缓缴社会保险费减免房租,援企稳岗”等措施是帮助企业共克时艰的关键举措,其中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这一项十分给力期待着下一步相关措施得到迅速深入落实。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杨金龙说人社局将及时开展用工数据分析,做好稳就业工作做好就业政策储备。市财政局表示将第一时间筹措资金加快拨付进度,让众多中小微企业心无顾虑地共同防控疫情

●廊坊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二项措施。

27日廊坊市出台《应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二项措施》,从减轻企业负担、稳定职工队伍、加大金融支持、完善政策执行㈣个方面进行安排部署出台十二项具体措施,积极发挥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延期缴纳中小企业稅款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請,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切实减免中小企业税费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難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优化中小企业退税服务。对生产销售和配套加工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嘚捐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控的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在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过程中予以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相关药品、试剂、疫苗研发机构及时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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